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建发〔2016〕35号重庆调整建筑业营改增后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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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财评调整模板(试行)

营改增后财评调整模板(试行)

XXXXX〔2016〕XX号XXXX公司关于XXXXXXXXXXXXXXXX的预算审核报告奉节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我公司接受贵单位的委托,于2016年月日至月日对“奉节县永乐养护中心综合楼室内装饰及室外扩建工程”项目进行招标预算评审工作。

提供该工程预算评审的相关资料,并保证其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是建设单位的责任;按行业规范与委托要求评审施工图预算,提出审核意见,出具预算评审报告,并保证评审报告的客观性、正确性、合法性是本公司及审核人员的责任。

在审核过程中,我们按照贵单位委托承办业务的主要内容,并结合该项工程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分析、计算、核对、现场踏勘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目前,该工程预算评审工作已经完成,现将评审情况及结果报告如下:一、工程概况(一)项目基本情况简述建设规模及建设标准、结构类型、层数、功能用途、装饰标准(例如:沥青砼路面,具体描述结构层的名称及厚度;路幅宽度36m,具体描述宽度的分布情况等)。

工程名称:奉节县永乐养护中心综合楼室内装饰及室外扩建工程建设地点:奉节县永乐镇养护院内建设单位:奉节县民政局设计单位:重庆世界之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预算编制单位:重庆中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二)立项批复及资金情况1、建设单位提供《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XXXXXX 的批复》(奉节发改投〔2015〕XXX号),概算投资为XDXXXX 万元。

2、建设单位提供的《奉节县财政局关于XXXXXX资金计划的通知》(奉节财预〔2015〕Xxx号),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XXXX万元、市级资金XXX万元、县级资金XXX万元、建设单位自筹资金XXX万元、银行贷款XXXX万元,社会捐赠资金XXX万元。

二、审核范围本次评审的范围为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土建、安装、消防……。

(本次评审范围与设计施工图、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是否一致,不一致的要披露。

表述主要工程量)三、审核依据(一)经图审或审查批准后的施工设计图。

建设工程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四川省计价依据调整办法(解读)

建设工程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四川省计价依据调整办法(解读)

1 1 3 2 3
营业税与增值税的差异分析 征税范围不同 计税方法不同 财务核算不同
3
1
营业税与增值税的差异分析 2 计税方法不同
营业 税
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
营业额 销项税额 销售额 销售额
税率 进项税额
营业额含应纳税额

增 值 税
一般计税方法 销项税额 销项税额 税率 销售额不含应纳税额 征收率
简易计税方法
筑物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房屋建筑维修与加固工程、爆
破工程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及附录和补充定额(以下简称“15 定额”)等工程。
二、调整依据
(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
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函[2016]4号)、住房城
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关于印发研究落实“营改增”具体 措施研讨会会议纪要的通知》(建标造[2016]49号); (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 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不含税)×增值税税率; 若含税的销售额,其计算增值税的基数为: 销售额(不含税)=含税销售额÷(1+应纳税)。
(二)增值税
2.简易计税法
简易计税法与一般计税法的区别在于,不得抵扣进
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销售额(不含税)×增值税税率,若含
6、税金。销项增值税按税率11%计算,销项税额=税前工程 造价×销项增值税税率11%。 【要点说明】
依据住建部建办标[2016]4号文件的规定:工程造价=税前工程造价× (1+11%)。
(一)15定额调整

渝建发〔2016〕35号重庆调整建筑业营改增后建设的工程计价依据附件2

渝建发〔2016〕35号重庆调整建筑业营改增后建设的工程计价依据附件2

实用标准文案附件22.1定额计价及工程量清单计价通用表格计价和未计价材料进项税额计算表表1注:1.材料价格为不含税价格时,则不需扣减计算进项税额。

2.计价和未计价材料费扣税基础包含材料价差。

材料费进项税额计算表表2精彩文档机械费进项税额计算表表3注:燃料动力费中的材料价格均按不含税价格计入。

- 2 -实用标准文案精彩文档组织措施费进项税额计算表表4注:二次搬运费按实签证计算时,应按不含税价格计取,不再采用扣减系数计算进项税额。

企业管理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费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费进项税计算表表5进项税额汇总计算表表6- 4 -实用标准文案精彩文档2.2定额计价工程费用计价程序表200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工程费用计算程序序。

