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宣传信息报送考核办法》
教育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办法范例
教育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办法范例一、考核目的为推进教育信息宣传工作,确保宣传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提高宣传工作的吸引力和影响力,制定本考核办法。
二、考核对象全校负责教育信息宣传工作的人员。
三、考核方式考核方式分为定期考核和不定期考核两种。
(一)定期考核1.每学期的第一周,进行一次年度目标考核,主要考核工作计划和业绩;2.每学期的第十周,进行一次季度目标考核,主要考核季度目标和实际完成情况;3.每学期的第九周,进行一次月度目标考核,主要考核月度目标和实际完成情况。
(二)不定期考核1.根据需要进行不定期考核;2.严重违反学校相关规定、制度的人员,将进行严肃处理。
四、考核指标(一)定期考核指标1.工作计划。
考核是否按照规定制定;2.工作业绩。
考核宣传工作的实际效果;3.目标完成情况。
考核定期目标是否完成。
(二)不定期考核指标1.工作态度。
考核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包括工作积极性、服务态度等方面;2.工作成果。
考核工作是否取得实际成果和贡献。
五、考核流程(一)定期考核流程1.制定本考核办法,发布通知,明确考核时间和人员;2.考核组成员到达工作岗位,组织考核;3.整理考核结果,形成考核报告,并进行通报反馈。
(二)不定期考核流程1.接到考核通知后,考核人员有义务全程配合考核工作;2.对于考核结果,进行及时反馈和处理;3.对于被考核人员达到一定次数,不再满足教育信息宣传工作要求的,将及时纠正、调整其工作。
六、考核结果处理(一)考核结果奖励1.考核优秀者,给予表扬或奖励,奖励制度另行规定;2.考核结果好于平均水平者,给予一定的激励。
(二)考核结果惩罚1.考核不合格者,应书面告知原因并作出处理;2.严重违反学校相关规定、制度的人员,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七、附则1.本办法中未涉及内容,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相关内容全校保持一致;2.对本办法的修改和补充,应有正式文件支持;3.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余姚市教育系统新闻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办法(修订稿)
余姚市教育系统新闻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办法(修订稿)(2013.4)为充分调动全市教育系统新闻宣传的积极性、创造性,发挥舆论的导向、激励、约束功能,准确评价和考核各单位的教育新闻宣传工作,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为建设教育强市提供强有力的思想舆论支持,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本办法考核对象是各市属学校(单位)、乡镇(街道)教辅室、机关各科(室)。
二、考核标准分根据各单位的实际情况设立考核标准分,详见附件1。
三、记分标准1.在余姚市级报刊(含杂志)发表1000字及以下的新闻稿件、单幅图片每件计4分,1000字以上新闻稿件、多幅图片每件计8分;在县(市)级电台、电视台节目中播出的新闻稿件每条计4分,专题报道(专访)每个计8分,系列报道每组计10分;在县(市)级网站上发表的新闻稿件每篇计2分。
同一内容在报纸、网站等重复报道不累计加分。
2.在宁波市报刊(含杂志)发表的图片新闻、新闻稿件每篇计12分,1000字以上新闻稿件、多幅图片每件计24分;专版每个计30分,系列报道每组计40分。
在宁波市电台、电视台节目中播出的新闻稿件每条计12分,专题报道每个计30分,系列报道每组计40分;在宁波市级网站首页上发表的新闻稿件每篇计4分。
3.在省级报刊(含杂志)发表的图片新闻、新闻稿件每篇计24分,1000字以上新闻稿件、多幅图片每件计32分;专版每个计40分,系列报道每组计50分。
在省级电台、电视台节目中播出的新闻稿件每条计24分,专题报道每个计40分,系列报道每组计50分;在省级网站首页上发表的新闻稿件每篇计8分。
4.在国家级报刊(含杂志)发表的图片新闻、新闻稿件每篇计50分,专版每个计80分,系列报道每组计100分。
在国家级电台、电视台节目中播出的新闻稿件每条计50分。
在国家级网站首页上发表的新闻稿件每篇计16分。
