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施工合同备案
杭州市建筑房屋施工合同
杭州市建筑房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HGHJ-2021-001甲方(发包方):杭州市XXX开发有限公司乙方(承包方):浙江省X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甲方将杭州市XXX项目的建筑施工任务发包给乙方,乙方接受甲方的发包,双方签订本施工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一、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杭州市XXX项目1.2 工程地点:杭州市XXX区XXX路XXX号1.3 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XXX平方米,包括住宅、商业、配套设施等。
1.4 工程结构类型: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等。
1.5 工程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现行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及行业规范执行,达到优良等级。
1.6 工程合同造价:人民币XXX万元(大写:玖佰玖拾玖万元整)。
二、合同工期2.1 工期总日历天数:XXX天。
2.2 开工日期:自甲方发出开工通知之日起算。
2.3 竣工日期: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总日历天数计算,扣除法定节假日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的时间。
三、承包范围及内容3.1 承包范围:本工程的建筑施工,包括土建、安装、装饰、绿化等工程。
3.2 承包内容: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施工方案及相关技术要求,完成本工程的所有施工任务。
四、合同价格及支付4.1 合同价格:本工程合同造价为固定价格,即人民币玖佰玖拾玖万元整。
4.2 支付方式:(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预付款。
(2)工程进度达到约定的阶段性节点后,甲方按照实际完成工程量支付相应的工程进度款。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款的90%。
(4)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提供完整的工程资料,并保证工程质量达到优良等级。
五、工程质量及验收5.1 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现行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及行业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5.2 甲方有权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5.3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交付甲方使用。
杭州市建设工程保函及担保合同登记备案须知
杭州市建设工程保函及担保合同登记备案须知一、市建设工程担保保函、担保合同备案范围:本市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区和各开发区)范围内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含分包的项目)应当实行承包商履约担保和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
财政全额投融资建设项目,由财政统一提供支付担保;部分财政投融资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提供支付担保。
二、办理担保公司保函应当到市担保协会办理登记手续,并提供以下资料:1、业主支付保函和担保合同登记1)业主支付保函和担保合同原件(另附两份复印件)2)规划许可证(复印件)3)中标通知书或工程交易单4)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2、承包商履约保函和担保合同登记1)承包商履约保函和担保合同原件(另附两份复印件)2)规划许可证(复印件)3)中标通知书或工程交易单4)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市担保协会对保函和担保合同登记后,出具经协会盖章的工程担保登记表。
三、银行保函和已登记的担保公司保函应提交市招标办保管,并提供以下资料:1、业主支付保函和担保合同备案1)业主支付保函和担保合同原件(另附两份复印件)2)规划许可证(复印件)3)中标通知书或工程交易单4)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2、承包商履约保函和担保合同备案1)承包商履约保函和担保合同原件(另附两份复印件)2)规划许可证(复印件)3)中标通知书或工程交易单4)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四、保函、担保合同备案要求1、业主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必须先行将保函、担保合同等相关资料送市招标办(市担保协会)登记备案;2、承包商履约担保和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金额根据《管理办法》和招标文件要求确定,并在担保合同中约定;3、承包商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应当在工程担保合同中约定,有效期截止时间为工程建设合同约定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90天以上。
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的有效期应当在工程担保合同中约定,有效期截止时间为工程建设合同约定的完成除工程质量保修金外的全部工程结算款支付之日后90天以上。
4、保函、担保合同生效后15天内不及时办理施工许可证,担保有效截止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重新进行登记备案。
杭州市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细则
杭州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实施细则(暂行)为了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明确业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责任,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第78号令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竣工验收备案暂行规定和我省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暂行).第一条凡在我市区范围内的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园林、公共广场等工程竣工均应向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进行备案.市建委负责全市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第二条工程竣工的条件按照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达到工程竣工条件的,由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使用(使用单位仅指城市基础设施使用单位,以下同)等有关单位参加,市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依法对竣工验收实施监督.