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利弊
境外设立子公司与分公司的对比
上市公司通行做法 通过查询上市公司公告,在 境外投资几乎都设立子公 司,不设立分公司。 大多数常见的经营实体为子 公司形式,大多数在美国经 营的中国企业即采用公司形 式。与设立分公司相比,设立 子公司经营优势很多。第一, 美国子公司自行申报纳税, 自行申报其所得。因此,一般 而言,与分公司相比较,子公 司披露母公司的财务信息一 般少于分公司必须披露的有 关母公司的财务信息。第二, 子公司纳税申报表通常比分 公司的纳税申报表简单。第 三、子公司是一个独立的法 人实体,承担有限责任。因
审批程序(相同) 境内机构境外投资,现有中 国法律法规体系下,境内机 构境外投资一般将主要涉 及三个部门的备案批准,即 国家发展改革部门(包括国 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省 级地方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国家商务主管部门(包 括商务部和省级地方商务 主管机关)以及国家外汇主 管部门(包括国家外汇管理 局和省级地方外汇主管部 门)。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5 年 2 月 28 日发布的《国家 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 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 理政策的通知》(简称“《外
办理和完成企业境外直接
体资格,因此其在中国的母公司有申报纳税
投资的相关外汇登记手续,
的义务。母公司只就分公司的所得部分(按
而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的职
照公司税率)向美国纳税。一般而言,对分
能将逐步褪变为事后监管
公司纳税申报的计算较复杂,因为外国公司
与控制。根据《外汇通知》,
得向分公司摊派收支项目。在某些情况下,
担。
汇通知》”),自 2015 年 6 月 税汇出项目,外管局对直接 项境外所得,无论是否汇回中国境内,均应
1 日起,境内企业境外直接 拨付费用的审批相对严格, 计入该企业所属纳税年度的境外应纳税所得
子公司和分公司的优缺点
子公司和分公司的优缺点一、子公司的优点(1)以其出资额为限负有限责任;(2)有利于发展更多客户;(3)可享有注册地给居民公司同等的优惠待遇;(4)只向母公司报告生产经营活动方面的企业成果;(5)若当地适用税率低于母公司的税率时,子公司的积累利润可递延纳税,有时子公司的适用税率比分公司低;(6)可以享受集团内部转移固定资产取得增值部分免税的好处;(7)向母公司支付的特许权、利息、其他间接费等,更易得到税务认可;(8)设立子公司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更为便利;(9)子公司利润转回母公司较灵活,使母公司投资所得可以保留在子公司,或选择税负较低时转回,从而得到额外的税收收益。
二、分公司的优点(1)便于经营,财务会计制度要求也较简单;(2)分公司经营时,承担的成本费用比子公司节省;(3)总公司拥有分公司的资本,在注册地不必缴纳资本税和印花税;(4)分公司交付给总公司的利润通常不必缴纳预提税;(5)不需要总公司再次投资设立;(6)经营期内,分公司的亏损可以抵冲总公司的利润,减轻税收负担;(7)分公司与总公司之间的资本转移,不涉及所有权变动,不必负担税收。
三、子公司缺点(1)要有母公司的投资;(2)设立程序相对复杂,设立费用较高,要缴纳开业注册税或印花税;(3)财务制度较为严格,财务在注册地需要全部公开,并需要复杂的审计和证明;(4)向母公司支付的利息、特许权使用费和利息要缴纳预提税;(5)经营亏损不能冲抵母公司利润;(6)与母公司的交易常常是税务机关反避税审计的重点对象四、分公司缺点(1)要向总公司报告全面情况;(2)设立分公司,总公司需负担连带责任;(3)分公司向总公司支付的诸如特许权、利息、其他间接费等,不易得到税务认可;(4)出售分公司资产取得的资本增值要被课税;(5)不能享受注册地为新设公司提供的免税期或其他投资优惠;(6)利润一般必须在当年转回总公司汇总纳税,不能得到延期纳税优惠;(7)生产经营中的事项要向总公司请示、经总公司认可,不利于对外发展客户。
