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发布2017年种植业主导品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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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3.03.28•【字号】浙财农〔2013〕67号•【施行日期】2013.03.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浙财农〔2013〕67号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宁波不发):为加强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央财政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2〕501号)和财政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省财政厅对我省农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财政厅2013年3月28日浙江省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补助范围和对象第三章资金分配与拨付第四章资金管理与监督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中央财政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2〕501号)和《浙江省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浙财农〔2011〕6号)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由中央和省立项的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项目补助资金,包括中央和省财政安排的农业技术推广、农业高产创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测土配方施肥、土壤有机质提升、生态循环农业示范推广、农业科技示范推广、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补助资金,以及国家政策确定的其他相关补助资金。

第三条农技推广资金的支持原则:(一)突出生产应用。

发挥农技推广服务体系的作用,解决生产环节应用主体技术的制约因素,调动农民适用先进适用技术的积极性,切实将农业技术转化为实际生产能力。

(二)突出区域优势。

结合优势农产品区划布局,科学确定适用当地农业主导产业发展的主推技术。

宁波市农业局关于推介发布2017年宁波市农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的通知

宁波市农业局关于推介发布2017年宁波市农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的通知

宁波市农业局关于推介发布2017年宁波市农业主导品
种和主推技术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宁波市农业局
•【公布日期】2017.03.05
•【字号】甬农发〔2017〕32号
•【施行日期】2017.03.0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农业科技
正文
宁波市农业局关于推介发布2017年宁波市农业主导品种和主
推技术的通知
甬农发〔2017〕32号
各区县市农业(农林)局,余姚市、慈溪市、宁海县、象山县农机局(站),杭州湾新区农业农村办公室,东钱湖旅游度假区、高新区经发局,局各单位:为强化农业科技推广应用,充分发挥先进技术成果在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中的支撑作用,根据产业布局,我局组织遴选了2017年46个主导品种和30项主推技术,其中种植业主导品种31个、主推技术10项,畜牧业主导品种16个,主推技术10项,农业机械化主推技术10项,现予推介发布。

请各地农业部门高度重视,围绕农业产业发展和当前备春耕生产实际,选择适宜本地的农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加强宣传、培训、示范和推广,提高广大农民
科学选用优良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的意识,提升我市农业科技成果应用水平。

附件:甬农发32号
宁波市农业局
2017年3月5日。

浙江省2017年审定通过的水稻新品种(1-4)

浙江省2017年审定通过的水稻新品种(1-4)
业大学学报 , 2 0 0 4, 2 5 ( 3 ) : 5 5 — 5 7 .
[ 1 2 】 瞿廷广 , 许鸿鸽 , 沈志坚. 水稻盘育带 土小苗机插 秧 田播种 量研
究[ J 】 . 安徽农业科学 , 2 0 0 3 , 3 1 ( 1 ) : 9 3 — 9 4 .
c h r y s a n t h e mi [ J ] . P h y t o p a t h o l o g y , 1 9 7 9 , 6 9 ( 3 ) : 2 1 3 — 2 1 6 .
【 5 】 冯成玉. 水稻细菌性基腐病发生情况与研究进展 【 J 】 _ 中 国稻米 ,
2 0 0 9 ( 4 ) : 2 1 — 2 3 .
加, 秧苗在育秧盘 内根系盘结力越强 , 活力下 降旧, 大 苗移栽 时根系更容易受损 。 但是在研究 中也发现 , 大苗 机插处理基腐病发病 最重 ,这可能与机插分 苗时瞬间
( N i n g b o P l a n t i n g Ma n a g e m e n t S t a t i o n , N i n g b o , Z h e j i ng a 3 1 5 0 1 2 , C h i n a ; I n s t i t u t e o f P l a n t P ot r e c t i o n a n d Mi c ob r i o l o g y , Z h e j i a n g Ac a d e my o f A g n —
【 8 ] 陈建斌 , 周惠萍 , 李作 森 , 等. 云南省水 稻细 菌性基腐病病 原的初
步鉴定叨. 云南农业大学学报 , 2 0 0 2 , 1 7 ( 4 ) : 3 7 0 — 3 7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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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17〕29号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17〕29号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正文:----------------------------------------------------------------------------------------------------------------------------------------------------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17〕2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根据《农业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7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财发〔2017〕11号)要求,现就做好2017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按照“科教兴农、人才强农、新型职业农民固农”的战略要求,围绕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壮大和“五区一园”建设,突出目标导向、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进一步提高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针对性、规范性、有效性,进一步提高新型职业农民的发展能力和培育工作基础保障能力,2017年培育各类型新型职业农民不少于100万人。

