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史简答题
中国法制史名词解释简答题复习材料

中国法制史的研究对象:是研究中国有史以来各个历史时期法律制度的本质、内容、体系、原则、特点和在社会活动中的作用及其产生、发展、演变过程和基本规律。
禹刑:是以禹命名的夏朝奴隶制刑法的总称。
规定了五刑,共三千条。
甘誓:是夏启在准备讨伐有扈氏时,在“甘”(陕西省户县西南)发布的战争动员令。
规定了“威侮五刑,怠弃三正”。
赎刑:是一种可以用财物折抵刑罚的制度。
圜土:是监狱的形象称呼,在地下挖成圆形的土牢,或是在地上用土筑成圆形的土墙。
汤刑:是商朝刑法的总称。
并非商汤时所作,而是因“乱政”而作,所谓“商有乱政,而作汤刑”。
其内容已不可考,据《竹书纪年》记载“祖甲二十四年,重作汤刑”,此次修订使汤刑更趋完备。
商朝的主要立法:(1)汤刑:《左传.昭公六年》记载:“商有乱政,而作汤刑。
”汤刑是商朝法律制度的总称。
它并非汤所作,而是商朝统治者为了追述他的祖先而以汤来命名。
汤刑的内容亦不可考。
但可知,它是因乱政而作,主要是关于如何镇压奴隶和平民反抗的规定。
(2)《汤誓》:是商汤讨伐夏桀时发布的命令。
(3)《汤诰》:商汤将夏王的罪恶和商朝的政治纲领宣告给老百姓。
刑名从商:是说后世历朝历代的刑名均沿袭商朝的,这说明商朝的刑罚各类繁多,而且残酷,主要针对对象是广大的奴隶和平民。
商朝的死刑适用方法主要有哪些?(1)戮:就是活着刑辱示众,然后再斩杀。
(2)炮烙:就是在铜柱上涂油,下加炭加热,令有罪者行其上,很快就坠入炭中烧死。
(3)醢:也叫“菹醢”。
即把犯罪者捣成肉酱。
(4)脯:即把犯罪者晒成肉干。
(5)劓殄:即刑殄,把犯罪者本人及其后代都杀掉,相当于后世的族诛。
嫡长继承制:就是“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
”它是中国古代的继承制度。
父亲死后,将王位传给正妻生的长子。
商朝的监狱:(1)圜土(2)羑里,是一个地名,在今河南汤阴县。
“纣囚西伯(即周文王)”羑里。
(3)囹圄也是商朝监狱名称。
西周的刑事立法指导思想。
(1)明德慎罚。
简答题简述中国法制史的概念与范围

简答题:简述中国法制史的概念与范围。
参考答案:(1)中国法制史,一般有两层含义:一是作为历史概念使用,一是作为学科概念使用。
作为历史概念,中国法制史指的是中国法律制度发展的历史本身,是一种历史存在。
作为一个学科概念,中国法制史则是指研究中国历史上法律制度、法律文化,传播法制史知识的现代专门学科,中国法制史既是历史学的一个分支、一门专史,同时还是法学领域中的一个重要基础学科。
从总体上看,中国法制史是一个以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等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为指导,以法律制度的发展演变为主线,综合研究中国历史上各主要政权的法律制度及法律文化的学科。
(2)中国法制史研究的是中国历史上的法律制度、法律文化,在这一点上使其与集中研究中国历史上各学术流派、各重要思想家法律思想的中国法律思想史学科相区别。
具体说来,中国{击制史学科的研究范围是非常广泛的。
从时间和地域的角度看,中国法制史的研究范围包括自中国国家和法形成至研究者所处年代期间,在中国地域内出现的各种类型的法律制度。
除中国历史上各个时期全国性政权的法律制度以外,一些在局部地区实施较长时间统治的政治集团所建立的有一定影响和价值的法律制度,也应纳人中国法制史研究的视野之内。
从内容上看,中国法制史的研究对象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中国各个历史时期的立法活动、立法成果,包括立法体制、立法括动及其社会背景、立法根据、立法技术以及由立法而产生的各种形式的法律规范。
第二,中国各个历史时期的司法状况,包括各种类型政权的司法机关、司法体制、诉讼制度、诉讼原则、狱政管理、具体的司法活动,以及与司法密切相关的司法设施。
第三,中国各个时期内各种类型政权的宏观法制状况,包括宏观立法情况、立法与司法的联系、法律的执行情况、法制的整体社会效益等。
第四,各个时期法律制度产生过重要影响的哲学思想、政治法律思想和学说,特别是与具体法律制度的形成、发展、演变密切相关的思想因素,都应是中国法制史着重研究探讨的问题。
法制史简答题

