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省直机关实习
湖北十堰实习报告总结
湖北十堰实习报告总结(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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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在政府实习报告三篇
在政府实习报告三篇实习时间:20xx年7月15日至8月15日实习单位:武汉市武昌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实习目的:在大一期间没有全面接触专业课的时候,先熟悉政府部门的架构和日常运转的机制,同时学习其管理模式和运作体系,了解政府机关特定人际关系及工作技巧,为以后的专业课学习打下实践基础,助于理论联系实际,提高操作技能,掌握人脉资源,丰富社会经验,以期促进自身实际学习工作能力和素质的提升,从而完善自己的人生规划,政府实习报告。
实习内容:1,熟悉政府部门的架构和日常运作机制,以助于更加高效的有针对性的学习研究专业课程。
作为大一学生,我们没有系统的全面的接触专业知识,基于此,我们可以避免在学习中先入为主的旧套路,在实践的基础上,了解到政府部门的硬软件设施和日常运转机制,这样我们就可以在以后的学习中更加有针对性的带着问题批判性的研究。
2,了解政府单位的管理模式和管理服务规章制度,尽可能的从新视角提出可行的改革措施。
因为我们实习的单位是与干群密切联系的部门,在政府部门必须有很多完善的全面的系统的规章制度来管理约束和服务,我在实习过程中看到了很多公文制度,这是很完善的,可以对其他职能部门的管理有借鉴作用。
3,查看部门文件,并在整理归档的过程中了解机关文件,通知,合同等的特殊写法。
政府办公室的办文工作主要包括起草工作计划报告、总结,对需上报或下发的文稿进行政策和文字上的把关,另外还要及时将来文转交相关领导,接受领导的授意。
有时还要帮助部分领导撰写材料。
要熟练的使用常用办公软件,在实习中会经常用到。
4,做好部门科室的文秘工作,帮助领导处理日常事务,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
部门平时有许多访客,比如,采购的,签合同的,发申请的,办号码的等等,我们学习领导处理这些事情的方法,对象不同,方法就不同,学会独当一面。
5,跟随领导出门调研,作好记录,回来整理成报告。
不调查就没有发言权,热别是在政府部门,实习报告《政府实习报告》。
在实习期间,有采购案要签合同,要调查,有迁徙案,迁徙政府单位,必须要做详细的调查,记录评估资产,大型设备,安全消防等各项设施,从而,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政府机关实习报告(精选10篇)
《政府机关实习报告》政府机关实习报告(一):前言:实习背景、实习环境1.实习时间:20XX年2月18日至3月20日2.实习背景:实习是每一个大学生务必拥有的一段经历,它使我们在实践中了解社会、在实践中巩固知识;实习又是对每一位大学毕业生专业知识的一种检验,它让我们学到了很多在课堂上根本就学不到的知识,既开阔了视野,又增长了见识,为我们以后进一步走向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也是我们走向工作岗位的第一步。
在寒假期间,我有幸在亲戚的介绍下,来到XX市XX局,进行了为期近一个月的办公室实习文秘工作。
在实习期内,我学到了许多在大学里学不到的课外知识,也包括我本人所学专业以外不相关的知识。
大大的增强了我的社会实践潜力,为以后踏入社会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3.实习单位:XX市XX局。
XX市XX局由成立于1982年的原XX市XX办公室更名而成,与市对口支援(援藏、援疆、原三峡库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现为市XX委领导的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正县级全额预算事业单位,是市政府主管全市产业梯次转移、区域合作、友好交往、经济合作、对口支援和外地驻X办事机构管理等行政和公共事务工作的职能部门,编制20人,下设办公室、XX合作一科、XX合作二科、对口支援科四科室,是市政府重要的对外窗口单位。
其主要工作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地区之间经济合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市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组织推动市内及地区间的经济合作,做好规划、指导、协调、服务工作;负责环渤海地区市长(专员)联席会和沿黄海经济协作带等区域合作组织的日常联络、服务工作,组织参与区域合作组织的活动。
负责我市产业梯次转移的规划、组织、协调和管理等工作。
组织制定我市产业梯次转移的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具体负责承接先进国家、地区和国内先进城市向我市产业转移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负责我市传统产业向有关地区、城市转移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湖北省委组织部、湖北省委宣传部、湖北省教育厅等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委组织部、湖北省委宣传部、湖北省教育厅等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6.08.24•【字号】鄂教学[2006]17号•【施行日期】2006.08.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指导正文湖北省委组织部、湖北省委宣传部、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编办、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北省公安厅、湖北省民政厅、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人事厅、湖北省劳动保障厅、人民银行武汉分行、湖北省工商局、湖北省扶贫办、湖北团省委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鄂教学[2006]17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党委组织部、宣传部,编办,教育局、发展改革委、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保障