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项目分级标准(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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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工作考核计分办法

科研工作考核计分办法

附件1:江西工程学院教职工科研与教学工程业绩考核计分办法一、科研分计算范围由我校教职工完成、以“江西工程学院”为署名单位,经确认不存在争议的以下科研成果,计算科研分。

本附件所有分值,折算成薪酬按得分累加乘以1000元/分。

(一)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立项;(二)科研项目经鉴定结题;(三)科研获奖;(四)论文、著作、教材公开出版;(五)专利;(六)指导学生竞赛获奖;(七)纳入科研管理的其他科研活动。

二、科研成果计分标准(一)学术论文在各类报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按表1所列标准计分。

报刊的分级标准详见附录。

表1报刊分级及计分标准报刊级别Nature、science A B C D E F分值1002015640.60.3注:(1)以上发表的论文必须以江西工程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否则不计算科研分。

(2)未确定级别的报刊由校学术委员会研究认定。

(3)学术性译文按同级报刊论文的60%计分。

(4)学术论文字数应当在2000字/篇以上。

(5)被多个刊物转载、多个机构检索的学术论文,按其中最高级别计分。

(6)表1中A、B两个等级被SCI、EI、CSCD、SSCI、A&HCI、CSSCI等收录引用的论文,必须发表在国内外公开出版学术期刊上的非会议论文,并需提供检索报告。

(7)被SCI、EI、CSCD、SSCI、A&HCI、CSSCI等收录引用的会议论文,需提供检索报告,按D级核算。

(8)在北大中文核心以下刊物同一期上以第一作者发表多篇论文的,只计一篇;同年内在北大中文核心以下同一刊物上发表的多篇论文只计二篇;同年内在北大中文核心以下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只计三篇。

(二)著作、教材各类著作、教材的计分标准见表2。

表2著作、教材计分标准(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成果不予认定:1)盗版盗号图书;2)未在国家新闻出版署备案的出版社出版的著作与教材;3)完全未承担编写任务的挂名主编、副主编、编委不计。

(三)科研项目科研项目分为立项和结题两个环节,分别计分。

6、科研项目分类

6、科研项目分类

昆理工大校字〔2009〕95号昆明理工大学关于印发《科研项目分类与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各院、部、处、室、馆、中心及直属部门:《昆明理工大学科研项目分类与认定办法》(试行)已经2009年11月11日第十七次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九年十一月十六日昆明理工大学科研项目分类与认定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科研在支撑学校学科建设和高水平大学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统一我校科研项目类别,规范科研项目管理,为全校教职工的学术业绩量化提供科学依据,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科研项目的分类、认定、定级与管理。

依据本办法规范和认定的科研项目,作为学校与学院专业技术人员绩效考核、人才培养与学科建设、研究生导师评聘等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科研项目的定义与分类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科研项目,是指以学校名义承担、经学校科技处认定、由学校教职工负责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及转让、咨询服务等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各类政府科技计划、企事业单位委托项目和国际组织资助项目。

第四条本办法将科研项目按项目来源、技术难度和研究经费,分为“国家级(A级)”、“省部级(B级)”、“地厅级(C级)”三个级别,每一个级别又分为“重大”、“重点”和“一般”三种类型(A1-A3、B1-B3、C1-C3)。

未进入上述三级九类的项目,为其它项目(D类)。

第五条国家级(A级)科研项目包括: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项目,国家高新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国际合作等科技部其它项目,国家发改委高技术产业化项目、重大产业技术开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NSFC)各类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其它部委(局)项目;联合国及国际组织资助项目,企业重大科技攻关项目与重大技术转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项目、杰出青年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才项目(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作者专项资金),云南省高端科技人才引进项目;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

集团科研项目分类分级管理

集团科研项目分类分级管理

集团科研项目分类分级管理
集团科研项目的分类分级管理一般可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 项目主题分类:根据项目的主题内容进行分类,比如材料、生命科学、环境等。

2. 项目领域分类:根据项目所属的研究领域进行分类,比如物理学、化学、生物学等。

3. 项目性质分类:根据项目的性质进行分类,比如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开发研究等。