二、重点任务和内容依托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实施现代青年农场主培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和农业产业精准扶贫培训等四个计划,着力做好七方面工作。

(一)选准培育对象。

以县为单位开展从业人员摸底调查,按主导和优势特色产业建立培育对象库,遴选有意愿、有需求的农民参训。

登录中国新型职业农民网(),通过“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申报系统”或手机下载“云上智农”APP在线报名。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现代青年农场主对象遴选分别按农办科〔2016〕21、22号文件精神落实,优先培育“农业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报系统”人员。

农业产业精准扶贫培训对象由县级农业主管部门商扶贫部门确定,京津冀协同落实好“万名脱贫带头人培育行动”,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学员遴选按农办人〔2017〕23号文件精神落实。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公布浙江省家禽新审定品种的通知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公布浙江省家禽新审定品种的通知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公布浙江省家禽新审定品种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农业厅•【公布日期】2006.04.14•【字号】浙农专发[2006]60号•【施行日期】2006.04.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种植业正文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公布浙江省家禽新审定品种的通知(浙农专发〔2006〕60号)各市、县(市、区)农业局:根据《种畜禽管理条例》及《浙江省畜禽品种审定办法》等规定,经浙江省畜禽品种审定委员会三届三次全体会议审定通过,确定缙云麻鸭、仙居鸡肉用系、绍兴鸭·镇海青壳系、“光大梅岭”土鸡配套系、宁海土鸡商用组合、绿牧草鸡WJX 商用组合等为浙江省家禽新品种(品系、配套系、商用组合)。

现公布如下:1.品种名:“缙云麻鸭”。

包括缙云麻鸭I系、II系、青壳系3个品系,为专门化蛋用品种。

该品种的知识产权属缙云县畜牧兽医局和缙云县绿生园农牧开发有限公司共同所有。

2.品种名:“仙居鸡肉用系”。

该品系为肉用品系,知识产权属仙居县畜牧技术服务中心和浙江省仙居种鸡场共同所有。

3.品种名:“绍兴鸭·镇海青壳系”。

该品系为专门化蛋用品系,知识产权属浙江省农科院畜牧兽医研究所和宁波市镇海江南家禽育种有限公司共同所有。

4.品种名:“光大梅岭”土鸡配套系。

包括梅岭土鸡L系、梅岭土鸡B系、梅黄土鸡05系、梅黄土鸡18系四个纯系;梅岭1#、梅岭4#、梅黄1#、梅黄2#四个商品组合,为肉用配套组合。

该配套组合的知识产权属浙江光大种禽业有限公司。

5.品种名:宁海土鸡商用组合。

包括宁海土鸡Ⅰ号、宁海土鸡Ⅱ号二个商品组合,均为肉用商品组合,知识产权属宁波市振宁牧业有限公司。

6.品种名:绿牧草鸡WJX商用组合。

该商品组合为肉用商品组合,知识产权属台州市畜牧兽医局、温岭市绿牧畜禽有限公司双方共同拥有,公司方可长期无偿使用。

对上述新审定的家禽品种在推广应用过程中如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函告浙江省畜牧兽医局。

浙江省农业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4年农业重点项目储备的通知-浙农计发[2014]9号

浙江省农业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4年农业重点项目储备的通知-浙农计发[2014]9号

浙江省农业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4年农业重点项目储备的通知正文:---------------------------------------------------------------------------------------------------------------------------------------------------- 浙江省农业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4年农业重点项目储备的通知(浙农计发〔2014〕9号)各市、县(市、区)农业局、财政局(宁波不发):根据《浙江省财政农业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浙农计发〔2014〕8号)规定,现就做好2014年省级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工程项目储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资金整合。

进一步整合集聚项目资金,优化资金投向,确保产业类资金存量继续统筹70%以上,增量全额用于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优先扶持列入农业“两区”建设规划和“五水共治”等省重点工程的项目。

二、强化规划引领。

坚持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化发展方向,加快农业主导产业转型升级、优势区域布局及产业集聚区建设,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三品一标”建设,体现生态循环和可持续发展要求。

对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种植多年生作物和发展设施农业,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联动制度列入生产主体黑名单,以及违规在田间焚烧农作物秸秆的,一律不予立项支持。

三、明确项目主体。

支持对象原则上为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村经济合作社、国有示范农场、专业大户、与农民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的农业龙头企业等现代农业主体,以及开展农技推广应用的推广机构。

