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学习
派出所教学实践小结(3篇)
第1篇一、前言为了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我参加了派出所的教学实践活动。
通过这段时间的实践,我对派出所的工作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也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
现将本次教学实践活动小结如下:二、实践目的1. 深入了解派出所的工作职责和业务流程。
2. 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3. 增强团队协作能力,提高沟通协调能力。
4. 为今后从事公安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三、实践内容1. 派出所基本情况介绍在实践活动中,我首先了解了派出所的基本情况,包括派出所的地理位置、管辖范围、警力配置等。
通过实地考察,我对派出所的地理位置和管辖范围有了直观的认识。
2. 派出所工作职责派出所是公安机关的基础单位,主要负责以下工作:(1)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秩序,预防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2)管理辖区内的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和出租房屋;(3)开展治安巡逻,及时发现和处理治安隐患;(4)协助上级公安机关开展专项行动;(5)处理群众报警、求助等事务。
3. 派出所业务流程在实践活动中,我了解了派出所的业务流程,包括:(1)接警:接到报警后,立即出警,了解情况,采取相应措施;(2)调查取证:对案件进行侦查,收集证据,查明事实;(3)案件处理:根据案件性质,依法作出处理;(4)群众接待:接待群众报警、求助等事务,提供法律咨询。
4. 派出所日常工作在实践活动中,我参与了派出所的日常工作,包括:(1)治安巡逻:协助民警进行治安巡逻,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秩序;(2)接警处警:协助民警接警、处警,提高接警效率;(3)群众接待:接待群众报警、求助等事务,提供法律咨询;(4)档案管理:整理、归档各类案件材料,确保档案完整、准确。
四、实践体会1. 派出所工作繁重,民警工作压力大通过实践,我深刻体会到派出所民警工作的繁重。
他们每天都要处理大量的警情,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工作压力大,身心疲惫。
2. 民警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派出所民警在业务能力、综合素质方面具有较高的水平。
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学习理解
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学习理解一、制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目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将于2006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该法既是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武器,也是规范公安机关及公安民警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的重要法律,更是公民约束自身行为、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规范。
《治安管理处罚法》的颁布实施,对于维护社会治安,保障公共安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条文第一条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制定本法。
该条文的释义立法目的又称立法宗旨。
按照本条的规定,制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目的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二是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
“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是党和国家赋予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重要职责之一,也是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重要任务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2条第1款规定:“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第6条中规定,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等职责。
社会治安秩序,是指维护社会公共生活所必须的治安秩序,包括公共秩序、社会管理秩序等。
公共秩序又称社会秩序,是指人们在道德、纪律和法律的规范下,进行生产、工作、教学、科研、生活的秩序。
公共安全,是指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制定本法,就是要对各种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设定相应的治安管理处罚,以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
2023治安管理处罚法心得体会五篇
2023治安管理处罚法心得体会五篇治安管理处罚法心得体会篇1在xx年的xx月xx日,我们一行110多名员工来到了新海分局的大楼。
在此次培训当中,我有幸参加了培训,虽然仅仅只有短短的半天时间,但是培训内容却让我收获颇多,感触颇深。
本次培训内容涉及治安管理、治安管理、消防管理等多个方面,包括专家授课、专题讲座、兄弟单位案例分析等。
这些内容深深吸引了我,让我对治安管理有了新的认识。
首先我们要树立正确观念。
治安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关系到千家万户的生活和社会的稳定、联系和社会的安定。
这就需要我们树立正确的观念。
一定要树立法治、安全、群防群治的理念。
作为治安管理人员,我们必须要树立正确观念。
在治安管理工作中,我们必须要树立“安全就是效益”观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这一理念不仅是安全管理的一项工作,也应该在日常工作中实践。
作为管理者,要树立正确的观念。
我们的职业是一个特殊的职业,要求我们有很高的专业水平和相当的能力。
这就需要我们不断学习,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
这样才能在工作中有的放矢,胜任本职工作,适应日益复杂的社会治安管理。
所以,作为公安管理者,一定要树立正确的观念。
其次,要树立正确的观念。
“安全就是效益”理念,我们要树立正确的观念。
一要树立安全就是效益的观念。
二要树立安全就是效益的观念,就是实现安全为天,杜绝事故发生。
三是树立安全就是保*的观念,就是在工作中严格遵守规章制度。
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要树立“三个至上”观念。
要树立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教育和监督,完善奖惩制度,加强教育和约束机制,形成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最后,要树立强烈的安全意识。
安全意识不是靠一时的麻痹、松懈、侥幸、麻痹等行为建立起来的,而是靠长期坚持不懈的实际行动。
要时刻树立安全意识,做好安全防范,杜绝安全隐患。
我的演讲完满结束,谢谢大家!治安管理处罚法心得体会篇2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华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政策,进一步加强我局的治安管理,提高群众的安全感,确保社会各项事务顺利进行,我局积极开展治安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政法培训学习心得