2.机械土石方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以开挖工程量为基础计算,不作调整。

- 6 -实用标准文案200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工程费用计算程序2011年《重庆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费用定额》工程费用计算程序表9- 8 -实用标准文案2.机械土石方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以开挖工程量为基础计算。

精彩文档2011年《重庆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费用定额》工程费用计算程序表10- 10 -实用标准文案程序。

2.人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以开挖工程量为基础计算。

精彩文档2.3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费用计价程序表单位工程费用汇总表表11- 12 -。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 (试行)》的通知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 (试行)》的通知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渝建发[2003]100号各区、县(自治县、市)建委,各有关单位:为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促进建设市场的建康发展,由我委组织制订的《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已经通过审查,现批准发布,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维护业主与承包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建筑市场的市场化进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07号令)、《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下简称“规范”)以及《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99号)等法律、法规,特制订本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指建设工程在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活动中,招标人按规定格式提供拟建招标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它项目和相应数量,并列成明细清单,作为公平竞争的共同基础,由投标人自主报价的一种计价行为。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建设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第四条凡在本市范围内,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应执行本实施细则。

其他投资的建设工程是否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第五条凡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的工程,应按有关规定采用发包人支付担保、投标人投标担保、承包人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及工程维修担保等保证合同能有效履行的经济担保措施。

具体担保方式应在招标文件和合同中明确。

渝建发〔 〕 号重庆调整建筑业营改增后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渝建发〔 〕 号重庆调整建筑业营改增后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附件2定额计价及工程量清单计价通用表格计价和未计价材料进项税额计算表表1序号材料种类扣税基础扣减系数(%)进项税额(元)1 商品混凝土、砖、瓦、灰、砂、石、土对应的材料费用扣税基础×扣减系数2 草类制品、棉、麻及制品、绳、纸及制品、毡类制品、水、天然气3 苗木4 除上述之外的其他材料注:1.材料价格为不含税价格时,则不需扣减计算进项税额。

2.计价和未计价材料费扣税基础包含材料价差。

材料费进项税额计算表表2序号材料种类扣税基础扣减系数(%)进项税额(元)1 其他材料费、五金材料费、照明及安全费用、脚手架材料费、支架摊销费、校验材料费、检验材料费、滑轮绳卡摊销费、橡胶球摊销费、设备摊销费等对应的定额材料费用扣税基础×扣减系数…2 安装工程脚手架使用费定额费用合计机械费进项税额计算表表3序号 费用名称 扣税基础扣减系数(%) 进项税额(元)1 可分解费用的机械折旧费及大修理费 定额费用 扣税基础×扣减系数经常修理费 定额费用 安拆费及场外运费 定额费用燃料动力费2 不可分解费用的机械定额机械费3定额中其他机械费 4垂直运输通讯费、超高降效机械费、回程费、本机使用台班费、脚手架机械使用费、机具摊销费等5通风空调系统调试费定额费用合计注:燃料动力费中的材料价格均按不含税价格计入。

组织措施费进项税额计算表表4注:二次搬运费按实签证计算时,应按不含税价格计取,不再采用扣减系数计算进项税额。

序号 费用名称扣税基础扣减系数(%)进项税额 (元)1 夜间施工费 对应的各项费用扣税基础×扣减系数 2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3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4 材料检验试验费 5 二次搬运费 6 包干费7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及场地清理费企业管理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费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费进项税计算表表5进项税额汇总计算表表6序号 项目名称金额(元)1 材料费进项税额2 机械费进项税额3 施工组织措施费进项税额4 企业管理费进项税额5 安全文明施工费进项税额6 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费进项税额7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费进项税额 8总承包服务费进项税额合计序号 费用名称 扣税基础扣减系数(%)进项税额 (元)1 企业管理费对应的各项费用扣税基础×扣减系数 2 安全文明施工费 3 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费 4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费 5总承包服务费进项税额定额计价工程费用计价程序表200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工程费用计算程序表7序号 费用组成计算式说明备注一 直接费 1+2+3 1 直接工程费 ++ 人工费1.1.1+含按计价定额基价计算的实体项目和技术措施项目费。

渝建发〔2016〕35号重庆调整建筑业营改增后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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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1定额计价及工程量清单计价通用表格
计价和未计价材料进项税额计算表
表1
2.计价和未计价材料费扣税基础包含材料价差。

