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网站服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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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局信息化建设管理制度

统计局信息化建设管理制度

统计局信息化建设管理制度为适应信息社会及网络经济下的市场竞争环境,提高统计工作质量,树立统计良好形象,运用先进的治理手段提高统计工作效率,制造及巩固统计部门良好的信息化进展的软环境及硬环境,因此,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部分信息化建设治理差不多要求第一条按本局年度信息化培训打算,做好教材、培训环境的预备工作。

第二条搞好本局信息化进展的外部环境,加强合作,为我局信息化建设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三条系统的软、硬件爱护、治理及调配由运算站组织实施,归口治理,爱护工作做到系统正常运行,治理工作做到账物一致,调配工作做到按需分配,充分发挥系统软、硬件的效率。

第四条办好统计网站,爱护网页,同时对与Internet的连接把好安全关(防火墙)。

第五条搞好本局内部网的防毒作用,本局电脑严禁私拆接硬件,私自安装软件,专门是游戏软件。

第六条严禁拆换运算机及相关设备的零部件。

各科室需要购买硬件,应由科室负责人向局领导请示,得到批准后,由运算站负责购买。

第七条运算站负责做好网络治理工作,本局内网必须把好用户及密码关,合理分配IP地址,做好网络划分及治理。

第八条各科室对硬件设备的使用,必须按相关设备操作规程进行,严禁带电拨插运算机及相关设备,软件的使用严格按操作指南进行,不得任意删改系统文件及别人的文件。

第九条各科室运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治理实行科室责任制,各科室设立运算机主管,及时、合理的治理好各科室的电脑及相关设备。

第十条软件安装及网络爱护必须由运算站相关治理人员确认以后进行。

第十一条信息系统的开发由运算站主持进行,尽量减少信息化孤岛,开发的平台应结合网络系统实际来定,幸免孤立行事,将开发纳入信息化进展正常渠道。

第十二条运算站同志应指导、教授专业科室同志有关系统的应用,保证专业科室同志能正确使用系统。

第十三条运算站积极做好理论学习工作,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理论水平,应用水平和开发水平。

第十四条运算站做好全局运算机及相关设备(软、硬件)的调研、采购、实施、治理、爱护、调配等工作。

我国的统计管理制度

我国的统计管理制度

我国的统计管理制度随着时代的发展,统计数据逐渐成为国家经济、社会、科技等领域重要的公共资源。

而统计管理作为确保统计数据质量、权威性和客观性的重要环节,在国家治理和发展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我国的统计管理制度经历了多年的发展,不断完善和改进,已经建立起一套较为完备的制度体系。

一、统计管理制度的基本框架我国的统计管理制度主要由国家统计局和地方统计部门组成。

国家统计局是国家统计工作的最高行政机关,负责全国统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地方统计部门则主要负责本地区的统计工作,遵循国家统计局的统一指导。

国家统计局和地方统计部门共同构成我国统计管理制度的基本框架。

二、统计法律法规的保障统计法律法规是统计管理制度的重要保障,其规定了统计行为的基本原则、规范和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是我国的统计法律基础,规定了统计工作的基本要求和统计工作的组织形式。

此外,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核算年度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统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统计管理制度提供了具体的法律依据和规范。

三、统计体制改革的深化我国的统计管理制度改革始于上世纪80年代,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现代化统计制度。

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统计行政管理体制的调整、统计职责的明确、统计机构的独立性和公正性等方面。

通过多年的努力,我国的统计体制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果,统计管理制度不断完善,统计数据质量逐渐提升。

四、统计方法和技术的创新统计方法和技术的创新是推动统计管理制度不断进步的关键。

我国统计部门不断引进国际先进的统计方法和技术,开展统计技术培训和交流,提高统计从业人员的技术水平。

同时,不断研究和改进统计方法,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通过技术创新,我国的统计管理制度不断提升,为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提供了重要支撑。

五、统计信息公开和透明统计信息公开和透明是现代统计管理制度的重要原则。

我国不断加强统计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依法公开国家统计数据和信息,提高统计数据的公信力和透明度。

统计信息管理制度范本

统计信息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的统计信息管理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提高统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各部门、各岗位涉及统计信息工作的相关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统计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报告、存储、使用和保密等工作,确保统计信息的有效利用。

第二章统计信息管理职责第四条统计信息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统计信息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其主要职责如下:(一)建立健全统计信息管理制度,确保统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二)制定统计信息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分析、报告等工作;(三)组织培训统计工作人员,提高其业务素质;(四)对统计信息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统计信息质量;(五)建立健全统计信息保密制度,确保统计信息安全。

第五条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如下:(一)按照统计信息管理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提供统计信息;(二)参与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分析、报告等工作;(三)对统计信息进行保密,不得泄露;(四)配合统计信息管理部门开展统计信息管理工作。

第三章统计信息收集与整理第六条统计信息收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性:收集统计信息应全面反映本单位各项业务活动的实际情况;(二)准确性:收集统计信息应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三)及时性:收集统计信息应确保数据的及时性;(四)合法性:收集统计信息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第七条统计信息整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规范性:整理统计信息应按照国家统计标准和统计制度要求进行;(二)一致性:整理统计信息应保持指标含义、口径、计算方法的一致性;(三)可比性:整理统计信息应保证数据在不同时间、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之间的可比性。

