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侵权行为的种类可以分为哪些
2024年10月民法学自考试卷含解析
2024年10月民法学自考试卷一、单项选择题1、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______。
A.由胎儿的继承人继承B.作为无人继承的遗产处理C.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D.按照遗嘱继承办理2、动物园的动物致人损害的,动物园承担责任的归责原则是______。
A.一般的过错责任原则B.过错推定C.无过错责任原则,但有法定免责事由D.无过错责任原则,且无法定免责事由3、下列不属于不当得利的是______。
A.某甲擅自使用某乙闲置的房顶设置商品广告牌B.李某将受张某委托看管的房屋出租获得租金2万元C.王某在其子被他人收养后仍接受儿子的赡养费D.孙某误认为与谭某之间有买卖合同而将货物交付给谭某4、下列对于民事权利的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根据民事权利的作用,可以将民事权利分为绝对权与相对权B.根据民事权利的效力范围,民事权利可分为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与形成权C.民事权利是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享有的利益范围或者为某种行为的可能性D.民事权利的取得是由民事主体自主决定的5、下列关于物权的说法错误的是______。
A.物权是支配权B.物权是绝对权C.物权的客体为特定的物D.物权的设立采自由主义6、根据侵权行为的成立要件,侵权行为分为______。
A.直接侵权行为和间接侵权行为B.单独侵权行为和共同侵权行为C.积极侵权行为和消极侵权行为D.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7、根据侵权行为的作用,侵权行为分为______。
A.直接侵权行为和间接侵权行为B.单独侵权行为和共同侵权行为C.积极侵权行为和消极侵权行为D.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8、下列对诉讼时效的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诉讼时效是消灭时效B.诉讼时效一般从权利成立之日起算C.诉讼时效届满后,对方当事人不得履行D.人民法院可以主动适用诉讼时效9、下列关于债的移转的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债的移转仅能依照法律规定而发生B.合同债权与债务的移转,均应取得合同另一方同意C.债的移转仅能依照当事人的意志而发生D.债的移转实质是债权或者债务在不同的民事主体之间的转移10、甲被恶狗追咬,为避免伤害,夺过从其旁边经过的乙的手提包,向狗打去,狗被打伤,乙的手提包也被损坏。
最新婚内侵权行为及其责任承担1
婚内侵权行为及其责任承担1婚内侵权行为及其责任承担婚姻是具有独立人格的两个异性民事主体组成的一个具有特定身份和财产关系的共同体。
婚姻关系中,双方当事人独立的民事主体地位受到限制。
对婚姻关系双方当事人而言,一方侵害另一方权益的情况并不鲜见。
然而因侵权人与受害人之间存在婚姻关系,侵权人应否承担侵权责任及如何承担侵权责任问题,在我国的理论界与司法实务界中都存在争议。
笔者为司法实务人员,拟从司法实务视野对婚内侵权行为进行一些探讨。
一、婚内侵权行为的种类。
1、侵害人身权的行为;从笔者所在法院审理的婚姻案件状况看,侵害人身权的行为约为婚内侵权行为数字的50%.以对方存在家庭暴力为离婚原因的案件比例更高达婚姻案件总数的60%以上。
侵害人身权行为主要表现为殴打对方当事人,损害对方当事人的名誉,强制性行为或拒绝履行夫妻性生活义务等方式。
当事人的身心受到严重摧残,然而,我国《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只有一方实施以下行为的构成对一方权利的侵害: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主张损害赔偿。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法律只对侵害一方人身权的行为中极其严重的少部分行为予以制裁,而对大多数行为没有予以处罚。
2、侵害财产权的行为;多数情况下,侵害人身权的同时也侵害了对方的财产权。
在司法实践中,也出现了不少只侵害对方财产权的案例。
侵害财产权的行为主要有隐藏、转移财产、虚构债务、不合理的大额支出、擅自处置夫妻财产等方式。
通过这些方式使对方在离婚诉讼分割财产时少分、不分财产,甚至使对方背负巨额债务。
3、违背夫妻忠实义务行为;我国《婚姻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了夫妻双方应当互负忠实,现实生活中违背夫妻义务的案例屡见不鲜。
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的若干司法解释㈠》中又明确规定:夫妻一方仅以婚姻法第二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裁定不予受理。
在以其他理由起诉要求离婚的案件中,也鲜有当事人因违背忠实义务而受到处罚或制裁的。
《侵权责任法》常考知识点
《侵权责任法》常考知识点侵权责任法是中国法律体系中的一项重要法律,旨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社会成员的行为,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
以下是侵权责任法中常考的知识点:一、侵权的概念和特征:《侵权责任法》对侵权的概念进行了明确规定:侵权是指违反法律规定,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包括侵犯人身权益、财产权益和非财产权益等。
侵权应满足下列几个特征:主体是侵权人,客体是权益,行为是侵权行为,损害是侵权结果。
二、侵权行为的形式和主体:侵权行为有多种形式,如行为人非法侵入他人领地、非法使用他人财物、传播虚假信息等。
侵权行为的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但侵权责任需依法承担。
三、侵权行为的构成和举证:构成侵权行为需要满足三个条件: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行为人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损害结果与行为人的过错有因果关系。
侵权行为的主体需要充分证明侵权事实,并提供相关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四、侵权责任的种类和承担方式:侵权责任分为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
民事责任需要侵权人承担赔偿、恢复损失或者消除危险等责任。
行政责任包括行政处罚和行政赔偿等。
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可以是连带责任、主体责任和过错责任等。
五、侵权赔偿的范围和标准: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需要由侵权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侵权赔偿的范围包括实际损失、合理支出和利益损失等。
侵权赔偿的标准主要有实际损失、合理支出、利益损失、精神损害赔偿等多种形式。
六、侵权行为的责任免除和减轻: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侵权人可以主张责任免除或责任减轻的理由。
例如,侵权人能够证明自己在侵权行为发生时没有过错,或者能够证明损害结果与自己的行为无因果关系。
七、侵权的公法性和私法性:侵权责任涉及到公共利益和个体权益两个方面,既具有一定的公法性,也具有明显的私法性。
公法性表现在侵权行为涉及到国家权力机关的行政处罚等。
私法性表现在侵权责任主要通过民事诉讼来解决。
八、不同类型侵权责任的特点:九、侵权责任的诉讼时效:侵权行为引发的诉讼时效受到法律的限制,需要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提起诉讼。
侵权行为基本知识
侵权行为基本知识侵权行为,指的是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在法律上,侵权行为被严格界定,并对侵权行为进行了相关规定。
本文将从侵权行为的定义、种类、侵权主体的责任以及侵权责任的认定等方面,介绍侵权行为的基本知识。
一、侵权行为的定义侵权行为是指在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时,通过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方式而实施的一种行为,主要包括人格权侵权和财产权侵权两类。
人格权侵权是指侵害他人的人身权利,如姓名权、隐私权、荣誉权等。
财产权侵权则是指侵犯他人的财产权益,如知识产权、商标权、专利权、版权等。
二、侵权行为的种类1. 不正当竞争不正当竞争是指在经济活动中,采取不正当手段,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如虚假宣传、商业诽谤、商业诋毁等。
不正当竞争行为不仅违反了公平竞争的原则,也损害了市场秩序的正常运作。
2. 商标侵权商标侵权是指未经授权,擅自使用他人注册商标或与他人商标相近的标识,导致消费者混淆和误认的行为。
商标是企业在市场中的重要资产,而商标侵权行为会损害商标所有者的权益,破坏市场秩序。
3. 著作权侵权著作权侵权是指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复制、发表、传播他人作品,并侵犯了著作权人的专有权益。
