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9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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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94 版)1 总则1.1《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以下简称“要点” )汇总了多年来设计与运行部门在保证继电保护装置安全运行方面的基本经验,也是事故教训的总结。
1.2 新建、扩建和技改等工程,均应执行本“要点”;现有发电厂、变电所设施,凡严重威胁安全运行的必须立即更改,其他可分轻重缓急有计划地予以更新或改造。
制造和科研部门也必须遵守本“要点”的规定。
1.3 本“要点”只是要点,不是应有的全部内容。
有的问题在其他部颁规程如《现场试验工作保安规程》中已有明确规定,但为了强调,某些部分也在本“要点”中重复列出。
1.4 过去颁发的反措及相关文件凡与本“要点”有抵触的,应按本“要点”执行。
1.5 本“要点”由电力工业部安全监察及生产协调司和国家电力调度通信中心负责解释。
2 直流熔断器与相关回路配置基本要求:消除寄生回路:增强保护功能的冗余度。
2.1 直流熔断器的配置原则如下:2.1.1 信号回路由专用熔断器供电,不得与其他回路混用。
2.1.2 由一组保护装置控制多组断路器(例如母线差动保护、变压器差动保护、发电机差动保护、线路横联差动保护、断路器失灵保护等)和各种双断路器的变电所接线方式112 断路器、双断路器、角接线等的配置原则:2.1.2.1 每一断路器的操作回路应分别由专用的直流熔断器供电。
2.1.2.2 保护装置的直流回路由另一组直流熔断器供电。
2.1.3 有两组跳闸线圈的断路器,其每一跳闸回路应分别由专用的直流熔断器供电。
2.1.4 有两套纵联差动保护的线路,每一套纵联差动保护的直流回路应分别由专用的直流熔断器供电;后备保护的直流回路,可由另一组专用直流熔断器供电,也可适当地分配到前两组直流供电回路中。
2.1.5 采用“近后备”原则,只有一套纵联差动保护和一套后备保护的线路,纵联差动保护与后备保护的直流回路应分别由专用的直流熔断器供电。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反事故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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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电 力 系 统保 护 的任 务
当 电力系统 中发生故障 时,继 电保护 装置应 该能迅速 动作切 除故 障。快速 地切除故障可 以提高 电力 系统并列运行的稳定性 , 减 少用 户在 电压降低情况 下 的工作 时间, 缩小故 障元件 的损坏 程度 , 还有 利于 电弧 闪络 处的绝 缘强度恢 复, 从而提 高再送 电的成功率 。 故障和不正常运行状态 , 都可能在 电力系统中引起事故。事故, 就是 指 系统或其 中一部分的正常工作遭到破坏 , 并造成对用户少送 电或 电能 质量变坏 到不能允许 的地步 , 甚至造成人身伤亡和 电气设备的损坏 。 系统发 生事 故后。一方面要迅速找 出发 生事 故的电气元件 , 将其切 除或 报警 : 另 一方面 , 为 防止 事 故 扩 大 应 对 某 些 电气 设 备 进 行 反 事 故 操 作 。这些任 务由电力系统继 电保护装置和 自动控制装置来完成 。继 电保 护装置是指 能反应 电力系统中 电气元件发生 的故 障或不正常运行状态 , 并动作于断路器跳 闸或发 出信号 的一种 自动装置。 当被保护 的电气设 备或线路出现不正常运行状态 时, 保护装置及 时 动作 , 发 出警 告信 号, 告诉值 班人 员采取 相应措 施消 除, 以保 证安 全供
引 言
为满足快速 发展 的经济建设需要 ,我 国的电力系统规模 日益扩大 , 人们对供 电可靠性 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为了更好地保证安全 、 经济运行 , 电力系统 的运行越来越依赖于继电保护。
2 . 1 . 1 按 频 率 分 类
1 . 1 电力 系统 保 护 的 作 用 和任 务
继 电保护及 安全 自动装置 的反事故技术措施
王 健
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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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 继电保护专业重点实施要求国家电力调度通信中心二〇〇五年十一月目录1总则 (1)2规划、设计与配置 (1)3线路保护 (2)4母线与断路器失灵保护 (3)5变压器与发变组保护 (4)6二次回路与抗干扰 (6)7运行与检修 (8)8与相关专业的配合和要求 (9)附录:《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继电保护相关专业条款摘录..............................................................................。
(12)1总则1.1为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国家电网生技[2005]400号文〕,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继电保护专业重点实施要求(以下简称《重点要求》)。
1.2《重点要求》是在《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检验条例》、《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等有关技术标准和规程、规定基础上,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等反事故措施文件,汇总近年来继电保护装置安全运行方面的经验制定的。
1.3《重点要求》强调了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的原则和重点要求,但并未涵盖全部继电保护反事故措施,也不是继电保护反事故措施应有的全部内容。
