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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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中医药产业发展现状及问题分析

甘肃省中医药产业发展现状及问题分析

经济研究甘肃省中医药产业发展现状及问题分析王育琴,赵 芳(甘肃省高校区域循环经济重点实验室,甘肃 兰州 730101)摘 要:甘肃省作为我国中药材的重要主产区之一,中医药产业的发展对甘肃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愈加显著。

本文选取甘肃省2011-2018年甘肃省中医药产业数据,在分析甘肃省中医药产业发展现状的基础上,找出甘肃省中医药产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分析发现:甘肃省中药材种植标准化程度和产品附加值均偏低,科研成果转化率不高,良种推广率低,中医药产品出口结构不合理等,严重阻碍了甘肃省中医药产业的发展。

关键词:中药材;资源;中医药;产业甘肃省具有独特的资源禀赋,为中医药产业的发展提供了优势条件,主要的中药材品种有当归、大黄、党参、黄芪等,其中甘肃省当归的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比重超过了90%。

2018年甘肃省中药材种植面积约460万亩,其中标准化种植面积达到了180万亩,产量超100万吨,居全国前列。

但甘肃省中医药产业的发展仍受到诸多因素的制约,总体发展处于初级阶段。

为切实推动甘肃省中医中药产业发展,2018年6月,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甘肃省中医中药产业发展专项行动计划》,发展目标中指出,要将中医药产业打造成甘肃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精准脱贫的主导产业和促进绿色发展的重要动力。

本文通过分析甘肃省中医药产业发展的现状,从中发现其发展的阻碍因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对推动甘肃省中医药产业的发展,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1 甘肃省中医药产业的发展现状甘肃省现有的2500余种药材中,有110余种为人工种植,30余种为大宗道地药材,276种属于国家重点药材品种,中医药产业的发展已初具规模,并形成了以定西为核心的中药材原料生产基地,初步实现了集聚化和规模化的发展。

1.1 中药材种植业文章选取了2011-2018年的相关数据,但因嘉峪关市的统计数据仅找到2017年,所以表1中2017年甘肃省数据加入了2017年嘉峪关市中药材种植面积2.94万亩、产量0.65万吨。

甘肃省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甘肃省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甘肃省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甘肃省位于中国西北部,是中国的重要农业和畜牧业基地,同时也是丝绸之路经济带的重要节点之一。

近年来,随着国家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战略,甘肃省也积极响应,制定了一系列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以推动甘肃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首先,甘肃省将加大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支持力度,着力发展新兴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在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信息技术等领域,加大科技创新和技术引进力度,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新兴产业集群,提升产业链水平,推动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升级。

其次,甘肃省将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效益。

加大农业科技投入,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和精准农业技术,提高农业资源利用效率,推动农业生产方式向智能化、信息化、绿色化转变,实现农业增效、增收和可持续发展。

同时,甘肃省将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网络,提升城乡基础设施水平,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加快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铁路、公路、机场等交通网络的覆盖和运输能力,加强能源供应保障,完善水利设施建设,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基础条件。

此外,甘肃省将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推动绿色发展。

加强生态修复和保护,实施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加大生态环境治理力度,推动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良性循环。

总之,甘肃省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将为甘肃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推动甘肃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实现经济结构优化、产业升级、生态环境改善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目标。

甘肃省将不断加大改革开放力度,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实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宏伟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甘肃中医中药产业发展专项行动计划

甘肃中医中药产业发展专项行动计划

甘肃省中医中药产业发展专项行动计划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构建生态产业体系推动绿色发展崛起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切实推动中医中药产业发展壮大,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发展目标到2020年,力争全省中药材标准化种植率达到40%,深加工转化率达到50%(其中精深加工率达到20%),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乡镇(社区)以上医疗机构超过90%,中医药旅游年增长20%以上,全省中医药及相关产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00亿元(中药种植业250亿元,医药工业250亿元),年均增速15%以上,将中医药产业打造成我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精准脱贫的主导产业和促进绿色发展的重要动力。

到2025年,力争全省中医药及相关产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00亿元,中医药产业事业融合发展,产业标准体系、市场体系更加健全,骨干企业研发能力、市场竞争力明显增强,中医药国际化水平显著提升。

——中药材标准化生产稳步推进。

全省中药材种植面积稳步增加,根据市场需求,年均增长10%左右,大宗道地药材标准化种植面积达到200万亩以上。

建设一批野生药材保护与繁育基地。

构建县域推动、组织化生产、道地品种支撑的中药材规范化、集约化、标准化生产体系,全面提升中药材品质,建成我省中药材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的标志性工程。

——中医药工业体系进一步完善。

中药材加工率年均增长10%左右。

建成6个中医药现代化产业园区。

培育10家年销售额5亿元以上的中药现代企业,力争新增2家上市企业。

打造10个年销售额1亿元以上的中成药大品种、50个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的中成药特色品种。

形成产业园区引领、骨干企业带动、特色品种支撑的中医药现代工业绿色发展体系。

——中医药创新能力明显增强。

建设10个产学研紧密结合的中医药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力争培育1—2个国家级中医药技术创新平台。