第四章统计信息分析与报告第八条统计信息分析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客观性:分析统计信息应客观、公正,不得主观臆断;(二)针对性:分析统计信息应针对实际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三)实用性:分析统计信息应具有实用性,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统计服务管理制度

统计服务管理制度

统计服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加强对统计服务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落实统计法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服务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各单位内部的统计服务工作。

第三章服务管理要求1. 统计服务工作应按照国家有关法规、政策和标准进行,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客观性。

2. 统计服务工作应结合实际需求,科学合理地进行设计和实施。

3. 统计服务工作应注重数据保密工作,严格遵守保密制度,防止数据泄露。

4. 统计服务工作应及时准确地反馈服务结果,确保服务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第四章服务管理机制1. 统计服务管理委员会各单位应设立统计服务管理委员会,负责统计服务工作的总体规划和监督管理。

2. 统计服务管理部门各单位应设立统计服务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的统计服务工作,包括统计服务的组织、实施、监督和评估。

3. 统计服务审核机构为了确保统计服务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各单位应设立统计服务审核机构,对统计服务的结果进行审核和评价。

第五章服务管理流程1. 统计服务需求调查各单位应根据实际需求,开展统计服务需求调查工作,明确服务的具体目标和内容。

2. 统计服务方案设计各单位应根据实际需求和调查结果,制定统计服务方案,并经相关部门和人员审批。

3. 统计服务实施各单位应严格按照统计服务方案进行服务实施,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 统计服务结果反馈各单位应及时将统计服务的结果进行反馈,确保服务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5. 统计服务结果审核各单位应设立统计服务审核机构,负责对统计服务的结果进行审核和评价。

第六章服务管理措施1. 完善统计服务管理制度各单位应加强对统计服务管理制度的建设,不断完善统计服务管理制度,保障统计服务工作的质量。

2. 加强统计服务队伍建设各单位应加强对统计服务队伍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员工的专业水平和服务意识。

3. 加强统计服务技术支持各单位应不断加强对统计服务技术的研究和支持,确保统计服务工作的科学、准确、及时。

统计信息管理制度

统计信息管理制度

统计信息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规范统计信息的收集、整理、存储、发布和利用,保证统计工作的质量和统计信息的准确性,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特制定此统计信息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的各类统计信息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业务统计、人员统计、财务统计等。

三、制度要求3.1 统计信息的收集1.统计信息的收集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严禁捏造、篡改、隐瞒和故意误导。

2.对于有争议的统计信息,应当按照规定及时核查,并将核查结果予以公布。

3.2 统计信息的整理1.统计信息的整理应当依照国家标准和规范,确保数据的可比性和一致性。

2.统计信息的整理应当由专业人员进行,遵守行业准则和职业道德,严禁出现数据造假、伪造情况。

3.3 统计信息的存储1.统计信息的存储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确保数据的安全性、保密性和完整性。

2.对于重要的统计信息,应当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备份,以避免数据的丢失和损坏。

3.4 统计信息的发布1.统计信息的发布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确保数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2.统计信息的发布应当充分考虑受众的需求和特点,选用合适的发布方式和渠道。

3.5 统计信息的利用1.统计信息的利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禁用于非法活动和非法用途。

2.统计信息的利用应当充分考虑数据的安全性和保密性,采取必要的措施和技术手段进行防护。

四、统计信息管理责任制1.公司负责人应当履行对统计信息管理的领导职责,制定实施本制度的具体方案,并对统计信息的质量和安全负总责。

2.统计信息管理人员应当了解和熟悉本制度的相关规定,严格遵照执行,保证统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对信息的泄露和安全负责。

3.其他公司人员应当遵守统计信息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得捏造、篡改、隐瞒和故意误导统计信息,并对该信息保密。

五、统计信息管理制度的执行本制度的制定、修订、解释和执行由公司负责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负责,并经公司领导班子批准后正式实施。

统计信息化建设及管理制度(3篇)

统计信息化建设及管理制度(3篇)

统计信息化建设及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促使全系统统计信息化建设工作的规范化和系统化,充分发挥统计信息在重大项目管理与决策中的信息、咨询与监督作用,更好地为全县重大项目管理工作服务,根据《____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省统计管理条例》等有关统计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及上级机关关于统计工作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科室统计信息化建设由局办公室负责统一规划、建设和维护。

第三条计算机及网络系统统一____防病毒软件并确保及时更新。

第四条定期进行系统软件、硬件检查维护,做好维护记录。

对计算机硬件和软件可能出现的故障,应有防范、补救和排除等措施。

第五条禁止在局域网设备上____运行与工作无关的任何软件。

第六条严格执行保密法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国家互联网有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在网络上进行任何非法活动。

第七条各科室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硬件和操作系统方面出现问题应及时上报局办公室,并由局办公室与相关软、硬件维护单位联系,取得技术支持,及时排除出现的问题。

第八条信息化培训应将统计内容列入年度专业培训计划,信息化管理员要钻研业务技能,积极参加各级____的业务培训;每年至少____本部门及系统内统计人员开展一次信息化业务技能培训。