材料费进项税额计算表
- 1 -
机械费进项税额计算表
表3
注:燃料动力费中的材料价格均按不含税价格计入。

组织措施费进项税额计算表
表4
注:二次搬运费按实签证计算时,应按不含税价格计取,不再采用扣减系数计算进项税额。

- 1 -
企业管理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费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费进项税计算表
表5
进项税额汇总计算表
表6
2.2定额计价工程费用计价程序表
200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工程费用计算程序
序。

2.机械土石方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以开挖工程量为基础计算,不作调整。

- 1 -
200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工程费用计算程序
方、园林、绿化、单拆除、安装修缮工程费用计算程序。

2.土石方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以开挖工程量为基础计算。

3.单拆除、安装修缮工程以税前工程造价为基础计算。

2011年《重庆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费用定额》工程费用计算程序
- 1 -
2.机械土石方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以开挖工程量为基础计算。

2011年《重庆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费用定额》工程费用计算程序
- 1 -
程序。

2.人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以开挖工程量为基础计算。

2.3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费用计价程序表
单位工程费用汇总表
- 1 -。

建筑业营改增后现行建设工程计价规则和依据调整办法共12页文档

建筑业营改增后现行建设工程计价规则和依据调整办法共12页文档

ⅩⅩ建筑业营改增后现行建设工程计价规则和依据调整办法(试行)为满足我省建筑业营改增后建筑工程计价工作的需要,保障建筑业“营改增”后工程造价计价工作顺利、平稳实施,根据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9〕36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9]4号)的规定,结合我省具体情况,本着遵守规定、简明适用的原则,制订本办法。

具体如下:一、调整原则遵循增值税“价税分离”的税制要求和维持营改增前后建设工程项目费用水平基本不变的思路,对我省现行建设工程计价定额基价、取费标准、计费程序基本不作调整,对包含在材料费、机械费、总价措施费和企业管理费中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从含税造价中扣除,在除税价的基础上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进而形成增值税下的工程总造价{工程总造价价=税前工程总造价×(1+11%)}。

考虑到增值税的价外税属性,将附加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放入企业管理费中。

二、调整依据1.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9]4号);2.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9〕36号);3.ⅩⅩ现行清单计价规范、计价定额和费用标准、工程造价相关管理政策等;4.其他相关资料。

三、调整方法本办法按照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税制要求,对现行建设工程计价定额的计算规则和依据进行调整,把包括在材料费、机械费、总价措施费和企业管理费中的进项税额扣除,具体方法如下:1.材料费(1)材料单价按运到施工现场交货的情况考虑,其费用包括原价、运杂费和场外运输损耗费,另加采保费。

材料费中包括的进项税额按下列公式计算:序号材料种类增值税适用税率或征收率%平均税率或征收率%1砖、瓦、石灰、砂、土、石、商品水泥混凝土、自来水3 3.042苗木、原木、各类农业产品、)图书、报纸、杂志1312.77 3有色金属、不锈钢制品1716.854其它材料(设备)1716.665其它材料费15.00注:其中采保费按照我省规定费率,保持现有水平不变,其中考虑30%含有可扣进项税额,税率按17%。

“营改增”后工程结算主材调价方式的合理性探讨

“营改增”后工程结算主材调价方式的合理性探讨

“营改增”后工程结算主材调价方式的合理性探讨摘要:“营改增”政策后,建筑业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实行价外税,进项税可以进行抵扣,那么主材调价时应考虑进项税、销项税之间的关系。

合理的进行价差调整关系到工程结算价款的合理确定,有利于公平客观的确定工程结算价格。

关键词:营改增;主材调价;进项税;销项税前言根据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在此政策下,与建筑密切相关的工程造价部门积极响应,制定了增值税条件下计费程序和计费标准及增值税条件下材料价格发布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为营改增后工程造价的确定提供了相应的标准。

根据“营改增”的政策,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了湘建价〔2016〕72号《关于增值税条件下计费程序和计费标准的规定》及《关于增值税条件下材料价格发布与使用的规定》的通知、湘建价〔2016〕160号《关于调整补充增值税条件下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

根据以上计价依据,在计价时采用“一般计税方法”时,材料、机械台班单价均执行除税单价,并计取销项税额(税率10%);采用简易计税法时,材料、机械台班单价均执行含税单价,并计取应纳税额(税率3%)。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相关条款规定“合同履行期间,因人工、材料、工程设备、机械台班价格波动影响合同价款时应根据合同约定的本规范附录A的方法之一调整合同价款。