政法培训学习心得第一篇、政法综治干部培训心得体会3p政法培训学习心得第二篇、法律培训学习心得体会政法培训学习心得培训学习心得体会20年7月6日至11日,根据公司安排,本人参加了在甘肃政法学院举办的“治安骨干业务培训班”(第一期)的学习,感觉获益匪浅,现将参加培训学习的心得体会向领导予以汇报。
一、课程与学习情况本次培训的课程有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学、刑事侦查学、现场勘查、消防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电气防火基础知识、徒手防卫与控制。
由甘肃政法学院公安分院的老师讲授。
1、治安管理处罚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是与公安派出所工作结合比较密切的一部法律,也是公安机关进行行政处罚适用最多的一部法律。
此门课程由张焕霞副教授讲授,共8课时。
通过学习,基本掌握了这部法律的相关知识。
2、刑法学。
刑法学内容庞杂,理论深奥。
本次安排了8课时,由年轻的王秀玲老师讲授。
如何在如此短的时间里讲好这门课,对授课老师也是一种挑战。
通过学习,进一步加深了对一些刑法基础理论知识的理解。
3、刑事侦查学。
由公安分院副院长马红平教授讲授,共8课时。
马教授讲课理论联系实际,深入浅出,紧密结合当今社会上的一些热点案件进行讲解,既讲了刑事侦查的一些基本理论和概念,也讲了一些现场勘查的知识,讲课有高度,也有深度和广度。
4、社区警务工作。
社区警务是一门新兴的学科,由公安分院院长陈君武教授讲授,共4课时。
陈教授对社区警务工作做了大量的研究,讲课时将他的著作《社区警务专题研究》一书给我们每人赠送了一本。
5、消防知识。
由公安分院张振南老师讲授,共8课时。
重点讲了消防法律法规与消防安全管理、以及电气防火基础知识。
本人以前消防知识比较欠缺,通过本次学习,拓宽了知识面,学到了不少消防知识。
6、徒手防卫与控制。
由彭天兵老师讲授,共8课时。
彭老师结合我们企业治安保卫工作的实际,讲了一些体育的基本理论知识,重点教我们如何抓捕控制嫌犯,以及在受到嫌犯攻击时如何防卫与控制,实用性很强。
学习《〈中华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心得体会资料讲解
学习《〈中华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心得体会学习《〈中华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心得体会3月份,我校组织全校老师学习了<<中华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通过学习,我们了解到,从2006年3月1日起,我国开始施行一部新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这部法律将通过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化解社会矛盾,力求创建一个和谐、稳定、发展的中国。
通过对这部法律的学习,得到以下体会:一、学会自律学法律,就要首先做到知其文晓其意。
《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规定: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这就很好地区分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与刑法之间的关系。
此法还充分体现了人民民主,其第五条指出:办理案件要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施治安管理处罚,应当公开、公正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
条文对处罚对象的规定也十分细致,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而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等等。
学法律还要知其不能而约己,换句话说就是要知法守法。
法律规定不得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不得扰乱各类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就要做到不参与这样的行动。
如果明知故犯,就要受到法律的惩罚。
二、学会自护学了法,还要学会用法,学会用法律条文的规定来保护自己。
你的正当权益受到侵害时,应该拿起法律这把武器。
对那些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人,对那些多次发送不文明信息的人,对那些以虚假身份招摇撞骗以及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人,要利用法律的手段给以相应的处罚。
三、做好法律的宣传者作为一名教师,应该让学生从小就有一个“精神家园”,一种道德准绳,这是学生心理发展的需求,也是社会的需要。
治安管理处罚法-讲课用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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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1、违反危险物质管理规定的行为; 2、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等管制器具的行 为; 3、盗窃、损毁公共设施的行为; 4、妨害航空设施、铁路设施的行为; 5、妨害公共道路安全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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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
1、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行为; 2、胁迫、诈骗或者利用他人乞讨等行为; 3、写恐吓信、侮辱诽谤、诬告陷害; 4、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其他信息, 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5、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行为; 6、殴打或故意伤害行为; 7、猥亵他人或在公共场所裸露身体的行为; 8、虐待家庭成员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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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下列情况,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
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 治安管理的; 3、七十周岁以上的; 4、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
治
会危害性,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
安
危害性:具有社会危害性,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
管
理
了解的意 有助于分清是非,自觉杜绝违法行
处
义:
为;有助于面对违法行为时维权。
罚
1、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23—29条)
行
分类 2、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30—39条)
为
3、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40—49 条)
治安管理处罚法专题讲座