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团委,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营业管理部、湖北辖区内各中心支行,各普通高等学校: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中办发[2005]18号)和中央组织部等14部委《关于切实做好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06]8号)以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鄂办发[2006]3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加强领导,明确目标,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把毕业生就业工作作为政府就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基础工作,纳入领导干部考核指标的重要内容之一。
各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为毕业生就业创造有利条件,制定优惠政策,吸纳更多毕业生就业。
各高校要切实落实“一把手”工程,把毕业生就业工作列入党政领导的重要议事日程。
要采取有力措施,努力提高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水平,提高就业率,提高就业质量,实现就业人数的增加,争取到基层就业的毕业生人数进一步增加。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5.05.21•【字号】鄂教规〔2015〕4号•【施行日期】2015.05.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鄂教规〔2015〕4号各市、州、神农架林区教育局,各高职高专院校,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鄂政发[2014]51号),进一步加强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管理,省教育厅研究制定了《湖北省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我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联系。
附件:湖北省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试行)湖北省教育厅2015年5月21日附件:湖北省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试行)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职业院校(以下简称“学校”)学生实习管理,维护学生、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合法权益,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等法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学生实习,是指实施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教学计划安排,组织在校学生到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实习单位”)进行专业技能培养的实践性教学活动,包括认识实习、教学实习和顶岗实习等,不包括学生勤工俭学、社会实践等活动。
第三条认识实习是指使学生对未来工作情景有所了解,获得某些感性认识,增进理论与实际的联系,为学习专业课作准备而组织学生到实习单位进行参观等活动。
一般安排在低年级,在学习主要专业课之前。
教学实习是结合专业课程教学的一种实践性教学形式,是按照专业教学计划,在完成本专业主要基础课程或部分专业课程教学的基础上,统一组织、就近安排学生到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临床和教学等岗位,阶段性地学习专业生产流程、知识和技能的重要实践教学环节。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湖北高校省级实习实训基地名单的通知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湖北高校省级实习实训基地名单的通知【法规类别】招工与就业【发文字号】鄂教高函[2012]47号【发布部门】湖北省教育厅【发布日期】2012.12.17【实施日期】2012.12.1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湖北高校省级实习实训基地名单的通知(鄂教高函〔2012〕47号)各普通高等学校: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高教强省提升高校创新与服务能力的意见》(鄂政发〔2012〕77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的意见》(鄂政办发〔2012〕69号),经高校与企业(单位)联合申报,并经省教育厅与相关部门、单位审核认定,省人民政府同意授予武汉理工大学与东风汽车公司合作共建的“东风汽车实习实训基地”等10个基地为“湖北高校省级示范实习实训基地”(见附件1),授予华中科技大学与武汉重型机床集团有限公司合作共建的“武重集团实习实训基地”等50个基地为“湖北高校省级实习实训基地”(见附件2)。
加强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提高高校实践教学水平,是提高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环节,深入实践是大学生成长成才的必由之路。
建设湖北高校省级实习实训基地,是加强高等院校与企事业单位合作育人,推动实践教学改革与创新,促进优质实践教学资源整合、优化与共享,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服务产业发展能力的重要举措。
各高校和相关共建单位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省级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加强协调,明确责任,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推进大学生实习实训工作的标准化、制度化建设,切实提高大学生实习实训质量,确保省级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取得成效。
