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职学历教育管理办法

合集下载

公司在职学历提升管理制度

公司在职学历提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公司员工的综合素质,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员工个人成长与企业发展相结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在职员工,旨在鼓励员工通过学历提升,提高自身知识水平和技能素质。

第二章提升目标与原则第三条提升目标:1. 提升员工整体学历层次,优化人才结构。

2. 增强员工的专业技能,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3. 促进员工职业发展,激发员工潜能。

第四条提升原则:1. 自愿原则:员工可根据个人发展需要,自愿申请参加学历提升。

2. 持续原则:学历提升应贯穿员工职业生涯始终,形成终身学习机制。

3. 实用原则:学历提升应与岗位需求相结合,注重实用性和针对性。

第三章提升途径与方式第五条提升途径:1. 成人高等教育:通过成人高考、网络教育、自学考试等方式。

2. 在职研究生教育:通过在职攻读硕士、博士学位。

3. 外部培训:参加公司认可的各类培训课程,提升专业技能。

第六条提升方式:1. 鼓励员工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学历提升,不影响正常工作。

2. 公司提供必要的资源支持,如学习资料、网络资源等。

3. 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对完成学历提升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四章管理与监督第七条学历提升申请:1. 员工提出学历提升申请,填写《在职学历提升申请表》。

2. 部门负责人审核申请,提交至人力资源部门。

第八条学历提升审批:1. 人力资源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批,确认提升途径和方式。

2. 审批通过后,通知员工开始学历提升。

第九条学历提升跟踪:1. 人力资源部门定期跟踪员工学历提升进度,确保提升效果。

2. 建立学历提升档案,记录员工提升情况。

第十条学历提升监督:1. 员工应诚信报名,不得虚报或伪造学历。

2. 公司对学历提升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理。

第五章奖励与激励第十一条奖励措施:1. 对完成学历提升的员工,公司给予一次性奖励。

2. 对取得学位或职业资格证书的员工,优先考虑晋升和加薪。

第十二条激励机制:1. 建立学历提升积分制度,积分达到一定标准的员工,享受额外福利。

机关工作人员在职学历学位教育管理办法_规章制度_

机关工作人员在职学历学位教育管理办法_规章制度_

机关工作人员在职学历学位教育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我委机关在职人员学历学位教育管理,鼓励职工努力学习,提升队伍素质,促进事业发展,参照《水利部机关公务员在职学历学位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珠江委机关工作人员学历学位教育包括参加国家承认的在职研究生(含第二学士学位)、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学习。

第三条委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在职学历或学位教育,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到委机关工作两年以上(不含见习期或试用期),且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以上;2.选择与本职工作对口或相关的专业,体现学用一致的原则;3.以业余学习为主,原则上不得占用工作时间。

第四条参加在职学历学位教育应根据工作需要,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采取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

具体程序如下:1.个人填写《珠江委职工学历教育申请表》;并附所报院校招生简章。

2.所在处、室主要领导签署意见。

3.人事劳动教育处审批。

其中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参加学习的,由人事劳动教育处报分管委领导审定;委领导参加学习的,由委主任批准。

第五条经批准参加学习的人员学费由单位报销60%,个人负担40%;报名费、书杂费、复习辅导费、往返路费和在参加学习中所发生的其它一切费用由本人自理。

第六条学费(含单位报销部分)先由本人垫付,待学习期满并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或学位,凭有关证明和发票到人教处签署意见,并签定毕业后服务年限后核报。

未能在学制期内取得规定的学历或学位的,延长不得超过2年时间,过期后不再报销相应学费,延长期内所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第七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学费自负:1.未经所在处室领导同意和人教处批准,自行报考参加学习的;2.因参加学习严重影响本职工作并经警告无效的;学习期间因违章、违纪、违法受各类处分的。

第八条在职学历学位教育经费纳入“干部培训费”年度预算,经费预算由人事劳动教育处根据年度教育培训情况编报,经费由人教处管理。

第九条参加在职学历学位教育的人员应积极工作,努力学习,为水利事业的发展多作贡献,毕业后除因工作需要组织安排外,须在本单位服务5年以上。

公司员工在职参加学历教育暂行规定

公司员工在职参加学历教育暂行规定

公司员工在职参加学历教育暂行规定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员工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促进员工个人发
展和公司整体发展的良性循环,公司特制定《公司员工在职参加学历
教育暂行规定》。

以下是具体内容:
一、政策目的
公司员工在职参加学历教育是为了充分利用员工的职业素质和学术
水平,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提供稳定的人才保障。

二、政策依据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定。

公司全
面实施人才强企战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员工整体素质。

三、政策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全体在职员工,不限制员工参加学历教育的阶段和专业,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学习,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四、政策措施
1. 公司将制定年度学历教育培训计划,根据员工的实际需求和公司
的业务发展需求,合理安排培训课程和时间。

2. 员工参加学历教育需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审批通过后方可报名
参加培训。

3. 员工参加学历教育期间,公司将提供必要的学习支持和帮助,包
括但不限于学习资料、学习指导等。

4. 员工参加学历教育期间,享受相应的学习期限福利,具体以公司
相关规定为准。

五、政策监督
公司将建立健全的学历教育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相关政策,确保员
工参加学历教育的公平性和规范性。

六、政策解释权
公司对本规定拥有最终解释权,并保留修订的权利。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调整或变动将另行通知。

