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信息办关于加快我省网络信任体系建设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8.16•【字号】陕政发〔2017〕34号•【施行日期】2017.08.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的通知陕政发〔2017〕34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陕西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2017年8月16日陕西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增强政府公信力,提高行政效率,提升服务水平,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6〕51号)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务信息资源,是指政务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文件、资料、图表和数据等各类信息资源,包括政务部门直接或通过第三方依法采集的、依法授权管理的和因履行职责需要依托政务信息系统形成的信息资源等。
本办法所称政务部门是指政府部门及法律法规授权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办法用于明确我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职责分工,规范政务部门间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包括因履行职责需要使用其他政务部门政务信息资源和为其他政务部门提供政务信息资源的行为。
第四条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以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
各政务部门形成的政务信息资源原则上都应共享,涉及国家秘密和安全的,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二)需求导向,无偿使用。
因履行职责需要使用共享信息资源的部门(以下简称使用部门)提出明确的共享需求和信息资源使用用途,共享信息资源的产生和提供部门(以下简称提供部门)应及时响应并无偿提供信息资源共享服务。
(三)统一标准,统筹建设。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8年教育信息化工作要点》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8年教育信息化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8.05.11•【字号】陕教保办〔2018〕3号•【施行日期】2018.05.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信息化正文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8年教育信息化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局,各高等学校:根据教育部《2018年教育信息化工作要点》,结合我省实际,省教育厅研究制定了《2018年教育信息化工作要点》,现予以印发,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陕西省教育厅2018年5月11日2018年教育信息化工作要点2018年,陕西省教育厅信息化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教育部《教育信息化“十三五”规划》、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全省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和《陕西省教育信息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总体部署,启动实施《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坚持“服务全局、融合创新、深化应用、完善机制”的原则,以教育大数据建设与应用工作为重点,不断提升教育信息化基础支撑能力,全面深化“三通两平台”应用,初步实现信息技术与教学、管理及服务的深度融合,推进全省教育信息化迈上新台阶。
一、强力推动教育大数据建设与应用工作基本建成全面覆盖各类教育管理业务的数据汇聚体系,重点补齐结构性短缺数据,建立数据动态更新机制,完善全省教育基础数据库。
一是相关业务处室结合实际需求,开展高校就业管理等一批信息系统建设,通过系统应用汇聚数据;二是通过与教育部和省级部门建设的管理信息系统对接交换获取数据;三是进一步推动高校内部管理数据融合汇聚,并以业务应用工作为抓手,推动高等学校利用省校数据交换平台获取数据;四是实现教育年鉴、高校评估、经费统计等历史数据入库汇聚,并协调其他厅局,开展出生人口、户籍状态等相关数据的交换共享;五是以业务管理为牵引,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通过已建和新建管理信息系统,开展各类管理业务,促进管理数据动态更新。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网民留言办理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网民留言办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7.05•【字号】陕政办发[2013]63号•【施行日期】2013.07.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网民留言办理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2013〕63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已成为反映民生、了解民意的重要渠道。
省委、省政府对网上舆情十分重视,特别是开展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留言办理和开通“陕西发布”政务微博以来,在听取网民意见和建议、解决群众诉求等方面收到了良好效果,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但由于一些单位重视程度不够、工作机制不健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留言办理效率和“陕西发布”政务微博的互动性(以下统称网民留言办理)还有待提高。
为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明确网民留言办理工作的责任。
网民通过网络媒介提出意见和建议,体现了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陕西改革发展的关心。
做好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对于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传递党和政府的声音、直接接受社会监督,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一定要将此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机构和人员,明确要求和规范,主动承担起网民留言办理工作的责任,决不能漠然置之、拖延推诿,更不能当成额外负担。
要认真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二、切实把握好网民留言办理工作的原则。
网民留言办理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稍有不慎就会造成不良影响。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严格依据有关法律和政策,讲究方式方法,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地做好这项工作。
网民对相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要结合实际研究采纳。
对于网民的诉求,合理并有条件解决的,要及时解决;一时不具备条件的,应说明情况并积极创造条件解决;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要耐心细致地做好宣传疏导工作。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省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意见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省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5.09.15•【字号】陕政办发[2005]80号•【施行日期】2005.09.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省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意见(陕政办发[2005]80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随着社会信息化的发展,政府门户网站已成为政府应用信息技术履行职能的重要形式。