”,明确了对于物价变化的风险分摊,即对于价格波动超出一定范围,应当进行价差调整。

1.工程结算阶段主材价格调整方式与实际承担价差对比在“营改增”后材料价格体现形式有含税价、除税价,那么在工程结算时主材调价采用那种价格及如何进行调差更合理呢?本文以营改增后主要的计税方法“一般计税法”为基础进行分析,为了更为直观的体现各种方式的差别,举例如下:案例1:长沙市某住宅小区1#栋工程,檐口高度为49.5米,共17层,首层层高为 3.1m,其余楼层层高为 2.9m,结构形式为剪力墙结构,抗震等级为四级,建筑面积为20563.92㎡。

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和招投标有关事项的通知

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和招投标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黑龙江省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和招投标有关事项的通知黑建造价〔2016〕2号各市(地)住建局(委),绥芬河市、抚远市住建局,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住建局,各建设、施工、设计单位,各有关社会中介服务机构:为落实国家税制改革要求,满足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和招投标的需要,根据《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对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和招投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依据1、《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2、《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财税〔2011〕110号)、《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等;4、《关于印发研究落实“营改增”具体措施研讨会会议纪要的通知》(建标造〔2016〕49号);5、现行计价依据,包括清单计价规范、计价定额、造价管理办法等;6、其他有关资料。

二、调整内容1、建筑业营改增后,我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如下:(1)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的组成内容除本通知另有规定外,均与《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文件的规定一致。

(2)企业管理费增加以下内容: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以及地方教育附加。

(3)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税金是指国家税法规定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4)安全文明施工费中的脚手架费,列入单价措施项目费。

(5)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按照“价税分离”的原则进行调整,具体要素价格适用增值税税率执行财税部门的相关规定。

税前工程造价为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规费之和,各费用项目均以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价格计算。

渝建发〔2016〕35号重庆调整建筑业营改增后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附件2

渝建发〔2016〕35号重庆调整建筑业营改增后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附件2

实用标准
附件2
2.1定额计价及工程量清单计价通用表格
计价和未计价材料进项税额计算表
表1
注:1.材料价格为不含税价格时,则不需扣减计算进项税额。

2.计价和未计价材料费扣税基础包含材料价差。

材料费进项税额计算表
表2
文档
机械费进项税额计算表
表3
注:燃料动力费中的材料价格均按不含税价格计入。

- 2 -
实用标准
文档组织措施费进项税额计算表
表4
注:二次搬运费按实签证计算时,应按不含税价格计取,不再采用扣减系数计算进项税额。

企业管理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费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费进项税计算表
表5
进项税额汇总计算表
表6
- 4 -
实用标准
文档2.2定额计价工程费用计价程序表200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工程费用计算程序
序。

2.机械土石方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以开挖工程量为基础计算,不作调整。

- 6 -
实用标准
200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工程费用计算程序
2011年《重庆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费用定额》工程费用计算程序
表9
- 8 -
实用标准
2.机械土石方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以开挖工程量为基础计算。

文档
2011年《重庆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费用定额》工程费用计算程序
表10
- 10 -
实用标准
程序。

2.人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以开挖工程量为基础计算。

文档
2.3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费用计价程序表
单位工程费用汇总表
表11
- 12 -。

重庆调整建筑业营改增后建设项目工程计价依据附加文件

重庆调整建筑业营改增后建设项目工程计价依据附加文件

附件2
2.1定额计价及工程量清单计价通用表格
计价和未计价材料进项税额计算表
表1
2.计价和未计价材料费扣税基础包含材料价差。

材料费进项税额计算表
机械费进项税额计算表
表3
注:燃料动力费中的材料价格均按不含税价格计入。

组织措施费进项税额计算表
表4
注:二次搬运费按实签证计算时,应按不含税价格计取,不再采用扣减系数计算进项税额。

企业管理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费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费进项税计算表
表5
进项税额汇总计算表
表6
2.2定额计价工程费用计价程序表
200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工程费用计算程序
序。

2.机械土石方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以开挖工程量为基础计算,不作调整。

200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工程费用计算程序
方、园林、绿化、单拆除、安装修缮工程费用计算程序。

2.土石方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以开挖工程量为基础计算。

3.单拆除、安装修缮工程以税前工程造价为基础计算。

2011年《重庆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费用定额》工程费用计算程序
2.机械土石方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以开挖工程量为基础计算。

2011年《重庆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费用定额》工程费用计算程序
程序。

2.人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以开挖工程量为基础计算。

.\ 2.3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费用计价程序表
单位工程费用汇总表。

鲁标定字〔2016〕24号 关于《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实施意见》执行中有关问题的意见

