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外汇管理局验资询证函
内资变更及外商出资验资询证函

内资变更及外商出资通用
银行询证函
(验资专用)编号
(银行):
本公司聘请的xx会计师事务所正在对本公司的注册资本实收(或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变更)情况进行审验。
按照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应当询证本公司出资者(包括外方股东)向贵行缴存的出资额。
下列数据及事项出自本公司账簿记录,如与贵行记录相符,请在本函下端“数据及事项证明无误”处签章证明;如有不符,请在“列明不符事项”处列明不符事项。
有关询证费用可直接从本公司存款账户中收取。
回函请直接寄至xx会计师事务所。
回函地址:
邮编: 电话:传真:联系人______________
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盖章)。
银行询证函-上海新汇会计师事务所

银行询证函编号(银行):本公司(筹)聘请的上海新汇会计师事务所正在对本公司(筹)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审验。
按照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应当询证本公司(筹)出资者(股东)向贵行缴存的出资额。
下列数据及事项如与贵行记录相符,请在本函下端“数据及事项证明无误”处签章证明;如有不符,请在“列明不符事项”处列明不符事项。
有关询证费用可直接从本公司(筹)验资存款账户中收取。
回函请直接寄至上海新汇会计师事务所。
通信地址:上海浦东新区惠南镇中山东路1号邮编:201300 电话:58012276 传真: 58012276截至200 年月日止,本公司(筹)出资者(股东)缴入的出资额列示如下:公司(筹)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章)年月日结论1.数据及事项证明无误。
年月日经办人:银行签章:2.如果不符,请列明不符事项。
年月日经办人:银行签章:银行询证函编号(银行):本公司聘请的上海新汇会计师事务所正在对本公司的注册资本实收(或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变更)情况进行审验。
按照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应当询证本公司外方股东向贵行缴存的出资额。
下列数据及事项出自本公司账簿记录,如与贵行记录相符,请在本函下端“数据及事项证明无误”处签章证明;如有不符,请在“列明不符事项”处列明不符事项。
回函请直接寄至上海新汇会计师事务所。
通信地址:上海浦东新区惠南镇中山东路1号邮编:201300 电话:58012276 传真:58012276截至年月日止,本公司外方股东缴入的出资额列示如下:公司签章: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章)年月日结论1.数据及事项证明无误。
年月日经办人:银行签章:2.如果不符,请列明不符事项。
年月日经办人:银行签章:银行询证函编号(银行):本公司聘请的上海新汇会计师事务所正在对本公司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变更情况进行审验。
按照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应当询证本公司出资者(股东)向贵行缴存的出资额。
外资企业设立验资报告银行询证函

银行询证函
编号:
中国银行建德支行:
本公司聘请的XX信安会计师事务所正在对本公司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审验。
按照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应当询证本公司外方股东向贵行缴存的出资额。
下列数据及事项出自本公司账簿记录,如与贵行记录相符,请在本函下端“数据及事项证明无误”处签章证明;如有不符,请在“列明不符事项”处列明不符事项。
有关询证费用可直接从本公司账户中收取。
回函请直接寄至建德信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回函地址:S市Y路123号
邮编:123456 电话:010 ******* 传真:010 333333 联系人:张三
截至2013年1月日止,本公司出资者(股东)缴入的出资额列示如下:
XXXXXXX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盖章)
2013年 1 月日
结论:1、数据及事项证明无误 2、如果不符,请列明不符事项
(银行签章)(银行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经办人:经办人:。
验资银行询证函