省政府办公厅组织建设的省政府门户网站(即省政府公众信息网),是我省电子政务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政务公开,改进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具有重要意义。
省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重在内容,网上信息要及时更新并体现权威性、准确性、全面性和严肃性。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央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31号)和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行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陕办发〔2005〕2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省政府门户网站和中央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省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省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全面协调的科学发展观,围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坚持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为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服务,为公众服务。
及时公布省政府重大决策、政府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促进政务公开;增进政府与公众的沟通交流,便于政府工作,接受公众监督;充分发挥网站的功能和作用,积极开展网上公共服务。
省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合力共建,资源共享。
网站内容由省政府办公厅与各设区市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共同保障。
充分发挥设区市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的积极性以及各级政府网站的作用,促进我省政府网站体系建设和信息资源共享与利用。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07]96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正文:----------------------------------------------------------------------------------------------------------------------------------------------------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07]96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17号)精神,加快推进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认真做好信用建设规划,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经济社会的各个方面,必须结合我省实际,统筹规划,明确长远目标、阶段性目标和工作重点,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要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加快研究制订《陕西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省政府研究室牵头),并将其纳入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
信用制度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完备的法规和统一的技术标准体系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健康发展的保障。
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信用标准,按照信息共享,公平竞争,有利于公共服务和监管,维护国家信息安全的要求,尽快制订我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和使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征集和披露,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制度和征信技术标准,逐步健全信用法规体系(省信用管理办公室、省政府法制办牵头)。
各设区市、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订相应管理制度,并及时修订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相适应的管理条款和规定,促进全省社会信用管理规范化、法制化。
二、加快推进行业信用建设,强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行业信用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 〔2015〕13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实施意见正文:----------------------------------------------------------------------------------------------------------------------------------------------------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5〕13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4〕57号)精神,进一步做好全省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充实政府网站信息内容(一)依法及时准确发布政府信息。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法主动在政府网站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及时准确报道重要政务活动、重大政策措施,将政府网站建成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
制订和完善信息发布的内容清单,明确日常发布、定期发XXX随时发布的类别、时限和主体,确保发布的信息量和更新速度。
提高政府网站信息发布时效,网站所有栏目更新时间应在2个月以内,对于内容更新没有保障的栏目要及时归并或关闭。
(二)主动开展政策解读。
在发布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密切相关的重要政策文件时,要同步做好政策解读工作,把政策的出台背景、基本取向、主要内容讲清楚,把政策与群众的利益关系讲明白。
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政策文件起草部门在提供拟发文稿的同时,要提供解读材料,保证政策文件通过政府网站发布时同步推出政策解读信息。
建立政策解读约稿机制,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第三方研究机构和社会及网络知名人士的作用,综合运用文字、图表、数据、音频和视频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进行释疑解惑。
(三)加强突发事件和热点问题信息发布。
按照突发事件处置的法律法规以及应对预案,负责处置突发事件的地方和部门要第一时间在政府网站发布已认定的简要信息,并动态性发布处置进展、政府举措、公众防范措施和调查结果等。