4. 项目进度分类: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分类,比如刚开始、正在实施、已经完成等。

5. 项目规模分类:根据项目的规模大小进行分类,比如小型项目、中型项目、大型项目等。

在实际管理中,这些分类可以交叉使用,实现细致的管理和精准的掌控。

同时,对于不同分类的项目,需要对其进行不同程度的管理和资源分配,以保证项目的高效实施和最终达成预期目标。

云南师范大学科研管理相关文件

云南师范大学科研管理相关文件
的作品,按照出版社和专业期刊级别分为 A、B、C、D、E 五 个等级。
A 级: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主版上发表的文学、艺术 作品;A 类出版社出版的文学、艺术作品。
B 级:在《人民文学》、《当代》、《收获》、《十月》、《诗 刊》五家文学刊物上发表的原创性中长篇小说、长篇史诗、 艺术作品等;B 类出版社出版的文学、艺术作品。
求是、人民日报(理论版)、光明日报(理论周刊) 哲学研究
马克思主义与现实、马克思主义研究 中国语文、外语教学与研究 文学评论 外国文学评论 文艺究 历史研究 经济研究 政治学研究 法学研究 社会学研究 民族研究 新闻与传播研究 教育研究 心理学报 体育科学 统计研究 管理科学学报 中国图书馆学报 世界宗教研究 考古
云南师范大学科学研究成果级别认定试行办 法
云师大科〔2014〕1 号
为规范和加强我校科学研究成果的管理,鼓励我校科研 人员完成高水平、高质量的科研成果,不断提高我校科学研 究水平,提升我校学术声誉和地位,学校特制定《云南师范 大学科学研究成果级别认定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本《办法》包括对著作(不包括教材)、论文、研究咨询报 告和作品类成果的认定。
社、人民音乐出版社、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上海外语教 育出版社、电子工业出版社、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人民邮 电出版社、化学工业出版社、人民卫生出版社、中国农业出 版社、中国电力出版社、地质出版社、林业出版社、机械工 业出版社、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三)C 类出版社 包括港澳台地区出版社、国外重要出版社以及除上述类 别出版社以外的大陆其他出版社。
作品;省(直辖市、自治区)电视卫星频道或省广播电台播 出或播放的作品;省体育局等代表政府并纳入年度计划举办 的省级综合性活动或单项活动。

浙海大发〔2019〕39号科研项目及科研成果分级分类认定细则 (1)

浙海大发〔2019〕39号科研项目及科研成果分级分类认定细则 (1)

浙江海洋大学文件浙海大发〔2019〕39号浙江海洋大学关于印发学校科研项目及科研成果分级分类认定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经学校2019年度第4次校长办公会议审定,现将《浙江海洋大学科研项目及科研成果分级分类认定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浙江海洋大学- 1 -2019年4月25日浙江海洋大学科研项目及科研成果分级分类认定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的分级分类认定制度,满足学校在人才引进、职称评聘、岗位聘任、各类考核等方面的等效评价需求,鼓励教师发挥特长与优势,树立精品意识,形成优秀成果,促进学校科研水平快速提升,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项目分级分类第二条按项目来源和经费额度,将科研项目由高到低分为Ⅰ、Ⅱ、Ⅲ、Ⅳ、Ⅴ、Ⅵ、Ⅶ、Ⅷ八大类,各类科研项目的分类标准和认定,具体见附件1和附件2。

第三条各类项目认定以立项部门的立项文件、项目任务合同书、预算书等文件,或横向项目合同书以及财务到账经费为基本依据。

第四条主持纵向项目是指我校为项目的第一承担单位,我校教师为项目负责人。

参加纵向项目是指我校为项目的参加单位,联合参加项目申报,且在任务合同书中有明确体现。

承担项目子课题是指我校为参加单位,我校教师作为子课题的负责人,在任务合同书中有明确体现。

- 2 -第五条除特别说明外,纵向项目的承担单位为我校,但项目负责人为外单位人员的,按照“参与纵向项目”或“下降一个档次”,两者就高认定;项目承担单位非我校,但项目负责人为我校教师(且代表我校),同时我校为参加单位的,相应下降一个档次认定。

