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办法
稀贵金属综合利用新技术国家重点试验室开放课题管理办法
稀贵金属综合利用新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国家科学技术部颁发的《依托企业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本着"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原则,为充分发挥并不断加强稀贵金属综合利用新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在稀贵金属综合利用及相关领域的科学研究、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和学术交流等方面的优势,实验室面向国内外科研人员设立开放课题。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开放课题管理,更好地服务于开放课题研究人员,促进高水平科研成果产出,培育高水平科研人才,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开放课题是实验室对外开放和合作交流的重要手段,是实验室科研工作和人才培养的重要补充,是实验室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实验室鼓励国内外高水平科研人员作为访问学者来实验室开展合作研究。
第三条实验室开放课题主要支持涉及稀贵金属综合利用(包括资源再生利用、先进材料及其加工制备成形的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重点支持相关理论和技术的前沿研究,鼓励创新性或交叉学科的探索性研究。
第四条实验室开放课题经费由实验室开放运行费支出,实行课题负责人制,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第二章申请与审批第五条凡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以上职称,希望利用本实验室的科研条件开展研究工作的国内外科研人员,均可申请本实验室开放课题,并提交课题申请书(附件1)。
实验室固定人员不得承担开放课题,但为了保障开放课题的执行和课题研究人员在实验室期间工作顺利,每项开放课题必须至少有一名实验室固定人员作为课题联系人或合作研究人员。
第六条开放课题由实验室组织相关研究领域的教授进行评审,主要根据实验室的发展目标、研究方向和现有条件,评估课题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通过评审的课题报由办公室依据专家评审意见提出是否资助及资助经费建议,报实验室依托单位审核批准后执行。
第三章资助第七条开放课题资助经费用于开放课题研究所需的科研业务费、材料费和外地访问学者在本室工作期间的往来差旅费,原则上不能用于支付人员费及设备购置。
农业部现代农业装备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办法【模板】
附件2:农业部现代农业装备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充分发挥重点实验室资源优势,提升现代农业装备技术领域研究水平,吸引和凝聚国内外优秀学者,开展高水平的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及关键技术研究,实现重点实验室“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特设立农业部现代农业装备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并制订开放课题管理办法。
第二条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面向国内外本学科领域研究人员开放。
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含)职称以上的国内外从事农业装备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和其他单位的科研人员(重点实验室固定人员除外),均可提出申请,优先支持35周岁以下博士后或刚毕业博士开展与重点实验室研究方向一致的课题研究。
优先支持申请人与重点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开展合作研究。
第三条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根据研究领域和研究重点,凝练科研选题方向,定期发布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指南。
第四条经形式审查合格的课题申请书,由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审议,确定资助项目及资助额度,并由重点实验室主任批准签发立项。
第五条开放课题立项基本条件:(1)符合项目指南所规定的研究内容范围与要求;(2)有较好研究工作基础,具备基本研究条件,研究人员结构合理,研究方案、目标明确,具备实施该课题时间保证;(3)申请经费预算合理。
第六条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实施周期一般为2年,期满未能结题者,需提前2个月向重点实验室提出延期申请,由评委会审议。
每项课题只能延期1次,且总执行时间不应超过3年。
第七条课题执行过程中,课题负责人应按计划开展研究工作,在课题实施1年后,课题承担人应向重点实验室提交课题执行进展情况。
如需改变或推迟计划,应征得重点实验室的同意。
对未经同意便改变、推迟计划的课题,重点实验室将中止对其的支持。
第八条课题负责人应在完成课题后3个月内提交结题验收申请,并向重点实验室提交相关归档材料。
