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程序法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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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基础知识汇总行政程序法

法律基础知识汇总行政程序法

法律基础知识汇总行政程序法法律基础知识汇总-行政程序法一、引言行政程序法是指协调行政活动与实现行政目标之间关系的法律规范。

行政程序法是我国行政法律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确保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效能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行政程序法的相关知识进行汇总和概述。

二、行政程序法的概念行政程序法是指对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过程中,依法处理具体事务时所遵循的程序规则和制度安排。

行政程序法的制定和遵循旨在确保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公正性、合法性和效率性。

三、行政机关的地位和职权作为行政程序法的主体,行政机关是国家行政机构的代表。

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权力,包括监督、处罚、许可、审批等职权。

在行使职权过程中,行政机关必须依法尊重公民的合法权益,并且应当确保其决策的公正和合法。

四、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1. 法治原则:行政程序法发挥法治的基本作用,保障法律对行政活动的严格约束和规范。

2. 公正原则:行政机关在处理具体事务时应当坚持公正,不偏不倚,不凌驾法律层面以外的任何因素。

3. 公开原则: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决策透明、公正。

4. 适当保护原则:行政机关在处理具体事务时应当适当保护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等合法权益,平衡公共利益与私人权益。

五、行政程序的基本要素1. 行政决策:行政机关在处理具体事务时会作出行政决策,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裁决等。

2. 行政行为:除了行政决策,行政机关还会进行其他各种行政行为,例如行政执法、行政奖励等。

3. 行政合同:行政机关与个人、单位之间的合同关系,例如政府采购、土地租赁等。

4. 行政诉讼:个人、单位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不满意时,可以通过行政诉讼途径提出异议并寻求解决。

六、行政程序中的权利保护在行政程序法中,保护公民合法权益是至关重要的。

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应当尊重公民的权利,不得侵犯、限制公民的合法权益。

公民在行政程序中享有提供申诉、陈述意见、辩论等权利。

行政程序法

行政程序法

行政程序法概述行政程序法是指规范国家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在行政过程中所遵循的程序规则、程序原则、诉讼程序制度的法律规范。

它主要涉及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执行、行政争议解决等方面。

行政程序法的主要目的是保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与社会的和谐关系,维护国家的法制与政治稳定。

行政程序法的形成与发展行政程序法的形成和发展与国家法制和行政体制的发展密切相关。

在中国,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国家治理体系的逐步完善,行政程序法的发展已经成为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法律保障。

我国第一部行政程序法是《行政诉讼暂行规定》(1950年),此后我国陆续颁布实施了多部行政程序法律,如《行政诉讼法》(1991年)、《行政复议法》(1999年)、《行政许可法》(2004年)等。

这些法律的颁布实施,为我国行政程序法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行政程序法的发展过程中,我国政府也积极推进行政管理改革,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了行政程序法的不断完善和发展。

行政程序法的内容行政程序法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1. 行政行为的程序行政行为是指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采取的具体行动或决定。

行政行为的制定必须依照法定程序,包括程序合法、程序公正、程序公开、程序简易、程序迅速等程序要求。

2. 行政许可的程序行政许可是指国家机关对申请者依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后,发给行政相对人所需的证明、批准等行政行为。

行政许可的程序应当保证合法、公正、公开、便利、高效。

3. 行政处罚的程序行政处罚是国家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采取的制裁措施。

行政处罚的程序应当遵循以下原则:合法、公正、公开、及时、方便、高效。

4. 行政强制执行的程序行政强制执行是指国家机关依法对行政相对人采取的追索或强制执行措施。

行政强制执行必须在法定的程序和范围内进行,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5. 行政争议解决的程序行政争议解决是指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因行政行为产生的争议所采取的解决方案。

行政程序法

行政程序法

问题


电白县政府的行为是否违反相关法律规 定? 电白县政府的行为是否违反法律程序? 电白县政府应负什么责任,为什么?
评析
电白县政府的行为是否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电白县政府化整为零的做法属于违法审批,这实际上 是对农民权益的一种严重的侵害。按照原来《土地管理 法》的规定,3亩以下的耕地和10亩以下的其他土地县 级政府有权批准,但是由于在实践中,地方上违法批地 化整为零的做法很普遍,所以在1998年新的《土地管 理法》制定的时候把这个权力上收了。
行 政 程 序
行政裁判程序
行政程序法的概念