法制史简答题1、简述中国法的起源的基本途径与主要特点途径:就中国古代法律起源的详细途径而言,有两种观点最具有代表性,即“礼源于祭奠”和“刑始于兵”之说。
因此,中国古代法律的起源,就其基本途径而言,也是在这两项重要的活动中产生的。
其结果是形成了“礼”与“刑”两种社会规范,他们共同构成了中国古代法制文明的基石。
前者属于指导性、强制性规范,以道德教化、伦理感化为基本取向;后者属于禁止性、惩处性规范,以刑罚制裁、强制镇压为主要手段;二者分离适用于不同的对象,调节不同的社会关系与法律关系。
它们各有侧重,互为补充,相辅相成,共同奠定和完成了中国古代的法律规范体系。
特点:(一)中国法律的起源,主要通过“刑始于兵”和“礼源于祭奠”两条基本途径完成。
1、在中国古代,战斗与刑罚在本质上是全都的。
2、在中国古代,原始习惯直接转化为具有约束力的“礼法”。
(二)氏族血缘纽带强韧,法律表现出家族主义特群。
1、中国国家的产生经受了氏族部落之间的长久战斗。
2、中国文明起源于较为封闭的黄河、长江流域。
(三)中国法律的起源,表现出民族大融合的特征。
中国古代不同氏族部落联盟之间的互相征战,促成了不同部落之间的互相交往。
在互相交往中不同部落的不同生活习俗和管理办法不断地得到沟通和融合。
(四)民事法律相对滞后,刑事法律相对发达。
因为中国特别的地理环境,古代的中国人从一开头就十分重视农业生产,采取“以农为本”、“重农抑商”的政策,从而促使以农业为基础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稳步进展,而商品经济的进展却相对落后。
2、简述西周的立法指导思想(一)“以德配天”、“敬天保民”,说明白深谙统治之术的西周统治者,不仅在治国理论上较夏、商统治者有了较大进展,而且在将理论运用于实践方面也有了重大的突破。
(二)“明德慎罚”,要求统治者对民众以教化为先,不以刑杀为要,先教化后用刑。
这种注意教化和德行并用的思想,动摇了夏商的神权法思想,奠定了中国古代“重民”、“重德”、“仁政”的传统,标志着西周奴隶制国家和法日趋成熟,是我国古代政治法律思想史上的重大长进。
法制史简答题名词解释

