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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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记录:

《项目管理制度》

(试行)

四川###############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部(工程部)

签发:

日期:

欢迎贵司加入“”项目的工程建设,本项目由四川#######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兴建;为顺利完成本项目工程建设,特向贵司函告本项目的《项目管理制度》。

本项目地处南充市区,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工地安全文明施工、主要出入口、工地扬尘等管理严格,请贵司严格遵循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敬请贵司认真阅读本《项目管理规定》及其附属文件并遵照执行。

一、甲方及监理组织架构

1.甲方代表:

总经理,副总经理;

工程部经理;成本合约部经理。

2.发包人(甲方)及监理组织架构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3. 项目部(工程部)工作时间:

✧上午08:00~12:00

✧下午14:30~18:00

✧周六、周日、节假日以及工程需要的其他时间,项目部(工程部)均会安排值班人员。

4.有关检查或验收,请在工作时间内提前12小时书面或口头通知现场监理、甲方工程师,以便工程师安排工作,周六、周日的检查验收应在周五提前通知。

5.收方工作需甲方工程部、成本合约部、监理部的工程师共同办理,此工作需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或口头通知监理工程师和甲方现场工程师。

二、项目管理规定

1.除非紧急情况发生,一般情况下业务活动应采取书面形式,相互联系应以书面为主并以书面为准。紧急情况下发包人、监理工程师或其他合适单位的指令也应在事后及时办理书面认可,并于48小时内办理书面确认文件,否则不予办理且后果自负。

2.请贵司务必注意文件收发签字管理。发包人项目部(工程部)发出的所有文件均应有项目部(工程部)经理签字并加盖发包人项目部(工程部)印章方能有效,监理发出的所有文件均应有监理部总监签字并加盖监理印章,否则贵司应视为无效,发包人与监理也不予认可。

3.贵司应时刻注意有关资料的制作、运行及保管、收集整理归档的工作。工程结束,发包人与监理将要求贵司提供合符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包人规定的工程建设资料,否则将不进行结算工作。其他事宜请务必与发包人项目部(工程部)联络,并以发包人项目部(工程部)要求为准。

4.为方便文件收发,如条件许可,请贵司指定文件收发人,并经常与本项目部(指发包人项目部(工程部),下同)保持联系,主动索取有关文件,以利本项目部(工程部)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文件发放。

本项目部(工程部)认为,除非贵司特别声明,贵司任何现场管理人员均可代表贵司签收文件,只要其签字收文,则文件视为即刻已送达。

5.对于项目部(工程部)(含监理)所发文件,请贵司勿以任何理由拒绝签收。如贵司对我项目部(工程部)所发文件内容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收到文件2个工作日内)书面函告,否则将视为默认。

6.贵司必须按照发包人要求的制度、流程、表单等办理、接洽相关事务,对未按要求办理事务的其责任和损失全部由贵单位承担。

7.任何拟上报发包人的文件均应首先上报监理内业办理(紧急情况时可同时呈报发包人内业处);所有施工方、协作单位与甲方公司各部门的往来文件均只能通过监理部的(工程部)内业与甲方项目部传递,施工协作单位不能越级上报,若有越级上报情况,甲方、监理将不对文件传递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事件与过失负责。

凡是经监理审核处理、发包人审核完毕发放的资料一般也通过内业下发,例如各种签证、计划、报告、联系函等。贵司上报各种文件,抬头请写(详《工程管理表单》):

※※※※※※※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名称):

8.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尾款、质保金与签证、工程量核定、收方核量、材料认质认价、甲供材料申请与收货采保、报告函件、工程管理、三方维保协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物管公司)等工作及表单必须按我公司成本合约部、项目部(工程部)的最新要求的表单执行;请贵司工作人员及时到甲方相关部门拷取相关表单电子版,并按我司要求进行填报;未按规定表单进行填报的其责任由贵司承担。

9.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上报《混凝土浇筑申请书》、《主体封顶时间验收表》、《外墙抹灰完成质量检查表及完成时间确认表》、《抹灰申请书》等甲方规定的表单文件。对于变更后作废的图纸和文件,由施工单位交回甲方销毁,在领取新图纸及文件的同时,在作废图纸及文件原签名处,签名后补盖图纸及文件作废章。