有些内容在已颁发的技术标准和规程、规定中已有明确规定,但为了强调有关内容再次重复列出.因此,在贯彻落实《重点要求》的过程中仍应严格执行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程、规定.1.4《重点要求》将《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中继电保护相关专业条款摘录附后。
1.5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新建、扩建和技改等工程均应执行《重点要求》。
对变电站、发电厂已投入运行的继电保护装置,凡严重威胁安全运行的必须立即改进,其余的可分轻重缓急,有计划地更新或改造,不能满足要求的应结合设备大修加速更换.而对不满足上述要求又不能更改的,应组织设计、制造和运行等单位共同研究、解决。
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重点反事故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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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的通知国家电网生技[2005]400号公司系统各区域电网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有关单位: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工作方针,完善各项反事故措施,进一步提高电网安全生产水平,国家电网公司通过总结分析近年来公司系统发生重大事故的特征,在原国家电力公司《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的基础上,组织制定了《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点反事故措施(试行),现印发执行.做好防止电网生产重大事故的措施,是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重要条件,是制造、设计、安装、调试、生产等各个单位的共同任务。
因此,各有关方面都应认真贯彻落实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本重大反措并不覆盖全部反事故技术措施,各单位应根据本重大反措和已下发的输变电设备预防事故措施,紧密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反事故技术措施,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国家电网公司(印)二〇〇五年六月十四日目录1 防止人身伤亡事故..........。
.. (4)2 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
.23 防止机网协调事故 (3)4 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
65 防止枢纽变电站全停事故……………………………。
126 防止输电线路事故………………………………….。
…。
.137 防止输变电设备污闪事故 (16)8 防止直流输电和换流设备事故 (18)9 防止大型变压器损坏事故.................................。
(21)10 防止互感器损坏事故 (25)11 防止开关设备事故 (28)12 防止接地网和过电压事故 (34)13 防止直流系统事故………………………………………。
.3814 防止继电保护事故……………………………………….。
4015 防止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与电力通信网事故…………。
电安生[1994]191号_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
![电安生[1994]191号_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https://img.taocdn.com/s3/m/4d5a6e966bec0975f465e219.png)
关于颁发《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的通知电安生[1994]191号为提高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的安全运行水平,在总结多年来继电保护运行经验和事故教训的基础上,部组织编写了《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
经组织专家讨论,审查通过,现颁发执行。
新建、扩建、技改等工程均必须执行本“要点”;现有发电厂、变电所,凡涉及严重威胁安全运行的,必须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其它可分轻重缓急、有计划地予以更新、改造。
过去颁发的反措及相关文件,凡与本“要点”有抵触的,均应按本“要点”的规定执行。
科研、制造、基建、设计和运行等单位必须执行本“要点”的有关规定。
请各单位将执行“要点”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报告电力部安生司和国调中心。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电力工业部1994年1月)总的说明:(1)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以下简称“要点”)汇总了多年来设计与运行部门在保证继电保护装置安全运行方面的基本经验,也是事故教训的总结。
(2) 新建、扩建和技改等工程,均应执行本“要点”;现有发电厂、变电所设施,凡严重威胁安全运行的必须立即更改,其他可分轻重缓急有计划地予以更新或改造。
制造和科研部门也必须遵守本“要点”的规定。
(3) 本“要点”只是要点,不是应有的全部内容。
有的问题在其他颁规程如“现场试验工作保安规程”中已有明确规定,但为了强调某些部分也在本“要点”中重复列出。
(4) 过去颁发的反措及相关文件凡与本“要点”有抵触的,应按本“要点”执行。
(5) 本“要点”由电力工业部安全监察及生产协调司和国家电力高度通令中心负责解释。
1. 直流熔断器与相关回路配置基本要求:(1)消除寄生回路;(2)增强保护功能的冗余度。
1.1 直流溶断器的配置原则如下:1.1.1 信号回路由专用熔断器供电,不得与其它回路混用。