第六条主持纵向项目,涉及项目经费计算时,不扣除外拨合作经费(即外协经费)。

参与纵向项目、主持或参与其它项目,涉及经费计算时,均扣除外拨合作经费。

第七条主持“纵向项目”,涉及我校多人参与的(任务合同书中明确体现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员),可在项目经费首次入账登记时,明确各人的研究任务和经费分配,并在学校财务系统建立项目分账户,且不得更改。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国家科技部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国家科技部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4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以及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结合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特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由若干目标明确、边界清晰的重点专项组成,重点专项采取从基础前沿、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到应用示范全链条一体化组织实施方式。

重点专项下设项目,项目可根据自身特点和需要下设课题。

重点专项实行概预算管理,重点专项项目实行预算管理。

第三条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实行多元化投入方式,资金来源包括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单位自筹资金和从其他渠道获得的资金。

中央财政资金支持方式包括前补助和后补助,具体支持方式在编制重点专项实施方案和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时予以明确。

第四条本办法主要规范中央财政安排的采用前补助支持方式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以下简称“重点研发计划资金”),中央财政后补助支持方式具体规定另行制定。

其他来源的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和相关资金提供方的具体使用管理要求,统筹安排和使用。

第五条重点专项项目牵头承担单位、课题承担单位和课题参与单位(以下简称“承担单位”)应当是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等。

第六条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财力,突出重点。

重点研发计划资金聚焦重点专项研发任务,重点支持市场机制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公共科技活动。

注重加强统筹规划,避免资金安排分散重复。

(二)明晰权责,放管结合。

政府部门不再直接管理具体项目,委托项目管理专业机构(以下简称“专业机构")开展重点专项项目资金管理。

安徽省科技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科技报告制度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科计{2014}60号

安徽省科技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科技报告制度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科计{2014}60号

安徽省科技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科技报告制度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安徽省科技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科技报告制度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科计{2014}60号各市及广德、宿松县科技局,省直有关单位:现将《安徽省科技报告制度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安徽省科技厅2014年12月5日安徽省科技报告制度建设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关于加快建立国家科技报告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4〕43号)精神,按照科技部统一部署,为推进我省科技报告制度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设目标(一)总体目标。

根据国家科技报告制度建设的总体安排,到2017年基本建成全省统一的科技报告呈交、收藏、管理、共享体系,形成科学、规范、高效的科技报告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为我省科技计划和项目绩效评价、科技决策、科技创新提供重要的基础信息支撑。

(二)建设原则。

一是坚持分步实施。

以省科技计划项目先行试点,逐步延伸至其他科技项目,要求财政性资金资助的科技项目必须呈交科技报告,引导社会资金资助的科研活动自愿呈交科技报告。

二是坚持统一标准。

按国家统一的标准,规范科技报告的撰写、积累、收藏和共享。

三是坚持分类管理。

在做好科技报告的分级分类和安全管理的同时,把开放共享作为工作重点,充分发挥科技报告的作用。

四是坚持分工协作。

建立省(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项目归口管理部门、项目承担(主持)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各负其责,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

