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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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安[2013]12号

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安[2013]12号

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正文:---------------------------------------------------------------------------------------------------------------------------------------------------- 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安﹝2013﹞12号)各市教育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教育局,各高等学校:今年以来,全省各地各学校高度重视安全稳定工作,全省教育系统总体上保持了安全稳定的良好局面。

但在一些地方和学校仍然存在对安全工作思想认识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到位、防范监管不到位、投入保障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一些学校盗窃、诈骗等侵财性案件仍然多发,个别学校甚至发生了造成多名学生受伤的踩踏事故,造成了较大负面影响。

这些情况再次警示我们,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容不得半点麻痹和松懈,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今年11月份,中央将召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教育部将对我省申报“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66个县(市、区)进行督导检查,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具有特殊重要意义。

根据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强化安全管理措施。

各地各学校要严格学校门卫管理,建立健全门卫值班、出入登记、巡逻防护等各项校园安全管理制度,特别要严格落实24小时带班值班、门卫查验和内部巡查等制度。

学生上学期间外出必须执行请假销假制度,寄宿制学校要严格执行就寝点名登记制度。

校园视频监控室要安排专人值守,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发出警报。

加强中小学、幼儿园上放学、周末学生返校等重点时段的安全管理。

加强学生宿舍、食堂、教学区、图书馆、实验室、运动场所等重点区域的安全防护。

配齐配强保卫力量和防卫器械,不断完善物防技防设施。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和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粤府办〔2015〕40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和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粤府办〔2015〕40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和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正文:----------------------------------------------------------------------------------------------------------------------------------------------------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和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粤府办〔2015〕40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和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切实解决校园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保障广大学生和儿童健康成长,维护良好的校园安全环境,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各地要尽快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多部门参与、群防群治的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完善综治、教育、公安、交通、司法、安监等相关部门参与的共同协作机制。

要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加强工作配合,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共同做好校园安全管理工作。

市、县教育部门要明确学校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和《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有关要求,认真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

各学校和幼儿园要有专职人员负责校园安全管理。

二、采取强有力措施,抓紧解决校园“五无”问题(一)尽快落实人防措施,消除校园“无保安”问题。

各地要积极推广政府或教育部门向保安服务公司集中购买中小学和幼儿园保安服务模式,抓紧解决校园“无保安”问题。

到2015年底前,每所学校和幼儿园至少配备1名保安员;到2016年底前,每所学校和幼儿园均应按公安部、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有关标准配齐配足保安员。

要提高保安员素质,保安员须经岗前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黑龙江省教育厅文件黑教安〔2012〕2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市(行署)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厅直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创建和谐校园,切实保障和促进广大青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现就做好校园安全工作,提出如下要求:一、注重加强校园安全防范体系建设1.认真落实校园安全管理人员。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机构,落实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要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经费,改善工作条件,强化保障措施。

学校要强化门卫管控,加强校园保卫、校内巡逻检查。

中小学、幼儿园积极沟通协调所属地公安派出所,聘请公安干警任学校法制副校长,校园实施封闭管理。

—1—2.巩固物防建设。

校园要加强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治安复杂地区的学生公寓一楼窗户应当设立可开关的铁栅栏,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校门、围墙、教室和宿舍门进行加固,加强学校食堂、厨房操作间、库房、药品库等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防护。

3.加强技防建设。

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认真落实《关于全省校园安全视频监控报警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黑教联〔2011〕66号)通知要求,按照“整体布局成网络,局部区域呈闭合,重点路口全摄入,重要部位全覆盖”的原则,校园大门、运动场(操场)、校园围墙的隐蔽部位、教学楼出入口、食堂、学生公寓(宿舍)出入口及背街地点、车棚、演讲厅、礼堂、阶梯教室、重要考场、实验室、图书馆出入口及存包处、财务室、机房、化学药品库等重要场所,要进行技术防范建设。

逐步形成以视频监控系统为重点,集视频监控、红外报警、电子门禁、消防报警、电子巡更、报警求助等多个子系统的科技防范体系。

二、全面深入实施校园安全宣传教育4.广泛开展安全宣传。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周”和“全省中小学安全疏散训练日”的宣传教育活动。