第九条____计算机禁止上外网,禁止在非____计算机上储存、处理____信息。

第十条做好统计数据定期备份资料,保障统计资料的延续性和联贯性。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县发改局负责解释。

统计信息化建设及管理制度(2)是指为了加强统计工作的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制定的具体规范和措施。

在统计信息化建设方面,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 信息化规划制度:规定统计信息化建设的总体目标、发展方向和时间计划等,明确统计信息化建设的各项任务和责任。

2. 项目管理制度:规定统计信息化项目的申报、评审、审批和实施过程,明确项目的立项、预算、进度和质量要求等。

3. 数据管理制度:规定统计数据的采集、传输、存储、处理和分析等过程,强调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统计信息管理制度

统计信息管理制度

统计信息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统计信息管理工作,保障统计信息安全、准确、完整、及时,并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统计机构(以下简称统计机构)对统计信息的收集、加工、发布、利用和管理工作。

三、基本原则1. 法律依据。

统计信息管理工作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开展工作。

2. 数据保密。

统计信息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保密,不得泄露。

3. 数据准确。

对收集到的统计信息进行准确性验证,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可信度。

4. 数据完整。

对收集到的统计信息进行完整性核对,确保数据的完整和完备。

5. 数据及时。

及时收集、处理、发布统计信息,满足社会各方需求。

6. 公平公正。

统计信息应当公正、透明、客观,不得夸大、缩小事实真相,偏袒一方。

四、统计信息管理流程1. 统计信息收集(1)确定统计信息的样本对象和范围。

(2)建立统计信息收集制度和流程,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3)使用统一的调查问卷或调查表,对样本对象进行信息收集。

(4)建立统计信息收集的数据库,对数据进行分类和整理。

2. 统计信息加工(1)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加工和整理,形成统计报表或统计摘要。

(2)利用专业统计软件进行数据处理,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3)保证统计信息的数据完整性和时间完整性,避免丢失或篡改。

3. 统计信息发布(1)编制统计信息报告,并进行审定。

(2)按照规定的程序将统计信息报告发布并向社会进行公布。

(3)与政府相关部门协调,确保统计信息报告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4. 统计信息利用(1)统计信息应当公开和透明,供社会各方及时了解。

(2)社会各界可以基于统计信息进行决策和判断,促进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3)统计信息不得被滥用,不得损害国家和社会的利益。

五、统计信息管理要求1. 加强统计信息安全管理(1)建立统计信息的保密制度和网络安全制度。

统计局信息化建设管理制度

统计局信息化建设管理制度

统计局信息化建设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全局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的使用和管理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一、计算机使用和维护制度:1、根据数据处理需要,计算机分配到各科室,由科室分配给专业人员保管使用。

2、计算机主要用于专业数据处理和上网查阅资料,了解统计工作动态和有关政策导向。

3、严禁使用计算机玩游戏、聊天、看影碟、搞其他娱乐活动等。

4、严禁使用计算机访问不健康的网站。

5、严禁使用计算机从事代人打印以及从事期货、股票等经济活动。

6、严禁一切有损单位声誉、形象和统计工作的计算机其它操作行为。

4、专业人员必须正确规范地进行计算机操作,避免违规操作以及由此引起的电脑故障,定期保养和查杀病毒。

要爱护各种设备,厉行节约,降低耗材。

5、因操作人员疏忽或操作失误,给工作带来一定影响,经努力可以挽回的,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因操作人员故意违反上述规定,使工作或设备蒙受损失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除按价赔偿外,还要予以一定的经济处罚。

6、严禁乱拉接电源,以防造成短路或失火。

7、股室之间、个人之间使用的计算机不得随意更换,不得随便拆除或更换硬件,有硬件损坏要及时上报办公室进行登记,凡因个人使用不当或私自拆卸造成的电脑维修费用或公共财产损失,由个人赔偿。

8、专业人员要对计算机做好安全设置并定期做好文件备份,防止由于病毒破坏、操作上的失误以及设备的损坏,而导致重要文件数据的丢失。

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将不宜公开的资料上网共享。

与外界交换数据时,如软盘、光盘、U盘、可移动硬盘等,必须在使用前通过杀毒软件检查后方可使用,统计局内部和统计系统交换文档和数据时,使用FTP信息网络进行交换。

(二)微机管理制度:1、计算站负责电脑系统的维护。

2、统一分配IP地址,未经允许不得修改所分配的IP地址。

3、办公计算机不得用于故意攻击局域网内的其他机器,不得用于测试或使用黑客软件,不得用于故意散播病毒,不得用于做其他违法活动。

4、硬件损坏或微机操作系统、应用软件出现问题,须报告微机管理人员,由办公室协调人员维修。

统计局信息化管理制度

统计局信息化管理制度

统计局信息化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___的信息化及计算机网络管理,促进信息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信息化网络和计算机设备的安全和有效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___的信息化及计算机网络管理工作在队长室的统一领导下,由综合科负责具体组织。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的信息化及计算机网络管理工作包括信息化网络及设备管理、安全保密管理、计算机病毒防治、网站管理、资料管理等内容。