希望广大
员工遵守公司相关规定,积极参加学历教育,提升个人素质,为公司
发展贡献力量。

公司将竭诚支持员工在职学习,共同成长,共创辉煌。

员工在职学历教育管理规定

员工在职学历教育管理规定
1.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员工在职学历教育申请表》,审批通过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2.毕业后员工持录取通知书、学生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学籍档案等资料到人力资源部进行学历(学位)审核登记,并将资料存入个人档案。
3.审核通过后以工资的形式发放学历奖励补贴。
第六条费用管理及奖励
1.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加在职教育,并给予相应的激励。
员工
制度名称
员工在职学历教育管理规定
受控状态
编 号
HR-XX-00x
第一条目的
为提高员工队伍的整体素质,鼓励员工不断学习,积极参加在职学历提升教育,提高文化素质和专业水平,适应新形势下企业发展需要,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全体员工。
第三条在职学历教育含义及内容
1.在职人员的学历(学位)教育,主要指员工根据本人需要,自主参加不脱产的学历教育学习。
2.自主参加脱产学历教育学习的,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取得学历(学位)后,参加公司外部招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3.如员工在补贴发放期间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剩余未发放完的补,不再发放。
4.员工在任职期间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对其的学历奖励补贴。
5.员工因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取消对其的学历奖励补贴。
2.在职学历教育为员工自费教育学习,学杂费、教材费等均由员工个人承担。学历获得后公司根据本规定给予相应的奖励补贴。
3.奖励补贴标准:
学历
奖励标准
发放规定
大专
800元
分2次发放,每次发放400元,每6个月发放一次。
本科
1200元
分3次发放,每次发放400元,每6个月发放一次。
第七条管理规定

公司员工在职参加学历教育、职称考试

公司员工在职参加学历教育、职称考试

公司员工在职参加学历教育、职称考试和各类业务培训奖励暂行办法为创建学习型企业,鼓励员工参加在职学习和培训,改善员工队伍的学历层次和专业结构,提高员工的业务素质,规范公司员工在职参加学历教育、职称考试和各类业务培训的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一、参加学习、培训条件(一)参加学历教育、职称(包括执业、注册、认证资格,下同)考试(包括考前培训,下同)和各类业务(包括政治理论,下同)培训的员工,一般应是本公司工作一年以上的正式员工,且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关报名 (考)条件。

(二)因工作需要和上级安排,经公司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同意参加学历教育,可不受职务和工龄限制。

(三)参加学历教育、职称考试和各类业务培训一般应根据工作需要并与本职工作对口或基本对口。

二、报考、报名办法采取本人自愿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

凡符合条件的人员,需填写《员工在职参加学历教育、职称考试和各类业务培训申报表》,并附承办学校 (单位) 招生通知 (简章) 、收费标准,经所在部室负责人签署意见(部室负责人经公司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交公司人力资源部进行资格审查并签署意见后,提交经理办公会议审定。

三、费用报销凡经公司经理办公会审批同意参加学历教育、职称考试和各类业务培训的,对考试、考核通过者,根据承办学校 (单位)规定的收费标准,并提供符合财税规定的收费票据进行奖励,奖励的标准是按比例进行报销(补考费用及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不列入报销)。

具体规定如下:(一)学历教育、职称考试的费用,必须在学习结束取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资格证书,下同)后,凭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经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登记并签字后,报公司分管财务领导审批。

经审批同意后,凭收费收据到公司财务部报销。

其中学历教育报考时的报名费、报考复习培训费及复习资料费不予报销。

(二)职工在本公司工作期间一般只能享受一次学历教育学费报销。

调入本公司前参加学历教育和职称考试已经发生的费用不予报销。

在学习期间调离公司或解除劳动合同,不再享受学历教育和职称考试费用的报销。

公司员工学历教育管理办法三篇

公司员工学历教育管理办法三篇

公司员工学历教育管理办法三篇篇一:XX公司员工学历教育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员工学历教育管理工作,优化公司员工学历结构,鼓励员工积极参加各种学历教育,系统地提升综合素质,更好地适应公司发展与员工成长的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历教育是指各类经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国民系列教育。

公司学历教育分为公司选派和员工自学两种形式。

公司选派形式的学历教育指企业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有计划、有目的地选派员工参加学历教育;员工自学形式的学历教育是员工结合本职工作需要,通过个人报考,利用业余时间,以自主学习的方式参加的学历教育。

第三条学历教育管理遵循合理规划、专业对口、学以致用、保证质量、稳步发展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用工,社会用工学历教育管理办法依据《XX分公司社会用工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第二章公司选派学历教育的管理流程及其费用管理办法第五条选派流程省公司结合公司发展和员工成长需要,制订公司选派学历教育方案,选派计划公布后,市公司根据选派条件要求推荐人选,报省公司审批。

具体管理流程见附件1。

在省公司统一安排的学历教育选派计划基础上,市公司在保证培训的力度和资源投入的前提下,可适当自行选派员工攻读硕士及以上学历或学位教育,并将具体选派方案报省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

第六条公司选派参加学历教育对象的基本条件1、公司服务年限二年及以上,且工作表现出色;2、公司管理、技术和业务骨干,工作能力较强。

市公司员工要求职位在8职级及以上、县公司员工要求6职级及以上(上述职级为员工当前所在职级,而非职位标准职级);3、未被公司选派过的(已被选派但当年未被录取的次年不再选派)。