优先支持对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有较大作用的主体。

对农业企业的扶持必须遵循以农民为受益主体的原则。

其中,畜牧项目按转型升级要求优先扶持省级新型畜牧产业体系试点单位所属的规模养殖场(户)。

四、落实监管职责。

各地要对项目的真实性负责,并明确项目管理和实施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其中实施主体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的,需另附申报主体基本情况表。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作物种子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作物种子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作物种子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农业厅,浙江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0.11.05•【字号】浙农专发〔2020〕43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作物种子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省政府令第376号),进一步规范农作物种子储备工作,我们组织修订了《浙江省农作物种子储备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2020年11月5日浙江省农作物种子储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省农作物种子储备管理,确保供种需求,保障粮食和农业生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省政府令第376号)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农业生产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浙江省内从事农作物种子储备管理和储备种子生产、保管、使用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农作物种子储备,是指省、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常年自然灾害发生规律和种子市场应急供种需求,有计划开展的农作物种子储备。

农作物种子储备主要用于救灾恢复生产和市场风险调节,兼顾其他需要。

第四条建立省、市、县(市、区)分级储备制度。

设区市经济开发区农作物种子储备由设区市统筹落实。

第五条省农业农村厅负责省级农作物种子储备管理和全省农作物种子储备工作指导。

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农作物种子储备管理。

各级种子管理技术支撑单位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第六条建立农作物种子储备信息化平台,加强储备种子的动态监测和管理。

第二章储备计划第七条储备种子以水稻、小麦、油菜等粮油作物为主,结合实际适当储备部分旱杂粮、速生蔬菜等种子。

具体包括:(一)适宜受灾补种的常规早稻、特早熟晚粳(籼)稻、小麦,适播期长的旱杂粮、油菜,短生育期的叶菜、根菜等品种;(二)生产需求大、繁制种风险高的主导品种;(三)适宜救灾备荒的其他品种。

浙江省农业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中央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和省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农业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中央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和省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农业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中央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和省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农业厅,浙江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7.08.25•【字号】浙农计发〔2017〕26号•【施行日期】2017.08.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科技正文浙江省农业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中央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和省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通知浙农计发〔2017〕26号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机)局、财政局(宁波不发):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7〕39号)和《浙江省省级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办法》(浙农专发〔2016〕67号)要求,现就做好2017年中央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和省级农机购置补贴(以下统称“新产品补贴”)工作通知如下:一、补贴产品与范围列入中央补贴的产品为单轨运输机、履带自走式方草捆打捆机、热泵型谷物烘干机等3类。

列入省级补贴的产品为水平自动控制系统、食用菌料装瓶(袋)机、食用菌料制备设备(混合机)、自走式大豆采摘机、多用途履带式耕作机等5类。

列入中央和省级补贴产品的补贴年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

中央和省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产品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对于可以进行推广鉴定的,应获得省级以上有效农机推广鉴定证书;无法获得农机推广鉴定证书的,应提供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定型证明文件(包括基本配置和主要性能技术指标等)。

中央补贴的产品还应具备如下三个条件:1.实用新型、整机发明专利文件或省级以上科技成果鉴定证明;2.田间实地试验验证情况证明;3.产品标准的先进性评价情况。

中央和省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全省范围实施。

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县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开展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农机购置补贴试点,促进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和设施装备的推广应用。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的通知-浙农专发〔2017〕115号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的通知-浙农专发〔2017〕115号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的通知正文:----------------------------------------------------------------------------------------------------------------------------------------------------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的通知浙农专发〔2017〕115号各市、县(市、区)农业局,厅有关单位:《浙江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已经厅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农业厅2017年12月25日浙江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科学、公正、及时地审定主要农作物品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及农业部2016年第4号令《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浙江省辖区内的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主要农作物是指稻、小麦、玉米、棉花、大豆等五种农作物。

第二章品种审定委员会第四条省农业厅设立浙江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品审会),负责浙江省辖区内的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工作。

第五条省品审会由科研、教学、生产、推广、管理、使用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

委员应当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处级以上职务,年龄一般在55岁以下。

每届任期5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省品审会一般由15-17人组成,设主任1名,副主任3-4名。

第六条省品审会设立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品审办),设主任1名,副主任1-2名。

