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卷宗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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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卷宗目录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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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此案后,承办律师认真阅读了与此案有关的 11 份裁判文 书,查阅了大量资料,理清了办案思路,准备了完善的代理
资料。经过办案律师的积极努力,再审时襄樊市中级人民法
院支持了王新菊等人的全部诉讼请求。
此案办理完毕后,《襄樊晚报》在 2007 年 7 月 6 日“新 周刊·人与法”专栏以《新菊打公司》作了整版详细报道,
人身损害赔偿
受案时间 2006 年 12 月 13 日
委托人
王新菊
结案时间 2007 年 4 月 15 日
结案形式
判决
承办人
骆修锋
2003 年 2 月 7 日,李广林雇请委托人王新菊的丈夫袁付 忠驾驶电麻木托运 500 余斤酒精,李广林坐在放酒精桶的车
厢内。行至长虹路诸葛亮广场路段时,袁付忠驾驶的电麻木
理 决、樊城区人民法院[2004]樊民一初字第 455 号民事判决。

二、李广林一次性支付王新菊、袁樊、袁益先、王玉芝元。

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各一千元由李广林承担。
归档 日期
2007 年 7 月 15 日
档案 号数
卷内 页
页数
保存 年限

立卷人 骆修锋 审核人
档案 类号
备注
民事代理案件结案小结
案由
到了比较圆满的解决。
一、撤销襄樊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襄

中民监字第 91 号、[2005]襄中民二终字第 181 号判决、樊城区人民法院[2004]樊民一

初字第 455 号民事判决。 二、李广林一次性支付王新菊、袁樊、
袁益先、王玉芝元。
审核人
湖北长久律师事务所
民事卷宗
承办部门
案由 承办律师

人民法院卷宗装订具体事项

人民法院卷宗装订具体事项

人民法院卷宗装订具体事项
卷宗装订具体事项
1、打印审判流程管理信息表和结案表(操作→流程卡片→同时打印立、结案卡);
2、最后两页放上裁判文书上网表(裁定书和判决书需上网)以及备考表,备考表上填写立卷人姓名和时间;
3、在卷宗后放上证物袋,物袋里放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各两份,以及庭审光盘一张;
4、按照《人民法院诉讼文书料立卷规范》排列装订顺序整理卷宗;
5、补充卷宗中缺失的材料;
6、对卷宗中尺寸不足 A4 纸尺寸的予以粘贴;
7、对卷宗中需签字盖章的地方进行核查;
8、对卷宗中的写有圆珠笔迹的材料进行复印,并在复印件上盖卷宗的核对章,签署装卷人姓名。

圆珠笔迹材料的原件附证物袋;
9、在卷宗的右上角进行编码;10、打印卷宗目录表,最下面一栏的“本卷宗连面带底共计”总页码加4,卷宗目录页码上和共计页码盖上书记员的签章;民事卷宗中原告证据、被告证据均需盖上章印,复印11、民事卷宗中原告证据、被告证据均需盖上章印,复印件盖上核对章印,签署审判员的姓名;
12、对卷宗中本庭室制作的材料进行扫描,并以 PDF 格式上传至电子卷;上诉卷宗参照《电子信息表
基层法院上诉案件用》的模版扫描相关上诉材料,并以PDF 格式上传至电子卷;13、用封面进行装订,填写封面信息;14、封面背面用封条封上,封条上下右三个位置盖上书记员的签章;15、将卷宗页码上传至网络。

(操作→菜单导航→结案归档→ 提交归档→案卷信息(填写正卷、副卷、保管期限)保存后→案件信息(适用程序,审判人员及角色、生效日期) →保存。


16、交至审判管理办公室归档,并带上立案登记簿完成案件卷宗交接手续。

法院民事案件案卷的整理与归档

法院民事案件案卷的整理与归档

法院民事案件案卷的整理与归档一是千万不要把材料搞丢,哪怕一个小纸片,问明白法官再做。

二是复写材料如、传真等要有复印件,有的还要有手写件,防止年久失真。

三是千万不要把副卷材料订到正卷中去,比如合议庭材料,还有上访材料有的在副卷,要订到正卷,让当事人看到,可能就有人下台了啊。

民事案件案卷的整理与归档档案整理是档案实体整理和档案内容整理的统称,是档案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档案内容整理,主要包括对档案文件的内容的鉴别,对档案内容的确定。

档案实体整理,主要是将零散的和需要进一步条理化的文件或档案,进行基本的分类、组合、排列、编目,组成有序的档案整体的工作过程。

档案整理工作的原则:1.整理档案必须保持文件之间有机的历史联系;2.整理档案应当充分利用原有的整理基础;3.整理后的档案必须便于保管和利用。

应对案卷整理与归档工作高度正视,留意积累。

做到对庭审构成的材料调整定卷,即在平时积累的基础上,详细检查每一文件材料,进行适当的调整,并且最后确定组合案卷。

卷内文件排列和编号。

卷内文件排列是指将每个案卷内的文件用一定的规律和顺序进行系统化排列,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和条理性,使每一份文件在案卷内都有一个固定的位置。

卷内文件在系统排列以后,应给卷内文件编页号,以固定它们的排列顺序,这样就便于统计和保护文件。

拟写案卷标题,也称案卷题名,是对卷内全部文件内容的总概括。

它是案卷封面上最重要的项目,也是以后编制档案工作的主要依据。

编目成卷工作,是指在组合案卷的基础上,对卷内文件进行编目、装订,以及案卷的排列、编号等一系列工作。

这些工作的完成标志着整个立卷工作的基本完成。

案卷的编目,是指在卷内文件布列编号的基础上,填写卷内文件目录,备考表和案卷封皮等工作。

它是进行手工检索的根本条件,也是实现档案计算机检索与储存的基础性工作。

案卷的装订,是为了固定文件之间的布列顺序,保护文件不受损坏和散失,便于保管和利用。

案卷装订的请求是:整洁、牢固,不影响阅读。

法院卷宗范本

法院卷宗范本

人民法院民事一审案件立案审查、Array审判流程管理信息表民事一审案件审判流程管理情况立案审批表(刑事自诉和民事、开政案件通用)民事诉状县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公民起诉的民事案件用)()字第号:你诉与一案的起诉状已收到。