著作权是对作品所享有的一种独特权利,任何人未经著作权人允许,不得擅自使用其作品。
4. 专利侵权专利侵权是指未经专利权人授权,擅自使用他人拥有的专利技术或者制造销售与其专利相同或相似的产品,侵犯了专利权人的专有权益。
专利是创新的产物,保护专利权有利于促进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
三、侵权主体的责任侵权行为主体的责任主要包括侵权行为人的责任和侵权主体的责任。
侵权行为人是指实施侵权行为的人,其应对侵权行为承担违法责任。
侵权主体是指享有侵权行为发生时应享有的权益的人,他们可以要求侵权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并获得相应的赔偿。
四、侵权责任的认定侵权责任的认定主要依据《民法通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一般而言,侵权责任需要满足三个要件:侵权行为、损害和因果关系。
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3篇)
第1篇一、引言侵权行为是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包括侵犯人身权、财产权等。
在我国,法律对侵权行为有明确的规定,侵权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文将从侵权行为的定义、种类、法律责任以及追究侵权人法律责任的具体途径等方面进行阐述。
二、侵权行为的定义与种类1. 定义侵权行为是指侵权人违反法律规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造成他人损害的行为。
侵权行为既包括作为,也包括不作为。
2. 种类(1)侵犯人身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
(2)侵犯财产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
(3)侵犯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等。
(4)侵犯其他合法权益:如侵犯消费者权益、侵犯隐私权等。
三、侵权人的法律责任1. 民事责任侵权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停止侵害:侵权人应当立即停止侵权行为,防止损害扩大。
(2)赔偿损失:侵权人应当赔偿因侵权行为给受害人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3)赔礼道歉:侵权人应当向受害人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4)消除危险:侵权人应当消除因侵权行为给受害人带来的危险。
2. 行政责任侵权人应当承担的行政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行政处罚:如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等。
(2)行政拘留:对侵权行为严重者,可依法给予行政拘留。
3. 刑事责任侵权人应当承担的刑事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拘役:对侵权行为严重者,可依法给予拘役。
(2)有期徒刑:对侵权行为严重者,可依法给予有期徒刑。
(3)无期徒刑:对侵权行为特别严重者,可依法给予无期徒刑。
(4)死刑:对侵权行为特别严重者,可依法给予死刑。
四、追究侵权人法律责任的具体途径1. 自行协商受害人可以与侵权人进行协商,要求侵权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协商过程中,受害人可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
2. 诉讼途径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民事行为种类及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民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形成的法律关系,是民事法律关系的基础。
民事行为种类繁多,涉及生活的方方面面。
本文将详细介绍民事行为的种类及相应的法律后果,以期为读者提供一定的法律参考。
二、民事行为的种类1. 合同行为合同行为是指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行为是民事行为中最常见的一种,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买卖合同:指当事人之间关于转移商品所有权的协议。
(2)租赁合同:指当事人之间关于出租房屋、土地、设备等租赁物的协议。
(3)承揽合同:指当事人之间关于承揽人完成一定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的协议。
(4)技术合同:指当事人之间关于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技术活动的协议。
(5)合伙合同:指当事人之间关于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协议。
2. 侵权行为侵权行为是指民事主体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
侵权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一般侵权行为:指侵犯他人财产权、人身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
(2)特殊侵权行为:指法律规定的特定侵权行为,如环境污染、产品责任等。
3. 无因管理行为无因管理行为是指民事主体在没有法定或约定义务的情况下,为了他人利益而实施的管理行为。
无因管理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救助行为:指救助处于危险状态的人或物的行为。
(2)照顾行为:指对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进行照顾的行为。
(3)管理行为:指对他人财产进行管理的行为。
4. 遗嘱行为遗嘱行为是指遗嘱人按照法定程序,对其死后遗产的分配作出安排的行为。
遗嘱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遗嘱设立:指遗嘱人设立遗嘱的行为。
(2)遗嘱变更:指遗嘱人对原有遗嘱进行修改的行为。
(3)遗嘱撤销:指遗嘱人取消原有遗嘱的行为。
三、民事行为的法律后果1. 合同行为的法律后果(1)有效合同:合同当事人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否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无效合同:因违反法律规定、欺诈、胁迫等情形,合同无效,当事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的共同侵权有哪些
民法典的共同侵权有哪些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合法权益遭到了侵害,我们有权维护⾃⼰的合法权益,侵权⾏为有很多种,其中包括共同侵权。
⼆⼈以上共同实施侵权⾏为,造成他⼈损害的,就是共同侵权⾏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那么民法典的共同侵权有哪些呢?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民法典的共同侵权有哪些根据《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千⼀百六⼗⼋条⾄第⼀千⼀百七⼗⼆条,规定了共同侵权的具体模式。
共同侵权的种类⼤致包括四种,分别是主观的共同侵权⾏为、客观的共同侵权⾏为、共同危险⾏为、团伙成员。
《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千⼀百六⼗⼋条⼆⼈以上共同实施侵权⾏为,造成他⼈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千⼀百六⼗九条教唆、帮助他⼈实施侵权⾏为的,应当与⾏为⼈承担连带责任。
教唆、帮助⽆民事⾏为能⼒⼈、限制民事⾏为能⼒⼈实施侵权⾏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民事⾏为能⼒⼈、限制民事⾏为能⼒⼈的监护⼈未尽到监护职责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千⼀百七⼗条⼆⼈以上实施危及他⼈⼈⾝、财产安全的⾏为,其中⼀⼈或者数⼈的⾏为造成他⼈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的,由侵权⼈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的,⾏为⼈承担连带责任。
第⼀千⼀百七⼗⼀条⼆⼈以上分别实施侵权⾏为造成同⼀损害,每个⼈的侵权⾏为都⾜以造成全部损害的,⾏为⼈承担连带责任。
第⼀千⼀百七⼗⼆条⼆⼈以上分别实施侵权⾏为造成同⼀损害,能够确定责任⼤⼩的,各⾃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的,平均承担责任。
⼆、共同侵权⾏为的四种类1、意思联络的共同侵权⾏为。
这种共同侵权⾏为的共同加害⼈包括实际⾏为⼈、教唆⾏为⼈和帮助⾏为⼈。
2、客观关连共同的共同侵权⾏为。
是指数⼈既没有共同故意⼜没有共同过失,实施的⾏为直接结合,造成同⼀个损害结果的侵权⾏为。
3、共同危害⾏为。
共同危害⾏为就是⼆⼈或⼆⼈以上共同实施有侵害他⼈权利危险的⾏为,并且已造成损害结果,但不能判明其中谁是加害⼈。