——江苏众勋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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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 理处罚法》已由中华人民共 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 于2005年8月28日通过, 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治安管理处罚法心得体会
治安管理处罚法心得体会治安管理处罚法是我国国家治安管理的一项重要法律法规。
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我通过学习和实践对治安管理处罚法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以下是我对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治安管理处罚法是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之一。
社会秩序的维护对于一个国家来说至关重要,只有社会秩序良好,才能实现国家的发展和人民的幸福,而治安管理处罚法正是保障社会秩序的重要法律工具之一。
通过对各类违法行为的规范和处罚,可以有效地维护社会的正常运行,保障公民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其次,治安管理处罚法是一种预防性法律手段。
预防胜于治疗是治安管理的基本原则,而治安管理处罚法则是对违法行为进行预防的重要手段之一。
通过对违法行为的严厉处罚,可以起到震慑作用,提醒公民不要违法犯罪,从而减少治安事件的发生。
同时,治安管理处罚法也能够鼓励公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形成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
再次,治安管理处罚法要依法行政。
治安管理处罚法是一项法律规定,不是凭个人意见或者主观情绪来执行的。
在执行时,必须依法行政,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
同时,也要严格限制政府的行政权力,在处罚措施上要适度合宜,不能过度侵害公民的权益。
只有依法行政,才能保障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最后,治安管理处罚法需要与时俱进,及时修订完善。
随着社会的发展,治安管理的模式和方式也在不断变化。
治安管理处罚法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及时修订和完善,以适应社会的发展需求。
在修订过程中,要广泛征求公众的意见,听取专家学者的建议,形成科学合理的法律规定,为治安管理提供更好的法律保障。
总之,治安管理处罚法是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法律工具,对于保障社会的正常运行和人民的安全至关重要。
通过对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深入学习和实践,我更加明白了其重要性和意义。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进一步学习和了解治安管理处罚法,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为国家治安管理和社会秩序的维护做出更大的贡献。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学习心得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学习心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是为加强治安管理,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而制定的条例。
下文是小编收集的关于最新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学习心得,仅供参考!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学习心得篇一《治安管理处罚法》是一部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
它的颁布实施符合尊重和保护人权的宪法原则,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发展成就。
加强内保建设,群防群治,夯实治安承诺。
在工作中认识到,要提高单位治安控制力,必须加强以内保组织为核心的群防群治建设。
一是加强了内保组织建设。
建立内保机构,配齐、配强专职保卫人员,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内保工作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找出薄弱环节,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
二是加强了规范化建设。
内卫机构有档案、有台帐、有规章制度、有治安信息队伍。
每月总结汇报上月工作情况,接受新的工作部署和安排。
三是发挥职能作用。
内保组织认真履行法制宣传、安全防范、调解纠纷和落实帮教等方面的职责,积极做好预防和管理工作。
避免因纠纷调解不公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真正形成了以责任区民警为依托、以保卫人员为骨干、以职工联防为基础。
覆盖整个单位的治安防范体系,有效的维护了单位治安稳定。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学习心得篇二近期学校组织全校教师认真学习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湖北省信访条例》,下面谈一谈我的学习体会。
2006年3月1日起施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与1987年施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相比,主要主要有以下不同:1、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
随着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发展,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人为本、程序正义、执法为民的理念不断深入人心。
治安管理处罚法在立法方面、执法方面包含了民主法治、公平正义。
如在立法目的或者立法宗旨方面,体现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利。
体现了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
在治安管理处罚法内容方面非常注重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治安管理处罚法教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教案【授课时间】90分钟【授课地点】迈窝法制夜校【授课方式】课堂集中授课【授课人】陇把边防派出所教导员李康【教学目的】通过学习,让群众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内容,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维护社会治安的和谐稳定。
【授课内容】一、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目的及意义;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赋予公安机关的权力(第一章第二、九条),处罚的原则(第一章第五条)、适用范围(第一章第四条)及违反人应承担的责任(第一章第八条);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的种类和适用(第二章);四、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处罚(第三章);五、治安调解的范围、基本原则和要求。