陕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信息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陕政发[2000]1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信息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正文:---------------------------------------------------------------------------------------------------------------------------------------------------- 陕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信息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陕政发〔2000〕1号2000年2月16日)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关于加快信息产业发展的意见》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加快信息产业发展的意见为了适应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加入世贸组织步伐加快的新形势,发挥我省科技、军工和电子工业优势,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加速国民经济信息化,现就加快信息产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信息产业的地位和作用1、信息产业是知识经济的主导产业之一。
世纪之交,全球信息化突飞猛进,以信息技术为代表的高新技术的发展,正在极大地改变着世界的面貌和人类的生活,发达国家和地区都把信息产业作为由工业经济迈向知识经济的战略产业,国内许多省、市已把发展信息产业确定为战略重点。
信息技术及产品的市场竞争日趋激烈。
2、我省发展信息产业具有良好的基础。
我省智力资源比较丰富,相对集中的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具有培养电子信息技术人才和产出科技成果的优势;西安是全国公用电信网枢纽节点和计算机互联网西北区域中心,具有发展信息产业的区位优势;经过几十年的建设,形成了实力比较雄厚的国防科技工业和电子工业,加之近几年电信网、广电网、计算机网和民营科技企业迅速发展,信息服务业市场规模不断扩大。
1998年全省信息产业销售收入和营业收入已超过200亿元,成为最具有发展潜力的优势产业之一。
3、与实现国民经济信息化的要求相比,我省信息产业发展总体水平较低,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不够;管理体制不顺,内部经营机制不活,条块分割,系统整合能力差;信息产业集中度低,缺少名牌和拳头产品;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短缺。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3年陕西省信息化工作要点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3年陕西省信息化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01.29•【字号】陕政办发[2003]2号•【施行日期】2003.01.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通信业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3年陕西省信息化工作要点的通知(陕政办发[2003]2号2003年1月29日)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省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定的《2003年陕西省信息化工作要点》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信息化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发展战略,也是我省建设西部经济强省、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必由之路。
各设区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以及国家和省上有关信息化的文件,认真研究落实信息化工作要点。
请各设区市将具体实施意见于3月底以前报省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3年陕西省信息化工作要点2003年,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建设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坚持“统筹规划、资源共享,应用主导、面向市场,安全可靠、务求实效”的24字方针,走出一条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的新型工业化发展路子。
2003年,努力实现信息产业工业总产值和业务收入535亿元的发展目标(其中信息产品制造业工业总产值450亿元,同比增长20%;信息服务业业务收入85亿元,同比增长12%),信息产业增加值占全省GDP的比重由2002年4.8%提高到5.4%;通信新增传输光缆(含干线光缆、中继光缆、接入网光缆)6500公里;新增固定电话90万户、移动电话100万户,电话普及率达到33.3%;新增有线电视25万户,使有线电视用户达到255万户;互联网上网用户数量达到150万户;完成我省十大工程方案的制定和论证。
加快我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满足发展需求,保持信息产业的持续快速发展。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加快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陕政函〔2017〕92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加快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加快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陕政函〔2017〕92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陕西省加快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行动计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陕西省人民政府2017年5月3日陕西省加快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行动计划为进一步加快我省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通信基础设施支撑能力和水平,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目标到2017年底,全省固定宽带平均可用下载速率同比提升23%。
其中,西安市固定宽带平均可用下载速率达到14.5Mbps。
全省电信普遍服务覆盖率达到90%以上,农村固定宽带接入能力达到12Mbps。
全省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超过65%,户均资费下降15%。
全省手机流量平均资费下降20%,城区、重点区域及公共场所4G网络覆盖率达到100%。
(一)提升光纤网络支撑能力。
到2017年底,全省新增光缆总长22万公里,达到110万公里。
新增光纤到户端口288.5万个,达到1841.8万个。
互联网省际出口总带宽由9.63T提升至16.13T,西安市直联点网间带宽由180G提升至380G。
切实提升用户上网体验,西安市固定宽带平均可用下载速率达到14.5Mbps,宝鸡市、渭南市、延安市、商洛市达到14Mbps,咸阳市、铜川市、榆林市、汉中市、安康市达到13.5Mbps。
(二)提高全光网城市质量。
到2017年底,城市既有住宅小区光纤改造率达到99%(其中,西安市达到100%)。
光纤到户用户总数达到700万户。
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电子政务整合工作意见》的通知
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电子政务整合工作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10.19•【字号】陕办发[2007]30号•【施行日期】2007.10.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电子政务整合工作意见》的通知(陕办发[2007]30号)各市委、市政府,省委和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陕西省电子政务整合工作意见》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07年10月19日陕西省电子政务整合工作意见为了推动我省“十一五”期间电子政务发展,加快电子政务业务应用和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促进业务协同和资源共享,按照国家电子政务建设总体要求,现就我省电子政务整合工作提出入如下意见。
一、发展现状经各市和省级各部门共同努力,省统一电子政务传输网络和平台基本建成,重要业务系统应用进展顺利,基础信息库和标准化体系建设开始起步,信息安全保障能力不断增强。