材料包括:(1)开放课题研究报告;(2)学术论文、专著、专利和软件著作权等科研成果证明材料;(3)有关的软硬件原始资料。
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申请及管理办法
中国科学院亚热带农业生态过程重点实验室(亚热带农业生态所) (以下简称院重点实验室) 面向国内外相关研究领域的大学、研究所等单位设立开放课题,资助国内外科技工作者开展互补性和创新性的合作研究。
实验室每年在相对固定的时间段在本实验室网站上公布《亚热带农业生态过程重点实验室(亚热带农业生态所)开放课题申请指南》。
为了加强对开放基金课题的管理,特制订本基金申请与管理办法。
向本实验室申请课题必须按规定填写课题申请表,并由申请人所1.在单位盖章以保证所在单位的支持。
中初级申请者须有相关领域两位高级职称者的推荐信。
申请表可向重点实验室来函索取或从网站下载。
外单位人员(客座研究人员)申请开放课题必须与本实验室室固2.定成员合作(未填写合作者由我室根据研究内容指定)并得到认可方能接受。
所有开放课题须经本实验室组织专家评审讨论通过方可开题。
客座研究人员在实验室期间的研究成果为本实验室及其原单位共同所有。
所发表的研究性论文必须是“中国科学院亚热带农业生态过程重点实验室” ( 英文名称为“CAS Key Laboratory of Agro-ecological Processes in Subtropical Region”)为唯一单位或第一单位。
每年 1 月要向实验室提交上一年度课题进展情况,择优支持项目3.每年应在学委会上汇报工作进展。
申请课题完成后需要及时提交书面总结报告,并提交所发表论文4.的抽印本或复印本(尚待发表的待发表后补交)和电子版。
若有获奖,请及时报与实验室备案。
继续申请课题必须较好完成原申请课题,并履行了上述手续者方5.可接受。
开放课题资金管理办法6.(1)开放基金原则上全部拨付给项目承担者单位,第一年拨付50%,中期考核合格,第二年再拨付 50%。
若中期考核不合格,经重点实验室主任批准后可中断资助。
(2)资金的使用需按照本单位的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中期考核,在课题结束前至少 1 个月需将已发表的论文抽印本(或7.复印本)或者在线刊出的论文网站报送至实验室,由实验室组织考核,并将考核结论通知本人和所在单位。
3开放课题管理办法
一、总则本着“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原则,结合本实验室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资助范围申请课题应该符合公司开放课题研究指南。
申请课题应该与实验室目前从事的研究项目相结合。
实验室优先资助技术思想新颖、立论根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合理、可在近期取得成果的研究项目。
三、审批程序实验室对受理的每项申请安排二位同行专家进行初步评审,对初审通过的课题申请提交技术委员会。
实验室每年召开一次技术委员会会议,审定开放课题及资助金额。
实验室对批准的开放课题发出正式通知和开放课题客座证书。
四、课题管理每项开放课题必须指定一位实验室固定成员作为该项开放课题的合作者,室务会指定专人负责开放课题的实施管理。
开放课题起至时间一般为3年,对一些必须持续较长时间的重大课题,可适当放宽期限。
开放课题资助额度一般为至万元,经费二次下拨。
开放课题每年年底应按要求向实验室提交《开放课题进度报告》,结题时应按要求提交《开放课题结题报告》。
开放课题的研究成果归公司和客座人员所在单位共有,并按实际情况确定主次。
受开放课题支持获得或产生的数据图表资料、计算机程序、模式、文章和技术报告等须同结题报告一起提交公司。
五、论文署名及奖励办法六、附则本管理办法从2010年度开始执行。
参照实验室课题经费使用和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下列规定:一. 凡经审批通过的课题经费只能用于在本实验室内进行开放课题的研究工作。
课题负责人每年12月31日前应提交研究进展报告,内容包括:年度进展情况报告;成果书面材料及下一年度研究计划;研究工作总结。
二. 获本实验室资助的研究课题在实验研究工作结束时,需向实验室递交研究工作报告和论文。
论文答辩和成果鉴定由实验室技术委员会组织进行。
研究论文如在刊物上发表,在技术会议上宣读或报送有关部门,须注有本公司名称字样。
研究工作中用实验室资助经费购置,加工的仪器,设备和装置归实验室所有。
中国科学院天文光学技术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办法.doc
中国科学院天文光学技术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地贯彻重点实验室“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充分利用中国科学院天文光学技术重点实验室实验设施和科研条件,加强该领域国内外科研人员的交流,提高科研水平,把本实验室建成为该领域科学研究的活动基地和人才培养基地。
本实验室特设立开放研究基金,欢迎国内外从事相关学科的专业人员提出课题申请,实验室将根据有关条件择优予以资助。
第二条开放课题申请指南由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在实验室网站予以公布,申请者根据开放课题申请指南指定的范围向实验室提出申请。
第三条开放课题的立项、审批和经费管理由重点实验室负责。
第四条开放基金从重点实验室运行费预算中支出,用于资助开放课题研究,专款专用。
第二章项目申请与审批第五条申请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国内、外科技工作者。
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申请者,可以直接申请,其他人员需要有一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推荐书)。
