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规范书(热管空调一体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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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联通2013年热管空调一体机
技术规范书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
2013年8月
目次
第一章总则 (1)
第一节概述 (1)
第二节卖方提供文件的要求 (2)
第三节卖方的其它要求 (3)
第二章技术要求 (5)
第一节热管空调一体机设备总体要求 (5)
第二节系统组成和基本参数 (5)
第三节环境条件 (6)
第四节一般要求 (7)
第五节性能要求 (7)
第六节安全要求 (8)
第七节功能要求 (9)
第八节存贮、查询和显示功能 (10)
第九节关键部件要求 (11)
第三章备件要求 (12)
第四章检测及验收 (12)
第五章服务要求 (14)
第一节工程服务要求 (14)
第二节售后服务要求 (14)
第一章总则
一本文件是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买方)向中国联通各省分公司2013年热管空调一体机的设备供应商(以下简称卖方)提出的技术规范书。卖方须根据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提出具体的技术建议和详细的报价。
二、对于本技术规范书中加★的条款为关键条款,卖方如无法满足关键条款,将不能中标。
三、若买方与卖方在设备清单方面存在争议,以买方技术规范书要求为准。
四、买方拥有本技术规范书的最终解释权。
第一节概述
1.1.1 卖方提供的所有设备(包含软、硬件)应依次符合以下规范要求:
(1)本技术规范书要求
(2)中国通信行业标准规范
(3)国家相关标准规范
1.1.2本技术规范书提出的具体技术要求与企业标准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技术规范书为准;买方企业标准与中国通信行业标准不一致的地方,以买方企业标准为准;中国通信行业标准与国际标准不一致的地方,以中国通信行业标准为准。
1.1.3卖方必须对所有供货质量和服务质量负责,即:保证所有供货符合技术要求、服务质量要求、交货验收要求、价格规定要求。
1.1.4 卖方必须对本技术规范书的每一款作出明确答复,应答方式为“满足”、“部分满足”、“不满足”,并给出详细的技术数据和指标。诸如“已知”、“理解”、“同意”、“明白”等答复视为无效回答。
1.1.5 卖方负责提供热管空调一体机设备及所有附件的供应、运输、安装、开通、调试及通过招标方的验收直至交付使用、人员培训以及工程的保修,并提供免费的技术支持。
第二节卖方提供文件的要求
1.2.1卖方提供文件构成及格式要求
投标方以中文书面形式提供设备的全套技术文件及文件清单。提供的技术文件以上传到商务组要求的电子平台的电子档文件为准。技术文件内容要与提供的设备一致,因投标设备软硬件修改而导致文件的任何修改,厂商应提供修改或补充的印刷文件。所有的文件均应有简洁明了的名称和编号,各种文字说明应通俗易懂,所有图纸和图形符号等均应规范化。投标方应提供设备说明书、企业内部检测标准、通讯协议、主要部件、元器件的产地及技术资料、安装、维护和操作手册等。提供产品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
设备说明书包括设备工作原理、技术性能和指标、制造厂商的机组装配示意图、接线及控制原理图、外形尺寸和运行重量、设备可靠性指标及计算依据等。
安装、维护和操作手册包括安装手册、维护操作手册、人机命令手册、备品备件清单等。
1.2.2技术规范书的点对点应答要求
★卖方须对本技术规范书进行点对点应答,必须在引用本技术规范书的基础上,进行逐条逐项答复、说明和解释,即:首先针对本期卖方所提供的设备对实现或满足程度明确作出“满足”、“不满足”、“部分满足”的应答,对于要求进行描述或说明的必须按照要求进行详细的描述或说明。具体说明如下:
(1) 对于答复为“满足”的条款,表示完全满足该项条款,对功能条款应答满足时,要求厂家应对该功能进行详细描述,否则若发生歧义,买方保留最终的解释权。
(2)对于答复为“不满足”条款,表示目前不满足该项条款。
(3)对于“部分满足”的条款,卖方须在应答中明确指出满足和不满足部分,并分别加以详细说明。对不满足部分卖方说明要求与答复“不满足”的条款相同。
(4)对于一些需要进行描述或说明的条款,可以采用附件方式答复,并在点对点应答中用“详见”、“参见”的方式指明附件名称中的具体章节、页码及条款。
(5)点对点应答技术偏离表应将应答主要情况进行整理,具体格式要求如
1.2.3 卖方承诺
包括卖方对买方在技术、服务方面的特殊承诺。
1.2.4 买方技术人员培训
包括现场培训和常规培训方案,方案中必须给出培训的人数、内容、时间、地点、方式、达到的目标等。
1.2.5 验收及测试
热管空调一体机设备测试验收方案。并列出测试工具、测试的参数指标以及依据的标准。
1.2.6 技术服务
技术服务方案必须包括工程技术服务、保修服务、维修服务、技术支持服务、软硬件升级更新服务方案。
第三节卖方的其它要求
1.3.1热管空调一体机制造商应具有国家或国际上公认的相关的、必要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表明其生产的产品先进性、可靠性。
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OHSAS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投标方提供的热管空调一体机产品应是通过中国联通组织的,信息产业
通信电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的产品,未检测的产品视为无效。
1.3.2热管空调一体机制造商应具有完善的试验室和产品性能的测试能力。
1.3.3卖方提供的热管空调一体机设备应具备技术规范所要求的所有功能,如果卖方提供的设备不具备技术要求的全部的功能,技术偏离部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填写投标设备的技术偏离表,并写出具体技术数据和指标。对于优于技术规范书技术指标的注明,并出示技术指标的权威证明。
1.3.4卖方提供设备及主要部件必须明确制造商、产地、使用寿命。
1.3.5卖方提供的设备具备本技术要求中没有提到的其它功能和其它附件,或者投标方有新的更合理的建议,投标方应作为附件提供。
1.3.6卖方提供的热管空调一体机应技术先进、成熟、具有高可靠性的产品,并应以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进行设计、制造、校准和检验,指标参数以标准高的为准。
1.3.7 为本项目提供的热管空调一体机设备必须是经过工程实际使用并通过竣工验收、同时必须是为两个以上电信运营商提供一年以上满意服务的热管空调一体机设备。
1.3.8中国联通有权在签定最终合同前,根据需要修改和补充本规范书。卖方对修改补充内容必须按本规范书的相关要求进行应答。修改补充内容及技术规范书的应答将共同作为对卖方评/议标的依据,并且作为最终签订的合同附件。
1.3.9 卖方不得向任何一方、以任何方式泄漏关于本项目、本技术规范书、中国联通网络的任何情况以及可能给中国联通带来损失的其他情况;若发生卖方泄密的事件,中国联通将追究卖方的责任,卖方必须赔偿由于泄密给中国联通造成的损失。
1.3.10对于卖方提供的其它第三方设备,须等同卖方自身生产的设备,向中国联通提供相同的服务和承诺。
1.3.11 卖方所提供的设备须保证是最新生产的设备,即保证硬件设备为最新型号,软件为最新版本,如果卖方提供的软/硬件设备是淘汰、停产或将要停产或落后型号/版本,卖方必须无条件更换,中国联通不支付所有因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