以上同一内容在同级报纸、电(视)台、网站等重复报道不累计加分,若被上一级报纸、电(视)台、网站采用则只取最一个高分。
某教育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办法
某教育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办法一、背景为了进一步加强本单位的教育信息宣传工作,提高宣传工作的质量和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二、考核内容1. 教育信息宣传的编制情况根据年度计划,编制教育信息宣传方案,涵盖各类宣传形式,内容齐全,制定问题及时解决。
2. 教育信息宣传的实施情况按照计划要求,完成各项宣传活动,如布置校内广告、在社交媒体上发布信息、举办教育讲座、提供经验分享等。
3. 教育信息宣传的效果情况通过各类渠道发布信息的访问量和反馈情况、参加各项活动的人数及反馈意见。
三、考核指标1. 编制情况制定的宣传方案必须符合年度计划要求,确保各项宣传内容全面,信息质量高。
(1)宣传方案制定规定•涵盖范围:学校的所有教育信息宣传工作。
•编制时间:年度计划批准后30天内。
•方案内容:方案尽可能详细阐述宣传内容、加强宣传途径和方式等信息。
(2)宣传方案审批程序•学校校长审批。
•教务处副处长审批。
•教学部门部长审批。
2. 实施情况执行教育信息宣传活动和方案必须严格按照计划步骤,确保质量和效果。
(1)实施方案规定•方案执行:实施中必须按照方案实行,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责任人:确定宣传活动的责任人,保障活动的顺利进行。
(2)公开透明原则•公开的信息:要求各活动的具体细节、时间、地点等尽可能公开透明。
•反馈信息:受到参与者反馈信息及时反映问题。
3. 效果情况教育信息宣传的效果必须与计划预期相符。
(1)宣传效果规定•访问量:宣传信息的访问量应达到年度计划规定。
•活动参与人数:各项活动参与人数必须达到年度计划的目标。
•反馈信息:及时反映各项宣传活动得分情况。
(2)效果评分办法评分标准分制度,每个标准得分为10分,总分制度为100分。
评分标准如下:评分标准得分方案编制情况10分方案实施情况50分活动效果情况40分四、奖惩措施根据考核成绩给予表扬、鼓励、激励等奖励,对于不能达到规定要求的,考核不合格,需要进行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广德县教育局教育信息与新闻宣传工作考核制度及奖励办法
广德县教育局教育信息与新闻宣传工作考核制度及奖励办法制度及奖励办法(试行)为进一步加强教育信息与新闻宣传工作,充分调动全县教育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做好教育信息与新闻宣传工作的积极性,特制定本考核制度及奖励办法。
一、考核制度2、全县各学校每月向教育局信息中心报送信息不少于4篇,局机关各股室每月向教育局信息中心报送信息不少于2篇,多则不限。
教育局教育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每月将对各股室和学校报送信息情况进行统计量分并逐一排序,及时通报当月信息报送任务完成情况。
3、将信息报送工作作为局机关各股室及全县各学校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
4、每年开展教育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并进行通报表彰。
二、奖励办法1、在《广德教育信息网》首页发布的新闻信息,每条计3分。
在《广德县政府网站》首页发布的新闻信息,每条计5分。
在《宣城市教育城域网》首页发布的新闻信息,每条计5分。
在《安徽教育网》首页发布的新闻信息,每条计30分。
2、在《今日广德》等县级报刊、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发表的新闻稿件,每条计10分。
3、在《宣城日报》等市级报刊、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发表的新闻稿件,每条计50分,给予该稿件稿费的两倍奖励。
4、在《安徽日报》等省级党报党刊、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发表的新闻稿件,每条计100分,给予该稿件稿费的三倍奖励。
5、在《人民日报》等国家级党报党刊、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发表的新闻稿件,每条计300分,给予该稿件稿费的五倍奖励。
三、奖励程序2、奖励资金每季度兑现一次。