湖北省教育厅2012年12月17日附件1:“湖北高校省级示范实习实训基地”名单。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1.12.02•【字号】鄂人社规[2011]8号•【施行日期】2011.12.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鄂人社规〔2011〕8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加快推进我省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切实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管理,现将《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二○一一年十二月二日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16号)、《湖北省就业促进条例》等精神,切实完善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就业见习是指组织湖北省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进入经认定的见习基地,享受政府补贴,在具体工作岗位上进行3至6个月的全日制见习,积累工作经验,促进就业的制度。
见习期间,见习基地与见习人员签订就业见习协议。
第三条就业见习工作的目标任务是:不断拓展和规范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进一步完善就业见习制度,改善见习条件,使高校毕业生通过见习,全面提升自身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丰富工作经验,增强就业竞争力,尽快实现就业。
第二章组织管理与职责第四条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辖区内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各级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具体承担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一)制定完善就业见习相关政策;(二)制定和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三)负责受理辖区内见习基地的设立申报和资格审核认定工作;(四)收集、发布就业见习相关信息;(五)组织辖区内高校毕业生报名与见习基地进行岗位对接;(六)做好辖区内见习基地的管理、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七)负责辖区内见习基地见习补贴资金的审核、拨付工作。
湖北十堰实习报告书
实习报告书一、前言我于2023期间,有幸参加了在湖北十堰的实习项目。
这次实习是我大学生涯中的一次重要经历,不仅让我深入了解了湖北十堰的风土人情,还让我在实践中增长了知识,锻炼了能力。
在实习期间,我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各项工作,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为实习单位贡献了自己的力量。
二、实习单位及岗位介绍实习单位位于湖北省十堰市,是一家具有影响力的企业。
我在实习期间担任了实习生岗位,主要负责协助部门主管完成日常工作任务。
实习期间,我参与了多个项目,涉及市场调研、数据分析、策划执行等方面,全方位地体验了企业的工作流程。
三、实习内容及收获1. 市场调研实习期间,我参与了企业市场调研项目。
通过对市场情况进行全面了解,为企业的战略决策提供了数据支持。
在调研过程中,我学会了如何运用专业方法进行数据收集、整理和分析,提高了自己的市场敏感度。
2. 数据分析在实习过程中,我负责整理和分析企业经营数据。
通过运用统计学方法,我对数据进行了深度挖掘,为企业制定经营策略提供了参考。
此外,我还学会了如何利用数据分析软件进行高效数据处理,提高了自己的数据处理能力。
3. 策划执行实习期间,我参与了企业多项策划活动的执行工作。
从活动策划、组织、协调到实施,我充分发挥自己的创意和团队协作精神,确保了活动的顺利进行。
通过这些实践,我锻炼了自己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4. 客户沟通在实习过程中,我有机会接触到企业客户,并参与客户沟通。
在与客户的交流中,我学会了如何倾听客户需求、解答客户问题、提供满意的服务。
这使我更加了解客户需求,提高了自己的客户服务水平。
5. 职业素养实习期间,我注重培养自己的职业素养,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保持敬业精神,诚实守信,尊重同事,积极参与团队活动。
通过实习,我为自己今后的职业生涯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实习总结通过在湖北十堰的实习,我不仅学到了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还锻炼了自己的团队协作、组织协调、沟通能力。
湖北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高校毕业生省级就业见习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湖北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高校毕业生省级就业见习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事厅•【公布日期】2009.05.22•【字号】鄂人[2009]8号•【施行日期】2009.05.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湖北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高校毕业生省级就业见习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鄂人[2009]8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事局,各省级就业见习基地申报单位:现将《湖北省高校毕业生省级就业见习基地管理办法(试行)》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各地要按照《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责任分工》(鄂人办发〔2009〕15号)中《2009年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建设目标任务分解表》(附表1)的要求,切实落实相关工作任务,并于6月5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包括见习单位名单和见习目标任务)报送省人事厅流动调配处。