目前省到市两级电子政务统一传输网络内网已开通,年内开通外网,电子政务统一平台基本建成并投入使用;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内、外网门户网站、办公和专有业务系统已部分建设完成;全省通用办公业务系统已开发完成正在推广应用,应急指挥、视频会议、政务查询等办公业务资源系统年内将基本建成。
以“十二金工程”为重点的电子政务业务系统建设不断加快,由国家统筹规划建设的金卡、金关、金税(国税)等工程已经投入使用。
国家和地方共同建设的金盾工程开通了四级网络,完成了人口管理、违法犯罪人员、禁毒等27项信息系统建设,以我省为主的社保、农业、财政、秦税、教育、卫生、工商、水利等业务系统基本建成并运行良好,审计、信访、环保等业务系统陆续启动建设。
全省法人单位、人口、自然资源与地理空间、宏观经济、档案等基础数据库正在论证编制建设方案。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2.10.08•【字号】陕政发[2002]51号•【施行日期】2002.10.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通信业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陕政发[2002]51号2002年10月8日)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在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战略决策中,政务信息化是推进信息化建设的重要举措。
政务信息化建设对于应对加入世贸组织后的挑战,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行政质量和效率,增强各级政务部门的管理能力、决策能力、应急处理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促进社会监督,带动工业化的发展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中办发[2002]17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第一、二次全体会议有关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对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加强统筹规划工作,完善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审批管理按照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程序,省计委负责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审批。
要以《指导意见》和省政府颁发的《陕西省信息化建设规划纲要》为指导,结合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制订,在认真汇总研究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于每年初提出政务信息化建设年度计划,包括指导原则、政策措施、投资额度等,提交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作为当年审批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的依据。
对省党政机关(含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司法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中,属于政府投资或政府补助的网络平台、全省专项业务系统、大型数据库应用系统的建设等信息化建设项目,其建设方案均须报省计委审批。
项目审批前,要认真做好前期审议和可行性研究工作,要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充分论证。
未经论证的,不予审批。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2006年信息化工作要点的通知-陕政办发[2006]21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2006年信息化工作要点的通知正文:----------------------------------------------------------------------------------------------------------------------------------------------------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2006年信息化工作要点的通知(陕政办发〔2006〕21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省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定的《陕西省2006年信息化工作要点》,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六年三月二十九日陕西省2006年信息化工作要点省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2006年工作要点》和省信息化领导小组会议要求,今年全省信息化工作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以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为核心,以信息技术应用为主导,重点抓好电子政务、电子商务、企业信息化、领域信息化、区域信息化建设,加强信息安全保障,改善信息化发展环境,努力提高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水平。
一、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实现网络通,业务通1、加快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建设。
依托广电骨干传输网络,构建电子政务省级城域网,联通11个市(区)电子政务核心接点,建成省到市级广域网,并逐步向县(市)延伸。
完善省委、省政府园区网,实现两大园区内各部门间互联互通。
建设完善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办公厅局域网,统一改造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局域网,进一步完善部分重要工作部门和单位的局域网,使之符合电子政务有关规范要求,具备开展电子政务的基本条件。
建设并完成50个重点部门局域网和84家省级单位的接入网工程。
2、启动省级电子政务统一平台建设。
抓紧筹建电子政务省级中心,构建全省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平台、信息交换平台、信息安全平台,初步实现数据集中,网络互通,信息共享,资源整合,业务协同。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宽带网络建设规划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宽带网络建设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4.20•【字号】陕政发[2014]16号•【施行日期】2014.04.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宽带网络建设规划的通知(陕政发〔2014〕16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陕西省宽带网络建设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2014年4月20日陕西省宽带网络建设规划为进一步推动我省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宽带中国”战略及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3〕3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目标2014-2015年,重点加强光纤接入和新一代移动通信网络建设,推动下一代互联网规模商用,提高宽带网络接入速率,深化应用普及。
到2015年底,全省光缆线路达到55万皮长公里,行政村通宽带比例达到90%,城市和农村家庭宽带接入能力普遍达到20兆比特每秒(Mbps)和4Mbps,全省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达到55%。
有线电视网络覆盖达到75%,省内城市90%以上有线电视网络完成双向化改造。
80%中小企业普及互联网应用,50%以上的大中型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应用。
2016-2020年,重点推进宽带网络优化和技术演进升级,宽带网络服务质量、应用水平和宽带产业支撑能力迈入全国先进行列。
