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训设备管理与维护保养规程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实训设备管理与维护保养规程

一、为了加强设备管理,提高设备的使用率和完好率,进一步发挥仪器设备的社会效益和投资效益,制定本细则。

二、天津市高教局规定,凡单价在2万元或0.5万美元(含2万元和0.5 万美元,下同)以上的仪器设备,不论其经费来源如何,均按本办法进行管理,单价不足2 万元或0.5 万美元的稀缺仪器设备或学院认为有必要按此办法进行管理的仪器设备,也按本办法进行管理。

三、购置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应根据我院教学、科研工作的需要统筹安排。购置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必须由申请单位填写《精密贵重仪器大型设备论证报告表》。单价在2万元或0.5万美元以上,5万元或1.25 万美元以下的仪器,由我院设备处组织有关专家论证, 并报学院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组织订货。同时,将论证报告报高教局设备主管部门备案,单价在5 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由高教局与学院联合组织有关专家论证,经高教局设备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组织订货。

四、论证报告是购置仪器设备的审批依据,同时也是仪器使用情况考核的依据,其内容包括:

⑴ 工作任务的必要性、紧迫性及工作量。

⑵ 工作人员的配置及技术力量、管理能力。

⑶ 安装使用的场地、环境及设施条件。

⑷ 主机零配件和运行经费的可靠来源。

⑸ 选型及厂商的论证。

⑹ 投资效益及风险预测。

五、手续俱全后,组织实施,大型精密仪器的订货、采购、付款、结算、运输、保管、发放等工作应由设备处设备科完成。必要时相关专业的教师或技术人员配合执行。

六、仪器设备到货前应成立验收、安装、调试小组,验收小组由使用单位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技术人员及操作人员和设备处有关负责人组成。仪器设备到货后,应马上组织有关人员(进口仪器设备还必须有商检、海关人员参

加),共同开箱验收后,安装箱单逐一校对零配件是否齐全有无损坏丢失。外观验收无误后,组织安装调试,进行技术验收,按说明书检查各项技术性能指标是否达到标准并做出详细的验收报告。

七、仪器设备验收后,要及时办理入帐手续,使用单位要从开始验收时起三个月内安装调试完毕。对过半年不安装调试,过一年不投入使用的,要查明原因,采取措施,确系人为原因造成,要追究其责任并给予处理。

八、大型精密仪器的使用管理必须有专人负责。单价5 万元或1.25 万美元以上的仪器设备需配置初级(含初级)以上的工程技术人员1-2 名担任技术管理工作。单价10 万元或2.5 万美元以上的仪器设备,需配置中级(含中级)以上的工程技术人员1-2 名担任技术管理工作。

九、专管人员由使用单位提名,经所在单位领导同意,报设备处。专管人员应是思想作风好,责任心强,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或经培训考核后能达到所管技术要求的人员。专管人员一经确定,不宜轻易变动,必须变动时,要做好接替人员的培训和交接工作。

十、大型精密仪器自到货之日起,就应建立完整的技术档案。投入运行后,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定期进行维护、检修,按时填写使用维护记录及认真积累、整理设备检修、使用、故障、事故记录,并于每年一月份向设备处移交,由设备处立卷归档。

十一、仪器设备因正常使用磨损而造成技术指标下降时,由学院填报《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降级使用报告表》后,按规定逐级审批后,可降级使用。

十二、仪器设备因正常使用严重磨损或超过使用期限不能继续使用的,由学院填报《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报损报废表》,根据规定逐级审批后,可做报废处理。

十三、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严禁外借,特殊情况需经设备主管部门批准,并收取一定租金。未经批准,擅自借出者,一经查出给予借出者个人罚款处理。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严禁随意拆卸和改装,如确需拆卸或改装时,按规定的管理权限,经审批同意后实施。

生物与环境工程学院年2月

2008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