行政程序法是指调整行政主体作出 行政行为的过程中所遵循的程序的 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和。
行政程序法的作用


监督和控制行政权
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提高行政效率
第二节 行政程序法的历史发展

国外行政程序法的历史发展 我国行政程序法的发展

国外行政程序法的历史发展
十一届三 中全会 开始受 重视
建国初期 不受 重视
1990年之后 非常 重视
法规和规章
程序法包含于 实体法中
程序法系统化、 法典化
我国行政程序法的发展
从1996年开始,北京大学有关专家就着
手研究起草《行政程序法》 。几十位专家
参与起草和调研,历经多次研讨和修改,
已经定下了法律的整体框架。有关起草工

行政权的扩大与行政程序法的初步发展 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是行政程序法兴起时期。1889年
西班牙制订《行政程序法》,1925年奥地利颁布《行政
程序法》。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行政程序法典化的阶段

一般的行政程序法

一般的行政程序法

一般的行政程序法
1. 什么是行政程序法
行政程序法是指规范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程序的法律规定。

它包含了一系列指导行政机关行使职权时需要遵循的程序和方法,以确保其行为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公正性。

2. 行政程序法的重要性
行政程序法的实施,有利于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加强行政机关与公民之间的沟通与互动。

它使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过程更加规范化、透明化和可预期,从而增强了公众对行政机关的信任和支持,提高了行政机关的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

3. 行政程序法的内容
行政程序法的内容包括行政程序的基本规则、程序安排、申请和各种司法救济程序等。

其中,行政程序的基本规则包括法定原则、独立性原则、公开原则、听证原则、证据原则、选择权原则等,这些原则在行政机关行使职权时必须严格遵守。

4. 行政程序法的适用对象
行政程序法适用于所有行政机关、行政行为以及与行政行为相关的公民和组织。

在行政程序中,公民和组织不仅是权利的主体,也是重要的问责对象。

行政机关必须在程序合法的基础上,听取公民和组织的意见和诉求,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 行政程序法的实施
行政程序法实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在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必须
充分考虑现实情况和社会需求。

此外,必须建立完善的法律监督机制,确保行政程序的合法性,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正和稳定。

同时,行政机关也应根据法律规定,加强对职权行使过程的监督
和评估,促进行政机关提高效率并防止滥用职权。

综上所述,行政程序法的实施可以说是保障公民和组织权利的法
律基础,加强行政机关与公民之间的沟通和互动,是现代化国家法制
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行政程序法概述(PPT 37张)

行政程序法概述(PPT 37张)

(三)效率原则的保障制度 1、时限、时效制度 2、关于步骤、顺序的制度安排 3、简易程序的适用
告知制度
一、概念 1、广义:既包括相对人对于涉及自身利 益的具体行政行为信息的获知,又包括 政府抽象行政行为的公开。 2、狭义:行政机关在对相对人作出行政 行为时,告知与之相关的事项
行政告知是指依法享有行政主体资格 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其他组织, 在依法做出影响相对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具 体行政行为的过程中,按照法律预先设定 的程序和范围通告相对人,使其知悉有关 该具体行政行为事项的制度。
(六)立案程序、调查程序、主张和立证程序、 笔录或调查书的制作程序、咨询和答复程序、合 议程序、决定程序、告知程序、审查程序、信访 处理程序
二、行政程序法 (一)概念 指来自整行政主体作出行政行为的过程中所遵循的 程序的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和。 (二)程序法与实体法的关系
第二节 行政程序法的历史发展 一、外国行政程序法的历史发展
四、行政调查的措施 1、要求当事人提出证据 2、询问当事人和证人 3、讯问违法嫌疑人 4、现场勘验 5、检查 6、鉴定
五、行政调查的步骤 1、事先通知 2、表明身份 3、说明理由、告知权利 4、收集信息、组织调查 5、事后告知
6、信息公开
三、听证制度 (一)概念
行政机关在作出决定以前,听 取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陈述和 意见的程序。
二、特点 1、特定性 2、职权性 3、程序性 4、裁量性
主体特定性 目的特定性 对象特定性
三、基本原则
1、调查法定主义
(1)不得与宪法相违背
(2)行政调查主体适格
(3)行政调查职权合法 (4)行政调查手段合法 (5)行政调查程序合法
案例:某县交通局的工作人员陈某拦住驾 车行驶的王某,以乘客身份要求将其送至 某厂,并约定车费,到达后,陈某支付车 费后,即向王某表明身份,并扣留了该车。 然后,该交通局以无运输经营许可证而从 事经营运活动为由,对王某罚款5000元。