法制史简答题名词解释一、春秋的成文法、争辩和人物(一)主要成文法:郑国子产铸刑书;郑国邓析作《竹刑》;晋国赵鞅等人铸刑鼎。
(二)争辩。
1.争辩缘由:破坏了本来的礼法等级秩序;民众知道法律后将会按照法律追赶自己的利益从而不利于统治。
2.长进性:公布成文法顺应社会长进的历史潮流,各诸侯国纷纷公布成文法的现实很好地说明白这一点。
3.意义: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旧贵族的特权,而且也为法律自身的进展提供了重要的条件。
(2分)(三)争辩相关人物:郑国铸刑书于鼎,郑子产与叔向关于公布成文法的争辩;(2)晋国赵鞅铸刑鼎,此活动受到孔子批判。
二、简述《法经》各篇篇名及其主要内容(一)法经是(二)(1)盗法:有关侵害财产罪及其处罚的规定。
(2)贼法:有关侵害他人人身及XXX的犯罪及其处罚的规定。
(3)囚法:有关违背监狱管理以及诉讼程序的犯罪及其处罚的规定。
(4)捕法:有关违法追捕法律的犯罪及其处罚的规定。
(5)杂法:以上各篇没有规定的犯罪及其处罚的规定。
(6)具法:有关刑法适用原则的规定。
(三)意义三、简述汉初刑罚XXX(一)起因:汉初约法省刑的需要、缇萦上书。
(二)内容:1.汉文帝时规定,以徒、笞与死刑分离代替黥、劓及斩左右趾:1)凡当完者,完为城旦舂;2)当黥者,髡钳为城旦舂;3)当劓者,笞三百;4)当斩左趾者,笞五百;5)当斩右趾者,弃市。
2.汉景帝时两次削减笞数,并特地规定了刑具的规格,笞刑部位等。
(三)影响:1.它为刑罚由旧五刑向隋唐新五刑的过渡奠定了基础2.推进了法律的儒家化3.是中国古代刑制由野蛮阶段进入较为文明阶段的转折点。
四、法家“法治”理论的基本内容有哪些?(1)君本位的极端君主主义。
(2)法、术、势三者结合。
(3)重刑主义。
(4)重农抑商五、儒家的德治思想的主要内容是什么?(1)儒家主见以礼义道德教化人民,使人民道德升华,反驳以暴力威逼为基础的政治。
(2)要求为政者要以自己的高尚品德感化人民(3)法令刑罚只是德礼教化的辅助手段六、论汉朝刑法的儒家化1、刑法儒家化即刑法中体现儒家思想;2、主要体现:孝思想,以家庭观念为核心;3、表现:1)春秋决狱2)亲亲相隐3)矜恤老幼妇孺4)重惩不孝犯罪5)官僚贵族有罪先请4、意义:在于促进了法明文明长进七、魏晋南北朝时期法律儒家化的表现1.曹魏“八议”入律2.晋律采取“准五服以制罪”3.北魏孝文帝创制“存留养亲”制度4.北齐总结“重罪十条”(“十恶”前身)5.南北朝采取“官当”。
外国法制史试题及答案

外国法制史试题及答案一、简答题1. 请简要介绍古代罗马法制的主要特点。
古代罗马法制的主要特点包括:法律的成文化、法律的普遍适用性、法律的秩序性、法律的明确性、严格的法律程序和审判制度。
2. 请说明伊斯兰法的基本原则。
伊斯兰法的基本原则是:信仰唯一真主、按照圣训和哈杰里法(穆罕默德教导)来实践、宗教和日常生活合而为一、公正及平等的原则、责任和义务的平衡、基于客观证据的推理、以和解为导向、适应性和灵活性。
3. 请简要介绍英国普通法的发展历程。
英国普通法的发展历程主要包括:威廉一世时期的斯塔福德法庭的设立(到大约1066年)、诺曼征服者威廉一世的法律改革(1066年后)、形成专门的法庭系统和设立特权法庭(1178年至1258年)、国王法庭的确立(约1258年)、法庭制度的进一步发展和成熟(约1258年至1873年)。
4. 请简要分析德国民法典对欧洲大陆法系的影响。
德国民法典(BGB)对欧洲大陆法系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它为其他国家提供了一个法典编纂的典范,许多国家在制定自己的民法典时都以德国民法典为蓝本。
德国民法典的影响还在于其部分法条的内容被其他国家的法律所采用,从而在法律实践中产生了直接的影响。
二、论述题请论述古希腊民主制度对法制发展的重要作用。
古希腊民主制度对法制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
古希腊是世界上最早实行民主政治的地方之一,其民主制度为后世的法制发展奠定了基础。
首先,古希腊民主制度体现了公民的平等和参与。
在古希腊,政治权利不再是专有的统治者的特权,所有自由人都有机会参与政治决策。
这种平等和参与的理念为法制发展提供了包容和人民当家作主的基础。
其次,古希腊民主制度注重法律的制定和执行。
在民主政体中,法律起着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的作用。
古希腊的民主制度在法律的制定和执行方面进行了实践和探索,从而为法制发展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教训。
最后,古希腊民主制度鼓励思想的自由表达和辩论。
古希腊以哲学和智慧之地而闻名,其民主制度为思想自由的表达提供了保障。
(完整word版)中国法制史简答题精选