第二章信息化网络及设备管理第四条:信息化网络及设备按科室分配使用。

综合科指定一名熟悉计算机技术的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第五条:凡使用信息化网络及设备的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

对违反规定使信息化网络及设备不能正常工作和造成重大事故者,追究其相应责任,后果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条:严禁在信息化设备上安装与工作无关的、未经广泛验证为安全的软件程序。

严禁带电拔插计算机内部配件。

移动非便携式信息网络设备应断电后进行。

离开工作场所前,须关闭计算机,切断电源。

第七条:非指定的技术人员不得擅自打开信息化网络设备外壳,进行任何配置和检测。

不得擅自将信息网络设备(包括报废设备)的配件私自拆卸,移植到其他设备。

第八条:未经分管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换信息化网络设备,不得随意外借、处置信息网络设备。

外部人员如需使用本单位的信息网络设备,需经分管领导同意,并在现场监督的情况下进行。

第九条:对计算机进行硬盘格式化和删除操作系统文件,须事先做好数据备份工作,并由本单位信息化管理员进行操作。

第十条:各科室信息化网络设备的使用人、保管人、责任人等情况的变更,应及时报综合科登记备案。

第十一条:重要的信息化网络设备由综合科集中统一管理。

各科室需要使用时,应办理相关借用手续。

第十二条:为防止计算机病毒造成严重后果,对外来移动存储介质(光盘、优盘、移动硬盘等)要严格管理,原则上不允许外来移动存储介质在内部统计专网计算机上使用。

确因工作需要使用的,事先必须进行防(杀)毒处理,经技术人员证实无病毒感染后,方可使用。

信息查询服务管理制度

信息查询服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信息查询服务管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保障用户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从事信息查询服务的工作人员及相关部门。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信息查询服务的合法性;(二)公开透明:对查询服务的内容、程序、时限等进行公开,方便用户了解;(三)高效便捷:简化查询流程,提高查询效率,满足用户需求;(四)保护隐私:严格遵守个人信息保护法律法规,确保用户信息安全。

第二章服务内容第四条本单位信息查询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法律法规查询:提供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等查询服务;(二)政策文件查询:提供国家政策文件、地方政策文件等查询服务;(三)业务知识查询:提供本单位业务知识、操作规程等查询服务;(四)其他查询:根据用户需求,提供其他相关信息的查询服务。

第五条信息查询服务应满足以下要求:(一)准确性: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含有虚假、误导性内容;(二)完整性:提供的信息应涵盖查询内容的全部内容,不得遗漏;(三)及时性:在规定的时间内,为用户提供查询服务;(四)安全性:确保用户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

第三章服务流程第六条用户提出查询请求,可通过以下方式:(一)现场查询:用户直接到信息查询服务窗口提出查询请求;(二)电话查询:用户拨打信息查询服务电话提出查询请求;(三)网络查询:用户通过本单位网站或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提出查询请求。

第七条信息查询服务人员接到查询请求后,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处理:(一)核实用户身份:确认用户身份,确保查询服务的合法性;(二)明确查询内容:详细询问用户查询需求,明确查询内容;(三)查询信息:根据用户需求,查找相关信息;(四)提供查询结果:将查询结果提供给用户,并解答用户疑问;(五)反馈意见:了解用户对查询服务的满意度,及时改进服务质量。

第八条信息查询服务人员应确保以下事项:(一)查询结果准确无误;(二)保护用户隐私,不泄露用户信息;(三)遵守保密规定,不泄露本单位内部信息;(四)妥善保管查询记录,以便日后查阅。

统计信息网站管理制度

统计信息网站管理制度

统计信息网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统计信息网站的管理,加强对统计信息的发布和使用的管理,提高统计信息的质量和可信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统计信息发布和管理的单位和人员。

第三条统计信息网站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客观、真实、准确的原则。

第四条统计信息网站管理遵循科学、规范、高效的原则。

第五条统计信息网站管理应遵循合法、诚信、安全、隐私保护的原则。

第六条统计信息网站管理应遵循服务、协作、发展、共享的原则。

第二章统计信息发布管理第七条统计信息发布应当严格遵循国家统计法律法规,确保数据真实、可信。

第八条统计信息发布应当定期进行,公布清晰、明确的发布计划,并按时发布统计数据。

第九条统计信息发布应当保护信息主体的隐私权,确保信息收集使用合法合理。

第十条统计信息发布应当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提高数据传输效率和准确性。

第十一条统计信息发布应使用权威机构的认证工具,确保数据的可信度和安全性。

第三章统计信息管理第十二条统计信息应当进行统一管理,建立权责明确的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统计信息应当建立完善的信息收集、整理、审核和发布机制,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第十四条统计信息应当建立健全的数据保密机制,对敏感信息进行专门保护,确保信息的安全。

第十五条统计信息应当建立数据审查机制,确保发布的数据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第十六条统计信息应当建立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保护数据的独立性和自主性。

第四章统计信息使用管理第十七条统计信息使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禁止盗用、篡改、变造统计数据。