全资子公司具有哪些优缺点
全资⼦公司具有哪些优缺点很多公司都设⽴了全资⼦公司,那究竟设⽴全资⼦公司对母公司有什么好处呢?但为什么⼜有很多公司有条件⽽不愿意设⽴⼦公司呢?设⽴全资⼦公司是否还是有⼀定的缺点呢?下⾯店铺⼩编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全资⼦公司的优缺点⼀、全资⼦公司的优点采⽤全资⼦公司的形式进⼊⼀国市场主要有两个优点:第⼀,管理者可以完全控制⼦公司在⽬标市场上的⽇常经营活动,并确保有价值的技术、⼯艺和其他⼀些⽆形资产都留在⼦公司。
这种完全控制的⽅式同时还可以减少其他竞争者获取公司竞争优势的机会,尤其是在公司以技术作为其竞争优势的情况下,这⼀点显得特别重要。
另外,管理者对⼦公司的产出和价格也可以保持完全控制。
与许可和特许经营⽅式有所不同,⼦公司创造的所有利润也必须上交给母公司。
第⼆,如果公司想协调旗下所有⼦公司的活动,全资⼦公司将是⼀种⾮常好的进⼊模式。
公司可以从全球战略的⾓度出发,把每个国别市场视作相互联系的全球市场的⼀部分。
因此,拥有对全资⼦公司的完全控制权对于追求全球战略的公司管理者来说更具吸引⼒。
⼆、全资⼦公司的缺点全资⼦公司也有两个重要的缺陷:第⼀,这种⽅式可能得耗费⼤量资⾦,公司必须在内部集资或在⾦融市场上融资以获得资⾦。
然⽽,对于中⼩企业来说,要获得⾜够的资⾦往往⾮常困难。
⼀般来说,只有⼤型企业才有能⼒建⽴国际全资⼦公司。
然⽽,⼀国在海外定居的公民可能会发现,他们所具备的独特知识和能⼒是他们的重要优势(在海外设⽴的国际⼦公司⾮常需要这⽅⾯的才能)。
第⼆,由于成⽴全资⼦公司需要占⽤公司的⼤量资源,所以公司⾯临的风险可能会很⾼。
风险来源之⼀是⽬标市场上政治或社会⽅⾯的不确定性或者说不稳定性。
这类风险严重时可能会使公司的物质财产和个⼈安危都受到威胁。
全资⼦公司的所有者可能还得承担消费者拒绝购买公司产品所带来的全部风险。
当然,只要在进⼊⽬标市场之前充分了解⽬标市场上的消费者,母公司就能降低这种风险。
以上就是关于这⽅⾯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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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风险控制方面:
1、由于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债务清偿不限于分公司本身的财产,而是连带牵涉总公司的财产,故对于业务模型成熟风险较小的主营业务,适合采取分公司模式,总公司把控力度大,便于快速复制扩张主营业务。
2、由于子公司是独立法人,母公司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子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故对于处于业务探索期尚不成熟、风险较大的非主营业务,适合采取子公司模式,母公司可以隔离子公司的经营风险、法律风险。
在税务筹划方面:
1、在经营初期,若经营业务容易出现亏损,则设立分公司其亏损可以冲抵总公司的利润,减轻税收负担;分公司与总公司之间的物资转移,因不涉及所有权变动,不必负担税收。
不利方面是,一般分公司在当地享受税收优惠较少。
2、在经营初期,若经营业务容易盈利,则设立子公司更为有利。
因在子公司盈利的情况下,可享受到当地政府提供的各种税收优惠和其他经营优惠。
不利方面是,母子公司间物资移送属于两个独立主体间的正常销售,如果往来频繁,在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上纳税较多。
在经营统筹方面:
1、分公司一般便于统筹经营管理,管控强度更大、更直接,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也比较简单;分公司承担成本费用可能要比子公司节省。
2、子公司的经营决策相对独立于母公司,尤其是与其他企业合资设立子公司,存在经营理念和企业文化上的差异,可能直接导致子公司在经营管理环节上的错位,与母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不一致。
总分公司or母子公司如何选择?