在读博士研究生也可作为申请者,但须征得导师的书面同意(须签署意见,认同开放课题的管理方法)。
第六条实验室也接收国内、外研究人员自带课题和经费,利用本实验室设备条件开展科学研究。
第七条申请者须按申请书的各项要求认真撰写申请书,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申请人所在单位须签署意见。
第八条实验室开放课题自由申请,课题的资助额度为2-5万元,完成期限一般为1-2年。
获准资助的人员在未完成课题任务时不得申请新的开放课题。
第九条开放课题申请者才艮据本重点实验室申请指南的要求,填写《中国科学院天文光学技术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一式三份,由申请者所在单位盖章之后,于规定时间前和电子申请书一起报送实验室科研秘书处。
第十条重点实验室组织同行专家对项目进行初审,再提交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进行评议,根据情况择优资助。
经实验室主任批准后正式立项。
第三章项目实施和管理第十一条鼓励和支持项目相关人员(包括学生)来我实验室工作,可以和我实验室人员合作研究或利用实验室公共设备,原则上,课题执行期间,在我实验室工作时间不得少于1个月/年。
大学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申请指南和管理办法
大学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申请指南和管理办法XX部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旨在吸引和资助国内外优秀学者,特别是青年学者来实验室开展生态纺织方面的研究,促进交叉学科和新兴学科的形成和发展,培养造就高层次创新人才,提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水平。
根据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的有关管理条例和规定,实验室开放课题将资助意义重大、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显著、属于学科发展前沿或优先发展领域、与本实验室研究方向相关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
一、资助领域本实验室优先资助下列研究领域的课题申请:(一)纺织加工资源消耗和废物排放的减量化与循环利用1、化学纤维生产的溶剂排放和能源消耗减量化2.从湿加工到干加工:纺织品生态化染整3.废弃物的资源化(二)纺织生物技术1、纺织用生物酶的选育和分离纯化2、纺织用生物酶的应用技术及作用机理3、纺织材料的生物合成或转化(三)生态纺织材料及其相关技术1.新型天然纤维的生态化制取及纺织加工2.Bio-based化学纤维3.生态纺织化学品(四)纺织链的评估与绿色设计1.纺织链的生命周期评估2.纺织链的绿色设计3.纺织品生态标准与生态标志二、项目申请1、开放基金主要资助对象为国内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并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产业部门中获得一定工作经验的教学、科研及工程技术人员。
为了鼓励年轻人脱颖而出,优先资助45岁以下的中青年专业人员,在年长专家作为课题负责人的研究梯队中,要有35岁以下的青年骨干成员,鼓励研究生来本室从事短期研究工作。
2、凡申请本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的研究课题,应符合本实验室的研究方向,对具有重大意义、处于学科前沿的研究课题、国际合作研究课题及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本实验室将优先予以资助。
3、申请者须向本实验室提交经申请者所在单位签署意见的项目申请书一式五份,同时提供电子文档。
4、开放课题基金申请金额为1~5万,研究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
三、项目管理1.本实验室对申请项目提出初审意见后提交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由本实验室通知申请者及其所在单位。
开放课题管理办法(试行)
省部共建交通工程结构力学行为与系统安全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办法(试行)为充分发挥实验室作用,利用实验室条件开展高层次、高水平的研究,支持新思想、新方法、新技术及交叉学科的发展,促进创新、求实、开放、交流的学术风气的形成,遵循《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营管理办法》及《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资助范围及额度1. 开放课题研究应结合实验室研究方向,重点围绕复杂环境下路基结构服役行为与安全保障、桥梁力学行为与安全控制、隧道结构力学行为与变形控制、车辆动力学与交通工程机械故障诊断等四个研究方向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并符合实验室建设、发展需要。
优先资助学术思想新颖、立论根据充分、技术积累充足、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合理、1~2年内可取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成果的研究项目。
2. 开放课题申请者为非本实验室成员,申请者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能保证开放课题研究所需要的时间投入,并征得所在单位或部门的同意。