同志们,大家晚上好,今天我们共同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下简称处罚法),他是2005年8月28日由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8号发布,于2006年3月1日起施行的。
处罚法共六章119条,下面我们抽取一部分共同来进行学习。
一、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目的及意义处罚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法制建设和社会治安管理工作中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国治安管理的法制化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
处罚法全方位地规范了治安管理、治安处罚的原则和机制,明确了治安处罚的方式和标准,确立了治安管理与治安处罚的法律责任,加强了公安机关及其他行政机关的执法监督。
处罚法在借鉴以往治安管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充分借鉴了世界发达国家治安管理的成功做法,结合我国现行的法制状况以及我国的基本国情,充分体现出依法、科学、严谨、便利的特点。
我们学习处罚法的目的就是让大家了解处罚法的基本内容,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维护社会治安的和谐和稳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赋予公安机关的权力(第一章第二、九条),处罚的原则(第一章第五条)、适用范围(第一章第四条)及违反人应承担的责任(第一章第八条)1、处罚法赋予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处罚及民间纠纷调解处理的权力。
学习《〈中华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心得体会
学习《〈中华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心得体会3月份,我校组织全校老师学习了<<中华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通过学习,我们了解到,从2006年3月1日起,我国开始施行一部新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这部法律将通过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化解社会矛盾,力求创建一个和谐、稳定、发展的中国。
通过对这部法律的学习,得到以下体会:一、学会自律学法律,就要首先做到知其文晓其意。
《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规定: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这就很好地区分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与刑法之间的关系。
此法还充分体现了人民民主,其第五条指出:办理案件要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施治安管理处罚,应当公开、公正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
条文对处罚对象的规定也十分细致,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而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等等。
学法律还要知其不能而约己,换句话说就是要知法守法。
法律规定不得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不得扰乱各类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就要做到不参与这样的行动。
如果明知故犯,就要受到法律的惩罚。
二、学会自护学了法,还要学会用法,学会用法律条文的规定来保护自己。
你的正当权益受到侵害时,应该拿起法律这把武器。
对那些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人,对那些多次发送不文明信息的人,对那些以虚假身份招摇撞骗以及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人,要利用法律的手段给以相应的处罚。
三、做好法律的宣传者作为一名教师,应该让学生从小就有一个“精神家园”,一种道德准绳,这是学生心理发展的需求,也是社会的需要。
我们要不断地探索创新,尤其是把时事政治教育引入课堂,突出"精神教育"的时代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中华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学习心得
中华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学习心得在学习《中华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这门法律课程过程中,我深刻认识到法律在维护社会秩序、保护人民权益方面的重要性。
通过学习,我对治安管理的法律框架、管理手段以及相关的处罚措施有了更为全面的了解。
在此基础上,我也反思了自己的行为,对合法权益的保护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并且明确了作为一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首先,我深入了解了《中华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法律框架和目的。
治安是社会的基础,维护社会治安是法律的基本职责。
《中华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是我国治安管理的法律基础,主要目的是维护社会秩序、保护人民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益。
通过学习该法律,我深刻认识到治安管理与个人权利之间的平衡是我们社会稳定和谐的基础。
其次,我了解到治安管理的手段和方式。
治安管理是一项综合性工作,包括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处理各类治安案件等。
为了有效开展治安管理,该法律规定了警察的职责和权限,明确了警察在实施治安管理过程中的权力和义务。
同时,法律还规定了公民在治安管理中的责任和义务,要求公民遵守法律法规,不参与违法犯罪活动,如发现犯罪行为应积极协助警察处理。
再次,我了解到了治安管理中的处罚措施。
治安管理处罚是治安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它是对违反治安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惩罚的一种形式。
在学习中,我了解了处罚措施的种类和适用情况,包括行政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等。
了解这些知识让我明白了如果违反治安法律法规,将会面临相应的法律惩罚,这是对行为的一种警示和约束,同时也是对秩序的维护。
通过学习《中华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我深刻认识到了法律对于社会秩序的重要性。
法律的存在和实施不仅保护了公民的权益,也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作为一名公民,我明白了我的责任和义务。
我要积极遵守法律法规,不参与任何违法犯罪活动。
同时,我也要做到法规守则的普及,向身边的人们传递相关法律知识,让更多人了解、遵守法律。
此外,学习这门课程还使我深入思考了治安管理的改进之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个人学习心得
小谈学习刑法和治安管理条例之心得5月12日下午参加供电局组织的关于学习刑法和治安管理条例的活动,通过学习,使我们每一个人对刑法和治安管理条例都有了一定的认识,同时也是我们觉得要不断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学习,提高法律意识,提升法律修养,不仅要做一名懂法的公民,而且要做一名知法懂法尊法的员工。