侵权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一、侵权行为的概念和特征侵权行为是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
其特征:(1)侵权行为是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2)侵权行为的对象是绝对权;(3)侵权行为是行为人有意识的行为。
侵权行为与违约行为的区别是:(1)侵权行为违反的是法定义务,违约行为违反的是约定义务;(2)侵权行为侵犯的是绝对权,违约行为侵犯的是相对权;(3)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包括财产责任和非财产责任,违约行为的责任仅限于财产责任。
二、侵权行为的分类1一般侵权与特殊侵权。
2单独侵权与共同侵权。
3积极侵权与消极侵权。
应掌握一般侵权和特殊侵权的区分标准,应掌握作为侵权和不作为侵权的区分标准,应特别掌握共同侵权的情况:(1)加害人之间存在共同的意思联络;(2)加害人之间虽无共同意思联络,但其行为造成的损害具有不可分性;(3)教唆人和实施人共同造成他人损害。
共同侵权要求侵权人均存在过错,无意行为不构成共同侵权。
应注意区分共同侵权和单独侵权:共同侵权人负连带责任;单独侵权负自己责任。
实例演练1甲为了报复乙,与丙一起对乙施以殴打,致乙全身多处受伤,花去药费若干,误工工资损失若干。
事情发生后公安机关行政拘留甲、丙15天。
乙出院,向法院起诉要求甲、丙赔偿损失。
在审理中,甲因车祸死亡,身后未留有遗产。
甲有一个儿子,法院应如何判决?A由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B由甲的独生子和丙分担赔偿责任C由丙赔偿乙的一半损失,甲的独生子不承担责任D由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但丙在赔偿全部损失后,有权向甲的儿子追偿【答案】A【解析】本题涉及共同侵权的责任承担问题。
依民法通则第130条规定,两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乙的损害是由于甲丙的共同侵权造成的,故应由甲丙负连带责任。
因甲死亡,且未留下遗产,故应由丙承担全部责任。
2某日,刘某与好友任某一起外出用猎枪打猎,忽见前面丛林中有一灰影闪动,二人同时举枪射击,不想击中的是在山中采蘑菇的农民。
八种特殊侵权的归责原则是什么以及侵权行为的分类有哪些
⼋种特殊侵权的归责原则是什么以及侵权⾏为的分类有哪些据⼩编所知,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侵害他⼈合法权益,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为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侵权⾏为。
⾸先是⼀种民事过错⾏为,也就是说,侵权⾏为破坏了法律规定的某种责任。
这⾥我们要了解的是侵权⾏为的相关问题。
请看店铺的⼩编在下⾯的⽂章中为您具体的分析⼋种特殊侵权的归责原则是什么以及侵权⾏为的分类。
⼋种特殊侵权的归责原则是什么以及侵权⾏为的分类有哪些⼀、⼋种特殊侵权的归责原则是什么(⼀)因新产品制造⽅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对其产品制造⽅法不同于专利⽅法承担举证责任;(⼆)⾼度危险作业致⼈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就受害⼈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三)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四)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倒塌、脱落、坠落致⼈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或者管理⼈对其⽆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五)饲养动物致⼈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或者管理⼈就受害⼈有过错或者第三⼈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六)因缺陷产品致⼈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七)因共同危险⾏为致⼈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实施危险⾏为的⼈就其⾏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因医疗⾏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有关法律对侵权诉讼的举证责任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侵权⾏为⼀般分为以下⼏类1、⼀般侵权⾏为和特殊侵权⾏为,这是侵权⾏为的最基本分类⼀般侵权⾏为是指⾏为⼈因为过错⽽实施的、适⽤过错责任原则和侵权责任⼀般构成要件以认定的侵权⾏为;特殊侵权⾏为,是指基于法律的特别规定,⽽不以⾏为⼈具有主观过错、适⽤⽆过错原则或过错推定原则归责的侵权⾏为。
侵权责任知识点总结
侵权责任知识点总结一、侵权责任的种类侵权责任主要包括侵权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1.侵权民事责任是指因侵犯了他人合法权益而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
主要内容包括赔偿损失、消除妨碍、恢复原状、公开赔礼道歉等。
2.行政责任是指对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包括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等。
3.刑事责任是指因侵权行为构成犯罪而受到法律制裁,包括拘留、罚款、有期徒刑等。
二、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侵权行为、侵权行为主体、损害结果和法定责任等。
1.侵权行为是构成侵权责任的基本要件。
侵权行为是指违反了法律规定,侵犯了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侵权行为包括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和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
一般而言,侵权行为应当具备主观故意或者过失,即侵权行为主体具有侵权行为的主观能力,并对侵权行为的结果负有责任。
2.侵权行为主体是构成侵权责任的重要要件。
侵权行为主体是指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主体,包括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在侵权行为中,侵权行为主体应当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应当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民事行为能力受限制的公民应当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并且对于那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监护人应当对其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对自己的机关、单位承担法律责任。
3.损害结果是构成侵权责任的重要要件。
损害结果是指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包括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等。
侵权行为主体应当对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结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法定责任是构成侵权责任的重要要件。
依法对侵权行为主体规定的责任,包括侵权行为主体应当对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结果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消除妨碍的责任、恢复原状的责任等。
三、举证责任在侵权责任的诉讼过程中,举证责任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举证责任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要对自己所主张的事实进行举证,不能举证的后果是自负不利。
侵权责任中的举证责任主要包括侵权行为的举证责任、损害结果的举证责任和法定责任的举证责任。
064第一章侵权责任一般规定(民法典第七编侵权责任)
第七编侵权责任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节侵权责任概述一、侵权行为的概念与特征(一)侵权行为的概念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的财产和人身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或者依法律的特别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致害行为。
(二)侵权行为的特征1、性质特征。