第十八条统计信息使用应当以学术研究、教育科普、决策咨询为主要目的,不得用于违法违规活动。

第十九条统计信息使用应当注重隐私保护,防止个人信息和商业机密被泄露。

第二十条统计信息使用应当加强数据共享,促进资源共享和信息交流。

第二十一条统计信息使用应当建立有效的监督和检查机制,确保数据使用合法合规。

统计局信息化建设管理制度

统计局信息化建设管理制度

统计局信息化建设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统计局信息化建设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提高统计局的信息化水平和管理效能,推动统计工作向现代化、科学化、智能化和网络化方向发展,为统计局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加强统计数据质量,提高数据分析和利用的能力,提升服务水平,为国家和社会提供更加准确、及时、全面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统计局内所有与信息化建设相关的部门、岗位和人员。

三、制度内容1.信息化建设规划:统计局应制定长期和中期的信息化建设规划,明确信息化建设的目标、内容、时间表和预算,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

2.信息化项目管理:统计局应建立信息化项目管理制度,明确项目的组织机构、职责和权限,制定项目立项、实施、验收和总结的流程和程序。

项目管理应注重项目的进度控制、质量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3.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管理:统计局应建立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管理制度,明确系统开发的流程和方法,程序员在开发系统时需要进行详细的设计和编程,测试员在系统开发完成后需要进行充分的测试,管理员在系统上线后需要进行定期的维护与升级。

4.信息安全管理:统计局应建立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保护统计局的信息资源安全,包括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应用系统安全。

制度应涵盖安全策略和规则、安全设备和技术、安全培训和监督等方面。

5.数据管理与共享:统计局应建立统一的数据管理与共享制度,规范数据的采集、存储、处理和使用,并明确数据共享的权限和方式,保护数据的安全和隐私。

6.人员培训与评价:统计局应建立完善的人员培训与评价制度,提高员工的信息化素质和技能水平,鼓励员工积极参与信息化建设,定期评价人员的信息化能力。

7.资产管理:统计局应建立信息化资产管理制度,对信息化设备、软件和数据等资产进行统一管理和维护,建立相应的管理流程和制度。

8.信息化建设监督与评估:统计局应建立信息化建设监督与评估制度,对信息化建设进行监督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改进工作质量和效率。

我国统计工作实行的管理制度

我国统计工作实行的管理制度

我国统计工作实行的管理制度1. 引言统计工作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也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改善人民生活的基础性工作。

我国统计工作实行一套完整的管理制度,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时效性,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本文将详细介绍我国统计工作实行的管理制度。

2. 统计法律法规体系为了规范和保障统计工作的进行,我国建立了一整套完善的统计法律法规体系。

其中,最重要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该法于2009年颁布实施,并于2018年进行了修订。

《统计法》明确了国家对统计工作的领导责任、数据收集与发布机构、数据调查权利与义务等方面的内容,为我国统计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除了《统计法》,我国还有一系列配套的法规文件和规章制度,如《全民所有制经济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办法》等。

这些法规文件和规章制度对于统计数据的收集、处理、发布等环节进行了具体规定,确保了统计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3. 统计机构设置与职责我国统计工作由国家统计局负责组织实施。

国家统计局是直属于国务院的正部级事业单位,担负着全国统一的统计工作领导和管理职责。

在地方层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设有统计局,负责本地区的统计工作。

同时,各级政府部门也设有专门的统计机构,协助完成相关工作。

国家统计局和地方统计局及其下属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 - 组织实施全国或地方性重大普查、抽样调查和经济核算等; - 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各类统计数据;- 开展相关调查研究,提供决策支持; - 监督和检查本地区内其他单位的统计工作; - 提供数据服务和咨询等。

4. 统一的数据标准与分类体系为了确保全国范围内各级统计机构所收集的数据具有可比性和一致性,我国建立了统一的数据标准与分类体系。

在国民经济核算方面,我国采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作为统计数据的行业分类标准,该标准根据不同产业的经济活动特点进行了细致划分。

服务业统计管理制度

服务业统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充分发挥服务业统计数据在宏观调控和市场监管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服务业企业,包括各类法人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

第三条服务业统计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统计:严格遵守国家统计法律法规,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二)统一管理:建立健全服务业统计管理体系,实现统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三)分级负责:各级统计机构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服务业统计工作。

(四)公开透明:及时、准确地发布服务业统计数据,提高统计数据透明度。

第二章统计内容第四条服务业统计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服务业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注册资本、成立时间等。

(二)服务业营业收入:按行业、地区、企业规模等进行分类统计。

(三)服务业增加值:按行业、地区、企业规模等进行分类统计。

(四)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按行业、地区、企业规模等进行分类统计。

(五)服务业从业人员数量及结构:按行业、地区、企业规模等进行分类统计。

(六)服务业企业盈利能力:包括利润总额、主营业务收入、成本费用等。

(七)服务业企业研发投入:按行业、地区、企业规模等进行分类统计。

(八)其他需要统计的内容。

第三章统计方法第五条服务业统计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种:(一)全面调查:对服务业企业进行全面调查,获取全面、准确的数据。

