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育装备规范》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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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教育装备规范》编制说明

一、标准编制的背景和意义

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办好学前教育、实现幼有所育,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党和政府为老百姓办实事的重大民生工程,关系亿万儿童健康成长,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党和国家事业未来。

2018年11月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0%。到2035年,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形成完善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办园体制和政策保障体系,为幼儿提供更加充裕、更加普惠、更加优质的学前教育。

2019年11月8日,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四川省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更好实现幼有所育。我省制定的DB51/T1433—2012《幼儿园装备规范》标准,距今已经8年。当前,党和国家对对学前教育的改革规范发展提出了明确的改革方向,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有了更高的需求,教育教学用设备设施生产技术也有了新的长足发展。幼儿园怎样建设、装备才能满足教学教学需要,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广大人民群众迫切需要一部新的教育装备规范作为依据,为深入推进学前教育发展提供规范指引。为此,亟需修订《幼儿园装备规范》。

二、任务来源及编制工作过程

(一)任务来源

2019年3月29日,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19年度四川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计划的通知》(川市监函〔2019〕451号)下达了2019年度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计划,《幼儿园装备规范》作为制订项目获得立项支持,编制任务主要由四川省教育厅技术物资装备管理指导中心承担。

(二)编制工作过程

1.组建起草小组。2019年8月,四川省教育厅技术物资装备管理指导中心成立了由省、市教育技术装备部门学前教育专家、高校学前教学专业学者、一线幼儿园园长组成的起草小组,启动了《幼儿园装备规范》的修订工作。

2.前期调研。2019年9月,起草小组成员深入到高新区和美实验幼儿园、天府新区华阳幼儿园、成都市机关第三幼儿园天府校区等开展调研,通过听、查、看访多种方式相结合,广泛收集幼儿园园长、教师对《幼儿园装备规范》的意见和建议。

3.起草标准。2019年10年,起草小组在查阅国家各级文件、相关标准、各兄弟省市学前教育建设配备资料,仔细研究分析的基础上,确定了《幼儿园装备规范》修订的原则、框架、组成内容等。结合前期调研征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召开起草小组成员专题会议,形成《幼儿园装备规范(草案)》。

4.召开修订《幼儿园装备规范》首次工作会议。2019年11月,四川省教育厅技术物资装备管理指导中心召开修订《幼儿园装备规范(草案)》首次工作会议。起草小组成员对《幼儿园装备规范(草案)》逐条进行研讨,梳理修改,形成《幼儿园装备规范(征求意见稿)》。

5.广泛征求意见。2019年12月9日,印发《四川省教育厅技术物资装备管理指

导中心关于征求<幼儿园装备规范>(征求意见稿)等3个地方标准的意见的函》,广泛征求各级教育技术装备部门、幼儿园、行业协会会员企业及相关单位的意见建议,共计征集修改意见及建议119条。

6.召开开修订《幼儿园装备规范》第二次工作会议。2020年1月8日,四川省教育厅技术物资装备管理指导中心召开修订《幼儿园装备规范》第二次工作会议。起草小组成员对《幼儿园装备规范(征求意见稿)》征集到的意见及建议逐条进行研讨,形成《四川省<幼儿园装备规范>地方标准意见汇总处理表》《幼儿园装备规范(送审稿)》。

三、标准编制原则

(一)科学性原则。确保规范与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协调一致,最大限度满足全省各级各类幼儿园教育、装备的要求,提升标准的科学性,为深化学前教育规范改革发展提供技术依据。

(二)先进性原则。在修订规范的过程中,广泛收集其他省、市学前教育建设规范,全省各级各类幼儿园园长、教师在工作中的经验,以及当前学前教育技术装备产业发展情况,借鉴、吸收、采纳先进的合理的管理方法和理念,提高标准的先进性。

(三)规范性原则。本标准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有关规定修订,以确保修订的规范性。标准中的内容有国家标准要求的以国家标准要求为准。

(四)适用性原则。充分考虑不同层次和类别幼儿园的实际情况,制定在全省范围内适宜的规范标准,方便易操作,提高规范的适宜性。

四、编制主要内容

(一)修改标准名称

将2102版准名称《幼儿园装备规范》修改为《幼儿园教育装备规范》。

(二)修改2012版中第1章“范围”

将2012版“本标准规定了幼儿园园舍、户外活动场地等的基本设置要求;教学活动、办公、生活及安全所需设施、仪器、设备、器材、玩教具、图书资料的基本配备要求。”修改为“本标准规定了幼儿园完成教育任务必备的幼儿教学活动用房基本设置要求;开展教学活动所需仪器设备、设施、器材的基本配备要求”。

(三)修改2012版中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

1.删除了已废止的标准JGJ39-87《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2.新增了GB6675.1—2014《玩具安全第1部分:基本规范》GB8408《大型游乐设施安全规范》GB17498.1—2008《固定式健身器材第1部分:通用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GB19272《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GB/T3976《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GB/T10159《钢琴》GB/T34272《小型游乐设施安全规范》建标175《幼儿园建设标准》JGJ39《局部修订条文(2019年版)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Y/T0001《教学仪器设备产品一般质量要求》QB/T1477《电子钢琴》QB/T1952.1《软体家具沙发》。

(四)修改2012版第3章“术语和定义”

1.修改3.1。将“园舍garden shed园舍由活动及辅助用房、办公及辅助用房和生活用房三部分构成”修改为“幼儿教学活动用房children's activity room幼儿教学活动用房由班级活动室、多功能活动室和专用活动室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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