侵权行为是单方法律行为、非表意行为,也称事实行为(区别于合同行为)2、法律特征。
侵权行为是民事违法行为(区别于无因管理等事实行为)3、客观特征。
侵权行为是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侵害绝对权)4、侵权行为的构成一般以主观上存在过错为前提。
但不限于过错。
5、行为方式既有积极行为,又有消极行为6、后果特征。
侵权行为是依法应承担侵权责任的行为。
7、侵权行为是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
二、侵权行为的分类根据不同的标准,侵权行为可以作不同的分类。
这种分类的意义在于:侵权行为的种类不同,它们的归责原则、构成要件、举证责任、责任形式等都存在着差别。
侵权行为的分类情况如下:1、一般侵权行为与特殊侵权行为(根据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不同)一般侵权行为,又称普通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基于过错直接致人损害,因而适用民法典的一般责任条款的行为。
一般侵权行为主要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和对自己行为负责的原则。
特殊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即使无过错,但他人的损害确系与行为人有关的行为、事件或者特别原因所致,因而适用民法典的特别责任条款或民事特别法的规定应负民事责任的行为。
特殊侵权行为主要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4—10章规定的七种特殊侵权行为主要有:①产品质量不合格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②机动车交通事故的侵权行为;③医疗事故中的侵权行为;④污染环境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和破坏生态的侵权行为;⑤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⑥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⑦建筑物和物件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2、积极侵权行为与消极侵权行为(根据侵权行为的性质不同)积极侵权行为,又称作为的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以一定的作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有哪些(侵权行为包含哪些类型)
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有哪些(侵权行为包含哪些类型)一般侵权行为成立的法律要件有哪些法律分析: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包括:有加害行为、有损害事实的存在、加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四个方面明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六条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
当事人双方国籍相同或者在同一国家有住所的,也可以适用当事人本国法律或者住所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认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发生的戚尘行为是侵权行为的,不作为侵权行为处理。
《中人民共和国民事高槐禅诉讼法》第二十八条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祝愿你在今后的生活中平平安安,一帆风顺,当遇到困难时,也可以迎难而上,取得成功,没嫌慎如果有什么不懂得者液问题,还可以继续询问,不要觉得不好意思,或者有所顾虑,我们一直都是您最坚定的朋友后台,现实当中遇到了不法侵害,和不顺心的事情也能够和我详聊,我们一直提供最为靠谱的司法解答,帮助,遇到困难不要害怕,只要坚持,阳光总在风雨后,困难一定可以度过去,只要你不放弃,一心一意向前族信寻找出路。
一千个人里就有一千个哈默莱特,世界上无论如何都无法找到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意见和卖孙看法,对同一件事情,大家也会有不同的评判标准。
我的答案或许兆配轮并不是最为标准,最为正确的,但也希望能给予您一定的帮助,希望得到您的认可,谢谢!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一般侵权责任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要件:1.行为的违法性。
是指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或强制性规定;2.损害事实的存在。
既包括对公共财产的损害,也包括对私人财产的损害,同时还包括对非财产性权利的损害;3.因果关系。
不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即引起损害事实的发生是由于不法行为的实施,如果损害事实并非不法行为的实施所致,则不构成侵码衫好权;4.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民法典有哪些侵权行为
民法典有哪些侵权⾏为
现实社会中有很多时候⼈们的权益受到侵害,⽐如个⼈的财产受到他⼈的侵害,那么作为受害⼈是可以通过法律的⼿段维护⾃⾝的权益的,但是侵权的范围是⽐较⼴的,那么关于民法典侵权⾏为有哪些呢?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的解答。
⼀、民法典有哪些侵权⾏为
1、侵害⼈⾝的侵权⾏为。
2、侵害⼈格利益的侵权⾏为。
3、侵害⾝份权的侵权⾏为。
4、侵害财产权的侵权⾏为。
5、侵害知识产权的侵权⾏为。
《民法典》
第九百⼋⼗九条【⼈格权编的调整范围】本编调整因⼈格权的享有和保护产⽣的民事关系。
第九百九⼗条【⼈格权定义】⼈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命权、⾝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格权外,⾃然⼈享有基于⼈⾝⾃由、⼈格尊严产⽣的其他⼈格权益。
第九百九⼗⼀条【民事主体的⼈格权不受侵害】民事主体的⼈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不得侵害。
⼆、什么是侵权补充责任
⼀般认为,在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为中,违反安全保护义务的⼀⽅当事⼈承担的侵权责任,就是补充责任。
侵权⾏为补充责任属于不真正连带责任(或称不真正连带债务)中的⼀种,是指多数⾏为⼈就基于不同发⽣原因⽽产⽣的同⼀给付内容的数个责任,各个负担全部履⾏义务,并因⾏为⼈之⼀的履⾏⾏为⽽使全体⾏为⼈的责任均归于消灭的侵权责任形态。
以上就是⼩编整理的内容,按照规定侵权⾏为是有很多⽅⾯的,如果侵权⾏为发⽣了那么作为受害⼈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进⾏维护,现实社会这样的情况是⽐较多的,要懂得运⽤法律。
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店铺相关律师。
最新民法典中的侵权责任规则
最新民法典中的侵权责任规则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侵权行为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时有发生。
保护个人、财产和社会利益,维护公平正义,是一个健康社会的基本要求。
为了规范侵权责任,最新颁布的民法典中包含了一系列的侵权责任规则。
一、侵权责任的基本原则最新民法典中明确了侵权责任的基本原则。
首先,侵权责任的主体是侵权人。
无论是自然人、法人还是其他组织,在侵权行为中产生的责任均由侵权人承担。
同时,侵权责任应当以损害赔偿为主要内容,即侵权行为给他人造成的损害应由侵权人赔偿。
其次,侵权行为需要具备主观故意或过失。
主观故意是指侵权人明知或应知自己的行为会给他人造成损害,但仍然故意为之;过失是指侵权人在明知或应知的情况下,未尽到应尽的注意义务而造成损害。
侵权责任还应具备因果关系。
即侵权行为直接导致他人发生损害,而非偶然因素或其他原因引起的损害。
只有具备因果关系的侵权行为才能追究侵权人的责任。
二、侵权行为的种类最新民法典对侵权行为进行了分类,主要包括人身损害、财产损害及精神损害三类。
1. 人身损害人身损害是指对他人生命、健康和自由等人身权益的侵害。
例如,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导致他人受伤或死亡的行为均属于人身损害。
对于人身损害的侵权行为,侵权人将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侵权人应当赔偿受害人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精神抚慰金等合理支出。
2. 财产损害财产损害是指对他人财产权益的侵害。
例如,盗窃、抢劫、损毁他人财物等行为均属于财产损害。
对于财产损害的侵权行为,侵权人同样应承担侵权责任。
侵权人应当赔偿受害人因侵权行为造成的财产损失,并承担相关的修复、恢复费用。
3. 精神损害精神损害是指对他人精神健康、人格尊严等精神权益的侵害。
例如,诽谤、侮辱、恐吓等行为常常造成他人的精神损害。
对于精神损害的侵权行为,侵权人同样应该承担侵权责任。
侵权人应当赔偿受害人的精神损失,并承担相应的精神抚慰金。
