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宁自治县2010年公开选拔乡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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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宁自治县2010年公开选拔乡科级领导干部
公告
(第一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中央《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省委十届七次和市委二届十次全会精神,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为我县的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有力的人才支持。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精神,结合我县乡科级领导干部岗位缺额实际,中共镇宁自治县委决定面向全市、全县公开选拔9名乡科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和资格条件
(一)面向全市公开选拔职位(3名)
镇宁自治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主任一名(事业单位正乡科级领导岗位);
镇宁自治县新闻宣传中心(县广播电视台)主任(台长)一名(事业单位正乡科级领导岗位);
镇宁自治县民族中学校长一名(事业单位副乡科级领导岗位)。
(二)面向全县公开选拔职位(6名)
中共镇宁自治县委组织员办公室副主任一名(公务员副乡科级领导岗位);
镇宁自治县监察局副局长一名(公务员副乡科级领导岗位);
共青团镇宁自治县委员会副书记一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副乡科级领导岗位);
镇宁自治县财政局副局长一名(公务员副乡科级领导岗位);
镇宁自治县统计局副局长一名(公务员副乡科级领导岗位);
镇宁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一名(事业单位副乡科级领导岗位)。
(三)范围及资格条件
1、选拔范围
面向全市公开选拔范围为:全市各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含中央、省驻安单位)、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含中央、省驻安企业)中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参考。
面向全县公开选拔范围为:全县各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含省、市驻县单位)、国有企业(含省、市驻县企业)中符合条件者均可报考。
2、基本资格和条件
(1)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2)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4年以上工龄,其中报考团县委副书记职位的要求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
企业单位工作的,还应具有2年以上在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经历;
(4)正乡科级领导职位年龄在50周岁以下;副乡科级领导职位年龄在40岁以下。
其中团县委副书记职位年龄要求在28周岁以下;县民族中学校长职位,具有中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以下;
(5)报考正乡科级领导职位者,应任副乡科级职务满2年以上;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人员, 应当具有相当任职年限;
(6)具体职位另有规定的,见各职位具体要求;
(7)身体健康。
现任职务相当于或高于报考职位的职务层次,符合年龄、学历及职位相关要求的也可报考。
企事业单位报考公务员领导职位的须符合《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中组发…2008‟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3、相关职位具体要求
(1)县新闻宣传中心(县广播电视台)主任(台长)职位:具有新闻、中文类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具有县级以上新闻宣传传媒工作相关经历;
(2)团县委副书记职位:应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
(3)县民族中学校长职位:具有高中教师资格,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历(需具有三年以上学校中层以上管理岗位任职经历)、国民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4)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职位:具有医疗卫生工作经历和医疗卫生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5)县财政局副局长职位:具有财经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6)统计局副局长职位:具有统计专业、数学专业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7)县委组织员办公室副主任职位:应为中共正式党员;
(8)县监察局副局长职位:应为非中共党员。
计算年龄、工龄和任职的截止时间均为2010年8月31日。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以及其他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提拔任用的;
(5)有关法律规定不得任职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地点:中共镇宁自治县委组织部。
2、报名时间:8月9日至8月15日(节假日不休)。
3、报名办法:报考人员填写《镇宁自治县2010年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并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参加工作文件或证明材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任职文件或证明材料等原件及一式2份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7张(背面写上姓名);中央、省驻安顺市内单位和外县(区)报考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外县(区)教育部门的教职员工报考的须提供当地教育行政主管
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并征求当地人事部门意见)。
报考人员可登录“瀑乡镇宁”网站(网址:http//)下载《镇宁自治县2010年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或到县委组织部报名点领取。
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公开选拔步骤程序
1、报名。
采取组织推荐或个人报名的方式进行。
每位报考者限报1个职位。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全过程。
资格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某职位笔试的人数与该职位选拔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6:1,若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该职位不再列入公开选拔范围。
报考人员如符合其他职位条件的,可改报其他职位。
报考人员凡弄虚
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录用资格。
3、笔试。
笔试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占50%,专业科目占50%),采用闭卷方式,每科笔试时间为150分钟,按百分制计分。
公共科目笔试范围以《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
4、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进入某职位的面试人数与该职位的比例一般为5:1(入围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
面试主要测试选拔对象领导能力素质和个性特征等方面与选拔职位匹配程度,按百分制计分。
5、考察。
笔试和面试结束后,按笔试40%、面试60%加权合成综合成绩。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对象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为3:1(入围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
由镇宁自治县委组织部组织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考察前镇宁自治县委组织部组织进入考察程序的人员到指定医院按规定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自然淘汰,所缺名额按该职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任用。
由镇宁自治县委组织部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针对报考人员的专业和特点,研究提出拟任职人选,报中共镇宁自治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
县委常委会决定任职人选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任前公示。
决定的任用对象,实行1年任职试用期。
试用期间享受所任职级待遇。
试用期满,
经组织考察合格者正式任命,不合格者视情况另行安排工作或回原单位工作,不保留试用期间的职级待遇。
四、其它事宜
本次公开选拔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
镇宁自治县委组织部监督电话:6226344。
镇宁自治县纪委、监察局监督电话:6222314。
本次公开选拔工作下一步公告、通知等,请见贵州组织工作网站()、“瀑乡镇宁”网站(网址:http//)、《安顺日报》。
公开选拔咨询电话: 6220545,6231963。
本次公开选拔乡科级领导干部工作有关事宜由中共镇宁自治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镇宁自治县2010年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
中共镇宁自治县委组织部
2010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