(二)抽样调查:对部分服务业企业进行抽样调查,根据抽样结果推算总体数据。

(三)重点调查:对部分重点服务业企业进行深入调查,了解其经营状况和发展趋势。

(四)统计报表:通过填写统计报表,收集服务业企业相关数据。

(五)互联网数据采集:利用互联网平台,采集服务业企业相关数据。

第四章统计程序第六条服务业统计程序如下:(一)制定统计方案:明确统计目的、内容、方法、时间安排等。

(二)组织实施:按照统计方案,开展统计工作。

青海省统计局关于印发青海省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通知

青海省统计局关于印发青海省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通知

青海省统计局关于印发青海省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统计局•【公布日期】2017.03.09•【字号】•【施行日期】2017.03.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统计正文青海省统计局关于印发青海省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通知省局各单位: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有关规定,为了及时、完整地向省政府送交主动公开的政府统计信息,特制定了《青海省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研究落实,指定专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017年3月9日统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统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有关规定,统计数据和统计政务工作符合政府信息公开的四项基本条件,现详列拟公开的政府统计数据和政务工作信息内容如下:一、机构.职能.队伍(一)省政府统计机构:机构设置;统计职能;1、队伍建设(1)党建工作:学习;宣传;教育;纪检;党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2)工、青、妇组织与群众团体:(3)人事工作:干部管理;人事管理;技术职称管理(含省局和系统内外);老干部管理;(4)行政管理:行政规章制度;政务管理;财务制度;审计制度;后勤服务;2、机构沿革与领导人变更3、先进集体与先进工作者(二)系统统计机构:机构设置;1、系统统计队伍2、系统统计职称3、系统先进集体与先进工作者4、乡镇街道政府统计组织(三)调查队机构:机构设置;机构沿革;体制改革;1、干部队伍2、统计职称3、先进集体与先进工作者(四)部门统计机构(五)统计学术团体1、学会组织2、学术活动二、政务公开(—)领导讲话(二)工作动态.近期要事(三)通知.简报(四)检查.巡查.督查(五)统计大事记(六)机关文件1、青统字文件(可上网文件)2、青统办文件(可上网文件)3、其他文件(可上网文件)三、统计制度.方法(一)经济统计1、农业统计:统计标准;统计制度;统计方法;(下同)2、工业统计3、物资能源统计4、建筑业统计5、交通运输邮电通信统计6、国内商业统计7、对外经济贸易统计8、固定资产投资统计(二)社会科技统计1、劳动工资统计:统计标准;统计制度;统计方法;(下同)2、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3、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统计4、科技统计5、旅游业统计6、社会统计指标体系(三)国民经济综合平衡统计1、国民收入核算:核算标准;核算制度;核算方法;(下同)2、综合财政统计3、投入产出核算4、国民生产总值核算5、地区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四)普查1、人口普查:普查标准;普查制度;普查程序;(下同)2、经济普查3、农业普查4、其它普查:“三江源”基础数据普查;(五)抽样调查1、农产量调查:抽样调查标准;抽样调查制度;抽样调查方案;(下同)2、农村住户调查3、城市居民生活调查4、人口调查5、劳动工资调查6、物价调查7、非公有制经济调查8、批零住餐调查(六)专项调查:调查范围;调查方案;(七)统计监测1、妇女儿童监测:监测体系;监测制度;监测方法;(下同)2、小康监测3、贫困监测4、畜牧业监测四、统计数据(一)统计报表进度数据1、工业统计:月报;季报;年报;(下同)2、物资能源统计3、建筑业统计4、交通运输邮电通信统计5、国内商业统计6、对外经济贸易统计7、固定资产投资统计8、国民经济核算统计(二)抽样调查数据1、农产量调查:抽样调查数据;(下同)2、农村住户调查3、城市居民生活调查4、人口调查5、劳动工资调查6、物价调查:月报;7、非公有制经济调查(三)普查数据1、人口普查:公报数据;成果应用;(下同)2、经济普查3、农业普查4、其它普查:“三江源”基础数据普查;(四)专项调查数据1、工业:调查数据;成果应用;(下同)2、能源3、交通运输4、固定资产投资及5、外经外贸6、人口(含劳动力)7、科技(五)统计监测数据1、妇女儿童监测:监测数据;成果应用;(下同)2、小康监测3、贫困监测4、畜牧业监测五、统计资料(一)资料汇编1、对比资料2、地区资料3、其他资料(二)统计调查与分析1、调查报告2、分析研究报告3、地区分析研究报告(三)统计信息发布1、统计快报:月度;季度;半年;年度;2、统计公报(1)年度公报(2)普查公报(3)调查公报3、统计报告(四)统计文献与刊物1、青海统计年鉴2、青海统计(五)统计知识?图片新闻六、统计管理(一)统计法制建设1、国家统计法律法规2、地方统计法规规章制度3、部门统计法规规章制度4、普法工作5、执法检查(二)统计基础建设1、州、地、市、县统计基础建设2、统计信息化建设(三)统计教育1、继续教育2、业务培训七、统计文化建设(一)职业道德建设(二)精神文明建设(三)统计文化建设八、统计科研.论坛交流(一)基础研究:课题研究报告;(二)应用研究:成果研究报告;(三)学术交流:经验交流;九、咨询服务(一)统计服务中心:电话查询(提供综合处、法规处、档案室、资料室电话号码);(二)视频点播:(直接实现网上播放)十、成立“信息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职责之一是:(一)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政务信息公开指南上和目录,上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年度报告;(二)把《条例》融入统计业务工作,不断完善统计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对省局和系统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指导、培训和考核;(三)分解、细化工作流程,实行目标责任制,各项工作职责和任务落实到人。