三、侵权责任的变化与补充最新民法典对侵权责任进行了一些变化和补充,进一步完善了侵权责任的规则。
什么是侵权行为
什么是侵权行为侵权行为是指在法律范围内,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侵权行为不仅仅局限于物质财产,还包括个人声誉、隐私权、知识产权等方面。
在现代社会中,侵权行为已经成为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对个人和社会造成了严重的损失。
因此,了解什么是侵权行为以及如何防范和维护自己的权益,对每个人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
一、侵权行为的种类侵权行为可以分为多个种类,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1. 著作权侵权:指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复制、发行、展示、表演、放映、广播、信息网络传播等侵犯著作权人的权益的行为。
2. 商标侵权:指未经商标所有人许可,擅自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标识,容易引起混淆,侵犯商标所有人的权益的行为。
3. 专利侵权:指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制造、使用、销售、进口专利产品或者实施专利方法,侵犯专利权人的权益的行为。
4. 名誉权侵权:指通过虚假陈述、恶意中伤、造谣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和声誉的行为。
5. 隐私权侵权:指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公开、传播他人的隐私信息,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
二、侵权行为的危害侵权行为给个人和社会带来了严重的危害。
首先,侵权行为损害了个人的合法权益,导致个人经济利益受到损失。
例如,著作权侵权会导致原创作者的作品被盗版、侵权复制,使得原创作者无法获得应有的经济回报。
其次,侵权行为破坏了市场秩序,扰乱了正常的竞争环境。
商标侵权会导致消费者无法正确识别商品来源,降低了商品的信誉和品牌价值。
再者,侵权行为还会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
例如,恶意中伤他人名誉会导致社会信任度下降,人们之间的关系变得紧张和疏远。
三、如何防范侵权行为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防范侵权行为,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加强法律意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自己的权益和义务。
只有了解法律,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2. 注重合同签订:在与他人进行商业合作时,应当注重合同的签订和履行。
合同能够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一旦发生侵权行为,可以依法进行维权。
婚内侵权制度研究
婚内侵权制度研究【摘要】婚姻是家庭的基础,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幸福美满的婚姻关系有助于当事人积极履行自己的婚姻家庭义务,构建平等和谐的婚姻家庭关系,有利于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和发展,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妇女在夫妻关系中追求地位平等、人格独立的呼声渐高,保障自己合法权利不受侵害的意思日益凸显。
但是,近年来,有关婚内侵权频频发生,本文主要对我国的现有婚内侵权制度作个简单的描述,以及有关婚内侵权提几点立法建议。
【关键词】婚内;侵权;制度;建议一、婚内侵权的概念根据婚姻法和相关的司法解释的规定:夫妻具有彼此忠实的义务、夫妻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夫妻双方有平等的婚姻住所决定权、夫妻双方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权利和义务、夫妻之间有日常的家事代理权等,这些权利与义务是调整夫妻关系基本的法律准则。
婚内侵权,是指具有合法婚姻关系的夫妻,以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违背了法律关于夫妻权利义务的规定,实施了危害配偶另一方的身份权或者是建立在这基础之上的财产权,使对方的人身、财产乃至精神方面受到损害的过错行为。
侵权的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基于婚姻而产生的权利,二是夫妻作为平等的一般民事主体所享有的权利。
二、目前我国的婚内侵权制度根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由于过错侵害他人财产、人身,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规定侵权人承担侵权行为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包括: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的行为造成损害事实;行为人的行为与该损害事实具有因果关系,只要没有特殊免责事由,侵权人即应承担责任。
在一般情况下,侵权责任的主体构成要件是公民,我国现行法律并没有对该侵权责任主体作任何限制性规定,也没有对侵权人与受害人之间的关系作限制性规定,更没有将侵权人与受害人之间存在特殊关系而将侵权人排除在承担侵权民事责任之外,侵权人也不能与受害人之间存在婚姻关系而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果在出现侵权的情况下,法院因为当事人之间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而剥夺了夫或妻一方的起诉的权利,不予受理,实际上就是因为夫妻关系的存续而阻却了侵权之诉,无疑这种不承认夫妻各自所具有的独立的人格,还停留在夫妻一体主义上的思想,他剥夺了当事人合法的诉权,请求法院予以公正裁判的权利。
民法典中的侵权行为与损害赔偿
民法典中的侵权行为与损害赔偿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得越来越复杂,也出现了越来越多的侵权行为。
为了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我国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了侵权行为和相应的损害赔偿制度。
本文将重点探讨民法典中的侵权行为和损害赔偿的相关内容。
一、侵权行为的定义及种类侵权行为是指一个人通过违反法律规定,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侵权行为主要包括人格权侵权和财产权侵权。
1. 人格权侵权:人格权是指个人在身份、声誉、姓名、肖像、名誉等方面所享有的权益。
对人格权的侵害主要包括名誉侵害、隐私侵害和人身自由侵害等。
2. 财产权侵权:财产权是指个人对自己的财产享有的占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等。
对财产权的侵害主要包括侵占、损毁、侵害经营自由等。
二、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要确定一个行为是否构成侵权行为,需要满足一定的构成要件。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主体、客体和侵权行为。
1. 主体:侵权行为的主体一般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2. 客体:侵权行为的客体是指被侵害的合法权益,可以是人格权或财产权。
3. 侵权行为:侵权行为是指主体对客体的直接侵害行为,可以是行为人的实际行为,也可以是行为人的不作为。
三、损害赔偿的原则和范围当侵权行为导致他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被侵权人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民法典对损害赔偿的原则和范围做出了明确规定。
1. 损害赔偿的原则:(1)还原原则:采取恢复原状、消除影响等方式来还原被侵权人的原始权益。
(2)补偿原则:侵权行为导致被侵权人遭受经济损失的,侵权人应当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3)精神抚慰金原则:侵权行为导致被侵权人精神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支付精神抚慰金。
2. 损害赔偿的范围: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物质损失、精神损失及其他合理支出等。
四、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在确定损害赔偿的具体数额时,需要进行合理的计算。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1. 实际损失法:根据被侵权人所遭受的实际经济损失来计算赔偿数额。
侵权行为的分类包括哪些
侵权行为的分类包括哪些在法律里侵权种类一般分为一般侵权行为、财产侵权行为、单独侵权、共同侵权、积极侵权,消极侵权。