3. 实验室每年从运行经费中拿出一定经费用于开放课题立项,重点课题经费不低于10万元,一般课题经费资助额度不低于5万元。
二、课题申报和立项1. 申请人应认真填写开放课题申请书,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在规定时间内向实验室报送《省部共建交通工程结构力学行为与系统安全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项目申请书》一式2份,并提供电子文档。
2. 开放课题申请每年受理一次。
实验室组织专家对申请书进行初审,按照“公平竞争、择优支持、注重创新、突出特色”的原则,确定推荐资助名单,经过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评审后报学校批准立项。
3. 开放课题研究期限一般为1~2年,执行时间从次年的1月1日算起。
三、课题管理1. 实验室负责开放课题的实施管理,具体包括:发放立项通知、下拨课题经费、中期检查、统计科研成果、结题考核等。
2. 实验室与申请人协商后,为每项开放课题指定一位实验室固定人员作为项目合作者。
开放课题管理办法(试行)
地表过程与资源生态国家重点实验室(北京师范大学)开放课题管理办法(试行)一、总则根据科技部《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和教育部《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贯彻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方针,吸引和聚集国内外高水平知名科学家和学者来实验室开展合作研究或学术交流,结合实验室具体情况制订本管理办法。
二、开放课题设置与资助对象1、设置原则:①开放课题必须符合实验室总体研究定位;②支持具有开拓性、前瞻性、创造性的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的研究;③支持青年科学家,特别吸引优秀博士、博士后来实验室工作,以培养高层次科学研究人才;④欢迎开展多学科交叉联合的合作研究,鼓励与相关学科领域的国家及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开展合作研究;⑤促进实验室的高水平国际交流与合作;⑥支持和鼓励本实验室与产业界建立紧密层次的合作关系;⑦支持和鼓励为政府提供重大战略决策中关键科学问题的研究。
2、开放课题设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预算为20~40万元,原则上要求由国外高校、科研机构、产业部门的研究人员担任课题负责人;一般项目预算为5~20万元,国内外相关研究领域的高校、科研机构、产业部门或其它单位的研究人员均可申请。
申请者作为课题主持人,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没有高级职称的申请者需要有两名高级职称的专家推荐。
申请人的合作者必须为实验室固定人员。
3、开放课题的研究期限一般为1~2年,研究工作开始时间从批准立项年份的次年1月算起;对实验周期较长或出现特殊情况的项目,经学术委员会批准可延长一年。
4、同时实验室也接收国内外研究人员自带课题和经费,利用实验室设备条件开展科学研究。
三、开放课题申请与评审1、开放课题通过地表过程与资源生态国家重点实验室项目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和专家评审。
申请者通过实验室网站主页()登录“地表过程与资源生态国家重点实验室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下载《地表过程与资源生态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并在指定时间内交实验室管理中心。
山东省光通信科学与技术重点实验室(聊城大学)开放课题管理办法【模板】
山东省光通信科学与技术重点实验室(**大学)开放课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省重点实验室研究基地的作用,促进科研合作和学术交流,山东省光通信科学与技术重点实验室本着“开放、流动、合作、竞争”的运行机制设立开放课题,支持与本实验室主要研究方向相关的基础研究项目,并鼓励应用基础和交叉学科研究。
第二条开放课题是实验室对外开放和合作交流的重要手段,是实验室科研工作和人才培养的重要补充,是实验室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实验室鼓励国内外高水平科研人员作为访问学者来实验室开展合作研究。
第三条开放课题经费由实验室开放运行费支出,实行课题负责人制,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第二章课题申请与立项第四条凡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以上职称,希望利用山东省光通信科学与技术重点实验室的科研条件开展研究工作的国内外科研人员,均可申请实验室开放课题。
对于已经获得项目资助的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内不受理新的项目申请;项目结题 1年后,对于取得突出成果的项目负责人,可再次提交申请。
实验室固定人员不得承担开放课题,但为了保障开放课题的执行和课题研究人员在实验室期间生活工作顺利,每项开放课题必须至少有一名实验室固定人员作为课题联系人。
第五条申请者须参照本管理办法独立提出具有创新性的研究课题,填写并提交《开放课题申请书》(见附件 1)纸质版(签字盖章完整)一式两份及相同内容的申请书电子版一份。
课题起始时间为提交申请次年的1月1日。
第六条课题项目的研究年限一般为2年,特别优秀的或有潜力的研究人员,经学术委员会批准可追加一年。
第七条课题的审定与立项1、初审。