二、建设内容(一)科技报告范围。

校科研成果认定及奖励标准

校科研成果认定及奖励标准
第九条科研获奖分类与分级
科研获奖分为国家级、省部级两个层次。
国家级奖励分为A1、A2、A3三个级别,即:
A1级奖是指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技术发明奖特等奖、一等奖;
A2级奖是指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技术发明奖的二等奖;
A3 级奖是指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类/人文社科类)一等奖。
第二章 科研成果认定与奖励
第一节 期刊分类与分级
第四条外文期刊分类与分级
1.基本依据。采用Thomson-ISI发布的国际公认的《期刊引证分析报告(JCR)》(含自然科学版SCI和社会科学版SSCI),按照其学科分类体系,主要根据收录期刊影响因子大小(非唯一考量因素)进行分级认定。
2.期刊分级。外文期刊目录分为A级、B级、C级、D级和E级。
第十三条外国政府公开招标的国家级课题,视同相应A级课题给予同等奖励。
第十四条科研获奖奖励
国家级和省部级优秀科研成果奖励标准:
(单位:元)
A1级
奖励
A2级
奖励
A3级
奖励
B1级
奖励
B2级
奖励
B3级
奖励
奖励
金额
100万
50万
20万
8万
3万
1万
1.获国家级科学技术类特等、一等奖奖励100万元,二等奖奖励50万元;获教育部高等学校科研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奖励20万元;获教育部高等学校科研优秀成果奖二等奖、湖南光召科技奖以及其他省部级科研优秀成果一等奖奖励8万元;获省部级科研优秀成果二等奖奖励3万元;获省部级科研优秀成果三等奖奖励1万元;
转载奖励:《新华文摘》摘登5000字以上、《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奖励5000元;《新华文摘》摘登2000字以上、《中国社会科学文摘》摘登5000字以上以及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奖励2000元;《新华文摘》摘登2000字以下、《中国社会科学文摘》摘登5000字以下,奖励500元。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科研工作分级管理办法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科研工作分级管理办法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科研工作分级管理办法依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管理的意见》(教技〔2012〕14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科研行为的意见》(教监〔2012〕6号)以及《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教财〔2012〕7号),为了规范科研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学校科研管理体制、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科研项目实行学校、学院(部、所)、项目负责人分级管理体制。

学校对科研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学院(部、所)对科研工作实行过程管理,项目负责人负责本项目的组织实施等工作。

一、学校职责学校是科研项目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制订科研工作政策,科研发展规划,优化科研资源配置,提供科研支撑条件,加强科研绩效考核,实行目标管理。

校科研处负责学校科研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制订科研工作计划。

(二)负责科研平台建设。

(三)负责组织各类科研项目的申报、立项、协调、管理、结题和报奖等组织协调工作。

沟通与上级主管部门的关系,打通学校申报科研项目的通道。

(四)负责科技开发、科技转化、科技咨询、科技服务、科技合作的组织管理,提供相关的服务。

(五)进行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登记、管理。

(六)组织学术交流,开展有关科研信息统计的工作。

(七)配合财务部门管理科研经费。

(八)配合人事处考核科研工作绩效。

二、学院(部、所)职责学院(部、所)是科研活动基层管理单位,对本单位科研行为、科研经费使用承担监管责任。

学院(部、所)要根据学科特点和项目实际需要,合理配置资源,为科研项目执行提供条件保障;对项目执行和经费使用情况予以指导和监督,督促项目进度,主要实行过程管理。

学院(部、所)的职责是:(一)接受校科研处的业务指导,制订本单位的科研工作计划。

(二)完成上级部门、学校布置的有关科研工作任务。

(三)负责本单位科研项目的申报、立项、检查、协调、结题(鉴定、验收)等管理工作。

(四)负责本单位科研成果转化、推广应用。

东华大学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修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东华大学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修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东华大学东华科…2014‟7号关于印发《东华大学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各学院、部、处、室,直属单位: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我校结合实际,对《东华大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东华科【2008】4号)进行了修订,并经2014年第21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修订后的文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同时,东华科【2008】4号文废止。

附件:东华大学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修订)东华大学 2014年7月10日东华大学校长办公室2014年7月15日印发—1—附件东华大学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科研项目的管理,保证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有效性,促进学校科研工作健康、持续、稳步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实行责任制。

相关职能部门、学院(部、研究院所、中心)及项目负责人在科研项目管理和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中各负其职。

1. 科研项目由校、学院(部、研究院所、中心)两级分级管理。

科研处是学校科研工作的主管部门。

负责学校科研政策的调研,对学校科研工作实施管理,代表学校签订科研项目合同或科研合作协议,负责科研项目合同管理,审核科研项目的真实性、可行性和合规性;统筹协调各类科研项目的申报、结题验收,会同学院(部、研究院所、中心)组织协调交叉学科重大科研项目的申报和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等,同时负责协助、指导项目申请人合理编制经费预算,对已批复或签订合同(任务书)的项目提供从到款通知到具体项目经费分配、预算执行进度通报、经费使用建议、预算调整、决算编制、外部沟通协调等全过程服务,会同学校有关部门做好政策咨询、业务培训、技术市场登记、税费减免等相关工作。