特殊侵权行为:当事人基于自己有关的行为、物件、事件或者其他特别原因致人损害,包括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务侵权行为、产品缺陷高度危险作业、污染环境、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说起侵权行为,大多数人都能信手拈来,通常的侵权行为有动物伤人、高空坠物、产品侵权等等,当然这都是侵权行为具体分类中的行为了。
关于侵权行为的分类,相信很多人并不是太了解,下面就让小编告诉你侵权行为的分类包括哪些吧。
▲一、侵权行为的分类包括哪些▲(1)按构成要件分一般侵权行为:指行为人基于过错直接致人损害,因而适用民法上一般责任条款的行为。
特殊侵权行为:行为人虽无过错但依民法特别责任条款或民事特别法应承担责任的行为 .▲(2)按侵害对象分侵害财产权行为:包括侵害物权及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行为。
侵害人身权行为:包括侵害他人身体和心理的行为。
▲(3)按致害人的人数分单独侵权行为:致害人仅为一人的侵权行为。
共同侵权行为:致害人为二人以上的侵权行为致害人应负连带的损害赔偿责任。
▲(4)按行为性质分积极侵权行为:指致害人以积极作为的形式致人损害的行为。
消极侵权行为:指致害人以消极不作为的形式致人损害的行为。
应掌握一般侵权和特殊侵权的区分标准,应掌握作为侵权和不作为侵权的区分标准,应特别掌握共同侵权的情况:(1)加害人之间存在共同的意思联络;(2)加害人之间虽无共同意思联络,但其行为造成的损害具有不可分性;(3)教唆人和实施人共同造成他人损害。
共同侵权要求侵权人均存在过错,无意行为不构成共同侵权。
应注意区分共同侵权和单独侵权:共同侵权人负连带责任;单独侵权负自己责任。
▲二、侵权行为的特征▲(1)侵权行为是一种单方实施的事实行为。
侵权行为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而发生的,且侵权行为所引起的民事法律后果并不是当事人所预期的,因此,侵权行为属于事实行为。
法律基本知识什么是侵害行为
法律基本知识什么是侵害行为法律基本知识:什么是侵害行为侵害行为,是指个人或组织在违背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对他人的权益实施侵害的行为。
侵害行为是法律界限的一种表现,它损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违反了社会公序良俗,因此应该受到法律的约束和制裁。
一、侵害行为的种类1.人身侵害人身侵害是指对个人的身体权益实施侵害的行为。
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故意伤害、杀人、侵犯人身自由等。
这些行为严重干扰了他人的生活、健康和安全,是最为严重的侵害行为之一。
2.财产侵害财产侵害是指对个人或组织的财产权益实施侵害的行为。
比较常见的财产侵害行为有盗窃、抢劫、诈骗等。
这些行为造成了财产的损失,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严重的经济困扰。
3.名誉侵害名誉侵害是指通过语言、文字、行为等方式损害他人的名誉、信誉的行为。
包括但不限于诽谤、中伤和恶意诋毁等。
名誉是每个人的神圣,对他人名誉的侵犯不仅会给当事人带来严重的精神痛苦,也损害了社会的公平正义。
4.知识产权侵害知识产权侵害是指对他人的知识产权实施侵犯的行为。
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
侵犯知识产权不仅是对个人创造的成果的不尊重,也违背了保护知识创造和鼓励创新的社会价值观。
二、侵害行为的法律责任对于侵害行为者,法律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处罚措施。
具体的法律责任视行为情节和侵害程度而定,常见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
1.刑事责任对于严重的侵害行为,如故意伤害、杀人等犯罪行为,法律规定了相应的刑事责任。
犯罪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可能会面临拘役、有期徒刑甚至死刑的处罚。
2.民事责任民事责任是指侵害行为者应当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被侵犯者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侵害者赔偿相应的损失和精神抚慰金等,以得到法律的保护和补偿。
3.行政责任对于某些违法行为,虽然未达到犯罪行为的程度,但仍然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了一定的侵害,侵害行为者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的制裁。
行政处罚的形式多种多样,如罚款、责令停业等。
侵权行为法知识要点
侵权行为法知识要点整理一.相关概念:1.侵权行为:是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的财产和人身;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以及依法律特别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损害行为..2.规范竞合:同一事实符合数个规范的要件;使该数个规范都得到适用的法律现象..3;一般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因过错实施某行为致人损害时;适用民法上的一般责任条款..4.特殊侵权行为:指当事人基于与自己有关的行为、事件或其他特别原因致人损害;依照民法上的特别规定或特别法的规定而应付民事责任..5.侵权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6.侵权责任法:关于侵权行为的定义和种类、对侵权行为如何制裁、对侵权行为损害后果如何救济的民事法律规范的总称..7.过错责任原则:以过错作为归责的构成要件和归责的最终要件;同时;以过错作为确定行为人责任范围的重要依据..即在损害发生的情况下;与此相关的行为人谁有过错谁就应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的行为人不应承担民事责任..8.过错推定原则:行为人致人损害时;如果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就要推定其有过错并承担侵权责任..9.无过错责任原则:指在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场合;以已经发生的损害结果为价值判断标准;与该损害结果有因果关系的行为人;不问有无过错;都要承担侵权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10.公平责任原则:当事人对损害的发生均无过错;法律也没有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时;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公平合理分担损失的一种归责原则..11.抗辩事由:是指行为人针对受害人要求承担侵权民事责任的请求而提出的证明其请求不成立或不完全成立的事实..——对抗性;客观性12.责任形态:是指在侵权法律关系重;当事人承担侵权责任的不同表现形式;即在侵权法律关系中;根据不同的民事行为类型的要求;民事责任在不同的当事人之间进行分配的表现形式..13.直接责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的侵权责任..是一般侵权行为的法律后果..14替代责任:为他人的行为负责或为自己管领下的物件致害负责的侵权责任..是特殊侵权行为的法律后果..15单方责任:由侵权法律关系一方当事人承担责任..16双方责任:由侵权法律关系当事人各方承担责任..主要表现为过失相抵..17过失相抵:在侵权损害赔偿中;由于与有过失的成立而减轻加害人的赔偿责任..18补充责任:有数人须承担责任;但责任有先后顺序;首先由造成损害的直接责任人承担责任;在直接责任人无力赔偿、赔偿不足或者下落不明的情况下;才由其他责任人承担责任;并可以向直接责任人追偿的责任形态.. 19责任竞合:因某种法律事实的出现;导致多种责任形式并存和相互冲突..20一般侵权行为:是最基本的侵权行为形态;是指法律无特殊规定、适用一般侵权规则的行为..21一般人格权:是指自然人和法人享有的;概括人格独立、人格自由、人格尊严全部内容的一般人格利益;并由此产生和规定具体人格权的个人基本权利..22共同侵权行为:是指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基于共同的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行为..23.损害赔偿:是指当事人一方因侵权行为或不履行债务时而对他方造成损害时应承担补偿对方损失的责任二.侵权行为的特征:1、侵权行为是侵害他人财产和人身人身和财产的行为2、侵权行为的侵害对象是物权和人身权等绝对权利3、侵权行为是行为人基于过错而实施的行为4、侵权行为是承担侵权民事责任的根据三.侵权行为与犯罪行为的区别:1.法律依据不同:民法;刑法2.侵害的对象不同:后者的客体更为广泛;不仅涉及到某一主体的财产权或人身权;还直接侵害了我国法律保护的社会主义关系..3.社会危害性程度不同:后者比前者大..4.责任的构成要件不同:前者必须在造成他人损失时才承担民事责任;后者无论既遂或未遂都承担刑事责任..5.主观恶性程度不同:行为人实施某些危害社会的行为;若为故意则是犯罪;若为过失则是民事侵权行为..6.责任的目的不同:前者适用民事责任;为了弥补受害人受到的损失;对不法行为实施制裁和教育;后者适用刑事制裁具有明显的惩罚性..四.侵权行为与违约行为的区别:1.前者的违法性体现在违反法律直接规定的、针对一般人的义务...后者的违法性表现在当事人违反自己设立的;并针对特定当事人的义务;2.