第三条工程符合下列条件时,方可进行竣工验收:(一)完成初步设计批复的工程设计和施工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二)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并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三)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工程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四)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审核签字.(五)有完整的工程建设资料和技术档案施工管理资料,并经市城建档案馆验收.(六)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七)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八)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九)有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十)市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整改完毕.第四条工程竣工验收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一)工程施工完毕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二)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使用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拟定验收方案.(三)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5个工作日前将验收时间、地点及验收名单通知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接到通知后,应派人监督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四)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2、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3、实地查验工程质量;4、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体制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使用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书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的办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竣工验收.第五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工程概况;二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三工程开工、竣工日期、施工许可证号;四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名称和资质等级;五合同约定的新技术、新工艺的质量验收标准;六施工单位的竣工验收报告、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检查报告和监理单位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中有关质量验收的基本情况及结论;七甩项的具体部位及甩项后对工程主要使用功能的影响程度;八工程实施中发现工程质量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九建设、使用单位对工程质量的评价及结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还应附有下列文件:一施工许可证;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三本实施细则第二条二、三、四、五、七、八、九;四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五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附有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六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七备案机关认为需要说明的有关情况.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向市建委备案;市建委应当自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竣工验收备案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验证文件是否齐全、有效.符合要求的,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署收讫;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收讫.第七条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在收到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备案机关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第八条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的主要内容:一工程概况;二质量监督受理时间和受理时资料审查情况;三督促检查的基本情况,包括检查次数、时间、内容、检查人员及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情况;四对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约定及执行情况的监督意见;五对工程验收程序、验收情况的监督意见;六对工程质量的总体评价;七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第九条备案机关发现工程监理各方主体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有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或工程质量不符合验收标准的,应当在收讫竣工验收备案文件起15个工作日内退回建设单位,在备案表中说明理由,责令停止使用,整改后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并备案.第十条在保修期内工程出现结构质量问题或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备案机关应责令建设单位组织处理,处理后重新验收并备案.第十一条竣工验收备案表正本一式三份,建设单位、备案机关和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各执一份,副本二份.经备案机关签署的竣工验收备案表是该工程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的必要文件.第十二条建设工程完成,未经验收备案,建设单位不得投入使用.擅自使用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条例处罚.第十三条抢险工程、临时必房屋建筑工程、军用房屋建筑工程和农民自建住宅不适用本细则.第十四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办理建设项目工程款和工资款分账管理备案
