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院贴片和场地广告发布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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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院贴片广告发布合同书
甲方:(简称甲方)
乙方:湘潭市巴尼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简称乙方)
遵照国家《广告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合作共赢的目的,经友好磋商,就影院贴片广告发布的合作事宜达成以下共识,并自愿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合作内容
合作项目广告形式:
1、电影贴片:乙方在其影厅和场次片前播映甲方所提供的宣传广告,广告内容为形象宣传片,广告时长15秒;
2、合作时间:甲乙双方合作时间为个月,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本合同广告内容发布地点:
1)
2)
3)
合同总费用:¥元,大写:人民币元整。
二、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广告发布场次及质量进行监播;
2、甲方有权派监播员对播放的广告场次及播放质量进行抽查监督,发现问题有权向乙方提出书面改进意见;
3、甲方有义务保证在乙方投放广告的设计制作和广告内容的合法性;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对甲方提供的广告胶片内容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有权要求甲方作出更换或修改,否则可以拒绝播放;
2、乙方须保证广告的播出数量和质量,由于甲方提供拷贝数量不足导致播映场次不足的,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3、乙方因无法预知或不可控因素以及片商特殊要求的情况下导致播放场次的调整,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一天通知甲方;
4、为便于客户对投放广告的监督,乙方给甲方制作一张“广告监片证”,该证只能用于广告播出监督,不得观看电影,监片人员出入影厅必须服从乙方工作人员的安排和监督。
三、结算方式
本合同费用¥元,大写:人民币元整,签定合同7个工作日该款项以转帐形式转入乙方指定帐号:
户名:湘潭市巴尼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帐号:4300 1530 0630 5250 1905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湘潭市河东支行
四、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如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履行其应负义务,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赔偿因此所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并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
2、甲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视为违约:
(1)未经乙方同意和审查,甲方不得擅自更改广告内容;
3、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视为违约:
(1)乙方在合同范围内如出现多次漏播,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乙方因不可抗力、影厅检修、设备故障以及片商特殊要求等原因导致停播不通知甲方,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五、其他约定
1、合同的终止:本合同履行完毕自然终止;一方违约,合同自动终止;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终止,但应当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2、合同的变更,解除: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但必须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3、争议的解决: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生效条件: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5、不可抗力: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含法律变更及政府命令)致使本合同任何一方不能部分或全部履行合同条款,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无需负任何责任,但应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
起十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
6、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相关条款或终止本合同,但
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甲方授权代表:乙方授权代表:
签约时间:签约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