1.1.2 由一组保护装置控制多组断路器(例如母线差动保护、变压器差动保护、发电机差动保护、线路横联差动保护、断路器失灵保护等)和各种双断路器的变电所结线方式(一又二分之一断路器、双断路器、角结线等):(1) 每一断路器的操作回路应分别由专用的直流熔断器供电。
《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继电保护专业重点实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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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继电保护专业重点实施要求国家电力调度通信中心二〇〇五年十一月目录1 总则2 规划、设计与配置3 线路保护4 母线与断路器失灵保护5 变压器与发变组保护6 二次回路与抗干扰7 运行与检修8 与相关专业的配合和要求附录:《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继电保护相关专业条款摘录1 总则1。
1 为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国家电网生技[2005] 400号文〕,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继电保护专业重点实施要求(以下简称《重点要求》)。
1。
2 《重点要求》是在《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检验条例》、《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等有关技术标准和规程、规定基础上,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等反事故措施文件,汇总近年来继电保护装置安全运行方面的经验制定的.1。
3 《重点要求》强调了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的原则和重点要求,但并未涵盖全部继电保护反事故措施,也不是继电保护反事故措施应有的全部内容。
有些内容在已颁发的技术标准和规程、规定中已有明确规定,但为了强调有关内容再次重复列出。
因此,在贯彻落实《重点要求》的过程中仍应严格执行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程、规定。
1。
4 《重点要求》将《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中继电保护相关专业条款摘录附后。
1.5 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新建、扩建和技改等工程均应执行《重点要求》。
对变电站、发电厂已投入运行的继电保护装置,凡严重威胁安全运行的必须立即改进,其余的可分轻重缓急,有计划地更新或改造,不能满足要求的应结合设备大修加速更换。
而对不满足上述要求又不能更改的,应组织设计、制造和运行等单位共同研究、解决。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9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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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 (94版)前言随着经济的发展,电力系统的规模不断扩大,电力负荷也不断增加,而电力事故的发生率也呈上升趋势。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是防止电力事故的重要手段之一,是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关键。
本篇文档将重点介绍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94版)。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一、继电保护继电保护是指在发生断电故障时,继电保护装置将电力系统分段或切断故障部分以保护电力系统的过电流、欠电压、过电压和接地等方面的安全稳定运行。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主要包括过电流保护、过电压保护、欠电压保护、接地保护以及差动保护等。
其中,过电流保护是继电保护中最常用的一种。
二、安全自动装置安全自动装置是指在电力系统发生紧急情况时,能够自动切断电源以保护电力系统的安全运行的系统。
安全自动装置包括二次侧欠电压保护、过流保护、接地保护及断路器操作装置等。
安全自动装置在电力系统运行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能够提高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三、反事故措施要点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对电力设备进行巡检及设备状态监控,保障设备运行的安全可靠;•防止设备过载,避免过电流和过电压的情况发生;•对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监测和分析,及时发现潜在的故障和危险;•配置相应的继电保护装置及安全自动装置,并正确设置保护参数;•对继电保护装置及安全自动装置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其工作正常;•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是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重要手段。
通过巡检设备、防止设备过载、监测运行情况、配置继电保护装置及安全自动装置、定期检测和维护以及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等手段,能够有效地预防和减少电力事故的发生,保障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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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1.1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以下简称“要点”)汇总了多年来设计与运行部门在保证继电保护装置安全运行方面的基本经验,也是事故教训的总结。