各级各类学校要以学习宣传《黑龙江省学校安全条例》为主,充分利用升旗仪式、班会、队会、黑板报、宣传窗、固定展板,校园网、校园广播、安全活动节等方式在校园门口、校园内主要街路、食堂、学生公寓、图书馆、教学楼等场所,开展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安全提—2—示和宣传活动。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8篇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8篇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篇1: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各中小学、幼儿园:近段时期以来,全国一些地方学校安全事故频发,而且重特大恶性事故增多。

教育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在2005年11月20日专门召开全国中小学安全和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通报了全国各地的一些重大学校安全事故,并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切实把学校安全工作当作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为认真贯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上级有关要求,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工作,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人身安全,现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学习和宣传,进一步提高对学校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学校安全工作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与安宁,关系到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也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

各校要深刻吸取以前和近期区内外发生的学校安全事故的教训,在收文后立即组织一次师生全员大学习和社会大宣传,要将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上级有关要求,迅速传达到每位教师、每个学生,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

各校一定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以对党、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认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珍惜生命,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切实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认真抓好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制度,从严管理,落实责任。

各校要在近期立即组织审查学校安全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和防控预案,查漏补缺,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内部安全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制定和完善学校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要将学校每个岗位的安全责任,逐条细化,分解落实到人、落实到每项工作、每个环节。

要将学校安全稳定管理纳入学校目标管理范畴,制订目标管理细则,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建立覆盖所有工作环节的安全责任体系,努力构建学校党政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具体负责,全体师生广泛参与和支持的安全工作格局。

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及周边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及周边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及周边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9.03.18•【字号】鲁公通〔2019〕38号•【施行日期】2019.03.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治安管理正文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及周边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鲁公通〔2019〕38号各市公安局,各直属公安局,各市教育局:近年来,我省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简称“校园”)安全形势总体平稳。

但是,从全国全省情况看,涉校园、涉师生安全案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师生安全。

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多次作出批示指示,提出明确工作要求。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领导同志系列批示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组织领导,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安全防范措施,维护校园良好秩序,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加强领导,紧盯校园安全防范不放松1.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安全问题、至关重要。

各级教育、公安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山东省教育系统反恐怖防范工作标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等有关文件,充分认识当前校园安全工作面临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始终将校园安全工作紧紧抓在手上,坚持问题导向,健全完善制度,立足安全防范,落实措施责任,确保校园及周边安全有序。

2.加强校园安全形势评估。

县级公安、教育部门要建立校园安全研判会商机制,至少每季度开展1次校园安全形势分析评估,重点分析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及时通报相关单位和部门;各属地派出所及其辖区学校分管安全负责人每月召开1次碰头会,及时通报校园及周边治安安全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和改进措施。

要充分发动综治网格员、警务助理、教师、家长、校园周边商户等力量共同参与校园及周边安全防范,及时收集化解各类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

教育部就切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发出紧急通知

教育部就切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发出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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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 务 审 通 《家 长 教 改 和 展 纲 》 院 议 过 国 中 期 育 革 发 规划 要
一 国务 院 总 理 温 家 宝 5月 5日主 持 召 开 国 务 院 常 务会 议 , 审议 并 通 过 《 国家 中长 期
教 育 改 革 和发 展 规 划 纲 要 (00年 ~ 0 0年 )。会 议 强 调 , 确 保 《 要 》 21 22 》 为 纲 目标 如 期 实
现, 要进一步强化教育改革发展 的保 障措施 。特别是继续增加教育投入 , 逐步提高 国
家 财 政 性 教 育 经 费支 出 占 国 内生产 总值 比例 , 2 1 到 0 2年达 到 4 %。
布 置 家 庭 作 业 , 准 进 行 任 何 形 式 的测 验 和 考 试 , 准举 办 各 种 形 式 的 小 学 预 科 班 . 不 不
不准在正常的幼儿一 日活动时间内举办兴趣特长班。 日前 , 大连市教育局出 台了《 大
善处置与师生切 身利 益相关 的问题 , 落实安全工作 责任制 和责任 追究制 , 实维护中 切
小学 校 安 全 稳 定 。 ( 源 : 育部 网站 ) 来 教