到2020年底,城市和农村接入带宽能力普遍达到50Mbps和12Mbps以上,全省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达到73%,行政村通宽带比例超过95%,有线电视网络覆盖超过95%。
完成下一代互联网优化升级,LTE基本覆盖城乡。
互联网网民规模达到3000万,宽带应用服务水平和能力大幅提升。
全省基本建成覆盖城乡、服务便捷、高速畅通、技术先进的宽带信息基础网络。
二、主要任务(一)推动区域宽带网络协同发展。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省直机关信息网络建设中信息安全等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省直机关信息网络建设中信息安全等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0.05.15•【字号】陕政办发[2000]42号•【施行日期】2000.05.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通信业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省直机关信息网络建设中信息安全等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陕政办发〔2000〕42号2000年5月15日)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省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省直机关信息网络建设中信息安全等有关问题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于省直机关信息网络建设中信息安全等有关问题的意见(陕西省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2000年4月26日)近年来,在各地区和各部门的重视下,我省党政机关信息化建设进入了快速发展的阶段。
按照《陕西省1996-2000年公共信息网络建设规划》,30多个省直部门和单位已通过公共信息网络平台接入因特网,完成了省直机关联网一期工程,实现了四大计算机网西安同城互联互通,各地市也编制了本地区的信息网络建设规划,部分地市已开始实施建设。
为促进党政机关信息化建设健康发展,避免泄密和重复建设,现就全省党政机关网络建设中的有关问题提出以下意见:一、省直各部门、各地市接入因特网向外发布公开信息必须纳入《陕西省公共信息网络建设规划》,通过公共信息网络平台实现互联互通。
接入可采用多种方式,省直机关通过园区网光缆、微波专线、广电及电信的信道接入。
各地市可就近通过电信、广电及其他信道接入。
二、省直各部门建设专用计算机网络,用以传输交换非公开信息的,要纳入全省党政专用网统一规划,使用党政专用网传输信道。
三、全省党政机关电视会议系统在党政专用网项目中统一建设,省直各部门不再搞部门专用的电视会议系统。
四、为了进一步做好省直机关信息网络建设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工作,统一技术规范和标准,省直各部门、各地市在建设计算机网络时,应将建网规划、采用的技术方案报省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批准。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6〕55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6〕55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加快构建我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最大程度利企便民,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基本原则。
坚持系统谋划。
在国家“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总体框架下,加强顶层设计和集约建设,充分整合利用已有线上线下政务服务资源,构建多级联动的政务服务体系。
坚持问题导向。
以企业和社会公众需求为导向,从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问题出发,优化办事流程,去除繁琐证明,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实现政务服务工作规范化、便捷化。
坚持开放共享。
有序开放政务服务数据,实现互认共享、多方利用,破解“信息孤岛”。
凡能通过网络共享复用核验的材料或信息,不得要求办事企业、群众和其他单位重复提供。
坚持依法行政。
依法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条件、材料、流程、时限,压缩自由裁量空间,实现行政权力全流程透明运行,方便群众监督。
(二)工作目标。
2017年底前,基本建成省级“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统一申报、统一受理、统一反馈和全流程监督,显著提升省级政务服务能力。
到2019年,建成省级统筹、部门协同、贯通市县乡村的多级联动“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做到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必上、全程在线”,实现办事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大幅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网络化、智慧化水平。
陕西省信息中心2024年工作思路要点
陕西省信息中心2024年工作思路要点2024年,是深化实行党的十八大以来历次全会精神和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的重要一年,是贯彻我省“追逐超越”战略思想和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信息中心机构调整改革履行新的职能任务和按新发展理念、大数据模式推动业务职能升级的一年。
陕西省信息中心将坚持“三个服务”的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发展建设的“四个目标”,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突出抓好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反腐倡廉和作风建设、核心业务实力提升“三个重点”,更好的发挥职能作用,以优异成果迎接党的十九大成功召开。
一、根据大数据、云计算、移动网络等现代信息技术提升电子政务服务工作。
一是用先进的技术和管理保证国家政务外网稳定、平安、畅通运行和提升对政务信息、政务活动的承载力。
担当好国家政务外网陕西省节点单位职责任务,用先进技术和思想理念组织管理国家政务外网的省市县三级节点,加强网络传输系统和各级机房的监测、维护和升级改造,主动做好各级政府部门业务系统的平安、有效接入和资格认证,保障和提升国家政务外网的运行和承载实力。
进一步加强IPV6下一代互联网应用推广,加强国家发改委系统纵向网及视频会议维护管理,做好省发改委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12358价格监督平台、信用信息统一平台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国家政务外网的接入服务。
二是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构架下的电子政务发展策划和技术服务。
根据国家经济信息系统的要求,省信息中心几年来已经完成了由主要面对省委省政府部门开展电子政务详细技术服务(例如网站建设维护、多媒体制作、网络布线链接等),向重点担当利用现代电子信息技术支撑政务运行、政务服务和内部办公信息化的功能跃升。
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等信息化理念和技术手段,探讨策划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基本构架和运行模式,构建便捷、牢靠、平安的政务信息沟通平台和网上政务办理系统,支撑与“放管服”改革相适应的政务运行与服务方式不断优化,促进政务科学决策、优质服务、公开透亮、民主公正、便捷高效、迅即应对水平不断提升。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7.19•【字号】陕政办函〔2020〕67号•【施行日期】2020.07.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函〔2020〕67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7月19日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充分运用大数据等技术,加强风险跟踪预警,实现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监管业务协同联动,提升我省监管水平。
2020年8月中旬前,推动我省“互联网+监管”系统上线运行,实现与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在用户统一管理、增量监管数据等方面的自动推送。