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本院决定立案审理。

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在诉讼进程中,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有权行使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等规定的诉讼权利,同时也必须遵守诉讼程序,履行诉讼义务。

二、如需委托人代理人代为诉讼,应向本院民事一审判庭递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三、应在接到本通知书后七日内,向本院预交案件受理费600 元。

本院开户银行:,账号:。

年月日(院印)县人民法院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2003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02次会议通过)为方便人民群众诉讼,帮助当事人避免常见的诉讼风险,减少不必要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等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现将常见的民事诉讼风险提示如下:一、起诉不符合条件当事人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人民法院不会受理,即使受理也会驳回起诉。

当事人起诉不符合管辖规定的,案件将会被移送到有权管辖的人民法院审理。

二、诉讼请求不适当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应明确、具体、完整,对未提出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不会审理。

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要适当,不要随意扩大诉讼请求范围;无根据的诉讼请求,除得不到人民法院支持外,当事人还要负担相应的诉讼费用。

三、逾期改变诉讼请求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超过人民法院许可或者提定期限的,可能不被审理。

四、超过诉讼时效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民事权利的期间一般为二年(特殊的为一年)。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后,被告提出原告的起诉已超过法律保护期间的,如果原告没有对超过法律保护期间的事实提供证据证明,其诉讼请求不会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

民事案件卷宗模板

民事案件卷宗模板

3、书记员服1件4、律师袍2件5、法槌一个6、书证:5份7、物证:1份模拟法庭审判参与人员表本模拟法庭审判共有XX人参加,具角色如下1、审判长:李XX2、审判员:王XX3、审判员:张xx4、书记员:赵X X5、原告:许X X6、原告的委托代理人:谭xx7、被告:姜xx8、被告姜x x的委托代理人:王xx9、被告:谢xx10、被告谢x x的委托代理人:李xx11、证人:张x x模拟法庭审判道具1、模拟法庭实验室2、法官袍3件卷宗目录民事起诉状要求1.首部首部包括标题和当事人基本情况。

(1)标题。

一律写“起诉状”或“民事起诉状”。

(2)当事人基本情况。

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和他们的代理人。

2.正文正文包括诉讼请求、事实理由和证据及其来源。

(1)诉讼请求。

(2)事实和理由。

(3)证据及其来源。

3.尾部尾部写明受诉法院名称、附项、起诉人姓名或名称、起诉状制作日期。

民事起诉状原告:庄盟倩,女,1939 年10 月10 日出生,住址:江北省白玉市青山区平等路23 号。

被告:安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萧城中心支公司。

住所地:江南省萧城市平川路56 号。

负责人:富博冠,该公司总理。

被告:黄裕辉,男,48 岁,无固定住址。

电话:。

被告:蒋英惠,女,1963 年12 月13 日出生,住京华市大庆路建设小区30 号楼4单元7号。

电话:2,京JB9619面包车车主。

被告:马铭文,男,39 岁,住址:江南省水台县陈家乡中里村。

电话:,江GD2457E轮汽车车主。

诉讼请求:(一)判令四被告连带赔偿原告医药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86033.00 元。

(二)本案诉讼费用由原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2007 年12 月15 日8 时左右,原告庄盟倩乘坐被告黄裕辉驾驶的京JB9616营运面包车下榻的丹桂宾馆前往京华火车站,当该车沿太白路由东向西行驶的江GD245广轮汽车相撞,造成原告严重受伤。

法院卷宗范本

法院卷宗范本

人民法院民事一审案件立案审查、Array审判流程管理信息表民事一审案件审判流程管理情况立案审批表(刑事自诉和民事、开政案件通用)民事诉状县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公民起诉的民事案件用)()字第号:你诉与一案的起诉状已收到。

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本院决定立案审理。

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在诉讼进程中,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有权行使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等规定的诉讼权利,同时也必须遵守诉讼程序,履行诉讼义务。

二、如需委托人代理人代为诉讼,应向本院民事一审判庭递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三、应在接到本通知书后七日内,向本院预交案件受理费600 元。

本院开户银行:,账号:。

年月日(院印)县人民法院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2003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02次会议通过)为方便人民群众诉讼,帮助当事人避免常见的诉讼风险,减少不必要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等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现将常见的民事诉讼风险提示如下:一、起诉不符合条件当事人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人民法院不会受理,即使受理也会驳回起诉。

当事人起诉不符合管辖规定的,案件将会被移送到有权管辖的人民法院审理。

二、诉讼请求不适当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应明确、具体、完整,对未提出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不会审理。

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要适当,不要随意扩大诉讼请求范围;无根据的诉讼请求,除得不到人民法院支持外,当事人还要负担相应的诉讼费用。

三、逾期改变诉讼请求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超过人民法院许可或者提定期限的,可能不被审理。

四、超过诉讼时效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民事权利的期间一般为二年(特殊的为一年)。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后,被告提出原告的起诉已超过法律保护期间的,如果原告没有对超过法律保护期间的事实提供证据证明,其诉讼请求不会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

