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申报表基金规费
扬州市地方税务局基金费征收标准
3.城镇个体工商户;
1、工业、交通、农业等生产企业按销售收入的1‰征收。
2、商业、外贸、物资、供销等商品流通企业中的零售企业按销售收入的1‰征收,批发企业按销售收入的0.5‰征收。
3、银行(含信用社)按利息收入的0.6‰征收;保险公司按保费收入的0.6‰征收;各类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证券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按业务收入的1‰征收。
邗江、
4
人防建设经费
中发[2001]9号、
苏政办发[2001]140号、苏财综[2002]107号、
苏地税发[2002]107号
各类性质的企业、实行自收自支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
按上年末在职职工14元/人、年缴纳。
按年征收
当年9月
管理费用
地方各项项基金申报表
市区、高邮、江都、仪征
苏防办字(2002)52号、苏财综(2002)107号、苏价服(2002)294号、苏地税发(2002)107号
扬发[2006]3号
凡我市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类企业,包括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私营企业以及联营、联户合作制等一切企业
按上季度职工工资总额的0.5%征收
按季征收
管理费用
地方各项项基金申报表
市区、高邮、江都、仪征
9
离休人员统筹医疗费
苏办[2001]73号
离休人员离休所在企业或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4、其他行业的各类企业按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1‰征收。
5、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按营业收入的1‰征收。
6、城镇个体工商户按营业收入的1‰征收。
按月征收
营业外支出
地方各项项基金申报表
市区、高邮、江都、邗江、仪征
办税指南-通用申报(税及附征税费)
通用申报(税及附征税费)一、事项名称通用申报(税及附征税费)二、事项类别➢发起方式:纳税人➢办结方式:即办➢全省通办:是➢网上办理:是➢适用层级:县(市、区)级➢最多跑一次:是三、业务描述通用申报是税务机关为了方便纳税人办理纳税(缴费)申报业务,提高征收单位的办公效率,综合了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行为税及相关规费申报的基本元素而设计的一项申报业务,纳税人可以通过一张通用申报表完成多项税(费)种的申报。
1.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以及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
自2016年2月1日起,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个人出租房产的,计征房产税的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税;个人出租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计算房屋出租所得可扣除的税费不包括本次出租缴纳的增值税;个人转租房屋的,其向房屋出租方支付的租金及增值税额,在计算转租所得时予以扣除免征增值税的,确定计税依据时,成交价格、租金收入、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不扣减增值税额;在计征上述税种时,税务机关核定的计税价格或收入不含增值税。
其他个人以经营租赁方式将土地出租给他人使用,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3.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我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通用申报表(税及附征税费)
通用申报表(税及附征税费)一、引言通用申报表(税及附征税费)是一种重要的财务文件,用于向税务部门申报纳税和附加征税费用。
它在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存在,并具有相似的格式和要求。
本文将介绍通用申报表的基本内容、填写要求和重要注意事项。
二、申报表的基本内容通用申报表的基本内容包括纳税人的基本信息、纳税类型、所得和支出的详细说明以及应缴税款或可退税款的计算。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纳税人基本信息:包括纳税人的姓名、纳税人识别号码、联系方式等。
2. 纳税类型:涵盖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不同类型的税费。
3. 所得和支出的详细说明:包括纳税人的各项收入、支出、捐赠等有关方面的详细信息。
这些信息对于计算税款的基数和优惠政策都具有重要意义。
4. 应缴税款或可退税款计算:根据所得和支出的详细说明,利用相应的税率和减免政策来计算应缴税款或可退税款的金额。