第七条专业和择校原则原则上,公司只选派员工参加与本职工作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层次的学历教育,且就近选择综合或专业领域排名靠前的院校。

第八条公司选派学历教育费用管理1、学费由员工和公司分担,原则上由员工先行垫付,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后,依据相关规定报销。

(完整版)员工在职学历与资格继续教育管理办法

(完整版)员工在职学历与资格继续教育管理办法

员工在职学历与资格继续教育管理办法为鼓励员工参加提高其自身业务水平和技能的各种培训,保证员工队伍知识结构不断优化、素质不断提高,逐步实现人才工程目标,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快速、健康发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申请条件:1、在职学历升级继续教育申请要求员工在本公司工作满二年(签订劳动合同满两年);职称资格认证培训申请要求员工在本公司转正后。

2、员工申请在职学历继续教育,鼓励学、用一致,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教育需申报备案后学习。

在职学历教育必须提高一个档次申报,原则上以本升研为主。

二、申请流程:1、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及员工的个人发展潜力,由个人提出申请,各部门筛选确定培养人选名单,人力资源部制定送培计划并组织安排。

2、员工持“录取通知书”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培训申请表,填好表内相关内容后按“部门/分管领导签字→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批准”的流程进行审批。

3、对获准员工的学习申请,人力资源部将其列入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并录入个人培训档案。

三、费用报销:1、经公司同意参加学习的人员,学费自行垫付,学习结束取得毕业证书或学位后,学费按以下标准报销:本科毕业报销60%的学费,硕士毕业报销80%的学费,硕士或博士毕业并取得学位证书报销100%的学费;取得毕业证书者或学位证书,学费按以上标准报销。

2、对未列入送培计划的并审批未通过的人员,学费自理。

3、在职学历继续教育的费用,经分管领导批准、人力资源部审核(签订培训协议)、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报销。

4、参加国家组织的职称资格认证培训的人员,培训考试费用自行垫付,经考试合格获得职称资格证书的,报销考试费;未获得证书者,考试费不予报销。

5、公司业务需要,组织参加国家资格认证培训考试的人员,经考试合格获得职称资格证书的,报销全部培训考试费用。

四、培训协议签定:1、员工参加由公司出资的在职学历继续教育后,须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

本科及以上毕业的员工要求继续在公司工作满五年。

员工在职学历教育职称申报管理办法

员工在职学历教育职称申报管理办法

员工在职学历教育职称申报管理办法一、总则1.1 为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促进企业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在职期间参加学历教育和职称评审申报的管理工作。

1.3 学历教育包括本科、硕士、博士和各类进修等教育形式。

1.4 职称评审包括各级专业技术职称、学科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等职称评审。

二、学历教育2.1 学历教育原则上经员工本人申请、公司批准后使用公司规定的教育经费,公司予以一定比例的资助。

2.2 员工所学专业要与公司的业务需要相结合,原则上应以本职工作为主,兼顾企业发展需要;其次是根据个人兴趣爱好和发展规划选择,但必须符合国家或地方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录取条件和学习要求。

2.3 员工因学历教育原因请假的,须事先按照公司规定进行请假手续,与部门领导和前线主管商定安排,确保在请假期间的工作安排。

2.4 完成学历教育各阶段下达目标后,员工应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递交学位证书、毕业证明等相关证件,公司予以公示和备档。

三、职称评审3.1 职称评审原则上经过员工本人申请、公司推荐和上级部门、职称评审组的评审通过后才予以确认。

3.2 员工职称申报优先考虑与岗位要求和企业发展相结合的职称。

3.3 员工职称评审的费用由公司承担,评审通过的员工,公司予以相应的奖励。

3.4 完成职称评审后,员工应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递交职称证书和证明材料等相关证件,公司予以公示和备档。

四、管理4.1 公司应制定学历教育和职称评审的推荐与申报管理制度,加强申报信息的汇总和管理。

4.2 公司人力资源部应定期组织员工学历教育和职称评审的培训和过程管理,确保推荐申报符合政策要求。

4.3 公司应加强对学历教育和职称评审的监督和管理,确保申报及评审程序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制定奖惩措施,及时纠正不合规范的行为。