.
.
银行询证函
银行:
本公司聘请的佛山市**会计师事务所正在对本公司的注册资本实收(变更)情况进行
审验。
按照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应当询证本公司外方股东向贵行缴存的出资额。
下列数据出自本公司帐簿记录,如与贵行记录相符,请在本函下端“证明无误”处盖章证明;如有不符,请在“列明不符事项”处列明不符事项。
回函请直接寄至佛山市**会计师事务所。
通信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凤山西路**号联系人:
邮编:电话:传真:
截至年月日止,本公司外方股东缴入的资额列示如下:
发函单位盖章
二OO 年月日
证明无误。
银行签章:
经办人:二OO 年月日
如果不符,请列明不符事项:
银行签章:
经办人:二OO 年月日。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发布《境内企业内部成员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的通知-汇发[2009]49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发布《境内企业内部成员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的通知-汇发[2009]49号](https://img.taocdn.com/s3/m/1e2720552a160b4e767f5acfa1c7aa00b52a9dc0.png)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发布《境内企业内部成员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的通知正文:----------------------------------------------------------------------------------------------------------------------------------------------------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发布《境内企业内部成员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的通知(汇发【2009】49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为便利和支持境内企业外汇资金运用和经营行为,完善境内企业外汇资金内部运营管理、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境内外汇划转管理暂行规定》等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境内企业内部成员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予以发布。
《规定》自二OO九年十一月一日起施行,请遵照执行。
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接到本《规定》后,应及时转发辖内各分支机构、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应及时转发所辖分支机构。
二OO九年十月十二日境内企业内部成员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便利和支持境内企业经营和外汇资金运用行为,完善境内企业外汇资金内部运营管理,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境内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以资本为联结纽带,由母公司、子公司及其他成员企业或机构共同组成的企业法人联合体(不含金融机构)。
本规定所称内部成员,是指母公司及其控股51%以上的子公司;母公司、子公司单独或者共同持股20%以上的公司,或者持股不足20%但处于最大股东地位的公司;母公司、子公司下属的事业单位法人或者社会团体法人。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跨国公司外汇资金内部运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4]104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跨国公司外汇资金内部运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4]104号](https://img.taocdn.com/s3/m/11f35fa868dc5022aaea998fcc22bcd126ff4270.png)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跨国公司外汇资金内部运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跨国公司外汇资金内部运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04年10月18日汇发[2004]104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为优化外汇资源配置,便利和支持跨国公司外汇资金运用和经营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跨国公司外汇资金内部运营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基本定义与管理原则(一)本通知所称跨国公司,是指同时在境内外拥有成员公司、且由一家在中国境内的成员公司行使其全球或区域(含中国)投资管理职能的企业集团,包括中资控股企业集团(即中资跨国公司)和外资控股企业集团(即外资跨国公司)。
本通知所称成员公司,是指跨国公司企业集团内部的相互拥有控股或被控股关系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家公司。
本通知不适用于跨国金融机构。
(二)本通知所称外汇资金内部运营,是指跨国公司为降低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依照本通知的规定,由境内成员公司之间、或境内成员公司与境外成员公司之间相互拆放外汇资金的投资理财方式。
(三)跨国公司成员公司之间拆放外汇资金,可依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通过经金融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财务公司进行;也可依照《贷款通则》的规定,通过外汇指定银行以委托放款的方式进行。
跨国公司境内成员公司向境外成员公司拆放外汇资金,符合本通知规定条件的,也可以直接放款方式进行。
跨国公司境内成员公司从境外成员公司拆入外汇资金及偿还该笔资金的本息,应当遵守我国外债管理的相关规定。
银行单位资信证明和询证业务管理规定

××银行单位资信证明和询证业务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资信证明和询证业务的管理,规范全行资信证明和询证业务操作程序,防范操作风险,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企业的银行存款、借款及往来款项函证工作的通知》和《××银行会计基本规范》等相关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银行开立活期、定期存款和贷款账户的客户可申请办理资信证明和询证业务。
本规定所称资信证明,是指开户银行根据客户委托出具的用于证明客户在某一时点或时段的银行存贷款的余额、发生额,以及其他结算方面的书面证明。
本规定所称询证业务,是指开户银行对客户委托的会计(审计)事务所以函件方式验证该客户的银行存款、借款及往来款项等是否真实、合法、完整时,在函件上回复有关情况的行为。
这里的函件称为询证函。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银行各分支机构。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四条各行在出具资信证明或办理询证业务时,应据实填写有关信息,并对资信证明和询证函内容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五条如客户申请对本人已冻结、质押的资金出具存款证明,开户行可以受理,但需在证明上注明该部分资金或账户的状况。
对已转入保证金账户的客户资金,不得出具资信证明。
第六条客户丢失资信证明或询证函时,不得挂失,但可以重新申请办理。
第七条出具资信证明或办理询证业务时,应按客户申请的资信证明份数和询证函份数,根据《××银行收费项目》(号)规定的业务收费标准收取手续费。
(可以参照询证函100元/笔)第八条《资信证明书》(含具体证明)纳入重要空白凭证管理。
第九条各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书应根据客户的委托选择适用的资信证明(附件2),询证函内容必须与询证函参考格式(附件3)相符。
对于超出××银行业务样本范围的资信证明委托,及超出××银行询证函参考格式的询证,开户行应逐笔上报行法律合规部门审查批准后办理。
验资业务银行询证函