前者只是因为侵权行为的存在;才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了侵权损害赔偿关系;而后者是以合同的有效存在为前提的..3.前者侵害的对象是财产权、人身权等绝对权;后者侵害的对象是因合同产生的债权;即相对权..4.前者的主体在一般情况下是不特定的;行为人可以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可以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后者的主体是特定的;仅限于合同当事人..5.前者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后者承担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五.侵权责任的特点:1、是民事主体因违反法定义务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2、是以侵权行为为前提..3、责任性质具有强制性4、责任形式主要是财产责任;但不限于财产责任..六.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1、归责原则不同: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争议:推定过错2、构成条件不同:四要件、三要件;一般三要件3、免责条件不同:法定;法定、约定4、举证责任不同:受害人证明对方过错;例外……;无须证明违约方的过错5、责任形式不同:财产责任、非财产责任;财产责任6、损害赔偿的范围不同:财产与非财产损害;财产损害七.侵权责任法一调整对象:侵权行为人与被侵权人之间的民事责任关系..二规范对象:侵权行为及其责任..三归责原则:1.过错责任原则:1内容:以过错为责任构成要件;以过错为归责的最终要件;以过错为确定责任范围的依据2.适用时须注意的问题: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确定民事责任;以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为条件;过错责任原则适用于一般侵权行为;只有法律有特别规定时才不适用过错责任原则;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按“谁主张权利谁提供证据”的规则;应由受害人证明致害人有过错;过错决定应否承担责任;而责任范围主要取决于损害的大小..2.过错推定原则:1理解:属于过错责任的范畴;是过错责任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即仍以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为责任的构成条件;过错推定原则适用于特殊侵权行为;只有法律有特别规定时才能适用过错推定原则..过错推定原则适用“举证责任倒置”规则;即应由加害人证明自己无过错而认定其无责任;如果加害人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无须受害人证明加害人有过错而直接推定其有过错;并令其承担侵权责任..2一般过错推定和特殊过错推定:一般过错推定:指法律规定行为人侵害他人人身、财产并造成损害的;应负民事责任;但如果加害人能够证明损害不是由于他的过错所致;可以被免除责任..特殊过错推定:是指在某些特殊的侵权行为中;法律规定行为人要推翻其过错的推定;必须证明有法定的抗辩事由的存在;以表明自己是无过错的;才能对损害后果不负责任..——”不可推倒的过错推定”3具体运用:判定被告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依据法律规定或案件的具体需要;由审判人员在因果关系存在的基础上;推定被告对损害具有过错被告提出反证;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或存在特殊的抗辩事由;推翻过错推定认定反证是否成立;从而最终确定被告是否具有过错..4过错推定责任与过错责任:举证责任不同:“谁主张谁举证”、举证责任倒置能否确定过错的等级在混合过错的情况下;能否确定双方的过错程度保护的对象不同3.无过错责任原则:1.理解: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确定民事责任;不以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为条件;即不问过错;无过错责任原则适用于特殊侵权行为;只有法律有特别规定时才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适用“举证责任倒置”规则;但被告需要证明的不是自己无过错;而是受害人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使损害发生因而可以免除致害人侵权责任;2过错责任原则与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区别:归责依据不同: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为依据;不问主观上的过错构成条件不同:四要件;四要件举证责任不同:受害人对加害人主观上有过错负举证责任;受害人对加害人主观过错不负举证责任适用范围不同:一般侵权行为;特殊侵权行为3无过错责任原则与过错推定原则的区别:归责依据不同:不问主观上的过错;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为依据构成条件不同:三要件;四要件举证责任不同:原告无须举证;被告不能以无过错抗辩;原告无须举证;但被告可以无过错抗辩适用范围不同:均为特殊侵权行为;具体种类范围不同责任的功能不同责任基础不同:‘乃在于对不幸损害之合理分配’责任性质不同:法官发挥的作用不同:4.公平责任原则1.理解:以公平观念作为价值判断标准来确定责任;适用于当事人均无过错而法律又没有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情况;只有在法律没有特别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而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来处理又显失公平的情况下才能适用..2公平责任与过错责任的区别:适用范围适用的目的构成要件责任形式责任范围3公平责任与无过错责任的区别:法官所起的作用是否有最高赔偿数额的限制与责任保险制度的关系适用范围与过错责任的关系八.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1、违法行为方式:作为——侵害权利;不作为——不履行特定义务2、损害事实3、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的因果关系4、过错形态:致害人过错——单独过错、共同过错;受害人过错;第三人过错;与有过错——受害人与致害人均有过错;双方均无过错九.抗辩事由:1.分类:一般抗辩事由:损害是行为人合法行为引起特殊抗辩事由:损害不是行为人的行为引起的;而是外在与行为的原因造成的..2.相关法条:第二十六条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第二十七条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第二十八条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二十九条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三十条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第三十一条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责任或者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3.一般抗辩事由:一职务授权行为:必须有合法的授权;程序和方式合法;执行职务的行为是必要的二正当防卫:为了使公共利益、他人或本人利益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人所采取的以排除或制止不法侵害的防卫还击措施..1以不法侵害的存在为前提2只能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3不法侵害正在进行4目的是为了保护合法利益免受不法侵害5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正当防卫的;防卫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不法侵害人自食其果..防卫过当的;承担适当责任..——防卫时采取的措施超过排除或制止侵害的必要..三紧急避险:为了使公共利益、他人或本人利益免受更大的损害;不得已采取的致使他人或本人较小损害的行为..1以危险存在为前提 2危险正在进行3目的是为了保护合法利益免受危险损害4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险情由人引起的;引起人承担..险情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由收益人适当补偿;紧急避险措施不当或超过必要限度的;避险人承担适当责任..四受害人被侵权人同意:受害人被侵权人容许他人侵害其权利;自己自愿承担损害结果;且不违背法律和公共道德的一方意思表示..1受害人被侵权人有行为能力;2明确表示接受损害后果;3事前同意;4同意不得违背法律和社会公德..五自助行为:权利人为保护自己的权利;在情况紧迫又不能及时请求国家机关予以救助的情况下;对他人的财产或自由施加扣押、拘束或其他相应措施;而为法律或社会公德所认可的行为..行为人实施自助行为之后;必须立即向有关机关申请援助;请求处理..1自己的权利受到不法侵害 2时间紧急;来不及国家机关援助3不得滥用自助行为 4实施行为后立即请求国家主管机关依法处理..4.