武汉市、黄石市、襄樊市、宜昌市、荆门市、鄂州市作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重点联系城市,要建立健全就业见习的各项工作制度,并于6月5日前上报分管领导和联系人的联系方式。
各地人事部门要加强和有关部门、高等院校合作,切实掌握当地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信息和见习意愿。
要依托各级人才服务机构积极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服务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及时推介就业见习岗位、组织参加见习。
湖北省人事厅二○○九年五月二十二日湖北省高校毕业生省级就业见习基地管理办法(试行)为引导和鼓励我省各地各类企事业单位、民营(股份)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以下简称就业见习基地),规范见习基地的建设与管理,更好地发挥省级见习基地在提升毕业生就业能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09〕10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湖北省省级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湖北省省级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随财发[2007]16号市直各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湖北省省级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办法》(鄂财行发[2007)17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作如下补充规定,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市内出差,住宿费按地厅级人员每人每天300元,处级及以下人员每人每天150元的标准以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20元;公杂费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10元,出差人员由所在单位、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免费提供交通工具的,不享受公杂费。
二、本办法处2007年7月1日起执行。
随财发[1996]98号文同时废止。
2007年7月11日湖北省省级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06]313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级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包括省级驻武汉市以外地区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
第三条。
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第四条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实行定额包干。
第五条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出差审批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
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廉政建设,不得向下级单位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第六条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一)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及标准见下表:(二)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经单位厅局以上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单位级别在厅局级以下的,需经本单位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三)副省长以及相当职务的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以乘坐火车软席或轮船一等舱、飞机头等舱。
政府实习报告
政府实习报告政府实习报告4篇政府实习报告篇1作为一名公共管理专业大三学生,暑期在政府部门的实习对于自身的专业学习非常重要,是我将平时所学知识应用于实际管理中的一个重要途径和难得机会。
这次经学院安排,20xx级共39名学生获得了在武汉市洪山区委区政府的实习职位,而我有幸成为这支实习队伍的负责人,深感责任重大。
实习学生的具体实习部门是由洪山区委区直机关工委安排的,而我作为实习队的负责人起初负责和该部门的工作人员协调实习队员的具体实习部门,因此很自然的我被留在机关工委实习,一来机关工委有一位女职员需要休产假,正缺少人手,二来我在机关工委也可以实现与其他实习学生的联系,方便工委管理实习生。
在我国,各级政府都有相应的机关工作委员会,这也是我国特殊的国情决定的,主要是实现中国共产党对政府直属机关中党员的管理,并处理相应的党务工作。
第一次接触到“机关工委”这个名称时,确实使自己摸不着头脑,不明白它的职能与工作性质,这主要还是它的曝光率低使得民众对它没有概念的缘故。
在机关工委实习的这四周,我主要围绕着整个洪山区机关党务开展实习工作,参与了洪山区机关作风建设的规划工作,起草了洪山区“十佳科室”、“十佳服务标兵”考核评定准则,并就开展“双十佳”评选活动程序和范围作了研究。
按照工作计划和安排,8月份,洪山区机关工委要承办今年的武汉市机关党建工作研讨会,由于武汉城市圈获批建设“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为此,省直机关工委要求今年党建研讨会主题要围绕“两型社会”建设,因此参会对象增加了圈内其他各城市市直机关工委,这也就导致了洪山区机关工委需要为这次会议做大量的准备工作,而我有幸参与了整个会议的前期准备工作,包括整理党建研讨会的资料汇编和会议指南以及会务安排等工作。