作为供电局的一员,更应该学法,用法。
通过学习使我产生了很多的想法,下面我将小谈一下对本次学习的一些心得体会。
一、关于刑法和管理条例的一些基本内容。
1.关于刑法。
刑法是规定犯罪和刑罚及其罪刑关系的法律。
刑法作为一个独立的部门法,具有以下特征:公法、刑事法、强行法的特征。
除此之外,刑法还是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法。
具体说,有四个方面即: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法;保护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法;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法;维护社会秩序法2.关于治安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关于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的法律。
1957年制定了第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其中包括了对某些污染物危害环境的行为进行管理处罚的规定。
1986年9月5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于1987年1月1日起施行。
其中也规定了一些环境保护内容,如故意污损国家保护的文物和名胜古迹但不够刑事处分的行为,违反规定而破坏草坪、花卉、树木的行为,违反规定在城镇使用音响器材、音量过大而影响周围居民的工作和休息且不听制止的行为,违反放射性物品管理规定而生产、储存、运输、使用该物品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应给予行政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讲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知识讲座各位老师、同学们:今天很高兴和全体师生们共同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通过学习、宣传、教育来培养同学们的国家意识以及对国家制度的认知,并提高公民对宪法和法律的认同,培养同学们的法律意识,引导同学们明辨是非,崇礼守法,在全社会树立法律权威和对法律的信仰,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运用法律、维护法律的法治氛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已于2005年8月28日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十七次会议通过,于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治安管理处罚法涉及面广,对公民权利影响较大,是一部非常重要的法律。
它根据民主法制发展对规范公安机关执行活动提出了重要要求,强化了对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执行活动的监督,针对新情况增加了新的危害社会治安的行为,适当提高了处罚力度。
这部法律的颁布实施必将会对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构建和谐社会发挥重大作用。
下面就将这部法律的主要内容做以介绍。
第一讲治安管理处罚适用概述一、治安管理处罚基本原则(一)以事实为依据原则。
(二)错罚相当原则。
就是要求治安管理处罚必须“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情节、对社会危害程度相当”、罚当其过,不能重错轻罚或者轻错重罚。
重错重罚、轻错轻罚,罚过相应。
此处,在决定具体处罚时对于法律有从轻、从重、减轻处罚情节的还要将有关情节考虑在内。
(三)公开、公正保障人权原则。
就是要求公安机关在处理治安管理案件时,对违法行为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方面基本相当的案件给予违法行为的处罚也大体相同。
同时要求公安机关在处理治安案件时要始终处于中立的立场,不得与案件当事人有任何利害关系。
并充分保障被处罚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要求听证,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权利。
保障人权是宪法关于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规定在本法中的具体体现。
(四)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政法培训感想心得体会
近期,我有幸参加了单位组织的政法培训,通过这次培训,我对政法工作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对自身工作也有了新的思考。
以下是我对此次培训的心得体会。
一、深化了对政法工作的认识通过此次培训,我深刻认识到政法工作的重要性。
政法工作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的基石。
作为一名政法工作者,我们要始终牢记党的宗旨,坚定理想信念,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二、增强了法律意识在培训过程中,我们学习了《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使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法律在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民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法律素养,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贡献自己的力量。
三、提高了业务能力此次培训内容丰富,既有理论讲解,又有实践操作。
通过学习,我对基层政法工作的各项业务有了更加全面的了解,掌握了实际工作中常用的法律知识和执法技巧。
我相信,这些知识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
四、增强了团队协作意识在培训过程中,我们开展了小组讨论、案例分析等活动,通过与其他学员的交流互动,我深刻体会到团队协作的重要性。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加强与同事的沟通与协作,共同推进政法工作的发展。
五、树立了正确的工作态度培训期间,领导们结合自身工作经验,为我们传授了宝贵的工作方法。
我深刻认识到,政法工作是一项充满挑战和责任的事业,我们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对待每一项工作。
同时,要保持谦虚谨慎的态度,不断学习,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总之,通过此次政法培训,我受益匪浅。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充分发挥所学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同时,我也将以此为契机,加强与同事的交流与合作,共同为政法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第十九讲治安管理处罚法学习目标
违法和犯罪是紧密相连,今天的违法很有可能 演变成明天的犯罪。违法犯罪的社会危害性, 不仅害人,而且害已。
2.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前提。
(2)具有违法性。这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 法律特征。是评价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法律标 准。这里所讲的“具有违法性”是指行为人不 遵守治安管理法律规范的要求,实施治安管理 法律规范禁止的行为,违反治安管理法律义务。 也就是违反了《治安管理法》。这是判断某一 行为是否具有社会危害性并应受到治安管理处 罚最直观的外在标准。
4.治安处罚的适用
(1)适用主体, 也就是应受处罚的违法行为主体,包括
自然人和单位两种.