民事案件卷宗目录封面DOC11

民事案件卷宗目录封面DOC11

民事案件卷宗目录封面D0C11民事代坤峯件结杲小结if 1H7 R・?i就* †0定我;人王牙芳皿花亡玄世4S3Air£ 500Ria.:fish. aftff.iiisffini«t 找占甲屮总duttdiifb匕吊乞丈心泊耳出肖川將\t・凯fflT«ft?h 7 广枚或 etc 巫気.女 Mfifil〕* AbEH起TUMlhfil兰乂裂貝或二层hH, •攻耳tff, 7i HI. ft nr.勿CO*G.弘TJf D弟社诉出印宇以诃$1•主・QtJg KJk«J?«fllXlft77 34J元.H欢if出丰》可廉三二坊冷和F.J 「1= 21坯・RS 21 序人f;从淫・J).^±l\^^^.iL tf?rK HSTf5^?KKnS2;Bl 玄跟H •珈.g兀・U壕15轻瓷』1 JI it电示足为由41 Blit t k 呕附店维壬弟甫二・・卫丧.買北ftAK段中去了存吴©刃晴彷盘奴电我氏「T貨殳戈月科醪特saw•茨T勿汁具门刃 rseiiai^ji, &I.宦*円文th FFJ 了丈量老几・•川 KT WJGEFU&Fct,弭'一F;?恰m中处人l£总幣Mir TTffS* UltilififtlH?:,也枭也gs:半n. <*»««!} ir 2(!.i? $7 n & ii 啓月III •人七tT召芒从Ufi«»nJ 3户「勒t$算讀*R・、JB第戈旻iKESS戈民花J4R0£ ..畫屮民發辛用Ml号玄;「卖nil人民•- ilKPOMi^K・川卑弔口5 HJC!p?1 †z•辛•广抹一人仕支寸土? M 5 Is 王玉芝影5459 Jl.-.、干Uftitr刘0!第*月・三审克勺文去Efl上攵耳口曲免匸一慕” 英驰馳,*卄畸豹站主冲拓削狀列 lh?7:MJ X< 也眞饭送园凯此 lp?j2(l%|fifirf iftig ・E* £gi$5M?:Wi.h^ ?T 也石王 if 毀段卫 * 奉「也!?^ tl;KH®5;ffl 1)355^6.9 Ji.,担熒建&方和U东址ttf不見力电MID・审怎猊期胳:0<k壬曹南苇尔lli二怖期忘,®^FS5KH1T.iJtffAlift «KttS£gM^取•。

法律案件卷宗装订标准(3篇)

法律案件卷宗装订标准(3篇)

第1篇一、前言法律案件卷宗是记录案件办理过程、证据材料、法律文书等信息的载体,对于案件的审理、执行和监督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保证案件卷宗的规范、整洁、便于查阅,特制定本装订标准。

二、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等法律服务机构办理案件所形成的卷宗装订。

三、装订要求1.卷宗规格(1)卷宗封面:采用A4纸,封面颜色为深蓝色或黑色,字体为宋体,字号为小二号,内容包括:案件名称、案件编号、当事人姓名、案由、案件类型、承办人、装订日期等。

(2)卷内文件:采用A4纸,左侧装订,每页文件左侧留出3cm装订边。

2.装订材料(1)封面:采用250克以上白色胶版纸。

(2)卷内文件:采用70克以上白色胶版纸。

(3)装订线:采用直径为2mm的专用装订线。

(4)封面胶:采用环保型专用封面胶。

3.装订方法(1)卷宗封面:将封面纸张对折,用装订机或手工装订在卷宗上,确保封面平整、牢固。

(2)卷内文件:将卷内文件按照时间顺序排列,左侧留出装订边,用装订机或手工装订。

(3)装订线:将装订线穿过卷内文件和封面,用装订机或手工固定。

(4)封面胶:在装订线固定后,将封面胶涂在封面和装订线之间,确保封面与装订线牢固粘合。

4.装订顺序(1)卷宗封面(2)案件受理登记表(3)起诉状(或自诉状)(4)答辩状(如有)(5)证据材料(6)证人证言(7)鉴定意见(8)勘验笔录(9)调查笔录(10)其他材料(11)法律文书(12)判决书(或裁定书、调解书)(13)执行通知书(如有)(14)结案报告5.装订要求(1)卷宗装订整齐,无破损、皱褶等现象。