三.简答题1.简述中国法制文明起源的主要特征。
1.“礼”源于祭祀;2.“刑”起于兵;3.礼刑结合;4.家族本位2.简述商朝的罪名与刑罚。
1.罪名:不吉不迪、颠越不恭、暂遇奸宄、舍弃啬事、不有功于民等;2.刑罚种类:死刑、肉刑、徒刑、流刑四种。
其中五刑包括墨、劓、剕、宫、大辟。
3.简述奴隶制“五刑”。
1.“五刑”是指长期存在于中国奴隶制时代的墨、劓、剕、宫、大辟五种常用刑。
这五种刑罚由轻至重,构成了中国早期法律中完备的刑法制度。
2.墨刑:在罪人面上或额头上刻刺并涂上墨,作为受刑人的标志;劓刑:割去受刑人的鼻子4.简述春秋时期的立法指导思想。
1事断于法,强调法在治理国家中的作用,主张将法公之于众,作为规范臣民言行的标准;2重刑轻罪,即对轻罪亦适用重刑处罚;3刑无等级,即在法律适用上,反对宗法制时代的“礼有差等”,而主张“刑无等级”4法布于众,即向全社会公布国家的法律,让全体臣民清楚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非法,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
5.简述成文法公布的意义。
(7分)1.成文法宣布了“行不可知,则为不可测”的中国奴隶制法律形态的结束,毁了旧贵族垄断法律的特权,是法律内容走向公开化,开创了我国古代法律制度发展的新纪元,成为历史进入新时代、新阶段的重要标志。
(3分)2.成文法事件,也拉开了春秋战国成文法运动的帷幕。
(1分)成文法事件动摇了旧制度的政治基础,剥夺了旧贵族的世袭特权,动摇了宗法等级制的社会基础,确立起法家代表人物所倡导的“法治”原则。
(2分)3.成文法的公布,也标志着法律观念和法律技术的发展和进步(1分)6.简述秦朝定罪量刑的原则。
1.确定刑事责任年龄,以身高作为确定刑事责任年龄的标准;2.区分故意和过失,故意处刑重,过失处刑轻;3.区分有无犯罪意识,以有无明确的犯罪意识作为认定是否犯罪的依据之一;4.教唆同罪,教唆未成年人犯罪加重处刑;5.集团犯罪、累犯加重。
集团犯罪一直是秦朝刑法惩处的重点,五人以上为集团犯罪,对集团犯罪的惩罚大大重于单个人犯罪;6.自首减刑,消除犯罪后果减刑;7.诬告反坐,对于诬告者,处以诬告他人所犯的罪的刑罚;8.连做。
法制史简答题