总分公司or母子公司如何选择?当企业经营规模不断扩大,需要开疆扩土之时企业都会面临着是选择总分公司的形式还是选择母子公司的形式去发展更加有利于企业?然而这两者并没有绝对的孰强孰弱,各有利弊各存千秋,所以这也就导致企业在选择时难免会犯选择困难症,本文笔者将从三个方面谈一些个人的看法,看看能否帮助大家减少一些选择成本。
一、法律主体考量分公司:分公司的法律地位与子公司完全不同,虽然分公司营业执照上有公司字样,但是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也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归属,其所有资产都是列入总公司名下,所以在法律责任的承担上属于命运共同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子公司: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母公司、子公司各为独立的法人,这是子公司与分公司的重要区别。
子公司财产与母公司的财产彼此独立,有各自的资产负债表。
在财产责任上,子公司和母公司也各以自己所有财产为限承担各自的财产责任,互不连带。
从法律风险方面我们可以直观看到母子公司之间能够起到一个风险隔离的作用,而总分公司则是命运共同体共享利益共担风险。
二、企业管理考量在企业管理方面,个人觉得要从企业管理文化和企业管理成本两个方面去看:企业管理文化:企业文化是企业经营和发展的原始动力,是“司魂(公司的灵魂)”,一个契合自身气质的企业文化对于一家企业发展是至关重要的。
因此在企业开疆扩土之时,对于行业差异比较大或者地区差异比较大的业务板块,可以考虑设立母子公司的模式,会更加有利于企业文化的建立和管理。
企业管理成本:成本管控是保证企业利润的关键因素,下面我们就从管理成本角度看一下总分公司和母子公司之间的优劣:1、分公司在设立环节和注销环节办理流程比较简单,耗费成本较低;2、如果企业从事行业需要办理资质,那么设立分公司的成本就会较低,因为分公司是非独立法人资格所以它可以和总公司共用资质,而子公司由于是独立法人则需要重新办理资质。
子公司与分公司的利弊分析
子公司与分公司的利弊分析(二)(2009-02-09 14:59:52)转载▼标签:分类:法律杂谈子公司与分公司的利弊分析(二)设立子公司的好处:(1)在东道国同样只负有有限的债务责任(有时需要母公司担保);(2)子公司向母公司报告企业成果只限于生产经营活动方面,而分公司则要向总公司报告全面情况;(3)子公司是独立法人,其所得税计征独立进行。
子公司可享受东道国给其居民公司提供的包括免税期在内的税收优惠待遇,而分公司由于是作为企业的组成部分之一派住国外,东道国大多不愿为其提供更多的优惠;(4)东道国运用税率低于居住国时,子公司的累积利润可得到递延纳税的好处;(5)子公司利润汇回母公司要比分公司灵活的多,这等于母公司的投资所得、资本利得可以持留在子公司,或者可经选择税负较轻的时候汇回,得到额外的税收利益。
(6)许多国家对子公司向母公司支付的股息规定减征或免征预提税。
设立分公司的好处(1)分公司一般便于经营,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也比较简单;(2)分公司承担成本费用可能要比子公司节省;(3)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就流转税在所在地缴纳,利润由总公司合并纳税。
在经营初期,分公司往往出现亏损,但其亏损可以冲抵总公司的利润,减轻税收负担;(4)分公司交付给总公司的利润通常不必缴纳预提税;(5)分公司与总公司之间的资本转移,因不涉及所有权变动,不必负担税收。
上述可见,子公司和分公司的税收利益存在着较大差异,公司企业在选择组织形式时应细心比较、统筹考虑、正确筹划。
但总体上看两种组织形式最重要的区别在于:这里必须指出,境外分公司与总公司利润合并计算,所影响的是居住国的税收负担,至于作为分公司所在的东道国,往往照样要对归属于分公司本身的收入课税,这就是实行所谓收入来源税收管辖权。
而设立在境内分公司则不存在这个问题,对这一点企业在税筹划时应加以关注。
例如某公司在经营初期,下属分支机构出现亏损,分公司亏损可与总公司合并计算,于是公司总部开始时选择了建立分公司的组织形式。
分支机构与子子公司在税收筹划上有哪些区别?
分支机构与子子公司在税收筹划上有哪些区别?简介在进行国际业务扩展时,企业常常会选择在境外建立分支机构或子子公司。
分支机构和子子公司在税收筹划上有一些区别,这些区别对企业的税务安排和经营决策都有重要影响。
本文将针对这一话题进行比较和分析。
定义1. 分支机构:分支机构是指在境外设立的由母公司控制的独立办事处或经营单位。
分支机构并不是独立的法律实体,其行为和财务状况归属于母公司。
2. 子子公司:子子公司是指母公司的附属公司的附属公司,也就是母公司的孙公司。
子子公司是独立法律实体,其行为和财务状况独立于母公司。