(2)卷内文件排列有序,便于查阅。

(3)装订线固定牢固,无松动、脱落等现象。

(4)封面胶涂抹均匀,粘合牢固。

(5)卷宗厚度适中,便于携带和查阅。

四、卷宗封存1.案件办结后,应当将卷宗封存。

2.封存卷宗时,应当在卷宗封面右侧粘贴封条,封条上注明封存日期和封存人姓名。

3.封存卷宗应当存放在安全、干燥、通风的地方,防止卷宗受潮、受潮、受损。

各类案件正副卷诉讼文书材料的装订标准

各类案件正副卷诉讼文书材料的装订标准

各类案件正、副卷诉讼文书材料的装订标准一、刑事一审案件正卷诉讼文书材料的排列顺序(1)卷宗封面;(2)卷内目录;(3)审判流程管理信息表、立案审批表、案件移送书收案笔录;(4)起诉书自诉状正本及附件;(5)送达起诉书笔录;(6)聘请、指定、委托辩护人材料;(7)自行逮捕决定、逮捕证及对家属通知书;(8)搜查证、搜查勘验笔录及扣押物品清单;(9)查封令、查封物品清单;(10)取保候审、保外就医决定及保证书;(11)追回补充侦查函及补充侦查材料;(12)撤诉书;(13)调查笔录及证据材料;(14)赃物、证物鉴定结论;(15)审问笔录;(16)被告人坦白交代、揭发问题登记表及查证材料;(17)延长审限的决定、报告及批复;(18)开庭前的通知、传票、提押票、换押票;(19)开庭公告底稿;(20)开庭审判笔录公诉词、辩护词、证人证词、被告人陈述词;(21)判决书、裁定书正本刑事附带民事部分的调解书、协议书、裁定书正本;(22)宣判笔录委托宣判函及宣判笔录;(23)送达回证;(24)司法建议书;(25)提押票;(26)抗诉书;(27)上诉案件移送书存根;(28)上级人民法院退卷函;(29)上级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30)执行通知书存根和回执释放证回执;(31)赃物、证物移送清单及处理手续材料;(32)死刑、死缓的复核报告及上诉移送函;(33)最高人民法院或高级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批复;(34)退卷函;(35)执行死刑命令;(36)暂停执行死刑的报告及批复;(37)死刑执行前验明正身笔录;(38)执行死刑笔录;(39)执行死刑布告签发稿;(40)执行死刑报告;(41)执行死刑前后照片;(42)死刑犯家属领取骨灰或尸体通知;(43)尸体处理登记表;(44)备考表;(45)证物袋;(46)卷底;二、刑事二审案件正卷装订顺序:(1)卷宗封面;(2)卷内目录;(3)流程表;(4)二审立案审批表;(5)上诉抗诉案件移送函;(6)一审刑事判决书;(7)上诉书抗诉书;(8)答辩状;(9)聘请、委托、辩护人材料;(10)二审证据部分调查笔录、证据材料等;(11)审问笔录;(12)开庭公告底稿;(13)提押票、传票;(14)开庭审判笔录;(15)公诉词指二审开庭案件、辩护词;(16)庭审后补充材料;(17)案件延长审限材料;(18)二审刑事判决书或裁定书正本;(19)委托宣判函;(20)宣判笔录;(21)送达回证;(22)其他相关材料;(23)备考表;(24)卷底;三、民事一审案件正卷诉讼文书材料的排列顺序(1)卷宗封面;(2)卷内目录;(3)审判流程管理信息表、立案审批表及通知书、起诉书或口诉笔录;(4)案例受理通知书;(5)缴纳诉讼费或减免费手续;(6)应诉通知书回执;(7)答辩状及附件;(8)原、被告诉讼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鉴定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9)原、被告举证材料;(10)询问、调查取证材料;(11)调解笔录及调解材料;(12)开庭通知、传票及开庭公告底稿;(13)开庭审判笔录;(14)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正书;(15)宣判笔录;(16)送达回证;(17)上诉案件移送函存根;(18)上级法院退卷函;(19)上级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正本;(20)证物处理手续;(21)执行手续材料;(22)备考表;(23)证物袋;(24)卷底;四、民事二审案件正卷诉讼文书材料的排列顺序(1)卷宗封面;(2)卷内目录;(3)审判流程管理信息表、立案审批表及通知书、上诉案件移送书;(4)原审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5)缴纳诉讼费或减免费手续;(6)上诉书正本;(7)答辩状、当事人提供的证据;(8)询问、调查笔录及调查取证材料;(9)调解书笔录及调解书协议;(10)撤诉书;(11)开庭通知、传票;(12)辩护词、代理词;(13)开庭审判笔录;(14)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正本;(15)司法建议书;(16)宣判笔录及委托宣判函;(17)送达回证;(18)退卷函存根;(19)备考表;(20)证物袋;(21)卷底;五、商事一审案件正卷诉讼文书材料的排列顺序(1)卷宗封面;(2)卷内目录;(3)审判流程管理信息表、立案审批表及通知书;(4)起诉书及附件;(5)受理案件通知书;(6)缴纳诉讼费通知及预收收据;(7)送达起诉书回执;(8)答辩状及附件;(9)原告、被告、第三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10)原告、被告举证材料;(11)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申请及本院裁定;(12)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的执行记录;(13)证据材料;(14)调解笔录或调解材料;(15)撤诉书;(16)鉴定委托书及鉴定书;(17)开庭通知、传票、开庭公告底稿;(18)开庭审判记录;(19)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正本;(20)宣判笔录;(21)诉讼费收据;(22)上诉案件移送函存根;(23)送达回证;(24)上级法院退卷函;(25)上级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26)证物处理手续材料;(27)司法建议书;(28)备考表;(29)证物袋;(30)卷底;六、商事二审案件正卷诉讼文书的排列顺序(1)卷宗封面;(2)卷内目录;(3)审判流程管理信息表、立案审批表及通知书、上诉案件移送函;(4)原审法院判决书、裁定书;(5)上诉书及附件,缴纳诉讼费通知及预收收据;(6)答辩状及附件;(7)诉讼代理人和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8)上诉人、被上诉人举证材料;(9)询问、调查笔录及调查取证材料;(10)调查笔录及调查材料;(11)撤诉书;(12)开庭通知、传票等;(13)开庭公告;(14)开庭庭审笔录及辩护材料;(15)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正本;(16)宣判笔录;(17)送达回证;(18)诉讼费收据;(19)司法建议书;(20)退卷函存根;(21)证物处理手续;(22)备考表;(23)证物袋;(24)卷底;七、行政一审案件正卷诉讼文书材料的排列顺序(1)卷宗封面;(2)卷内目录;(3)审判流程管理信息表、立案审批表、起诉书、口诉笔录及附件行政处罚及处理材料