2. 财务处负责加强科研经费统一管理,负责科研项目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审查项目预算、决算,指导项目负责人按项目立项计划任务书或合同约定并在符合财经法规范围内,依照预算合理使用科研经费。

人文社科类科研项目分类标准

人文社科类科研项目分类标准

人文社科类科研项目分类标准一、项目类别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纵向项目按类别分为国家项目、部级项目、省市项目、其他项目。

国家项目:国家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国家教育科学规划基金项目、国家艺术科学规划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科技计划项目。

部级项目:教育部、中央其他部委规划或专项任务项目。

省市项目: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吉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吉林省教育科学研究项目、长春市社科规划基金项目、长春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及经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管理部门审批确认的其他省市政府部门项目。

其他项目:除上述项目之外的其他纵向项目。

二、项目等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实行分级管理制度,根据项目级别及经费额度等因素,分为A、B、C、D、E五类。

A类项目:①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②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④可支配经费达30万元及以上的纵向项目⑤年度到款达50万元及以上的横向项目B类项目:①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其他项目(获项目经费20万元及以上)③教育部基地重大项目及其他重大研究项目④可支配经费达20万元及以上的纵向项目⑤年度到款达30万元及以上的横向项目C类项目:①国家社科基金其他项目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其他项目(获项目经费20万元以下)③教育部社科研究其他项目④可支配经费达5万元及以上的纵向项目⑤年度到款达10万元及以上的横向项目D类项目:①吉林省社科基金项目②吉林省软科学项目③可支配经费达2万元及以上的纵向项目④年度到款达5万元及以上的横向项目E类项目:其他校外项目及学校项目国际合作及港澳台项目按项目来源渠道及所获得的经费额度分别按纵向项目、横向项目确定类别。

自然科学类科研项目分类标准一、A类科研项目,是指学校牵头承担的下列科研项目:(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研究类、人才类、环境条件类项目(不含一年期项目)和国防科研基金类项目。

(二)项目负责人可支配经费90万元以上(含90万元)的纵、横向科研项目(含校内子项目)。

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

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

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日期:2017年09月29日来源:科技部国科发资〔2017〕26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有关单位:为保障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组织实施,规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的预算编制和评估,根据《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6〕113号),以及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我们制定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预算编报指南》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预算评估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科技部2017年8月29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预算编报指南第一节项目(课题)预算的概述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由若干目标明确、边界清晰的重点专项组成,重点专项下设项目,项目可根据自身特点和需要下设课题。

重点专项项目实行预算管理。

经过批复的项目预算,将作为任务书签订、资金拨付、预算执行、财务验收和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

重点专项项目预算由课题预算汇总形成。

负责项目预算申报工作的项目牵头单位、课题承担单位和课题参与单位(以下统称“承担单位”)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由项目牵头单位负责协调各课题承担单位编报课题预算,课题承担单位负责组织课题参与单位以课题为单元编报课题预算,在此基础上,由项目牵头单位审核、汇总提交项目预算。

重点专项项目预算由收入预算与支出预算构成。

收入预算包括中央财政资金和其他来源资金(包括地方财政资金、单位自筹资金和从其他渠道获得的资金)。

对于其他来源资金,应充分考虑各渠道的情况,不得使用货币资金之外的资产或其他中央财政资金作为资金来源。

支出预算应当按照《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确定的支出科目和不同来源分别编列,并与项目研究开发任务密切相关。

本指南主要规范中央财政安排的重点研发计划资金,其他来源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会计制度和相关资金提供方的具体要求编列。

科研项目分级标准

科研项目分级标准

附件1首都医科大学科研基金项目的层级划分原则
备注:
1 .本原则中“立项经费”是指上级主管部门批复立项并将在项目结题
前实际拨付的经费(不包含匹配经费);仅立项不拨款的项目不予认定。