主要区别1. 法律地位:分支机构不是独立的法律实体,其活动受制于母公司的管理和监督;而子子公司是独立的法律实体,其享有相对独立的权利和义务。
2. 最终责任:分支机构的最终责任由母公司承担,分支机构无需独立纳税;而子子公司的最终责任由其自身承担,需根据所在国家的税收法规进行独立纳税。
3. 税收便利性:分支机构通常享受与母公司相同的税收待遇,可以利用母公司在其他国家的税收优势;而子子公司需要根据所在国家的税收法规纳税,无法直接享受母公司的税收优惠。
4. 管理灵活性:由于分支机构是直接受制于母公司,其管理灵活性较低;子子公司作为独立法律实体,享有较高的经营和管理自主权。
5. 税收风险:由于分支机构和母公司共享税收责任,因此税务风险相对较低;而子子公司独立纳税,其税务风险由子子公司自行承担。
6. 跨境业务影响:子子公司与当地企业的合作伙伴更容易建立合作关系,而分支机构受限于母公司的信用和声誉。
结论根据以上分析,分支机构和子子公司在税收筹划上存在明显的区别。
企业在考虑国际业务扩展时,应充分了解两者之间的差异,并结合具体的经营需求和税务环境做出明智的选择。
企业集团设立子公司的利弊及融资方式的选择
企业集团设立子公司的利弊及融资方式的选择• 【设立子公司】外资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子公司• 【设立子公司】房地产集团公司设立程序• 【设立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监督管理与奖惩• 【设立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的基本原则• 【设立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治理结构• 【设立子公司】什么是全资子公司• 【设立子公司】全资子公司设立程序• 【设立子公司】如何设立子公司企业集团设立子公司,可以使集团公司长期战略中需重点发展的业务领域得到长足发展,使整个集团在这些领域得以做强做大,从而强化集团的核心竞争能力。
同时通过确立子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可以将子公司经营风险有效地限制在一定范围以内,集团公司只在出资范围内对其承担风险,不会因为子公司在经营中的失误而遭受更多损失,更不会侵害到集团公司其他业务部门和其他子公司的利益。
另一方面,子公司通过自身经营和努力,在其业务领域中形成商誉、品牌等无形资产,有助于提升企业集团的整体形象。
但是,由于集团公司与子公司一方面同属同一企业集团,都要服从整个企业集团战略规划和利益目标;另一方面作为独立经营的法人,企业集团内的母子公司都要追求本公司利益最大化,在子公司不是集团公司全资公司的情况下,子公司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行为可能会影响到母公司的整体利益。
即便是全资子公司,作为独立经营的法人,其高层决策层在决策时有时也会迫于适应集考核机制的需要等因素,从子公司本位出发,围绕母公司的考核指标来确定自身经营发展的目标,这种追求有时与整个集团的利益是不一致的。
这样,母子公司的模式势必存在着整个企业集团利益、目标与成员企业单个独立法人利益、目标的矛盾,这个矛盾同样反映在企业集团母子公司在融资方式的取舍上。
对于集团的全资子公司这类核心成员企业,集团公司在进行融资决策时可视同事业部方式进行,将其作为集团融资架构的一部分,从融资方式和融资总额上总体把握。
例如,在以银行贷款方式融资时,可以利用集团整体信用评级优势或资金业务规模效应,争取银行对企业集团的包括本外币贷款、票据贴现、开立信用证等一揽子授信业务的信用额度及利率和费率优惠。
浅析注册雄安分公司与子公司的利弊
有限责任公司:
简称有限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这类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
一、分公司
1.股东构成:总公司
2.优势: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但可以享受总公司已有的资质。
3.弊端:经营范围受总公司经营范围的限制,分公司经营范围不得大于总公司经营范围。
如果总公司因为什么事情需要注销公司,分公司必须先注销,才能注册总公司。
Eg:来雄安注册建筑工程管理河北雄安分公司,可以享受总公司的资质。
如果独立核算,分公司未来还可以享受河北雄安的优惠政策。
二、子公司
1.股东构成:母公司+自然人/公司
2.优势: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子公司的行业特点、经营范围不受母公司的影响,它类似于重新设立一家公司,可以注册其他行业的公司,经营范围也可以重新选择。
分支机构与子企业在税收筹划的差异有哪些?