;(4)受理案件通知书;(5)缴纳诉讼费通知及预收收据;(6)应诉通知书回执;(7)答辩状及附件;(8)法定代表人及诉讼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9)询问、调查笔录及调查取证材料;(10)开庭通知、传票、公告底稿;(11)停止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继续执行的法律文书;(12)开庭审判记录;(13)代理词、辩护词;(14)撤诉书;(15)判决书、裁定书正本;(16)宣判笔录;(17)送达回证;(18)诉讼费收据;(19)上诉或复合案件移送函;(20)上级法院退卷函;(21)上级法院判决书、裁定书及批复;(22)证物处理手续;(23)备考表;(24)证物袋;(25)卷底;八、行政二审案件正卷诉讼文书材料的排列顺序(1)卷宗封面;(2)卷内目录;(3)审判流程管理信息表、立案审批表、原审法院案件复核或上诉移送函;(4)原审判决书、裁定书;(5)上诉状或申请复核书;(6)缴纳诉讼费通知及预收收据;(7)上诉状副本或申请复核送达回证;(8)答辩状;(9)法定代表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10)询问、调查笔录及调查取证材料;(11)鉴定委托书及鉴定报告;(12)开庭通知、传票、公告;(13)开庭庭审笔录;(14)代理词、辩护词;(15)撤诉书;(16)判决书、裁定书、复核批复正本;(17)宣判笔录;(18)送达回证;(19)诉讼费收据;(20)退卷函存根;(21)司法建议书;(22)备考表;(23)证物袋;(24)卷底;九、国家赔偿案件正卷诉讼文书材料的排列顺序(1)案件封面;(2)卷内目录;(3)审判流程管理信息表、立案审批表及通知书;(4)调卷函;(5)赔偿申请书;(6)赔偿确认书;(7)赔偿义务机关决定情况及复议机关复议情况;(8)受理案件通知书及赔偿申请书送达回证;(9)赔偿义务机关答辩状及附件;(10)法定代表人、诉讼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11)调查笔录及举证材料;(12)鉴定委托书及鉴定报告;(13)撤诉书;(14)赔偿委员会决定正本;(15)宣读赔偿决定笔录;(16)送达回证;(17)退卷函存根;(18)司法建议书及回函;(19)证物处理手续;(20)备考表;(21)卷底;十、破产案件正卷诉讼文书材料的排列顺序(1)卷宗封面;(2)卷内目录;(3)审判流程管理信息表、立案审批及通知书;(4)提出破产申请材料及附件;(5)受理案件通知书;(6)破产裁定;(7)破产公告;(8)清算组人员名单;(9)清算组提交证明材料;(10)有关部门文件;(11)驳回破产申请裁定书;(12)中止执行、终止中止审理通知书;(13)申报债权人材料;(14)债权人申请材料;(15)确认债权通知书;(16)出庭通知书;(17)第一次债券会议;(18)和解协议;(19)终止破产程序;(20)企业整顿情况;(21)破产还债通知书;(22)异议意见书;(23)异议裁定书;(24)询问调查笔录及调查取证材料;(25)还债裁定书;(26)查封、扣押清单;(27)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方案;(28)协助执行通知书;(29)第二次债权人会议;(30)破产财产分配方案;(31)破产财产分配裁定书;(32)申请中止破产程序;(33)终结裁定书;(34)送达回证;(35)撤销清算组决定书;(36)破产费用、收取票据;(37)上诉案件移送函存根;(38)上级法院退卷函;(39)上级法院判决书、裁定书;(40)其他证明材料;(41)司法建议书及回函;(42)备考表;(43)卷底;十一、各类再审、申诉案件正卷诉讼文书材料的排列顺序(1)卷宗封面;(2)卷内目录;(3)审判流程管理信息表、立案审批表,或提起再审决定书;(4)抗诉书、申诉书;(5)原审判决书、裁定书;(6)提审、询问当事人笔录;(7)提押票、传票;(8)听证笔录及证据材料;(9)判决书、裁定书、批复正本;(10)宣判笔录;(11)送达回证;(12)退卷函存根;(13)备考表;(14)证物袋;(15)卷底;十二、执行案件正卷诉讼文书材料的排列顺序(1)卷宗封面;(2)卷内目录;(3)审理流程管理信息表、立案审批表及通知书;(4)申请执行书,移送执行书,委托执行书及函件,交办函或调查函;(5)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6)据以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7)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通知书及送达回执;(8)传票;(9)询问调查笔录;(10)执行裁定书、查封、扣押、搜查、冻结、扣划等法律手续原稿、清单及有关解除措施手续等;(11)协助执行通知书;(12)采取、解除、撤销、查封、扣押、搜查、冻结、扣划、拍卖、拘传等强制措施文件材料,和解协议或和解笔录;(13)第三人到期债券通知书及异议;(14)评估、拍卖手续、公告原稿;(15)当事人举证材料;(16)案外人异议及答复;(17)交付的票据、收据、有关的凭证材料;(18)罚款决定书、拘传票、拘留决定书及法律手续;(19)申请执行费收据,执行实际支出费收据及票据;(20)撤回执行申请书或中止、终结申请书;(21)中止执行裁定书,终结执行裁定书,不予执行裁定书;(22)各种诉讼文书送达回证、回执及来往信函;(23)结案报告及结案审批表,退卷函;(24)司法建议书及回函;(25)备考表;(26)卷底;十三、执行协调类案件正卷诉讼文书材料的排列顺序(1)卷宗封面;(2)卷内目录;(3)审理流程管理信息表、立案审批表及通知书;(4)申请执行书,协调、督办、行政异议及交办函等其他函件;(5)民事裁定书及执行依据;(6)证据及相关资料;(7)阅卷及调查笔录,协调会义记录;(8)民事裁定书及函件;(9)协调意见,送达回证、回执;(10)结案报告;(11)结案审批表;(12)备考表;(13)卷底;十四、各类案件副卷诉讼文书材料的排列顺序(1)卷宗封面;(2)卷内目录;(3)案件承办人的审查报告;(4)阅卷笔录、庭审方案、执行方案;(5)承办人与有关部门内部交换意见的材料或笔录;(6)有关本案的内部请示及批复;(7)合议庭评议案件笔录;(8)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记录;(9)案情综合报告原、正本;(10)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原本;(11)上级机关监督函件、申请信访批示件、审判监督表或发回重申意见书;(12)其他不宜公开的材料;(13)备考表;(14)卷底;主办人依所办案件类型、审级选择相应材料排列顺序十五、其他1、复合、减刑假释、海事海商、申诉信访、复查等类案件诉讼文书材料的排列顺序,参照所属该类案件一、二审文书材料的排列顺序办理;诉讼文书材料出现的新种类及其他未尽项目,各级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照诉讼程序进程和诉讼形成文书材料的时间顺序排列;2、案件封皮项要填全;3、目录因归档要求需手写;4、正卷证物袋裁判文书需放三份,附件不附证物袋;5、案卷封页保管期限处需加盖短期、长期、永久章;6、所有卷内内容手写的一律用水笔或钢笔;7、订卷一律用双股线;8、当事人提供的票据除车船票外一律用A4白纸粘贴,一页一张;。

