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会计基础复习思考及答案8财产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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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基础复习思考及答案8财产清查
第八章财产清查
1、什么是财产清查?财产清查的意义是什么?
答:财产清查是指通过对各项财产物资和库存现金的实地盘点,对银行存款和债权债务的查询核对,确定财产物资、货币资金和债权债务的实存数,查明账面结存数与实存数是否相符的一种专门方法。
保证向信息使用者提供真实、有用的会计信息,是对会计核算最重要的质量要求。
一个单位的财产,通常包括其所拥有的各项实物财产、货币资金以及债权债务结算款项。
因此,反映和监督财产的保管和使用情况,保护财产的安全完整,提高各项财产的使用效果是会计核算的重要工作,各单位应通过账簿记录来反映和监督上述各项财产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
为了保证账簿记录的正确,各单位应加强对会计凭证的日常审核,定期核对账薄记录,做到账证相符,账账相符。
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有很多主客观原因会使各项财产的账面数额与实际结存数额之间产生差异,即出现账实不符的情况。
造成账实不符的原因主要有:财产物资在保管过程中发生自然损耗;由于计量器具不准确,造成多收多付或少收少付;由于手续不健全或制度不严密而发生的收发错误;由于管理不善或责任者的过失造成的财产损毁、变质、丢失;由于凭证传递时间不同形成未达账项,造成结算双方账实不符;会计凭证或会计账簿的漏记、重记、错记或计算错误;不法分子的营私舞弊、贪污盗窃造成财产流失;自然灾害造成的非常损失等。
上述原因都可能使财产物资、货币资金和债权债务出现账实不符的情况。
因此,为了保证会计账簿记录的真实、正确,为经济管理提供可靠的信息资料,必须对单位的各项财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清查,并与账簿记录核对,做到账实相符。
财产清查主要由以下四方面的意义:
⑴、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
通过财产清查,可以确定各项财产物资的实存数,将实存数与账面结存数进行核对,确定各项财产的盘盈、盘亏,并及时调整账簿记录,做到账实相符,从而保证账簿记录的真实、可靠,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⑵、健全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通过财产清查,可以查明各项财产物资的储备和保管情况以及各种责任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揭示财产管理上存在的问题,促使单位不断改进财产物资管理制度,加强保管人员责任感,保证各项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
⑶、保证结算制度的贯彻执行
在财产清查中,通过核对债权债务等往来结算账款,可以查明各项财经制度和结算纪律的遵守情况,促使经办人员自觉遵守财经制度和结算纪律,及时结清债权债务,避免发生坏账损失。
⑷、存进财产物资的有效使用
通过财产清查,可以揭示各项财产物资的使用情况,从而促进单位改善经营管理,挖掘各项财产物资的潜力,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财产物资的使用效果。
2、财产清查的种类有哪些?每种类型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财产清查可以按不同的标志进行分类,常见的分类有按财产清查的范围分类和按财产清查的时间分类两种。
⑴按照财产清查的范围分类
财产清查按照清查的范围大小,可以分为全面清查和局部清查两种。
①全面清查
全面清查是指对单位的财产进行全面盘点和核对。
对企业来说,全面清查的对象一般包括如下内容:a、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b、所有的固定资产、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及其他物资;c、各项在途材料、在途商品及其他在途物资;d、各项债权、债务等结算款项;e、各项由其他单位加工或保管的材料、商品及物资等。
由于全面清查涉及的范围广、内容多、时间长,参与的部门、人员多,一般在以下几种情况下,才需要进行全面清查:
a编制年度财务报告前,需要进行全面清查;
b单位撤销、合并或改变隶属关系时,需要进行全面清查;