四、本考核制度及奖励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县教育局教育信息与新闻宣传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办法
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办法一、指导思想坚持实事求是和团结、稳定、古今的原则,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以正面教育为主,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加大教育新闻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学校教育新闻宣传及信息工作水平,树立教育良好形象,为加快我校教育改革和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考核范围与内容考核范围为全体教师。
考核内容为教育新闻宣传、教育信息。
三、考核任务与办法1.采用积分制根据学校全年信息报道获采用的累计得分情况,计算信息宣传工作成绩。
2.计分采取基础分加提高分的方式。
全校全年基本任务:报送的信息,计划全年开学期间每月报送至少1篇;其中国家级每篇计10分,省级每篇6分,市级每篇记4分,县级3分。
学年年终进行总评,成绩差的个人,当年不在评优之列。
同一信息被多个媒体采用按最高分计,不累加。
3.扣分情况:学校向教师预约信息文章不得拖延、推诿,超时酌情扣分。
四、工作要求1.提高认识,强化教育信息宣传工作意识,重视教育信息宣传工作,积极发挥学校宣传的正确舆论导向作用‘主动宣传报道工作中的新经验、新做法,及时宣传报道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动态与成果,唱响我校教育工作的主旋律。
2.加强领导,完善信息宣传工作网络。
加强领导,学校由贺校长分管教育信息宣传工作,具体负责信息宣传工作。
3.拓宽渠道,加大力度。
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坚持质量和数量并重原则,确保全年信息宣传工作的任务完成。
五.报送方式教师报送的稿件,校长申查后由贺校长交教办上发。
六、评优办法年终学校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同时将考核结果纳入学校的年终目标考核范围。
新立克希望小学2015.9。
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乡(镇、街道办)中心学校,局属各学校,各股室:为及时反映教育工作动态,进一步提高教育宣传信息工作的质量和服务水平,为我县教育改革与发展提供正确的论引导和良好的舆论环境,展示我县教育系统新形象、新风貌,现就进一步加强教育宣传及信息报送工作的有关事通知如下:一、加强信息工作领导各学校、局属各股室要高度重视教育信息报送工作,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加大工作力度,健全工作机制,成立预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信息收集、撰写、上报、统计,将信息报送作为经常性工作切实抓紧、抓实、抓好。
要紧扣文育中心工作,把握阶段性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有重点、有针对性地收集: 撰写、报送各类教育信息,注重围绕本股室、本学校履行工作职能的工作亮点、特色做法和工作经验报送信息。
不要简单报送常规工作、一般性活动等方面信。
##县教体局网站是面向全县发布教育体育动态的官方网站,能及时、准确、全面的反映我先教育现状。
自201#年2月份开通以来,除了教育动态新闻栏目外,还设置了基层动态”、体育工作”、信息公开”、公共服务”、交流互等栏目,请各学校、局属股室根据实际,组织通讯员经常观看这些栏目,了解这些栏目的特点,以便有针对性的投。
二、信息报送内容(一)重点信息。
重点做好县委、县政府关于教育体育发展的工作意见、指示精神和县教体局部署的中心工作的宣传作,各学校、局机关各股室贯彻落实工作措施的做法、经验、综合调研信息。
(二)日常动态信息。
主要包括各级领导到各中小学、各单位视察、调研、指导工作等情况;各级领导批示及落实情?; 重大决策、重要会议、重大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重大研究成果情况;重大荣誉和奖励情况;优秀教师、教育工E先进事迹;年度工作计划要点和年度工作总结;其他重要动态信息。
(三)紧急信息。
全县教育系统发生的各种突发、重大事件等。
(四)预警信息。
教育系统出现的有关教育教学、师生和校产安全、教职工思想动向等苗头性、倾向性的信息。