鲁标定字〔2016〕24号 关于《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实施意见》执行中有关问题的意见

关于《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实施意见》执行中有关问题的意见鲁标定字〔2016〕24号各市标准定额站(造价处、办)、各有关单位:2016年4月21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了《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实施意见》(鲁建办字〔2016〕20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建筑业营改增后工程造价的组成和工程计价的方法作出了原则性规定。

针对《实施意见》执行中各方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应部分市造价管理机构的请示,经研究,提出如下意见:一、关于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一)采取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的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内容和计算程序,除税率外,与营改增之前的计价依据相同。

税前工程造价的各个构成要素均包含进项税额,应按照营改增之前的计价依据进行计算。

(二)采取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的建设工程费用项目中,税金以及附加税按照本意见附件中的综合税率计算。

综合税率的内容包括增值税应纳税额(简易计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二、采取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的建设工程项目,甲供材料(设备)均不作为税金的计算基数。

三、2016年5月1日前已招标或签订合同,但开工日期在5月1日之后的建设工程,应按照《实施意见》及本意见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对合同价款进行调整。

四、建设工程项目使用的农产品在计算进项税额时,如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则按照发票上注明的税额计算;如取得农产品收购(销售)发票,则按照发票上注明的买价乘以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编制招标控制价时,由招标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选用其中一种方式计算。

附件:简易计税方法下的综合税率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2016年7月13日附件:简易计税方法下的综合税率【打印此页】【关闭窗口】。

营改增预算定额调整内容(2).详解

营改增预算定额调整内容(2).详解

19
4、计价表格调整的内容
国内器材概预算表(表四甲)
• 4)工程项目中材料所需的运杂费、运输保险费、采购及保 管费、辅助材料费的计价基础为不含可抵扣进项税额的税 前价格。 • 5)设备表及材料表的除税价、增值税、含税价的单价价格 及合计价格小数点后均保留4位;
20
4、计价表格调整的内容
工程建设其他费概预算表(表五甲)
表二 工程车辆使用费费率表
工程名称 无线通信设备安装工程、通信线路工程 计算基础 人工费 费率% 5.2
有线通信设备安装工程、通信电源设备安装工程、 通信管道工程
人工费
2.25
10
3、费用取费调整的内容
• 1、措施费:对临时设施费、工程车辆使用费、冬雨季施工 增加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进行如下调整: • 3)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21
4、计价表格调整的内容
工程建设其他费概预算表(表五甲)
• 4)表五中监理费计算基数为含税的工程费额,计算方式不 变,计算结果为含税的监理费; • 5)表五中安全生产费计算基数为含税的建筑安装工程费额 ,计算方式不变;计算结果为含税的安全生产费; • 6)表五中其他款项的费用计算方式不变,按75定额规定要 求编制,计算基数采用税前价格,计算结果为除税价,计算 基数采用含税价格,计算结果为含税价; • 7)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表中的除税价、增值税及含税价小数 点后均保留2位;
表五 企业管理费费率表 工程名称 计算基础 费率%
通信线路工程、通信设备安装工程
人工费
32.3
通信管道工程
人工费
27.4
13
4、计价表格调整的内容
建筑安装工程费(表二)
1)建筑安装工程费中的“税金”改为“销项税额”;

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四川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办法

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四川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办法

附件: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四川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办法一、实施时间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等九本工程量计算规范和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配套文件(以下简称“15定额”)的工程,按以下规定执行:(一)凡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且《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或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5月1日(含)后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应按本办法执行。

(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在符合《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参照原合同价或营改增前的计价依据执行并在补充协议中明确。

(三)自本办法发布之日起已发出招标文件尚未开标且招1标文件规定的计划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以后,或尚未开标且招标文件规定的计划开工日期虽在2016年4月30日前但在2016年4月30日前不能完成合同签订的项目,招标文件及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均应当执行营改增后的计价依据,并按照营改增后的计价依据发布招标文件补充文件。

自本办法发布之日起尚未发出招标文件的项目,均应当按照营改增后的计价依据执行。

二、调整依据(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函[2016]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关于印发研究落实“营改增”具体措施研讨会会议纪要的通知》(建标造[2016]49号);(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三)现行计价政策、计价规范、计量规范及15定额;(四)相关课题研究报告、典型工程测算结果及其他有关资料。