小 娅 : 前 教 育 建 立共 同分 担 的 成 本 机 制 学 教 育 部 副 部 长 陈 小 娅 在 深 圳 考 察 学 前 教 育 期 间 指 出 , 前 教 育 对 象 特 殊 , 别 于 学 有 其他学校教育 , 要遵 循 教 育 规 律 和 幼 儿成 长规 律 , 教 结 合 , 保 办好 学 前 教 育 。 坚持 学 要
部署贯彻落实 日前召开的全国中小学安全工作 视频会议 精神 ,切 实加 强学校 门卫防
范 工 作 , 格 落 实 外 来 人 员 准 人 登 记 制 度 , 止 来 历 不 明 人 员 进 入 校 内 , 现 异 常 情 严 防 发 况 要 迅 速 处 置 。 三要 配合 公 安机 关 迅 速 落 实校 园安 全 防 范各 项 工作 。 四要 切 实树 立 “ 全第 一 , 防 为 主 ” 安 预 的理 念 , 定 专 门应 急 预案 , 格 执 行 值 班 和信 息 通报 制 度 , 制 严 妥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的紧急通知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的紧急通知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的
紧急通知
【法规类别】义务与基础教育
【发文字号】鄂教基[2014]14号
【发布部门】湖北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4.06.10
【实施日期】2014.06.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的紧急通知
(鄂教基[2014]14号)
各市、州、县教育局,江汉油田教育实业集团:
6月10日,我省潜江市发生一起歹徒潜入校园挟持师生事件。

该歹徒系浩口镇许桥村一60岁男性村民,当日上午潜入浩口三小六(3)班挟持师生,声称携带刀具、炸药和汽油。

教师秦开美(女,40岁)主动要求自己作为人质交换学生,经与歹徒谈判,浩口镇分管维稳工作的副书记王林华又替换人质秦开美。

师生在两次替换人质过程中成功疏散。

歹徒在失控向人质王林华淋汽油时,被赶赴现场的公安干警现场击毙。

现场还取获疑似微型爆炸装置一枚、管制刀具一把、矿泉水瓶装汽油六瓶。

现将案情予以通报,并就进一步强化校园管理、防范校园暴力事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希望各地、各类学校举
一反三,强化措施,抓紧落实,全力维护校园安全稳。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3.29•【字号】市政办发[2013]56号•【施行日期】2013.03.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市政办发〔2013〕5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加强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保障校园、学生和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中小学、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依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经市政府同意,制定本意见。

一、高度重视,夯实校园安全管理责任(一)明确校园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1.区县政府职责。

区县政府负责辖区内校园安全工作,研究解决校园安全管理工作重大事宜和突出问题,对安全隐患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对辖区内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实施监管,落实校园安全管理工作专项资金;检查考核本地区校园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对辖区内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负责校园周边安全环境的综合治理;指导处理校园重特大安全事故;其他应由政府处理的校园安全管理工作。

2.教育行政部门职责。

全面掌握校园安全工作状况,设立校园安全管理专门工作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制定校园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制定校园安全应急预案,督促校园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学校开展安全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协调其他相关部门做好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政府教育督导机构组织校园安全工作的专项督导。

3.公安部门职责。

全面掌握校园及周边治安状况,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交通秩序;指导校园做好内部保卫工作,监督校园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打击危害校园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及时依法查处扰乱校园秩序、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加强对校车及驾驶人员的安全检查和教育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存在安全隐患的接送学生车辆;依法打击网吧容留未成年人上网的行为。

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持续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持续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持续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6.09•【字号】十政办发〔2020〕19号•【施行日期】2020.06.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持续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十政办发〔2020〕1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7〕35号)和《中共十堰市委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长安杯”的决定》等文件精神,为构建科学系统、全面规范、职责明确的学校安全风险预防、管控与处置体系,切实维护师生人身安全,保障校园平安有序,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持续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夯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学校安全是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

各地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体系,充分发挥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各方面作用,定期研究和及时解决学校安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切实为学校正常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和课外实践活动提供支持和保障。

