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监督与管理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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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监督与管理示范

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职业卫生监督与管理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什么是职业病?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

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

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共10类115种疾病。

二、工作场所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哪些?

1、生产过程中的有害因素:

(1)化学因素:主要为生产性毒物、生产性粉尘;

(2)物理因素:主要为异常气象条件、异常气压、噪声

及振动、电离、非电离辐射

(3)生物因素:炭疽杆菌、布氏杆菌、森林脑炎病毒等

传染性病原体。

2、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

(1)劳动组织和劳动休息制度不合理;

(2)劳动中过度精神(心理)紧张;

(3)劳动强度大,劳动安排不当,不能合理地安排与劳动者身体状况相适应的作业;

(4)劳动时个别器官或系统过度紧张,如视力紧张等;

(5)长时间用不良体位和姿势,或使用不合理的工具劳动。

3、生产环境中的有害因素

(1)自然环境因素的作用,如炎热季节高温辐射,寒冷季度因窗门紧闭而带来通风不良等;

(2)来自其他生产过程中散发的有害因素造成的生产环境污染。

三、在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过程中卫生部门的职责有哪些?

拟订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和标准;负责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规范职业病的预防、保健,并查处违法行为;负责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审批承担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并进行监督管理,规范职业病的检查和救治;负责化学品毒性鉴定管理工作;负责对建设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卫生审查和竣工验收。

四、贯彻实施《职业病防治法》是否会影响企业的经济发展?

近十几年来,随着我国工业的迅速发展,各种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的引进和使用,职业病危害日趋严重,成批职业病人的出现,不仅给劳动者及其家庭带来灾难,也严重地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给企业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甚至破产。如再不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今后十

年将会有大批的职业病人出现,给劳动者、企业和国家带来的严重后果将不堪设想。《职业病防治法》的颁布与实施,可以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止职业病。因此,贯彻实施《职业病防治法》不仅不会影响企业的发展,反而会使企业和国家经济得到更快的发展。

五、用人单位应如何实施《职业病防治法》?

1、用人单位领导、管理人员和劳动者都要认真学好《职业病防治法》;

2、制定好本单位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3、设置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或兼职负责职业卫生工作人员;

4、建立和健全各种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包括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制度,职业健康检查制度,个人防护用品购买、使用制度,岗前培训制度等;

5、对照《职业病防治法》所规定的用人单位的义务和职责逐项落实;

6、积极配合职业卫生监督机构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开展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六、劳动者如何运用《职业病防治法》保护自己的健康权益?

1、劳动者要通过学习《职业病防治法》,明确自己所履行的义务;学习相关职业卫生知识;自觉遵守企业所制定的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自觉并正确地使用和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隐患及时报告。

2、充分运用《职业病防治法》赋予劳动者所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包括享受教育培训权、健康服务权、知情权、卫生防护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和检举控告权、拒绝违章作业权、参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决策权、工伤社会保险权、赔偿权及特殊保护权。

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着事实的雇佣关系,不管用人单位是什么性质、属于什么经济类型,是否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均可受到该法的保护。

七、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立项前应办理哪些手续?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卫生部令49号)

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立项前进行可行性论证时,必须委托取得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然后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预评价报告包括建设项目概况;建设项目存在的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及其定性或定量分析;职业病危害的防护措施以及预评价结论和建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经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审查批准后,有关部门才得批准该建设项目。

八、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其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未

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是否可以投入正式生产和使用?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其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未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不得投入正式生产和使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首先应当由取得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主要对该项目中存在的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的浓度或强度进行测定;对通风、除尘、排毒、照明等各种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辅助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和职业卫生状况进行评价的行为。这一评价结论是卫生行政部门对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主要依据。本法规定,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其职业病防护设施须经卫生部门验收合格方可投入正式生产和使用,否则就属于违法行为,卫生监督部门有权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九、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的防护设施设计为什么要经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卫生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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