办理建设项目工程款和工资款分账管理备案所需资料一览表一、《建设项目工程款和工资款分账管理协议备案表》(一式四份,详见附件);二、《工资专户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符合开设“工资专户”资格的银行一览表和《工资专户开户证明》详见附件);三、《建设项目工资性工程款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协议》一份(参考文本详见附件);四、《施工合同》原件及其中注明工程造价金额页复印件;五、施工现场设立维权告示牌、劳动用工信息公示牌的照片(可用纸打印,参考文本详见附件);《建设项目工程款和工资款分账管理协议》备案先到区住建局,再到区人力社保局。
区住建局联系人:胡杰,联系电话:备案地址:杭州市萧山区城厢街道文化路号楼室区人力社保局联系人:陈丹,联系电话:备案地址:杭州市萧山区金城路号楼室附件:建设项目工程款和工资款分账管理协议备案表编号:注:本表一式四份。
区住建局、区人力社保局、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现场工程部各留存一份。
附件:符合开设“工资专户”资格的银行一览表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设立证明兹有单位于年月日在银行设立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为,账号为。
特此证明!银行(盖章)年月日附件:建设项目工资性工程款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协议(参考文本)甲方(建设单位):乙方(施工总承包单位):工程名称:依据《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领域农民工“无欠薪”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杭建市〔〕号)等文件精神,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本工程工资性工程款支付达成如下协议:一、乙方根据规定,在萧山区银行开设本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款专用账户,户名:,账号:。
杭州施工合同范本
杭州施工合同范本《杭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名称:[发包方名称]地址:[发包方地址]联系电话:[发包方联系电话]名称:[承包方名称]地址:[承包方地址]联系电话:[承包方联系电话]一、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工程名称]2. 工程地点:[工程地点]3. 工程内容:[具体工程内容]4. 工程规模:[工程规模描述]二、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1. 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金额]元(¥[小写金额]元)。
2. 支付方式:[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节点]三、工期1. 开工日期:[预计开工日期]2. 竣工日期:[预计竣工日期]3. 工期总日历天数:[总天数]天四、工程质量与验收1. 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2. 验收方式:[具体验收方式和标准]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水源、电源等必要条件。
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
派员监督工程进度和质量,协调施工中的有关问题。
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
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确保工程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六、违约责任1. 若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 若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七、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条款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杭州市竣工备案流程图
3、4(五个单位盖章,
分部项与资料统一);
室内空气检测报告;防
雷检测报告;自来水检
测报告;门窗三性试验
报告。
⑵施工单位技术资料
(详见附后杭州市2006
年归档资料要求目录)
(附表一);
⑶监理单位技术资料
(详见附后杭州市2006
年归档资料要求目录)
(附表一);
事件
输入条件
部门 对口人员 时间 输出 备注
件
3、 前三个月自来
水费复印件
4、 排水接管许可
证
部门 对口人员 时间 期限
杭州 窗口受理 3个 市卫 →现场踏 工作 生局 勘→窗口 日
审查、发 (经 件 现场
85085258 踏勘 合格 后)
输出 结果
建设 项目 竣工 卫生 验收 意见 书
备注
杭州 窗口受理 15个 市城 →办公室 工作 管办 处理→领 日
11 房屋 (1)专用备案表;(2) 建筑 建设单位工程竣工 工程 验收报告; 和市 (3)勘察单位的质量 政基 检查报告;(4)设计 础设 单位的质量检查报 施工 告; 程竣 (5)施工单位的工程 工验 竣工(质量检查) 收备 报告; 案 (6)委托监理工程监 理单位的工程质量 评估报告;(7)建设 单位履约支付工程 款材料; (8)工程质量保修 书;(9)城建档案馆 出具的认可意见 书;
间、程序、内容和组织
形式,工程竣工验收意
见等内容。勘察和设计
的出具质量检查报告;
监理出具的工程质量评
估报告(统称五个责任
主体的评估报告);质
监部门对应监督员出具
质量监督报告。
2 签订 ⑴建设单位资料,包括 杭 窗口 资料 城建
杭州装修施工合同范本5篇
杭州装修施工合同范本5篇篇1甲方(业主):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位于杭州的装修施工工程达成以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 工程地址:杭州市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小区___________幢___________室。
2. 工程内容:包括室内设计、材料采购与运输、施工等。
具体详见附件《装修项目及要求说明》。
3. 工程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工程总工期为XX天。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程延期,双方协商解决。
二、工程价款及支付方式1. 工程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元)。
该价款包括设计费、材料费、人工费等所有费用。
具体明细详见附件《工程预算表》。
2. 甲方在合同签订后XX日内支付乙方工程总价款的XX%作为预付款。
剩余款项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
三、施工与设计要求1.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
2. 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房屋结构、尺寸及设计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
施工过程中如有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四、材料设备供应1. 乙方负责采购与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并确保其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甲方有权对材料设备进行检验。
2. 甲方如需变更部分材料设备,应与乙方协商解决,变更后的材料设备价格按市场定价。