各级教育部门、公安机关要定期指导、监督学校依法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

学校要进一步明确安全办学底线,切实承担起校内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对校园安全实行校长(园长)负责制,健全校内安全工作领导机构,落实学校、教师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责任,加强校内日常安全管理。

学生在校期间,对校园实行封闭化管理,并根据条件在校门口设置硬质防冲撞设施,阻止人员、车辆等非法进入校园。

对围堵校园、殴打侮辱教师、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等“校闹”行为,公安机关要及时坚决予以制止。

各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要将学校安全工作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各有关部门、学校落实安全风险防控职责的监督、检查。

邯郸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安全管理的通知-

邯郸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安全管理的通知-

邯郸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安全管理的通知正文:----------------------------------------------------------------------------------------------------------------------------------------------------邯郸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安全管理的通知各县(市、区)教育局(文教体局)、市直各学校、幼儿园: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要求,提升我市幼儿园办园质量,切实维护广大在园幼儿身心健康安全,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幼儿园管理规程》等法律法规,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各级各类幼儿园安全管理,有力保障幼儿安全通知要求如下:一、要高度重视幼儿园安全工作在园幼儿群体特殊,安全防范能力较弱,各级各类幼儿园安全工作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幼儿园要站在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学生生命健康安全的高度,高度重视幼儿园安全工作。

要以实现幼儿园安全全过程监管的制度化、全员化、信息化、现代化为目标,深入改革创新,着力构建“党政同责、部门联动、园所主动、社会协同、科学系统、职清责明”的幼儿园安全全过程监管和风险防控体系,加快提升幼儿园安全工作“事前、事中、事后”的应对能力和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师生人身安全,确保幼儿园平安有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明确幼儿园安全管理责任要建立健全幼儿园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全过程监管责任体系,监管落实一竿子到底。

幼儿园党政主要领导是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分管园长和业务处室负责人对分管的业务负安全监管责任,教学、保育、后勤服务等各岗位人员对本岗位工作负安全监管责任。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幼儿园的教育行政部门主管部门要制定具体工作标准,对本辖区各级各类幼儿园安全管理和监管实施全过程督导检查。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正文:----------------------------------------------------------------------------------------------------------------------------------------------------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区教育局、各新区公共事业局(社会建设局),市局直属各学校:5月15日,教育部组织召开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5月8日,广东省政府召开省、市、县三级政府中小学安全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5月20日,我市教育局召开全市学校夏季安全工作会议,通报近期学生安全事故,并部署下一阶段学校安全工作。

全国学校安全工作形势严峻,我市学校安全工作亦不容乐观,且随着夏季的到来,学生溺水事故进入多发期。

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严控学生非正常死亡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增强紧迫感与责任感,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学生安全涉及到千家万户,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学校安全工作对保障学生生命安全、维护家庭幸福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与紧迫感,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学生非正常死亡事故得到有效防控。

各单位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督导检查,亲自抓落实;要严格贯彻学校安全“一岗双责”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逐项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学校安全责任体系;安全管理部门和业务部门要齐抓共管安全,对每项工作从源头设计上首先考虑安全。

对由于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整治不及时,管理不严格,监督不到位,信息报告不及时等引发的各种安全责任事故,要严肃追究单位领导和责任人员责任。

二、多措并举,务求实效(一)全面排查整治溺水、校车、电梯等安全隐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组建由主要领导负责的安全检查组,积极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行动,特别是对学生溺水、校车、电梯、消防、校舍、用电等方面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彻底的排查,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整改,消除事故隐患。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正文:----------------------------------------------------------------------------------------------------------------------------------------------------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各高等学校:根据全省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全省校园安全工作。

特紧急通知如下:一、要切实加强大型活动安全管理。

全省各级各类学校组织各类大型户外活动必须逐级上报,要以安全、就近为原则。

本着“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安全预案,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各项活动安全有序。

二、要切实加强校车及学生交通安全管理。

对校车及学校租赁的车辆要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经常对司机进行安全教育。

要在近期对全体学生进行一次乘车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乘坐无牌车、拼装车、报废车、超员车和车况不良的车辆,要与学生家长进行及时沟通,确保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三、要切实加强校园消防安全。