办公室设在省种子管理总站,负责省品审会的日常工作。

具体承担建立包括申请文件、品种审定试验数据、种子样品、审定意见和审定结论等内容的审定档案,保证可追溯。

第七条省品审会设稻、小麦、旱粮(大豆、玉米)、棉花等4个专业组。

各专业组成员由7-11人组成,设组长1名,副组长1-2名。

农业部关于印发《全国种植业结构调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农业部关于印发《全国种植业结构调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农业部关于印发《全国种植业结构调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6.04.11•【文号】农农发〔2016〕3号•【施行日期】2016.04.1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种植业正文农业部关于印发《全国种植业结构调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农农发〔2016〕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农机、畜牧、农垦局(厅、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1号)精神,扎实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努力提高农业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效率,农业部编制了《全国种植业结构调整规划(2016-2020年)》,现予以印发。

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农业部2016年4月11日全国种植业结构调整规划(2016-2020年)种植业是农业的重要基础,粮棉油糖菜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品。

“十二五”时期,我国粮食连年增产,种植业持续稳定发展,为经济发展和改革大局提供了有力支撑。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面临的形势更加复杂、发展的任务更加繁重。

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必须加快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优化种植结构,全面提高发展质量,全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特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调整的主要作物为粮食、棉花、油料、糖料、蔬菜及饲草作物,规划期为2016-2020年。

一、种植业结构调整的必要性紧迫性“十二五”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三农”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出台了一系列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有力促进了粮食和种植业持续稳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

农业生产能力稳步提升。

粮食产量连续五年超过5.5亿吨,连续三年超过6亿吨,综合生产能力超过5.5亿吨。

同时,果菜茶等园艺作物稳定发展,棉油糖等工业原料作物单产水平进一步提高。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农业“双强”项目管理细则》的通知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农业“双强”项目管理细则》的通知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农业“双强”项目管理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4.02.07•【字号】浙农计发〔2024〕1号•【施行日期】2024.02.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正文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农业“双强”项目管理细则》的通知浙农计发〔2024〕1号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宁波不发):现将《农业“双强”项目管理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农业“双强”项目绩效目标和主要建设内容要求2.农业“双强”项目申报简表3.农业“双强”项目实施方案简表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2024年2月7日农业“双强”项目管理细则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科技强农、机械强农行动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农业“双强”项目管理,做到“省级定方向、市县竞项目、评审方入库、立项必问效、闭环化管理、全过程跟踪”,促进资金统筹整合和集中财力办大事,根据全省农业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和省级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管理等要求,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一、农业“双强”项目根据全省产业发展规划、本管理细则和各类项目建设导则(指引)等要求设立。

项目方向包括:(一)围绕当地特色优势产业发展,以效率效益提升为目标,以农艺农机协同攻关为重点,建设一批设施装备先进、机艺融合深入、要素保障有力、运行管理规范、示范引领明显的示范试验基地,推进现代设施农业发展、宜机化提升改造和农艺农机深度融合。

(二)以粮油产业为重点,兼顾其他产业发展需求,规划建设一批具备全程机械化作业、农技服务、农资配送等生产服务和供销、信用服务功能的农事服务中心,变革重塑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机应急作业服务体系和农技公共服务体系。

(三)以种业科技自立自强、种源自主可控为目标,按照《浙江省现代种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区域布局规划,建设一批种业振兴基地(平台),强化种质资源保护、良种繁育和种业创新能力。

浙江省农业厅农作物管理局关于推荐中药材、食用菌种质资源调查保护品种目录的通知

浙江省农业厅农作物管理局关于推荐中药材、食用菌种质资源调查保护品种目录的通知

浙江省农业厅农作物管理局关于推荐中药材、食用菌种质资源调查保护品种目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农业厅
•【公布日期】2008.02.21
•【字号】
•【施行日期】2008.02.2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
正文
浙江省农业厅农作物管理局关于推荐中药材、食用菌种质资
源调查保护品种目录的通知
各市、县农业局、科研单位:
根据浙江省中药材、食用菌主导产业实施意见要求,请各市、县农业局、科研单位调查推荐中药材、食用菌种质资源保护品种目录。

1、中药材种质资源调查推荐条件:①道地、生产应用型药材资源,如“浙八味”道地药材资源;②大宗重要,已开发利用药材资源,药理学研究有突破,市场开发前景好的资源;③被列入国家、省级珍稀濒危类药材资源。

2、食用菌种质资源调查推荐条件:① 生产应用类,如“江山白菇”金针菇、“新科”黑木耳、“庆元9015”香菇;② 有市场前景类,如“棕秀1号”棕色蘑菇,“夏秀2000”高温蘑菇;③ 濒危类,如“浙农1号”蘑菇。