三、填写要求填写通用申报表需要遵循一定的要求,在准备填写之前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 准备材料:在填写通用申报表之前,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财务材料,如收入证明、支出凭证、减免证明等。
这些材料将作为填写的依据。
2. 细致入微:通用申报表要求提供详细和准确的信息,因此填写时需要细心并避免遗漏。
如果有不确定的地方,建议咨询会计师或税务专员。
3. 准确计算:在计算应缴税款或可退税款时,需要根据所得和支出的详细信息准确计算,并参考相关的税率表和减免政策。
4. 保留备份:填写完成后,建议保留一份备份,以便日后查询和调整。
同时,按照相关法规,也要将申报表及时递交给税务部门。
四、重要注意事项在填写通用申报表时,还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重要事项:1. 申报期限:通用申报表的填报和递交需要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期限进行。
如果逾期未提交或填写错误,可能会导致罚款或其他不利后果。
2. 法律合规性:填写通用申报表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申报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如有需要,可以咨询专业税务律师或会计师的意见。
常州市地方税务局基金费征收标准
营业外支出
常州市基金、费申报表或通用申报表
市区新北区
苏发[1998]10号、
武政发[2009]14号
银行、信用社、保险公司
0.06%
月后15日内
营业外支出
基金费申报表
武进区
证券公司
0.10%
商业、粮食、外贸、物资、供销等、商品流通企业(含区属企业)、服务娱乐类企业
营业收入未达1亿元部分(零售、服务娱乐)按0。2%
常政发[2002]29号
常地税二[2002]5号
本市市区范围内的机关、团体、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各类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凡安置残疾人比例未达到本单位从业人员总数的1.5%的
应缴保障金额=(年末单位从业人员总数*1。7—本单位已安置残疾人数)*上年度市区职工人平均工资数。折算成按人员征收:09年市区标准350元/人年
我市境内的机关、事业、企业及其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在《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的各种保险范围内的)。
由社保部门、医保部门确定征缴数据,并每月将应征信息转地税部门征收
月后15日内
管理费用
社会保险费
全市范围
7、
工会经费
常政办发[2003]20号
市区内已建立工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及新办满一年的单位。注:新开办单位当年不征,次年1月1日起征;新北区外资企业暂缓征收.
比照上述同类企业
苏政发[1999]46号
溧阳市行政区域内有销售收入的各类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有固定工资性收入的在职职工
1、工业、交通、农业等生产企业按上年销售收入的1‰征收;2、商业、外贸、物资、供销等商品流通企业中零售企业按上年销售收入的1‰征收,批发企业按上年销售收入的0。5‰征收;3、其他行业的各类企业按上年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1‰征收; 4、银行(含信用社)按上年利息收入的0。6‰征收;保险公司按上年保费收入的0.6‰征收;各类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证券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按上年业务收入的1‰征收;5、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按上年营业收入的1‰征收;6、有固定工资性收入的在职职工每人每年缴纳10元
通用申报表(税及附征税费)
金额单位:元至角分 本期应纳税(费) 应抵扣税(费) 减免税(费)额 额 额 0.00 0.00 0.00 0.00 0.00 受理日期: 0.00 0.00 0.00 0.00 0.00 2015-08-17 0.00 0.00 0.00 0.00 0.00 本期已缴税(费) 本期应补(退)税(费) 额 额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纳税人名称(公章): 菏泽开发区捷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税款所属期: 征收项目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政府性基金收入 专项收入 城市维护建设税 合计 申请人: 2015年7月1日至2015年7月31日 征收品目 增值税地方其他水利建设基金 增值税地方教育附加 增值税教育费附加 市区(增值税附征) ─ 税(费)款所 属期起 2015-07-01 2015-07-01 2015-07-01 2015-07-01 ─ 税(费)款所 属期止 2015-07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31 2015-07-31 2015-07-31 2015-07-31 ─ 申报日期:
通 用 申 报 表