行政程序法概述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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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
权力
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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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体现和实现行 政公正
A
价值
B
B.监督行政权的合 法行使
C.提高行政行为
C
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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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行政程序的历史发展
英国著名法官本特:
起源
英国“自然公正”原则
“我记得一个十分博学的人在一 个这样的场合说过,甚至上帝 本人也是在传唤了亚当作出辩 护之后才作出其判决的。上帝 说,‘亚当, 你在哪里?难道 你没有偷食我诫令你不得吃的 那棵树上的果子吗?’同样的 问题也向夏娃提出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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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人在对他人作出不利处分 前必须听取其陈述和意见
自然公正原则的基本内涵
•任何人不得做自己案件的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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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兰达规则
(1)米警兰方 达规(则2)来:“(3你)有法院权保(4持)米沉兰默(;5如)后果续你 达拘开不(监1了利口9米6的,3兰)证你据所路不证;作你正据的的有供权推述申判翻可决罪请能行律在师(达法辩1被9庭重6护7上审);作如(果为197你对6)你没
(面四广)、重大专政业府性投强资、项与目;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下
(列五行)政重大决国策有事资项产。处置;
(六)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人
口和计划生育、教育、医疗卫生、食品药品、住宅建设、安
全生产、交通管理等方面的重大措施;
(七)重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政府定价的重要商品、服
务价格的确定和调整;
钱雇请律师,将为你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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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
3 程序及时原则 2 行政公开原则 1 参与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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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共获得六项殊荣
2008年度全国十大法治新闻 2008年度十大改革探索新闻 2008年度中国十大改革探索案例 2008年度地方公共决策十大地方创新实验 2008年度湖南省十大新闻 2008年度湖南省十大法治事件

第五章 行政程序法

第五章 行政程序法




(三)非正式听证 非正式听证是对以听证会之外的方式听取 意见制度的统称。 1.行政决策非正式听证。 2.行政决定非正式听证。 (1)行政机关负有通知义务。 (2)相对人提出意见的方式有书面和口头两 种。 (3)当事人陈述意见的内容包括:事实问题 、法律问题、拟作出的决定本身。
第五章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行政程序法
行政程序 行政程序法 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 行政程序制度
第一节 行政程序






一、程序、法律程序、正当法律程序 (一)程序 一般意义上,程序与要完成的事情相对应, 指“事情进行的先后次序”或“按时间先后 或依次安排的工作步骤”。 (二)法律程序 当程序规则为法律所规定、成为决定者的法 定义务时,该项程序就被称为法律程序。 (三)正当法律程序



四、行政程序与诉讼程序 (一)行政程序与诉讼程序的共同点 1.行政程序与诉讼程序都属于程序范畴,与 实体相对。 2.作为形成实体法律决定的过程,行政程序 与诉讼程序都由若干个环节组成。 3.行政程序与诉讼程序有共同的程序制度。