五、工程工期及变更1. 乙方应按约定的工期完成施工任务。
如遇特殊情况需延期,应提前与甲方协商。
2. 施工过程中,甲方如需变更施工内容或增加施工项目,应书面通知乙方,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六、工程质量及验收1. 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关于杭州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关于杭州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12.20•【字号】杭政办[2006]53号•【施行日期】2007.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关于杭州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杭政办〔2006〕53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市建委拟订的《杭州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实施细则》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日杭州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实施细则(市建委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91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建设部《关于加强区域重大建设项目选址工作,严格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许可制度的意见》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杭州市市区范围内(不含萧山区、余杭区)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应当在开工前依照本细则的规定,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非住宅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后再进行装修装饰的,按照《杭州市建筑装饰工程管理办法》的规定,向所在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领建筑装饰工程施工许可证。
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城镇居民私房修建翻建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二、市建委是本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
各区建设局和开发区管委会对本机关核准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项目进行监督管理。
三、建设单位申请施工许可证时,应提交以下资料:(一)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文件。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实施拆迁的,其拆迁进度应符合施工要求。
(四)到位资金证明。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17.06.16•【字号】杭建市发〔2017〕261号•【施行日期】2017.06.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设工程合同正文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杭建市发〔2017〕261号各区、县(市)建设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建设局,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规划国土建设局,市建筑企业管理站,各有关单位:为规范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管理,维护工程建设各方合法权益,我委制定《杭州市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7年6月16日杭州市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为加强建设专业施工分包合同管理,规范建设市场秩序, 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4号)的规定,同时结合《杭州市进一步下放建设工程项目相关市级审批和管理权限的实施方案》(杭政办函〔2014〕117号)的要求,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专业分包合同备案管理范围杭州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不含抢险、救灾、保密工程)专业工程分包合同实行备案管理。
本办法所称专业工程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以下称分包工程发包人)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依法依规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建筑业企业(以下称分包工程承包人)完成的活动。
二、合同备案管理部门的职责分工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全市行政区域内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备案的监督和管理,承担市级监管建设项目的专业分包合同备案管理,具体备案事务委托杭州市建筑企业管理站负责实施。
上城区、下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江干区建设局负责辖区内除市本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管项目以外的其他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备案管理。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及房屋相关纠纷案件若干实务问题的解答
(20110105)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及房屋相关纠纷-案件若干实务问题的解答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及房屋相关纠纷案件若干实务问题的解答编者按:为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房屋买卖、物业纠纷案件审判质量,统一裁判尺度,我庭对近年来审判实践中的难点、热点问题进行了梳理、归纳,经全市两级法院研讨、论证,并与杭州仲裁委员会、杭州市律师协会沟通,形成了相对统一的认识。
现将相关意见整理汇总如下,供审判实践参考。
第一部分建设工程纠纷案件一、合同效力认定1、如何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一条第一款第(二)项中规定的“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承揽建设工程”。
