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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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社会团体法人登记申请表登记管理机关审批(请以纸正反两面打印)注:此表内填写几位负责人,《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相应填写几份。

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请将本人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复印件粘贴在背面)(请将本人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复印件粘贴在此处)社会团体会费标准备案表备注:根据安徽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民管字[]号)、《关于进一步明确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的通知》(民管函[]号)文件规定,社会团体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须召开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并以上会员或会员代表出席,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经出席会员或会员代表以上表决通过。

通过的会费标准决议,应在日内分别报送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和财政部门备案。

社会团体机构印章备案表社会团体银行账户备案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监制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社团法定代表人签章:社团盖章:年月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印章)经办人:年月日登记管理机关审批审核批准承办人:负责人:年月日年月日社会团体成立登记负责人备案申请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制13 / 2314 / 23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团体的名称(包括英文译名、缩写)(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

社团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

全国性的社会团体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应冠以本行政区域名称,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

社会团体的名称,不得使用已由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明令撤销或取缔的社会团体的名称)第二条本团体的性质(其中必须载明:组成的人员或单位;学术性、联合性、专业性或行业性;全国性或地方性;自愿结成;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第三条本团体的宗旨(其中必须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第四条本团体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必须载明具体的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第五条本团体的住所(载明省市)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团体的业务范围(必须具体、明确):(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表社团名称登记证号社团代码社团类别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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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号 : 1203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表
社团名称 登记证号 社团代码 社团类别 登记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监制
填表须知
一、申请成立登记的社会团体,要按照本表内所列栏目认真填 写,所填内容要真实无误。
二、本表请用蓝色或黑色墨水填写,字迹要清晰、工整。 三、本表内的时间、电话号码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四、表内填不下的内容,可另加 A4 纸的附页。 五、本表中社团主要负责人是指担任社团秘书长以上职务者。
中文 社团名称 英 文
缩写 住所 活动地域
宗 旨
邮编 电话
业 务 范 围
业务主管单位
电话
单位会员
月日






负责人:








登记证号
发证日期


签名 :




个人会员
理事数
常务理事
主要负责人
姓 名 性 出生年月 社团 工作单位及职务 政治 电 话

职务
面貌
常设办事机构
机构名称


负责人
电话
活动资金数额
验资单位 资 金 来 源
产 权 单 位 用 房 面 积 租 (借) 期 限 法定代表人 签章:
住所情况
年月日
受理意见


管 承办人: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申请表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申请表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申请表编号:1203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表社团名称登记证号社团代码社团类别登记日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监制社团名称中文英文缩写住所邮编电话活动地域宗旨业务范围业务主管单位电话单位会员数个人会员数理事数常务理事数主要负责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社团职务工作单位及职务政治面貌电话常设办事机构机构名称场所负责人姓名电话活动资金数额验资单位经费来源住所情况产权单位用房面积租(借)期限法定代表人:签章:年月日登记管理机关审批意见受理意见承办人:年月日审核负责人:年月日批准年月日登记证号发证日期领证人签名:年月日编号:1207 社会团体办事机构备案表社团名称登记证号办事机构名称场所邮编电话工作职责设立理由社团内部履行程序办事机构负责人签章:年月日社团法定代表人签字:社团盖章年月日受理意见承办人:年月日审批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监制编号:1208 社会团体机构印章备案表社团名称登记证号印章样式印章样式印章样式印章启用时间领章人签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监制编号:1209 社会团体举办实体备案表社团名称登记证号实体名称地址注册(或批准)时间注册(或批准)证种类及号码注册(或批准)机关备案的主要文社团法定代表人签章:件年月日备注承办人: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监制编号:1210社会团体账户备案表社团名称登记证号帐户名称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地址帐号开户时间设立银行贴理由承办人: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监制编号:1215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社团名称登记证号通过章程的会议情况会议名称会议形式时间应到人数实到人数同意人数反对人数弃权人数需说明的主要问题法定代表人签章:(社团盖章)年月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盖章)年月日登记管理机关审批意见受理意见承办人:负责人:年月日批准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监制。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申请表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申请表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表
社团名称
登记证号
社团代码
社团类别
登记日期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监制
填表须知
一、申请成立登记的社会团体,要按本表内所列栏目认真填写,所填内容要真实无误。

二、本表请用蓝色或黑色墨水填写,字迹要清晰、工整。

三、本表内的时间、电话号码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四、表内填不下的内容,可另加十六开纸的附页。

五、本表中社团主要负责人是指担任社团秘书长以上职务者。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申请表
登记管理机关审批
(请以A4纸正反两面打印)
社团主要负责人名单(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表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表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表社团名称:登记证号:社团代码:登记日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监制填表须知一、申请成立登记的社会团体,要按本表内所列栏目认真填写,所填写内容要真实无误。

