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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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
【法规类别】职业与职工教育
【发文字号】十政发[2016]27号
【发布部门】十堰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6.08.12
【实施日期】2016.08.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十堰市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
(十政发〔2016〕2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鄂政发〔2014〕51号)及国家、省全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有关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作出如下决定。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把职业教育纳入十堰经
济社会转型发展和精准扶贫整体战略,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全力打造机制一流、特色鲜明、全省领先的职业教育,为十堰调结构、促转型、惠民生,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的技能人才支撑。
二、总体目标
到2020年,基本形成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产教深度融合、中职高职衔接、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职业培训与学历教育并举,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具有十堰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职业教育综合实力和整体水平进入全省前列。到2020年,全市456个重点扶贫村“两后生”全部接受职业教育,每个贫困户至少有1名劳动力接受职业技能培训,使接受职业教育成为新型职业农民培养、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从农劳动力职业化的主渠道。大力实施“一村多名大学生”培养计划,到2020年,培养1000名以上新型农民大学生。
三、重点任务
(一)围绕十堰产业升级和经济转型发展,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1、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技能型人才的需求,合理布局职业教育。按照大体相当的原则,科学确定高中阶段招生普职比。整合职业教育资源,市直重点建设2-3所具有较强影响力的中等职业学校,每个县市(含郧阳区)集中力量办好1所中等职业学校。两年内完成市、县职业教育资源整合任务。积极开展全国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创建,把县级职业学校建成县域学历教育、职业农民培养、技术推广、劳动力转移培训和社会生活教育的开放平台。综合推进中高职一体化发展。支持民办职业教育发展。
2、适应地方产业发展需求,科学制定专业建设规划,逐步形成对接产业、优势互补、错位发展的专业布局。到2020年,重点支持职业院校建设汽车制造与维修、机械加工、旅游服务、电子商务、设施农业、绿色食品加工、养老服务等20个面向十堰支柱产业,与生产一线紧密对接的品牌专业。努力实现政、校、行、企融合的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
新突破。推进农业科技园区、乡镇农业产业与涉农专业对接、东风汽车公司等工业企业与装备制造类专业对接、武当山等旅游景区与旅游服务专业对接,探索建立以产业为纽带、校企一体的紧密型职业教育集团。支持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牵头的湖北汽车服务职业教育集团争创全国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支持汉江师范学院做强学前教育联盟,支持十堰市科技学校牵头的十堰农业职业教育集团争创全省示范职业教育集团,支持十堰市高级技工学校争创十堰市技师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