浙江省农业厅将组织专家对各地推荐的种质资源进行评价分析,确定年度重点调查品种。

请各农业局指定专人,依托生产、科研、企业开展初步调查,填写推荐表(见附件)。

请市级农业局汇总后,于2008年2月28日前将推荐表电子稿报我局蔬菜科。

联系人:何伯伟86757886 陈青86757890
附件:中药材、食用菌种质资源推荐保护调查品种目录表
浙江省农业厅农作物管理局
2008年2月21日附件:中药材、食用菌种质资源推荐保护调查品种目录表。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推介发布2012年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推介发布2012年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推介发布2012年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的通知⽂号:农办科[2012]9号颁布⽇期:2012-02-03执⾏⽇期:2012-02-03时效性:现⾏有效效⼒级别:部门规章各省、⾃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农机、畜牧兽医、农垦、渔业厅(委、局、办),新疆⽣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龙江省农垦总局,⼴东省农垦总局:为贯彻落实中央⼀号⽂件精神,进⼀步强化农业科技推⼴应⽤,引导农民科学选⽤优良品种和先进适⽤技术,推进农业科技快速进村、⼊户、到场、到⽥,根据农业部《农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推介发布办法》,我部组织遴选了2012年160个农业主导品种和100项主推技术(见附件),现予推介发布。

请各地⾼度重视,结合“全国农业科技促进年”活动,加⼤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的推⼴应⽤,依托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全国农技推⼴⽰范县项⽬,充分发挥农业科技试验⽰范基地作⽤,组织专家、技术指导员,在关键农时、关键技术环节集中开展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的⽰范展⽰和培训,指导科技⽰范户推⼴应⽤,推进良种良法配套。

同时,要充分利⽤电视、⼴播、报刊、⽹络等媒体进⾏⼴泛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提⾼⼴⼤农民选择应⽤优良品种和先进适⽤技术的意识。

附件:2012年农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零⼀⼆年⼆⽉三⽇附件:2012年农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第⼀部分 160个主导品种⽔稻(30个)⼀、长江流域(⼀)Y两优1号:适宜在海南、⼴西南部、⼴东中南及西南部、福建南部的稻瘟病轻发的双季稻区作早稻种植,以及在江西、湖南、湖北、安徽、浙江、江苏的长江流域稻区(武陵⼭区除外)和福建北部、河南南部稻区的稻瘟病、⽩叶枯病轻发区作⼀季中稻种植。

(⼆)新两优6号:适宜在江西、湖南、湖北、安徽、浙江、江苏的长江流域稻区(武陵⼭区除外)以及福建北部、河南南部稻区的稻瘟病轻发区作⼀季中稻种植。

(三)丰两优⾹⼀号:适宜在江西、湖南、湖北、安徽、浙江、江苏的长江流域稻区(武陵⼭区除外)以及福建北部、河南南部稻区的稻瘟病、⽩叶枯病轻发区作⼀季中稻种植。

度浙江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初审通过品种及简介-V1

度浙江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初审通过品种及简介-V1

度浙江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初审通过品种及简介-V1近日,浙江省农作物品种初审通过品种名单正式发布。

