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系统分液罐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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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炬系统分液罐计算
SGST 0016-2002
1 总则
1.1目的
为规范石油化工企业火炬系统分液罐计算,特编制本标准。
1.2范围
1.2.1 本标准规定了石油化工企业火炬系统分液罐计算的一般要求、计算公式等要求。
1.2.2 本标准适用于石油化工企业火炬系统分液罐计算。本标准适用于国内工程,对涉外工程应按指定标准执行。
2 计算要求
2.1一般要求
2.1.1 分液罐能够分离气体中大于等于300 µm~600 µm的液滴。
2.1.2 卧式分液罐的最大存液量为分液罐容积的30 %。
2.1.3 立式分液罐的最大存液量应根据泵的流量和液面仪表的控制要求确定,但液面高度不得小于500 mm。
2.2计算公式
2.2.1 卧式分液罐直径应按式(2.2.1)计算。
式中:
D1——卧式分液罐直径,m;
T——操作条件下的气体温度,K;
Q——气体体积流量,Nm3/h;单流式分液罐(见图2.2.1-1)取携带液滴可燃排放气体的全部排放量,双流式分液罐(见图2.2.1-2)取全部排放量的1/2;
K1——系数,一般取2.5~3;
P——操作条件下的气体压力(绝对压力),kPa;
V——液滴沉降速度,m/s。
图 2.2.1-1 单流式分液罐示意图
图 2.2.1-2 双流式分液罐示意图
2.2.2 卧式分液罐进出口管距离L1应按式(2.2.2)计算。
式中符号意义同前。
2.2.3 立式分液罐(见图2.2.4)直径应按式(2.2.3)计算。
式中:
D2——立式分液罐直径,m;
K2——系数,一般取0.8;
其余符号意义同前。
2.2.4 立式分液罐筒体高度应按式(2.2.4)计算。
式中:
H——立式分液罐筒体高度,m;
h1——气体空间高度(筒体上端与液面之间的最小垂直距离),m,一般取大于或等于 1.5 D2,但不小于3 m;
h2——筒体下端与液面之间的垂直距离,m。其余符号意义同前。
图 2.2.4 立式分液罐示意图2.2.5 液滴沉降速度应按式(2.2.5-1)和式(2.2.5-2)计算。
式中:
g——重力加速度,一般取9.81 m/s2;
d1——液滴直径,m;
ρ1——液滴密度,kg/m3;
ρ2——气体密度,kg/m3;
M——气体分子量;
R——气体常数,一般取8314 N·m/(kgmol·K);
T——操作条件下的气体温度,K;
C——液滴在气体中的阻力系数,由图2.2.5查得。
图 2.2.5 液滴在气体中的阻力系数计算列线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