分支机构与子企业在税收筹划的差异有哪些?引言在国际商业运作过程中,企业通常会考虑税收筹划以最大程度地降低税负。
分支机构和子企业是企业常用的两个国际化运作模式,它们在税收筹划上存在一些差异。
本文将重点探讨分支机构和子企业在税收筹划方面的差异,并分析这些差异对企业税收筹划的影响。
分支机构的税收筹划差异1. 税务身份不同:分支机构是母公司在境外开设的营业场所,属于母公司的附属机构,与母公司共享纳税义务。
分支机构通常采用居民国的税法来计算和交纳税款。
税务身份不同:分支机构是母公司在境外开设的营业场所,属于母公司的附属机构,与母公司共享纳税义务。
分支机构通常采用居民国的税法来计算和交纳税款。
2. 所得税负责方式不同:分支机构通常直接承担纳税义务,将利润以分公司的名义纳税,并按照分公司所在国家的税法进行申报和缴纳。
这可能导致额外的税款负担。
所得税负责方式不同:分支机构通常直接承担纳税义务,将利润以分公司的名义纳税,并按照分公司所在国家的税法进行申报和缴纳。
这可能导致额外的税款负担。
3. 税基差异:不同国家的税法和税率存在差异,分支机构在不同国家间进行跨国运营时,可以充分利用税率差异,进行税收筹划。
比如,在利润调整、费用分摊等方面,根据不同国家的税法和规定,灵活调整分支机构的税基,以降低纳税义务。
税基差异:不同国家的税法和税率存在差异,分支机构在不同国家间进行跨国运营时,可以充分利用税率差异,进行税收筹划。
比如,在利润调整、费用分摊等方面,根据不同国家的税法和规定,灵活调整分支机构的税基,以降低纳税义务。
子企业的税收筹划差异1. 独立纳税:子企业通常是作为独立主体存在,有自己独立的纳税义务。
它们按照所在国家的税法,进行纳税申报和缴纳税款。
子企业的税收筹划更加独立,可以根据本身盈利情况和政策规定进行优化。
独立纳税:子企业通常是作为独立主体存在,有自己独立的纳税义务。
它们按照所在国家的税法,进行纳税申报和缴纳税款。
子公司与分公司利弊权衡(中英)
子公司与分公司利弊权衡在设立分支机构时,企业往往会面临三个选择:代表处、分公司和子公司。
继华诺威月刊第三十一期对代表处与分公司进行详细对比后,本期华诺威观点将为您重点分析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区别,并进行简要的利弊分析。
When establishing embranchment, Managers usually face three choices: Rep. Office, Branch Company and Affiliated Company. After the detailed comparison between Rep. Office and Branch Company in Sino-V Brief Vol.31, now we’re going to introduce you the difference between Branch Company and Affiliated Company.分公司(branch company)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子公司(affiliated company)是指一定数额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控制或依照协议被另一公司实际控制、支配的公司。
Branch Companies are embranchments which have no corporate capacity legal person and are controlled by head office on business, capital and HR. While Affiliated Companies refer to embranchments’ stock was controlled by other companies.《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从财务角度浅析企业设立子公司与设立分公司的利弊
- 52 -从财务角度浅析企业设立子公司与设立分公司的利弊摘 要:企业开拓市场,将业务不断向外拓展,为了更好地进行经营管理,企业需要从自身实际情况出发,综合考虑审批程序、法律风险和税收政策等因素,做出成立分公司或子公司的最佳决策;基于此,建议生产型企业可以考虑采取先设立分公司后转为子公司的方式,而非生产型企业要综合考虑自身情况进行选择。
关键词:分公司;子公司;审批程序;法律风险;税收缴纳地中图分类号:F275.6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1779 (2020) 04-0052-02□ 黄文慧随着社会的发展,企业为了扩大市场占有率,提升自身竞争力,需要将业务向本地区外及本省外拓展。
这样企业需要从自身实际情况出发,综合考虑审批程序、法律风险和税收政策等因素,确定是注册分公司更好,还是注册子公司更好。
笔者结合自身工作经验浅析设立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利弊,便于国有企业在实际扩展业务时考虑。
企业在设立子公司或分公司时,要充分考虑二者的差异,主要表现在设立时审批环节和履行手续的繁简程度不同、承担法律责任不同、税收缴纳地不同3个方面,企业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是设立子公司还是分公司。
一、设立子公司或分公司的审批程序差异1.分公司的设立履行手续简单,审批时间较短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只是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不用制定自己的章程,也不用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公司权利机关和监督机关,所有事项全部由总公司决策和管理。
分公司的设立应向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其向登记机关提供的资料较简单。
分公司的审批时间较短,通常自决定做出之日起30日内在公司登记机关便可完成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特殊事项,经相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在公司登记机关进行申请登记。