二、本表请用蓝色或黑色墨水填写,字迹要清晰、工整。

三、本表内的时间、电话号码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四、表内填不下的内容,可另加十六开纸的附页。

五、本表中社团负责人是指担任社团秘书长以上职务者。

成立社会团体必须提交下列材料一、章程二、申请登记报告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四、办公场所产权证明五、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六、业务主管单位出具的资格审查文件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注:社团负责人指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监制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社会团体举办实体备案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监制社会团体举办实体备案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监制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监制社会团体机构印章备案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监制社会团体帐户备案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监制怎样起草业务主管部门的资格审查文件资格审查文件是指政府的职能部门和党的工作部门向主管的社团筹备组织发起的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的一种公文,也叫意见书。

对社团出具资格审查意见,是国家法律规定的必经程序。

其目的是:由业务主管理部门对成立某一社团的必要性、可能性和权威性,以及民立的条件是否具备的一种认定和审查,以便帮助社团登记管理机关衡量对其是否予以核准登记。

因此,业务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是关系到社团组织有无成立必要的关键性法律程序,既要严肃认真、又要符合规范化的要求。

1、审查意见的结构和写法审查意见的形式,一般来说,应以部门的正式文件行文。

它的结构有以下几个部分:(一)标题。

通常写“关于对成立XXX协会的审查意见”。

(二)接受审查意见的社团名称,也叫主送机关。

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表(社团)

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表(社团)

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表单位名称组织类别□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业务类别□行业协会商会类□公益慈善类□科技类□城乡社区服务类□双重管理填报日期年月日江苏省民政厅监制填表须知一、本表应认真填写,所填内容须真实无误。

二、本表请直接电脑输入或用蓝色、黑色墨水填写,字迹要清晰、工整。

三、本表内的时间、电话号码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四、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使用A4纸。

表格表内填写不下的内容,可另加A4纸的附页。

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申请人保证递交的下列申请材料及其内容真实。

法定代表人:年月日主要负责人情况注:社会团体和基金会填秘书长以上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填单位领导成员。

捐资承诺书江苏省民政厅:本单位(本人)现以人民币××××万元整,存入××××银行,××××验资账户,账号××××,作为本单位(本人)对××××注册资金捐赠出资。

该财产为本单位(本人)的合法财产,本单位(本人)清楚并明白,该××××登记为非营利组织,一旦登记完成,本单位(本人)承诺不再享有上述捐赠出资款项的所有权和收益权,也不能参与剩余财产的分配。

特此承诺。

捐赠出资单位:(盖章) 捐赠出资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捐赠出资人:(签字)年月日新注册社会组织组建党组织情况申报表填表时间:年月日注:1、社会组织“类型”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2、“拟建党组织建制”包括党委、党总支、党支部、联合党支部;3、“党组织隶属关系情况”包括业务主管单位党组织、挂靠单位党组织、属地党组织、行业党组织及其他;4、“党组织活动经费来源”包括党费、业务经费、上级支持;5、“党组织书记在社会组织任职情况”包括担任社会组织主要负责人、专职党务工作者或其他具体职务;6、新成立社会组织如党员人数不足3人,可本着就近就便原则,通过行业、区域统筹等方式成立联合党支部。

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社团名称
登记证号
照片
姓名
曾用名
政治面貌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户口所在地
邮编
电话
社团职务
专职兼职
工作单位及职务
其他
社会职务
本人简历
何年月至何年月
在何地区何单位
任(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查意见:
兹证明同志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曾受到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同意其担任(社团)的职务。
特此证明。
(盖章)
年 月 日
社团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监制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申请表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申请表

社会集体法人登记申请表
社团名称
一致代码
登记时间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
单位会员数个人会员数
理事数常务理事数
行业管理部门
住处及邮编
社团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月日
登记管理机关审批
受理建议审核批准
包办人:
负责人: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请以 A4 纸正反两面打印)
社团主要负责人名单(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姓名性别出生年代工作单位及职务社团职务
发放证书、印章、财务凭据记录:
年月日登记通告记录:
年月日税务登记、银行账户存案记录:
年月日。

(社团)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社团)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印章)
经办人:
年月日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登记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政治
面貌
学历
身份
证号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工作单位及职务
是否同时担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本人工作简历
起始年月
工作单位
职务
本人意见
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
本人承诺填写内容属实。
签字:
年月日
本单位承诺未曾受到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本表格填写内容属实,同意担任该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

社团法人登记表填写样本

社团法人登记表填写样本

社团法人登记表填写样本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表
社团名称顺德区建筑陶瓷业商会
登记证号
社团代码
社团类别
登记日期
(备注,申请人只需填社团名称,其余如证号、代码、类别、登记日期由登记管理部门填写)
备注:
1、一般性协会可允许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加入,全部是个人会员的,会员数量不少于50人,全部是单位会员的,会员数量不少于30个,两者混合的,不少于50个。