五、奖惩措施5.1 员工职称评审通过的,公司给予适当奖励。

5.2 员工未能通过职称评审,公司应当组织对其予以必要和及时的指导和帮助,鼓励员工在今后工作中不断进步,再次评审。

员工在职学历提升管理办法

员工在职学历提升管理办法

员工在职学历提升管理办法1目的1.1彭励并支持员工参加在职学习,提升学历及专业知识水平,促进个人价值增值。

1.2吸引并保留优秀人才,在公司营造学习型文化氛围,持续优化员工学历层次及专业结构。

1.3规范公司员工参加在职学习提升活动的管理。

2范围2.1员工参加在职“本升研”及“硕升博”学历提升教育活动的补贴申办适用于本办法。

2.2公司派送员工参加与员工本职工作所需的知识技能提升相关的外部培训活动适用于本办法。

3原则3.1择优支持原则公司择优给予员工学历提升补贴,择优派送员工参加外部培训活动。

3.2专业对口原则员工享受补贴的学历提升专业原则上应与本职岗位工作对口或强相关,外派参加培训活动应于本职工作所需知识技能提升相关。

3.3就近参与原则为保障岗位工作的正常开展,实现工作与学习的平衡,员工进行在职学历提升应就近选择就读学校,公司派送员工参加外部培训原则上应就近选择培训机构。

4学历提升补贴相关规定4.1补贴条件及名额4.1.1申请学历提升补贴的员工需入职满12个月,且近6个月绩效考评应达到B级及以上级别。

4.1.2公司每年学历提升补贴名额应按择优支持的原则控制在员工总人数的5%以内。

4.1.3重复参加同一层次的学历提升进修的,只享受一次补贴。

4.2补贴申请流程4.2.1各部门/中心负责人结合员工个人意愿,推选出初步人选并填写《员工学历提升补贴推选表》报人力资源部进行资格审核。

(各部门及中心负责人由分管副总进行推选。

)4.2.2人力资源部结合4.1.1的规定对各部门及各业务线推选的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人选报总裁审批。

4.2.3经总裁审批通过的人选获得当年度学历提升补贴资格。

4.2.4由总裁特批的员工可直接获得当年度学历提升补贴资格。

4.2.5人力资源部将获得学历提升补贴资格的员工列入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并录入个人培训档案。