重点中医药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投入超过销售收入的5%。

努力建成创新要素完备、运行协调高效的中医药科技创新体系。

——中医药市场体系更加完善。

加快推进甘肃中药材产业化现代化--关于“中药材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的几点建议

加快推进甘肃中药材产业化现代化--关于“中药材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的几点建议

特别策划i DEVELOPING加快推进甘肃中药材产业化现代化—关于“中药材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的几点建议■汪洋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提出“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促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 链现代化,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提高经济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

中医药是中华文明的一个瑰宝,在 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发挥了巨大作用,在后疫情时期加快推进中药材产业化、现代化,不仅在于满足人民对健康生活的美好需求,而且承栽着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重任甘肃省是全国道地药材的重要产区之一,中药 材种植历史悠久且品种丰富、种植规模大、种植区域 集中、资源优势十分突出。

但由于中医药产业工业化 程度不高、产业结构不合理、市场发育水平低的境 况,依然没有摆脱资源“大省”产业“小省”的局面。

因此,以“建链、延链、畅链、强链、稳链”为总目标,建立 适应大生产、大流通的中药材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 体系,推动中药材专业市场模式创新,实现生产与交 易良性分工、供给与需求动态匹配,是打通甘肃省中 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堵点难点和关键所在。

♦作者系兰州财经大学副教授/DEVELOPING丨特别策划―、甘肃省中药材产业发展的态势分析(一)甘肃省中药材产业发展的优势近年来,甘肃省委省政将中医药产业作为重点 发展的十大绿色生态产业之一,在建设“国家中医药 产业发展综合试验区”等一系列政策的有效推动下,甘肃省中药材产业综合实力迈上新台阶。

从图1中看出,甘肃省中药材产业特征:i.陇 东南是中医药产业的核心区,也是中药材产业链供 应链现代化的核心和关键;2.甘肃中药材产业链供 应链已有很好的溢出效应,周边县市已融入到产业 链;3.当前是整合中药材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发展 的窗口期。

通过调研发现,甘肃省中药材产业结构加快改造,企业主体竞争力提升,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成为加快推进中药材产业链供应链走向现代化的关键期。

甘肃省卫生计生委、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中医药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甘肃省卫生计生委、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中医药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甘肃省卫生计生委、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中医药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甘肃省卫生厅),甘肃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5.03.16•【字号】甘卫发﹝2015﹞100号•【施行日期】2015.03.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关于印发甘肃省中医药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甘卫发﹝2015﹞100号各市州卫生计生委(卫生局),财政局,委属各单位,兰州大学第一、二医院,甘肃中医学院附属医院:为加强和规范省级中医药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甘财办﹝2014﹞22号)有关规定,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制定了《甘肃省中医药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甘肃省卫生计生委甘肃省财政厅2015年3月16日甘肃省中医药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规范中医药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0〕32号)和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甘财办﹝2014﹞22号)等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医药发展专项资金是指由省政府设立,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我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中医药发展专项资金按项目进行管理,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遵循规范管理,严格审批,权责明确,科学论证,绩效优先,公平公开,强化监督的原则。

第四条专项资金的总体绩效目标是:通过专项资金的扶持,引导地方资金加大投入,进一步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培育名院、名科和名医,推动中医药医疗、保健、教育、文化、科研、产业等关键领域取得重点突破,推进中医药事业全面发展。

第二章部门职责第五条中医药发展专项资金由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和省财政厅共同管理。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5〕158号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5〕158号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实施意见正文:----------------------------------------------------------------------------------------------------------------------------------------------------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5〕158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

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建立科学合理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促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降低虚高药品价格,减轻群众用药负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904号,以下简称《改革意见》)要求,结合我省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按照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要求,借鉴国际药品采购通行做法,充分吸收基本药物采购的成功经验,坚持改革方向,要有利于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加快公立医院特别是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有利于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减轻人民群众用药负担;有利于预防和遏制药品购销领域腐败行为,抵制商业贿赂;有利于推动药品生产流通企业整合重组、公平竞争,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

坚持服务方向,探索政府主导、以省为单位的药品网上集中采购与医疗机构联合体带量阳光采购有机结合的药品采购新机制,实行一个招采平台,上下联动,公开透明,分类采购,保障药品质量和供应。

坚持市场导向,强化招标采购、医保、价格等政策的有效衔接,促进药品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

坚持质量优先,加强对药品采购全过程的综合监管,切实保障药品质量和供应。

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四部委关于印发《甘肃省道地药材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四部委关于印发《甘肃省道地药材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四部委关于印发《甘肃省道地药材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甘肃省卫生厅),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甘肃省农牧厅,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5.02.09•【字号】甘卫发[2015]199号•【施行日期】2015.02.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关于印发《甘肃省道地药材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甘卫发[2015]199号各市(州)卫生计生委、工信委、农牧局、食药监局:为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卫生计生委等部门<甘肃省中医药产业发展先行先试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5〕15号),促进我省道地药材种植、生产、加工等领域的规范化管理,打造甘肃道地药材品牌,扩大甘肃道地药材知名度和影响力,省卫生计生委、省工信委、省农牧厅、省食药监局组织制定了《甘肃省道地药材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附件:岷当归道地药材标准(略)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甘肃省农牧厅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2月9日甘肃省道地药材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我省中药产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医药创新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陇药产业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快中药材产业发展的意见》、《甘肃省中医药产业发展先行先试实施方案》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道地药材”是指我省行政区域内经过中医临床长期应用优选出来的,产在特定地域,受到特定生产加工方式影响,较其他地区所产同种药材品质佳、疗效好、质量稳定,且具有较高知名度的药材。