三、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组成调整(一)营改增后建筑安装工程项目费用组成除本办法另有规定外,均与现行计价政策及15定额的内容一致。

渝建发重庆调整建筑业营改增后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渝建发重庆调整建筑业营改增后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渝建发重庆调整建筑业营改增后建设工程计价
依据
Document number【SA80SAB-SAA9SYT-SAATC-SA6UT-SA18】
附件2
定额计价及工程量清单计价通用表格
计价和未计价材料进项税额计算表
表1
2.计价和未计价材料费扣税基础包含材料价差。

材料费进项税额计算表
机械费进项税额计算表
表3
注:燃料动力费中的材料价格均按不含税价格计入。

组织措施费进项税额计算表
表4
注:二次搬运费按实签证计算时,应按不含税价格计取,不再采用扣减系数计算进项税额。

企业管理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费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费进项税计算表
表5
进项税额汇总计算表
表6
定额计价工程费用计价程序表200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工程费用计算程序
程费用计算程序。

2.机械土石方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以开挖工程量为基础计算,不作调整。

200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工程费用计算程序
2011年《重庆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费用定额》工程费用计算程序
2.机械土石方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以开挖工程量为基础计算。

2011年《重庆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费用定额》工程费用计算程序
工程费用计算程序。

2.人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以开挖工程量为基础计算。

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费用计价程序表
单位工程费用汇总表。

重庆调整建筑业营改增后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重庆调整建筑业营改增后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重庆调整建筑业营改增后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渝建发〔2016〕35号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管理局,有关单位: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财税〔2011〕110号)的规定,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的要求,为适应2016年5月1日起建筑业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的需要,保障营改增后工程造价计价工作顺利平稳实施,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营改增后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调整原则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设工程),执行2008年《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2008计价定额),2011年《重庆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2011轨道定额),2013年《重庆市建筑安装工程节能计价定额》,《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以下简称2013清单计价),均按照“价税分离”和营改增前后各项费用水平不变的原则调整计价依据。

工程造价=税前工程造价×(1+建筑业增值税税率11%)其中,税前工程造价为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规费之和,各费用项目均以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价格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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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心整理附件22.1定额计价及工程量清单计价通用表格计价和未计价材料进项税额计算表表1序号材料种类扣税基础扣减系数(%)进项税额(元)1 商品混凝土、砖、瓦、灰、砂、石、土对应的材料费用2.91扣税基础×扣减系数2 草类制品、棉、麻及制品、绳、纸及制品、毡类制品、水、天然气11.503 苗木8.804 除上述之外的其他材料14.53注:1.材料价格为不含税价格时,则不需扣减计算进项税额。

2.计价和未计价材料费扣税基础包含材料价差。

材料费进项税额计算表表2序号材料种类扣税基础扣减系数(%)进项税额(元)1 其他材料费、五金材料费、照明及安全费用、脚手架材料费、支架摊销费、校验材料费、检验材料费、滑轮绳卡摊销费、橡胶球摊销费、设备摊销费等对应的定额材料费用14.53扣税基础×扣减系数1.11.2…2 安装工程脚手架使用费定额费用10.90合计机械费进项税额计算表表3序号 费用名称 扣税基础扣减系数(%) 进项税额(元)1 可分解费用的机械1.1 折旧费及大修理费定额费用 14.53 扣税基础×扣减系数1.2 经常修理费 定额费用 7.26 1.3 安拆费及场外运费定额费用5.951.4 燃料动力费2 不可分解费用的机械定额机械费10.173定额中其他机械费 4垂直运输通讯费、超高降效机械费、回程费、本机使用台班费、脚手架机械使用费、机具摊销费等5通风空调系统调试费定额费用10.90 合计注:燃料动力费中的材料价格均按不含税价格计入。

组织措施费进项税额计算表表4注:二次搬运费按实签证计算时,应按不含税价格计取,不再采用扣减系数计算进项税额。

序号 费用名称扣税基础扣减系数(%) 进项税额 (元)1 夜间施工费 对应的各项费用 5.09 扣税基础×扣减系数 2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7.99 3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5.23 4 材料检验试验费 5.66 5 二次搬运费 4.76 6 包干费6.80 7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及场地清理费6.14企业管理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费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费进项税计算表表5进项税额汇总计算表表6序号 项目名称金额(元)1 材料费进项税额2 机械费进项税额3 施工组织措施费进项税额4 企业管理费进项税额5 安全文明施工费进项税额6 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费进项税额7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费进项税额 8总承包服务费进项税额合计序号 费用名称 扣税基础扣减系数(%) 进项税额 (元)1 企业管理费 对应的各项费用 1.50 扣税基础×扣减系数 2 安全文明施工费 8.85 3 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费 4.25 4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费 1.98 5总承包服务费进项税额5.802.2定额计价工程费用计价程序表200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工程费用计算程序表7序号 费用组成计算式说明备注一 直接费1+2+31 直接工程费 1.1+1.2+1.31.1 人工费1.1.1+1.1.2 1.含按计价定额基价计算的实体项目和技术措施项目费。