验资业务银行询证函
编号:
(银行):
本公司[(*筹)]聘请的北京XXX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正在对本公司[(*筹)]的注册资本实收(或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变更)情况进行审验。
按照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应当询证本公司[(*筹)][出资者(股东)][#外方股东]向贵行缴存的出资额。
下列数据及事项[出自本公司账薄记录,]如与贵行记录相符,请在本函“结论”部分签字、签章;如有不符,请在本函“结论”部分列明不符项目及具体内容,并签字、签章。
回函请直接寄至北京XXX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回函地址:
XXXX
联系人:XX 电话:XXX 传真:XXX邮编:XX
电子邮箱:XXX
截至年月日止,本公司[(*筹)][出资者(股东)][#外方股东]缴入的出资额列示如下:
公司[(*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盖章)]
年月日
注1:* 适用于拟设立公司。
注2:# 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外方出资)。
以下由被询证银行填
列
结论:
说明:
1.本询证函(包括回函)中所列信息应严格保密,仅用于注册会计师执行验资业务。
2.本函应由被验资企业加盖骑缝章。
2011外管局函

工作联系函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外汇管理部:本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正在对其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进行审验,按照国家外汇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应当询证该公司外方股东的出资情况。
现特到贵局办理外方出资情况询证函的有关事宜。
请贵局接洽为感。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重庆分所年月日外方出资情况询证函编号:外询字第[ ] 号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外汇管理部:本公司聘请的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重庆分所正在对本公司注册资本的(第期)实收情况进行审验。
按照国家有关外汇管理法规的规定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应当询证本公司外方股东的出资情况。
请贵局对附送文件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
如果下列项目确认无误,请在“是”栏标注“√”符号,当全部项目确认无误时在本函下端注明外资外汇登记编号;如果发现有不符情况,请在“否”栏标注“√”符号,并在本函下端予以说明。
回函请直接寄至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重庆分所审计部收。
通信地址:北部新区水星大厦A2-8楼联系人:邮编:401121 电话:传真:63860539说明:按规定须进行商品价值鉴定的实物出资,其价值鉴定书编号在相关备注栏中填写。
第二项“4.减资”系指除减资再投资以外的减资行为。
结论:1.附送文件真实、合规。
外汇局盖章:外资外汇登记编号经办人:年月日审核人:电话:2、上述附送文件存在如下不符情况:外汇局盖章:(1)(2)经办人:年月日审核人:电话:附:外方(第期)出资情况明细表单位:美元说明:1、非美元计价的投资按实际投入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汇率折算为美元。
2、外汇资本金仅指从境外汇入和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从境内汇入的外汇资本金。
3、利润再投资为外方出资者以其从境内举办的其他外商投资企业获得的货币资金形式的净利润再投资。
4、应付股利为外商投资企业根据利润分配方案分配给外方出资者但尚未支付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5、减资在相应栏目中以负数表示。
验资银行询证函

银行询证函
银行:
本公司聘请的公大市侦查会计师事务所正在对本公司的注册资本实收(变更)情况进行审验。
按照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应当询证本公司股东向贵行缴存的出资额。
下列数据出自本公司帐簿记录,如与贵行记录相符,请在本函下端“证明无误”处盖章证明;如有不符,请在“列明不符事项”处列明不符事项。
回函请直接寄至公大市侦查会计师事务所。
通信地址:公大市团河区文化广场东路12号联系人:
邮编:电话:传真:
截至年月日止,本公司股东缴入的资额列示如下:
缴款人缴入
日期
帐户
性质
银行帐号
币
种
金额
款项
用途
款项来源
备注
境
内
境
外
发函单位盖章
二O一年月日
证明无误。
银行签章:
经办人:二O一年月日如果不符,请列明不符事项:
银行签章:
经办人:二O一年月日。
3.验资业务银行询证函(通用格式)