特殊抗辩事由:受害人被侵权人过错第三人过错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社会异常意外事件:不可预见性以当事人的合理注意为标准;归因于行为人自身意外的原因;行为人已经尽到了他在当时应当和能够尽到的注意;或者行为人采取合理措施人不能避免事故的发生;意外事故是指偶然发生的事件;并不包括第三人的行为..不可抗力具有更强的不可预见性;不可抗力更难避免和克服;意外事故只适用于过错责任的免责事由;不可抗力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以适用.十.替代责任的特征:1.责任人与致害人或致害物相分离;2.责任人与致害人或致害物之间存在特定关系;与致害人:隶属、雇佣、监护、代理等;与致害物:所有、使用等支配状态3.责任人为赔偿义务主体;承担赔偿责任..十一.过失相抵的构成要件:1.受害人的行为是损害发生或扩大的共同原因;2.受害人的行为须为不当;3.受害人须有过错..十二.补充责任的特征:1.各责任人承担法律责任的原因不同:直接责任人的行为是造成损害的直接原因;补充责任人的行为是间接原因..2.各责任人的主观意志不同3责任的承担有先后顺序:直接责任人先承担全部责任;不足或不能时才由补充责任人承担补充责任;4.有对内对外效力之分:对外:任一责任人承担责任后;各责任人的责任即消灭..对内:直接责任人承担后;不能向补充责任人追偿;补充责任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直接责任人追偿..十三.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竞合:1、举证责任2、义务性质与内容3、时效4、责任构成要件和免责条件5、责任形式6、责任范围7、对第三人责任8、诉讼管辖十四.一般侵权行为(一)特征:1、行为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2、行为人因自己的过错承担责任3、行为人对自己所实施的过错行为承担责任4、归责原则上;一般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可以依据过错程度确定责任范围5、责任构成要件6、免责事由7、责任功能二行为方式:直接行为:责任人自己的行为.. 间接行为:他人的行为或物件的行为..三归责原则:过错责任原则四构成条件:违法行为、损害事实、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过错..五责任形态:直接行为——直接责任..十五.一般人格权的特征: 1、主体普遍性2、权利客体高度概括性;是具体人格权的母权3、权利内容的广泛性:人格独立、人格自由、人格尊严4、权利性质的特殊性:既是基本权利;又是具体权利5、权利功能的特殊性十六.一般人格权的权利功能:1解释功能 2创造功能 3补充功能十七.共同侵权行为的特征:1、主体复合性:行为主体是多个人;2、主观的共同过错:行为人主观上有共同过错;3、行为的共同性:行为相互联系;形成一个统一的致损原因;4、结果的共同性:共同过错行为造成同一损害后果..十八.无意思联络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1各行为人均实施了加害行为;2各行为人的行为相互直接结合时空同一性;是损害结果的唯一原因;3损害结果不可分;具有同一性..(4)各行为人无意思联络..十九.共同危险行为的特征:1、有数人实施了相同性质或相同种类的行为;2、数人的行为都具有危险性;3、数人的危险行为是致人损害的原因;4、损害结果不是危险行为人全体所致;但无法判断谁是加害人..二十.特殊侵权行为的特征:1、归责原则的特殊性..适用过错推定、公平责任原则或无过错责任原则;2、责任的构成要件的特殊性;3、举证责任具有特殊性;一般实行“举证责任倒置”..4、责任形态的特殊性..主要的责任形态是替代责任;但不仅限于替代责任..二十一..特殊侵权行为的免责事由:二十二.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的特殊侵权行为:1、职务侵权民事责任——单位承担2、雇佣人致人损害民事责任——雇主承担、雇主与故意或重大过失的雇员承担连带责任3、帮工人损害民事责任——被帮工人承担、被帮工人与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帮工人承担连带责任4、地下物致人损害民事责任——施工人承担5、地上物致人损害民事责任——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责任6、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组织者的民事责任——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组织者承担责任7、被监护人致人损害民事责任——监护人、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8、教育机构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责任——教育机构9、医疗损害责任——医疗机构10、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二十三.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特殊侵权行为1、产品侵权——销售者、生产者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作业人3、环境污染致人损害——污染人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保险公司5、动物致人损害——所有人或使用人二十四.损害赔偿的原则:1、全部赔偿原则:全额赔偿2、财产赔偿原则3、损益相抵原则4、衡平原则二十五.侵权损害赔偿法律关系1、主体:赔偿权利主体直接受害人、间接受害人赔偿义务主体加害人2、内容:请求权、相对权、财产权3、客体:给付赔偿金的行为二十六.人身伤害的赔偿范围:1、人身伤害的一般赔偿2、劳动能力丧失的赔偿3、致人死亡的赔偿4、间接受害人的抚养损害赔偿5、抚慰金赔偿二十七.人身伤害的一般赔偿1.医疗损害赔偿2.受害人误工工资赔偿3.护理人员误工工资赔偿4.专员医疗的交通费5.伙食补助费和营养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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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侵权行为的种类可以分为哪些
在日常生活中,经常有各种侵权行为存在却被我们忽视掉。
对于这些侵权行为,我们是可以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权利的。
其实在婚内,夫妻双方也会出现各种各样的侵权行为。
那么,婚内侵权行为的种类可以分为哪些?今天,律伴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婚内侵权行为定义及其分类
婚内侵权行为是夫妻一方违背了法律对夫妻权利义务的规定,实施了危害对方的人身权、财产权,使对方的人身、财产乃至精神受到损害的过错行为。
婚内侵权行为的特点是违反了夫妻间的权利义务。
如违反了夫妻间忠诚义务、抚养义务、尊重义务等。
婚内侵权行为比一般的侵权行为更为广泛。
其行为主要有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以及其它较为严重侵权行为。
其方式有作为或不作为。
其行为既可直接作用于夫妻的对方,也可作用于他人。
直接作用于夫妻一方的如殴打对方,作用于他人的如重婚、与他人同居等等。
这些行为都体现了婚内侵权行为的广泛性。
婚内侵权结果较一般侵权行为的结果更为严重。
婚内侵权行为的构成一般要求是较为严重的侵权行为,这是由夫妻这种特殊关系决定的。
在保护夫妻一方权益的同时,法律不得不考虑到家庭的稳定。
法律要在保护家庭稳定和保护个人利益的选择中找到平衡点。
对侵权行为显属轻微的,如夫妻间平时的吵嘴行为,不允许随意提起婚内侵权赔偿。
否则不但造成过多的家庭破裂,更容易产生很多社会不稳定因素。
二.相关拓展-侵权行为分类
《民法通则》第106条规定:侵权行为,一般是指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财产人身,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
分类:1、根据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不同,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
(一般侵权是行为人基于过错直接致人损害,因而使用民法上的一般责任条款的行为。
特殊侵权是指行为人虽无过错,但他人的损害确系与行为人有关的行为、事件或特别原因所致。
例:因特定主体(如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致人损害的行为)
2、根据侵害对象的不同,分为侵害财产权行为和侵害人身权行为。
3、根据致害人的人数不同,分为单独侵权行为和共同侵权行为。
4、根据侵权行为的性质不同,分为积极侵权行为和消极侵权行为。
以上是成文法系国家对侵权行为的分类。
判例法系国家对侵权行为的分类为:“对财产的侵害”、“对个人的侵害”、以及“过失”三大类。
根据以上信息我们知道,婚内侵权行为有很多种,主要包括重婚,家庭暴力以及与他人同居等。
当遇到这些情况时,我们要学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权利。
以上就是律伴网小编为你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能为你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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