最高人民法院案卷归档及档案管理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案卷归档及档案管理的规定

任何人违法都要严查“五个严禁”规定:严禁同意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严禁违背规定与律师进行不合法交往;严禁插足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严禁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严禁泄露审判工作秘密。

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凡违背上述规定,依纪依法追究纪律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从事审判、执行工作的,一概调离审判、执行职位。

最高法错案追究细则最高法规范上下级法院审判业务关系蒋惠岭最高法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表示,以后当事人发觉法院有请示的做法,能够向上级法院反映或直接上诉,保护自己的程序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国家档案局颁发《人民法院诉讼文书立卷归档办法》、《人民法院诉讼档案管理办法》《关于人民法院诉讼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的通知状态:有效发布日期:1984-01-04 生效日期: 1984-01-04发布部门: 、发布文号: [84]法办字第5号各省、市、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档案局,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铁路运输高级法院:现将最高人民法院、国家档案局制定的《人民法院诉讼文书立卷归档办法》、《人民法院诉讼档案管理办法》和《关于人民法院诉讼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一:人民法院诉讼文书立卷归档办法1984年1月4日一、总则第一条人民法院的诉讼文书,是国家的重要专业文书之一,它所形成的档案,是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的真实记录,反映了人民法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线路、方针、政策、、法令的情形和人民法院的大体职能,又是人民法院进行审判活动的依据和必要条件。

各级人民法院必需严格依照诉讼文书立卷的要求,做好立卷归档工作。

第二条人民法院的诉讼文书,要按照、、类别,按年度、审级、一案一号的原则,单独立卷。

一个案件从收案、了案到归档保管和所有的文书(裁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批复等)和公函、函电,都利用收案时编定的案号。

审级改变的案件另行编号。

第三条各级人民法院的诉讼文书,都必需用毛笔或钢笔书写、签发,由审判庭经办案件的书记员负责整理立卷归档,归档前由案件主要承办人负责立卷质量的检查。

民事案件卷宗目录封面.doc11Word版

民事案件卷宗目录封面.doc11Word版

经过办案律师的积极努力,再审时襄樊市中级人民法院支持
了王新菊等人的全部诉讼请求。
此案办理完毕后,《襄樊晚报》在 2007 年 7 月 6 日“新
周刊·人与法”专栏以《新菊打公司》作了整版详细报道,
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撤销襄樊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 襄中民二终字第 181 号判决、樊城区人民 结 法院[2004]樊民一初字第 455 号民事判 决。
王新菊
结案时间 2008 年 3 月 6 日
结案形式
判决
承办人
骆修锋
2003 年 6 月,王新菊因丈夫袁付忠交通事故死亡一案到 樊城法院起诉肇事方出租车公司及车主,要求赔偿其损失总计 167734.5 元。但樊城法院判决中对 20%的份额未作处理,要求 王新菊等另案起诉酒精托运人李广林。后王新菊等起诉李广 林,要求李赔偿其损失的 20%即 33546.9 元,但樊城法院却以 案 证据不足为由驳回,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何樊
收案 日期 审理法院 法院案号
民商事务部
【2007】长久民商终字(个)第 号
工伤赔偿
结案方式
判决
委托人
上诉人
被上诉人
原审被告
张善福
湖南省第四工程 公司
2007 年 11 月 14 日
李广林
审理 法院 法院 案号
湖北省襄樊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级
再审
湖北省襄樊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襄中民监字第 91 号
一、撤销襄樊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襄中民二终字第 181 号判决、 审
樊城区人民法院[2004]樊民一初字第 455 号民事判决。 理
二、李广林一次性支付王新菊、袁樊、袁益先、王玉芝 33546.9 结

刑事案件卷宗材料规范整理

刑事案件卷宗材料规范整理

刑事案件卷宗整理的标准如下:(一)法律文书卷装订顺序1、卷宗封面2、卷内目录3、受案登记表4、110接警记录、行政机关移送函等其他首次接报案证明材料5、受案回执6、立案决定书7、不予立案通知书、不予立案复议申请书、复核申请书、复议决定书8、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检察院)、不立案理由说明书9、通知立案书(增加)10、指定管辖决定书11、移送案件通知书12、拘传证13、拘留证、拘留通知书14、延长拘留期限通知书15、提请批准逮捕书、批准或不批准逮捕决定书、要求复议意见书、检察机关的复议决定书、提请复核意见书、检察机关的复核决定书16、逮捕证、逮捕通知书17、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意见书、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决定书、延长侦查羁押期限通知书18、计算/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通知书19、变更逮捕措施通知书20、不需要继续羁押检察建议书、不予释放/变更强制措施通知书21、释放通知书22、释放证明书23、入所健康检查表(证明侦查行为合法的证据材料单独立卷的,入所健康检查表归入该卷。