验资业务银行询证函
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
本公司[(*筹)]聘请的上海德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正在对本公司[(*筹)]的注册资本实收(或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变更)情况进行审验。
按照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应当询证本公司[(*筹)][出资者(股东)][#外方股东]向贵行缴存的出资额。
下列数据及事项[出自本公司账薄记录,]如与贵行记录相符,请在本函“结论”部分签字、签章;如有不符,请在本函“结论”部分列明不符项目及具体内容,并签字、签章。
回函请直接寄至上海德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回函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138号上海广场3304室
联系人:_____________
电话:传真:邮编:200201
电子邮箱: @截至年月日止,本公司[(*筹)][出资者(股东)][#外方股东]缴入的出资额列示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盖章)]
年月日
%
注1:* 适用于拟设立公司。
注2:# 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外方出资)。
以下由被询证银行填列
结论:
说明:
1.本询证函(包括回函)中所列信息应严格保密,仅用于注册会计师执行验资业务。
2.本函应由被验资企业加盖骑缝章。
验资报告,询证函(共10篇)

验资报告,询证函(共10篇):验资报告询证函询证函或验资报告编码询证函验资报告是什么银行询证函篇一:验资报告能不附询证函吗适用于拟设立公司银行询证函(银行):本公司聘请的三门峡市福林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正在对本公司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审验。
按照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应当询证本公司出资者(股东)向贵行缴存的出资额。
下列数据及事项出自本公司账簿记录,如与贵行记录相符,请在本函下端“数据及事项证明无误”处签章证明;如有不符,请在“列明不符事项”处列明不符事项。
有关询证费用可直接从本公司存款账户中收取。
回函请寄至:三门峡市福林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地址:三门峡市崤山路中段长城宾馆南楼四楼邮编:472000 电话:************传真:联系人:张芳截至年月日止,本公司出资者(股东)缴入的出资额列示如下:年月日结论 1.数据及事项证明无误。
日期:经办人:银行盖章:2.如果不符,请列明不符事项。
日期:经办人:银行盖章:篇二:验资询证函适用于拟设立公司银行询证函编号(银行):本公司(筹)聘请的黄冈齐安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正在对本公司(筹)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审验。
按照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应当询证本公司(筹)出资者(股东)向贵行缴存的出资额。
下列数据及事项如与贵行记录相符,请在本函下端“数据及事项证明无误”处签章证明;如有不符,请在“列明不符事项”处列明不符事项。
回函请直接寄至黄冈齐安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回函地址:黄冈西湖二路31号邮编:电话:传真:联系人:公司(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年月日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银行询证函编号(银行):本公司聘请的黄冈齐安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正在对本公司的注册资本实收(或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变更)情况进行审验。
按照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应当询证本公司外方股东向贵行缴存的出资额。
银行询证函

银行询证函编号(银行):本公司(筹)聘请的上海新汇会计师事务所正在对本公司(筹)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审验。
按照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应当询证本公司(筹)出资者(股东)向贵行缴存的出资额。
下列数据及事项如与贵行记录相符,请在本函下端“数据及事项证明无误”处签章证明;如有不符,请在“列明不符事项”处列明不符事项。
有关询证费用可直接从本公司(筹)验资存款账户中收取。
回函请直接寄至上海新汇会计师事务所。
通信地址:上海浦东新区惠南镇文友街31-33号邮编:201300 电话:58012276 传真: 58012276截至20 年月日止,本公司(筹)出资者(股东)缴入的出资额列示如下:公司(筹)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章)年月日结论1.数据及事项证明无误。
年月日经办人:银行签章:2.如果不符,请列明不符事项。
年月日经办人:银行签章:银行询证函编号(银行):本公司聘请的上海新汇会计师事务所正在对本公司的注册资本实收(或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变更)情况进行审验。
按照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应当询证本公司外方股东向贵行缴存的出资额。
下列数据及事项出自本公司账簿记录,如与贵行记录相符,请在本函下端“数据及事项证明无误”处签章证明;如有不符,请在“列明不符事项”处列明不符事项。
回函请直接寄至上海新汇会计师事务所。
通信地址:上海浦东新区惠南镇文友街31-33号邮编:201399 电话:58012276 传真:58012276截至年月日止,本公司外方股东缴入的出资额列示如下:公司签章: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章)年月日结论1.数据及事项证明无误。
年月日经办人:银行签章:2.如果不符,请列明不符事项。
年月日经办人:银行签章:银行询证函编号(银行):本公司聘请的上海新汇会计师事务所正在对本公司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变更情况进行审验。
按照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应当询证本公司出资者(股东)向贵行缴存的出资额。
外方出资情况询证函-外汇管理局