1.2 新建、扩建和技改等工程,均应执行本“要点”;现有发电厂、变电所设施,凡严重威胁安全运行的必须立即更改,其他可分轻重缓急有计划地予以更新或改造。
制造和科研部门也必须遵守本“要点”的规定。
1.3 本“要点”只是要点,不是应有的全部内容。
有的问题在其他部颁规程如《现场试验工作保安规程》中已有明确规定,但为了强调,某些部分也在本“要点”中重复列出。
1.4 过去颁发的反措及相关文件凡与本“要点”有抵触的,应按本“要点”执行。
1.5 本“要点”由电力工业部安全监察及生产协调司和国家电力调度通信中心负责解释。
2 直流熔断器与相关回路配置基本要求:消除寄生回路:增强保护功能的冗余度。
2.1 直流熔断器的配置原则如下:2.1.1 信号回路由专用熔断器供电,不得与其他回路混用。
2.1.2 由一组保护装置控制多组断路器(例如母线差动保护、变压器差动保护、发电机差动保护、线路横联差动保护、断路器失灵保护等)和各种双断路器的变电所接线方式1 1 2 断路器、双断路器、角接线等的配置原则:2.1.2.1 每一断路器的操作回路应分别由专用的直流熔断器供电。
2.1.2.2 保护装置的直流回路由另一组直流熔断器供电。
2.1.3 有两组跳闸线圈的断路器,其每一跳闸回路应分别由专用的直流熔断器供电。
2.1.4 有两套纵联差动保护的线路,每一套纵联差动保护的直流回路应分别由专用的直流熔断器供电;后备保护的直流回路,可由另一组专用直流熔断器供电,也可适当地分配到前两组直流供电回路中。
2.1.5 采用“近后备”原则,只有一套纵联差动保护和一套后备保护的线路,纵联差动保护与后备保护的直流回路应分别由专用的直流熔断器供电。
2.2 接到同一熔断器的几组继电保护直流回路的接线原则:2.2.1 每一套独立的保护装置,均应有专用于直接到直流熔断器正负极电源的专用端子对,这一套保护的全部直流回路包括跳闸出口继电器的线圈回路,都必须且只能从这一对专用端子取得直流的正、负电源。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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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1总则 1.1A《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宜反爭故措施要点》(以下简称••要点J汇总了女年來设计•与运行部门在保证继电保护装迓安全运行方面的基木经验•也是事故教训的总结。
-1.2新建.扩建和技改等工程,均应执行本“要点‘1现有发电厂.变电所设施•凡严重威胁安全运行的必须立即更改,其他可分轻重缓急有计划地予以见新或改造。
制造和科研部门也必须遵守木''要点'‘的规定。
1.3木''要点"只是要点.不是应有的全部内容。
有的问題在其他部颁规程如《现场试验匸作保安规程》中已有明确规定,但为J'强调•某些部分也在木''要点"中重复列出。
1・4过去颁发的反措及相关文件凡与木'•要点“有抵触的•应按木“要点"执行。
1. 5木•'硬点"由电力匸业部安全监察及生产协调司和国家电力调度通信中心负责解释。
2直流熔断器与相关回路配宜基木要求:消除寄生回路:増强保护功能的兀余度。
2」鼻直流熔断器的配宜原则如下:人2・1. 1信号回路由专用熔断器供电.不得与其他回路混用。
2以1.2由一组保护装宜控制多组断路器(例如俅线差动保护、变乐器差动保护、发电机差动保护.线路横联差动保护、断路器失灵保护等)和各种双断路辭的变电所接线方式1 1 2断路器、双断路器.角接线等的配宜原则:b・121每一断路器的操作回路应分别由专用的直流熔断器供电。
b ・1. 2.2保护装宜的直流回路由另一组直流熔断器供电。
人2」. 3有两组跳闸线圈的断路器•其每一跳闸回路应分别由专用的直流熔断器供电。
2.1.4有两套纵联差动保护的线路•每一套纵联差动保护的直流回路应分别由专用的直流熔断器供电:后备保护的直流回路,可由另一组专用直流熔断湍供电,也可适十地分配到前两组直流供电回路中。
2.A 5 采用••近后备J京则•只有一套纵联差动保护和一套后备保护的线路•纵联差动保护与后备保护的直流回路应分别由专用的直流熔断器供电。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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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求姓名:XXX部门:XXX日期:XXX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求1.3由不合熔断器供电或不合公用端子对供电的两套庇护装置的直流逻辑回路间不承诺有任何电的联系,如有需求,必需经空接点输入。
12.3一切的继电庇护定值实验,都必需以适合正式运转前提(如加上盖子,关好门等等)为准。
1.4找直流接地,应断开直流熔断器或断开由公用端子对到直流熔断器的联贯,并在操作前,先停用由该直流熔断器或由该公用端子对放纵的一切庇护装置,在直流回路复原优秀后再复原庇护装置的运转。
1.1.5采用ldquo;近后备rdquo;绳尺只要一套纵联庇护和一套后备庇护的线路,纵联庇护与后备庇护的直流回路应别离由公用的直流熔断器供电。
8.1电流互感器及电压互感器的二次回路必需别离有且只能有一点接地。
(1)每一断路器的操作回路应别离由公用的直流熔断器供电。
7.4动力线、电热线等强电线路不得与二次弱电回路共用电缆。
12.7不宜用调整极化继中的接点不改动其起动值与前往值;厂家应庇护质量并应对继电器加封。
9.2新设想变电所,不应采用储能电源作操作电源。
对现有零碎,其操作电源应分为如下的各自力组,并按期作操作。
5.5跳(合)闸引出端子应与正电源适本地离隔。
15.1为了保证静态庇护装置的普通运转,最高的周围情况温度不跨越+40℃,装置的室内温度不得跨越+130℃,如不知足请求应装设空调装备。
第 2 页共 7 页(1)引入高压变电所开关场的扶引线电缆部门,应采用双层绝缘护套的公用电缆,两头为金属屏障层,屏障层对外皮的耐压水平可选用15kv,50hz,1分钟。
(2)关于短线路,能够上述公用电缆直接联通两侧的扶引线庇护,但寄望:15.4弊端录波器盘的电流电压回路及其接线端子等,必需知足继电庇护二次回路质量请求,其接入电流应取自不饱和的仪表用的电流互感器的回路,不然取自后备庇护的电流回路,并接到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的开头。
国家电网18反措
![国家电网18反措](https://img.taocdn.com/s3/m/ad3215efaeaad1f346933fe7.png)