深圳市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深圳统计”网站管理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深圳统计”网站管理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深圳统计”网站管理工作的通知正文:---------------------------------------------------------------------------------------------------------------------------------------------------- 深圳市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深圳统计”网站管理工作的通知市局各处、室、队、中心,各区统计局:“深圳统计”网站(市统计局外网)自2003年4月运行至今已有两年多时间。

网站内容涵盖我市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状况,在展示全市国民经济运行和统计工作中发挥了窗口作用,是政府部门信息资源共享的重要平台。

为更好地适应建设“效益深圳”和统计工作发展需要,推进我市统计电子政务建设,切实落实《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网站评估指标体系的通知》(深府办〔2005〕145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我局对“深圳统计”网站栏目设置进行适当调整。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要求如下:一、积极正视当前网站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对照《通知》要求,“深圳统计”网站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栏目信息不够全面,如部分栏目缺少联系方式;二是栏目内容更新不及时,时效性欠缺,如“政务信息”中的二级栏目内容发布滞后;三是导航栏目设置不够,需新增“部门概览”、“网上咨询”、“网上监督”及“公众反馈”;四是对网站的窗口作用还重视不够,没有发挥应有的信息宣传和促进作用。

二、重新调整栏目设置,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一)调整后的栏目设置为便于广大公众和企事业单位上网查询相关信息,突出统计中心工作,市统计局对网站栏目进行部分调整。

调整后的栏目设有13个一级栏目,分别是:深圳概况、组织建设、政务信息、统计数据、统计分析、统计公报、统计标准、统计制度、法制建设、教育科研、统计刊物、统计知识、网上服务。

二级栏目63个,三级栏目24个(见附件1)。

某统计局网络信息安全工作管理制度范本

某统计局网络信息安全工作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某统计局网络信息安全工
作制度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53178某统计局网络信息安全工作制度
Network information security work system of a statistical bureau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一、全局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省、市关于信息安全的相关规章和制度,加强信息安全观念,提高信息安全意识。

二、在工作中,做到信息不外泄;移动载体不外借;涉密文件不过夜。

三、局设信息安全领导小组。

信息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辽宁省统计局调查队队长、副局级巡视员担任,委员由各处(室)、单位负责人担任。

局信息安全领导小组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局党组和上级信息安全的指示精神,并根据形势、任务确定局信息安全工作的具体内容和工作重点。

(二)建立健全局信息安全领导小组组织,制定局信息安全工作制度。

(三)对本局干部、职工进行信息安全教育,组织学习有关文件,及时通报信息安全情况。

(四)提出对信息安全工作的奖励和惩处意见。

(五)定期开展检查、自查工作,对未落实信息安全相关要求的部门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四、各处(室)、单位设信息化联系人,一般由熟练掌握计算机和网络知识的同志兼任,并要保持信息安全队伍的相对稳定。

五、信息安全领导小组职能部门由办公室、数据管理中心、会计核算中心、统计资料管理办公室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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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工作管理制度

统计工作管理制度

统计工作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统计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管理,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统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为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数据支持。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统计工作的部门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统计部门、研究机构、行政管理等。

三、统计工作组织和管理1.统计工作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季度、月度的统计工作计划,并定期向上级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2.统计工作部门应建立统计数据管理系统,包括数据采集、处理、分析和报告等环节的管理,确保数据的质量和安全。

3.统计工作部门应配备专业人员,进行统计工作的培训和业务指导,提高统计人员的素质和操作能力。

4.统计工作部门应与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和合作机制,确保数据的互通互联。

四、统计数据采集1.统计数据采集应确保数据来源的可靠性和准确性,禁止虚假数据和误导性数据的收集。

2.统计数据采集应依据统一的标准和方法进行,确保数据的可比性和一致性。

3.统计数据采集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确保数据的机密性和安全性。

五、统计数据处理和分析1.统计数据处理和分析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2.统计数据处理和分析应依据统一的标准和方法进行,确保数据的一致性和可比性。

3.统计数据处理和分析结果应及时报告给相关部门和管理层,为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六、统计数据报告和发布1.统计数据报告应按照既定的格式和要求进行,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统计数据报告应及时发布,公开透明,为社会公众提供参考和分析依据。

3.统计数据报告的发布渠道应多样化,包括但不限于官方网站、新闻媒体和社交媒体等。

七、违规处理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降职、解聘等处罚措施。

八、制度的执行与监督1.统计工作部门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督机制,对统计工作的执行进行监督和检查。

2.上级部门应对统计工作进行定期督导和考核,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统计信息工作相关规章制度

统计信息工作相关规章制度

统计信息工作相关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统计信息工作,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和可信度,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统计信息工作是国家的重要基础工作,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保障国家信息安全和国家利益。

