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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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培养与考察
1.入党启蒙教育
基层党组织要通过各种渠道,采取各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对广大群众和青年学生进行共产主义理想和党的基础知识教育,启发他们不断提高对党的认识,帮助他们树立共产主义世界观,吸引他们积极靠近和要求加入党组织。
对学生的入党启蒙教育从每年8月新生录取时开始至10月中旬结束。由各系党总支、直属支部具体负责。启蒙教育要切实开展好“五个一”活动。对有入党愿望的学生,指导他们写好入党申请书。
入党申请书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1)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对待入党的态度,表明自己的入党愿望;(2)自己的政治信念,成长经历和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的主要表现情况;(3)今后努力方向以及如何以实际行动争取早日加入党组织。另外,为了使党组织全面了解自己,还可以附上本人简历、家庭基本情况及社会关系。
2.接受入党申请书
要求入党的同志,必须由本人向所在党支部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一般应由所在单位党支部负责同志或党小组长受理,在校学生的入党申请书可由所在的年级辅导员受理,但必须及时地转给党支部,并做好记录。党支部的主要负责人必须认真阅读申请人提交的入党申请书,并向支部全体党员通报情况,如果支部人数较少,应传阅入党申请书,入党申请书由党支部妥善保管。
3.同申请人谈话
党支部接到入党申请后,要尽快全面了解申请人情况,指定专人在半
个月内同申请人谈话,给予鼓励、提出要求,并指出争取入党的努力方向。
4.推荐入党积极分子
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工作一般由党小组或基层团组织来完成。28周岁以下的青年同志入党,一般应优先从团员中发展,并经过团组织的推荐。基层团组织要做好“推优”工作,
积极向党组织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并按要求认真填写《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考核表》。没有党小组的支部,由支部来完成。时间通常在每年的3月和9月。入党积极分子要由党小组或基层团组织全体成员共同酝酿和讨论形成集体意见。
入党积极分子的条件一般是:承认党的章程,信仰共产主义,积极要求入党;拥护和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在生产、工作、学习、社会活动等方面表现好;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坚持原则,在群众中有威信。不能把写了入党申请书的人一律视为入党积极分子。
5.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及培养人
支委会对党小组或团组织推荐的积极分子名单进行讨论,按照入党积极分子条件严格把关,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后,及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并将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上级党组织要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档案的内容一般应包括本人的入党申请书,思想、工作汇报、学习体会、《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等。确定申请人为入党积极分子时不需要通知本人。
申请入党人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党支部应及时指定两名政治素好、威信教高、对入党积极分子比较熟悉的正式党员做培养人,负责培养、教育、考察入党积极分子工作。
培养人应切实担负起下列责任:
(1)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和学习、工作情况及存在问题,经常找积极分子谈心,肯定成绩、指出缺点,确定其努力方向。
(2)向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树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3)经常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有关情况,确定下一步培养教育的方案,并确定填写考察意见。
(4)在入党积极分子基本具备了党员条件时,应及时向党组织建议将其列为发展对象。
6.教育、培养、考察积极分子
党支部要把发展党员工作的着重点放在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上,结合本单位实际逐步达到规范化、制度化。
(1)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系统化教育
教育的内容和要求:主要进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党的基本路线、党的基本知识、党员标准和党的历史、优良传统以及如何争取做一名共产党员等方面的教育。并给积极分子指定《共产党宣言》、《党章》、《论共产党员修养》、《为人民服务》及有关中共党史方面等学习书目。通过系统教育,使积极分子明确共产党员的历史使命和奋斗目标,学会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去观察问题、处理问题;对党章的有关部分有教深刻的认识和理解,比较全面地懂得党的基本知识;加深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认识,掌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高用党员标准要求自己的自觉性,明确努力方向,树立为共产主义理想而奋斗终身的革命人生观;了解中国共产党的发展、壮大过程,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2)对积极分子的培养,要从实际出发,针对他们的特点采取相应的培养措施。要定期向积极分子提要求、交任务,在实践中对他们进行锻炼。要注意给积极分子创造必要的学习条件,以提高其政治思想觉悟、文化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等。培养人要按照所负担的责任,积极、认真地做好培养工作。
(3)党支部对积极分子考察工作,应立足于实践,同时可采用个别谈心、听取积极分子汇报、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等多种方式进行。并每半年定期进行考评、写实一次。积极分子的考察期一般应为二年以上,在校生积极分子的考察气可以为满一年以上。
7.调整积极分子队伍
党支部要在深入调查和全面分析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的基础上,每年至少调整一次积极分子队伍,把新涌现出来的积极分子吸收进来,把不具备积极分子条件的调整出去,始终确保积极分子队伍的质量。对新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要落实好教育、培养、考察措施。
二、制定发展计划阶段
8.推荐发展对象
党小组按照党员标准,向党支部推荐基本具备党员条件,预计当年可吸收入党的积极分子为党的发展对象。
团组织要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为党的发展对象,其要求和步骤是:团支部(总支)在做好积极分子培养工作的基础上,对推荐对象进行全面考察,经团支部(总支)填写《优
秀团员入党推荐考核表》,说明推荐理由,报基层团委(总支)审核并签署意见。基层团委同意后,由团支部向同级党组织推荐。团支部书记由上级团组织向有关党组织推荐。一般每年推荐二次,或按党组织的要求随时推荐。一般情况下,优秀团员入党,都需要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各级党组织要支持、帮助和指导共青团组织,加强对青年同志进行共产主义理想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在教育的基础上做好推荐工作。对被推荐的同志,党组织要重点培养和考察。
9.制定发展计划
在对本单位积极分子进行充分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根据党小组或团组织推荐的发展对象,经支部委员会讨论研究,确定出当年拟发展对象,制定当年发展计划,并上报党总支。
确定为发展对象的主要条件是:入党动机端正,入党要求迫切,政审合格,经过两年以上(学生一年以上)培养、教育、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
制定计划时,要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从实际出发,正确处理数量与质量、需要与可能、一般与重点的关系。切忌简单地分指标,下比例。对没有列入本年度计划的积极分子,一般不宜在本年度发展。
10.调整计划并上报主管部门
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综合、调整发展计划时,要重点审查党支部的计划是否符合发展党员指导思想和发展党员方针,是否切实可行。在此基础上制定总支(直属支部)发展计划,报组织部。在落实计划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
11.上报发展对象名单及有关材料
党总支将近期准备发展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及有关材料报组织部。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发展对象的入党申请书;
(2)党小组或团组织对发展对象的意见,团组织填写的《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考核表》;(3)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4)发展对象的思想汇报;
(5)发展对象的学习体会;
(6)发展对象的党课培训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