答:具体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形,即:(1)不具有从事建筑活动主体资格的个人、合伙组织或企业以具备从事建筑活动资格的建筑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2)资质等级低的建筑企业已资质等级高的建筑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3)不具有工程总包资格的建筑企业以具有总包资格的建筑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2.如何区分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挂靠与内部承包?对于建设单位内部承包合同,应当认定为是工程承包人就其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与其下属分支机构或职工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属建筑施工企业的一种内部经营方式,法律和行政法规对此并不禁止,该承包人应对工程施工过程及质量等进行管理,对外承担施工合同的权利义务。
当事人一方以内部承包合同中的承包方无施工资质为由主张该内部承包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而挂靠则是指实际施工主体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承揽建设工程,该实际施工主体与被挂靠企业间并不存在隶属或管理关系,构成独立主体间的承包合同关系,如果挂靠单位并无相应施工资质的,应认定该承包合同关系无效。
因此,二者区分主要应从合同当事人间是否有劳动或隶属管理关系,承包工程所需资金、材料、技术是否由对方当事人提供等进行判断。
杭州施工合同范本
杭州施工合同范本合同编号: xxx-2021甲方:杭州某某工程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某某区某某街道123号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 010-XXXXXXX乙方:杭州某某建筑工程队地址:杭州市某某区某某街道456号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 010-XXXXXXXX一、合同目的本合同的目的是为了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工程的按期、按质、按量的完成。
二、合同范围1.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位于杭州市某某区的某某工程项目的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工程、钢结构和装饰工程等。
2. 具体的施工内容和技术要求详见双方共同确认的施工图纸和技术规范。
三、合同价格与支付方式1. 项目总造价为人民币XXX万元(大写:XXX万元整),包括劳务费、材料费、设备费和管理费等。
具体的费用构成见附件一。
2. 付款方式:甲方根据工程进度和质量验收情况,分期支付工程款项。
第一期款:工程开工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即人民币XXX万元(大写:XXX万元整);第二期款:工程完成15%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项的15%,即人民币XXX万元(大写:XXX万元整);第三期款:工程完成40%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项的25%,即人民币XXX万元(大写:XXX万元整);第四期款:工程完成70%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项的20%,即人民币XXX万元(大写:XXX万元整);第五期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项的10%,即人民币XXX万元(大写:XXX万元整)。
四、施工期限1. 施工开始日期:自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XXX日内。
2. 施工结束日期:乙方应在工程开始日期后的XXX个工作日内完成整个项目的施工。
五、质量和保修责任1. 乙方应按照双方确认的技术规范和图纸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
2. 乙方应对施工期间所采用的材料和设备负责,并按照相关保修条款提供必要的维修和保养服务。
六、违约责任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杭州市建设工程合同主体履约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杭州市建设工程合同主体履约评价管理暂行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加强招投标后合同履行的管理,维护建设工程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业诚信经营意识,促进我市建筑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预选承包商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10‟138号)和《杭州市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杭州市上城、下城、江干、拱墅、西湖、滨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之江旅游度假区、西湖风景名胜区范围内工程造价200万元(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合同主体(建设单位、监理企业和施工企业)履约评价。
第三条杭州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建委)负责工程合同主体履约评价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建设单位、监理企业与施工企业(包括总承包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单独发包的专业承包施工企业,下同)应当按照客观、真实、公正原则,独立实施履约评价。
二、履约评价内容第五条履约评价包括建设单位履约的评价、监理企业履约的评价和施工企业履约的评价。
第六条建设单位履约的评价是指工程项目的监理企业、施工企业对建设单位合同履约情况进行评价。
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工程发包分包、质量安全管理、工程款(监理费)支付情况(单列“工程款(监理费)是否依照合同约定支付到位”)、合同工期执行与组织协调能力、履约整体评价。
第七条施工企业履约的评价是指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对施工企业履约情况进行评价,评价内容主要包括:现场管理人员到位、工程进度控制、质量管理、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民工工资支付和履约整体评价。
第八条监理企业履约的评价是指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对监理企业履约情况进行评价,评价内容主要包括:现场管理人员到位情况、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安全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能力和履约整体评价。
第九条履约评价结论分为好、较好、一般、较差、差五类,评价结论为较差、差时需要说明理由,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杭州市建设工程竣工结算价备案管理的通知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杭州市建设工程竣工结算价备案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16.10.20•【字号】杭建市发〔2016〕490号•【施行日期】2016.1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关于开展杭州市建设工程竣工结算价备案管理的通知杭建市发〔2016〕490号各区、县(市)建设局,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建设市场监督管理,规范我市建设工程竣工结算计价行为,确保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推动建立工程造价全过程闭合管理机制,促进建筑市场公开、公正、透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6号)、《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9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杭州市实际,现将竣工结算价备案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竣工结算价备案范围杭州市行政区域内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不含抢险、救灾、保密工程)竣工结算价实行备案管理。