国家电力调度通信中心文件调继〔2005〕222号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继电保护专业重点实施要求的通知国家电网公司各区域电网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国家电网建设公司、国网运行公司:为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国家电网生技[2005]400号文〕,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国家电力调度通信中心组织制定了《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继电保护专业重点实施要求(以下简称《重点要求》)。
《重点要求》是在相关技术标准和规程、规定基础上,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等文件,汇总近年— 1 —来继电保护装置安全运行方面的经验制定的。
《重点要求》强调了继电保护反事故措施的原则和重点要求,但不是以往继电保护反事故措施的全部内容。
各有关部门应在遵循《重点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紧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反事故技术措施和实施细则。
附件:十八项反事故措施继电保护重点要求主题词:继电保护反事故措施实施要求抄送:各发电集团公司,电科院、电自院,国家电网公司各网、省(自治区、直辖市)调,三峡电厂,阳城国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国家电力调度通信中心2005年12月6日印发 — 2 —《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继电保护专业重点实施要求国家电力调度通信中心二〇〇五年十一月目录1总则 (1)2规划、设计与配置 (1)3线路保护 (2)4母线与断路器失灵保护 (3)5变压器与发变组保护 (4)6二次回路与抗干扰 (6)7运行与检修 (8)8与相关专业的配合和要求 (9)附录:《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继电保护相关专业条款摘录 (12)1 总则1.1 为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国家电网生技[2005] 400号文〕,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继电保护专业重点实施要求(以下简称《重点要求》)。
防止继电保护事故预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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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继电保护人员要严格执行继电保护规程和部颁反事故措施细则。 1.2 加强对继电保护的定值管理,要求整定计算和定值变更有原始记录。 保证保护装置在事故情况下,能够正确、可靠、有选择地动作切除故障,达到继电保护正 确动作率 100%。
1.3 按规程规定期限对保护及自动装置进行全部或部分检定。 1.4 继电保护人员在检定中,应对继电保护的性能、结构等存在的各 种缺陷,做好记录。并及时汇报主管领导,对于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必须采取补救措 施。
2.14 在清扫运行中的设备和二次回路时,应认真仔细,并使用绝缘工具, 特别注意防止震动,防止误碰。
2.15 保护装置调试的定值,必须严格按定值单的要求进行,并按《继电 保护检验规程》的要求注项进行,不得削项漏项。
试验。
2.16 所有保护调试项目进行完毕后,进行整体回路检查及保护相互动作
2.17 工作结束,清理现场,工作负责人向运行人员详细进行现场交代, 并将其记入继电保护工作记录簿中,双方签字后,工作结束。
2.10 现场工作应按图纸进行,严禁凭记忆作为工作的依据。 2.11 在运行中的二次回路工作时,必须由一人操作,另一人监护。
2.12 不允许在运行的保护屏上钻孔,尽量避免在运行的保护屏上进行任 何有震动的工作,如有必要,则必须采取妥善措施。
2.13 在继电保护屏间的过道上搬运或安放试验设备时,要注意与运行设 备保持一定距离,防止误碰造成保护误动。
5.3 对于碰触外壳而可能导致接点闭合的中间继电器,应增加防震措施, 防止保护误动。
地。
3 互感器及其二次回路的反事故措施 3.1 电流互感器及电压互感器的二次回路必须分别有且只能有一点接
在控制室。
3.2 几组电流互感器二次组合的电流回路,如差动保护,其接地点宜选
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继电保护专业重点实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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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继电保护专业重点实施要求国家电力调度通们中心二ΟΟ五年十一月目录1 总则2 规划、设计与配置3 线路保护4 母线与断路器失灵保护5 变压器与发变组保护6 二次回路与抗干扰7 运行与检修8 与相关专业的配合和要求1 总则1.1 为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国家电网生技[2005]400号文〕,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继电保护专业重点实施要求(以下简称《重点要求》)。
1.2 《重点要求》是在《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检验条例》、《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等有关技术标准和规程、规定基础上,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等反事故措施文件,汇总近年来继电保护装置安全运行方面的经验制定的。
1.3 《重点要求》强调了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的原则和重点要求,但并未涵盖全部继电保护反事故措施,也不是继电保护反事故措施应有的全部内容。