c开展清产核资、资产评估时,需要进行全面清查。
②局部清查
局部清查是指根据管理的需要,对一部分财产进行的盘点和核对。
局部清查的主要对象是流动性较大的财产,如现金、材料、在产品和产成品等。
局部清查涉及的范围小、内容少、时间短,参与的部门、人员少,但专业性较强,一般包括如下内容:a、对库存现金,应由出纳人员在每日业务终了时清点核对;b、对银行存款,应由出纳人员每月同银行核对一次;c、对流动性较大的材料、在产品和产成品等,除年度清查外,应有计划地轮流盘点或重点抽查;对于各种贵重的财产物资,应每月清查盘点一次;d、对各种债权债务,每年至少与对方核对一次或两次。
⑴按照财产清查的时间分类
财产清查按照清查时间是否定期,可分为定期清查和不定期清查两种。
①定期清查
定期清查是指根据管理制度规定或事先计划安排的时间,对财产进行的清查。
这种清查的范围和对象不定,既可以是全面清查,也可以是局部清查。
定期清查一般是在每日业务结束、月末、季度末或年度终了结账时进行。
例如,每日业务结束时,要对现金进行账实核对;每月结账时,要对银行存款日记账进行队长等。
②不定期清查
不定期清查是指事先没有计划安排,而是根据实际需要对财产所进行的临时清查。
例如,更换出纳员时,对现金、银行存款所进行的清查;更换财产保管员时,对其所保管的财产物资进行的清查;发生意外灾害时对财产损失情况的清查;单位撤销、合并或改变隶属关系时,对各项财产进行清查;临时清产核资时,以及财政、审计或有关部门进行会计检查时进行的清查等。
不定期清查一办事局部清查,也可以是全面清查。
3、简述财产清查的一般程序。
答:财产清查是一项既复杂又细致的工作,其涉及面比较广、涉及人员比较多、工作量比较大。
因此,在财产清查之前,应充分做好组织上和业务上的准备工作,然后,才能按科学、合理的方法进行财产清查。
不同目的的财产清查,所采用的具体方法也不同,但就其一般程序来说,都应该包括以下三个步骤:
⑴、建立财产清查组织
财产清查,特别是全面清查,应该在总会计师及单位有关主管人员的领导下,成立由财会部门牵头,设备、技术、生产、仓库等相关业务部门参加的财产清查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财产清查的领导和组织工作。
该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组织清查人员学习有关政策规定,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知识,以提高财产清查工作的质量;确定财产清查的对象、范围,明确清查任务;制定清查方案,具体安排财产清查工作的分工、进度、人员等;及时掌握清查工作的进度;检查和监督清查工作的质量;研究和解决清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清查工作结束后,写出财产清查工作的书面报告,对发生的盘盈、盘亏提出处理意见。
⑵、做好业务准备工作
业务上的准备是进行财产清查的前提条件,各业务部门,特别是会计部门和会计人员应主动配合,做好准备工作。
各部门需要做的准备工作主要有:
①、会计部门应在进行财产清查之前,将所有的经济业务登记入账,并结出余额。
在此基础上将总分类账与所属明细分类张核对清楚,为账实核对提供正确的账面资料。
②、财产物资保管部门和使用部门,应将截止到到财产清查时点之前的各项财产物资的收发办好凭证手续,全部登入各种财产物资明细账,结出余额,并与会计部门的有关总分类账核对相符。
同时,财产物资保管人员应将其所保管的各种财产物资堆放整齐,挂上标签,标明品种、规格和结存数量,以便清查人员盘点核对。
③、财产清查小组应组织有关部门准备好计量器具,印制好各种清查登记表册。
⑶、实施财产清查
在做好准备工作制或,应由清查人员根据清查对象的特点,依据清查的目的,采用相应的清查方法试试财产清查。
清查时应本着先清查数量、核对有关账簿记录等,后认定质量的原则进行。
在盘点财产物资时,保管人员必须在场。
盘点结束,盘点人员应根据财产物资的盘点记录填制“盘存单”,并根据“盘存单”填制“实存账存对比表”,据以确定账实是否相符,并根据对比结果调整账簿记录,分析差异原因,做出相应处理。
4、如何进行库存现金的清查?
答:库存现金的清查一般采用实地盘点的方法。
通过实地盘点,确定库存现金的实存数,然后与现金日记账的账面余额相核对,以查明账实是否相符及短缺或溢余情况。
盘点人员清点库存现金时,为了明确经济责任,出纳人员必须在场。
在盘点过程中不能用“白条”抵库,也就是不能用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借条、收据等抵充库存现金。
现金盘点后,应根据盘点结果及与现金日记账核对的情况,填制“库存现金盘点报告表”,并由盘点人员和出纳人员共同签章。
“库存现金盘点报告表”也是重要的原始凭证,同时具有“盘存单”和“实存账存对比表”的作用,应严肃认真地填写。
“库存现金盘点报告表”的一般格式如下:
表8-1 库存现金盘点报告表
单位名称:年月日
5、什么是未达账项?有哪几种未达账项?