根据相关数据,本次通过初审的农作物品种达到了 47 个,内容涵盖了大豆、小麦、水稻、玉米等主要农作物品种。

下面我们就逐一了解这些品种的特点和优势。

1. 大豆品种1.1 京豆 54该品种适合在我国北方种植,生长期大约为 120 天。

其特点是既可用于绿豆豆浆,也可以用于豆腐和食用油的生产。

1.2 广大豆 1 号广大豆 1 号既适合广东、广西地区的种植,还可用于山东、河南环境下的种植。

生长快,收获期大约在 85 天左右。

该品种无论从产量还是商品性质上均有较高的收益优势。

2. 小麦品种2.1 京冬一号该品种是指早熟种麦之一,适合在南方地区种植。

该品种在生长期间耐病虫害。

在栽培方式上,小麦品种建议采用中等密度的固体栽培,效果显著。

2.2 西北租麦 1 号该品种适合在西北地区进行种植,耐旱耐寒,生产潜力极大。

该品种的每公顷产量较高,同时,品质优良,易于加工成面粉或面食。

3. 水稻品种3.1 江西奋进二号该品种适合在江西、湖北、江苏等地区种植,生长期在 120 天左右。

奋进二号生长快速,每公顷产量较高,同时耐病虫害,对一些水稻病菌有较好的抗性,从而稳定了生产环境。

3.2 北京伏羲稻 2 号该品种适合在东北、华北、西北地区种植,生长期约为 130 天。

伏羲稻 2 号耐高温、抗倒伏、抗病虫灾害,同时稻米含量较高,口感香软,十分适合做成饭类等米饭制品。

4. 玉米品种4.1 沈玉 1 号该品种适合在吉林、辽宁、黑龙江等地区种植,生长期在 120 天左右。

该品种每株右一个穗,穗大粒饱满,容易得到较高的产量。

同时,该品种采用轮作模式,在作物健康上,优点更为明显。

4.2 北京甘农 1 号该品种适合在华北、东北地区进行种植,生长期相对较短。

甘农 1 号耐旱耐寒,在寒冷环境下生长也非常稳定。

此外,甘农 1 号每亩产量相对较高,是一款值得推荐的玉米品种。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推介发布2011年农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的通知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推介发布2011年农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的通知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推介发布2011年农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农业厅•【公布日期】2011.03.16•【字号】浙农科发[2011]5号•【施行日期】2011.03.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浙江省农业厅关于推介发布2011年农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的通知(浙农科发〔2011〕5号)各市、县(市、区)农业局:为加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积极引导广大农民应用优良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根据生产中的实际需要和农民需求,我厅遴选确定了2011年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

其中,种植业主导品种115个、主推技术46项,畜牧业主导品种25个、主推技术10项,农业机械主推机具5大类、主推技术8项,现予以推介发布(见附件)。

各地要围绕当地农业产业发展和当前春耕生产需要,选择适宜的品种和技术,组织首席农技推广专家、农技指导员和责任农技员进村入户进行示范推广,指导农民应用,不断扩大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的应用覆盖面,加快新品种的推广,为农业“两区”建设和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提供科技支撑。