以上所说的是我实习期间主要参与的工作,其他包括党费的收缴、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会议通知等细小琐碎工作也是我实习期间的主要任务,这些工作看似简单,其实一些不乏需要技巧和专业培训才能胜任,好在学校的学习和学生工作期间在这方便有所涉猎,才使得我能够从容面对。
湖北襄阳实习报告
实习报告一、实习背景与目的我是一名来自XXX大学的学生,在2023的暑假期间,我有幸前往湖北襄阳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实习。
此次实习是我大学生活中的重要经历,旨在通过实践锻炼自己的能力,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为将来的职业生涯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实习单位与内容实习单位位于湖北襄阳,是一家具有代表性的企业。
实习期间,我主要负责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 生产现场实习:在生产现场,我深入了解了企业的生产流程和工艺,学习了各种设备的使用方法,掌握了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通过与现场员工的交流,我对企业的生产管理有了更直观的认识。
2. 产品研发实习:在产品研发部门,我参与了部分产品的研发工作,学习了产品设计的基本原理和方法。
通过实际操作,我对产品的性能测试和质量控制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3. 市场营销实习:在市场营销部门,我协助开展了市场调研和营销活动,学习了市场分析的方法和营销策略的制定。
通过与客户的沟通,我对市场需求和消费者行为有了更准确的把握。
三、实习收获与反思1. 实践能力方面:通过实习,我在实际操作中提高了自己的实践能力。
在生产现场,我学会了如何正确使用各种设备,掌握了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操作规程。
在产品研发和市场营销过程中,我学会了如何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2. 团队合作方面:在实习过程中,我充分体验到了团队合作的重要性。
在与同事们的沟通交流中,我学会了如何协作解决问题,提高了自己的团队协作能力。
3. 综合素质方面:实习过程中,我不仅提高了专业技能,还锻炼了自己的沟通能力、协调能力和创新能力。
同时,我对企业文化和企业伦理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增强了自己的职业道德素养。
4. 反思:实习过程中,我也发现了自己在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方面的不足。
今后,我将继续努力学习,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为将来的工作做好准备。
四、总结通过在湖北襄阳的实习,我收获颇丰。
实习让我将所学知识与实际工作相结合,提高了自己的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推进湖北高校省级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的通知-鄂教高[2012]14号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推进湖北高校省级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的通知正文:----------------------------------------------------------------------------------------------------------------------------------------------------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推进湖北高校省级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的通知(鄂教高[2012]14号)各高等学校: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的意见》(鄂政办发〔2012〕69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湖北高校省级实习实训基地(以下简称“省级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运行和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省级实习实训基地的主要任务省级实习实训基地是指经省认定的,高校(普通本科院校和高职高专院校,下同)依托企业、行业、园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联合建设的学生实习实训、教师挂职锻炼及从事科研活动的校外实践教育基地。
省级实习实训基地实行开放共享机制,除承担共建高校的学生校外实习实训任务外,还应向其他高校开放。
省级实习实训基地的主要任务是:(一)开展实习实训。
落实学生在基地实习实训期间的各项教学任务,重点是专业实习、毕业设计、毕业实习、顶岗实习,培养训练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二)确定实习实训培养方案。
参与制定实习实训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建设实习实训课程体系,设计实习实训教学内容。
(三)建设实习实训教师队伍。
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担任指导教师,到高校讲学或接受培训;接受高校教师到基地挂职锻炼或顶岗工作,提高高校教师的实践能力。
(四)合作开展科技攻关。
推动高校教师了解合作单位的科技和人才需求,开展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参与技术研发和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
(五)考核评价实习实训学生。
高校与合作单位共同制订实习实训阶段的考核标准,对学生实习实训阶段的培养质量进行评价。
湖北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鄂人社发[2012]43号