2.国有企业设立全资子公司审批环节多,审核过程严格子公司不仅是一个独立法人组织,而且与母公司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关联,其设立条件在一般法人组织设立要求的基础上又有所不同。
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案例
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案例一、子公司与分公司税务筹划选择子公司与分公司的比较选择。
所谓子公司是指被母公司有效控制的下属公司或者是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一系列公司中的一家公司;所谓分公司是一指作为公司的分支构而存在,在国家税收中,它往往与常设机构是同义词。
当一个企业要进行跨地区经营时,常见的做法就是在其它地区设立下属机构,即开办子公司或分公司,从法律上讲,子公司属于独立法人,而分公司则不属于独立法人,它们之间的不同在于:一是设立手续不同,在外地创办独立核算子公司,需要办理许多手续,设立程序复杂,开办费用也较大,而设立分公司的程序比较简单,费用开支比较少;二是核算和纳税形式不同,子公司是独立核算并独立申报纳税,当地税务机关比较喜欢,而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由总公司进行核算盈亏和统一纳税,如有盈亏,分公司和总公司可以相互抵扣后才交纳所得税。
三是税收优惠不同,子公司承担全面纳税义务,分公司只承担有限纳税义务。
子公司是独立法人可以享受免税期限、优惠政策等在内的各种优惠政策;而分公司作为非独立法人,则不能享受这些优惠政策。
案例一:田园公司是一家拥有甲、乙两家分公司的集团公司,2022年公司本部实现利润4000万元,其分公司甲实现利润700万元,分公司乙实现利润500万元,该企业所得税率为25%[筹划分析] 将甲、乙设立为分公司,则该集团公司在2022年度应纳税额=(4000+700+500)某25%=1300(万元)。
如果上述甲、乙两家公司换成子公司,该集团公司在2022年度应纳税额也是1300万元。
案例二:田园公司是一家拥有甲、乙两家分公司的集团公司,2022年公司本部实现利润4000万元,其分公司甲实现利润700万元,分公司乙损500万元,该企业所得税率为25%,则该集团公司在2022年度应纳税额=(4000+700-500)某25%=1050(万元)[筹划分析] 如果上述甲、乙两家公司换成子公司,总体税收就发生了变化。
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区别与利弊
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区别与利弊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区别及利弊分公司和子公司是企业组织形式中常见的两种,它们虽然有些相似,但在法律地位和纳税规定等方面存在很大的不同。
一、分公司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
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
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的报告范围比较窄,只需向总公司报告生产经营活动方面的情况。
设立分公司的好处在于,分公司一般便于经营,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也比较简单。
此外,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其流转税在所在地缴纳,利润由总公司合并纳税。
在经营初期,分公司往往出现亏损,但其亏损可以冲抵总公司的利润,减轻税收负担。
分公司交付给总公司的利润通常不必缴纳预提税。
二、子公司子公司是与母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
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这是子公司与分公司的最重要区别。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项拥有实际上的决定权,其中尤为重要的是能够决定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
设立子公司的好处在于,子公司是独立法人,其所得税计征独立进行。
子公司可享受包括免税期在内的税收优惠待遇。
此外,子公司只负有限的债务责任,有时需要母公司担保。
子公司向母公司报告企业成果只限于生产经营活动方面。
三、税收角度的区别设立分公司还是通过控股形式组建子公司,在纳税规定上就有很大不同。
由于分公司不是一个独立法人,它实现的盈亏要同总公司合并计算纳税,而子公司是一个独立法人,母、子公司应分别纳税,而且子公司只有在税后利润中才能按股东占有的股权进行股利分配。
一般说来,如果组建的公司一开始就可盈利,设立子公司就更为有利。
在子公司盈利的情况下,可享受到当地政府提供的各种税收优惠和其他经营优惠。
如果组建的公司在经营初期发生亏损,那么组建分公司就更为有利,可减轻总公司的税收负担。
公司在进行资本转移时,子公司与总公司之间不需要承担税收,因为这种转移并不涉及所有权的变动。
分公司、子公司、事业部对比
子公司、分公司与事业部形式的对比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自己所有的财产,自己的公司名称、章程和董事会,以自己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从事各类民事活动,独立承担公司行为所带来的一切后果和责任,但涉及公司利益的重大决策或重大人事安排,仍要由母公司决定。
子公司的形式可以实现母子公司经营风险隔离,母公司以出资为限对子公司的经营风险承担有限责任。
分公司是总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
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虽有公司字样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无自己的章程,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分公司的形式有利于企业对外开展业务和品牌打造,管理成本低、资源利用效率高。