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办法
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信息报送和对外宣传工作,推动我校教育事业和谐发展,现根据县教委宣传工作考核办法和上级有关信息宣传工作的文件精神,就教育信息和宣传工作制定如下考核办法:
一、计分办法
1.中层教干每学期至少在校内群发表教育信息5篇,不能按时完成宣传报送任务的将予以批评。
2.中层教干在完成5篇基本任务的基础上,在县教委网站上每多发表一篇教育信息加实分0.2分,在市教委网站上发表1篇教育信息加0.5分,封顶2分。
教师在县教委网站上每多发表一篇教育信息加实分0.2分,在市教委网站上发表1篇教育信息加0.5分,封顶2分。
3.在国家级媒体发表宣传报道1篇加实分3分,同一篇稿件在不同媒体发表,可累计加分;一篇宣传报道字数超过2000字的加倍加分,少于50字的减半加分,增刊、副刊等减半加分;在网站、广播等或党报党刊以外的与教育无关的非主流媒体发表的减半加分,封顶3分。
二、实行信息宣传通报和评优树先结合制度
依据年度信息宣传得分情况,确定教育信息宣传先进个人,在其它荣誉奖励上加以适当考虑。
二○一三年二月十八日。
教育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办法
教育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办法一、考核内容教育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信息宣传方案考核宣传方案是否切合实际,是否能够达到预期宣传目的,是否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宣传效果考核宣传效果是否良好,宣传活动能否让受众了解相关信息,宣传活动是否有吸引力、实用性、互动性等。
3.宣传渠道考核宣传渠道选择是否合理,宣传渠道是否能够覆盖到受众群体,渠道是否适合信宣传的需求等。
二、考核标准1.信息宣传方案评估宣传活动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科学性以及是否能达到预期宣传效果等,根据具体情况来考核得分,得分标准如下:•方案评估得分:60分2.宣传效果根据宣传效果的受众满意度、受众参与度、知晓度等指标来考核得分,得分标准如下:•宣传效果得分:30分3.宣传渠道根据选取的宣传渠道的综合效果、整合度以及投入效果等指标来考核得分,得分标准如下:•宣传渠道得分:10分三、考核方式1. 自我评估根据考核内容和考核标准来进行自我评估,包括对宣传活动手段、效果、渠道等多个方面进行检测和分析。
同时,可以通过询问受众的反馈,收集用户满意度等相关数据来自我评估得分。
2. 得分统计各部门负责人按照所占比例,统计部门的得分情况。
考核得分可分为A、B、C、D、E五个等级。
A等级部门享有重点支持、优先配备与先进部门同样的资金配备等优惠政策。
D等级及以下部门将面临督查管理。
四、考核周期与频度对于各部门的信息宣传工作,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考核,评估单位为各单位。
在评估之前发布评估方案,并通知各单位提交评估报告。
对评估结果进行公示。
评估周期不少于半年,评估频度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而定。
五、考核结果反馈和督查对于考核结果不符合要求的部门要建立落地整改方案,并在实现目标后整改得到确认,同时建立长效管理,信息宣传工作要按工作计划的要求落实。
每季度进行督查和通报等工作。
此外,可以通过培训、研讨等方式提高宣传知识和能力。
对考核得分优秀的部门予以表彰并给予资金支持。
2011年教育信息与宣传工作考核办法
乐教办字[2011]7号关于印发《2011年教育信息与宣传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各镇(街、区)教管办、县直各学校,局机关各科室:根据市、县教育局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现将《2011年教育信息与宣传工作考核办法》予以印发,望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昌乐县教育局办公室二○一一年二月十日2011年教育信息与宣传工作考核办法一、关于教育信息(一)计分范围及标准1.计分中办、国办采用计20分。
教育部、省委、省政府采用计8分。
省教育厅采用计4分。
市委《今日信息》、市政府《政务信息》采用计4分。
潍坊教育信息港采用计2分。
县教育信息港采用计0.2分。
同一内容信息被上述信息部门采用者可重复计分。
2.加分(1)批示加分。