湖北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正文:---------------------------------------------------------------------------------------------------------------------------------------------------- 湖北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鄂人社发〔2012〕43号)各市、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2〕29号)、《湖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鄂财社规〔2011〕19号)、《湖北省就业培训管理暂行办法》(鄂人社发〔2010〕69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就业培训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切实增强做好就业培训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我省经济社会正处在加速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对高素质的劳动者需求越来越大、越来越迫切。
有无合格的人力资源,已成为影响地方竞争力、吸引力的重要支撑因素。
做好就业培训工作,提高人力资源素质和就业竞争能力,事关我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大局。
近期,国家和省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加强就业培训工作的文件,省政府把组织全省城乡劳动者就业创业培训40万人纳入“十件实事”,充分体现了国家和省政府对就业创业培训工作的高度重视、深切关注和强力推进的决心。
各地要以对党、对人民、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顺应人民群众的期盼,提振精神,多措并举,扎实做好就业培训工作,努力满足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二、建立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就业培训制度建立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就业培训制度,是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是解决结构性矛盾、促进就业和稳定就业的重大措施。
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应坚持以就业为导向,强化实际操作技能训练和职业素质培养,能满足上岗要求或掌握初级以上就业技能为目标。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大学生实习实训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大学生实习实训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7.08.02•【字号】鄂人社发〔2017〕39号•【施行日期】2017.08.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大学生实习实训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17〕39号各市、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我选湖北”计划大力促进大学生在鄂就业创业的意见》(鄂办发〔2017〕7号),将我省大学生更多留在湖北、将全国乃至全球优秀大学生更多引进湖北实习实训和就业创业,服务新经济发展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按照省财政厅、省人社厅《转发财政部、人社部〈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鄂财社规〔2016〕39号)等规定,现就做好大学生实习实训补贴资金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大学生实习实训补贴申请条件和程序(一)申请条件。
大学生实习实训补贴是指各地对在人社部门确定的实习实训基地参加实习实训的大学生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500元的补贴,并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补贴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含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含港澳台籍、外籍留学生;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可参照执行)在本地实习实训10个工作日及以上的。
各地可结合地方实际制定领取实习实训补贴期限的具体规定。
(二)申请程序。
实习实训补贴由实习实训基地按月向所在地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大学生本人及所在高校(院系)也可经由实习实训基地出具意见后提出申请。
申请材料应附:《大学生实习实训补贴申请表》(附件1)、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或学校出具的在校就读证明材料,经由相关部门信息系统能够验证的证件可不再提供。
所在地人社部门收到申请后应根据实习实训情况进行审核,经审核并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后,将审核结果送交同级财政部门。
湖北高校省级示范实习实训基地”名单
48
武汉博达高科电力
武汉博达高科电力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电气
49
武汉一冶钢结构有限责任公司
武汉一冶钢结构有限责任公司
武汉城市职业学院
建筑工程技术
50
东风楚凯(武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东风楚凯(武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
机械制造类
武汉工程大学
制药工程、药物制剂及生物工程
19
武汉琴台大剧院音乐厅实习实训基地
武汉琴台大剧院管理有限公司音乐厅分公司
武汉音乐学院
音乐、舞蹈表演专业
20
黄石东贝机电实习实训基地