10.进场各施工单位对于各自工作面的交接,需办理《场地工序移交单》,并在签字完善后交监理、甲方内业处存档备查;对上道工序的质量及界面进行检查,达到施工需求后予以接受并签字认可,方可大面积施工,如存在质量问题,乙方有义务进行限期整改,未整改合格部位严禁施工;禁止各施工单位(场地工序移交)之间在移交中不办理书面移交手续,若未办理移交手续而存在质量问题(造成返工和损失)的由正在施工的单位负全部责任;未经检查验收合格的工序,严禁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违反以上规定的将予以严惩。施工单位内部必须执行工序质量“三检制度”,施工单位质检员或负责人检查合格后方能呈报监理检查验收;工序质量经监理检查验收合格并签字确认后(不合格的监理必须逐条书面指出,并限定时间整改完成),才能报甲方工程师检查验收(按工序检查表的要求进行检查)。监理必须按照施工验收规范、

合同及甲方要求,对工序、检验批、分户验收等质量进行实测实量(测量数据标注在实体测量位置,同时留置书面和影响记录),严禁未经实测实量就签署相关验收文件;否则甲方将对监理进行严厉处罚。若甲方工程师在巡检、抽检、专检中发现监理检查合格的工程仍存在质量缺陷,甲方将根据质量缺陷的严重性对监理、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11.进场各施工单位在大面积施工前必须先做样板(以甲方项目部(工程部)要求为准),经报监理公司、甲方验收合格并填写《样板验收表》后方可大面积施工,如:防水及屋面、钢筋砼、砌体与抹灰、装饰装修、幕墙、硬质铺装与植物栽种、住宅交付样板等;未执行样板制度的工程严禁组织施工,否者将予以严厉处罚,工程返工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样板工程实施方案在承包人进场后5天内完成并上报,样板工程在承包人进场后20天内完成施工,并完成样板工程验收。其他事宜详第七条。

12.各工程(工序)成品保护工作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在工序场地移交时同时办理成品保护移交;对蓄意破坏工程质量的本项目部(工程部)将予以严惩,其修复的费用将按实际工程费用的1~3倍在破坏单位的工程款中扣除;未能在限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工作面移交的将由发包人安排其他施工单位完成,费用按实际工程费用的1~3倍在原施工单位的工程款中扣除。

13.专项工程的施工必须按照甲方相关作业指引或本公司最新版《工程技术要求》的施工做法、设计要求、现行的规范、图集、标准、规程等执行,对未按照要求施工的造成返工等损失的由施工单位负全部责任,同时监理承担相应责任;未经甲方进行专项工作交底严禁组织施工,乙方自行负责对管理人员和班组的施工技术交底工作(监理必须见证)。

14.承包人进场后10天内上报详细施工进度计划、材料设备进场计划(含乙供、甲供、甲方分包等)、承包人自行组织的作业班组与供应商招投标工作计划等,逾期上报、未报计划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对未按时上报计划处以5000元负激励处罚,每延迟一天处以500元负激励处罚。

15、发包人对重要施工方案、关键工序、质量控制点、隐蔽验收、工程验收等采取许可令制度,未经发包人(发包人单位)书面认可严禁进入下道工序作业,发包人有权根据情节轻重处以10000~200000元罚款,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承包单位负责,同时监理承担相应责任。

三、本项目会议制度

1.除非特别通知,本工程甲方协调例会时间为每周四下午2:30(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地点在工地现场会议室。(监理单位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在甲方会议室召开早会,安排、落实监理工作,与委托人沟通协调解决相关事宜。)从收到本文件起,到书面请求并许可为止,贵司应派工程负责人及其他合适人员准时参加例会,未经项目部(工程部)负责人许可不得迟到、早退或缺席;违反者,每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100元人民币,每缺席一次罚款500元人民币;有关罚款将从工程款中扣除;同时,迟到、早退和缺席者对到会前所有会议内容无条件确认并接收;(对早退之后的内容无条件确认,缺席对会议所有内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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