有些内容在己颁发的技术标准和规程、规定中己有明确规定,但为了强调有关内容再次重复列出。
因此,在贯彻落实《重点要求》的过程中仍应严格执行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程、规定。
1.4 《重点要求》将《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中继电保护相关专业条款摘录附后。
1.5 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新建、扩建和技改等工程均应执行《重点要求》。
对变电站、发电厂己投入运行的继电保护装置,凡严重威胁安全运行的必须立即改进,其余的可分轻重缓急,有计划地更新或改造,不能满足要求的应结合设备大修加速更换。
而对不满足上述要求又不能更改的,应组织设计、制造和运行等单位共同研究、解决。
1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的新建、扩建和技改工程及已投入运行的变电站、发电厂可参照《重点要求》中相关的技术原则予以解决。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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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是保障电力系统正常运行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确保其可靠性和安全性,必须制定相应的反事故措施。
本文将讨论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的要点。
首先,反事故措施应包括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定期检查和维护。
定期检查可以发现装置的潜在故障和问题,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修复。
维护包括清洁、紧固连接、润滑等,以确保装置的正常运行。
此外,还应制定相应的故障排除措施,以解决各类故障和故障的可能原因。
其次,对于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必须进行定期的功能测试。
功能测试可以验证装置的逻辑和响应性能,以确保装置能够正确地识别和处理各类故障情况。
同时,还应进行一系列的动态测试,以测试装置的响应时间和灵敏度,确保装置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做出正确的动作。
此外,反事故措施还应包括对装置参数的定期校验和校准。
装置参数的准确性对于正确的保护动作至关重要。
定期校验和校准可以验证装置参数的准确性,并及时进行调整和修正,确保装置在各类故障情况下能够正确地工作。
另外,对于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还应制定相应的设备备份和冗余措施。
备份和冗余措施可以确保在主装置故障或失效时,系统能够迅速切换到备用装置,以防止故障进一步发展。
备份和冗余措施还可以保证系统的连续供电和正常运行。
此外,反事故措施还应包括对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
操作人员的熟练程度和操作规范对于装置的正常运行至关重要。
培训和指导可以提高操作人员对装置的了解和操作能力,确保装置能够正确地投入和退出运行。
最后,反事故措施还应包括装置故障和事故的记录和分析。
记录和分析可以为装置故障的原因和成因提供重要的参考,为今后的故障排除和维护提供经验和依据。
同时,还应及时报告和通知相关单位,以便及时采取措施避免事故的再次发生。
总之,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的要点包括定期检查和维护、功能测试、参数校验和校准、设备备份和冗余、操作人员培训和指导、装置故障记录和分析等。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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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关于颁发《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的通知电安生[1994]191号各电管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局,各电力设计院,电科院,南京自动化所,各有关基建、制造单位:为提高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的安全运行水平,在总结多年来继电保护运行经验和事故教训的基础上,部组织编写了《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
经组织专家讨论,审查通过,现颁发执行。
新建、扩建、技改等工程均必须执行本“要点”;现有发电厂、变电所,凡涉及严重威胁安全运行的,必须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其它可分轻重缓急、有计划地予以更新、改造。
过去颁发的反措及相关文件,凡与本“要点”有抵触的,均应按本“要点”的规定执行。
科研、制造、基建、设计和运行等单位必须执行本“要点”的有关规定。
请各单位将执行“要点”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报告电力部安生司和国调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一九九四年总的说明:11 直流熔断器与相关回路配置22 保护装置用直流中间继电器、跳(台)闸出口继电器及相关回路53 信号回路84 跳闸压板95 保护屏106 保护装置本体127 开关场到控制室的电缆线138 仪用互感器及其二次回路139 整流电源及储能电源1610 保护二次回路电压切换1711 保护原理1812 现场实验2213 现场运行2814 厂用电保护3015 其他30总的说明:(1)“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以下简称“要点”)汇总了多年来设计与运行部门在保证继电保护装置安全运行方面的基本经验,也是事故教训的总结。
(2)新建、扩建和技改等工程,均应执行本“要点”;现有发电厂、变电所设施,凡严重威胁安全运行的必须立即更改,其他可分轻重缓急有计划地予以更新或改造。