黄石东贝机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湖北理工学院
机械工程、电气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管理科学与工程
21
烽火科技实习实训基地
烽火科技集团
湖北九州数控机床有限责任公司、孝感市科隆实业公司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
数控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机电一体化、模具设计与制造
30
湖北省路桥集团实习实训基地
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31
武汉华工激光工程实习实训基地
武汉华工激光工程有限公司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
光电子技术
32
武汉铁路局武汉大功率机车检修段实习实训基地
45
湖北武当山太极湖发展集团实习实训基地
湖北武当山太极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郧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旅游类
46
湖北知音印务实习实训基地
湖北知音印务有限公司
武汉信息传播职业技术学院
印刷技术、印刷图文信息处理、包装技术与设计、数字印刷、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3年度湖北高校省级实习实训基地名单的通知-鄂教高[2013]8号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3年度湖北高校省级实习实训基地名单的通知正文:----------------------------------------------------------------------------------------------------------------------------------------------------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3年度湖北高校省级实习实训基地名单的通知(鄂教高〔2013〕8号)各普通高等学校: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的意见》(鄂政办发〔2012〕69号)精神,经高校与合作单位联合申报,省教育厅会同省直有关部门评审,省人民政府同意:授予华中科技大学与武汉重型机床集团有限公司合作共建的“武重集团实习实训基地”等10个基地为“湖北高校省级示范实习实训基地”;授予三峡大学与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共建的“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实习实训基地”等35个基地为“湖北高校省级实习实训基地”,现将名单予以公布,并就省级实习实训基地基地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做实省级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工作。
要进一步修改完善基地建设方案,认真落实好实习实训准备、教学、管理、考核、总结等各个环节,制定分专业(类)实习实训培养方案、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
要落实实习实训学生选派任务,各基地牵头高校应于12月30号前,将在基地内开展实习实训的形式、接纳实习实训学生的数量规模(包括共享高校)等信息,以《2013年度湖北高校省级实习实训基地实习实训进展情况一览表》报至省教育厅。
二、创新省级实习实训基地实践教育模式。
各高校要进一步推进改革,创新省级实习实训基地实践教育模式,推动校企双方共同制定实习实训的教学目标和培养方案、共同建设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共同组织实施培养过程、共同评价培养质量,组建由高校教师和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共同组成的教师队伍,促进高校与行业、企业建立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机制。
2022年湖北省大学生行政单位实习政策
2022年湖北省大学生行政单位实习政策大学生实习期间的权益保护根本上涉及实习学生与企业之间关
系的性质问题。
第一,劳动关系。
劳动部颁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1996年)曾经规定大专院校学生实习期间发生伤亡事故的可以参照此办法执行,但国务院通过的《工伤保险条例》(2003年)删除了这条规定,指出:“本条例所称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
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
”而实习大学生与企业之间并不能构成劳动关系,因此实习期间发生的意外伤害,按规定不能定性为工伤。
但同时,关于实习学生的工伤认定问题,各地实施《工伤保险条例》的办法中也有不同的规定。
第二,劳务关系。
实习学生与企业之间实际存在的是一种劳务关系,可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进行规范和调整,如果实习大学生在劳动过程中产生的权益侵害,企业将在受益的范围之内进行一定的补偿:当然,如果在工作过程中,受单位的指示和要求操作,企业存在过错造成的损害,企业要承担责任。
目前,实习大学生权益保护问题主要是通过民事诉讼的途径解决的。
第三,教育关系。
实习学生与学校之间依然存在教育关系,因此实习期问的权益保护依然可以使用《教育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事故处理办法》等规定。
大学生实习期间,学校和企业之间存在受托关系,因此,可以通过学校与企业之间的约定实现对学生实习期间权益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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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
省农科院
植物保护或植物病理
4
省农科院
农业环境/农业环境工程
2
硕士研究生
省农科院
食品科学及相关专业
3
本科生
省农科院
食品科学与工程
2
本科生
省农科院
会计
1
本科生
省农科院
农学或生物学
2
本科生
省农科院
土壤学等相关专业
1
本科生
8
中南民族大学(8人)
省水利厅
新闻学或旅游管理
1
硕士研究生
省水利厅
新闻学
1
本科生
2
本科生
省测绘局
工程测量(测绘工程)