中办、国办批示加60分。
教育部、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加24分。
省教育厅主要领导批示加12分。
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加12分,分管领导批示加10分。
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加8分。
市教育局主要领导批示加6分。
县教育局主要领导批示加3分。
(2)队伍建设加分。
机构机制健全,有专职信息员(含舆情信息员)队伍,重大信息报送及时,积极参加市、县相关能力培训无缺勤记录的,加10分。
(3)其他加分。
举报抄袭的信息、内容虚假的信息、迟报漏报瞒报的重大信息,每查实1条奖10分;根据网上舆情及时编发高质量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的,每发一条加0.2分,季度最高20分,发现市域内其他县市区、单位或我县重大教育舆情并第一时间报送县教育局信息服务中心的,每条奖励1分。
3.扣分(1)弄虚作假扣分。
抄袭的信息、内容虚假的信息、迟报漏报瞒报的重大信息,每查实1条扣10分,并在1个月内停发其所报信息。
(2)教育舆情监处不力扣分。
每迟报、漏报、瞒报1条舆情信息扣5分;发现舆情信息或被告知后未作及时处置的,每次扣10分;出现舆情监处重大失误每次扣减20分。
(二)任务和要求1.任务指标。
年内完成量:市级以上信息各镇教管办5篇,街道(开发区、库区)教管办3篇;各镇(街、区)初中2篇,中心小学1篇;县直高中3篇,县直初中2篇,县直小学2篇;县直其他学校1篇。
2024年小学网站投稿和宣传工作考核办法(二篇)
2024年小学网站投稿和宣传工作考核办法为进一步强化我校网站内容更新及对外宣传工作力度,促进我校文化教育事业的稳健发展,并有效提升学校的公众认知度与社会影响力,依据区教育局制定的宣传工作考核指导原则及上级部门关于信息宣传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教育信息及宣传工作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本考核办法适用于全校各职能处室、兴趣小组、社团组织及所有教职员工。
考核体系由硬性任务完成度与奖励性积分两部分构成。
具体而言,各职能处室、兴趣小组、社团组织需按时向校园网站提交一定数量的高质量稿件;中层干部则需每学期至少在校级及以上平台发表教育信息若干篇(允许一稿多投,但均需成功发布),未能如期完成宣传报送任务的部门或个人将受到批评指正。
鼓励教职员工(包括处室负责人,在完成自身任务基础上)在指定教育媒体、报刊上发表正面宣传学校的文章,根据记分规则予以积分,并作为年度教育宣传先进个人评选的重要依据。
二、考核范围1. 硬性任务完成情况。
2. 教育宣传稿件(包括报刊、电视、网络等渠道)的发表与播出情况。
3. 有效预防及妥善处理教育教学工作中出现的负面报道,避免其被媒体传播及化解相关影响的能力。
三、计分及奖惩机制(一)计分方法1. 硬性任务完成情况计分:各职能处室、兴趣小组、社团组织需每周向网站通讯员提交至少一篇具有价值、内容健康且符合网站收录标准的图文稿件(字数不低于200字,图片数量限制在合理范围内)。
符合要求的稿件计基础分,未达到要求者酌情减分,未提交信息者不计分。
2. 教育宣传稿件发表与播出情况计分:在《盐都教育网》、《盐都政府网》等指定平台发表的教育宣传稿件,根据字数及发表平台级别给予相应积分。
稿件在更高级别媒体(如《中国教育报》、《人民日报》等)上发表的,依据字数及媒体级别设定更高积分。
同一信息被多个媒体采用时,不重复计分,以最高分计算。
配合省市级组织的集中主题采访活动亦有额外积分。
3. 对于因教育教学工作失误导致负面报道、政府网站投诉或家长、社会人士问责的情况,当年取消一切评优晋升机会,并视情况扣减奖励性绩效。
洪塘中心小学关于信息宣传报道的考核办法(试行)
关于信息宣传报道的考核办法(试行)为进一步挖掘学校典型的、先进的、创新的教育思想、内容、方法和手段,宣传我校的教育工作亮点,宣传我校的校园文化,扩大学校的影响力,经研究决定,制定洪塘中心小学信息宣传报道的考核办法。
一、对象学校各部门、教研组、班级和其他教师二、信息上报1、信息(包括新闻、简报、等)上报指标:2、上报流程:发布的信息通过QQ群邮件上报,校级信息由学校信息员(待制定)进行审核,通过后发布在学校网站的校园新闻栏目,优秀的可以推荐到上一级;区级(含)以上发布的信息由校办主任审核,通过后可以上报到各级新闻媒体。
3、信息员对发布在各级媒体中的学校信息要及时进行转发到学校网站上,必要时通过校训通对家长进行宣传。
4、信息员要每月底做好信息发布的统计,并发布在QQ群邮件中。
5、共有信息的规定。
如果是不同部门的共有信息,需要各部门协商,共同撰写和具名,共同享有几分之一的篇数。