制造和科研部门也必须遵守本“要点”的规定。
(3)本“要点”只是要点,不是应有的全部内容。
有的问题在其他部颁规程如“现场实验工作保安规程”中已有明确规定,但为了强调,某些部分也在本“要点”中重复列出。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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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1总则1.1《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如下简称“要点”)汇总了多年来设计与运行部门在保证继电保护装置安全运行方面旳根本阅历,也是事故教训旳总结。
1.2建、扩建和技改等工程,均应执行本“要点”;既有发电厂、变电所设施,凡严峻威逼安全运行旳必需马上更改,其他可分轻重缓急有打算地予以更或改造。
制造和科研部门也必需遵守本“要点”旳规定。
1.3本“要点”只是要点,不是应有旳全部内容。
有旳问题在其他部颁规程如《现场试验工作保安规程》中已经有明确规定,但为了强调,某些局部也在本“要点”中反复列出。
1.4过去颁发旳反措及有关文献凡与本“要点”有抵触旳,应按本“要点”执行。
1.5本“要点”由电力工业部安全监察及生产协调司和国家电力调度通信中心负责解释。
2直流熔断器与有关回路配置根本规定:消退寄生回路:增加保护功能旳冗余度。
2.1直流熔断器旳配置原则如下:2.1.1信号回路由专用熔断器供电,不得与其他回路混用。
2.1.2由一组保护装置掌握多组断路器(例如母线差动保护、变压器差动保护、发电机差动保护、线路横联差动保护、断路器失灵保护等)和多种双断路器旳变电所接线方式 1 1 2 断路器、双断路器、角接线等旳配置原则:2.1.2.1每一断路器旳操作回路应分别由专用旳直流熔断器供电。
2.1.2.2保护装置旳直流回路由另一组直流熔断器供电。
2.1.3有两组跳闸线圈旳断路器,其每一跳闸回路应分别由专用旳直流熔断器供电。
2.1.4有两套纵联差动保护旳线路,每一套纵联差动保护旳直流回路应分别由专用旳直流熔断器供电;后备保护旳直流回路,可由另一组专用直流熔断器供电,也可适宜地分派到前两组直流供电回路中。
2.1.5承受“近后备”原则,只有一套纵联差动保护和一套后备保护旳线路,纵联差动保护与后备保护旳直流回路应分别由专用旳直流熔断器供电。
2.2接到同一熔断器旳几组继电保护直流回路旳接线原则:2.2.1每一套独立旳保护装置,均应有专用于直接到直流熔断器正负极电源旳专用端子对,这一套保护旳全部直流回路包括跳闸出口继电器旳线圈回路,都必需且只能从这一对专用端子获得直流旳正、负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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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1 总则1.1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以下简称“要点”)汇总了多年来设计与运行部门在保证继电保护装置安全运行方面的基本经验,也是事故教训的总结。
1.2 新建、扩建和技改等工程,均应执行本“要点”;现有发电厂、变电所设施,凡严重威胁安全运行的必须立即更改,其他可分轻重缓急有计划地予以更新或改造。
制造和科研部门也必须遵守本“要点”的规定。
1.3 本“要点”只是要点,不是应有的全部内容。
有的问题在其他部颁规程如《现场试验工作保安规程》中已有明确规定,但为了强调,某些部分也在本“要点”中重复列出。
1.4 过去颁发的反措及相关文件凡与本“要点”有抵触的,应按本“要点”执行。
1.5 本“要点”由电力工业部安全监察及生产协调司和国家电力调度通信中心负责解释。
2 直流熔断器与相关回路配置基本要求:消除寄生回路:增强保护功能的冗余度。
2.1 直流熔断器的配置原则如下:2.1.1 信号回路由专用熔断器供电,不得与其他回路混用。
2.1.2 由一组保护装置控制多组断路器(例如母线差动保护、变压器差动保护、发电机差动保护、线路横联差动保护、断路器失灵保护等)和各种双断路器的变电所接线方式 1 1 2 断路器、双断路器、角接线等的配置原则:2.1.2.1 每一断路器的操作回路应分别由专用的直流熔断器供电。
2.1.2.2 保护装置的直流回路由另一组直流熔断器供电。
2.1.3 有两组跳闸线圈的断路器,其每一跳闸回路应分别由专用的直流熔断器供电。
2.1.4 有两套纵联差动保护的线路,每一套纵联差动保护的直流回路应分别由专用的直流熔断器供电;后备保护的直流回路,可由另一组专用直流熔断器供电,也可适当地分配到前两组直流供电回路中。
2.1.5 采用“近后备”原则,只有一套纵联差动保护和一套后备保护的线路,纵联差动保护与后备保护的直流回路应分别由专用的直流熔断器供电。
2.2 接到同一熔断器的几组继电保护直流回路的接线原则:2.2.1 每一套独立的保护装置,均应有专用于直接到直流熔断器正负极电源的专用端子对,这一套保护的全部直流回路包括跳闸出口继电器的线圈回路,都必须且只能从这一对专用端子取得直流的正、负电源。
2.2.2 不允许一套独立保护的任一回路(包括跳闸继电器)接到由另一套独立保护的专用端子对引入的直流正、负电源。
2.2.3 如果一套独立保护的继电器及回路分装在不同的保护屏上,同样也必须只能由同一专用端子对取得直流正、负电源。
2.3 由不同熔断器供电或不同专用端子对供电的两套保护装置的直流逻辑回路间不允许有任何电的联系,如有需要,必须经空触点输出。
2.4 找直流接地点,应断开直流熔断器或断开由专用端子对到直流熔断器的连接,并在操作前,先停用由该直流熔断器或由该专用端子对控制的所有保护装置,在直流回路恢复良好后再恢复保护装置的运行。
2.5 所有的独立保护装置都必须设有直流电源断电的自动报警回路。
2.6 上、下级熔断器之间必须有选择性。
3 保护装置用直流中间继电器、跳(合)闸出口继电器及相关回路3.1 直流电压为220V的直流继电器线圈的线径不宜小于0.09mm,如用线圈线径小于0.09mm 的继电器时,其线圈须经密封处理,以防止线圈断线;如果用低额定电压规格(如220V电源用于110V的继电器)的直流继电器串联电阻的方式时,串联电阻的一端应接于负电源。
3.2 直流电压在110V及以上的中间继电器一般应有符合下列要求的消弧回路:3.2.1 不得在它的控制触点上并接电容、电阻回路实现消弧。
3.2.2 用电容或反向二极管并在中间继电器线圈上作消弧回路,在电容及二极管上都必须串入数百欧的低值电阻,以防止电容或二极管短路时将中间继电器线圈回路短接。
消弧回路应直接并在继电器线圈的端子上。
3.2.3 选用的消弧回路所用反向二极管,其反向击穿电压不宜低于1000V,绝不允许低于60 0V。
3.2.4 注意因并联消弧回路而引起中间继电器返回延时对相关控制回路的影响。