外方出资情况询证函编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分(支)局/外汇管理部:本公司聘请的中兴华计师事务所正在对本公司的注册资本实收(变更)情况进行审验。
按照国家有关外汇管理法规的规定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应当询证本公司外方股东的出资情况。
请贵局对附送文件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
如果以下填列项目确认无误,请在“是”标栏注“√”符号,当全部项目确认无误时在本函下端注明外资外汇登记编号:如果发现有不符情况,请在“否”标栏注“√”符号,并在本函下端予以说明,回函请直接寄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通信地址:北京西城区阜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东座15层邮编:100037 电话:(010)68364878-传真:(010)68348135说明:1、按规定须进行商品价值鉴定的实物出资,其价值鉴定书编号在相关备注栏中填写。
2、第二项“4、减资”系指除投资以外的减资行为。
结论:1、附送文件真实、合规。
外资外汇登记证编号:经办人:年月日审核人:电话:2、上述附送文件存在如下不符情况:(1)(2)经办人:年月日审核人:电话:附:外方(第一期)出资情况明细表货币单位:美元说明:1、非美元计价的投资按实际投入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汇率折算为美元。
2、外汇资本金仅指从境外汇入和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从境内汇入的外汇资本金。
3、利润再投资为外方出资者以其从境内举办的其他外商投资企业获得的货币资金形式的净利润再投资。
4、应付股利为外商投资企业根据利润分配方案分配给外方出资者但尚未支付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5、减资在相应栏目中以负数表示。
公司盖章:XX年X月X日。
新验资业务银行询证函

验资业务银行询证函
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
本公司聘请的XXXX事务所(普通合伙)正在对本公司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审验。
按照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应当询证本公司出资者(股东)向贵行缴存的出资额。
下列数据及事项如与贵行记录相符,请在本函“结论”部分签字、签章;如有不符,请在本函“结论”部分列明不符项目及具体内容,并签字、签章。
回函请直接寄至XXXX事务所(普通合伙)。
回函地址: XXX
联系人: XXX 电话:XXXX 传真:XXXX
邮编:电子邮箱:
截至年月日止,本公司出资者(股东)缴入的出资额列示如下:
公司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注1:* 适用于拟设立公司。
注2:# 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外方出资)。
以下由被询证银行填列结论:
2。
外资验资询证函(网上)填报指引

外汇验资“出资确认电子申请表”填报指引根据2012年12月17日起生效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调整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下称“外管局59号文”)。
简化了有关外商投资企业验资询证的要求,可采取网上提交验资询证申请表进行验资询证;下表为外国投资者货币出资验资询证及出资确认登记:最近一项外资验资遇到的问题,特总结外汇出资验资询证填报要求;其流程如下:一、使用会计师事务所的机构代码、用户代码、用户密码登陆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asone/)进入后点击FDI流入权益确认申请,界面如下:进一步点击“新建”按钮,出现如图界面:此时输入被验资单位的业务编号、主体代码、随机码后点击“查询”即可进入外资询证申请表填报界面;二、填报“出资确认电子申请表”要求1、外方出资情况询证函编号:可查看本所前次验资报告询证函编号、顺序添加编号。
2、本次拟确认注册资本:填写注册币种的注册资本金额;3、本次拟确认出资额:填写出资币种按折算汇率折算的金额;以下为点击“添加”后各外方出资股东的拟确权出资信息4、投资人缴款人是否一致:根据核对情况填写是否;5、本次拟确权注册资本:按注册币种填写本次认缴的注册资本金额;6、本次拟确权实际出资额:按注册币种填写本次出资币种按折算汇率折算的金额;7、出资形式代码:根据实际出资方式选择,包括:境外汇入(含跨境人民币)、境内划转、前期费用结汇、人民币利润再投资、人民币非利润再投资、实物出资、无形资产、股权、其他非货币出资、合并分立、资产并购、其他;如,本次验资外方股东以港币出资,且从香港汇入,则填写境外汇入(含跨境人民币)。
8、该出资方式的出资额:按注册币种填写本次出资币种按折算汇率折算的金额;以下为根据选择的“出资形式代码”填写的出资形式凭证清单信息,以境外汇入(含跨境人民币)举例:9、出资凭证名称:选择国际收支申报单,(其他包括有:外汇局批准或者备案文件、资产评估报告、实物进境单证、主管部门批准出资文件、其他);10、出资凭证编号:填写涉外收入申报单(或类似国际收支申报单)上的申报号码,该号码为企业通过银行向外管局报送外汇收入时给定的号码;11、实际流入币种:根据实际流入的币种填写;12、实际流入金额:根据实际流入币种金额填写;13、折算汇率:以资金入账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准;流入资金币种不在中国人民银行中间汇价币种范围的,以资金入账时点上开户银行公布的中间价为准。
设立验资银行询证函