为鼓励投稿,规定某一部门投稿之日起的两天内无其他部门投稿,则允许以单个部门名义上报,版权独享。
6、鼓励其他部门或老师积极投稿,享受相同待遇。
7、每学期进行班级十大新闻评比,名额10大新闻,10大提名。
并作适当的奖励。
三、奖励办法1、奖励经费设定:校级:文字类10元/篇,图片类15元/篇;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分别为校级相应信息的2、5、10、20倍。
2、各部门需要在每学期内完成指标,才可以享受经费奖励,奖励不封顶。
如未完成指标则取消本项的所有奖励。
没有指标的部门或个人执行按篇奖励。
3、对学校有突出贡献的信息奖励由校办公会议另行决定。
本办法从08学年第二学期开始执行。
洪塘中心小学。
教育系统信息与宣传工作考评办法
教育系统信息与宣传工作考评办法一、背景与目的为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信息与宣传工作的管理与评估,提高教育系统各级单位和教职工对信息与宣传工作的重视程度,增强信息报送与宣传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全面性,特制定本考评办法。
二、考评范围本考评办法适用于教育系统内各单位、部门及教职工个人。
三、考评标准1. 及时性:信息报送与宣传工作应遵循及时原则,确保信息的时效性。
2. 准确性:信息内容应真实、准确,无虚假、夸大或误导性内容。
3. 全面性:信息报送与宣传工作应涵盖教育系统的各个方面,包括教育教学、科研管理、师生生活等各方面。
4. 创新性:信息与宣传工作应注重创新,采用多种形式和手段,提高宣传效果。
5. 影响力:信息与宣传工作应具有广泛的影响力,能够引起社会各界对教育系统的关注和认可。
四、考评方式1. 定期检查:定期对各单位、部门的信息与宣传工作进行抽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信息报送数量、质量及宣传效果等。
2. 定期通报:定期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表扬优秀单位和个人,督促落后单位和个人及时改进。
3. 综合评价:结合定期检查和通报结果,对各单位、部门的信息与宣传工作进行综合评价,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奖励与惩罚1. 奖励:对于在信息与宣传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如颁发荣誉证书、奖金等。
2. 惩罚:对于在信息与宣传工作中表现落后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批评教育,并督促其及时改进。
对于连续落后或拒不改进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责任分工1. 各级单位、部门负责人应承担本单位、部门信息与宣传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负责制定工作计划、落实工作措施、监督工作进展等。
2. 宣传部门应承担信息与宣传工作的具体实施责任人,负责收集、整理、报送信息,组织宣传活动,协调各方资源等。
3. 其他教职工应积极参与信息与宣传工作,提供有价值的信息和素材,共同营造良好的教育系统形象。
七、实施时间本考评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xx学校关于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办法
XX中专学校关于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办法(XX教工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信息宣传报道的工作力度,增加报道稿件篇数,提高信息报道的质量、水平和信息报道的录用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是依据《XX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教育信息宣传工作的通知》(XX办[2017]21号)文件精神而制定的。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三条信息稿件、推荐信息(图文翻动)被XX教育网采用情况。
第四条信息稿件在县级以上各级党委、政府主办的日报、电视台、门户网站等主流媒体,在县级以上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主办的信息简报、刊物和门户网站等信息平台上,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教育专业刊物上的报道情况。