自然人作为治安处罚的适用主体,应具 备责任年龄和责任能力两方面的条件。
4.治安处罚的适用
责任年龄(三个阶段):
其一,负完全责任的年龄阶段。已满18 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承担全部责 任;
其二,负不完全责任的年龄阶段。已满 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 从轻或减轻处罚。
精神病人在这两种情况下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不 具备责任能力,不承担违法责任,不予处罚。
如果精神病人的精神病尚未达到不能辨认或者不 能控制自己行为程度,或者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 常的时违反治安管理的,都不能视为无责任能力而不 予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简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处罚的种类和适用 第三章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处罚 第一节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和处罚
第二节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和处罚
第三节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和处罚
第四节 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和处罚
第四章 处罚程序 第一节 调查
第二节 决定
第三节 执行
《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学习主题班会
《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学习主题班会授课班级:07会计1班授课时间:20xx年5月12日班会课教学目标:1、通过治安管理处罚法案例学习,学生讨论等形式让同学们引以为戒.2、通过本次班会活动,让同学们了解一些治安管理处罚法基本知识时间安排:一节课课前准备:1、让同学们收集有关治安管理处罚法方面的新闻2、了解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基本知识3、了解生活中一些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案例教学过程:(一)导入1.学生自由发言,陈述所收集到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案例.2.呈现主题.(二)违反治安管理事例1、被侵害人刘某(女)系天津某大学三年级学生,违法行为人赵某(男)是刘某的同班同学.2006年1月,赵某与刘某的同寝室女同学单某开始交往.2006年3月,单某以感情不和提出与赵某分手.赵某认为是刘某从中挑拨所致,遂通过手机短信息、电子邮件等途径多次向刘某发送侮辱、恐吓内容的留言.刘某认为赵某的行为干扰了其正常的学习和生活,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对赵某的行为给予了罚款处罚.2、大学生王某,一天晚上在回宿舍的路上,被同班同学张某及张某的几位好朋友拦住,张某也不说话,就和朋友一起打了王某一顿,让王某住院长达一个月之久.3、某中学高三学生小刘,是一个典型的电脑痴迷者,其电脑水平非常高,令同学们刮目相看,一次偶然的机会,小刘进入了某银行的信息系统,怀着强烈的好奇心,小刘浏览并修改了一些资料,造成该公司几百万元的损失,事后,公安部门查出了这件事,并拘留了小刘.4、某班正在举行元旦晚会,突然闯进来几个社会小青年,有的手中还持有刀,匕首等管制刀具,他们声称是来观看晚会的,老师及时与当地派出所取得联系,几分钟后,派出所拘留了这几个社会小青年.5、山东省威海市的姜某、王某盗窃了一家医院门口的3个窨井盖.根据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将两人抓获后,经价格鉴定,3个窨井盖价值1100元,达到了盗窃罪的立案标准,公安机关依法对姜某和王某处以刑事拘留.移送起到检察机关后,检察院认为,姜某、王某明知盗窃道路上的窨井盖会造成危害公共安全的后果,但仍结伙多次实施盗窃行为,放任危害公共安全的结果发生,属于间接故意.同时,姜某、王某偷盗窨井盖的路段位于医院门口,人员流动量很大,对公共安全的危害更是显而易见.姜某和王某的行为虽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均已触犯《刑法》第114条的规定,检察院遂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对二人提起公诉.另外,在苏州、新疆等地,也均出现过这样的案例.(三)学生讨论分析以上案例,教师作指导1、案例1分析:以往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短信,电话没有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它信息的,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五日以上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2、案例2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规定“1、接伙斗殴的;2、追逐他人的;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4、寻衅,滋事行为.有上述行为之一且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大学生活像一首明快的曲子,但是其中也有一些不和谐的音符,像拉帮结派,拦截他人,接伙斗殴等现象时有发生,这些现象的性质很恶劣,严重腐蚀了校园文化,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校园中的一支毒流,以后,大学生们若是碰到类似的情况,不要害怕,更不能忍气吞声,一定要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3、案例3分析:《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9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1、违反国家规定,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造成危害的;2、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3、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的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的.在这里提醒那些电脑高手们,以后,上网的时候,千万不要侵入他人的计算机系统,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伤害.现在,我国计算机的发展可以说是日新月异,一日千里.电脑也就“飞入了寻常百姓家”,其中电脑高手也就不乏其人,但是,千万不能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4、案例4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规定“1、结伙斗殴的;2、追逐他人的;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4、及其寻衅,滋事行为.