注册分公司不需要注册资本金,可以直接按照集团公司的经营范围和各种经营资质开展业务,不需要履行对外投资的审批程序,不需要单独设置一套人劳计财部门和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
事业部是指以某个产品、地区或顾客为依据,将相关的研究开发、采购、生产、销售等部门结合成一个相对独立单位的组织结构形式。
它表现为,在总公司领导下设立多个事业部,各事业部有各自独立的产品或市场,在经营管理上有很强的自主性,实行独立核算,是一种分权式管理结构。
事业部制又称M型组织结构,即多单位企业、分权组织,或部门化结构。
(二)分公司执照的办理及相关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具体内容为:第四十八条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第四十六条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
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第四十七条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
分公司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浅析母公司设立子公司分公司的特点及优劣
浅析母公司设立子公司分公司的特点及优劣母公司设立子公司、分公司是企业组织结构多元化和事业发展的重要手段。
下面将对母公司设立子公司、分公司的特点及其优劣进行浅析。
1.特点:(1)控制权集中:子公司是母公司直接控制的法人实体,母公司可以通过控股公司的方式,控制子公司的战略决策、人员安排、资金调配等,从而实现对子公司的全面管理和控制。
(2)经营独立性强:子公司在法律上具有独立的经营主体地位,有独立的财务报表和税务申报义务,可以根据市场需求制定独立的经营策略,灵活决策,满足不同地区和市场的需求。
(3)风险分散:子公司设立可以将母公司的风险分散到不同的地区和市场,降低母公司的经营风险和对单一市场的依赖,提高整个企业集团的抗风险能力。
(4)资源整合:通过设立子公司,母公司可以将各种资源进行整合,包括资金、人力、技术等,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协同发展,提高整个企业集团的竞争能力。
2.优劣:优势:子公司设立可以扩大企业的经营范围和市场份额,提高企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可以将母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传递到子公司,实现协同发展;可以分散经营风险,降低整个企业集团的风险;提高整个企业集团的资源整合能力,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劣势:子公司的设立需要投入较大的资金和人力资源;子公司的独立经营需要建立独立的管理体系,增加了管理成本;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沟通与协调存在难度;子公司的发展可能会受制于母公司的战略安排,缺乏独立性。
1.特点:(1)控制权相对集中:虽然分公司在法律上有相对独立的法人实体地位,但在经营管理上仍受到母公司的控制和领导。
(2)运营成本相对较低:分公司与母公司共享一部分行政、财务、人力资源和技术等支持服务,减少了新设机构所需要的基础设施和资源投入。
(3)市场接近度高:分公司的设立通常是为了进入一些特定的地区或市场,可以更快地了解和适应当地市场需求,有利于企业的市场拓展和客户服务。
(4)协同效应明显:分公司与母公司可以通过信息共享、资源整合和协同发展等方式,实现协同效应,提高整个企业的竞争力。
分公司及其优劣势分析
分公司及其优劣势分析设立分公司有哪些优点和缺点?下面来给大家讲讲吧!一、分公司概述分公司不同于子公司,其主要特点为以下四大方面:(1)分公司是由隶属公司依法设立的;(2)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隶属公司在经济是统一核算,其在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隶属公司负责清偿;(3)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4)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注意:分公司虽不具独立法律地位,但依《民事诉讼法》第49条和《民诉意见》第40条,依法设立的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具有诉讼资格,另外分公司也具有独立的缔约能力。
二、分公司的设立分公司是由所隶属的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要去注册,分公司有开具发票的权利,只不过最后领了发票以后,最后交税是合并在母公司,否则当地分公司无法展开业务。
分公司撤消的时候,要到工商局跑手续,一般分公司债务是没有风险的,全部背在母公司身上,所以手续比较简单。
此外,分公司可以被告,但是由母公司赔付。
三、分公司的优势分公司易管控,税收易控,可进可退,这是分公司最大的优势。
总分模式需要充分做到总公司获取资源,分公司无限稀释和放大这个资源。
因为当一个总公司拥有了一个核心资源,比如说牌照,比如说商业模式,比如说品牌,比如说知识产权等等。
拥有这个以后,必须用同一套模式,傻瓜化的制度,标准化的一套可复制的体系,将企业迅速扩张,做到高效扩张和低风险。
扩张的效率越来越高,风险越来越低,而且客观上,所有的分公司,运用同一套制度以后,可以做到所有分公司的管理创新可以交叉学习,任何分公司的经营里面碰到的问题,可以交叉防范。
四、分公司的劣势分公司的劣势在于风险叠加到母公司,分公司所有干的坏事都由母公司担负起来。
此外,分公司没有资本放大,一分钱只能办一分钱的事,不像子公司,经营附加效益好,可以利用杠杆效应发挥资本优势。
分子公司在中国从中国500强来看的话,中国500强更爱办分公司,办分公司的数量远远比办子公司的数量要多。
(整理)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区别.