2.本原则中“到账经费”是指已拨入学校指定账户并扣除应外拨部分的经费,匹配经费不计。

无可支配经费的项目,其级别不予认定。

3.横向研究项目是指在学校科技处备案,且扣除5% 以上管理费的由上级部门委托或外单位提供经费的研究课题。

4.除特别标注“项目的合作”外,所有项目只认定项目第一负责人。

5.对于级别归属不明确的课题,由首都医科大学学术委员会讨论确定课题级别。

国家科技支撑项目 级别

国家科技支撑项目 级别

国家科技支撑项目级别中国国家科技支撑项目分级及其作用1. 级别划分和背景中国国家科技支撑项目是国家级别的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旨在推动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创新,提升我国自主创新能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组织这些项目,国家科技部对项目进行了分级划分,以便更好地将科技资源和资金投入到不同级别的项目中,提高研究成果的应用和转化效果。

2. 分级分类和标准中国国家科技支撑项目一般分为重大专项、重点专项和一般专项三个级别。

(1)重大专项:这是国家科技支撑项目中最高级别的项目,也是最具有战略意义和科技引领作用的项目。

重大专项主要涵盖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战略需求,并且在该领域具有较大的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

这类项目的研究目标明确,科研团队庞大,资金投入巨大。

例如,国家重大专项“高速铁路技术研究与装备发展”。

(2)重点专项:重点专项是国家科技支撑项目的中等级别,聚焦于国家产业发展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

这些专项在特定的技术领域或行业中有明确的应用场景和市场需求,研究任务相对而言也相对较为具体。

重点专项在技术研发和成果应用方面发挥着重要的引导和推动作用。

例如,国家重点专项“智能制造装备和技术”。

(3)一般专项:一般专项是国家科技支撑项目中的基础级别,是面向整个国家范围内的普遍需求。

这些专项旨在提高关键技术和产品的研发水平,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

一般专项一般围绕某一领域的科学问题或技术难题展开研究,通过一系列的科学实验和技术验证,最终产生具有应用价值的成果。

例如,国家一般专项“新型药物研究与发展”。

3. 级别的作用和意义根据国家科技支撑项目的级别划分,能更好地调配和利用科研资源和资金,提高科研效能和创新能力。

(1)级别划分有利于明确研究目标和任务。

不同级别的科技支撑项目有不同的研究目标和任务,级别的划分有助于科研人员明确项目的研究方向和内容,提高科研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级别划分有利于优化科技资源配置。

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

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

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科学技术部•【公布日期】2017.08.29•【文号】国科发资〔2017〕261号•【施行日期】2017.08.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经费与财务正文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国科发资〔2017〕26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有关单位:为保障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组织实施,规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的预算编制和评估,根据《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6〕113号),以及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我们制定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预算编报指南》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预算评估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科技部2017年8月29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预算编报指南第一节项目(课题)预算的概述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由若干目标明确、边界清晰的重点专项组成,重点专项下设项目,项目可根据自身特点和需要下设课题。

重点专项项目实行预算管理。

经过批复的项目预算,将作为任务书签订、资金拨付、预算执行、财务验收和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

重点专项项目预算由课题预算汇总形成。

负责项目预算申报工作的项目牵头单位、课题承担单位和课题参与单位(以下统称“承担单位”)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由项目牵头单位负责协调各课题承担单位编报课题预算,课题承担单位负责组织课题参与单位以课题为单元编报课题预算,在此基础上,由项目牵头单位审核、汇总提交项目预算。

重点专项项目预算由收入预算与支出预算构成。

收入预算包括中央财政资金和其他来源资金(包括地方财政资金、单位自筹资金和从其他渠道获得的资金)。

对于其他来源资金,应充分考虑各渠道的情况,不得使用货币资金之外的资产或其他中央财政资金作为资金来源。

川职院[2014]97号 关于印发四川职业技术学院科研考核和奖励办法的通知 (3)

川职院[2014]97号 关于印发四川职业技术学院科研考核和奖励办法的通知 (3)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川职院 院 字 [ 2014 ] 97 号
关于印发四川职业技术学院科研考核和奖励办法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四川职业技术学院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试行)》和学
院年度考核、聘期考核等管理文件要求,结合上级科研管理文件精神, 学院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充分论证,修订了《四川职业技术学院科研 工作考核办法(修订)》、《四川职业技术学院科研绩效奖励办法(修 订)》,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奖 市厅级,省级及以上协会、学会
按国家级 30%计算 研总分分配到各位教师。
艺 8体