以下情况不予资助:(1)申请手续不完备,申请书填写不符合规定;(2)不符合基金资助范围;(3)申请者或项目组主要成员在本实验室的申请项数,连同在研资助课题数超过两项;(4)已有同类研究或低水平重复;(5)明显缺乏立论根据,或研究方法、技术路线不清、无法进行评审;(6)缺乏基本的研究条件,或不能到实验室工作者;(7)申请经费过多,基金无力支持。
云南省烟草化学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办法
云南省烟草化学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高水平应用基础研究、关键共性技术研究,以及开展高水平学术交流,由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经费支持,设立云南省烟草化学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以下简称课题)。
第二条为规范课题管理,建立和完善科学的课题管理机制,保证课题管理和实施成效,根据《云南省烟草化学重点实验室章程》、《云南省烟草化学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章程》及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科技课题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课题由云南省烟草化学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组织实施,向云南中烟科技管理部门报备。
第二章课题立项第四条课题采用申报评审制方式立项。
第五条按照云南中烟科技发展规划,结合年度工作重点,由重点实验室根据学科规划提出年度课题申报指南,由重点实验室组织专家审议后对外发布,并向云南中烟科技管理部门报备。
第六条申请课题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符合烟草行业和云南中烟发展战略;(二)符合课题申报指南中规定的申报要求;(三)课题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
— 1 —第七条课题申请人,以及依托单位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依托单位应具有法人资格,运行管理规范;(二)申请人具备完成课题所必备的研究团队和相关科研条件,且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技术优势和工作基础;(三)申请人及其依托单位具有良好的科研信誉。
第八条申请课题应当提供以下材料:(一)课题申请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二)相关附件。
第九条课题的立项采取申报评审制,按下列程序组织遴选:(一)由重点实验室负责申请人及依托单位的资格审查;(二)按照“申报指南”,由重点实验室针对申报书进行初审,并提交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评审;(三)通过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评审的课题将予以立项,重点实验室按照云南中烟相关管理规定,以科技项目的方式签订任务书或科技服务合同,并报云南中烟科技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章课题实施第十条重点实验室负责课题的日常管理:(一)重点实验室指派固定工作人员与课题负责人保持有效沟通;(二)重点实验室邀请合作单位科研人员就课题相关领域发展定期开展学术报告、技术交流等活动;(三)重点实验室对在研课题进行半年期检查评估;— 2 —(四)重点实验室组织专家组进行课题验收;(五)重点实验室定期向云南省烟草化学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汇报课题的立项评审、检查评估、结题验收等工作。
河南省电子陶瓷材料与应用重点实验室
河南省电子陶瓷材料与应用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河南省电子陶瓷材料与应用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与国内外科研机构的学术交流与合作,不断提高实验室科学研究的开放程度和科研水平,特设立开放课题基金。
本着“开放、流动、合作、竞争”的原则,制定实施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实验室依托河南工程学院,主要开展电子陶瓷材料的制备与测试、技术与工艺、仿真模拟以及推广应用的研究。
开放课题基金主要用于资助与实验室研究方向一致、创新性强、具有良好应用前景的基础研究或应用研究课题。
第三条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由河南工程学院负责筹集,实行课题申请人负责制,专款专用。
第二章课题的申请与评审第四条实验室根据具体情况,每年后半年(一般在10月份)在实验室网站发布一次开放课题基金申请指南,并接受课题申请。
每年开放课题基金总额20万元。
第五条课题类型分为A、B两类:A类课题依据基金申请指南规定方向进行定向研究,每项资助2~3万元;B类课题在实验室研究内容相关方向进行自由探索、创新,每项资助1~2万元。
第六条开放课题基金的申请者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具博士学位,其他申请者需有二名具有高级职称的科研人员书面推荐。
同等条件下,重点资助具有博士学位的40岁以下的青年学者。
第七条开放课题基金允许河南工程学院内、外部人员申报。
外部申请者须征得所在单位或部门的同意,且由所在单位或部门加盖公章后方可报送。
第八条开放课题基金接受连续申请,但获准资助的申请者在承担的开放课题未结题前不得再次申报。