第五条学校的成功经验、特色做法被县教育局领导、县领导或市教育局领导、市领导或省教育厅领导、省领导或教育部领导、中央领导批示情况。
第三章计分办法第六条信息稿件被尤溪教育网录用1条计2分,推荐信息(图文翻动)显示将计6分。
第七条信息稿件被县级媒体(党委、政府主办的日报、电视台、门户网站等主流媒体)采用一条计3分。
第八条信息稿件被市级媒体(党委、政府主办的日报、电视台、门户网络站等主流动媒体,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主办的信息简报、刊物和门户网站等信息平台)采用一条计6分。
第九条信息稿件被省级媒体(党委、政府主办的日报、电视台、门户网站等主流媒体,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主办的信息简报、刊物和门户网站等信息平台)采用一条计9分。
第十条信息稿件被中央媒体(党委、政府主办的日报、电视台、门户网络站等主流动媒体,教育部主办的信息报、门户网站等信息平台,全国公开发行的教育类专业刊物)采用一条计15分。
第十一条学校的成功经验、特色做法被县教育局领导、县领导或市教育局领导、市领导或省教育厅领导、省领导或教育部领导、中央领导批示一次,分别计3、6、10、15、20分。
第十二条信息转载转播的不纳入统计计分,刊播的师生作品如论文、征文等不纳入统计计分。
第四章考核奖励第十三条信息报道考核以学年为单位,按考核得分折算后计入教师年度考核。
教育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办法制度法规
教育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办法制度法规
教育信息宣传工作考核是指对各级教育机构和相关部门在宣传教育信息方面的工作进
行评估和监督,以提高宣传效果和质量。
为了规范教育信息宣传工作的考核,一般会
制定相应的办法、制度和法规。
以下是一些可能的教育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办法、制度和法规的内容:
1. 考核指标:根据宣传的目标和任务,制定明确的考核指标,如宣传效果、宣传方式、宣传覆盖范围等。
2. 考核标准:根据考核指标制定相应的评分标准,明确各项指标的分值和权重。
3. 考核周期:确定考核的时间周期,如每个学期、每年或其他特定的时间段。
4. 考核方式:可以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考察、绩效评估等方式进行考核,根据不同的
情况选择合适的考核方式。
5. 考核程序:确定考核的具体流程和步骤,包括考核方案制定、数据收集和整理、评
估和判定等环节。
6. 考核结果和反馈:考核结束后,根据评估结果对各级教育机构和相关部门进行评定
和排名,并向其反馈评估结果和建议。
7. 考核奖惩措施:根据考核结果,对考核表现优秀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给予相应的奖励
和激励措施,对考核表现不佳的单位和个人可以采取相应的惩罚和改进措施。
以上是一些可能的教育信息宣传工作考核的办法、制度和法规的内容,具体的实施要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制定和调整。
职业教育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考评奖励办法试行
职业教育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考评奖励办法(试行)为改进全省职业教育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提升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提高报送信息的质量,特制定如下考评奖励办法:一、考评奖励范围:各设区市、县(市、区)教育局,各普通中专(高职院校中专部)、成人中专学校。
二、信息报送及考评原则:数量与质量并重,以质量为上;正面信息与负面信息兼顾,以正面为主;经常性报送与约稿报送相结合,以经常性为重。
三、考评奖励计分办法:(一)信息报送计分:每报送1条信息计1分,自办各类简报每期均计1条。
(二)信息采用计分:1、国家级宣传媒体(含报刊、杂志)单篇采用计20分,综合采用计15分;2、省级宣传媒体(含报刊、杂志)单篇采用计15分,综合采用计10分;3、设区市级主要宣传媒体(含报刊、杂志)单篇采用计10分,综合采用计5分;4、《江西教育工作简报》单篇采用计10分,综合采用计5分;《江西教育动态》采用每条计5分,在《动态》简讯栏目中采用每条计2分;《教育专报信息》每条计10分;《江西教育信息》(《教育信息反映》)每条计5分;江西职业教育信息网、江西教育网“领导谈职教”栏目中采用1条计5分,“职成动态”、“中专高职”栏目中采用1条计2分。