第三条道地药材认定的责任主体和申报主体为生产道地药材的基地、从事道地药材生产的单位(包括具有独立法人的企业、农场、专业协会、专业合作社)。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4.30•【字号】甘政发[2010]32号•【施行日期】2010.04.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0〕32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2号)精神,进一步推动我省中医药事业发展,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的需求作为中医药工作的出发点,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保持和发扬中医药特色优势,推动继承与创新,走有甘肃特色的中医药发展之路,为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二)基本原则。

坚持中西医并重,把中医药与西医药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坚持继承与创新的辩证统一,既保持特色优势又积极利用现代科技;坚持统筹兼顾,推进中医药在中医机构、综合医疗机构、社区和乡村全面发展,促使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协调发展;坚持发挥政府扶持作用,动员各方面力量共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

二、完善中医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体系。

(三)加强各级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

按照国家《中医医院建设标准》,积极争取和认真实施市级以上重点中医医院和县级中医医院建设项目,增强服务功能,突出中医药特色。

省、市、县三级政府要办好所属公立中医医院,积极开展名院、名科建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四)强化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

将中医药工作纳入综合医院等级评审指标体系,实行一票否决制。

在综合医院设立中医科、中药房,中医床位不低于总床位的5%。

建立西医科室与中医科室协作机制,推行中医人员到西医临床科室会诊查房制度,将西医科室中药消耗量、中医治疗人数等纳入考核指标。

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甘肃省中医药工作要点的通知

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甘肃省中医药工作要点的通知

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甘肃省中医药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甘肃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18.03.29•【字号】甘卫中医发〔2018〕105号•【施行日期】2019.03.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关于印发2018年甘肃省中医药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市州、甘肃矿区卫生计生委,兰州新区卫计和食药监局,委属各单位,兰州大学第一、二医院,甘肃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现将《2018年甘肃省中医药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3月29日2018年甘肃省中医药工作要点2018年全省中医药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和全省卫生计生工作会议各项工作任务,按照十九大报告中“坚持中西医并重,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的总体部署,以建设国家中医药发展综合改革试点示范省和国家中医药产业发展综合试验区为统领,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健康甘肃建设中的独特优势,在深化医改中推进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与对外交流全面发展。

一、贯彻落实《中医药法》(一)举办不同层面的《中医药法》和中医药监督知识培训班。

积极配合省人大修改《甘肃省中医药条例》。

制定出台《甘肃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实施细则》。

稳步推进中医诊所备案制管理。

在定西、张掖开展《中医药监督工作指南(测试版)》试点工作。

二、推动中医药深度参与公立中医医院综合改革(二)继续抓好中医药扶持政策的落实,助力中医药深度参与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联合出台并推广中西医结合临床路径和诊疗方案。

开展中西医同病同价单病种定额付费方式调研。

协调调整中医医疗服务价格,指导督促市县开展中医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

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和紧密型医联体建设与发展工作。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甘肃省中医药工作要点的通知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甘肃省中医药工作要点的通知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甘肃省中医药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4.03•【字号】甘卫中医发〔2020〕55号•【施行日期】2020.04.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关于印发2020年甘肃省中医药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市州、兰州新区、甘肃矿区卫生健康委,委属委管各医疗机构:现将《2020年甘肃省中医药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4月3日2020年甘肃省中医药工作要点2020年全省中医药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中医药的重要论述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国中医药大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传承精华、守正创新,为健康甘肃建设作出新贡献。

一、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研究制定我省《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及部门任务分工方案,筹备召开全省中医药大会,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二、推动中医药法制建设积极配合省人大完成《甘肃省发展中医条例》的修订工作,做好立法调研、草案起草、征求意见、提请审议等工作。

三、组织编制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做好“十三五”规划总结,启动“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对标国家、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中医药重点工作任务,完善政策措施,谋划产业布局,实施重大项目,推动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

四、推进中医药健康甘肃建设落实《健康甘肃行动实施意见》,实施中医药促进健康行动,制定出台《中医药促进健康行动实施方案》。

落实国家发布的10个针对重点人群和慢性病患者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筛选建立1-2个省级中医治未病中心,争取2021年列建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省级中医治未病中心能力建设项目。

五、促进中医医院内涵建设制定2020—2022年度中医医院巡查工作方案,开展全省中医医院巡查工作。

甘肃中医中药产业发展专项行动计划

甘肃中医中药产业发展专项行动计划

甘肃中医中药产业发展专项行动计划一、背景和意义甘肃省地处西北地区,资源丰富,生态环境独特,具备发展中医中药产业的优势。

中医中药是中华民族宝贵的传统文化遗产,具有悠久的历史和深厚的理论基础,对治疗疾病有独特的优势。

甘肃省积极发展中医中药产业,既可以为群众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也能够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