一、简答题1.礼与刑是西周法律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互为表里,它们的关系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礼与刑的关系主要体现为三个方面:第一,作用上,礼“禁于将然”,刑“禁于已然”。
“礼”侧重于从积极层面进行规范,告诉人们行为的准则,用道德教化的方法禁恶于未然;“刑”侧重于从消极层面对违法行为进行制裁,通过刑罚镇压的方法,纠正违法行为。
第二,地位上,礼外无法,出礼入刑。
一方面,制定和执行“刑”的依据在于“礼”,即礼外无法,礼是刑的指导;另一方面,“礼”需要以“刑”作为保障,违反了“礼”,就纳入到“刑”的制裁范围,刑是礼的保障和必要补充。
第三,适用对象上,“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2.简述春秋时期成文法公布的意义。
春秋时期成文法的公布是中国法制史上的一件大事,具有重大意义。
成文法公布后,法的公开成为历史潮流,从此以后,秘密法再也无法延续。
同时,秘密法时代的结束也标志着刑依法定的局面逐渐打开,以刑统罪宣告结束。
并且,成文法的公布,打破了“礼治”的传统,“法治”开始进入人们的视野,奴隶主贵族的特权受到限制,为新的封建制法律制度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此外,中国法学也伴随着成文法的公布及由此所带来的争论而初步萌芽,私家法律教育逐步兴起。
3..简述商鞅变法的主要内容和意义。
商鞅两次变法的内容可以归纳为以下几方面:第一,改法为律,明法重刑;第二,废除世卿世禄制,奖励耕战;第三,制县迁都,实行郡县制;第四,焚毁诗书,禁止游宦。
商鞅变法是战国七雄中最晚却是最彻底的一次,抛弃了奴隶制的各项制度,并较为完善地建立了一整套新的符合封建经济发展需要的行政管理体制与经济制度等,使秦国的政治经济很快得到发展,法制完备起来,国家得到统一,逐渐具备了雄厚的政治经济实力,成为七国中最强大的国家,为以后秦统一中国奠定了基础。
4.简述汉朝矜老恤幼原则。
先秦儒家继承西周“明德慎罚”思想,主张适用刑罚要矜老恤幼,以体现仁恕之道。
汉朝法律制度大体继承秦制,但在刑罚的减免等方面受先秦儒家“宽刑主义”思想影响,对老、幼、有疾、妇女采取恤刑之原则,具体表现在:(1)除特殊犯罪和诬告及杀伤罪外,一般可以免刑。
法制史简答题

⑴性质:具有宪法性质的政府组织法⑵内容:共4章21条,规定临时大总统、副总统的产生及其职权;参议院的组成和职权以及议员的产生;行政各部的建制及其权限;《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的实行期限至中华民国宪法成立之日止。
⑶特点:受美国宪法影响,基本采用总统制和共和制;中央国家机关权力分配实行资产阶级三权分立原则;采取一院制的议会政治制度,参议院是国家立法机关。
⑷意义:作为政府组织法,起着临时宪法的作用。
它使以孙中山为首的中华民国第一届政府得以依法成立,树立起法治的良好开端。
2.秦朝的经济立法(四方面)⑴关于自然资源保护方面:主要规定在《田律》里面第一:春天二月正是林木生时期,不要砍伐;土地干旱需要水,不要堵塞水道;但有例外,人死要用木料做棺材,砍伐树木可不受季节限制。
第二:不到夏天(春夏之交),不准取草烧灰,免得影响幼草生长;不准采取刚发芽的植物。
第三:不准捕捉幼兽、鸟卵和幼鸟;不准毒杀鱼鳖;不准设置陷阱和网罟捕捉鸟兽。
到七月禁令解除。
第四:居邑靠近养牛马的苑囿和禁苑的幼兽,正在繁殖期不准带狗去打猎。
第五:老百姓的狗进入禁苑,如果未追捕兽,不准打死;如果追捕兽,要打死。
在有专门警戒的地区打死的狗,要完整上缴官府,在其他禁苑打死的,可以吃掉肉上缴狗皮。
⑵关于农业生产管理方面:主要规定在《田律》里面,还有《仓律》等第一:管理粮食的官职分三级,全国最高农业官员为大司农,负责规划总体农业事务;负责农业生产的执行官为大田;县一级的农业官员叫啬夫;管理粮仓的官员叫仓啬夫。
第二:下了及时雨和谷物抽穗,应立即书面报告受雨、抽穗的倾数和已经开垦而没有耕种的田地的倾数。
第三:庄稼生长以后下了雨,也要立即报告雨量的多少和受雨田地的倾数。
第四:如果旱灾、暴风雨、涝灾、蝗虫、害虫等灾害损伤了庄稼,也要报告受灾倾数。
第五:距离近的县,文书由走得快的人专程送递;距离远的县,在八月底以前送达。
第六:粮仓要专职管理,负责粮食管理的官员要保管好粮仓,粮食的进仓和出仓要履行严格的手续。
中国法制史试题及答案