美 术
文化部、教育部、全国美 届次展 50 分/项
协(国际性、全国性的) 分次展
30 分/项
1、作品发表包括书画作品、 设计作品、摄影作品。摄影
展 文化厅、教育厅、省美协(省部性的) 15 分/项 作品按同等级 50%计分。
3
表 3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各级各类科研及学术成果计分标准
序类 号别


分值
备注
A.中国社会科学、科学通报、中国科学 正刊发表的论文,SCI、SSCI 收录的论文
400 分/篇
1、各类 出版、 发表物 必须 有学院署名,收录转载需证
B.CSCD、 CSSCI、A&HCI 收录的论文, 《新华文摘》全文转载的论文
院级项目
50 分/项
0
100%计。
国家级科技奖(哲社奖)
学 术 省部级科技奖、哲社奖 成 6果 奖 市厅级科技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2000 分/项 1000 分/项
600 分/项
1000 分/项
600 分/项
300 分/项

三峡大学自然科学科研项目及成果分类与认定办法

三峡大学自然科学科研项目及成果分类与认定办法

三峡大学自然科学科研项目与成果分类与认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鼓励广大教师积极开展科学研究,提高科研成果质量,推动学校向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转型发展,同时规范目标考核、人才评价、绩效奖励等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根据学科发展的内在规律实施自然科学科研项目与成果的分类与认定,包括科研项目类、论文类、奖励类、转化类、专利标准类、著作类等六类成果。

第三条科研项目、奖励、专利、标准、著作、新品种和新药成果必须以“三峡大学”为第一承担单位或第一署位;T级期刊论文成果署名须包含“三峡大学”(中文或英文),其它论文成果必须以“三峡大学”为第一作者第一完成单位或通讯作者第一完成单位。

第四条科研成果首先认定单位排名,其次认定个人排名。

第五条违反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的成果,不纳入认定范围。

第六条纵向科研项目总体按国家级、省部级、厅局级划分等级。

国家级分为T级和A级,其中T级项目为国家重大项目和课题,经费不低于国家优秀青年基金项目资助额度;省部级和厅局级项目分别为B和C级。

每类项目中又根据项目规模和经费适当细分。

横向科研项目主要依据到账经费和学科差异划分等级。

第七条根据中外文期刊论文学术评价标准差异,分别制定认定和分级标准,两者之间不等同处理。

外文类期刊论文依据国际通行标准分为SCI检索论文、EI 检索论文和CPCI检索论文三类。

SCI检索论文分为I、II、III、IV区,以论文刊出年度的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JCR分区报告为依据,以对应学科小类确定分区。

第八条中文类期刊认定标准与分级原则如下:1.分级标准。

中文类期刊综合考虑刊物的学术水平、办刊历史和影响因子,将专业性学术期刊、大学学报等分为T、A、B、C、D、E六级,其中核心期刊分T、A、B、C四级。

最新CSCD收录的核心版期刊至少对应C级与以上,最新CSCD 收录的扩展版期刊对应D级;最新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至少对应D 级与以上,未入选上述两大收录体系的一般期刊对应E级。

科技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的通知

科技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的通知

科技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科学技术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公布日期】2017.09.20•【文号】国科发基〔2017〕289号•【施行日期】2017.09.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研究与科研基地正文科技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基〔2017〕28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财务局,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有关单位: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推动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的开放共享,科技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三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了《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

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科技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2017年9月20日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的开放共享,充分释放服务潜能,提高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以下简称科研设施与仪器)主要包括政府预算资金投入建设和购置的用于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活动的各类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单台套价值在50万元及以上的科学仪器设备。

对于单台套价值在50万元以下的科学仪器设备,由管理单位自愿申报,主管部门择优纳入国家网络管理平台。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管理单位是指科研设施与仪器所依托管理的法人单位。