因此,制定甘肃中医中药产业发展专项行动计划十分必要。

二、总体目标1.建设现代化中医中药产业体系,提高中医中药产业的综合实力和竞争力;2.建设中医药人才队伍,提升中医中药人才的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3.积极发展中医中药教育和科研,推动中医中药科技进步和文化传承;4.保护和利用中医中药资源,促进可持续发展。

三、主要任务1.建设中医中药产业园区。

甘肃省将选取若干县市建设中医中药产业园区,提供政策支持和优惠措施,吸引企业和科研机构集聚,形成集生产、科研、教育于一体的现代化产业园区。

2.建设中医中药教育和培训基地。

甘肃省将建设中医药高等院校和中医药职业学校,培养更多的中医中药人才。

同时,加强对中医中药传统知识和技术的挖掘和整理,建设中医中药文化研究中心。

3.加强科研创新和药物研发。

甘肃省将加大对中医中药科研项目的资金投入,支持科研单位和企业进行中医中药的研发和创新。

建立中医中药药物研发平台,推动中医中药药物的现代化研发。

4.加强中药材培育和标准化种植。

甘肃省将加强对中药材的种植和管理,并推动中药材种植向标准化和规模化发展。

同时,加强中药材的质量控制和认证,提高中药材的品质和竞争力。

5.加强中医中药医疗服务建设。

甘肃省将加强对中医中药医疗机构的建设和管理,提高中医中药医疗服务的水平和质量。

加强中医药与西医药的协作和交流,形成中西医药的优势互补。

四、政策和措施1.制定中医中药产业发展优惠政策,包括税收减免、贷款扶持、科研项目资金支持等,吸引企业和科研机构参与中医中药产业的发展。

2.加强中医中药人才引进和培养。

甘肃省将设立中医中药人才引进和培养基金,吸引优秀的中医中药人才来甘肃工作和学习,提高中医中药人才的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

甘肃省中医中药产业发展专项行动计划

甘肃省中医中药产业发展专项行动计划

甘肃省中医中药产业发展专项行动计划一、背景分析中医中药是中国传统医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悠久的历史和深厚的文化底蕴。

甘肃省作为一个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的地方,中医中药产业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和潜力。

然而,由于多种因素的综合作用,甘肃省中医中药产业的发展相对滞后,需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和行动来推动产业的发展。

二、发展目标1.到2025年,甘肃省中医中药产业实现年产值超过200亿元;2.到2030年,甘肃省中医中药产业实现年产值超过500亿元。

三、发展重点1.加强科研创新,提高中药研发能力。

加大对基础研究的投入力度,培养一批中医药科研人才。

推动现代科技手段与传统中医药知识相结合,加快中药的现代化研究和应用。

2.提高中医药服务水平,推动中医药与现代医疗的融合发展。

加强中医医院与西医医院的合作,促进中西医疗模式的互补与发展。

建立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提供全方位的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

3.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

加大对中医药相关专业的培养力度,培养一批高素质的中医药人才。

建立健全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推动中医药传承和发展。

4.加强中医药文化传播。

利用新媒体和互联网平台,打造中医药知识普及平台,增加中医药知识的传播力度。

组织举办中医药文化活动,提高民众对中医药的认知和了解。

5.加强中医药产业的规范化建设。

制定中医药产业的相关规范和标准,增强中医药产品的质量和安全保障体系。

加强中药材种植和加工环节的监管,确保中药材的质量和安全。

四、实施措施1.加大资金投入。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增加中医药产业发展的资金投入。

鼓励各级政府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推动中医药产业的发展。

2.加强政策支持。

制定中医药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法规,为中医药产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

3.加强合作交流。

与其他省份、国际组织和企业进行交流合作,借鉴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技术手段,推动中医药产业的发展。

4.加强宣传推广。

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推广,增加中医药产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8.12•【字号】甘政办发〔2021〕70号•【施行日期】2021.08.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体制改革正文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甘政办发〔2021〕70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甘肃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已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8月12日甘肃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2021年甘肃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办发〔2021〕20号)要求,推广三明市医改经验,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深化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强化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继续着力推动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着力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一、扎实推广三明市医改经验(一)建立高效领导体制。

各地要把医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由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或一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医改领导小组组长,充分发挥医改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

将医改重点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各市州人民政府负责)(二)建立健全联动机制。

进一步深化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按照“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路径,以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为手段,以药品(耗材)降价为突破口,同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薪酬、医保支付等综合改革。

(省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三)落实政府投入责任。

甘肃省中药材产业发展规划

甘肃省中药材产业发展规划

甘肃省中药材产业开展〔2021~2021年〕为了深进贯彻D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开展瞧,依据省委关于启动六大行动促进农民增收的实施意见,本着我省独具特色的中药材产业,得以科学地谋划、有效地开发、有序地建设和稳步地提升,得到又好又快开展,实现增加农民收进的目标,特制定本。

一、中药材产业开展现状1、面积逐年扩大,品种全然稳定,产量稳步提高甘肃是全国中药材优势主产区之一。

2007年全省中药材种植面积224.03万亩,位列全国第一,比2002年新增24.9万亩,年均增幅达2%;产量40.89万吨,比2002年增加10.32万吨,年均增幅达5%;产值26.42亿元,比2002年增加ll.36亿元,增幅达75%。