4.3补贴额度及补贴方式4.3.1考取985院校研究生或国内知名商学院MBA/EMBA等项目的员工,一次性补贴学费30000元。

员工在职学历教育管理规定

员工在职学历教育管理规定

员工在职学历教育管理办法版本1/修改11 范围为促进公司员工的学习和学历教育,提高员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始终保持人才队伍的创新活力和竞争力,以适应公司发展对人才的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在职员工;2引用标准人力资源控制程序……………………………………………………………3术语和定义学历教育:员工在工作期间,根据国家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录取的学生,按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教学计划实施教学,学生完成学业后,由学校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毕业证书合学位证书;4培训与资格公司全体员工都应学习,掌握并运用本方法;5职责人力资源部职责5.1.1负责员工在职学历教育办法的制定;负责最终审核部门提交的员工学历教育申请材料,并落实签订培养协议书;负责归口管理员工申请学历教育的相关材料,通过学历教育考试后所取得的各项资质证书及所签订的服务期协议等;财务管理部职责负责依据双方签订的服务期协议所约定内容支付或扣除相关费用;用人部门职责5.3.1负责组织、推荐、申报、审核与汇总等工作;5.3.2负责配合人力资源部跟踪员工在学历教育期间的表现与考核工作;6工作程序学历教育计划制定6.1.1各部门应根据公司规定,结合本部门具体情况,全面考虑、统筹安排,并于每年11月初制定本部门下一年度员工学历教育培养计划,报人力资源部;6.1.2 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结合各部门工作特点和员工进修培养的实际情况,于12月中旬将审批意见反馈各部门;6.1.3 为保证正常工作秩序,原则上各部门当年脱产参加各类形式学历教育的员工应控制在员工总数的5%以内;申报条件基本条件拥护党的方针、政策,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思想品德良好,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爱岗敬业,上进心强;申请学历教育培养的专业必须与本人现从事的岗位和专业技术学科相符合;提出申请时,应在公司连续工作一年及以上;如攻读本科及以上学历,须连续工作满二年及以上;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报考的条件应符合国家及相关院校的有关规定;原则上要求为一线班组长或主管级含以上员工;原则上要求为主任/科长级含以上员工;原则上要求为主任/科长级含以上员工,或研究院设计师含以上员工;情况在本部门排名前五的;或上年度获得公司级优秀员工、年度优秀团队或优秀管理者荣誉称号;参加市级以上技能比武获得前三名的;公司鼓励申请进修或报考国内外的知名大学211\985工程类院校或知名科研院所;申报程序6.3.1、申请人向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员工学历教育培养申请表详见附录1并附相应材料文件;6.3.2所在部门应认真核实员工填写的申请表内容,经部门长签署意见后,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6.3.3人力资源部审核部门提交的申请,并结合公司实际需求予以办理审批手续,并将审批结果告知申请人;6.3.4申请人办理报名手续并参加相应的考试;6.3.5申请人被录取后持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至公司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审核无误后签订培养协议书详见附录2,根据员工培训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明确服务期限及违约责任等;管理与考核6.4.1 各部门应有计划的安排员工学历教育培养,参加各类形式学历教育的员工应该积极配合公司的管理,合理分配时间,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履行工作岗位职责,接受公司的考核;如考核不合格,公司有权中止学历教育培养并停止费用资助;6.4.2员工参加各类形式的学历教育学习期间,应遵守教部门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外出学习期间必须和所在部门、公司以、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保持联系和必要的沟通;6.4.3员工学历教育学习期间,不得自行改变学习的专业、时间及形式,确需改变者,须报经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6.4.4员工完成学历、学位培养的学历教育学习,必须持毕业证、学位证、结业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到人力资源部报到、验证、入档;员工完成各类访学、进修、专修、研讨、短期进修班形式的学历教育学习应向公司及所在部门提交个人学习小结;、费用管理凡属学历学位学历教育的考试报名费、考前辅导费由报考员工自行承担;在付款方式上,公司不采用暂借付款的方式交纳培养费用;所需学费等全部费用由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部交齐,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后,将相关费用报销凭证交至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审核批准,然后到财务管理部报销培养协议书所约定的公司应支付的费用;员工应在规定的年限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如确需延长学习年限者,须个人说明原因并提出申请,经所在部门长签署意见后,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审批手续;延长学习年限期间所需费用由个人承担;员工在学历教育期间享受的待遇员工在学历教育期间,按照公司在职在岗人员享受工资待遇;公司原则上要求员工在学历教育期间,采用无须脱产的攻读方式,确因学校要求需学校提供证明须在工作时间离开工作岗位的,经批准后,其缺勤时间按照正常出勤计算支付公假工资,但一年不得超过5天;员工在学历教育位期间,其工龄连续计算;违约处理.1员工未能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公司不予报销学习期间的任何费用,并扣回学习期间所发放的全部公假工资;6.7.2员工在学历教育学习期间,如因辞职、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其它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按双方签订的培养协议书承担违约金;6.7.3员工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后,应回公司工作,履行规定的服务期;员工若在服务期内提出辞职或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被辞退,均须按照培养协议书承担违约金;其他要求未经批准报考或未与公司签订培养协议书的员工不享受本规定所规定的任何待遇,公司不承担任何学习费用,对其所获得的学位不予承认;员工因攻读学位擅自而离开工作岗位的,视为旷工并按公司规章制度处理;7其他凡公司员工培训时间超过半年的均参照此办法执行;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沟通、协调、修改、补充、完善;本办法如与国家及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不一致时,按国家及地方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执行;8流程图见图一9附录员工学历教育培养申请表见附录1培养协议书见附录2图一附录1:附录2:附录2:员工学历教育培养申请表培养协议书甲方单位:乙方员工: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 家庭住址: ,: ;根据岗位需要,为提高乙方岗位技能,甲方决定派乙方接受专项培养;为维护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平等协商,就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养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培养内容和费用培养内容培养项目名称:;培养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为期年、月、天;培养地点:;培养单位:;培养内容包括: ;培养形式:□不脱产□脱产培养目标: ;培养费用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出资费用范围内全部费用,即培养费用总额为: +公假工资; 具体项目如下:培养费学费、教材资料费等:;取证费:;食宿费:;差旅费:;其他经甲方确认的费用:乙方确因学校要求需学校提供证明须在工作时间离开工作岗位的,经批准后,其离岗时间按照正常出勤计算支付公假工资;培养费用支付的条件及支付方式:乙方通过学校考试符合录用条件取得录取通知书后先行垫付培养费用;乙方在达到培养目标,取得相应证书后,将本次培养所产生的在本协议约定范围内的相关费用的报销凭证交予甲方,甲方审核无误后按照本协议约定予以报销;第二条甲、乙方的权利与义务在乙方学历教育培养期间,甲方应做好指导、监督、协调工作;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安排的培养,在培养期间应刻苦学习,努力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乙方未能达到培养目标的,所有培养费用由乙方个人承担;员工应在规定的年限内取得相关证书,如确需延长学习年限者,延长学习年限期间所需费用由个人承担;乙方应严格遵守培养机构的时间安排,准时参加培养,不得缺勤;除甲方不予批准乙方离开工作岗位外,乙方无故不参加培养的,按照旷工处理,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处罚;在乙方参加专业技术培养期间,如培养机构在超过国家标准工作时间如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安排培养课程的,不属加班,甲方无需支付加班工资;乙方完成专业技术培养后,应当按照甲方的安排从事相关岗位工作,并有义务按照公司要求对公司其他员工承担相应的内部培养和辅导指导工作;乙方承诺在甲方安排的相关岗位上连续服务年、月、日,乙方的服务期从专业培养开始之日起计算;乙方的服务期超出双方原订的劳动合同中确定的劳动合同期限的,除甲方决定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限顺延至服务期满为止;甲方决定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本协议也随之终止;乙方因参加不同专业培养而与甲方多次约定服务期的,总服务期限累计计算,为多次约定的服务期之和;乙方经培养取得相关证书的,应向甲方人力资源部备案,甲方按照公司规定给予乙方相关津贴及待遇;经双方协商调整工作岗位的,津贴及待遇按照甲方公司规定执行,服务期继续按本协议履行;第三条违约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乙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乙方单方解除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法:违约金=剩余服务期/总服务期×培养费用总额;第四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是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签字:年月日年月日。

机关工作人员在职学历学位教育管理办法

机关工作人员在职学历学位教育管理办法

机关工作人员在职学历学位教育管理办法一、前言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职业要求的不断提高,机关工作人员在职学历学位教育的需求也日益增长。

为了规范机关工作人员在职学历学位教育管理,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制定本办法。

二、目的与意义本办法的目的是为了:1.确保机关工作人员在职学历学位教育的合理性和有效性;2.促进机关工作人员的终身学习和职业发展;3.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4.推动机关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和机关工作的创新发展。

三、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机关工作人员在职学历学位教育的管理。

四、基本原则1.公平公正:对于符合条件的机关工作人员,应当享有平等的学历学位教育机会,不得因种族、性别、年龄等因素进行歧视;2.自愿参加:机关工作人员在职学历学位教育应当是自愿的,不得强制;3.综合评价:机关工作人员在职学历学位教育的评价应当综合考虑工作绩效、学习成绩、实际能力等因素;4.稳定工作:机关工作人员在职学历学位教育期间,应当保障其工作岗位和收入不受影响。