附件: 1.2011年种植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2.2011年畜牧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3.2011年农业机械主推机具和主推技术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六日附件1:2011年种植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一、主导品种(115个)(一)水稻(25个)1.全省性主导品种(16个)早稻:中嘉早17、金早47、嘉育253、甬籼69晚粳稻:秀水134、浙粳22、嘉33、宁88、秀水09、绍糯9714杂交粳稻:甬优8号杂交晚籼稻:中浙优1号、甬优9号、中浙优8号、钱优1号、两优培九2.区域性主导品种(9个)早稻:甬籼15(宁波、绍兴)、中嘉早32号(温州)晚粳稻:宁81(宁波)、秀水114(湖州、嘉兴)、秀水123(嘉兴)、杂交粳稻:浙优12号(绍兴、湖州)杂交晚籼稻:甬优6号(台州、温州)、新两优6号(衢州、金华)、金优987(金华)(二)玉米(5个)甜玉米:华珍、浙凤甜2号糯玉米:苏玉糯2号、浙凤糯2号、美玉8号(三)大豆(5个)春大豆:浙农6号、台湾75、引豆9701秋大豆:衢鲜1号、浙秋豆2号(四)油菜(4个)浙油18、浙油50、浙双72、浙大619(五)西瓜(4个)早佳、浙蜜3号、早春红玉、拿比特(六)小麦(2个)扬麦12、扬麦158(七)棉花(1个)湘杂棉8号(八)马铃薯(2个)中薯3号、东农303(九)桑蚕品种(13个)桑树品种:农桑14号、育71-1、农桑12号、强桑1号、丰田2号、金10号蚕品种:菁松×皓月、明丰×春玉、秋丰×白玉、春华×秋实等优质强健品种;秋华×平30、秋丰×平28、限7×平48等雄蚕新品种(十)茶叶品种(11个)龙井43、龙井长叶、迎霜、嘉茗一号(乌牛早)、浙农117、浙农139、翠峰、白叶一号(安吉白茶)、中茶108、春雨1号(武阳早)、茂绿(十一)水果品种(13个)温州蜜柑:大分、宫川、兴津杨梅:黑晶梨:初夏绿、翠冠、玉冠桃:湖景蜜露、玉露葡萄:巨峰、醉金香、鄞红枇杷:白砂(十二)中药材品种(18个)小洋菊、早小洋菊、浙贝1号、浙胡1号、浙芍1号、浙玄1号、温郁金1号、金菊1、2号、浙石蒜1号、浙滕1号、浙薏1号、浙葛1号、仙芝1号、浙玉竹1号、仙斛1号、森山1号、天斛1号(十三)食用菌品种(12个)香菇:庆元9015(花菇939)、庆科20、武香1号、L808木耳:新科、浙耳1号、916蘑菇:As2796(双孢蘑菇)、夏菇93(高温蘑菇)金针菇:江山白菇、雪秀(工厂化生产)秀珍菇:农秀1号二、主推技术(46项)(一)综合技术(10项)农作制度创新技术农业生态循环技术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农药安全合理使用技术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土壤改良技术多原料混合厌氧发酵技术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技术秸秆生物(沼气)气化集中供气技术易控节能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二)水稻主推技术(3项)水稻强化栽培技术水稻精确定量栽培技术单季晚稻“五改”技术(三)油菜主推技术(3项)油菜秋冬发高产栽培技术油菜免耕直播栽培技术双低油菜油苔两用生产技术(四)蔬菜主推技术(7项)菜稻轮作栽培技术长季栽培、避雨栽培等设施高效栽培技术高效节水灌溉技术防虫网、杀虫灯、昆虫性诱剂、色板诱杀等安全生产技术蔬菜多茬高效栽培模式及配套技术蔬菜穴盘育苗技术蔬菜嫁接、水旱轮作、灌水浸田等连作障碍治理技术(五)蚕桑技术(4项)桑树快速养成技术小蚕一日二回育、大蚕省力化技术家蚕中毒防控技术方格蔟营茧技术(六)茶叶技术(5项)茶叶连续化加工技术茶园高效节水灌溉技术低产低效茶园换种改植技术茶园病虫害生物防控技术茶叶机采技术(七)果树技术(8项)柑桔“三疏一改”技术柑桔害螨“以螨治螨”防控技术杨梅矮化栽培和早结丰产技术葡萄设施栽培技术梨棚架栽培技术水果套袋技术水果完熟栽培技术果品采后商品化处理技术(八)食用菌技术(2项)食用菌循环生产技术食用菌集约化生产技术(九)中药材技术(4项)铁皮石斛规范化栽培技术药粮、经济幼林高效套种技术杭白菊有机化栽培技术白术去蕾技术附件2:2011年畜牧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一、主导品种(25个)生猪:长白猪、大约克、杜洛克、金华猪、嘉兴黑猪等生猪纯种或杂交组合家禽:梅岭土鸡、振宁土鸡、仙黄鸡、绍兴鸭、缙云麻鸭、樱桃谷鸭、浙东白鹅等奶牛:高产黑白花奶牛良种肉羊:湖羊、南江黄羊、波尔山羊及杂交组合兔子:浙江长毛兔、高产獭兔、新西兰肉兔牧草:黑麦草、杂交狼尾草、墨西哥玉米、紫花苜蓿、饲用甜高粱、菊苣二、主推技术(10 项)畜禽标准化示范养殖场规范创建配套技术安全环保型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使用技术畜禽排泄物生态循环资源化利用技术园(林)地生态化养禽技术肉用湖羊杂交组合饲养技术优质牧草种植利用技术稻田养鸭和蛋鸭离地网养技术规模养殖场疫病综合防控技术规模养殖场现代化养殖设施装备使用技术蜜蜂为农作物授粉配套技术附件3:2011年农业机械主推机具和主推技术一、主推机具(5大类)(一)粮油机械:高性能插秧机、水稻精密播种流水线、高性能植保机械、稻麦油联合收割机、粮食烘干机;(二)设施农业装备机械:单体及连栋钢架大棚、日光温室、大棚卷帘机械、温湿度调控设施、节水灌溉设备(含喷雾、迷雾装置);(三)茶叶机械:修剪机械、采摘机械、节水灌溉设备;(四)水果机械:果园耕整地机械、节水灌溉设施和水果分级机械、冷藏保鲜库等。

根据《浙江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暂行办法》的规定,浙江

根据《浙江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暂行办法》的规定,浙江

根据《浙江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暂行办法》的规定,浙江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委员会于2006年1月22日在杭州召开了第二次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会议,认定通过了浙秀12等19个品种,现予公告。

附件1浙江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认定品种目录附件2:浙江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认定品种特征特性及认定意见二〇〇六年二月七日附件1浙江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认定品种目录- 2 -浙江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认定品种目录- 3 -附件2:浙江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认定品种特征特性及认定意见1、大麦品种认定编号:浙认麦2006001品种名称:浙秀12原名:秀99-12作物名称:大麦申报单位:浙江省农科院作核所、嘉兴市农科院、嘉善县种子公司品种来源:岗2×8951-21杂交选育而成产量表现:1999~2001年度省大麦品比试验,平均亩产373.6公斤,比对照‘花30’增产11.8%。

2004~2005年度省大麦品比试验平均亩产313.5公斤,比对照‘花30’增产5.9%,达极显著水平。

2004~2005年度省大麦生产试验平均亩产309.2公斤,比对照‘花30’增产7.1%。

特征特性:二棱春性皮大麦。

叶片小,叶色深绿。

茎秆细,弹性好,根系发达,抗倒性强;长芒、皮色白。

据2004~2005年度省大麦品比试验结果,全生育期172天,与对照花30相仿,株高77厘米,亩有效穗35.0万,穗长6厘米,每穗实粒数25.6粒,千粒重38.9克。