第二章统计信息的收集和整理第三条统计信息的收集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四条统计信息的整理和编制应当按照统一的标准和规范进行,确保数据的一致性和可比性。

第五条统计信息的提交应当及时、完整、准确,不得故意隐瞒或篡改数据。

第六条统计信息的保密工作是重中之重,所有工作人员都必须严守保密法规,不得擅自泄露统计信息。

第三章统计信息的发布和利用第七条统计信息的发布应当依据相关规定,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公信度。

第八条统计信息的利用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得违法使用统计数据。

第九条统计信息的使用应当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可信度,不得随意篡改或曲解数据。

第十条对于不同用户的不同需求,可以提供不同形式和方式的统计信息,但必须保证数据的一致性。

第四章统计信息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第十一条统计信息工作必须接受相关部门、机构和组织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第十二条对于发现的统计数据不准确或存在问题的,必须及时核实和整改,并报告有关部门。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三条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责令整改、通报批评、撤销职务等。

第十四条对于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的,应当经过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生效。

第十六条对于本规章制度中未尽事宜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补充规定。

以上内容仅为统计信息工作相关规章制度的一部分,具体情况请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希望广大工作人员认真遵守上述规定,共同保障统计信息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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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局网站服务管理制度
各位读友大家好!你有你的木棉,我有我的文章,为了你的木棉,应读我的文章!若为比翼双飞鸟,定是人间有情人!若读此篇优秀文,必成天上比翼鸟!
为合理、可靠、安全、高效地组织和管理县统计局网站,提高网站的服务质量,确保县统计局网站(内、外网)的安全稳定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法规,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一、网站管理1、成立局网站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办公室的领导担任组长,办公室负责人担任常务副组长,业务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网站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计内网、外网的各项管理工作,常务副组长具体负责网站管理工作落实。

2、局办公室是网站系统的控制中心,负责网站的管理、
维护等,统筹安排网站管理的各项工作。

3、局办公室是网站管理负责机构,负责与县政府办公室信息中心的网站管理工作衔接。

4、网站设专职网站管理员,负责网站的全面管理,维护,更新和安全保障工作。

(1)负责网站的信息收集汇总。

(2)日常管理与维护。

(3)负责网络版面设计、调整、改换栏目设置、内容更新.(4)新闻,公告的发布以及其他信息材料的管理、录入与发布。

(5)网站安全的维护,病毒检测,黑客袭击防范等。

5、根据网站建设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和不同时期的需求设置网站的总体栏目。

栏目设置可作调整,调整程序是各科室向局网络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提出需要增减的栏目,以及添加相关网页链接的建议,经网站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批同意后,由网站管理员具体实施。

二、信息采集与发布管理1、发布的信息应具有较强的时效性。

不得发布违反国家法律及地方法规的信息,不得发布与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相违背的信息,不得发布不
健康、不真实及涉密等信息。

2、网站管理员负责网站内容信息的搜集和整理,各科室负责人根据科室职能及时向网站管理员提供最新相关信息,包括:(1)本局以及本科室的重大事务、外事活动、调研活动、上级领导来本单位考察活动。

(2)日常的统计活动(包括月报、季报、年报)、考试动态、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分析研究等信息。

(3)工作心得,读后感,体会等。

(4)其他。

3、网站管理员及时对各科室提供的信息,进行统一分类、整理、汇总成发布稿件按下列程序报审批准后发布:(1)科室负责人或人员撰写新闻信息。

(2)报分管领导审批,确定可以发布的版面;(3)提交网站管理员进行发布。

(网站管理员必须在24小时内发布,重要信息12小时内发布)(4)网站管理员对发布的信息进行归档保存。

三、安全管理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保密制度,不得在网上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和军事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
复制和传播各类不健康信息和计算机病毒。

2、不得将后台管理的登录口令转告或泄漏给他人。

如有发现口令泄漏,网站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将严肃查处。

3、各科室和信息管理员有责任对网络投诉举报人员及举报内容保密。

4、计算中心定期对网站进行维护和数据备份,保障网络平稳运行。

四、应急预案网站出现非法言论事件紧急处置措施:(1)网站管理员负责密切监视信息内容。

(2)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县统计局声誉的信息时,应立即向网站管理负责人报告情况。

(3)网站管理负责人在接到报告后,指导管理员及时清理非法信息、妥善保存有关记录。

(4)在网站正常运行后,应及时追查非法信息来源,并将有关情况向局网站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汇报。

(5)事态严重的,应及时向公安部门报警。

网站发生黑客攻击事件紧急处置措施:(1)备份正确网站文件,保障网站及时恢复。

(2)当管理员发现网站遭受黑客攻击时,应及时向网站管理负
责人报告。

(3)在黑客攻击程度较大的情况下,报请网站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及时向县府办信息中心报告,请求关闭服务器。

(4)聘请专业人士及时恢复或重建被攻击或破坏的网站,确保网站能够尽早恢复正常。

(5)事态严重时,应及时向公安部门报警。

五、责任追究信息发布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对不履行审批手续擅自发布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的,对信息发布人给予相应处分,触犯法律的,送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六、附则本规定由县统计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统计局网站服务管理制度责任编辑:陈老师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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