能够瞧出,中药材产量、产值的增幅明显高于面积的增幅。

目前,全省有70多个县种植中药材,其中有3个县中药材种植面积超过20万亩,他们是“中国当回之乡〞岷县、“中国黄芪之乡〞陇西县和“中国D参之乡〞渭源县;有3个县种植面积10万亩左右,有3个县种植面积5万亩左右,有10个县种植面积3—5万亩。

甘肃有110种家种药材可不同程度提供商品,常见品种有20多种,在国内具有较大碍事,包括当回、D参、黄芪、红芪、甘草、大黄等传统地道品种,以及柴胡、板蓝根等优势地产品种。

2007年种植当回34万亩、产量6.5万吨,D参48万亩、产量6.3万吨,黄(红)芪37万亩、产量6.9万吨,柴胡30.5万亩、产量4万吨,板蓝根12.9万亩、产量2.6万吨,甘草5万亩,大黄3万亩。

同时,一批具有鲜亮地点特色的中药材品种如款冬花、牛蒡子、羌活、黄芩、独活、红花、丹参、银杏等开展迅速,并初步形成规模生产优势。

2、优势产区全然形成,栽培技术日臻成熟甘肃独特的地理位置和复杂多样的地形地貌、生态气候条件和多民族聚居特点,孕育了丰富的中药材资源,逐步形成了适宜于多种类型中药材生长、特色相对明显的四大优势产区:①陇南山地亚热带热温带秦药区,素有“天然药库〞之称,有药月植物资源1000多种,要紧种植红芪、纹D、大黄、黄连、半夏、天麻、杜仲、银杏等。

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1.29•【字号】定政办发〔2022〕26号•【施行日期】2022.01.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1月29日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甘政办发〔2021〕62号)精神,全面推动我市中医药在传承创新中高质量特色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和省上有关中医药发展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传承精华、守正创新发展理念,坚持“以医带药、以药促医、医药并举、药医共荣”思路,立足打造“中国药都”,健全完善符合中医药特点的政策机制和管理体制,全力推动中医药全产业链发展、全生命周期服务、全过程质量监管,不断拓展扩大中医药服务业态和文化影响力,为推进“健康定西”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市中医医疗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中医药在医改中发挥的作用更加突出,中医药人才质量明显加强,中医药康养服务蓬勃兴起,中医药产业布局更加优化,产业规模和综合实力大幅提升,中医药事业产业高质量融合发展。

二、重点任务(一)完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

巩固完善以公立中医医疗机构为主体、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为重点、非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共同发展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

积极推进市中医院建设全国中医特色重点中医医院,力争创建成为省级区域中医(专科)医疗中心。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陇药产业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陇药产业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陇药产业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12.30•【字号】甘政办发〔2017〕206号•【施行日期】2017.12.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陇药产业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甘政办发〔2017〕206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为加快陇药产业发展,提升陇药产业整体实力和核心竞争力,着力培育全省经济转型发展新增长极,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支持陇药产业发展有关政策措施通知如下:一、加快建设国家中医药产业发展综合试验区。

支持兰州高新技术开发区中医药产业创新研发孵化园、兰州新区现代中药产业精深加工园、陇西中医药循环经济产业园、渭源工业园区中药产业园建设。

实施精准招商,加强对龙头项目和产业链缺失环节的招商引资和项目引进,对入驻园区的企业3—5年内地方税收新增部分用于支持企业发展和园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

兰州市、定西市要按照“一园一策”、“一企一策”、“一事一议”,制定具体措施先行先试,支持园区建设和项目落地,打造国家中医药产业创新发展先行区(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地税局、兰州市政府、定西市政府分工负责)。

二、加快中药制药行业战略性重组。

通过联合、兼并、参股、控股等多种形式,重点扶持3—5家辐射带动能力强、年主营业务收入达30—50亿元的龙头企业集团。

组建陇药产业集团,以省内国有医药企业上市公司为平台,国有投资公司参与,选择有品种、有市场发展潜力的中药企业,以并购重组、增资扩股、定向增发等方式,整合重组产权多元化的混合所有制企业集团,政府主导的产业投资基金依法给予支持(省政府国资委牵头,省工信委、省发展改革委分工负责)。

三、盘活药品文号资源。

搭建药品注册信息共享平台,对省内药品批准文号进行梳理评估,筛选疗效确切、质量安全、有市场潜力的药品进行转移生产。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扶持和促进社会办医加快科学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扶持和促进社会办医加快科学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扶持和促进社会办医加快科学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5.27•【字号】兰政办发〔2017〕158号•【施行日期】2017.05.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扶持和促进社会办医加快科学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兰政办发〔2017〕15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兰州新区、高新区、经济区管委会:《兰州市扶持和促进社会办医加快科学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5月27日兰州市扶持和促进社会办医加快科学发展实施方案为进一步科学配置医疗资源,加快全市医疗服务体系能力建设,扶持社会资本办医,促进社会办医服务体系快速、科学、规范、健康发展,形成公立医院为主、社会办医为补充的多元化办医格局,更好地满足城乡居民不断增长的多层次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15〕45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6〕174号)精神,结合我市社会办医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配置社会医疗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按照政府鼓励、市场驱动、盘活资源、强化监管的原则,营造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政策环境,推动健康服务业发展。