五、管理机制5.1 学历学位教育需求调研1.机关单位应当定期开展学历学位教育需求调研,了解机关工作人员的学历学位教育需求;2.调研结果应当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为制定学历学位教育计划提供参考。

5.2 学历学位教育计划制定1.相关部门应当根据学历学位教育需求调研结果,制定机关工作人员在职学历学位教育计划;2.学历学位教育计划应当包括学历学位教育的目标、内容、方式、时间等要素。

5.3 学历学位教育资源保障1.相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学历学位教育资源的调查和评估,确保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2.学历学位教育资源的保障包括教材、师资、设施等方面的保障。

5.4 学习进度和成绩管理1.机关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学习进度和成绩管理制度,监督机关工作人员的学习进度和成绩;2.学习进度和成绩管理应当及时反馈给机关工作人员和相关部门,以便进行及时调整和辅导。

5.5 学历学位教育质量评估1.相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学历学位教育质量评估工作,对学历学位教育的质量进行监督和评价;2.学历学位教育质量评估结果应当及时反馈给机关单位和相关部门,为改进工作提供参考。

政法干部学校在职教职工学历教育管理办法

政法干部学校在职教职工学历教育管理办法

政法干部学校在职教职工学历教育管理办法(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类型的经典范文,如规章制度、岗位职责、管理办法、总结报告、工作计划、合同协议、条据书信、策划方案、演讲致辞、其他范文等等,想了解不同范文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is 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it, it can help you 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 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 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 actual needs, thank you!Moreover, our store provides various types of classic sample texts, such as rules and regulations, job responsibilities, management methods, summary reports, work plans, contract agreements, document letters, planning plans, speeches, other sample texts, etc. If you want to learn about different formats and writing methods of sample texts, please pay attention!政法干部学校在职教职工学历教育管理办法近年来,我校教职工在职学历教育发展迅速,教职工的文化结构和整体素质有了明显提高,但也存在着工学矛盾突出,费用报销等问题,为进一步规范教职工参加在职学历教育的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员工学历教育管理办法

员工学历教育管理办法

员工学历教育管理办法员工学历教育管理办法包神铁路公司员工学历教育管理办法为规范和加强员工学历教育管理,保证员工队伍知识结构不断优化、素质不断提高,逐步实现人才工程目标,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快速、健康发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员工学历教育管理的原则(一)坚持公司统一管理、统一认证的原则。

公司人力资源部培训中心负责编制员工学历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下达公司所属单位执行。

员工取得成人教育后续学历、学位证书,均要通过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审查和认证。

(二)坚持全面优化队伍结构、鼓励进修高层次学历学位的原则。

为适应建设世界一流企业的需要,必须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因此要对不同层次的职工,有计划开展学历教育提高,注重高层次人才的培养。

(三)坚持学用一致、按需培训的原则。

员工参加学历教育必须立足于工作岗位的需要,努力提高本专业、本岗位的工作能力。

各单位要立足长远,根据发展的需要,有计划选送员工参加学历教育的学习,加快复合型、全能型、一专多能型人才的培养步伐。

(四)坚持以铁路院校为主,其他学校为辅的原则。

员工参加铁路相关专业学历教育的,原则上在铁路院校学习,其它专业由人力资源部培训中心指定院校学习。

(五)严格审批程序的原则。

员工参加学历教育要严格按照公司的统一规定办理申请报考的审批手续。

二、在职员工参加学历教育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报考学历教育的'公司员工须工作满1年以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含),在本单位年度考核中为绩效优秀员工;(二)须符合教育部有关招生报名条件;(三)报考的专业须与本人所从事的岗位相符;三、报名程序员工要求参加学历教育学习,且满足上述报名条件,按以下程序报名。

(一)首先由个人提出申请,填写“职工申请学历教育审批表”。

(二)申请表要由各单位按照公司下达的计划,严格审查报考资格、控制报考人数,由本单位集体研究同意。

(三)各单位集体研究报名人选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培训中心。

(四)公司审批。

员工在职教育管理办法

员工在职教育管理办法

员工在职学历教育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员工学历教育管理工作,优化公司员工学历结构和知识结构,系统地提升综合素质和整体竞争力, 鼓励骨干员工积极参加在职学历教育,更好地适应公司发展和个人成长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职学历教育管理遵循专业对口、学用一致、注重实效、费用分担的原则。

第二章范围和方式第三条员工在职学历教育是指经公司审批同意的各类国家、省部委行政部门批准的国民系统教育。

公司支持员工参加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主要采取不脱产方式进行。

第三章申报在职学历教育的条件第四条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

第五条具有普通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第六条公司管理、技术和业务骨干,工作能力较强。

要求职位等级在专业高级及以上。

第七条员工需在公司工作年满5年及以上,并且近三年年度绩效考核结果达到A级或“优秀”及以上。

(整建制划转、公司并购、行政性调动者在原单位的工作年限视为公司工作年限)第八条员工在职学历教育所选专业需与目前所从事岗位性质、业务内容相关。

第九条参加在职学历教育员工年龄不超过45周岁。

第十条事业心强、善于合作、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四章在职学历教育审批流程第十一条由公司依公司生产经营等情况,每年下达年度在职学历教育控制指标。