近期要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要把学生宿舍,教职工宿舍、食堂、实验室、教室、图书馆、会议室等人员集中场所作为检查的重点,确保消防设施完好和消防通道畅通。

住宿制学校,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适时组织学生开展一次夜间疏散演练。

四、要切实加强校园治安管理。

各级各类学校,尤其是初、高级中学,近期要进行一次管制刀具的收缴检查,严禁学生携带任何刀具进入校园。

五一前要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法制教育,教育学生遵纪守法、珍爱生命。

五、要切实加强校园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要对学校的卫生设施、餐饮设施、日常饮用水、自备水源及二次供水设施进行全面检查,严防食物中毒及传染病传播等群体性事件发生。

六、要切实加强值班及信息报送工作。

学校领导要亲自带班,值班人员要在岗在位、认真负责。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2019)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2019)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2019)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9.02•【文号】国教督办〔2019〕4号•【施行日期】2019.09.0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督导正文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国教督办〔2019〕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教育督导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教育督导部门:秋季学期刚刚开始,70周年国庆在即,湖北省恩施市即发生一起严重伤害学生事件,造成多名学生伤亡,令人十分痛心。

为切实做好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工作,确保广大学生、幼儿生命安全,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压实安全责任。

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工作无小事"的思想,深刻认识维护学校安全、学生安全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大局意识,认真落实学校岗位安全工作职责,切实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把学校安全责任落到实处,把教育部、公安部提出的各项校园安全政策措施一一分解到责任人。

二、开展排查,化解安全隐患。

各地教育部门要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在开学期间全面开展一次学校安全隐患大检查,对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三防"建设、周边综合治理、校车、校内生活设施、学生集中活动场所等逐一进行摸排,特别是要做好涉校涉生矛盾化解和重点人员管控工作,及时做好整改工作,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三、加强协作,强化周边安全。

各地教育部门要加强和公安、综治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指导学校充分利用校园周边"高峰勤务"和"护学岗"机制,积极组织学校安保人员、教师和家长志愿者等,配合执勤民警做好上下学时段校门周边防控工作,确保重点时段、重点部位安全可控。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周边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周边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周边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6.16•【文号】教督厅〔2017〕2号•【施行日期】2017.06.1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周边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教督厅〔2017〕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近期,江苏、山东、广西等地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周边地区先后发生数起安全事故,严重危害师生生命安全。

为切实加强学校周边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有效减少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安全,现就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健全防控机制。

各地教育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牢固树立安全工作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要求,指导学校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大安全教育力度,健全安全应急机制。

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区域性学校安全风险清单,提供安全风险提示,指导学校健全风险评估和预防制度。

加强与公安、综治等部门沟通协作,健全联动机制,及时会商和处理涉及学校周边地区安全稳定的突出问题。

二、强化排查,化解安全隐患。

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会同综治、公安、工商、食药监、文化、城市管理等部门,以护校安园、打非治违等专项整治工作为抓手,以学校周边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对象、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等特殊人群和游商走贩、违规经营摊点为重点,全面开展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及时化解涉校涉生矛盾纠纷,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学校周边环境安全、稳定、有序。

对排查出的问题,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台账、落实责任、细化措施,明确时限,确保全面整改落实,防患于未然。

三、加强督查,落实安全责任。

各地教育督导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专项督导暂行办法》规定,将学校周边安全风险防控工作列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地方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学校落实安全工作职责的督导检查,将督导结果作为评价政府教育工作和学校管理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尊敬的全体师生:
近期,学校周边发生了多起安全事件,给师生们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带来了很大的威胁。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师生们的生命财产安全,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校园巡逻,落实防范措施
学校将加强校园巡逻力度,切实落实门卫、巡逻岗位等各个环节的安全防范措施。

同时,各教学楼、宿舍楼等重点区域将配备安保人员24小时值班,确保全天候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加强师生管理,规范行为纪律
为了降低安全风险,我们需要全面加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从源头上减少不安全因素。

学校将加强对学生的管理和规范,严禁违规进出校门、吸烟、乱扔垃圾等行为,营造一个文明、安全、整洁的校园环境。

三、加强应急处置能力,疏散演练
学校将制定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处置能力,提高全员应急能力。