答:所谓未达账项是指企业与银行之间对于同一项业务,由于取得凭证的时间不同,导致记账时间不一致而发生的一方已登记入账,而另一方尚未登记入账的银行存款收支款项。
未达账项主要有以下四种情况:
⑴、企业已收款入账,银行未收款入账。
例如,企业销售产品受到转账支票,送存银行后即可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进账单”回联登记银行存款的增加,而银行要等到款项收妥后才记增加。
如果此时对账,则形成企业已收款入账,而银行尚未收款入账的情况。
⑵、企业已付款入账,银行未付款入账。
例如,企业开出一张转账支票支付购料款,企业可根据支票存根、发货票及收料单等凭证,登记银行存款的减少,但持票单位尚未将支票送存银行转账,因而银行尚未登记银行存款的减少。
如果此时对账,则形成企业已付款入账,而银行尚未付款入账的情况。
⑶、银行已收款入账,但企业未收款入账。
例如,外地某单位给企业汇来款项,银行收到汇款单后,即登记银行存款增加,但企业由于尚未收到银行转来的收款凭证而尚未登记银行存款增加。
如果此时对账,就形成了银行已收款入账,而企业尚未收款入账的情况。
⑷、银行已付款入账,企业未付款入账。
例如,银行代企业支付的款项(如水费、电费等),银行取得支付款项的凭证已记银行存款减少,但企业尚未接到银行转来的付款凭证而尚未登记银行存款减少。
如果此时对账,就形成银行已付款入账,而企业尚未付款入账的情况。
上述任何一种未达账项存在,都会造成企业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与银行转
来的对账单余额不符。
也就是说,及时双方记账都没有错误,企业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与银行对账单的余额也往往不一致。
6、如何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该表的作用是什么?
答:企业在与银行对账时,应首先查明有无未达账项,如果存在未达账项,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未达账项进行调整,然后再确定企业与银行双方记账是否一致,双方的账面余额是否相符。
如果调整后双方余额仍不等,则可能存在某一方记账有错误。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编制方法通常采用补记法,即在企业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的基础上,加上对方已收、本单位未收款;减去对方已付、本单位未付款。
采用这种方法进行调节,如果调节后的双方余额相等,一般说明企业和银行的记录都没有错误。
如果调节后的双方余额不相等,则说明企业或银行一方或双方记账有错误,或者余额调节表中的计算有错误,应查明原因,予以更正。
通过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调节,所得到的调节后余额,也是企业可以实际动用的款项。
在财产清查过程中,要特别注意长期存在的未达账项,这样的款项可能是错账,应对其进行分析,查明原因。
需要指出的是,“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只起对账的作用,不能据以进行账务处理,作为调节账面余额的凭证。
无论是企业还是银行都应待收到有关原始凭证后,再据以编制记账凭证登记入账。
7、如何进行债权债务的清查?
答:各种债权债务等往来款项的清查一般采用发函询证的方法进行核对,即通过向对方单位发函查询以核对账目的方法进行清查。
清查单位按每一个往来单
位编制“往来款项对账单”,该对账单一式两联,其中一联作为回联单,发送至个往来单位查询核对。
对方单位经过核对相符后,在回联单上加盖公章退回,表示已核对;如果经核对数字不相符,对方应在回联单上说明情况,或另抄对账单退回本单位,待进一步查明原因,再行核对,直到相符为止。
“往来款项对账单”的格式和内容如下:
表8-3 往来款项对账单
××单位:
贵单位2009年2月16日购买我公司甲产品1 000件,货款67 000元上午付清,请核对后将回联单寄回。
××清查单位:(盖章)
2009年3月4日言辞虚线裁开,将以下回联单寄回。
往来款项对账单(回联)
××清查单位
你单位寄来的往来款项对账单已收到,经核对相符无误。
××单位:(盖章)
年月日
8、什么是永续盘存制和实地盘存制?它们各自的特点和优缺点是什么?