第十二条在职学历教育申报分个人申报和组织提名推荐两种,其中组织提名推荐需事先征得员工本人同意。

第十三条参加在职学历教育的员工,均需要填写《员工学历教育申批表》(详见附件1),严格按以下顺序逐级申批。

(一)员工申请;(二)部门经理审核;(三)部门主管领导审核;(四)人力资源部审查;(五)培训中心审批;(六)人力主管领导审批。

第十四条《在职学历教育审批表》纸质文档一式两份,培训中心归档、财务报销各1份。

第十五条《凯达员工培训协议》纸质文档一式3份,员工本人、培训中心、财务报销各1份。

第十六条学员毕业后,需要向公司培训出示学历教育证书原件。

第十七条员工在职学历教育必须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学习,否则按公司考勤管理规定执行。

公司员工学历教育实施办法

公司员工学历教育实施办法

公司员工学历教育实施办法第一条为提高员工的文化素质和综合能力,鼓励广大员工利用业余时间刻苦学习,提升学历学位层次,经研究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员工在职继续教育必须以提高文化素质为主要目的;以适应本职工作需要为出发点;坚持学以致用,以讲求实效为原则;强调真才实学,注重专业对口,确保学习质量。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公司总部及其各分子公司员工学历教育管理工作。

第四条各单位人事部门负责职工学历教育管理的日常性工作。

第五条申请程序1、职工要求参加学历教育学习,首先要由个人提出申请,填写“员工学历教育申请表”(见附件一,以下简称申请表)。

2、持申请表、招生简章、录取通知书等相关证明文件,经本人所在部门、人事部门和本单位领导审查同意并签字。

3、对参加本科及以下学历教育学习的,由本单位审查批准。

对参加本科以上学历、学位教育学习的,经本单位批准后要向公司公司人事部门备案。

备案时须提交“员工申请学历教育审批汇总表”及服务合同原件一份。

第六条学历教育类型一、脱产及半脱产学历教育(一)申请条件脱产学历教育是针对已获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员工,为了提高自身业务水平,申请参加高一级学历、学位教育的情况。

申请条件如下:1、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2、公司范围内的公司入职满一年(以劳动合同为准),且工作表现突出的;3、年龄不超过35岁;4、申请学习专业要与现从事专业相同、相近,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

(二)经费支持对符合审批流程,顺利取得相关证书的员工,公司将给予学习经费支持。

具体标准如下:研究生教育分为学历教育(统招研究生,全日制在校学习)和非学历教育(在职研究生,半脱产或在职方式学习)两种。

1、申请参加硕士研究生学历教育的职工,所学专业为地质、采矿、选矿、其它行业主专业的,毕业后按照约定的服务期每满一年给予3000元的经费支持;其它专业毕业后,服务满一年一次性给予3000元的经费支持。

申请参加博士研究生学历教育的职工,所学专业为地质、采矿、选矿、其他行业主专业的,毕业后按照服务期每年给予5000元的经费支持。

员工学历教育管理制度

员工学历教育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提高员工整体素质,促进员工个人与公司共同发展,激发员工的学习热情,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旨在鼓励员工通过学历教育提升自身能力,适应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为公司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在职员工,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岗位、技术岗位、操作岗位等。

三、学历教育资助对象及条件1. 资助对象:(1)物流运营总部、物流中心各RDC、海淘仓V5(含)以下员工;(2)公司内部各部门员工。

2. 资助条件:(1)入职期满1年,上一年度绩效评估为B(含)以上;(2)无违反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记录;(3)自愿参加学历教育,且所学专业与公司业务相关。

四、学历教育资助标准及比例1. 学历教育资助标准:(1)大专学历:每人每年资助学费5000元;(2)本科学历:每人每年资助学费8000元。

2. 学历教育资助比例:(1)员工个人承担学费的50%;(2)公司承担学费的50%。

五、学历教育资助流程1. 员工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学历教育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 人力资源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符合资助条件;3. 员工与公司签订学历教育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4. 员工参加学历教育,并按时完成学业;5. 学业结束后,人力资源部门对学历证书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按照协议约定将学费资助款支付给员工。

六、学历教育资助管理1.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学历教育资助工作的组织实施,包括资助对象审核、协议签订、学费支付等;2. 员工应按时完成学业,如因个人原因未能按时毕业,需退还公司已资助的学费;3. 员工毕业后的工作年限不少于3年,否则需退还公司已资助的学费。

七、附则1.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通过实施本制度,旨在提高员工学历水平,提升员工综合素质,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员工在职学历教育管理办法
[版本1/修改1]
1 范围
为促进公司员工的学习和学历教育,提高员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始终保持人才队伍的创新活力和竞争力,以适应公司发展对人才的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在职员工。

2引用标准
《人力资源控制程序》……………………………………………………………Q/RS.2.07
3术语和定义
学历教育:员工在工作期间,根据国家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录取的学生,按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教学计划实施教学,学生完成学业后,由学校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毕业证书合学位证书。

4培训与资格
公司全体员工都应学习,掌握并运用本方法。

5职责
5.1人力资源部职责
5.1.1负责员工在职学历教育办法的制定;
5.1.2负责最终审核部门提交的员工学历教育申请材料,并落实签订培养协议书;
5.1.3负责归口管理员工申请学历教育的相关材料,通过学历教育考试后所取得的各项资质证书及所签订的服务期协议等;
5.2财务管理部职责
负责依据双方签订的服务期协议所约定内容支付或扣除相关费用。