本通知所称竣工结算价,是指承包单位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全部完成所承包的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并符合合同要求后,由承包人编制、发包人审核并经双方确认作为建设工程最终价款支付依据的工程造价文件。
二、竣工结算价备案管理部门的职责分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全市行政区域内竣工结算价备案的监督和管理,承担市级监管项目的竣工结算价备案管理,具体备案事务委托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实施。
上城区、下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江干区建设局负责辖区内除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管项目以外的其他建设项目的竣工结算价备案管理。
各县(市)及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区)、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负责本辖区内建设项目的竣工结算价备案管理。
2024年杭州最新的装修施工合同和价格表明细(二篇)
杭州最新的装修施工合同和价格表明细(二)杭州最新的装修施工合同和价格表明细(二)一、引言装修是让房屋焕然一新的过程,而装修施工合同和价格表明细则是双方合作的重要依据。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行业的不断进步,杭州最近推出了最新的装修施工合同和价格表明细,旨在为装修业主和施工团队提供更明确的合作规范和价格参考。
本文将详细介绍杭州最新的装修施工合同和价格表明细,以帮助装修业主和施工团队更好地了解相关规定和要求。
二、装修施工合同1. 材料选择和质量要求:合同明确规定了装修所使用的材料种类、品牌和质量标准。
业主可根据自己的需求和预算选择相应的材料,同时施工团队也需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相应品质的材料。
2. 施工工期和验收标准:合同明确规定了装修工程的起止时间和工期要求,并对验收标准进行了详细描述。
业主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工期的监督和验收,以确保工程按时、按质完成。
3. 维修保修期:合同规定了装修施工的维修保修期限,一般为两年。
在保修期内,如出现施工质量问题,业主有权向施工团队提出维修要求。
4. 变更和违约处理:合同明确规定了变更和违约处理的程序和责任,在装修过程中如需要变更工程内容或有违约行为发生时,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协商和处理。
三、价格表明细1. 施工工程费用:明细列出了各项施工工程的费用,如拆除、砌墙、水电、地板、瓷砖等。
业主可根据自己的需求和预算进行选择,以及对费用进行合理的控制。
2. 材料费用:明细列出了各项材料的价格,如瓷砖、地板、油漆、灯具等。
业主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材料品牌和质量标准,选择相应的材料进行计算预算。
3. 人工费用:对各项工程的人工费用进行了明细列出,包括施工团队的工人工资等。
业主可根据工程的规模和难度进行合理的预算和控制。
4. 其他费用:明细列出了一些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如设计费、项目管理费、水电安装费等。
业主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预算和控制。
四、结论杭州最新的装修施工合同和价格表明细为装修业主和施工团队的合作提供了明确的规范和参考,既能保护业主的权益,又能提高施工团队的专业性和服务质量。
国有投资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备案服务指南
国有投资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备案服务指南一、适用范围涉及的内容:国有投资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备案。
适用对象:法人。
二、事项审查类型前审后批三、办理依据(一)《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号)第十七条:国有投资建设工程实行招标的,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编制招标控制价,并将有关材料报送建设工程造价行政主管部门。
招标控制价是建设工程招标中限定的最高工程造价。
(二)《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审查和备案管理办法》(试行)(杭政办函()号)第三条:逐步建立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事前审查制度。
先行在市本级政府投资的重点项目中实行先审查后备案制度,其他建设工程实行告知性备案制度。
待条件成熟后,对所有市本级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均实行先审查后备案制度。
(三)《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进一步下放建设工程项目相关市级审批和管理权限实施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号)等。
四、受理机构杭州市建设工程造价和投资管理服务中心五、决定机构杭州市建设工程造价和投资管理服务中心六、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七、申请条件杭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进入市级有形建筑市场招标的国有资金建设工程(不含抢险、救灾、保密工程)。
八、禁止性要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备案事项不予受理,并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一)申请材料提供不全的;(二)未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工程计价文件规定编制招标控制价的;(三)招标控制价超过有关部门批准的概算造价的。
九、申请材料目录(一)招标控制价书;(二)招标文件及招标工程量清单;(三)杭州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核准登记表;(四)设计概算批准文件;(五)答疑澄清纪要和招标补充通知(如有);(六)相关职能部门加盖公章的招标控制价审核意见书(实施事前审查项目应提供)。
第(一)项同时报送原件一份和电子文件,第(二)、(三)、(四)、(五)、(六)项材料以电子文件形式报送。
十、申请接收申请方式:网上申请网址:杭州造价网()—网上办公—计价与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十一、办理基本流程申请—受理—审核—决定十二、办理方式后台审批十三、办结时限个工作日(不包含快递时间)十四、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十五、审批结果系统在线生成盖有电子签章的招标控制价备案表。
杭州施工合同备案办理程序的步骤有哪些?