2、社团负责人不能是港、澳、台和外国人士。

如是党政机关等拥有公职身份的人员,需由主管的组织人事部门审批同意后才能任职。

3、理事人数一般是会员人数的1/3,常务理事人数是理事人员的1/3。

除非会员人数众多,否则一般不设常务理事。

4、主要负责人是指正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

在该表格中填写的所有人员,除担任法定代表人外,
注:本页表格经登记管理机关同意登记发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并办理刻制印章和开立银行基本存款帐户后才填报备案。

昆社团文9: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昆社团文9: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社团名称
照片
(证件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社团职务
姓名
性别
民族
兼职/专职
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手机号码
是否担任其他社团的法定代表人
工作单位及职务
其他社会职务
本人主要简历
自何年月至何年月
在何地区何单位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职务
社会团体意见
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
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
(印章)
经办人:
年月日
承诺人:(签字)
年月日
(印章)
经办人:
年月日
(印章)
经办人:
年月日
注:另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监制
承诺书
(范本)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现郑重承诺如下:
本人身份证号码在担任(社会团体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期间,不担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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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社会团体法人登记申请表登记管理机关审批(请以A4纸正反两面打印)注:此表内填写几位负责人,《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相应填写几份。

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请将本人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复印件粘贴在背面)(请将本人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复印件粘贴在此处)社会团体会费标准备案表备注:根据安徽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民管字[2003]13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的通知》(民管函[2006]321号)文件规定,社会团体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须召开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并2/3以上会员或会员代表出席,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经出席会员或会员代表1/2以上表决通过。

通过的会费标准决议,应在30日内分别报送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和财政部门备案。

社会团体机构印章备案表社会团体银行账户备案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监制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登记管理机关审批审核批准承办人:负责人:年月日年月日社会团体成立登记负责人备案申请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制1314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团体的名称(包括英文译名、缩写)(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

社团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

全国性的社会团体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应冠以本行政区域名称,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

社会团体的名称,不得使用已由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明令撤销或取缔的社会团体的名称)第二条本团体的性质(其中必须载明:组成的人员或单位;学术性、联合性、专业性或行业性;全国性或地方性;自愿结成;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第三条本团体的宗旨(其中必须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第四条本团体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必须载明具体的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第五条本团体的住所(载明X省X市)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团体的业务范围(必须具体、明确):(一)X X X X X X X X X X X X;(二)X X X X X X X X X X X X;(三)X X X X X X X X X X X X;(四)X X X X X X X X X X X X;(五)X X X X X X X X X X X X;(六)X X X X X X X X X X X X;(七)X X X X X X X X X X X X;(八)X X X X X X X X X X X X;(九)X X X X X X X X X X X X。

第三章会员第七条本团体的会员种类(单位会员、个人会员)第八条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本团体的章程;(二)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三)在本团体的业务,(行业、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四)X X X X X.X.X X.X.X.X X X。

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一)提交入会申请书;(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三)X X X X X.X X X X X XX;(四)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参加本团体的活动;(三)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四)对本团体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执行本团体的决议;(二)维护本团体合法权益;(三)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四)按规定交纳会费;(五)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六)X X X X X X X X X X X X。

第十二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团体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第十四条本团体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决定终止事宜;(五)X X X X X X X X X X X X;(六)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或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或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届X年(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届最长不超过5年)。

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

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七条理事会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团体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理事会的职权是:(一)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三)筹备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四)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八)领导本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十)x x x x x x x x x x x(十一)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本团体设立常务理事会(理事人数较多时,可设立常务理事会)。

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

第二十二条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四条本团体的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二)在本团体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三)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七)X X X X X X X X X X X X。

第二十五条本团体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本团体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x年。

〔正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或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七条本团体理事长(会长)为本团体法定代表人[社团法定代表人一般应由理事长(会长)担任。

如因特殊情况需由副理事长(副会长)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应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担任,并在章程中写明]。

本团体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本团体理事长(会长)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二)检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三)代表本团体签署有关重要文件(四)X X X X X X X X X X X X。

第二十九条本团体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五)X X X X X X X X X X X X;(六)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第三十条本团体经费来源:(一)会费;(二)捐赠;(三)政府资助;(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五)利息;(六)X X X X X X X X X X X X;(七)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条本团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二条本团体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三条本团体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四条本团体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

会计不得兼任出纳。

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五条本团体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

资产采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六条本团体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七条本团体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八条本团体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第三十九条对本团体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十条本团体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第四十一条本团体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二条本团体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四十三条本团体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

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四条本团体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五条本团体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团体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附则第四十六条本章程经X年X月X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七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团体的理事会。

第四十八条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社会团体冠名申请核定表年月日备注:此表一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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