2020年12月底前,建立监管数据推送反馈机制,实现监管数据可共享、可分析和风险可预警,探索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提升监管精准化、智能化水平。
二、重点任务(一)全面梳理监管事项目录清单。
各地各部门在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事项目录清单基础上,进一步梳理完善本地本部门监管事项目录,明确监管主体、监管对象、监管措施、设定依据、处理方式等内容,纳入我省“互联网+监管”系统统一管理,实现监管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要素的完整统一,并汇集到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实现动态更新。
(各设区市政府、省政府各部门负责。
完成时限:8月中旬前)(二)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
按照国家要求,建成我省统一的“互联网+监管”系统(可省市两级部署),实现与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互联互通,横向汇聚省级部门行业监管数据,纵向采集及推送市县监管数据。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07-2016年)》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07-2016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9.20•【字号】陕政发[2007]50号•【施行日期】2007.09.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07-2016年)》的通知(陕政发〔2007〕50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今后十年,是我省推动科学发展,建设西部强省的关键时期。
加快建立以信用制度为核心、以信用服务体系为基础、以信用监管体系为保障、以信用文化为支撑的社会信用体系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对于提高我省经济竞争能力、规范市场竞争秩序以及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现将《陕西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07-2016年)》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二○○七年九月二十日陕西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07-2016年)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推进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方针和基本要求,结合陕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编制陕西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年规划。
一、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是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社会信用体系是市场经济体制中的重要制度安排。
加快建立以信用制度为核心、以信用服务体系为基础、以信用监管体系为保障、以信用文化为支撑的陕西社会信用体系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对于完善市场经济体制,规范经济秩序,构建和谐社会,树立诚信形象,扩大对外开放,加快建设西部强省,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我省信用体系建设有了良好开端。
党的十六大以来,省委、省政府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度重视,把打造“信用陕西”作为增强我省综合竞争力的一项战略举措。
省政府发布了《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为社会共享公共信息提供了制度性保障。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网络信任体系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网络信任体系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佚名
【期刊名称】《青海政报》
【年(卷),期】2006(000)015
【总页数】2页(P13-14)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127
【相关文献】
1.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信息办关于加快我省网络信任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J], ;
2.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任务分工》和《青海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两年重点工作任务(2015-2016年)》的通知 [J], ;
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有关问题通知的通知 [J], ;
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有关问题通知的通知 [J], ;
5.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20]22号) [J],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信息办关于加快我省网络信任
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陕政办发[2007]124号
【发布部门】陕西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7.09.19
【实施日期】2007.09.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信息办关于加快我省网络信任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
(陕政办发〔2007〕124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信息办《关于加快我省网络信任体系建设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九月十九日
关于加快我省网络信任体系建设的意见
省信息办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省网络信任体系建设,促进信息技术应用,保障信息化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协调小组关于网络信任体系建设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1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网络信任体系建设的重要性
网络信任体系建设是实施国家信息化战略的重要保障,是建设诚信社会的必然要求,是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网络信任体系是以密码技术为基础,以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基础设施为主要内容,以解决网络应用中身份认证、授权管理和责任认定等为目的的完整体系。
身份认证是通过技术手段确认网络信息系统中主客体真实身份的过程和方法;授权管理是综合利用身份认证、访问控制、权限管理等技术措施解决访问者合理使用网络信息资源的过程和方法;责任认定是应用数据保留、证据保全、行为审计、取证分析等技术,记录、保留、审计网络事件,确定网络行为主体责任的过程和方法。
加快网络信任体系建设,保障国家、企业和个人信息安全可控,实现网络行为可核查、网络事件责任可追究,对于有效打击网络犯罪,维护网络活动中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为信息化建设提供安全保障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和长远意义。
二、网络信任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网络信任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健全管理机制,完善法律法规,统一技术标准,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技术研发,加快人才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