本办法适用于中央级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以及其他机构。

商学院重要科研项目及成果目录_商学管理学学术成果评价分级标准

商学院重要科研项目及成果目录_商学管理学学术成果评价分级标准

商学院重要科研项目及成果目录
(试行)
(一)科研项目类
1、A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国家杰出青年基金、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省基金团队项目、其他经学校认定的批准经费100万以上的重大科研项目(包括企事业单位委托的横向重大科研项目)。

2、B类:国家基金重点项目、国家基金优秀青年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项目、广东省杰出青年基金、其他经学校认定的批准经费60万以上的重点科研项目(包括企事业单位委托的横向重大科研项目)。

3、C类:国家基金项目、其他经学校认定的批准经费40万以上的重点科研项目(包括企事业单位委托的横向重大科研项目)。

4、D类:省部级科研项目、其他经学校认定的批准经费20万以上的重点科研项目(包括企事业单位委托的横向重大科研项目)。

(二)科研获奖及教学、应用型成果
1、 A类:国家级奖励或教育部人文社科奖二等奖及以上、被国务院或国家部委采纳的成果(需提供证明)
2、B类:教育部人文社科奖三等奖、广东省哲学社科优秀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被收录为MBA百篇案例或被海外知名案例库(如加拿大伟毅商学院和哈佛商学院)收录,被省委省政府或省级部门采纳的成果(需提供证明)
3、C类:广东省哲学社科优秀成果奖三等奖,被市委市政府或厅级部门采纳的成果(需提供证明)
4、D类:其它省部级以上奖励。

(三)学术论文类
附:管理科学部重要中文期刊列表
商学院
2016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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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项目分级标准(2014)
附件1
首都医科大学科研基金项目的层级划分原则
1. 教育部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点 项目;
2. 国家部委级项目(除外科技部和 教育部),立项经费达10万元
(含)以上的项目;
3. 北京市科委软科学项目;
1.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主任基金、小额 资助;
2. 国家部委级项目(除外科技部), 立项经费为15-50万元(含15万 兀)的项可
3. 北京市科委计划项目,立项经费 为15-50万兀(含15方兀); 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 北京市教委科技发展重点项目; 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
年教师优选资助课题;
7.教育部创新团队骨干 1 •教育部社科基金面上项目; 2. 国家部委级项目(除外
科技部B 和教 育部),立项经费达5-10万元(含5 丿万丿元) •
3. 北京市社科规划面上项目;—
4. 北京市教委人文社科重点项目 国家部委级项目(除外科技部), 立项经费为15万元以下; 北京市科委计划项目,立项经费 15万元以下; 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预探索项
市中医药科技发展基金重点 。

省部 级 重要 项目 省部 级 一般 项目
4. 5. 6. ....... 教师基金、青 2. 3.
4.北京
项目
1.国家部委级项目(除外科技部和教 育部),立项经费在5万亓以下。

目,立项经费达10万元(含) 以上.
4.
首都中医药基础-临床科技创新 工程(院校合作专项)重点项目 甲方负责人。

1. 北京市教委人文社科面上项目; 2. 北京市各局级单位设立的人文社 会科
学项目,立项经费达5万元 (含)以上。

.北京市中医科技技发展上金目; .北京市各局级单位设立的科研项
局级 重占 八\、 项目 自
然类 社
遨类貝类社科类
局级
重要 项目
j 北京市各局级单位设立元脾 j 北京市各局级在位5设万元以下项
备注:
1.本原则中“立项经费”是指上级主管部门批复立项并将在项目结题前实际拨付的经费(不包含匹配经费);仅立项不拨款的项目不予认定。

2.本原则中“到账经费”是指已拨入学校指定账户并扣除应外拨部分的经费,匹配经费不计。

无可支配经费的项目,其级别不予认 ^定O
3.横向研究项目是指在学校科技处备案,且扣除5%以上管理
费的由上级部门委托或外单位提供经费的研究课题。

4.除特别标注“项目的合作”外,所有项目只认定项目第一负责人。

5.对于级别归属不明确的课题,由首都医科大学学术委员会讨论确定课题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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