据农业部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杭州)2005年品质分析,籽粒粗蛋白9.3%,粗纤维5.4%,灰分2.6%。

经省农科院植微所2005年病圃抗性接种鉴定,赤霉病病穗率0.6%,病粒率0.5%,病情指数0.1%;黄花叶病株发病率41.1%,矮化率27.9%,空秕率51.6%。

栽培注意事项:一般在11月上中旬播种,保证基本苗20万左右,施足基肥,重施麦枪肥,促进分蘖成穗,并适施穗肥促平衡。

浙江省2017年审定通过的水稻新品种

浙江省2017年审定通过的水稻新品种

浙江省2017年审定通过的水稻新品种
中稻宣
【期刊名称】《中国稻米》
【年(卷),期】2017(23)5
【总页数】4页(P79-79)
【关键词】三系杂交稻;全生育期;品种来源;籼粳交;区试产量;中国科学院遗传与发育生物学研究所;浙江省;常规稻
【作者】中稻宣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S
【相关文献】
1.浙江省2015年审定通过的水稻新品种 [J], 中稻宣
2.2016年浙江省审定水稻新品种 [J],
3.浙江省2016年审定通过的水稻新品种 [J],
4.浙江省2013年审定通过的水稻新品种 [J], 中稻宣
5.浙江省2014年审定通过的水稻新品种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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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种植业主导品种目录
一、水稻(19个)
早籼稻:中早39、中嘉早17 、金早47、甬籼15、温926
常规晚粳稻:秀水134、嘉禾218、嘉58、宁88、浙粳99
杂交晚籼(粳)稻:中浙优8号、中浙优1号、深两优5814、春优84、甬优1540、甬优9号、甬优538、甬优15、甬优17
二、玉米(10个)
普通玉米:济单7号、郑单958、登海605
糯玉米:美玉7号、美玉8号、浙凤糯3号
甜玉米:金玉甜2号、先甜5号、浙凤甜2号、金银208
三、大豆(6个)
春大豆:引豆9701、沪宁95-1、浙农6号、浙鲜9号
秋大豆:衢鲜5号、衢鲜1号
四、油菜(5个)
浙油50、浙大619、浙油51、浙大622、中双11
五、西瓜(4个)
早佳、浙蜜5号、早春红玉、拿比特
六、小麦(4个)
扬麦12、扬麦19、扬麦20、苏麦188
七、棉花(2个)
中棉所63、中棉所87
八、大麦(2个)
浙啤33、秀麦11
九、马铃薯(2个)
中薯3号、东农303
十、甘薯(2个)
浙薯13、心香
十一、蚕豌豆(2个)
蚕豆:慈蚕1号
豌豆:浙豌1号
十二、蔬菜(45个)
青花菜:绿雄90、台绿1号、浙青95
花椰菜:浙017、瓯松90天、浙农松花50天
番茄:浙杂503、浙粉706、钱塘旭日、浙樱粉1号白菜:青丰1号、早熟8号、浙白6号、双耐
榨菜:余缩1号、甬榨2号
瓠瓜:浙蒲6号、越蒲1号、浙蒲8号
辣椒:浙椒3号、采风1号、衢椒1号
茄子:浙茄3号、杭茄2010
黄瓜:浙秀1号、碧翠18
南瓜:科栗1号、华栗
甜瓜:甬甜5号、哈翠、沃尔多、翠雪5号
萝卜:白雪春2号、浙萝6号
甘蓝:晓春
豇豆:之豇616、之豇108
菜豆:浙芸3号
砧木(西瓜):甬砧1号、甬砧8号
草莓:红颊、越心
茭白:金茭1号、浙茭6号、美人茭
十三、食用菌(17个)
香菇:L808、庆元9015、武香1号、L135、241-4、庆科212、浙香6号黑木耳:浙耳1号、新科、Au916
蘑菇:As2796、W2000、W192
金针菇:江白2号
秀珍菇:农秀1号、杭秀1号
灰树花:庆灰151
十四、中药材(13个)
杭白菊:小洋菊、早小洋菊
浙贝母:浙贝1号、浙贝2号
元胡:浙胡1号、浙胡2号
芍药:浙芍1号
白术:浙术1号
玄参:浙玄1号
温郁金:温郁金1号
西红花:番红1号
益母草:浙益1号
铁皮石斛:仙斛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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