(税及附征税费) 纳税人识别号: 填表日期: 应税项(总数量或收入总额、 减除项(允许减除数量 应缴费人数、原值、面积、缴 、金额、面积、已安排 费基数等) 残疾人数等) 0.00 0.00 0.00 0.00 ─ 2015-08-17 ─ 0.00 0.00 0.00 0.00 ─ 受理人: 371702334266298 2015年8月17日 计税(费)依 据 0.00 0.00 0.00 0.00 ─ 税(费)率或单位税 额 0.01 0.02 0.03 0.07 速算扣除 数 0.00 0.00 0.00 0.00 ─
《地方税(费、基金)综合申报表》及填写说明(昆山)
□建筑项目(文书)编号: 应税收入 应税减除项目金额 上期 本期发 本期实 本期 未抵扣 生抵扣 际抵扣 未抵扣 5 适用 免税收入 税率 6 7 应纳税额 8=(4-5-6) *7
项目名称:
征收品目 税款所属期
1
2
3 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
5% 3% 2%
纳税人声明: 此纳税申报表是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有关税收法规填报 的,我确认它是真实的、可 靠的、完整的。如有不实, 我原承担法律责任。
地方税(费、基金)综合申报表
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名称(盖章): 税款来源:□正常申报 □代扣代缴 □项目申报 : □房产 征收项目 □税务稽查 □自查补报 □税款清算
税务管理码: 税务管理码: □纳税评估 □审计 □财政
□委托代征
□定期定额 单位:元(列至元角分) 前期多 缴税额 10 本期已 缴税额 11 应征(退) 税额 12=8-9-10-11 □银行扣款 缴款 方式 减免税 额 9
办税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税务机关受理人: 受理日期: 年 月 日
本表应缴纳税(基金)合计
备注: 本表适用于申报缴纳营业税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 方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费 、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普 通算法和特殊算法)车船税 、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 、印花税(非购花)、土地 使用税、资源税、屠宰税、 带征企业所得税、带征个人 所得税、以及江苏省地方基 金的纳税人。
通用申报表
税(费)率或单位税额
速算扣除数
本期应纳税(费)额
减免税(费)额
应抵扣税(费)额
本期已缴税(费)额
本期应补(退)税(费)额
合计
--
--
--
--
--
--
--
--
申请人: 申报日期: 受理人: 受理日期:
SB278《通用申报表(基金规费)》
通用申报表(基金规费)
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
征收项目
征收品目
SB119《通用申报表(税及附征税费)》
通用申报表(税及附征税费)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税款所属期起: 税款所属期止:
征收项目
征收品目
税(费)款所属期起
税(费)款所属期止
应税项(总数量或收入总额、应缴费人数、原值、面积、缴费基数等)
减除项(允许减除数量、金额、面积、已安排残疾人数等)
计税(费)
费款所属期起
费款所属期止
应税项(总数量或收入总额、应缴费人数、原值、面积、缴费基数等)
减除项(允许减除数量、金额、面积、已安排残疾人数等)
计税(费)依据
税(费)率或单位税额
速算扣
除数
本期应纳税(费)额
减免税(费)额应抵扣税(来自)额本期已缴税(费)额
本期应补(退)税(费)额
合计
--
--
--
--
--
--
--
--
申请人:申报日期:受理人:受理日期:
成都市地方税务局地方各税(费、基金、附加)纳税申报表
4、纳税人必须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按期、全面、真实、准确地填写本表一式两份进行申报,一份交主管税务机关,一份自行妥善保管10年,以备核查;
5、申报受理人员应按照规定认真进行审核,未填列主要项目,未按规定签章的不予以受理。
成都市地方税务局地方各税(费、基金、附加)纳税申报表
税务登记证号:
纳税人编码:
申请日期:年月日
单位:元(角、分)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名称(盖章)
地址:
电话:
税种(费、基金、附加)
税目
(计征对象)
所属期
计税(征)
总额
税率
(征收率)
本期应纳税额
本期经批准的缓缴税额
本期经批准的减(免)税额
本期实际入库额
本期欠缴额
本期末累计经批准的缓缴额
本期末累计
欠缴额
1
2
3
4
5
6=4*5
7
8
9=6-7-8
10=6-91112 Nhomakorabea合计
我声明:此纳税申报资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填报的,我确信它是真实的、可靠、完整的。
法人代表(负责人)签章:时间:
代理申报人(签章)
代理机构电话
会计主管(签章)
办税人员(签章)
代理机构(盖章)
时间
税务机关受理人(签章)
受理时间
注:1、纳税申报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的期限和内容向税务机关提交纳税事项书面报告的法律行为,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以为、承担法律责任的主要依据。纳税本表适.
