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保安全管理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内保安全工作制度
为规范全局内部保卫工作,落实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立和完善社会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全市公路系统稳定和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内保工作遵循“预防为主、依靠群众”的原则。
二、内保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1、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法制、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保卫工作的宣传教育,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
2、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防止盗窃、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3、调解处理局内部纠纷,维护局属各单位、机关和家属生活区的治安秩序。
4、参加所在地区组织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三、内保安全是对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以下简称"四防安全")采取的安全管理措施。
四、内保安全工作在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局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以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及其所有人员为单位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各单位及股室的负责人对本单位、股室的"四防安全"全面负责。
五、"四防安全"必须做以下几点:
1、防火。各单位办公室的取暖、降温用电设施必须做到人走切断电源,不允许擅自搭接电线和改动原有电源插座;不得乱扔烟头,严禁将未熄灭的烟头丢向垃圾桶,内保要不定期地检查消
防拴是否完好。
2、防盗。重要资料、贵重物品、数额较大的现金必须妥善保管。财务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限额储存现金,档案室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管理措施。
3、防破坏。全局干部职工均有责任和义务向单位和有关部门提供所发现的可疑情况,时刻注意发现可疑情况和动向,在对发现的正在实施的破坏行为进行制止的同时,必须向单位和有关部门报告。
六、加强制度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局实际,建立健全门卫管理制度、机关值班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等相关内部保卫制度。
七、节假日实行值班制度,局属各单位、机关保卫必须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和门卫管理制度。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值班纪律,坚持定时巡查,对发现的不安全因素应当及时处理并向领导报告。
八、凡因失职和违反本制度有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或酿成重大事故的,在追究经济责任的同时,按有关行政法规进行处理,触犯刑律的,将报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局属各单位及股室负责人均为单位安全内保直接责任人,对所在单位、股室的安全内保工作负总责。
九、内保安全工作纳入年终总结评比的一个重要内容,凡发生过内保安全事故的单位及个人,取消单位(股室)及负责人评先表模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