中国法制史试题及答案一、选择题1. 中国最早的法律文献是哪部?A.《周礼》B.《九章算术》C.《程虚中山法书》D.《唐六典》答案:A2. 关于汉代的法律体系,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 汉代以律令为主,罚则较重。
B. 汉代倡导法治理念,重视制度建设。
C. 汉代取消了“众刺”的刑罚。
D. 汉代法律制度没有得到较大发展。
答案:B3. 清朝刑律体系中规定的重要刑罚有:A. 鼻割、耳割、流放。
B. 鞭刑、钉耳、流放。
C. 宫刑、流放、笞刑。
D. 凌迟、受刑。
答案:D4. 北洋政府时期的《中华民国刑律大纲》对哪个领域的法律提出了较多的规范和完善?A. 财产犯罪B. 人身安全犯罪C. 道德犯罪D. 反动活动答案:B5. 中国现行刑事诉讼法第一次全面修订是在哪一年?A. 1979年B. 1996年C. 2012年D. 2018年答案:C二、简答题1. 简述战国时期的法家思想及其影响。
答案:战国时期的法家主要代表人物是韩非和商鞅。
他们强调法律的严明和严厉执行,主张以法治国。
法家思想的主要特点包括重视刑罚的威慑作用,提出“赏罚分明”、“轻重明白”等原则,强调法律的公正和权威性。
法家思想对中国法律制度的形成和发展起到了积极推动的作用,对后世的法治理念产生了重要影响。
2. 简述明清时期的法律特点。
答案:明清时期的法律体系以明代的刑律为基础,并在清代进行了进一步的继承和发展。
明清时期的法律特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法律体系逐渐完备,刑律编纂较为系统。
其次,法律执行方式多样,包括官制、厂刑和民间习惯等。
再次,明清时期的法律注重治安和社会秩序的维护,对财产犯罪和人身安全犯罪进行了严厉打击。
最后,明清时期的法律制度对一些先进的刑法理论进行了吸收和借鉴,如儒家的“仁政”思想和西方的启蒙思想等。
3. 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刑法发展历程。
答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刑法经历了多次修改和修订。
其中,195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是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部刑法典,对战争罪和经济犯罪进行了规范。
东师 中国法制史【参考答案】

离线作业考核
《中国法制史》
满分100分
一、简答题(每题15分,共60分)
1、会审公廨。
答:清同治七年(1868年),根据上海道台和英美等领事商订的《洋泾浜设官会审章程》,在英美租界设立了会审公廨(也称会审公堂,英文名为Mixed Court)。
会审公廨设正会审官1人,总管公廨事务,副会审官6人,办理刑民案件,另设秘书处、华洋刑事科、华务民事科、洋务科,管卷室。
陪审官则由外国领事担任。
随租界不断扩张,上海英美租界会审公廨改名上海公共租界会审公廨,裁判权实际由会审官操纵,亦不得上诉。
2、简述《北齐律》的特点及其历史地位。
答:主要围绕春秋决狱、秋冬行刑、录囚制度等简要加以阐述。
重罪十条列入;在刑罚体系上,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
它是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立法成就最高,影响最为深远的一部法典,它将儒家规范更多地纳入法律。
3、简述宋朝的“翻异别堪”复审制度。
答:“翻异别堪”是宋代为防止冤假错案而规定的复审制度,是指犯人如果在录问或刑事提。
中国法制史试题及答案