有上述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有的学生喜欢玩刀,剑之类的东西,这是男孩子的天性,且近年来受社会的不良影响,学生身上带刀等管制刀具的也为数不少,这是一种很不协调的音符,对他人有很大的危害性,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笔者在此告诫广大的青年朋友们,千万不要误入歧途.一定要好好珍惜自己的青春年华.5、案例5分析:盗窃、损毁路面公共设施行为.此种行为侵犯的客体属于复杂客体,即国家的财产所有权和公共安全,其中公共安全是主要的,因此将此种违法行为放在妨害公共安全行为这一节.同样,如果盗窃、损毁井盖等公用设施,危害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不管其价值是否达到盗窃罪的立案标准,都可以构成犯罪,即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四)小结:1.学生小结:通过这次活动,你懂得了什么?2.班主任总结:在实际生活中,同学们要懂得哪些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并如何接受处罚.通过本次学习,强调同学们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学习《〈中华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心得体会
学习《〈中华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心得体会月份,我校组织全校老师学习了<<中华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通过学习,我们了解到,从年月日起,我国开始施行一部新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这部法律将通过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化解社会矛盾,力求创建一个和谐、稳定、发展的中国。
通过对这部法律的学习,得到以下体会:一、学会自律学法律,就要首先做到知其文晓其意。
《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规定: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这就很好地区分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与刑法之间的关系。
此法还充分体现了人民民主,其第五条指出:办理案件要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施治安管理处罚,应当公开、公正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
条文对处罚对象的规定也十分细致,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而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等等。
学法律还要知其不能而约己,换句话说就是要知法守法。
法律规定不得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不得扰乱各类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就要做到不参与这样的行动。
如果明知故犯,就要受到法律的惩罚。
二、学会自护学了法,还要学会用法,学会用法律条文的规定来保护自己。
你的正当权益受到侵害时,应该拿起法律这把武器。
对那些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人,对那些多次发送不文明信息的人,对那些以虚假身份招摇撞骗以及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人,要利用法律的手段给以相应的处罚。
三、做好法律的宣传者作为一名教师,应该让学生从小就有一个“精神家园”,一种道德准绳,这是学生心理发展的需求,也是社会的需要。
我们要不断地探索创新,尤其是把时事政治教育引入课堂,突出"精神教育"的时代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个人学习心得
小谈学习刑法和治安管理条例之心得5月12日下午参加供电局组织的关于学习刑法和治安管理条例的活动,通过学习,使我们每一个人对刑法和治安管理条例都有了一定的认识,同时也是我们觉得要不断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学习,提高法律意识,提升法律修养,不仅要做一名懂法的公民,而且要做一名知法懂法尊法的员工。
作为供电局的一员,更应该学法,用法。
通过学习使我产生了很多的想法,下面我将小谈一下对本次学习的一些心得体会。
一、关于刑法和管理条例的一些基本内容。
1.关于刑法。
刑法是规定犯罪和刑罚及其罪刑关系的法律。
刑法作为一个独立的部门法,具有以下特征:公法、刑事法、强行法的特征。
除此之外,刑法还是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法。
具体说,有四个方面即: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法;保护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法;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法;维护社会秩序法2.关于治安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关于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的法律。
1957年制定了第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其中包括了对某些污染物危害环境的行为进行管理处罚的规定。
1986年9月5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于1987年1月1日起施行。
其中也规定了一些环境保护内容,如故意污损国家保护的文物和名胜古迹但不够刑事处分的行为,违反规定而破坏草坪、花卉、树木的行为,违反规定在城镇使用音响器材、音量过大而影响周围居民的工作和休息且不听制止的行为,违反放射性物品管理规定而生产、储存、运输、使用该物品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应给予行政处罚。
教师学习治安处罚法简报
教师学习治安处罚法简报
官渡区关上第二小学组织教师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4月16日下午4时,关上第二小学在五楼多功能厅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此次活动由副校长张亚红主持进行。
本次学习活动,张副校长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是由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2005年8月28日审议通过开始讲起,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共分六章、119条。
规定了238种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并从这中间向老师们举例阐明各种条例及规定。
例如:扰乱大型文体活动秩序;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等行为,都要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处罚。
接着,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不仅是公安机关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也是每个公民约束自身行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手段。