Let the past things pass, and we must let them go.通用参考模板(页眉可删)杭州施工合同备案办理程序的步骤有哪些?导读:杭州施工合同备案办理程序的步骤主要分为三步,第一步在网上进行申报,并填写相关资料信息;第二步准备齐全资料去备案机构办理备案手续;第三步是待审核通过后签发合同备案表。
对于施工合同备案期限也有要求,注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
一、杭州施工合同备案办理程序的步骤有哪些杭州施工合同备案程序的步骤包括以下几项:1、网上申报。
上首先承包人登陆政府门户,然后在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合同备案网上申报,根据合同的具体性质、内容在对应的合同备案表中填写相关信息,打印出带条型码的合同备案表。
2、办理备案手续。
合同当事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合同备案管理机构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3、正式签发合同备案表。
备案机构审核合同当事人提供的合同备案资料,符合要求的,加盖合同备案专用章。
法律对于施工合同的备案有具体的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47条规定:“订立书面合同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由此可知建设工程合同的备案是有期限的,要在7日内到指定的部门备案。
二、建筑工程合同备案需要的材料建设工程合同包括了许多种,不同的种类的建设工程合同备案时需要的材料也不同。
1、勘察合同备案(1)、勘察合同原件3份;(2)、勘察合同备案表6份;2、设计合同备案(1)、设计合同原件3份;(2)、设计合同备案表6份;3、招标代理合同备案(1)、招标代理合同原件3份;(2)、招标代理合同备案表6份;4、造价咨询合同备案(1)、造价咨询合同原件3份;(2)、造价咨询合同备案表6份;(3)、标底文件原件一份(标底的成果文件要求装订成册,有编制说明,封面加盖单位公章,注册造价工程师、造价员签字盖章齐全。
);5、施工合同备案(1)、施工合同6份原件;(2)、施工合同备案表6份;(3)、中标通知书1份(复印件加盖原件存放单位公章);(4)、招标文件原件1份;(5)、类别确认书1份(复印件加盖原件存放单位公章);三、工程合同纠纷怎么办1、当事人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自愿协商解决。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杭州施工合同备案
篇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表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表
注:1、本表一式四份,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留存两份;
2、“施工现场注册备案人员证书编号”栏填写资格证书或岗证书编号;
3、“施工单位提供的文件或证明材料情况”栏填写文件或证明材料是否完备情况;
4、“施工单位意见”和“建设单位意见”栏填写对本表格内容的(:杭州施工合同备案)确认意见。
篇二:施工合同备案申请(不招标)
施工合同备案申请
即墨市城乡建设局:
我单位的项目,现申请施工合同备案登记。
我单位对所提交所有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如有任何虚假,
我单位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法律责任。
建设单位(签章):
施工单位(签章):
年月日
篇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开工令后天。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520日历天数,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五、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大写):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①合同协议书,②招标文件,③中标通知书,④投标书及附件,⑤本合同专用条款,⑥本合同通用条款,⑦标准规范及技术文件,⑧施工图纸,⑨招标预算及工程量清单。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3.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标
准规范。
4、图纸
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合同签订后提供图纸6套。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外传。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职务:总监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质量、进度、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投资控制与工程组织协调。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工程变更、签证单及联系单的确认以及付款及其它重大事项。
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职务:
职权:投资控制工程现场管理及与外层协调
5.6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
7、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
姓名:职务:项目经理
姓名:职务:技术负责人
8、发包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