力争到2020年,社会办医疗机构床位数和诊疗服务量均占总量的30%左右,形成公立医疗机构与社会办医疗机构优势互补、良性竞争、分工协作、健康发展的新格局,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多层次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二、工作重点(一)科学规划,合理配置社会办医资源。

甘肃省中药材产业发展问题与对策研究

甘肃省中药材产业发展问题与对策研究

甘肃省中药材产业发展问题与对策研究一、研究背景中药材是我国的传统优势产业之一,一直以来都受到了国家和社会的高度重视。

而作为中药材资源丰富的省份之一,甘肃省在中药材产业的发展上也具有一定的优势和潜力。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中药材产业也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和挑战。

针对甘肃省中药材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和对策制定,对于促进中药材产业的健康发展、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产业效益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发展问题分析1.资源过度开发甘肃省的地理环境和气候条件适宜中药材的生长,中药材资源丰富。

由于长期以来资源开发管理不到位,导致了一些中药材资源的过度开发和消耗,破坏了生态环境,甚至有些中药材资源已经面临濒危甚至灭绝的危险。

2.中药材市场乱象甘肃省中药材市场存在着价格波动大、产品质量不稳定、市场秩序混乱等问题,这些乱象严重影响了中药材行业的健康发展,并且也降低了中药材的生产和经营效益。

3.科技创新不足甘肃省中药材产业在科技创新方面投入不足,研发能力薄弱,导致了中药材产业的技术含量低,产品创新能力不强,影响了产业的竞争力和市场地位。

4.产业链条不完善甘肃省中药材产业链条不够完善,从种植、加工到销售环节,存在着很多问题,这不利于中药材产业的规模化和产业化发展。

三、对策建议1.加强资源保护针对中药材资源过度开发的问题,甘肃省应当加强对中药材资源的保护,建立健全中药材资源的调查和监测体系,严禁滥伐滥采,防止资源枯竭和生态破坏。

2.完善市场监管加强对中药材市场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加强产品质量监管,惩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提高市场竞争力。

3.加大科技投入加大对中药材产业科技创新的投入力度,支持中药材科研机构和企业加强技术创新,提高中药材产品技术含量和品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4.优化产业链条加强中药材产业链条的整合和优化,促进中药材种植、加工和销售的有效衔接,打破产业壁垒,提高中药材生产和流通效益。

甘肃实施四强行动实施方案

甘肃实施四强行动实施方案

甘肃实施四强行动实施方案
甘肃省委、省政府近日印发了《甘肃省“四强行动”实施方案》,提出要以实
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转型升级为主线,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为核心,以提升民生福祉为根本,全面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努力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

本文将对甘肃省“四强行动”实施方案进行详细解读,以期更好地理解和贯彻方案内容。

一、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甘肃省将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推进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
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推动产业结构不断优化。

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甘肃省将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加大生态修复力度,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三、改善民生福祉。

甘肃省将加大教育、医疗、就业等领域投入,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不断增
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四、加快脱贫攻坚步伐。

甘肃省将深入推进精准扶贫,强化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等措施,确
保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

以上就是甘肃省“四强行动”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通过全面实施这一方案,
甘肃省的经济发展将迎来新的机遇和挑战,各项工作将进入快速推进的新阶段。


望全省上下能够紧密团结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齐心协力,奋力拼搏,为实现“四强行动”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而努力奋斗!。

《甘肃省商务厅2023年促进中药材产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

《甘肃省商务厅2023年促进中药材产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

甘肃省商务厅2023年促进中药材产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为促进我省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助推国家中医药产业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工作,提升药品流通现代化水平,完善现代药品流通体系,引导我省中医药产业和药品流通行业做大做强,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关于印发甘肃省中医中药产业发展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省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十四五”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省建设国家中医药产业发展综合试验区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甘肃省推进建设国家中医药产业发展综合试验区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关于印发甘肃省中医药产业发展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以及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等10部门《关于印发甘肃省大宗地产中药材产地加工(趁鲜切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拟对我省商务领域符合条件的中医药产业项目给予扶持,特制定本方案。

一、支持原则1、围绕国家及我省行业发展规划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加强药品流通体系建设,推进中医药产业稳增长调结构,支持企业克服新冠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助推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2、按照统筹兼顾、扶小育新的原则,引导企业探索创新、提升产品质量,合理、有效安排项目资金使用方向,支持企业接入甘肃省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

3、以企业近三年发展情况和实际成效为基础,结合申报项目,对影响面广、带动力强、发展前景好的项目给予以奖代补,支持额度原则上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额的30%。

二、支持方向建设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的项目。

支持我省中药材企业建设中药材追溯体系,并接入甘肃省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实现来源可知、去向可追、质量可查、责任可究。