同时,将组织校园内的教职工和学生进行疏散演练,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加强安全宣传,营造氛围
学校将加强安全宣传,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识普及,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醒大家保持警惕,避免不必要的风险。

以上是本次学校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请各位师生认真遵守,积极落实。

相信在全体师生共同的努力下,学校的安全工作一定会得到有效的保障,保证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不受任何威胁。

谢谢大家!。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的通知-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的通知-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的通知正文:----------------------------------------------------------------------------------------------------------------------------------------------------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的通知各区教育局、各新区公共事业局(社会建设局),市局直属各学校:为贯彻落实6月7日国务院、省、市安全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学校(含幼儿园,下同)安全工作,决定自即日起至9月底在全市学校、幼儿园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严防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排查与整治工作安排(一)6月15日前,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6月30日前,深入开展和认真完成安全隐患自查工作。

区属学校自查情况报区教育行政部门,市局直属学校自查情况报市教育局学校安全管理处。

(二)8月25日前,针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各学校、幼儿园边查边报边改。

发现问题要明确整改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和督查责任人。

同时,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力量,对辖区学校、幼儿园自查和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书面报市教育局学校安全管理处。

(三)9月20日前,市教育局组织学校安全工作督查组,由局领导带队,深入各区学校、幼儿园、市局直属学校进行专项督查。

督查主要内容为排查工作深入程度、惩处力度和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建设等情况;督查工作将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检查、个别谈话等形式进行。

二、排查的主要内容和范围(一)学校安全制度建设情况1.学校安全管理“一岗双责”制度是否落实,是否签订学校安全管理责任书,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和专人具体负责安全的工作机制是否落实;2.是否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制度,安全检查、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是否严格执行;3.门卫制度和干部值班制度(含节假日及敏感期值班)是否落实,安全应急预案是否完善;4.是否坚决执行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是否定期召开学校安全工作会议。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8.04.17•【字号】鲁教基字〔2018〕10号•【施行日期】2018.04.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各市教育局:近期,我省接连出现多起幼儿园安全事件,给幼儿和家庭带来严重伤害,给社会带来不良影响,根据省领导同志的批示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办园行为,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现将加强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紧急通知如下:一、开展安全排查。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要重点围绕规范办园行为、师德师风、安全管理等方面,立即对幼儿园安全工作、教师任职资格及师德师风建设、幼儿卫生保健及膳食安全、幼儿园保育教育和内部管理等情况进行一次大排查。

排查工作要全方位、无死角,及时消除潜在的各种安全隐患,确保在园幼儿的安全,切实做到让家长安心,群众满意,社会放心。

各市教育局于4月19日下午17:00前将排查情况报我厅基础教育处。

近期,省教育厅将委托第三方,在全省范围内对幼儿园安全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对存在安全问题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二、强化安全监管。

市、县(市、区)教育局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切实落实《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发〔2010〕87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幼儿园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字〔2017〕14号)精神,深入研判幼儿园安全形势,督导幼儿园安全工作,统筹协调解决基础性、根本性、长远性的问题。

要切实加大对幼儿园的安全监管力度,指导幼儿园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和安全预警机制,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要把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纳入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监督指导幼儿园膳食营养、健康检查、疾病防控等工作。

参照《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每10所幼儿园配备一名兼职督学,加强管理培训。

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就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提出以下紧急通知。

一、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感近期,我国部分地区学校发生了安全事故,造成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给学校安全工作敲响了警钟。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深刻认识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做好学校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承担起维护学校安全的责任。

以下为紧急通知的具体内容,字数约3000字:(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1.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各类学校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具体负责,全体教职工共同参与,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学校要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制度,明确排查整治的范围、内容、方法、时限等要求,确保排查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二)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切实加强安全防范1. 深入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

各级各类学校要对照《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清单》,对校园内外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以下方面:(1)校舍安全隐患。