(二)行政程序与诉讼程序的区别 1.程序的主体不同。 2.程序启动的方式不同。 3.程序的构造不同。 4.程序的结果不同。 (三)行政程序与行政诉讼程序的衔接


1.行政程序法以行政权为规范对象。 2.行政程序法是关于行政权力运行的程序 规定。 3.行政程序法主要是关于外部行政程序的 规定。




二、行政程序法的性质及其对社会生活的 影响 1.对国家机关之间关系的影响。 2.对行政权运行的影响。 3.对公民权利保障方式的影响。

【学习课件】第七章行政程序

【学习课件】第七章行政程序
表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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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政程序的种类
1、根据行政程序适用的范围,可分为内 部行政程序和外部行政程序。
2、根据行政行为的对象是否特定,可分 为抽象行政程序和具体行政程序。
3、根据法律是否有明确规定和要求,可 分为自由行政程序和法定行政程序。
4、根据不同的行政职能,可分为行政立 法程序、行政执法程序和行政裁判程序。
(2)行政程序可以有效控制行政自 由裁量权。
(3)行政程序可以提高行政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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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和 基本制度
一、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
(一) 法定原则
(二) 公开原则
(三) 公平原则
(四) 正当原则
(五) 参与原则
(六)效率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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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制度
(一)表明身份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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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案卷制度的功能
(1)行政主体必须将行政行为的过程和 依据形成为书面材料,防止行政主体恣 意行使行政职权;
(2)有助于说服行政相对人接受行政行 为;
(3)为行政复议和司法审查提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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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告知制度
告知是指行政主体及其行政人在行使行政 权的过程中,将应该让相对人知晓的事项 通过一定的途径和方式告诉相对人的程序 制度。
1.说明理由的涵义 行政主体在作出行政行为的时候,
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必须向行 政相对人说明作出该行政行为的事实 根据、法律依据以及其他考虑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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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说明理由的功能 (1)展示理性、约束武断 (2)获得行政相对人认同 (3)成为判断行政行为合法、正当的基 础 3.说明理由的内容 (1)合法性理由(事实根据,法律依据) (2)正当性理由(筛选事实,选择法律)

行政程序-精品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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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程序pptxx年xx月xx日contents •行政程序概述•行政程序种类•行政程序法•行政程序法的实施•行政程序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行政程序立法建议目录01行政程序概述行政程序是指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作出行政行为所应遵循的方式、步骤、顺序和期间的总和。

行政程序法行政程序法是规定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制度和规则的总称,是行政程序的法律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表现形式。

行政程序定义VS合法性原则行政程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体现法治精神,保障公民权利。

公开原则行政程序应当公开透明,保障公民知情权和参与权。

时限原则行政程序应当注重效率,遵守法定时限,避免拖延和延误。

公正原则行政程序应当体现公正、公平、公开原则,避免行政权力滥用和偏袒。

保障公民权利行政程序能够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防止行政权力滥用和侵犯公民权利。

行政程序能够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率,避免不必要的纷争和浪费。

行政程序是行政法治的重要内容之一,能够促进法治建设和发展。

行政程序能够维护社会稳定和秩序,保障社会安全和发展。

提高行政效率促进行政法治保障社会稳定02行政程序种类简易程序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可以当场作出。

一般程序除依照简易程序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适用一般程序。

行政处罚程序申请与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特定活动,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审查与决定行政机关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对申请事项进行实质审查,并作出是否给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行政许可程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申请与受理行政机关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予以维持、撤销或者改变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程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程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程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程序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于2014年10月1日实施的一部机关行政法规,旨在规范和保护行政程序的公正、公平和合法性,为行政机关的行政活动提供依据和约束。

一、行政程序法的背景和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程序法的制定,是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促进行政程序的规范化和规范化,推进依法行政、阳光行政。

其目的在于建立完善的行政程序制度,提高行政效率,增强行政公信力,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二、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程序法明确了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包括合法性原则、公正公平原则、公开透明原则、效率原则、法定程序原则、罚则保护原则、责任追究原则等。

这些原则为行政程序提供了基本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确保行政活动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三、行政程序的主要程序环节行政程序法明确了行政程序的主要环节,包括行政决定的制定、公告、送达、执行等程序。

在各个程序环节中,行政机关必须依法履行职责,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四、行政争议解决机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程序法设立了行政争议解决机制,主要包括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两种途径。

行政复议适用于行政决定的异议申请,是一种行政争议解决的行政程序。

行政诉讼则是一种司法程序,适用于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或不作为而引发的纠纷。

五、行政程序法的实施和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程序法实施后,由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制定和修改相关的行政程序法规。

同时,法院、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等具有监督权力,依法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进行监督,确保行政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六、行政程序法的意义和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程序法的实施,对于规范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促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它不仅提高了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效力,也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了维权的渠道和保障。

总结: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程序法作为一项重要的法律法规,对于规范行政程序、保护公民权益和提升行政效能具有重要意义。

行政程序法概述.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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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讲 行政程序法
一、行政程序
• (一)概念 • 1、最广义:与行政有关的所有程序 • 2、广义:行政行为的程序+对行政行为进行 监督的程序 • 3、狭义:行政行为的事前和事中程序 • 4、最狭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前程序