用于除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车船税外的税、费、基金的申报;
通用申报表(税及附征税费)含公式
1279.75 51407.53 38.39 38.39 38.39 1279.75
合计 办税人: 申报日 期: 受理人: 受理日期:
27.58 受理税务机关:
通用申报表(税及附征税费)
纳税人识别号: 应税项(总数 税(费) 量或收入总额 税(费)款 征收品目 款所属期 、应缴费人数 所属期止 起 、原值、面积 、缴费基数) 纳税人名称: 减除项 (允许减 计税 除数量、 税(费) 本期应纳 (费 应税 速算 金额、面 率或单位 税(费) )依 所得 扣除 积、已安 税额 额 据 排残疾人 数等) 0.2% 0.5% 6.40 0.03% 15.42 7% 2.69 2% 0.77 3% 1.15 0.09% 1.15
征收项目
减免 本期及 本期应补 税 减免 缴纳税 (退)税 (费 性质 (费) (费)额 )额 额
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印花税 城建税 地方教育附加 教育费附加 水利建设基金
2016/12/1 2016/12/1 2016/12/1 2016/12/1 2016/12/1 2016/12/1
2016/12/31 2016/12/31 2016/12/31 2016/12/31 2016/12/31 2016/12/31
通用申报表(税及附征税费)含公式
减免 税
(费 )额
减免 性质
本期及 缴纳税 (费)
额
本期应补 (退)税 (费)额
企业所得税
0.2%
个人所得税
印花税 城建税 地方教育附加 教育费附加 水利建设基金
2016/12/1 2016/12/31
2016/12/1 2016/12/31 2016/12/1 2016/12/31 2016/12/1 2016/12/31 2016/12/1 2016/12/31 2016/12/1 2016/12/31
通用申报表(税及附征税费)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征收项目
征收品目
税(费) 款所属期
起
减除项
应税项(总数 (允许减
税(费)款 所属期止
量或收入总额 、应缴费人数 、原值、面积
除数量、 金额)
计税 (费 )依
据
税(费) 率或单位
税额
应税 所得
速算 扣除
本期应纳 税(费)
1279.75
51407.53 38.39 38.39 38.39
1279.75
0.5%
0.03% 7% 2% 3%
0.09%
6.40
15.42 2.69 0.77 1.15 1.15
合计 办税人:
申报日 期:
受理人:
受理日期:
27.58 受理税务机关:
地方税(费、基金)综合申报表及填表说明
地方税(费、基金)综合申报表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名称(盖章): 税务管理码:税款来源:□正常申报 □代扣代缴 □稽查查补 □预告自查 □税款清算 □纳税评估 □风险自查 □行政处罚 □委托代征 □其他______填表说明一、本表适用范围本表适用于实行上门申报的纳税人在月(季度或年度)申报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附征个人所得税、附征企业所得税、车船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资源税以及江苏省各类地方基金时使用。
二、表头项目1、“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名称”: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纳税人全称。
2、“税务管理码”:填报地税税务管理码(15位)。
3、“税款来源”:根据实际情况在相应来源前打勾,其他类的自行填写来源。
4、“编号”:用于建筑项目税款申报时填写施工方项目登记编号;用于稽查查补、预告自查、风险自查,纳税评估税款申报时填写案件编号。
5、“项目名称”:用于建筑项目税款申报时填写施工项目名称。
三、各栏次的填报1、本表第1栏,“征收项目”填写需申报的相应税种。
2、本表第2栏,“征收品目”填写申报税种对应税目。
3、本表第3栏,“税款所属期”填写纳税人申报的相应税种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4、本表第4栏:“应税收入”填写纳税人本期应纳相应税种的计税依据(包括免税收入)5、本表第5栏:“应税扣除项目金额”中“本期实际抵扣”应填写纳税人本期取得的应税收入中按规定本期可实际扣除的项目金额。
6、本表第6栏:“免税收入”应填写纳税人本期取得的应税收入中不需税务机关审批可直接免缴税款的应税收入或已经税务机关批准的免税项目应税收入。
7、本表第7栏,“税率”应填写按照税收法律规定相应税种税目对应的税率或税额标准。
8、本表第8栏,“应纳税额”根据栏次计算填报,第8栏=(第4栏-第5栏-第6栏)×第7栏。
9、本表第9栏,“减免税额”填报按照税收规定当期实际享受的减免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