(三)信息奖励加分:1、中央领导批示的信息加20分;2、省委、省政府、教育部领导批示的信息加15分;3、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领导批示的信息每条加10分;4、上级部门采用的信息每条加10分。
(以上加分不含对突发事件类信息的领导批示)四、表彰奖励1、通报评分。
每季度通报一次各地、各校的信息评分结果。
信息工作评分结果同时纳入对各地、各校年度工作考核范围。
2、奖励先进。
每年年初对上一年度信息报送工作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先进单位为得分排在前三分之一的教育行政部门和职业学校,同时,对工作成效显著的信息员给予表彰奖励。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精品文档
教育宣传信息报送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成校,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二、考核细则
20xx年区
教育
宣传信息报送工作实行分类考核、分级计分、季度通报的办法。
1.分类考核。
分中小学、幼儿园、成校、局各单位四个类别,实行分类考核。
其中,中小学以年报
学生
800名为标准,幼儿园以镇中心幼儿园及省一级为标准,
成校以是否是区域性中心成校为标准,分别实施不同考核目标;20xx年信息先进单位在20xx年考评中按照Ⅰ类
学校
标准考核。
(具体见附表)
2.分级计分。
教育宣传信息计分采用分级计分制(信息在不同媒体上同时发表的累积计分):一是区级媒体录用计分办法。
向“教育信息网”报送信息并录用的,每条计1分;被《在线》、《时报》录用的,每条计3分;被政府网站录用的,每条计5分。
二是市级媒体录用计分办法。
向“教育网”上传信息由“校园快讯”栏目录用的每条得2分,“工作动态”栏目录用的每条得4分;被《教育动态》、《
职业教育
》、《晚报》、《星期三》录用的,每条得5分(专版介绍的三倍计分);在线、政府网站、《日报》、电视台录用的,每条得10分;三是省级媒体录用计分办法。
被“教育在线”
录用的,每条得5分;被《教育报》、省教育厅网站、《今日择报》录用的,每条计30分;被《日报》、电视台等录用的
每条得50分;四是国家级媒体录用计分办法。
被《中国教育报》等国家级主流教育媒体录用的,每条计60分;被《人民
日报》、《光明日报》和中央电视台等国家主流媒体录用的,每条得80分。
其他各类网站、报刊、电视台欢迎投稿,视情
计分。
五是领导肯定批示加分。
信息录用后,得到领导肯定批示的,另外加分,计分为相应级别分值的3倍。
3.季度通报。
区教育局办公室将采取教育宣传信息录用计分“季度通报”
制度
,切实加强过程
管理
,确保圆满完成年度考核目标要求。
三、报送办法
“教育网”请各校用自己申请的账号报送;
四、奖惩办法
1.纳入学校年度目标考核。
20xx年度教育宣传信息工作
纳入中小成幼学校年度目标考核范畴,按照学校总数的30%、30%、30%、10%进行A、B、C、D四个等级考评分档,并相应计算考评分值。
若有涉及重要活动、突发事件未按照要求上报的,或稿件内容失实的,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年度教育宣传信息考核实施“一票否决”。
2.评比表彰先进。
20xx年,区教育局将从圆满完成考核
达标要求的单位中按照40%的比例择优评选出年度教育宣传信
息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并予以通报表彰。
对从事教育宣传工作人员,学校应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给与适当的奖励考核;对获得先进个人的优秀通讯员,学校(单位)应在评先、评优、评职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希望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局各单位高度重视教育宣传信息工作,明确教育宣传信息工作分管领导和通讯员,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着力为全区教育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为推进教育现代化
建设
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