2.定额人工单价调整按渝建[2016]71号规定计算。

1.1.1 定额基价人工费定额基价人工费1.1.2 定额人工单价调整1.1.1×[定额人工单价(基价)调整系数-1]1.2 材料费 定额基价材料费 1.3 机械费 1.3.1+1.3.2 1.3.1 定额基价机械费 定额基价机械费 1.3.1.1 其中:定额基价机上人工费 1.3.2 定额机上人工单价调整 1.3.1.1×[定额人工单价调整系数-1] 2 组织措施费2.1+……+2.7 渝建发[2014]27号 2.1 夜间施工费 (1.1.1×费率 2.2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1.1.1×费率 2.3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1.1.1×费率2.4 二次搬运费(1.1.1×费率或按实签证不含税价格计算2.5 包干费 (1.1.1×费率 2.6 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及场地清理费(1.1.1×费率2.7 材料检验试验费 (1.1.1×费率3 允许按实计算费用及价差 3.1+3.2+3.3+3.43.1 人工费价差合同价(信息价、市场价格)-调整后的定额人工基价3.2 材料费价差不含税合同价(不含税信息价、不含税市场价格)-定额材料基价3.3 按实计算费用 不含税价格 3.4 其他 不含税价格 二 间接费 4+54 企业管理费 (1.1.1×费率 本通知附件一5 规费 (1.1.1×费率 三 利润 (1.1.1×费率四 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费 (1.1.1×费率 渝建发[2014]26号 五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费 按文件规定计算渝建发[2013]19号 六 安全文明施工费(一+二+三+四+五)×规定费率标准×(1+5.26%)渝建发[2014]25号并结合本通知 七 进项税额 详表6 本通知 八 税前工程造价 一+二+三+四+五+六-七九销项税额八×11%十工程造价八+九注:1.此表为调整后的建筑、市政、机械土石方、仿古建筑、炉窑砌筑、建筑修缮工程费用计算程序。

2.机械土石方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以开挖工程量为基础计算,不作调整。

精心整理200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工程费用计算程序表8序号 费用名称计算公式备注一 直接费1+2+31 直接工程费 1.1+1.2+1.3+1.41.1 人工费1.1.1+1.1.2 1.含按计价定额基价计算的实体项目和技术措施项目费。

2.定额人工单价调整按渝建[2016]71号规定计算。

1.1.1 定额基价人工费 定额基价人工费1.1.2 定额人工单价调整 1.1.1×[定额人工单价调整系数-1] 1.2 材料费 定额基价材料费 1.3 机械费1.3.1+1.3.2 1.3.1 定额基价机械费定额基价机械费 1.3.1.1 其中:定额基价机上人工费1.3.2 定额机上人工单价调整 1.3.1.1×[定额人工单价调整系数-1] 1.4 未计价材料费 不含税合同价(不含税信息价、不含税市场价格) 2 组织措施费2.1+……+2.7 渝建发[2014]27号 2.1 夜间施工费(1.1.1)×费率 2.2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1.1.1)×费率2.3 二次搬运费 按实签证不含税价格计算 2.4 包干费(1.1.1)×费率 2.5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1.1.1)×费率 2.6 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及场地清理费(1.1.1)×费率2.7 材料检验试验费(1.1.1)×费率 3 允许按实计算费用及价差 3.1+3.2+3.3+3.43.1 人工费价差 合同价(信息价、市场价格)-调整后的定额人工基价3.2材料费价差不含税合同价(不含税信息价、不含税市场价格)-定额材料基价3.3 按实计算费用 不含税价格 3.4 其他 不含税价格 二 间接费 4+54 企业管理费 (1.1.1)×费率 本通知附件一5 规费 (1.1.1)×费率 三 利润 (1.1.1)×费率四 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费 (1.1.1)×费率渝建发[2014]26号 五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费 按文件规定计算渝建发[2013]19号 六 安全文明施工费 (1.1+3.1)×规定费率标准渝建发[2014]25号七 进项税额 详表6 本通知 八 税前工程造价 一+二+三+四+五+六-七 九 销项税额 八×11%2011年《重庆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费用定额》工程费用计算程序表9序号 费用组成计算式说明备注一 直接费 1+2+3 1 直接工程费 1.1+1.2+1.31.1人工费1.1.1+1.1.2 1.含按定额基价计算的实体项目和技术措施项目费。