第九条开放课题基金的申请者须遵照本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当年发布的《开放课题基金申请指南》,认真填写开放课题项目申请书,并按规定签名和盖章后,提交至实验室办公室。
第十条实验室办公室负责开放课题基金的申请受理工作。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一)不符合资助范围;(二)申请书填写不符合要求;(三)申报材料不齐全。
第十一条开放课题的批准和立项采取实验室主任会议初审制与学术委员会终审制。
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办法(试行)
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办法(试行)一、总则为实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实验室面向国内外相关研究领域的大学、研究所等单位设立开放课题,资助国内外科技工作者依托本实验室开展研究工作。
实验室每年在基金申请截止日期前30日公布《农业部作物需水与调控重点开放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二、开放对象实验室开放课题对国内外相关学科的研究人员实行全方位开放。
凡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国内、外科技工作者,均可提出资助申请;中级技术职称以及获得硕士学位的青年科技工作者也可提出申请,但需由两名同行高级职称科技人员推荐。
同时实验室也接收国内、外研究人员自带课题和经费,利用本实验室设备条件开展科学研究。
三、申请、审批程序1.申请课题须符合《指南》所规定的研究内容范围。
2.申请者填写课题申请书一式四份,由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后寄交实验室。
3.已获得资助者再次申请,申请书须附已资助课题的研究进展报告或结题报告,以及主要研究成果(一式一份)。
4.实验室将“申请书”分送同行三人评议,实验室学术委员会根据评议情况及运行费的总额组织评审,由实验室主任批准后立项。
并正式接受申请人为本室客座研究人员。
实验室将评议结果通知申请人及所在单位。
5.课题申请获准后,由课题负责人编制课题研究计划并签署课题合同任务书。
经所在单位审核后,报送实验室,作为拨款和检查的依据。
四、课题管理办法1.实验室成立管理工作组对项目进行管理,课题负责人或主要研究人员应按计划来实验室开展研究工作。
2.开放课题的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
研究课题负责人每年度填写“科研课题工作进度表”,并提交学术论文或工作报告,经实验室评审后决定是否继续资助以及资助金额。
3.课题完成后,课题负责人三个月内向实验室报送《开放课题资助项目总结报告》,学术论文复印件及有关的软硬件原始资料并进行答辩,由学术委员会对课题完成质量和学术水平进行评价,写出鉴定意见并通报研究人员所在单位。
传染病预防控制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管理办法.doc
传染病预防控制国家重点实验室
开放课题基金管理办法
根据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有关要求和《传染病预防控制国家重点实验室管理制度》,结合传染病预防控制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传染病预防控制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性研究课题基金来源于重点实验室运转补助费和各研究室承担项目部分经费。
开放性课题由实验室统一向国内外发布,自由申请,经评审专家会通过,学术委员会批准后执行。
第二条开放性课题的实施根据经费来源分别由重点实验室主任或研究室主任两级管理。
其中由重点实验室运转经费资助的开放性课题的实施也可由实验室主任委托相关的研究室主任进行管理。
第三条重点实验室经学术委员会评审批准的开放性研究课题需订立统一格式合同,明确各方职责和权利。
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成果(包括论文、专利、专著、鉴定及获奖成果等)必须统一署名“传染病预防控制国家重点实验室(英文State Key Laboratory for Infectious Diseases Prevention and Control)”。
第四条开放性课题主要资助实验室固定岗位以外的科研人员开展研究。
第五条开放性课题经费的资助额度3~5万元/年,最多可连续支持二年。
第六条开放性课题立项后需严格按照依托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列支。
第七条开放性课题必需按合同结题,课题主持人必需提供结题报告,并经课题合同和责任方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批准结题。
第八条开放性课题严格按科技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研究档案,课题结束后经实验室主任验收存依托单位档案室。
传染病预防控制国家重点实验室。
室开放课题管理办法
环境毒理与污染控制技术安徽省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办法(2018 年 08月17日) 一、开放宗旨 为加强国内外学术交流,充分利用本实验室先进的实验设备和良好的研究环境,贯彻省重点实验室“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宗旨,本实验室将设置一定数量的开放课题,供国内外优秀学者参与研究。
为规范开放课题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开放对象 本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主要面向国内外高等院校、研究院所等单位的优秀学者,重点鼓励中青年研究人员申报。
