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委托租赁及经营管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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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委托租赁及运营管理协议

标准合同编号: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全权委托乙方经营管理自持商铺用房进行租赁及运营管理事宜,事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商铺情况

1.1 商铺名称:

1.2 商铺地理位置:

1.3 商铺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第二条:委托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本协议第一条述及项目中甲方自持商业用房的租赁及运营管理工作,全面负责第一条述及项目中甲方自持商业用房的客户的接洽、租赁谈判、安排合同签署、前期遗留问题协调、物业管理协调、租金收缴、日常运营管理、举办商业宣传活动等事宜;乙方承诺其担任租赁及运营管理将以维护甲方的利益为宗旨,并遵守双方共同制定的租金价格、租金目标、租金收缴计划、管理目标等。

第三条委托租赁及运营管理期限

委托租赁及运营管理期限:个月,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该期限内乙方可进行第一条述及项目中甲方自持商业用房的租赁及运营管理。

第四条甲方预期条件

4.1甲方预期租金为元/平方米/天或投资商在商铺营业额的%,装

修免租期天,经营免租期天,合约年限年。

4.2乙方将根据甲方预期条件进行筛选投资商,甲方不得在后期以调高预期条件的方

式阻止与乙方推荐的投资商合作.

4.3甲方应给与乙方明确的租赁价格预期,由乙方参照执行;

第五条甲方权利及义务

5.1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第一条述及项目中自持商业用房之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

的准确性、真实性,以保证乙方顺利进行租赁及运营管理工作。

5.2甲方有权决定租赁价格、租赁时间、租赁面积、管理区域等事项,乙方可提出建

议,租赁业务是否承接的决定权属于甲方;

5.3办理该项目的房地产开发、商品房租赁所需的全部文件。

5.4甲方应投入项目租赁所必须的推广工具,用于:

5.4.1本项目之单页、平面图等租赁工具及制作费用;

5.4.2项目推介和联谊活动及产生的相关费用;

5.4.3在本合同期限内,甲方在发布该项目有关广告和宣传资料上随附乙方标志及

名称,注明乙方名称及乙方指定的联系方式;同时乙方工作人员可以在项目

租赁及运营管理的具体过程中,以甲方的名义或形象出现;

5.4.4本条款提及的推广活动方案及费用预算由乙方提交甲方,甲方书面确认后执

行。

5.5甲方应尽力配合乙方满足客户所提出的与租赁及运营管理工作相关的合理要求,

对乙方转达的客户要求及时反馈书面指示。

5.6在项目租赁及运营管理工作开展后,乙方租赁及运营管理团队每周将与甲方进行

专人对接例会,甲方应积极配合,及时对项目的租赁及运营管理状况等内容进行

必要的沟通。

5.7收取客户租赁房款,出具相关票据并办理结算手续。

5.8租赁代理过程中,若因租户逾期不签署租赁合同或未按时交纳首期租赁房款,甲

方有权没收客户之定金,没收之定金由甲方收取50 %,乙方收取50%,各自作为补

偿。

5.9本合同期间,乙方按照双方承诺限定时间内完成各阶段的租赁进度及运营管理目

标。

5.10如乙方提供的客户签约价格高于甲方的租金报价,甲方在乙方提供的客户成交并

交纳首期租金及保证金后,每月将租赁合同期内的租金差额部分返还乙方,直至

租赁结束。

5.11甲方须确保承租客户能办理工商注册及地址变更手续。

5.12甲方有义务出具该项目的实测建筑面积表及图纸。

5.13甲方确保所有商业用房在租赁前达到交房标准,如商业用房在租赁前未达到交房

标准的须由甲方在与租户约定的日期内完成工程整改,如因甲方未能及时进行工

程整改而造成的损失(包括租户流失)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5.14甲方有义务对乙方介绍的每个客户填写《客户确认单》。

5.15甲方须根据本合同第六条之约定向乙方支付有关的代理佣金、租金差额及运营管

理费用。

5.16甲方如需对租赁合同条款变更,房屋相关状况调整,房屋租金、付款方式变更,

应提前向乙方提交书面说明。

5.17法律法规约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6.1乙方运用专业的市场研究体系,结合本商铺所在地最新商业市场信息及相关政策

支持,制定合理、有针对性的品牌导入操作策略、提供运营决策支持,最大程度

上保障本商铺的整体市场竞争优势。

6.2乙方对本商铺的业态划分、营业时间、小商户的店名广告、促销广告等进行统一

规划、统一管理,建立健康、有序的运营机制。确保优良、健全的融资、消费环境。

6.3乙方需积极主动的拓展客户资源渠道,为甲方的标的物项目提供有效的客户资源;

6.4乙方协调解决小商户、消费者及其它各方之间的冲突、矛盾,与甲方及时沟通、

反馈各方信息。

6.5乙方对已签约入驻的商户开展日常运营管理工作,包括协调解决前期遗留问题、

物业管理协调、租金收缴、日常运营管理、举办商业宣传活动等事宜。

6.6乙方负责商业市场调研、商铺定位、业种业态划分、商品大类结构、布局规划、

招商、商业培训、人员设置、开业筹备策划、运营管理等全程服务工作。

6.7乙方负责审核招商对象的品牌,审核包括对厂商和产品的审核,须具有有效的营

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注册商标登记证、产品合格委托书(适用于批发代理商)、品牌代理委托书(适用于专卖代理商)、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委托书等。

6.8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因第三方经营等的要求,对商铺进行重新分割、布局。

6.9乙方需安排租户的现场实地踏勘、租赁意向确定等工作,并配合甲方完成租赁合

同的签署,辅助完成签约、结算等工作。

6.10乙方提供的客户需满足至少租赁期的标准,不低于年;

6.11乙方有权按照第六条之规定,在提供的客户成交并达到佣金支付条件后向甲方提

出佣金要求;有权要求甲方将超过甲方报价的差额部分返还乙方;有权每月向甲方收取商户运营管理费。

6.12在租赁及运营管理过程中,乙方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对价格表、付款方式、租赁方

案、管理要求等进行建议,并经双方协商确认后执行。

6.13法律法规约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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