2.定额人工单价调整按渝建[2016]71号规定计算。

1.1.1 定额基价人工费 定额基价人工费1.1.2 定额人工单价调整 1.1.1×[定额人工单价调整系数-1] 1.2 材料费 定额基价材料费 1.3机械费1.3.1+1.3.2 1.3.1 定额基价机械费 定额基价机械费1.3.1.1其中:定额基价机上人工费1.3.2 定额机上人工单价调整 1.3.1.1×[定额人工单价调整系数-1]2 组织措施费 2.1+……+2.7 渝建发[2014]27号2.1 夜间施工费 (1.1.1×费率 2.2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1.1.1×费率 2.3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1.1.1×费率2.4 二次搬运费 按实签证不含税价格计算 2.5 包干费(1.1.1×费率2.6 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及场地清理费 (1.1.1×费率2.7 材料检验试验费 (1.1.1×费率 3 允许按实计算费用及价差3.1+3.2+3.3+3.43.1 人工费价差 合同价(信息价、市场价格)-调整后的定额人工基价3.2 材料费价差 不含税合同价(不含税信息价、不含税市场价格)-定额材料基价 3.3 按实计算费用 不含税价格 3.4 其他 不含税价格 二 间接费 4+54 企业管理费 (1.1.1×费率 本通知附件一5 规费 (1.1.1×费率 三 利润(1.1.1×费率四 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1.1.1×费率渝建发费[2014]26号五安全文明施工费(一+二+三+四)×规定费率标准×(1+5.26%)渝建发[2014]25号并结合本通知六进项税额详表6 本通知七税前工程造价一+二+三+四+五-六八销项税额七×11%九工程造价七+八注:1.此表为调整后的机械土石方、地上、地下、盾构、轨道工程费用计算程序。

2.机械土石方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以开挖工程量为基础计算。

2011年《重庆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费用定额》工程费用计算程序表10序号 费用组成计算式说明备注一 直接费 1+2+31 直接工程费 1.1+1.2+1.3+1.41.1人工费1.1.1+1.1.2 1.含按定额基价计算的实体项目和技术措施项目费。

2.定额人工单价调整按渝建[2013]71号规定计算。

1.1.1 定额基价人工费 定额基价人工费1.1.2 定额人工单价调整 1.1.1×[定额人工单价调整系数-1]1.2 材料费 定额基价材料费 1.3机械费1.3.1+1.3.2 1.3.1 定额基价机械费定额基价机械费 1.3.1.1 其中:定额基价机上人工费1.3.2 定额机上人工单价调整 1.3.1.1×[定额人工单价调整系数-1]1.4 未计价材料费 不含税合同价(不含税信息价、不含税市场价格) 2 组织措施费2.1+……+2.7 渝建发[2014]27号 2.1 夜间施工费 (1.1.1)×费率 2.2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1.1.1)×费率 2.3 二次搬运费 按实签证不含税价格计算 2.4 包干费(1.1.1)×费率 2.5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1.1.1)×费率2.6 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及场地清理费(1.1.1)×费率2.7 材料检验试验费(1.1.1)×费率 3 允许按实计算费用及价差 3.1+3.2+3.3+3.43.1 人工费价差 合同价(信息价、市场价格)-调整后的定额人工基价 3.2 材料费价差 不含税合同价(不含税信息价、不含税市场价格)-定额材料基价 3.3 按实计算费用 不含税价格3.4 其他 不含税价格 二 间接费 4+54 企业管理费 (1.1.1)×费率 本通知附件一5 规费 (1.1.1)×费率 三 利润(1.1.1)×费率四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费(1.1.1)×费率渝建发[2014]26号五安全文明施工费(1.1+3.1)×规定费率标准渝建发[2014]25号六进项税额详表6 本通知七税前工程造价一+二+三+四+五-六八销项税额七×11%九工程造价七+八注:1.此表为调整后的人工土石方、通信、信号、智能与控制系统、供电、机电设备工程费用计算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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