• • • • •
行政程序,是指行政主体作出行政行 为的过程中所遵循的步骤、顺序、方法、 方式以及时限的总和。 1、行政程序是就作出行政行为的过程 而言; ——排除事后的救济程序 2、行政程序所规范的核心对象是行政 主体的行为; ——排除行政相对人所经历的程序 3、行政程序表现为步骤、顺序、方法、 方式和时限的总和。
(四)历史发展
• 1、外国行政程序法的历史发展 • (1)1889年西班牙《行政程序法》 • 1925年奥地利《行政程序法》 • (2)1946年美国《联邦行政程序法》 • 1976年联邦德国行政程序法 • 1993年日本行政程序法
2、中国行政程序法的历史发展
• • • • • • • 澳门地区1994年行政程序法 台湾地区1998年行政程序法 大陆地区: (1)“重实体,轻程序”的传统 (2)《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中的程序性规范 (3)《行政诉讼法》规定将行政机关是否遵循法定程序 作为司法审查的一个重要内容 (4)《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对行政程序的规 定 (5)《立法法》、《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和《规章 制定程序条例》 (6)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7)2008年《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
• •
• 2、合议制度 • 行政首长负责制 合议制 • 《行政处罚法》第38 条:对情节复杂或者 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 重的行政处罚,行政 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 体讨论决定。
• 3、辩论和听证制度 • 4、专家(咨询)论证制度

行政程序法的意义及主要制度

行政程序法的意义及主要制度

行政程序法的意义及主要制度摘要:一、行政程序法的概念和价值二、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制度1.听证制度2.回避制度3.信息公开制度4.时效制度5.救济制度三、行政程序法在实践中的应用与重要性四、我国行政程序法的现状与发展趋势正文:行政程序法是规范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维护公民权益的一部重要法律。

它既保证了实体法的实施,实现了实体正义,又在宪法层面体现了个人权利的保障。

本文将从行政程序法的概念、价值、基本制度和实践应用等方面进行详细解析。

一、行政程序法的概念和价值行政程序法是指规定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必须遵循的方式、步骤、顺序和时间等方面的法律规范。

行政程序法具有以下价值:1.保证实体法的实施:行政程序法将程序作为行政实体职权合法的必要条件,将程序因素纳入实体权力的实现过程。

2.实现个人权利:行政程序法确保当事人在行政决策过程中有权提出观点、主张并参与,保障公民基本权利不受侵犯。

3.追求公正、客观、理性的决策:通过程序法的规制,避免行政机关因人性弱点而产生偏见、特别利益等影响判断的因素。

二、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制度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制度包括:1.听证制度:在行政决策过程中,给予当事人陈述、申辩和质证的权利,以保障其合法权益。

2.回避制度: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涉及利益冲突的情况下,应当回避以确保行政决策的公正性。

3.信息公开制度:行政机关应当公开相关信息,提高行政决策的透明度,便于公众监督。

4.时效制度:规定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期限,确保行政效率的同时,防止权力滥用。

5.救济制度: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不服时,享有依法申请救济的权利。

三、行政程序法在实践中的应用与重要性行政程序法在实践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如:1.规范行政行为:行政程序法为行政机关行使职权提供了明确的程序指引,有助于遏制违法、滥用职权现象。

2.维护公民权益:通过行政程序法,当事人可以有效地参与到行政决策过程中,保障自身权益不受侵犯。

3.提升政府形象:遵循行政程序法,有助于提高政府决策的公信力和透明度,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

法律基础知识汇总行政程序法规与行政争议解决策略

法律基础知识汇总行政程序法规与行政争议解决策略

法律基础知识汇总行政程序法规与行政争议解决策略行政程序法规是指规范行政机关行使职权所必须遵循的程序规则、程序原则和程序要求的法规。

在行政过程中,行政程序法规的遵守至关重要。

本文将概述一些常见的行政程序法规以及行政争议的解决策略。

一、行政程序法规1. 行政程序法行政程序法是对行政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的基本法律。

其规定行政机关行使职权应遵循的程序,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公正性和效率性。

2. 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为行政相对人在法定指定部门提出复议请求提供了规定。

行政相对人不满意行政行为可以向行政机关提起复议申请,要求重新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3. 行政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规定了行政相对人因行政行为认为受到侵害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程序和规则。

通过行政诉讼可以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二、行政争议解决策略1. 行政和解行政和解是指行政争议当事人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达成解决争议的协议。

行政和解能够减少行政争议解决的时间和成本,保持双方关系的和谐。

2. 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是指行政相对人对不满意的行政行为向行政机关进行申请,要求重新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行政复议是一种追求行政行为合法性的方式,可以有效解决争议。