通过此次对法律条文的学习,全体教师更加深刻的明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会后老师们纷纷表示会从自身做起,认真学法,自觉学法,严格自律,自觉遵守社会治安秩序,维护公共安全,尊重他人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财产权利,确保自
己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不受侵犯,做一个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格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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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学习
1、通过治安管理处罚法案例学习,学生讨论等形式让同学们引以为戒。
2、通过本次班会活动,让同学们了解一些治安管理处罚法基本知识
时间安排:一节课
课前准备:
1、让同学们收集有关治安管理处罚法方面的新闻
2、了解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基本知识
3、了解生活中一些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案例
教学过程:
(一)导入
1.学生自由发言,陈述所收集到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案例。
2.呈现主题。
(二)违反治安管理事例
1、被侵害人刘某(女)系天津某大学三年级学生,违法行为人赵某(男)是刘某的同班同学。
2006年1月,赵某与刘某的同寝室女同学单某开始交往。
2006年3月,单某以感情不和提出与赵某分手。
赵某认为是刘某从中挑拨所致,遂通过手机短信息、电子邮件等途径多次向刘某发送侮辱、恐吓内容的留言。
刘某认为赵某的行为干扰了其正常的学习和生活,向公安机关报案。
公安机关对赵某的行为给予了罚款处罚。
2、大学生王某,一天晚上在回宿舍的路上,被同班同学张某及张某的几位好朋友拦住,张某也不说话,就和朋友一起打了王某一顿,让王某住院长达一个月之久。
3、某中学高三学生小刘,是一个典型的电脑痴迷者,其电脑水平非常高,令同学们刮目相看,一次偶然的机会,小刘进入了某银行的信息系统,怀着强烈的好奇心,小刘浏览并修改了一些资料,造成该公司几百万元的损失,事后,公安部门查出了这件事,并拘留了小刘。
4、某班正在举行元旦晚会,突然闯进来几个社会小青年,有的手中还持有刀,匕首等管制刀具,他们声称是来观看晚会的,老师及时与当地派出所取得联系,几分钟后,派出所拘留了这几个社会小青年。
5、山东省威海市的姜某、王某盗窃了一家医院门口的3个窨井盖。
根据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将两人抓获后,经价格鉴定,3个窨井盖价值1100元,达到了盗窃罪的立案标准,公安机关依法对姜某和王某处以刑事拘留。
移送起到检察机关后,检察院认为,姜某、王某明知盗窃道路上的窨井盖会造成危害公共安全的后果,但仍结伙多次实施盗窃行为,放任危害公共安全的结果发生,属于间接故意。
同时,姜某、王某偷盗窨井盖的路段位于医院门口,人员流动量很大,对公共安全的危害更是显而易见。
姜某和王某的行为虽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均已触犯《刑法》第114条的规定,检察院遂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对二人提起公诉。
另外,在苏州、新疆等地,也均出现过这样的案例。
(三)学生讨论分析以上案例,教师作指导
1、案例1分析:以往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短信,电话没有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它信息的,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五日以上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案例2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规定“1、接伙斗殴的;2、追逐他人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4、寻衅,滋事行为。
有上述行为之一且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大学生活像一首明快的曲子,但是其中也有一些不和谐的音符,像拉帮结派,拦截他人,接伙斗殴等现象时有发生,这些现象的性质很恶劣,严重腐蚀了校园文化,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校园中的一支毒流,以后,大学生们若是碰到类似的情况,不要害怕,更不能忍气吞声,一定要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3、案例3分析:《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9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1、违反国家规定,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造成危害的;
2、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3、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的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的。
在这里提醒那些电脑高手们,以后,上网的时候,千万不要侵入他人的计算机系统,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现在,我国计算机的发展可以说是日新月异,一日千里。
电脑也就“飞入了寻常百姓
家”,其中电脑高手也就不乏其人,但是,千万不能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
4、案例4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规定“1、结伙斗殴的;2、追逐他人的;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4、及其寻衅,滋事行为。
有上述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有的学生喜欢玩刀,剑之类的东西,这是男孩子的天性,且近年来受社会的不良影响,学生身上带刀等管制刀具的也为数不少,这是一种很不协调的音符,对他人有很大的危害性,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笔者在此告诫广大的青年朋友们,千万不要误入歧途。
一定要好好珍惜自己的青春年华。
5、案例5分析:盗窃、损毁路面公共设施行为。
此种行为侵犯的客体属于复杂客体,即国家的财产所有权和公共安全,其中公共安全是主要的,因此将此种违法行为放在妨害公共安全行为这一节。
同样,如果盗窃、损毁井盖等公用设施,危害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不管其价值是否达到盗窃罪的立案标准,都可以构成犯罪,即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四)小结:
1.学生小结:通过这次活动,你懂得了什么?
2.班主任总结:在实际生活中,同学们要懂得哪些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并如何接受处罚。
通过本次学习,强调同学们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