答:确定各项存货账面结存数量的方法称为存货盘存制度,包括永续盘存制和实地盘存制两种。
⑴、永续盘存制
永续盘存制也称账面盘存制,是指根据账薄记录计算期末存货账面结存数量的一种方法。
采用这种方法,平时对各项存货的增加数和减少数,都要根据会计凭证连续登记入账,并随时根据账薄记录结出账面结存数。
账面结存数量
的计算公式如下:
期末账面结存数=期初账面结存数+本期增加数-本期减少数由于这种方法对存货的增加和减少进行连续登记,且随时能结出账面结存数,因而便于随时掌握存货的占用情况及其动态,有利于加强对存货的管理、控制和监督。
但这种盘存制要求对每一品种的存货都要开设一个明细账,使得存货的明细分类核算的工作量较大。
此外,因账簿中记录的存货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都是根据有关会计凭证登记的,可能会发生账实不符的情况。
因此,采用永续盘存制,需要对各项存货定期进行实物盘点,以查明账实是否相符,以及账实不符的原因。
⑵、实地盘存制
实地盘存制也称定期盘存制,是指在会计期末,通过实地盘点来确定存货的实存数,并将其作为账面结存数量的方法。
采用这种方法,平时在账簿中止根据会计凭证连续登记存货的增加数,而不登记减少数。
会计期末,对各项存货进行盘点,根据实地盘点所确定的实存数量作为账面结存数量,然后,再倒挤出本期各项存货的减少数,并根据倒挤计算出的本期减少数,登记有关账薄。
因此,会计期末对各项存货进行实地盘点的结果,是计算、确定本期存货减少数的依据。
本期减少数的计算公式如下:
本期减少数=期初账面结存数+本期增加数-期末实际结存数采用实地盘存制,平时只记录存货购进数,不记录发出数,可以简化日常核算工作。
但是,这种盘存制度不能从账面上随时反映各项存货的发出和结存情况,不利于对存货的管理、控制的监督。
同时,倒挤出的各项存货的减少数中成份复杂,除了正常耗用的外,还有可能包含毁损的和丢失的。
至于存货账面结存金额,则可按存货账面结存数量与该项存货单价的乘积来确定。
存货账面结存金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账面结存金额=账面结存数量×存货单价
由于存货流动性较强,收发频繁,所以,存货发出和储存单价的计算,往往根据管理的需要采用不同的方法,包括先进先出法、全月一次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和个别计价法等。
这些计价方法将在后续课程中详细介绍。
9、盘点事务财产的方法有哪两种?盘点结果应编制哪些凭证?
答:不同种类的实物财产,由于其实物形态、体积、重量、堆放方式等不同,而采用不同的盘点方法。
一般有实地盘点法和技术推算法两种。
⑴、实地盘点法
实地盘点法,是指在实物财产存放现场通过逐一清点数量或用计量仪器确定实存数量的一种方法。
这种方法适用于原材料、产成品和机器设备等。
实地盘点法适用范围广,要求严格,数字准确可靠,清查质量高,但工作量大。
如果事先能按实物财产的实物形态进行科学的码数,则有助于提高盘点的速度和效果。
⑵、技术推算发
技术推算法,是指利用技术方法,如量方计尺等来推算实物财产实存数量的一种方法。
这种方法适用于大量成堆,难以逐一清点的材料物资,如露天堆放的煤、沙石等。
为了明确经济责任,在对实物财产进行盘点时,有关财产物资的保管人员必须在场,并参加盘点工作。
对各项实物财产的盘点结果,应逐一如实地登记
在“盘存单”上,并由参加盘点的人员和实物保管人员同时签章生效。
“盘存单”是记录各项实物财产盘点结果的书面证明,也是财产清查工作的原始凭证之一。
“盘存单”的一般格式如下:
表8-4 盘存单
单位名称:盘点时间:编号:
财产类别:盘放地点:
盘点人签章:保管人签章:
盘点完毕,将“盘存单”中所记录的实存数与账面结存数相核对,当发现某些实物财产账实不符时,应填制“实存账存对比表”,确定实物财产盘盈或盘亏的数额。
当实存数大于账面结存数时,称为盘盈;当实存数小于账面结存数时,称为盘亏。
实存数虽与账面结存数一致,但实存的实物财产有质量问题,不能按正常的财产使用的,称为毁损。
“实存账存对比表”是调整账面记录的原始凭证,也是分析盈亏原因、明确经济责任的重要依据,应严肃认真地填报。
“实存账存对比表”的一般格式如下:
表8-5 实存账存对比表
单位名称:年月日
单位负责人签章:填表人签章:
10、“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的用途和结构特点是什么?