3. 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是行政相对人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和裁决。

行政诉讼程序具有公开、公正、独立的特点,为行政争议的解决提供了有力保障。

4. 调解、仲裁和其他方式除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外,行政争议的解决还可以通过调解、仲裁等其他方式进行。

行政争议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解决争议,也可以请第三方进行调解和仲裁。

总结:行政程序法规和行政争议解决策略是保障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的重要工具。

行政程序法规的遵守有助于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行政争议的解决策略涉及到行政和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以及其他方式,当事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解决策略。

通过合理运用行政程序法规和行政争议解决策略,可以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

行政程序法

行政程序法

行政程序法第一章总则行政程序法是指国家对行政机关履行职能、实施行政行为所进行的手续性规范的法律。

第一条本法是行政程序法的基本法,适用于中央和地方各级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过程。

第二条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行为过程中,应当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行政程序应当尊重和保障人权和基本自由。

第二章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第四条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是合法、公开、公正、高效。

第五条合法原则是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是行政程序的核心。

第六条公开原则是指行政机关的决策过程应当公开透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了解和参与行政决策。

第七条公正原则是指行政机关应当根据法定程序,依法作出公正的行政决策。

第八条高效原则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程序中应当追求效率,提高办事效率。

第三章行政程序的保障措施第九条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行政程序。

第十条行政机关应当加强对行政行为的监督,防止违法行为。

第十一条行政机关应当建立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制度,保障权益的申诉和救济。

第十二条行政机关应当加强对行政决策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提高行政程序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第四章行政程序的特殊规定第十三条行政机关在处理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重大利益的行政程序时,应当采取听证等程序保障措施。

第十四条行政机关在行政决策中应当充分考虑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建立民主决策机制。

第十五条行政机关在处理异议、复议和申诉等行政程序时,应当及时作出决定,并通知当事人。

第十六条行政机关在行政执行中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合理措施,确保行政行为的实施效果。

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行政法学行政程序法

行政法学行政程序法
第一节 行政程序法概述
行政结果的事先救济、事中救济 和事后救济
行政程序的概念
行政主体作出行政行为的过程中所遵循 的步骤、顺序、方法、方式以及时限的 总和
1
行政程序的种类:
内部行政程序/外部行政程序 抽象行政程序/具体行政程序 自由行政程序/法定行政程序 行政立法程序/行政执法程序/行政裁判程序 其他分类
第一节 概 述
一、国家赔偿的概念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造成损 害或者出现法定损害结果,由国家对受害人 予以赔偿的制度
特征
赔偿主体:国家 赔偿范围:2010年修改后扩大 赔偿方式和标准法定化:2010年完善 赔偿程序多元化
22
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行政赔偿/司法赔偿 国家补偿 民事赔偿 公有公共设施损害赔偿
45
2、对行政事实行为单独提出赔 偿请求的程序问题
要求赔偿义务机关赔偿
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程序
行政复议程序 行政诉讼程序
行政赔偿的时效:指请求时效
2年。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不计算在内 2年时效仅适用“单独提起”赔偿的情形 不适用时效中断 时效的起算点
行政追偿的问题
效率原则的保障制度
时限、时效制度 关于步骤、顺序的制度 简易程序制度
第三节 我国程序法的发展
发展实践:
1989年《行政诉讼法》 1996年《行政处罚法)对行政程序的规定 2000年《立法法》对行政程序的规定 2003年《行政许可法》对行政程序的规定
发展特点
行政程序法与行政实体法共存一体 程序法在内容上已包括相关制度及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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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行政违法与行政责任
第一节 行政违法
行政违法与违法行政 违法行政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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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究方式
权力机关追究 行政机关追究:
自我担责/上级监督检查/行政复议
司法机关追究
行政责任的免除
正当防卫 紧急避险 利害关系人同意的行为 执行有益于社会的职业行为 在法定范围内行使权利(力)的行