支持我省从事中药材(中成药)生产、仓储、特色种植、养殖、生物医药、药品流通等企业,打造产品质量品牌,提升陇药品牌认可度、公信力和美誉度,扩大销售规模。

三、申报条件1、申报企业需具备中药材、药品等生产、经营资质,拥有独立、合法的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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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实施方案为深化医药体制改革,提升我省医药产业核心竞争力,促进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培育医药产业新动能,扩大产业规模,增强供给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健康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11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通过优化应用环境、强化要素支撑、调整产业结构、严格产业监管、深化开放合作,逐步扩大医药产业规模,激发医药产业创新活力,加快医药产品生产、流通、使用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实现医药产业中高速发展和向中高端转型。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市场主导,加强政策引导。

强化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企业的主体作用。

加强政策引导,落实国家相关医改政策,完善产业政策和监管体系,规范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2.坚持创新发展,扩大对外合作。

完善创新环境,推动政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加强医药技术创新能力建设。

抢抓国家“一带一路”建设机遇,打造向西开放的特色医药产品出口基地,加快医药产品与国际接轨。

3.坚持突出特色,加快转型升级。

发挥中草药种植(养殖)优势,优化中药材种植结构,推广标准化种植。

促进中药、民族药企业种植(养殖)、加工一体化,推动我省医药产业转型升级。

4.坚持质量提升,增加有效供给。

强化企业质量主体责任,落实国家质量标准和检测体系,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加强药材、药物生产能力建设,完善医药流通信息网络,努力增加品种,优化供给。

二、发展目标到2020年,全省医药工业实现销售收入300亿元以上,大宗药材多元开发加工转化率达到60%以上;实现药品销售收入200亿元,中药材静态仓储能力达到100万吨,年交易量达到150万吨;中药材种植面积稳定在400万亩以内,标准化种植基地240万亩;新建1—2个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实验室)、5—7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实验室)、1个省级检测中心、2个省级中试基地、2个省级孵化中心;实现药品安全一体化、广覆盖、专业化、高效率的全程监管;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医养结合形成规模;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取得积极成效,医药分离补偿机制逐步建立,医药成本医疗费用有效降低。

全省初步形成以特色资源为基础,现代中药和生物制药为重点,医疗器械和保健品为补充,现代仓储物流为支撑,多元化发展的医药健康产业体系。

三、主要任务(一)加快技术创新,以创新引领产业发展。

建立以高等院校、医疗机构和骨干企业为主体,多学科、跨部门共同参与的医药协同创新体制机制。

整合中科院兰州化物所、近物所、农业部兽研所、兰州生物制品所、兰州大学、甘肃中医药大学、省人民医院、兰大医院、奇正藏药、陇神戎发等科研机构、医疗机构、医药企业的人才、资金、信息资源,以国家级或部省联合科研基地(平台)为依托,在中藏医药、生物制药、生物医学工程等重点领域,构建符合国际规范、开放共享的新药筛选、安全性评价、临床评价、制药工程技术创新服务平台。

支持甘肃中医药大学和三级中医医疗机构争创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点研究室,支持甘肃中医药大学及附属医院、省中医院联合争创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

运用大数据、计算机、互联网等信息技术,以需求为导向,加强创新药、改良型新药、中药新制剂开发。

开展新药研发,重点选择一批质量安全、临床疗效显著的院内制剂及疗效确切、有效成份明确、作用机理清晰的中医经典名方,开展改变剂型、改变给药途径、提升标准等开发。

促进专利技术孵化转化,强化创新成果与产业发展对接、与研发人员利益对接,激发创新活力,培育一批拥有特色技术、高端人才的创新型医药企业,提升医药产业层次和整体竞争力。

实施主体: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牵头单位:省科技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委、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卫生计生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二)加强质量监管,健全监督管理体系。

积极实施中医药标准化工程,加快国内标准与国际标准的对接。

运用中药材现代化科学检测技术,推动我省开展药品和大宗道地药材标准升级,增强标准的适用性、配套性和针对性。

开展药品标准复核工作,实施医疗机构院内制剂标准提升工程,实施化学仿制药质量疗效一致性评价,提升仿制药质量安全水平。

加强GMP(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PP(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标准化规范化管理,落实质量主体责任,强化医药企业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建立来源可查、去向可追的药品生产销售一体化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支持药品生产企业建立规范化实验室,中药生产企业建立正品标本室。

健全药品质量监管体系,建立药品风险排查机制、风险管控机制和风险应急机制,实施以风险管理为核心的精准监管,强化药品生产经营管理事前预防、事中事后动态监管,实现药品安全全程无缝监管。

加快全省基层药品监管机构规范化建设步伐,加强基层药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提高药学和法律专业人员比重,实现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全覆盖。

推进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逐步建成横向联通、纵向联动的投诉举报系统、审评审批系统、药品稽查系统。

实施主体: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牵头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三)推行绿色制造,打造国家生物医药基地。

按照原料互供、资源共享、副产物综合利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污染物综合治理的绿色制造和循环生产模式,加快兰州新区、兰州高新技术区、白银高新技术区,以及定西、天水、酒泉、张掖等地区生物医药基地建设。