1
本科生
省测绘局
工程测量(测绘工程)
1
本科生
省测绘局
航空摄影测量(测绘工程)
1
本科生
省测绘局
摄影测量(测绘工程)
5
本科生
6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18人)
省公安厅
财会、金融、计算机、法学
2
本科生
省环保厅
经济学、哲学、法学类
2
硕士研究生省环保厅法律、环境工程1硕士研究生
省政府研究室(发展研究中心)
金融学类
1
硕士研究生
省人社厅
法学
2
本科生
省人社厅
社会保障(劳动保障)
3
本科生
省人社厅
财务会计类
3
本科生
省人社厅
经济学
1
本科生
省人社厅
工商管理
1
本科生
省科技厅
行政法
1
硕士研究生
省科技厅
汉语言文学或新闻
1
硕士研究生
7
华中农业大学(53人)
省质监局
农业或资源环保
1
硕士研究生
省农业厅
农学
2
本科生
省农业厅
计算机类
1
本科生
省农业厅
汉语言文学、文秘类
2
本科生
省农业厅
食品质量与安全
1
本科生
省农业厅
农经管理
1
本科生
省农业厅
畜牧或兽医
2
本科生
省农业厅
水产养殖
2
本科生
省农业厅
农业机械
1
本科生
省农业厅
农经管理
2
本科生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营养与食品卫生
1
本科生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保健食品相关专业
2
本科生
省农科院
果树或园艺
2
药学
1
本科生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食品、营养专业
2
本科生
省政府研究室(发展研究中心)
宏观经济类
1
硕士研究生
省人社厅
社会保障(劳动保障)
3
本科生
省测绘局
摄影测量(测绘工程)
1
硕士研究生
省测绘局
航空摄影测量(测绘工程)
1
本科生
省测绘局
摄影测量(测绘工程)
5
本科生
省物价局
法学(反垄断法方向)
1
本科生
2
华中科技大学(14人)
国土资源管理、法学、计算机
1
本科生
省国土资源厅
资源调查、(资源勘查工程、土地资源管理、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
1
本科生
省国土资源厅
土地资源管理
1
硕士研究生
省国土资源厅
农业水利工程
1
本科生
省国土资源厅
地质、矿产等相关专业
1
本科生
省国土资源厅
土地管理
1
硕士研究生
省测绘局
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摄影测量、遥感科学与技术
2
硕士研究生
省文化厅
测绘工程或遥感科学与技术
1
本科生
省交通运输厅
交通工程、交通运输
1
本科生
省交通运输厅
计算机专业
2
本科生
省交通运输厅
环境艺术
1
硕士研究生
省质监局
经济贸易
1
硕士研究生
省质监局
车辆工程
1
本科生
省质监局
经济类、管理类
2
硕士研究生
省质监局
信息系统类
1
硕士研究生
省农业厅
思想政治教育
1
本科生
省测绘局
省卫计委
卫生事业管理
3
本科生
省教育厅
不限
1
不限
省教育厅
汉语言文学或法律
1
硕士研究生
省教育厅
不限
1
本科生
省教育厅
法学或政治学
1
本科生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汉语言文学
1
本科生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光电专业
2
本科生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法律
1
本科生
省人社厅
公共管理
2
本科生
省扶贫办
管理类相关专业
1
硕士研究生
3
华中师范大学(17人)
省文化厅
考古及博物馆学
1
研究生
省水利厅
水利水电工程
1
本科生
省外侨办
西班牙语
1
本科生
省外侨办
法语
1
硕士研究生
省外侨办
俄语
1
硕士研究生
省质监局
图书馆学
1
硕士研究生
省卫计委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
2
硕士研究生
省民宗委
汉语言文学、新闻或宗教学
1
硕士研究生
省民宗委
汉语言文学或宗教学
1
本科生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地理信息系统
1
本科生
省测绘局
地理信息系统
1
本科生
省住建厅
规划专业(城乡规划学)
1
硕士研究生
5
中国地质大学(22人)
省文化厅
矿物学
1
硕士研究生
省农垦局
土地资源管理
1
本科生
省国土资源厅
土地管理
1
本科生
省国土资源厅
地质矿产类
1
本科生
省国土资源厅
产业经济学、资产评估
1
硕士研究生
省国土资源厅
法律专业
1
本科生
省国土资源厅
省民宗委
汉语言文学
1
本科生
省民宗委
法律、民族学
1
硕士研究生
省民宗委
宗教学、历史学、汉语言文学
1
本科生
省民宗委
民族学
1
本科生
省民宗委
汉语言文学、档案学
1
本科生
省教育厅
政治学
1
9
湖北大学(30人)
省文化厅
汉语言文学
1
本科生
省文化厅
会计、财务管理类
1
本科生
省文化厅
经济类
1
本科生
省文化厅
公共文化管理(公共事业管理)
附件1
2014年度选派大学生到省直有关部门实习
的高校及名额分配表
序号
选派
高校
实习单位
需求专业名称
需求人数
学历要求
1
武汉大学(39人)
省文化厅
图书馆学、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
1
本科生
省文化厅
财务会计
1
本科生
省文化厅
历史、汉语言文学
1
本科生
省文化厅
历史学、考古学
10
本科生
省文化厅
考古学或文物保护技术
1
本科生
1
本科生
省文化厅
不限
5
本科生
省文化厅
汉语言文学
1
本科生
省文化厅
经济学类
1
本科生
省文化厅
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
1
本科生
省文化厅
汉语言文学类
1
本科生
省文化厅
历史学类、旅游管理
2
本科生
省质监局
信息情报学
2
本科生
省教育厅
教育学
1
硕士研究生
省教育厅
英语
1
硕士研究生
省教育厅
档案学
1
硕士研究生
省教育厅
汉语言文学
1
本科生
硕士研究生
省农科院
果树育种及栽培
2
本科生
省农科院
果树育种及栽培
2
本科生
省农科院
茶学
1
本科生
省农科院
植物保护
1
本科生
省农科院
植物营养或土肥
1
本科生
省农科院
茶学
2
本科生
省农科院
植物保护
2
本科生
省农科院
生物技术或微生物
2
本科生
省农科院
植物营养与施肥(植物科学与技术、植物保护)
2
本科生
省农科院
作物栽培(植物科学与技术)
1
本科生
省人社厅
法学
1
本科生
省人社厅
心理学
1
本科生
省人社厅
新闻学
1
本科生
4
武汉理工大学(26人)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文秘、汉语言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