专利评估方法是什么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专利评估方法是什么

随着社会的进步,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已经不满足于物质消费,更倾向于精神消费,充实自己的文化世界。与此同时,科学文化成果也大量涌现,充斥着社会生活。当这些科学文化专利出现时,专利人或其他相关人士往往会对其进行评估,接下来小编将为您介绍▲专利评估方法。

▲一、基本要求

在对专利进行评估时,首先要考虑、研究专利的有效性、种类、权利期限等与专利自身密切有关的问题,准确把握影响专利价值的基础性因素。

▲(1)有关“专利”是否已获批准的专利,已获批准的专利是否已经过异议程序。

“专利申请案”中的权利,也属于知识产权,可以转让或许可。但申请案存在批准或驳回两种可能的情况,两种情况下其价值完全不同。受让方或被许可方须调查清楚对方的有关技术或新产品究竟是“已申请专利”,还是“已获批准

专利”。

如果有关专利业经异议程序,且异议已被宣布不成立,则有关专利效力的可靠性就高,因而在同等条件下评估出的价值相对较高。反之,没有经过异议程序的专利,其评估价值相对较低。

▲(2)有关专利的种类。

中国《专利法》规定了三种不同类型的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其中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未经过实质审查,日后极有可能有人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申请,该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被宣告无效的可能性非常大。所以,这两种专利的价值评估不可与发明专利的价值评估同等对待。

▲(3)有关专利属于“第一专利”还是“第二专利”(从属专利)。

按照国际条约与中国《专利法》的有关规定,第二专利的实施须经第一专利的权利人许可,第二专利的权利人无权独立许可第三方实施其专利。如果未经第一专利的权利人授权,第二专利的权利人无权与第三方谈判许可合同。但第二专利的权利人有权转让自己的专利,此时,受让方应了解清楚自己受让该第二专利之后,与第一专利权利人合作的可能性或取得强制许可的可能性有多大。如果取得第一专利权利人许可的难度较大,则第二专利的价值会相应降低。

▲(4)有关专利的权利人是否有按时缴纳专利年费的可靠记录。

漏缴专利年费可能导致专利被撤销。虽然法律规定有恢复程序,但麻烦太多。如果真的转让一项漏缴年费但可能恢复的“专利”,则评估中须将恢复程序中的花费及一旦无法恢复而带给受让方的损失,都将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专利的价值。

▲(5)专利距离保护期届满的期间。

这可能是影响专利评估最重要的因素。由于专利保护期不可续展,该影响比其在商标评估中重要得多。如果专利保护期只剩下两年,该专利的价值反倒容易评估了。因为,无论权利人怎样评估其专利,受让人决不可能接收高于、等于或接近于受让人两年预计利润的总和。

▲(6)有关专利是否涉及侵权诉讼、无效诉讼等专利纠纷之中。

一旦有关专利被卷入这类诉讼,尤其在法院未下裁决之前,其评估须在按照一般评估方法评估出的价码上再打折扣。

▲二、评估资料目录

▲(一)企业基础资料

1. 工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等。

2. 企业简介;

3. 公司章程;

4. 企业营销网络分布情况;

5. 企业产品质量标准;

6.新闻媒体、消费者对产品质量、服务的相关报道及评价等信息;

7.其它。

▲(二)专利技术资料

1.委托方专利产品研发情况简介、专利研制人简介;

2.专利证书及相关受理、转让、变更(合同)等法律文书及价款支付凭证;

3.专利说明书;

4.专利技术基本情况调查表;

5.专利产品项目建议书,合资合作意向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技术改造方案;

6。专利技术检测报告,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专利技术检索资料,行业知名专家对技术的评审等;

7.年交纳的专利申请费、维持费、年费等各项费用的收据、凭证;

8. 行业专家对于专利技术新颖的鉴定意见

9. 专利登记薄副本

▲(三)财务资料

1.委托方近五年(含评估基准日)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与专利产品相关财务收益统计;

2.专利产品开发研制资金投入及费用统计;

3.委托方未来五年发展规划;

4.委托方对该专利产品未来3-5年的收益预测及编制说明。

▲(四)其它资料

1.专利产品获奖证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

2.专利维持年费按期缴纳承诺书。

3.委托方承诺书。

▲三、其他要求

(1)应深入研究专利的“权利要求书”。

“权利要求书”是法律所认可的、为专利划定权利范围的唯一依据。如果专利权人在申请专利是把并不重要的实施例作为主权项写入权利要求书的某项独立权利要求中,则无论该专利可能的应用范围多么广阔,其权利保护范围已大大缩小,从而专利价值也相应降低。

(2)应研究专利的市场应用将为专利权人带来的最低利润与最高利润。供方在评估中应严守最低利润额这一底限不被突破,受方则反之。

通常的“高投入、高产出”原则,在专利领域并不适用。尽管专利权人会把自己研究与开发的全部成本计入评估价

值中,但是,如果有关专利设计的产品或产品本身并无市场,则这种以成本为依据的评估将毫无意义。

另一方面,为了维护有关专利所投入的成本(如侵权诉讼费用),则可以将前期投入作为评估依据之一。其原因是,与市场需求紧密相关、没有市场效益的专利一般不会成为侵权的目标。

(3)须了解更先进的替代技术或产品出现的可能性与出现的时间。

如果发现两年后将有更加先进的专利产品出世,该保护期限也仅具有法律意义,而没有多少实际意义,其市场寿命则只剩下两年或稍长一段时间。

(4)提成费的比例。

在1985年中国制定《技术引进合同管理条例》时,国际上20至70年代关于技术作价(如果按提成费支付)的通常比例是5%-7%。到90年代,这个数字没有多大变化。

(5)其他。

一些在专利评估方面已有上百年经验的国家,其行政文件中所列的方法,也可以参考。例如,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1995年颁布的《关于知识产权许可证贸易的反垄断指南》中,第4.1.1与4.1.2条,即有关专利评估的原则与方法。

当一项新的专利问世,感兴趣的人或者专利人本人通常会对其进行专业的价值评估,从而衡量该专利的价值。在专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