三、开放课题资助范围 开放课题资助的范围和重点领域为实验室学术委员会确定的研究方向并在实验室网站公布开放课题申请指南。
四、开放课题申请程序 1、申请人根据实验室发布的开放课题申请指南,于规定的时间内向实验室提交课题申请书。
2、实验室组织同领域专家对课题进行评审,根据评审意见确定是否资助及资助额度。
3、对确定资助的项目在实验室网站进行公示,然后向申请人以邮件形式发出正式通知,并签署开放课题研究工作计划任务书,同时实验室外部申请人成为实验室的流动研究人员。
五、开放课题评审原则 符合本实验室开放课题指南,项目的目的意义明确,立论依据充分,研究技术路线先进可行,学术思想新颖,具有开拓性和创新性,具有明确的研究成果指标。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国外及国内著名高校或研究院所优秀青年研究骨干。
六、开放课题管理 1、开放课题一般在2 年内完成。
2、每年 12 月 31 日前,课题负责人须向实验室提交开放课题进度报告、本年度内的成果证明。
课题结束后,须提交开放课题研究工作结题报告,并于研究工作结束三个月内报实验室。
3、研究工作结题报告经实验室审查签署意见后,通报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
4、实验室定期检查开放课题进展情况,若发现延误或经费使用不当的,实验室有权减少或停止经费使用,直至撤消资助。
同时不报年度报告的,暂停经费使用。
5、开放课题负责人一年以上不参加该课题研究,按中途终止或撤消资助处理或由实验室指定专人继续完成。
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办法
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办法本实验室以当前计算机科学和软件工程领域提出的可信计算和安全软件的基本问题为背景,面向国家发展软件产业的战略需求和上海市地方经济的重点需求,确立了高可信计算理论、可信软件构造平台和可信计算应用等为主攻方向,进行可信计算理论与软件开发技术的基础研究。
为促进学术和人员的交流,活跃学术思想,特设立开放课题基金,以支持国内外同行来本实验室开展研究工作。
具体管理办法如下:1.实验室每年提出开放课题指南,提交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对外发布。
国内外从事可信计算理论与软件开发技术基础研究的同行均可根据课题指南提出申请。
2.申请人须填写《开放课题基金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由所在单位同意并盖章以后,于规定时间内寄回本实验室。
3.实验室可根据课题申请的情况,请两位学术委员会委员对申请材料进行预审。
4.实验室在每年第四季度将通过预审的申请材料送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和资助优先排序,根据评审结果确定资助的项目,并将结果通知申请人。
5.项目申请获准后,由项目承担者填写项目计划任务书,确定研究方案、工作进度、来实验室工作的时间,并签署《开放课题合作协议书》(附件2)(一式两份),在实验室立项开题。
6.课题经费只供围绕课题研究展开之用,与课题无关的费用一律不得报销。
经多次规劝仍违反规定者,实验室有权中断经费拨款,直至终止课题,停止对课题的资助,追回不按规定报销的费用,并收回所剩经费,且将课题被终止者记录备案。
7.在实验室开放基金支持下完成的论文、系统用户指南等,应首先作为实验室技术报告印发,然后投交刊物、会议公开发表。
8.客座人员在本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支持下完成的科研成果,由本实验室与其所在单位共享;发表论文、申请鉴定、成果报奖时均应并列著名。
每个课题至少有一篇论文第一位标署本实验室全名。
论文署名格式如下:作者姓名(本实验室全名)(作者本单位名称)或(作者本单位名称)(本实验室全名)9.实验室每年根据财力情况制定资助和奖励办法,对于开放课题的获奖成果和发表的论文,按级别给予奖励,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新能源电力系统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办法【模板】
新能源电力系统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办法一、新能源电力系统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设立的目的1.为创造良好科研氛围,提高新能源电力系统国家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的影响力,加强学术交流,发挥国内外相关专家的学科优势,促进实验室建设成为"开放、流动、联合"的科研实体,实验室特面向国内外新能源电力系统方面的业务技术人员和研究人员设立开放课题。
二、开放课题申请的条件和基本要求2.凡研究方向符合实验室开放课题指南,实验室以外的国内外相关方面的业务技术人员和研究人员均可提出申请。
3.申请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研究人员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业务技术人员原则上是所在单位的科研或技术骨干。
4.开放课题应符合实验室研究方向和指南要求,研究内容、研究手段和方法应有创新,预期目标、实施方案应切实可行,成果有科学意义或业务应用前景,经费预算合理。
有业务应用前景的项目应有业务单位参与,并提供业务试运行环境。
5.开放课题可以由申请人独立申请或与他人合作申请,也可选择与本实验室的固定人员合作。
课题开始实施后,承担人作为实验室客座研究人员,每年应在实验室工作1-3个月,实验室根据条件提供必要的科研设施和补贴。