3.3 跳闸出口继电器的起动电压不宜低于直流额定电压的50%,以防止继电器线圈正电源侧接地时因直流回路过大的电容放电引起的误动作;但也不应过高,以保证直流电压降低时的可靠动作和正常情况下的快速动作。
对于动作功率较大的中间继电器(例如5W以上),如为快速动作的需要,则允许动作电压略低于额定电压的50%,此时必须保证继电器线圈的接线端子有足够的绝缘强度。
如果适当提高了起动电压还不能满足防止误动作的要求,可以考虑在线圈回路上并联适当电阻以作补充。
由变压器、电抗器瓦斯保护起动的中间继电器,由于连线长,电缆电容大,为避免电源正极接地误动作,应采用较大起动功率的中间继电器,但不要求快速动作。
3.4 断路器跳(合)闸线圈的出口触点控制回路,必须设有串联自保持的继电器回路,并保证:a.跳(合)闸出口继电器的触点不断弧。
b.断路器可靠跳、合闸。
3.4.1 对于单出口继电器,可以在出口继电器跳(合)闸触点回路中串入电流自保持线圈,并满足如下条件:3.4.1.1 自保持电流不应大于额定跳(合)闸电流的50%左右,线圈压降小于额定值的5%。
3.4.1.2 出口继电器的电压起动线圈与电流自保持线圈的相互极性关系正确。
3.4.1.3 电流与电压线圈间的耐压水平不低于交流1000V、1min的试验标准(出厂试验应为交流2000V、1min)。
3.4.1.4 电流自保持线圈接在出口触点与断路器控制回路之间。
3.4.2 有多个出口继电器可能同时跳闸时,宜由防止跳跃继电器KBJ实现上述任务,防跳继电器应为快速动作的继电器,其动作电流小于跳闸电流的50%,线圈压降小于额定值的10%,并满足第3.4.1.2~ 3.4.1.4条的相应要求。
3.5 不推荐采用可控硅跳闸出口的方式。
3.6 两个及以上中间继电器线圈或回路并联使用时,应先并联,然后经公共连线引出。
4 信号回路4.1 应当装设直流电源回路绝缘监视装置,但必须用高内阻仪表实现,220V的高内阻不小于20kΩ;110V的高内阻不小于10kΩ。
4.2 检查测试带串联信号继电器回路的整组起动电压,必须保证在80%直流额定电压和最不利条件下分别保证中间继电器和信号继电器都能可靠动作。
5 跳闸连接片5.1 除公用综合重合闸的出口跳闸回路外,其他直接控制跳闸线圈的出口继电器,其跳闸连接片应装在跳闸线圈和出口继电器的触点间。
5.2 经由共用重合闸选相元件的220kV线路的各套保护回路的跳闸连接片,应分别经切换连接片接到各自起动重合闸的选相跳闸回路或跳闸不重合的端子上。
5.3 综合重合闸中三相电流速断共用跳闸连接片,但应在各分相回路中串入隔离二极管。
5.4 跳闸连接片的开口端应装在上方,接到断路器的跳闸线圈回路,应满足以下要求:连接片在落下过程中必须和相邻连接片有足够的距离,保证在操作连接片时不会碰到相邻的连接片;检查并确证连接片在扭紧螺栓后能可靠地接通回路;穿过保护屏的连接片导电杆必须有绝缘套,并距屏孔有明显距离;检查连接片在拧紧后不会接地。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需立即处理或更换。
6 保护屏6.1 保护屏必须有接地端子,并用截面不小于4mm2的多股铜线和接地网直接连通。
装设静态保护的保护屏间应用专用接地铜排直接连通,各行专用接地铜排首末端同时连接,然后在该接地网的一点经铜排与控制室接地网连通。
专用接地铜排的截面不得小于100mm2。
6.2 保护屏本身必须可靠接地。
6.3 屏上的电缆必须固定良好,防止脱落、拉坏接线端子排造成事故。
6.4 所有用旋钮(整定连接片用)接通回路的端子,必须加铜垫片,以保证接通良好,特别注意螺杆不应过长,以免不能可靠压接。
6.5 跳(合)闸引出端子应与正电源适当地隔开。
6.6 到集成电路型保护或微机型保护的交流及直流电源来线,应先经过抗干扰电容(最好接在保护装置箱体的接线端子上),然后才进入保护屏内,此时:6.6.1 引入的回路导线应直接焊在抗干扰电容的一端;抗干扰电容的另一端并接后接到屏的接地端子(母线)上。
6.6.2 经抗干扰电容后,引入装置在屏上的走线,应远离直流操作回路的导线及高频输入( 出)回路的导线,更不得与这些导线捆绑在一起。
6.6.3 引入保护装置逆变电源的直流电源应经抗干扰处理。
6.7 弱信号线不得和有强干扰(如中间继电器线圈回路)的导线相邻近。
6.8 高频收发信机的输出(入)线应用屏蔽电缆,屏蔽层接地,接地线截面不小于1.5mm 2 。
6.9 两个被保护单元的保护装置配在一块屏上时,其安装必须明确分区,并划出明显界线,以利于分别停用试验。
一个被保护单元的各套独立保护装置配在一块屏上,其布置也应明确分区。
6.10 集成电路及微机保护屏宜采用柜式结构。
7 保护装置本体7.1 保护装置的箱体,必须经试验确证可靠接地。
7.2 所有隔离变压器(电压、电流、直流逆变电源、导引线保护等)的一二次线圈间必须有良好的屏蔽层,屏蔽层应在保护屏可靠接地。
7.3 外部引人至集成电路型或微机型保护装置的空触点,进入保护后应经光电隔离。
7.4 半导体型、集成电路型、微机型保护装置只能以空触点或光耦输出。
8 开关场到控制室的电缆线8.1 用于集成电路型、微机型保护的电流、电压和信号触点引入线,应采用屏蔽电缆,屏蔽层在开关场与控制室同时接地;各相电流线、各相电压线及其中性线应分别置于同一电缆内。
8.2 不允许用电缆芯两端同时接地的方法作为抗干扰措施。
8.3 高频同轴电缆应在两端分别接地,并靠紧高频同轴电缆敷设截面不小于100mmm2两端接地的铜导线。
8.4 动力线、电热线等强电线路不得与二次弱电回路共用电缆。
8.5 穿电缆的铁管和电缆沟应有效地防止积水。
9 仪用互感器及其二次回路9.1 电流互感器及电压互感器的二次回路必须分别有且只能有一点接地。
9.2 由几组电流互感器二次组合的电流回路,如差动保护、各种双断路器主接线的保护电流回路,其接地点宜选在控制室。
9.3 经控制室零相小母线(N600)连通的几组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只应在控制室将N600一点接地,各电压互感器二次中性点在开关场的接地点应断开;为保证接地可靠,各电压互感器的中性线不得接有可能断开的断路器或接触器等。
9.4 已在控制室一点接地的电压互感器二次绕组,如认为必要,可以在开关场将二次绕组中性点经放电间隙或氧化锌阀片接地,其击穿电压峰值应大于30 I max V。
其中 I max为电网接地故障时通过变电所的可能最大接地电流有效值,单位为kA。
9.5 宜取消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B相接地方式,或改为经隔离变压器实现同步并列。
9.6 独立的、与其他互感器二次回路没有电的联系的电流或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可以在控制室内也可以在开关场实现一点接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