鼓励药品生产企业围绕产品设计、原料选择、工艺技术和生产管理全过程,推广应用基因工程、生物催化、生物转化等绿色制造技术,改造传统生产工艺。

扶持兰州生物制品所、农业部兰州兽研所等在国内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生物制药企业,重点突破细胞驯化、无血清培养基开发、病毒基因工程株的构建、生物反应器工程和病毒分离纯化等疫苗生产关键技术,加快伤寒结合疫苗、轮状病毒疫苗、流脑结合疫苗、肺炎结合疫苗、生物仿制药、微生物提取多糖类药物等的研发,推进预防性疫苗及治疗性疫苗、疫苗诊断试剂盒、血液血清制品、基因工程药物、基因检测产品产业化,延伸拓展肉毒毒素等医疗美容类产品。

研究开发预防、诊断、治疗、康复、卫生应急装备和新型生物医药材料等关键技术与核心部件,新型诊断试剂盒、快速检测试剂盒、生物芯片等体外生物诊断检测新产品。

经过努力,全面提升我省生物制药竞争力。

实施主体: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牵头单位:省工信委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环保厅(四)发挥比较优势,创建国家中医药产业综合试验区。

立足我省中医药种植优势、仓储优势、文化优势、区位优势以及中医中药发展优势,创新体制机制,开展先行先试,创建国家中医药产业综合试验区。

建立全省中药数据库和甘肃道地药材种质资源库、种质基因库,为我省中药产业发展提供基础数据。

积极开展道地药材认定,促进大宗优势药材标准化种植、规范化加工、品牌化经营。

加快推动中药配方颗粒生产的省内备案管理,制定质量标准,纳入政府采购目录和省内医保目录,推动省内医疗机构调剂使用。

鼓励知名药企在甘肃投资建设药源基地、生产车间和仓储基地,支持其药品批准文号跨省委托生产。

支持微波提取、大孔树脂吸附、超临界流体萃取、膜分离、中药粘膜给药等新技术应用,推广质量控制、自动化和在线监测等技术生产应用,推动中药制造现代化。

鼓励运用现代远程医疗技术,推动省市县中医医疗一体化联合试点,促进中医预防、医疗、康复、养老一站式健康服务。

推动中医药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形成全社会“信中医、爱中医、用中医”良好氛围。

支持企业开展中医药境外认证注册、建立岐黄中医学院等诊疗服务机构。

实施主体: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卫生计生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人社厅、省科技厅、省工信委、省农牧厅(五)优化产业布局,推动产业集约发展。

根据我省医药资源分布状况及产业基础,进一步调整优化产业布局。

以定西、陇南、甘南、平凉、酒泉等主产区为重点,建设当归、党参、黄芪、红芪、大黄、甘草、板蓝根、枸杞、半夏等道地药材标准化示范基地。

完善配套功能,聚集发展要素,搭建服务平台,推动基地和园区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加快兰州高新技术开发区中医药产业创新研发孵化园、兰州新区现代中药产业精深加工园、陇西中药材循环经济产业园、渭源工业园区中药产业园建设。

支持骨干企业跨行业、跨领域兼并重组,整合有效生产要素,再造业务流程,形成一批成规模、有特色、有活力、有竞争力,上下游一体化的医药生产、流通和服务企业集团。

实施主体: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牵头单位:省工信委配合单位:省农牧厅、省旅游发展委、省发展改革委(六)发展现代药品流通,营造良好经营环境。

发挥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作用,促进全国联网的药品采购信息平台建设。

推动药品连锁经营、流通配送网络建设,形成布局合理、配送高效、秩序规范、服务到位、城乡全覆盖的现代药品流通网络。

加快建设区域性物流配送和仓储中心,健全县以下基层流通网络,实现道地大宗药材流通全过程可追溯。

立足陇西、渭源、岷县等中药材交易市场,从中药材商品规格、信息编码、仓储物流等行业标准化入手,打造国家级中药材行业电子商务平台、线上线下协同的中药材电子交易中心、大宗中药材价格形成中心、标准化仓储物流配送中心、供应链金融服务中心和质量控制(检验)中心。

规范医药产业市场准入管理,支持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

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清理和废除妨碍统一市场的规定和做法。

健全知识产权侵权查处机制,实行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

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企业信用“红黑榜”披露机制,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药品生产经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环境。

实施主体: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牵头单位:省卫生计生委、省商务厅配合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省发展改革委(七)统筹优势资源,促进医药健康产业发展。

统筹医疗、产业、教育、文化和旅游优势资源,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业态丰富、结构合理的医疗健康养老服务体系。

推动医药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促进医疗资源进入养老机构、社区和居民家庭,建设医药健康养老服务体系,开展对长期卧床患者、晚期姑息治疗患者、老年慢性病患者等人群提供康复、健康教育、临终关怀服务;鼓励发展康复护理、老年护理、家庭护理等适应不同人群的护理服务;大力发展中医医疗、保健、康复和治未病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机构,支持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机构将康复护理延伸至居民家庭,逐步建成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医养结合服务体系。

全面落实陇东南国家中医药养生保健创新区总体规划,促进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规范化、专业化、规模化发展,打造一批具有品牌效应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建成一批具有引领带动作用的中医养生保健基地,逐步构建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和医疗机构协同发展的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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