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工商市场监管职能 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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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工商市场监管职能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近年来,成都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充分发挥工商部门的“市场主体准入、市场行为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公平交易执法”的职能作用,以商事制度改革为牵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市场主体活力增强,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市场运行公平有序,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创建深入推进。但是,在商事制度改革、市场主体培育、商标品牌打造、诚信体系建设、市场环境优化等方面还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要按照成都市委确定的“157”总体思路,紧紧围绕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发展目标,进一步强化工商部门市场监管职能,以“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为抓手,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突出问题导向,注重精准施策,加强市场监管,激发市场主体内生动力,营造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的市场环境。

一、去产能,支持企业调整优化结构实现转型升级

要按照企业主体、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依法处置的思路,坚持去产能和调结构有效结合,推动“僵尸企业”退出,促进市场主体调整优化结构,做大做强规模,促进转型升级。(一)支持高端市场主体发展。要积极支持重点产业发展,大力发展五大高端成长型产业,提升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

产业比重;支持高端产业总部经济和战略性新兴市场主体发展,支持和引导世界知名跨国公司、国内大企业大集团在成都设立行使投资控股、运营结算、营销推广和财务管理等职能的总部经济。

(二)支持企业规模化集团化发展。要积极鼓励企业组建集团,支持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制造业、服务业、农业等龙头骨干企业通过联合、并购和品牌经营等方式,组建跨行业、跨地区经营的大型企业集团,实现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支持国有企业实施公司制、股份制改革,支持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加入企业集团,参与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进一步优化国有企业股权结构。

(三)支持小微企业做大做强。要大力促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支持符合企业转型条件且具有转型意愿的个体工商户,以变更登记方式转型升级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推动个转企、企上规、规改股、股上市,促进小微企业提质升级;以“转得来、稳得住、做得大”为目标,建立“个转企”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和长效化机制,全力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不断壮大企业规模。

(四)支持农村新型市场主体发展。要积极鼓励各类资本兴办乡村旅游、农产品精深加工、农村电子商务、农村养老服务、农村文化创意等新兴产业,促进一三产业融合发展;扶持农户家庭经营,兴办农家乐、农场农庄等业态,促进农村

适度规模经营;支持农户合作经营,通过专业合作或股份合作成立合作社,参与经营新兴产业和新型业态。

(五)加大企业“清吊”力度。要加大对多年未年报、长期未经营未纳税的企业,以及不具备开发实力、长期未开展经营或项目已开发完成的房地产企业等开展仔细排查,清理僵尸企业和空壳公司,着力淘汰落后产能;制定更加严密的“负面清单”制度和退出机制,实施更加严格的监管,加强市场准入风险防控,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

二、去库存,营造放心舒心消费环境拉动消费市场

坚持扩大需求、消化库存相结合,去库存和调结构相结合,优化存量和引导增量相结合,扩大有效供给,持续优化消费环境,着力创建放心舒心消费城市。

(一)实施专项整治行动。要继续开展红盾春雷专项执法行动,对住房、通信、汽车销售服务、商业贿赂、食品安全、知识产权保护、互联网消费等重点领域,商品集贸市场、超市、批发市场、汽车4S店、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场所的重点商品进行集中全覆盖监督检查;对商标侵权、仿冒、虚假宣传、商业贿赂、不合格商品、侵犯消费者权益等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和规范;依法查处一批大案要案,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件,引导经营者诚信经营和公平竞争。(二)打击传销规范直销。要积极开展打击传销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按照政府牵头、部门齐动、社会参与、综合治

理的思路,积极协调整合相关部门力量,依法严厉打击各种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积极搭建打击传销联合执法平台,开展专项行动,查办大案要案,重拳打击传销违法活动。

(三)整治重点商品市场。要以流通领域商品为重点,大力推行随机抽查,加大不合格商品整治力度,依法及时公布抽检信息和相关处罚案件信息;督促商贸超市、网络交易平台、电视购物平台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主体责任,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

(四)加强广告市场监管。要按照媒体广告监测全覆盖和监测信号数字化、处置流程规范化、数据分析智能化、查询统计自动化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信息沟通通报、监管执法联动、联合监督检查、工作会商研究、末位警示等广告监管机制,打击和查处违法广告行为。

(五)加大消费维权力度。要深入推进12315维权体系建设,健全12315与12345工作衔接机制,强化12315“五进”建设,促进城乡消费维权公共服务均等化;深入开展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增强公用企业的诚信守法和经营者、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运用行政约谈手段,督促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有效预防、及时处置消费维权热点问题,实现行政调解与行政处罚有效衔接,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去杠杆,加大非法集资查处力度净化资本市场

要按照“去杠杆、防风险、保稳定、促发展”的思路,围绕市场监管职能,着力推动金融去杠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有效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和创新驱动发展质量和效率。(一)继续开展清理整顿。要认真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以企业年报信息公示工作为抓手,落实好属地管理责任,建立以“双随机”抽查为重点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对抽查中发现问题的企业及时纳入“异常经营目录”向社会公示;加大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并规范企业“黑名单”信息公示制度,建立信用约束机制。

(二)继续加强金融风险防控。要积极配合金融管理部门,整合属地公安、维稳、信访、社区等社会各方力量,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完善一线排查队伍,采取“穿透式”监管工作法,对清查名单中的企业进行逐一排查和分类处置,严格防控民间投资理财咨询类公司风险向其他行业和领域蔓延转移。

(三)继续拓宽融资渠道。要充分发挥工商管理部门动产抵押、股权出质登记等职能,引导小微企业最大限度利用动产资源进行抵押融资,支持公司制小微企业开展股权质押融资;支持小微企业采取股权出资、债权转股权等方式,促进生产规模扩大和加快技术革新;引导小微企业挖掘商标专用权等无形资产价值,采取作价入股、质押贷款等方式拓宽投融资渠道,为小微企业提供创业融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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