)24、取保候审决定书、执行通知书、被取保候审人义务告知书、取保候审保证书(保证人身份资料)、收取保证金通知书、保存证件清单、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书、没收保证金决定书(没收保证金复议、复核、维持、撤销变更文书材料)、通知书、对保证人罚款决定书(复议、复核、维持、撤销变更文书材料)、通知书、责令具结悔过决定书、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25、监视居住决定书、执行通知书、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通知书、解除监视居住决定书、通知书26、通辑令27、特殊身份犯罪嫌疑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外国人)采取强制措施的请示、批复、通报材料28、提供法律援助通知书29、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复印材料)30、会见犯罪嫌疑人申请表、准予会见犯罪嫌疑人决定书、通知书、不准予会见犯罪嫌疑人决定书31、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不予释放/变更强制措施通知书32、告知书(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变更、解除强制措施,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移送起诉等案件有关情况向辩护律师告知)33、辩护律师意见34、回避申请书、回避/驳回申请回避决定书、回避申请复议书、复议决定书35、撤销案件决定书、死亡通知书、告知书36、终止侦查决定书、告知书37、起诉意见书、要求复议意见书、检察机关的复议决定书、提请复核意见书、检察机关的复核决定书38、没收违法所得意见书、违法所得清单39、强制医疗意见书40、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材料或因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需要由检察机关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有关材料41、卷宗封底(二)证据材料卷装订顺序1、卷宗封面2、卷内目录3、犯罪嫌疑人照片、身份证明4、提讯提解证5、讯问笔录、传唤证、传讯证、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到场通知书、犯罪嫌疑人亲笔供词、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接受证据清单、接受证据照片、鉴定意见通知书(讯问笔录按采集的时间顺序排列,采取传讯、传唤措施通知犯罪嫌疑人到案接受讯问的,传唤证、传讯证应与当次讯问笔录一同列入卷宗,排在当次讯问笔录之前)6、被害人陈述材料、报案材料、询问通知书、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到场通知书、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接受证据清单、接受证据照片(询问笔录按采集的时间顺序排列,询问通知书排放顺序同传唤证)7、证人证言、询问通知书、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到场通知书、接受证据清单、接受证据照片(询问笔录按采集的时间顺序排列,询问通知书排放顺序同传唤证)8、现场勘验笔录、扣押决定书(扣押财物、文件价值较高或者可能严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扣押决定书)、扣押清单、现场勘查图、现场照片9、解剖尸体通知书、死因鉴定意见、尸检工作记录、尸体照片、伤情鉴定意见、鉴定意见通知书(需要告知鉴定意见的,应当将鉴定意见通知书放在相应的鉴定意见文书之后)10、调取证据通知书、调取证据清单、调取证据或照片11、搜查证、搜查笔录、扣押决定书(扣押财物、文件价值较高或者可能严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扣押决定书)、扣押证据清单、登记保存清单、扣押证据或照片、登记保存证据照片12、扣押决定书、扣押笔录、扣押清单(登记保存清单)、扣押证据或照片13查封决定书、查封笔录、查封清单、查封证据照片14、协助查封/解除查封通知书、查封/解除查封清单、查封/解除查封证据照片15、协助查询财产通知书(回执)、财产登记材料、记录16、协助冻结/解除冻结财产通知书、告知书(告知相关人员有权申请出售)17、扣押/解除扣押邮件电报通知书18、侦查实验笔录、辨认笔录19、检查笔录、复验复查笔录20、鉴定聘请书、鉴定意见21、发还清单、随案移送清单、销毁清单22、犯罪嫌疑人前科、立功等与量刑有关的其他证据材料23、其他说明性证明材料(抓获经过、民警执行职务时目击的犯罪情况)24、卷宗封底(三)补充侦查卷装订顺序1、卷宗封面2、卷内目录3、换押证4、退回补充侦查决定书、补充侦查报告书5、补充侦查阶段强制措施文书6、侦查措施文书及证据材料、照片(排放顺序按照证据材料卷执行)7、卷宗封底补充侦查卷也可以按照检察机关补充侦查提纲所列事项逐一对应补充材料的顺序进行排列。

故意伤害法院卷宗范本

故意伤害法院卷宗范本

卷宗目录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填报单位: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公章)编号:207895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立案决定书京刑立字[1994]011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之规定,决定对胡志胜涉嫌过失杀人一案立案侦查。

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公安分局一九九四年六月二十三日此联附卷宗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传唤通知书京刑拘传字[1994]30号胡志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现传唤你于1994年2月7日到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接受讯问。

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一九九四年六月二十三日传唤人需持此通知书到案,没有正当理由不到的,予以拘传。

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拘传证京刑拘传字[1994] 120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之规定,兹派我局侦察人员赵伟、杨光复对胡志胜(性别:男,年龄:28岁,住址:北京市朝阳区草场头条81号)执行拘传。

局长常宝国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一九九四年六月二十三日本证已于1994年2月7日10时向我宣布。

被拘传人胡志胜拘传到案时间1994年2月7日10时。

被拘传人胡志胜讯问结束时间1994年2月7日14时。

被拘传人胡志胜此联附卷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拘留证京东公刑拘安 [1994]48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之规定,兹决定由我局侦察人员佐岩、韩建强对犯罪嫌疑人胡志胜(性别:男,年龄:28岁,住址:码北京市朝阳区草场头条81号)执行拘留,送北京市第一看守所羁押。

局长常宝国(印)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一九九四年六月二十八日本证已于1994年6月24日9时向我宣布。

被拘留人:胡志胜(按指印)本证副本已收到,被拘留人胡志生已由我所收押。

接收民警:张军北京市第一看守所一九九四年六月十一日此联附卷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逮捕证京东公刑逮字 [1994] 143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之规定,经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决定,兹派我局侦察人员赵海、白明对涉嫌犯过失杀人罪的胡志胜(性别:男,年龄:28岁,住址北京市朝阳区草场头条81号)执行逮捕,送北京市第一看守所羁押。

法律案件卷宗需要注意(3篇)

法律案件卷宗需要注意(3篇)

第1篇一、卷宗封面1. 案件名称:应准确、完整地反映案件性质,如“某某与某某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