答:为了反映和监督财产清查过程中查明的各种财产盘盈、盘亏和毁损的价值及其处理情况,应设置“待处理财产损益”账户。
该账户借方用来登记批准前的各项待处理财产的盘亏及毁损金额,待经批准后处理时,再从该账户的贷方转入有关账户的借方;该账户贷方用来登记批准前的各项待处理财产的盘盈金额,待经批准后处理时,再从该账户的借方转入有关账户的贷方。
按照规定,企业清查的各项财产损溢,应在会计期末前查明原因,并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
因此,在处理前,“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如果有借方余额,则反映企业尚未处理的各种财产的净损失;如果有贷方余额,则反映企业尚未处理的各种财产的净溢余。
但在会计期末处理后,该账户应无余额。
为了分别反映和监督企业流动资产的盘盈、盘亏、毁损和价值及处理情况和固定资产盘亏的价值及处理情况,“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一般设置“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和“待处理固定资产损益”两个明细分类账户。
“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的结构如下:
借方待处理财产损溢贷方
11、如何进行财产清查结果的账务处理?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答:⑴、库存现金盘盈、盘亏的账务处理
根据财产清查盘点后填写的“库存现金盘点报告表”,如果发现有待查明原因的现金溢余(盘盈),应按实际溢余的金额,借记“库存现金”账户,贷记“待处理财产损益”账户;如果发现有待查明原因的现金短缺(盘亏),应按实际短缺的金额,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贷记“库存现金”账户。
经过上述账务处理后,保证了库存现金的账实相符。
待查明现金溢余或短缺的原因并经批准后,应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①、对于现金溢余,应借记“待处理财产损益”账户,如查明是多收或少付其他单位或个人的,贷记“其他应付款”账户;属于无法查明原因的,贷记“营业外收入”账户。
②、对于现金短缺,属于应由责任人或保险公司赔偿,应借记“其他应收款”账户;属于无法查明的其他原因,借记“管理费用”账户,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
⑵、实物财产盘盈、盘亏和毁损的账务处理
①、实物财产盘盈的账务处理
根据财产清查盘点后填写的“实存账存对比表”,企业如有盘盈的材料、产品等流动资产,应及时办理实物财产的入账手续,调整实物财产的实存数,按盘盈金额,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账户,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
企业盘盈的材料、产品通常是由于日常收发计量或计算上的差错等原因造成的,因此,待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应冲减当期管理费用,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贷记“管理费用”账户。
企业如有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应作为前期差错处理,
不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核算。
②、实物财产盘亏、毁损的账务处理
根据财产清查后填写的“实存账存对比表”,企业如有盘亏会毁损的材料、产品等流动资产,按盘亏或毁损金额,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贷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账户。
待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处理时,按毁损的残料价值,借记“原材料”账户,按可收回的保险赔偿或过失人赔偿金额,借记“其他应收款”账户,按净损失(盘亏或毁损总额减去残料价值、收回的保险赔偿或过失人赔偿后的剩余金额)借记“管理费用”或“营业外吃出”账户,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
企业如有盘亏或毁损的固定资产,按盘亏或毁损金额,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按已计提的累计折旧,借记“累计折旧”账户,按该固定资产账面原值,贷记“固定资产”账户。
待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后处理时,按可收回的保险赔偿或过失人赔偿,借记“其他应收款”账户,将固定资产盘亏净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账户,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
⑶、确认会长损失的账务处理
企业的应收款项可能会由于种种原因,如债务单位已撤销、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发生严重自然灾害等导致停产而在短时间内无法偿付债务等,以及逾期3年以上的应收款项等而无法收回,这种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一般称为坏账,由于发生坏账而造成的损失称为坏账损失。
在财产清查过程中,如果发现长期不清的往来款项,应及时处理,确实收不回的应收款项,经批准予以转销。
坏账损失的转销在批准前不做账务处理,即不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