一、公司合并公司合并的方式和程序。
1、公司合并的方式: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方式。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
二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2、公司合并的程序:(1)合并公司股东会分别作出合并决议。
(2)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
(4)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
(5)自作出决议之日起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
(6)合并各方或者一方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报国务院授权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7)调账、报表合并等会计处理。
(8)合并报表后实收资本的验证。
(9)自作出决议之日起90日以后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吸收合并被吸收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存续公司申请变更登记。
新设合并设立公司申请开业登记,合并公司申请注销登记。
(10)存续或新设的公司在核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通知因合并而注销的公司债权人和债务人。
(二)公司合并应提交的材料和要求。
、吸收合并存续公司申请变更登记:(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3)合并各方公司股东会的决议;股东会决议的内容应包括与哪些公司合并、合并的方式和资产合并的基准日。
(4)合并协议;合并协议的内容一般应包括合并各方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合并各方的评估后净资产数额、注册资本和股东的持股比例,合并形式和具体方案,股份折合方法,合并后公司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合并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和股东的持股比例,合并各方债权债务的承继方案,职工安置办法,违约责任及争议的解决等。
(5)验资报告和合并后公司的资产负债表;(6)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7)在报纸上登载合并公告三次的证明;(8)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的说明;说明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合并公司合并基准日资产、负债情况,在申请登记时上述债务是否已落实担保或与债权人达成协议,公司承诺不会因合并而对任何债权人造成损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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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分公司与子公司的利弊分析
(一)概念比较
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分公司概念:分公司与总公司相对的概念。
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
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
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的特征具体表现为:
1、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2、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
4、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
5、分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子公司概念:子公司是与母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
母公司是指
拥有另一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或通过协议方式能够对另一公司实行实际控制的公司。
子公司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所拥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
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这是子公司与分公司的重要区别。
子公司的特征具体表现为:
1、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实际控制。
所谓实际控制是指母公司对子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项拥有实际上的决定权,其中尤为重要的是能够决定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
在未经他人同意的情况下,母公司自己就可以通过行使权力而任命董事会的多名董事。
2、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控制关系是基于股份的占有或控制协议。
根据股东会多数表决原则,拥有股份越多,越能够取得对公司事务的决定权。
因此,一个公司如果拥有了另一公
50%以上的股份,就必然能够对该公司实行控制。
除股份控制方式之外,通过订立某些特殊契约或协议而使某一公司处于另一公司的支配之下,也可以形成母公司、子公司的关系。
3、母公司、子公司各为独立的法人。
虽然子公司处于受母公司实际控制的地位,许多方面都要受到母公司的管理,有的甚至类似母公司的分支机构,但法律上,子公司仍是具有法人地位的独立公司企业,它有自己的公司名称和公司章程,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经营活动,其财产与母公司的财产彼此独立,各有自己的资产负债表。
在财产责任上,子公司和母公司也各以自己所有财产为限承担各自的财产责任,互不连带。
(二)区别与利弊分析
1、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
拥有自己独立的名称、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权债务由自己独立承担。
分公司则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
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应冠以隶属公司的名称,由隶属公司依法设立,只是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
2、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必须符合一定的法律条件。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一般不是采取直接控制,更多地是采用间接控制方式,即通过任免子公司董事会成员和投资决策来影响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
而分公司则不同,其人事、业务、财产受隶属公司直接控制,在隶属公司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3、承担债务的责任方式不同。
母公司作为子公司的最大股东,仅以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债务承担责任。
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以子公司自身的全部财产为限对其经营负债承担责任。
分公司由于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隶属公司在经济上统一核算,因此其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隶属公司负责清偿,即由隶属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分公司在经营中的债务承担责任。
(三)从纳税角度的衡量
1、如可能盈利,设立子公司在成立初期可享受更多优惠。
一般说来,如果组建的公司一开始就可盈利,设立子公司就更为有利。
在子公司盈利的情况下,可享受到当地政府提供的各种税收优
惠和其他经营优惠。
如果下属企业在开设的不长时间内就可能盈利,或能很快扭亏为盈,那么设立子公司就比较适宜,可以得到作为独立法人经营便利之处,还可以享受未分配利润递延纳税的好处。
2、如可能亏损,设立分公司在成立初期可减少应纳税款。
开办初期,下属企业可能发生亏损,如果组建的公司在经营初期发生亏损,那么组建分公司就更为有利,可减轻总公司的税收负担。
设立分公司,因与总公司“合并报表”冲减总公司的利润后,可以减少应税所得,少缴所得税。
而设立子公司就得不到这一项好处。
设立分公司还是通过控股形式组建子公司,在纳税规定上就有很大不同。
由于分公司不是一个独立法人,它实现的盈亏要同总公司合并计算纳税,而子公司是一个独立法人,母、子公司应分别纳税,而且子公司只有在税后利润中才能对股东占有的股份进行股利分配。
3、在开办后期也要对下属企业的组织形式精心选择。
在企业的经营、运作过程中,随着整个集团或下属企业的业务发展,盈亏情况的变化,总公司仍有必要通过资产的转移、兼并等方式,对下属分支机构进行调整,以获得更多的税收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