2. 案号:应按照当地法院的规定格式填写,如“(2022)XX民初XX号”。

3. 审判庭:填写审理该案件的审判庭名称,如“民事审判庭”。

4. 承办法官:填写审理该案件的法官姓名。

5. 卷宗编号:按照法院内部规定填写,以便于管理和查找。

二、卷宗目录1. 按照时间顺序排列,从立案开始至案件审结。

2. 包括起诉状、答辩状、证据材料、庭审笔录、判决书、裁定书、执行裁定书等。

3. 每项材料应标注页码,便于查阅。

三、立案材料1. 起诉状:应包含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住址等基本信息,以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住址等基本信息。

2. 答辩状:应包含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住址等基本信息,以及答辩意见。

3. 证据材料: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等。

4. 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注明案件受理日期、审判庭、承办法官等。

四、庭审笔录1. 开庭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包括审判人员、书记员、当事人、代理人、证人等。

2. 庭审程序:包括宣布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辩论终结、评议、宣判等。

3. 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代理人意见等。

4. 休庭时间、复庭时间。

五、判决书、裁定书、执行裁定书1. 案件事实:简要概括案件的基本事实。

2. 证据认定: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认定。

3. 适用法律:根据案件事实和证据,引用相应的法律条款。

4. 判决结果:明确判决结果,包括当事人权利义务、执行方式等。

5. 审判员签名、日期。

六、其他材料1. 当事人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 当事人财产状况证明材料: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等。

3. 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

4. 证人证言材料:包括证人身份证明、证言内容等。

5. 执行案件的相关材料:如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等。

七、注意事项1. 卷宗材料应齐全,不得遗漏。

法院卷宗范本

法院卷宗范本

人民法院民事卷宗正卷年度字第号案由当事人审判长审判员审判员书记员收案日期年月日结案日期年月日原审法院有关案号一审结果二审结果再审结果归档日期年月日保管期限全宗号目录号案卷号序号文书名称页次1备注序号文书名称页次备注人民法院民事一审案件立案审查、审判流程管理信息表民事一审案件立案审查情况案号:( ) 字第 号案由:收到诉状日期: 2004 年5 月10 日案件不源:新收( V )指定管辖( )其他法院转来( )发回重审( )管辖依据:被告信所地( )合同履行地( )协议管辖( )其他(V )涉诉标的: 万元 诉前财产保全( )诉讼保全( )证据保全( )先予执行( ) 涉外( )港( )澳( )台( )侨( )合同、权属及侵权纠纷种类法人与法人之间()法人与其他经济组织之间()自然人为一方当事人(); 生活、消费领域()生产流通领域()当 事 人 基 本 情 况诉讼地位 姓名或单位名称自然人居住地、经常居住地或单位住所地联系电话邮政编码审查人 意 见受理此案审 查 人: 郑镒审查日期: 2004 年 5 月 13 日 审批人 意 见同意审 批 人:陆一审查日期: 2004年 5 月 13 日对不予受理裁定上诉( )收到上诉状日期: 年 月 日二审裁定日期: 年 月 日二审裁定结果:应 收 受理费600元 预交日期: 04年 5月 20 日 减交()缓交()免交() 减缓免 交金额元实 收 受理费600元预交受理费: 元 司 法 救 助 对 象法人或组 织 社会公共福利事业单位( )特困企业( )破产企业( )其它( ) 自然人残疾人()生活困难接受国家救济的人()因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的人() 孤寡老人()未成年孤儿()其它()收案信息统计在 2004 年 5 月法综10(13、16、19、21)表、法综31表、法综35表 备注:承办人: 审判长或庭长:婚姻 家庭 和继承 合同权属及侵权知识 产权 海事 海商 婚姻民事一审案件审判流程管理情况立案日期:2004 年 5 月15 日移交审判庭日期:2004 年5 月18 日审判庭或法庭名称:民事一庭接收人:贵阳适用程序简易()普通(V )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陈宇承办人:贵阳其它合议庭成员:林峰、河北陪审员参加()书记员:白山参加诉讼的代理人四奇人,其中代理律师 1 人,法律援助律师 1 人反诉()回避申请人:申请回避原因:申请回避结果:不公开审判()不公开审判的法律依据:排期日程庭次开庭时间开庭地点法庭记录员扣除审限期间案件中止审理及其他法定扣除审限原因批准延长审限时间申请延长审限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年月日至年月日提出管辖异议人名称:对管辖异议处理结果:对管辖异议裁定上诉()对管辖异议裁定上诉后的的处理结果: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日期年月日审批人:法定审限:共日,实际审理日超审限()超审限原因:承办人报批日期:年月日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签日期:年月日庭长审签日期:年月日院长审签日期:年月日审委会讨论决定日期:年月日审委会讨论决定后院长签发日期:年月日结案方式判决(V),调解(),裁定:驳回起诉()撤诉()终结()其他(),移送()婚姻案件中:判决解除婚姻关系(V)判决不解除婚姻关系(),调解解除婚姻关系()调解不解除婚姻关系()裁判结果当庭审判()缺席判决()宣判时间:04年7 月10 日裁判文书送达日期:04年7月15 日送达人:海南结案案由:案件审理终结结案日期:04 年7 月20 日结案标的金额:万元上诉人名称:收到上诉状日期:年月日预交二审受理费日期:年月日向二审法院移送案卷日期:年月日结案信息统计在04 年7 月法综10(13、16、19、21)表、法综31表、法综32(33)表、法综35表备注:承办人:审判长或庭长:立案审批表(刑事自诉和民事、开政案件通用)案由收到诉状日期当事人诉状内容摘要审查意见年月日领导批示年月日立案时间年月日案件编号()字第号发出受理案件通知书或者作出不予受理裁定书的日期年月日民事诉状原告人被告人县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公民起诉的民事案件用)()字第号:你诉与一案的起诉状已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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