5.3 用人部门职责
5.3.1负责组织、推荐、申报、审核与汇总等工作;
5.3.2负责配合人力资源部跟踪员工在学历教育期间的表现与考核工作。

6工作程序
6.1学历教育计划制定
6.1.1各部门应根据公司规定,结合本部门具体情况,全面考虑、统筹安排,并于每年11月初制定本部门下一年度员工学历教育培养计划,报人力资源部;
6.1.2 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结合各部门工作特点和
员工进修培养的实际情况,于12月中旬将审批意见反馈各部门;
6.1.3 为保证正常工作秩序,原则上各部门当年脱产参加各类形式学历教育的员工应控制在员工总数的5%以内。

6.2 申报条件
6.2.1基本条件
6.2.1.1拥护党的方针、政策,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思想品德良好,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爱岗敬业,上进心强;
6.2.1.2申请学历教育培养的专业必须与本人现从事的岗位和专业技术学科相符合;
6.2.1.3提出申请时,应在公司连续工作一年及以上;如攻读本科及以上学历,须连续工作满二年及以上;
6.2.1.4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
6.2.1.5报考的条件应符合国家及相关院校的有关规定。

6.2.2岗位条件
6.2.2.1申报大专学历者,原则上要求为一线班组长或主管级(含)以上员工。

6.2.2.2申报本科学历者,原则上要求为主任/科长级(含)以上员工。

6.2.2.3申报硕士学历者,原则上要求为主任/科长级(含)以上
员工,或研究院设计师(含)以上员工。

6.2.3其他情况
6.2.3.1公司核心岗位或未来发展方向员工,能够出色完成本职工作,业务水平较高,上年度的工作业绩和胜任能力考核在本部门排名前五的;或上年度获得公司级优秀员工、年度优秀团队或优秀管理者荣誉称号;参加市级以上技能比武获得前三名的。

6.2.3.2公司鼓励申请进修或报考国内外的知名大学(211\985工程类院校)或知名科研院所;
6.3 申报程序
6.3.1、申请人向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员工学历教育培养申请表》(详见附录1)并附相应材料文件。

6.3.2所在部门应认真核实员工填写的申请表内容,经部门长签署意见后,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6.3.3人力资源部审核部门提交的申请,并结合公司实际需求予以办理审批手续,并将审批结果告知申请人。

6.3.4申请人办理报名手续并参加相应的考试。

6.3.5申请人被录取后持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至公司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审核无误后签订《培养协议书》(详见附录2),根据《员工培训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明确服务期限及违约责任等。

6.4管理与考核
6.4.1 各部门应有计划的安排员工学历教育培养,参加各类形式学历教育的员工应该积极配合公司的管理,合理分配时间,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履行工作岗位职责,接受公司的考核。

如考核不合格,公司有权中止学历教育培养并停止费用资助。

6.4.2员工参加各类形式的学历教育学习期间,应遵守教部门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外出学习期间必须和所在部门、公司以电话、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保持联系和必要的沟通。

6.4.3员工学历教育学习期间,不得自行改变学习的专业、时间及形式,确需改变者,须报经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

6.4.4员工完成学历、学位培养的学历教育学习,必须持毕业证、学位证、结业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到人力资源部报到、验证、入档。

员工完成各类访学、进修、专修、研讨、短期进修班形式的学历教育学习应向公司及所在部门提交个人学习小结。

6.5、费用管理
6.5.1在费用承担上,公司与员工各承担比例如下:
6.5.2凡属学历学位学历教育的考试报名费、考前辅导费由报考员工自行承担。

6.5.3在付款方式上,公司不采用暂借付款的方式交纳培养费用。

所需学费等全部费用由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部交齐,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后,将相关费用报销凭证交至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审核批准,然后到财务管理部报销《培养协议书》所约定的公司应支付的费用。

6.5.4员工应在规定的年限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如确需延长学习年限者,须个人说明原因并提出申请,经所在部门长签署意见后,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审批手续。

延长学习年限期间所需费用由个人承担。

6.6员工在学历教育期间享受的待遇
6.6.1员工在学历教育期间,按照公司在职在岗人员享受工资待遇。

6.6.2公司原则上要求员工在学历教育期间,采用无须脱产的攻读方式,确因学校要求(需学校提供证明)须在工作时间离开工作岗位的,经批准后,其缺勤时间按照正常出勤计算支付公假工资,但一年不得超过5天。

6.6.3员工在学历教育位期间,其工龄连续计算。

6.7违约处理
6.7.1员工未能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公司不予报销学习期间的任何费用,并扣回学习期间所发放的全部公假工资。

6.7.2员工在学历教育学习期间,如因辞职、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其它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按双方签订的《培养协议书》承担违约金。

6.7.3员工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后,应回公司工作,履行规定的服务期。

员工若在服务期内提出辞职或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被辞退,均须按照《培养协议书》承担违约金。

6.8其他要求
未经批准报考或未与公司签订《培养协议书》的员工不享受本规定所规定的任何待遇,公司不承担任何学习费用,对其所获得的学位不予承认。

员工因攻读学位擅自而离开工作岗位的,视为旷工并按公司规章制度处理。

7其他
7.1凡公司员工培训时间超过半年的均参照此办法执行;
7.2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沟通、协调、修改、补充、完善;
7.3本办法如与国家及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不一致时,按国家及地方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8流程图
见图一
9附录
9.1员工学历教育培养申请表(见附录1)9.2培养协议书(见附录2)
图一。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