每项课题需有至少1名本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为合作联系人。
6.获得资助的开放课题应有明确的考核指标和知识产权共享声明,研究成果为课题承担人原单位及实验室共同拥有。
软件研究课题应提供全部源程序文本及使用说明。
所发表的科学论文均应标注“本研究得到新能源电力系统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资助,课题号xxxxxxxx”或“This study was supported by State Key Laboratory of Alternate Electrical Power System with Renewable Energy Sources(Grant No. xxxxxxxx)”,否则不计入该课题所取得成果的统计范围。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汽车用钢开发与应用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
开放课题申请书
课题名称:
申请者:
工作单位:
电话:
电子信箱:
年月日
编写提纲
一、立项依据(包括国内外相关研究状况和发展趋势综述;立项研究的意义和创新点,若
系理论研究,应写明在理论上解决哪些问题及其对汽车用钢技术进步的价值;若系应用性研究,应写明成果应用的可能性及效益;与本重点实验室主要研究方向的关系,以及可行性论证等)。
二、研究内容和技术路线(说明课题的具体研究内容和重点解决的科学问题,拟采取的研
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三、计划进度(指课题关键时间节点及关键时间节点完成的交付物)。
四、研究目标和预期成果(主要技术指标;形成的知识产权、论文专著等数量及水平)。
五、现有工作基础与优势条件(已有的研究开发基础、科技成果、科研条件与研究开发队
伍现状等)。
六、参考文献(与课题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或文件等)。
七、申请者所在单位审查意见(需由单位主管领导(具有独立法人资质或经单位法人授权)
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附表一:课题信息简表
附表二:开放课题费用预算明细表(本表也需加盖申请者工作单位公章)
附表三:课题组主要成员信息登记表
备注:申请者须如实填写申请书及相关附表,表达要明确、严谨。
第一次出现的外来语要同时用原文和中文表达,第一次出现的缩写词须注出全称。
申请书请采用A4纸,正文字体为仿宋小四,双面打印于左侧装订成册。
一、立项依据(包括国内外相关研究状况和发展趋势综述;立项研究的意义和创新点,若系理论研究,应写明在理论上解决哪些问题及其对汽车用钢技术进步的价值;若系应用性研究,应写明成果应用的可能性及效益;与本重点实验室主要研究方向的关系,以及可行性论证等)。
二、研究内容和技术路线(说明课题的具体研究内容和重点解决的科学问题,拟采取的研
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三、计划进度(指课题关键时间节点及关键时间节点完成的交付物)。
四、研究目标和预期成果(主要技术指标;形成的知识产权、论文专著等数量及水平)。
五、现有工作基础与优势条件(已有的研究开发基础、科技成果、科研条件与研究开发队
伍现状等)。
六、参考文献(与课题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或文件等)。
七、申请者所在单位审查意见
单位领导(签章)单位(公章)年月日
八、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审查意见。
主任或副主任委员(签字/签章)年月日九、实验室主任审核意见。
主任(签章)年月日
附表一:课题信息简表
课题名称(中文)(英文)
申请者信息
姓名性别□男□女出生日期年月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所从事专业
学位□博士□硕士□学士□其他
职称□高级□中级□初级□其他
联系电话 (O): (手机): E-mail
通讯地址邮编
申请者单位信息单位名称部门名称
单位类别
□事业型研究单位□大专院校□转制为企业的科研院所
□国有企业□其他所有制企业□其他
主要
参加
单位
起始
时间
年月终止时间年月
主要
研究
内容
(300字以内)
预期
成果
(150字以内)
开放课题费用(申请额度)万元
附表二:开放课题费用预算明细表项目名称:申请者工作单位(公章):
费用项目
单价
(万元)
数量
预算金额(万
元)
一、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能源介质、委托加工、测试分
析等费用(需写明具体内容)
--
1、材料
2、能源介质
3、委托加工
4、测试分析
5、
二、需发生的直接从事本研发活动的人员费用--
1、高级科研人员
2、中级科研人员
3、
三、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有关折旧费和租赁费、无形资产摊销
费(需写明具体内容)
--
1、重要仪器、设备使用
2、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使用
3、
四、差旅费--
1、交通
2、住宿
3、津贴
五、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
1、技术资料
2、信息检索
3、研发成果论证、鉴定、评审
4、
六、管理费用与税赋--
1、管理费
2、
合计--备注:1、若有其它费用支出项目,可自行补充表格栏目。
2、本表也需加盖申请者工作单位公章。
附表三:课题组主要成员信息登记表
序号姓名
性
别
出生
年月
专业技术
职务/职称
专业工作单位在本项目中的分工
工作量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