对学校校舍、围墙、厕所、食堂、宿舍等建筑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建筑安全。

(2)消防安全。

检查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火源、电源管理是否到位。

(3)交通安全。

检查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是否安全,确保师生出行安全。

(4)食品卫生安全。

加强对学校食堂、小卖部等食品经营场所的监管,确保食品安全。

(5)实验室安全。

加强对实验室危险品的管理,确保实验室安全。

郑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郑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郑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正文:
---------------------------------------------------------------------------------------------------------------------------------------------------- 郑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教体局(教文体局),局直各学校:
按照6月27日晚市委、市政府安全工作紧急会议要求,暑期来临,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严格按照《郑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教育的紧急通知》(郑教办[2004]21号)、《郑州市教育局关于预防溺水事故加强中小学生游泳安全教育的紧急通知》(郑教办[2004]24号)、《郑州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2004年中小学生暑假系列活动的通知》(郑教宣外[2004]12号)等文件要求,做好学校安全工作。

暑假期间,各学校不得以集体名义组织教师外出;学生的外出活动原则上在郑州市辖区内进行;已经有师生集体外出的学校要与外出人员保持经常联系,落实安全责任,保证师生安全返郑。

郑州市教育局
二00四年六月二十八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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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省农垦总局教育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厅直属中学:
新学期开学之际,AA市博爱双语幼儿园1名男孩被遗忘在违规营运的校车内长达7小时而死亡。

这起事故的发生,是由于个别学校安全意识淡薄、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造成的,再一次给我省学校安全工作敲响了警钟,必须引起各级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高度重视。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全面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责任
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紧急动员,周密部署,高度重视中小学、幼儿园的安全防范工作。

要把维护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的责任落实到领导、落实到部门、落实到每一所中小学、幼儿园,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以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细节的安全来确保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稳定。

对于工作不重视、组织不得力、保障不到位,导致发生中小学、幼儿园重大恶性案件和安全责任事故的,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对于中小学、幼儿园内部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要追究校长、园长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责任。

二、突出重点,扎实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
中小学、幼儿园的安全防范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是一项迫在眉捷必须抓好的重要维稳工作,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把安全工作列入全年工作的总体规划,并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最大保障。

要进一步加强督导检查,明确责任,排除隐患,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确保每一位学生和儿童不受任何侵害。

要主动联系并密切配合当地综治、公安、文化、司法等单位对危及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的突出问题和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要穷尽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含公办和民办),不留盲点、不留死角、不漏问题。

对排查出的治安问题和安全隐患,要向当地综治委报告并明确责任,迅速开展整治。

城市学校要寻求公安派出所对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整治的全力支持,确保学生上学、放学时段有民警在学校(园)出入口值勤,平时有警车在校园周边巡逻。

三、加强管理,切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内部防范工作
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管理,完善机制,齐抓共管,大力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形成社会、学校、家庭“三位一体”的安全工作管理模式。

要进一步督促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建立学校安全保卫和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

城区学校要创造条件配备专业保安员,选派责任心强的保安员进驻中小学、幼儿园,以切实加强门卫防范工作,严格落实外来人员准入登记制度,建立进出门岗24小时保安人员值班制度、校园内部保安人员值班和治安巡逻、教职工在校园巡查值班制度及校(园)领导带班值日制度。

加快中小学、幼儿园出入口和校园内部的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步伐,加强和完善技防措施。

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和村(居)委会的大力支持,把各项安全措施切实落到实处。

四、切实做好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工作
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增强做好校车安全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要认真履行职责,把做好校车安全管理作为当前极其重要的一项工作,切实抓细抓实、抓紧抓好。

要层层落实责任制,将校车安全工作落实到每一个责任人,做到警钟长鸣,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把事故预防在前,把工作落实到位。

要立即组织专门力量,集中对校车安全工作的管理漏洞和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面排查。

严格按照有关校车的标准,重点检查校车有无安全隐患;驾驶人员是否具有驾驶对应校车资格;有无超员、超载、超速;有无乘农用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拼装车和报废车辆;有无管理漏洞等问题,确保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尤其要做到上下车清点学生人头,确保安全接送、不漏一人。

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会同当地交通管理部门对非法黑校车进行集中整治。

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接到本通知后,要迅速将本通知传达到本辖区内每一所中小学校、幼儿园,请每一所中小学校、幼儿园切实抓好本通知有关要求的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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