SQCPA
编号
回函地址:玉山 电话、传真:
联系人:
银行询证函
(银行):
本公司聘请的江西三清会计师事务所正在对本公司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变更情况进行审验。
按照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应当询证本公司出资者 截至 年 月 日止,本公司出资者(股东)缴入的出资额列示如下:
(股东)向贵行缴存的出资额。
下列数据及事项出自本公司账簿记录,如与贵行记录相符,请在本函下端“数据及事项证明无误”处签章证明;如有不符,请在“列明不符事项”处列明不符事项。
有关询证费用可直接从本公司 存款账户中收取。
回函请直接寄至江西三清会计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盖章)。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完善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支付结汇管理有关业务操作问题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完善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支付结汇管理有关业务操作问题的通知外资公司汇综发(2008)142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为改进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管理,便利外商投资企业办理外汇资本金(以下简称资本金)验资和支付结汇等业务、规范外汇指定银行(以下简称银行)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业务操作,现就国家外汇管理局直接投资外汇业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投资系统)运行后,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支付结汇管理的有关业务操作事项通知如下:一、外商投资企业向银行申请资本金结汇,事先应当经会计师事务所办理资本金验资。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在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外汇局)办理验资询证后,为企业出具验资报告。
银行不得为未完成验资手续的资本金办理结汇。
银行为外商投资企业办理资本金结汇的累计金额不得超过该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的累计验资金额。
二、会计师事务所为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验资而向外汇局询证外方出资情况以及银行为外商投资企业办理资本金支付结汇等业务,均应当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投资系统办理。
三、银行为外商投资企业办理资本金支付结汇业务,应当执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支付结汇的管理规定。
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应当在政府审批部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使用,除另有规定外,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不得用于境内股权投资。
除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外,外商投资企业不得以资本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购买非自用境内房地产。
外商投资企业以资本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用于证券投资,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商务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从事境内股权投资,其资本金的境内划转应当经外汇局核准后才可办理。
四、外商投资企业向银行申请资本金结汇,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IC卡。
(二)资本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的支付命令函。
支付命令函是指由企业或个人签发,银行据以将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进行对外支付的书面指令。
(三)资本金结汇后的人民币资金用途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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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方出资情况询证函
编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局/外汇管理部:
本公司聘请的上海轩诚会计师事务所正在对本公司注册资本的(第
期)实收(变更)情况进行审验。
按照国家有关外汇管理法规的规定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应当询证本公司外方股东的出资情况。
请贵局对附送文件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
如果以下填列项目确认无误,请在“是”栏标记“√”符号,当全部项目确认无误时在本函下端注明外资外汇登记编号;如果发现有不符情况,请在“否”栏标记“√”符号,并在本函下端予以说明。
本函请直接寄至:上海轩诚会计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北京西路1399号信达大厦15A2室联系人:张磊
邮政编码:200040 联系电话:61703677 传真:61703679
说明:按规定须进行商品价值鉴定的实物出资,其价值鉴定书编号在相关备注栏中填写。
第二项“4.减资”系指除减资再投资以外的减资行为。
结论:
1.附送文件真实、合规外汇局盖章:
外资外汇登记编号:
经办人:年月日
审核人:电话:
2.上述附送文件存在如下不符情况外汇局盖章:(1)
(2)
经办人:年月日
审核人:电话:
附:外方(第期)出资情况明细表货币单位:美元
说明:1.非美元计价的投资按实际投入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汇率折算为美元。
2.外汇资本金仅指从境外汇入和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从境内汇入的外汇
资本金。
3.利润再投资为外方出资者以其从境内举办的其他外商投资企业获得的
货币资金形式的净利润再投资。
4.应付股利为外商投资企业根据利润分配方案分配给外方出资者但尚未
支付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5.减资在相应栏目中以负数表示。
公司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