第十章 国家赔偿与国家补偿
重点内容
国家赔偿的概念特点 国家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与构成要件
民法+诉讼法+自身特有规则
国家赔偿法的作用
落实宪法 保障私权 监督和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
职权
国家赔偿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历史发展:
19世纪中叶以前全面否定(主权豁免理论) 19世纪末20世纪初相对肯定 二次大战后全面肯定阶段
理论根据:拟人化理论/公平负担理论 国外的历史与现状:教材P368—374 我国的情况:
2、对行政事实行为单独提出赔 偿请求的程序问题
要求赔偿义务机关赔偿
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程序
行政复议程序 行政诉讼程序
行政赔偿的时效:指请求时效
2年。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不计算在内 2年时效仅适用“单独提起”赔偿的情形 不适用时效中断 时效的起算点
行政追偿的问题
通报批评/赔礼道歉、承认错误; 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返还权益、恢复原状; 停止违法行为/撤销违法行为; 履行职务/纠正不当行为 行政赔偿;
公务员承担行政责任的方式
公务员行政责任的特点 责任方式:赔偿损失、行政处分
行政责任的追究
追究原则
责任法定原则 责任与违法程度相一致 补救、惩戒和教育相结合原则
效率原则的保障制度
时限、时效制度 关于步骤、顺序的制度 简易程序制度
第三节 我国程序法的发展
发展实践:
1989年《行政诉讼法》 1996年《行政处罚法)对行政程序的规定 2000年《立法法》对行政程序的规定 2003年《行政许可法》对行政程序的规定
发展特点
行政程序法与行政实体法共存一体 程序法在内容上已包括相关制度及规则
国家赔偿后,依法责令具有故意或重大过失 的工作人员或受托组织或个人承担部分或全 部赔偿费用的法律制度
二、行政赔偿范围
侵犯人身权的行为
侵犯人身自由权的行为
行政拘留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 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
侵犯生命健康权的行为
暴力行为/违法使用武器、警械 其他致人伤亡的违法行为
侵犯财产权的行为
侵犯财产权的行政处罚:
罚款、没收、吊销许可证和执照 责令停产停业、其他行政处罚
行政程序法
行政程序法与行政实体法
行政程序法的意义
确保行政权的有效实施
通过行政相对人的民主参与,扩大公民 参政途径,确保公民民主权利实现。
从程序上保证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提高行政效率
时效制度、代理制度、 不停止执行制度、紧急处置制度
第二节 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
基本原则:行政法治原则
赔偿义务机关的确认
单独/共同赔偿的行政机关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委托的行政机关 行政机关被撤销时的赔偿义务机关 经过复议的赔偿义务机关 派出机关作赔偿义务机关
案例分析与讨论:
110报警不作为行政赔偿案
原告尹某开办的“工艺礼花渔具门市部”发生盗 窃时,惊动了门市部对面“劳动就业培训中心招 待所”的店主和旅客。他们即向本县公安局 “110指挥中心”报案,但接到报警的值班人员 拒不处理。20多分钟后,小偷将所盗物品装上摩 托车拉走。被盗货物价值24546元,被毁坏物品 折价455元,共计25001元。原告认为县公安局 接到报警后不出警,违反了职责,是行政不作为, 要求县公安局赔偿损失。
第一节 概 述
一、国家赔偿的概念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造成损 害或者出现法定损害结果,由国家对受害人 予以赔偿的制度
特征
赔偿主体:国家 赔偿范围:2010年修改后扩大 赔偿方式和标准法定化:2010年完善 赔偿程序多元化
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行政赔偿/司法赔偿 国家补偿 民事赔偿 公有公共设施损害赔偿
•9
第九章 行政违法与行政责任
第一节 行政违法
行政违法与违法行政 违法行政的概念
行政主体实施的、违反行政法、对社会造成 危害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
特征
主体 客体(违反行政法,侵害行政关系) 后果(尚未构成犯罪/承担行政责任)
违法 行政 的构 成要 件
• 行为主体必须是行政主体
• 主体有相关的法定义务且 不履行义务的行为
县公安局是否应当赔偿尹某的损失?
•44
简要提示:
《人民警察法》
第2条:“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 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第21条:“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 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对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 应当给予帮助;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
•35
第三节 行政赔偿
一、概念: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 使职权过程中违法侵犯公民、法人或 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国家 对此承担的赔偿责任。 特征
赔偿责任主体与侵权主体 侵权主体与侵权行为 侵权对象:合法权益
与相关概念区别
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
行政补偿:合法职务行为侵权的补救
行政赔偿与民事赔偿 行政赔偿与司法赔偿
第八章 行政程序法
第一节 行政程序法概述
行政结果的事先救济、事中救济 和事后救济
行政程序的概念
行政主体作出行政行为的过程中所遵循 的步骤、顺序、方法、方式以及时限的 总和
行政程序的种类:
内部行政程序/外部行政程序 抽象行政程序/具体行政程序 自由行政程序/法定行政程序 行政立法程序/行政执法程序/行政裁判程序 其他分类
大桥坍塌、高速公路车祸如何补偿?
二、国家赔偿法
概念 渊源:
宪法/民法/诉讼法/行政法/判例 法律解释:
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行政解释
国际条约
性质(性质:在某种法律体系中所处的位置)
私法说:
保护私权利/赔偿时平等、自愿
公法说:
公益目的/国家责任/无过错原则
折中说: 国家法说:
界定标准:
职权(岗位)/时空/名义/目的
分类:
根据是否具有强制性:权力行为与非权力行为 根据是否直接发生法律后果:事实行为与法律行为
违法或出现法定结果(归责原则)
多元化的归责原则:违法、过错、不法 积极违法与消极违法 法律行为违法与事实行为违法
构成要件之三:损害结果要件:
损害范围:人身权/财产权 损害对象:
• 违法是一种客观存在(不 强调主观过错)
行政侵权
行政失 职
行政越权
违法行政 的表现
行政滥 用职权
适用法律、 法规错误
事实依据 错误
行政违法分类
主 体 违 法

为 / 不 作 为 违 法
实 质 / 形 式 性 违 法
内 部 / 外 部 行 政 违 法
其 他 分 类
违法行政的法律后果
对行为本身效力的影响:一经确认, 自始无效
国家对其负有特定保护义务的人或物
因果关系:
损害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直接联系 国家机关与权利人之间的特定权利义务关系
教材P403
缺乏因果关系的事实:
受害人过错/不可抗力/第三者介入
构成要件之四:法律要件
必须有法律规定 目的在于限制国家的赔偿范围
案例分析与讨论:
储某在省道上设摊卖早点,被市城建局监察大队执法 队员阻止。双方发生争执。这时,恰好有一辆垃圾清 运车开过来,该执法队员叫随车清运工将储卖早点的 器物装进清运垃圾车销毁。当清运工将储某做饼用的 案板装进垃圾车时,储又抢了回来。就在储抢案板时, 该执法队员又将他卖早点的三轮车掀翻。于是,清运 工将洒在地上的锅盖、油壶等物扔进车厢,储不顾一 切将手伸进垃圾车去抢,右手臂被早已启动的垃圾车 刮板夹住。后经诊断为“右肱骨干骨折伴桡神经损 伤”,花去医药费4000元。储某不服,依法向某市 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要求确认被申请人的行政行 为违法,并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等共四万元。在案件 审查过程中,经双方协商,被申请人同意补偿申请人 一定的费用,申请人撤回申请,案件终结。
制定《行政程序法》的展望
案例分析与讨论
在一次关于行政许可的听证会中,行政机关认为 该许可不会对社会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只在举 行听证的前一天通知申请人参加,并且在听证的 当天婉言拒绝了一名想旁听听证的群众参加听证。 为了使听证顺利进行下去,行政机关指定受理该 项许可的张科长主持听证。在听证后,张科长口 头对听证作出了总结,结束了听证。随后,该行 政机关根据张科长的口头汇报作出了行政许可的 决定。
问:上述听证过程有哪些程序违法之处。
•8
简要提示
在听证的前一天通知申请人错,应当在7日以前; 违反了听证公开的要求,应当允许群众旁听; 听证主持人不应当是许可申请的审查人员,应当
是审查人员以外的人员; 张科长口头总结错,应当制作笔录; 行政机关根据张科长的口头汇报作出许可决定错,
应当是根据听证笔录作出听证许可决定。
因为不违法
救济方式:
不存在司法救济,一般是权力机关和行政机 关救济
第三节 行政责任
概念:
行政主体违反行政法义务应承担的法律后 果
构成要件:
责任主体是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 存在违法行政或行政不当 行政责任是一种独立的法律责任 主观上存在故意或过失
行政主体的行政责任承担方式:
对行为人责任的影响:承担行政责任 对法律救济的影响:
确认违法 撤销其行为 相应处罚
第二节 行政不当
行政合理性原则及行政裁量行为 行政不当的概念
行政主体所作合法但不合理、不适当 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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