中国法制史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10分)1. 中国古代最早的成文法典是:A. 汉谟拉比法典B. 秦律C. 周礼D. 唐律疏议2. 以下哪部法律是中国古代法律体系中最早的刑法典?A. 汉律B. 唐律疏议C. 宋刑统D. 明律3. “五刑”在中国古代法律体系中指的是:A. 笞、杖、徒、流、死B. 笞、杖、徒、死、罚金C. 笞、杖、徒、流、罚金D. 笞、杖、徒、流、迁徙4. 清朝末年,中国法制开始现代化改革的标志性事件是:A. 康熙字典的编纂B. 光绪皇帝颁布《新刑律》C. 慈禧太后颁布《大清律例》D. 光绪皇帝颁布《大清会典》5. 以下哪个不是中国古代的法律思想流派?A. 儒家C. 道家D. 墨家6. 秦朝的法律体系中,哪一项是其特有的刑罚制度?A. 宫刑B. 劓刑C. 车裂D. 凌迟7. 明朝时期,哪一部法律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以“律”命名的法律?A. 大明律B. 明律C. 明会典D. 大明会典8. “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这一原则在哪个朝代得到体现?A. 商朝B. 周朝C. 秦朝D. 汉朝9. 以下哪个不是中国古代的司法机构?A. 御史台B. 刑部C. 都察院D. 礼部10. “以德治国”是哪个朝代的治国理念?A. 秦朝B. 汉朝D. 宋朝答案:1. D2. A3. A4. B5. D6. C7. A8. B9. D10. B二、简答题(每题5分,共20分)1. 简述中国古代法律的特点。
2. 阐述明清两代法律制度的异同。
3. 描述中国古代法律思想的演变过程。
4. 简述中国古代司法审判的程序。
三、论述题(每题15分,共30分)1. 论述中国古代法律与儒家思想的关系。
2. 分析中国古代法律制度对现代法制建设的影响。
四、案例分析题(每题20分,共20分)某朝代,一官员因贪污受贿被查,根据当时的法律,他将面临哪些可能的刑罚?请结合当时的法律背景进行分析。
五、论文题(20分)请以“中国古代法律与现代社会的联系”为题,撰写一篇不少于1500字的论文。
22年法硕法制史简答题

22年法硕法制史简答题
法制史是指法律体系、法律制度以及法律演变的历史过程。
以下是一些关于法制史的简答题:
1. 法制史的研究对象包括哪些方面?
法制史的研究对象包括法律体系、法律制度、法律实践、法律观念、法律文化等方面。
2. 法制史的研究意义是什么?
法制史的研究可以帮助我们了解法律的起源和发展过程,了解不同时期和地区的法律制度和实践,从而更好地理解当代法律体系。
同时,法制史的研究还有助于我们认识到法律的变革和演变是不可避免的,有助于我们思考如何进行法律改革和完善。
3. 法制史的研究方法有哪些?
法制史的研究方法包括文献研究、实证研究、比较研究、系统研究等。
其中,文献研究是最常用的方法,通过对历史文献的搜集和分析,了解法律的起源和发展。
实证研究则通过对历史案例和判决文书的研究,分析法律在实践中的适用和进化。
比较研究则可以通过对不同国家、不同地区法律制度和实践的对比,找出异同之处,推断法律发展的规律。
系统研究则是对法律制度和体系的整体性研究,包括法律的分类、结构、内容等方面。
4. 法制史的发展趋势是什么?
法制史的发展趋势是越来越多地关注法律和社会的互动关系,即关注法律的实际应用和社会效果。
传统的法制史研究主要侧
重于法律的起源和演变,而现代的法制史研究则更加注重法律在社会中的实践和影响。
另外,随着全球化和国际交往的不断加深,法制史的发展也越来越趋向于国际比较研究,比如对不同国家法律制度和实践的对比研究。
以上是关于法制史的一些简答题,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法制史(名词解释+简答题)

法制史作业一.名词解释:1..以德配天:这是西周时期的法律思想,意思是说周公的权力“天”授予的,这是天命,但他不是固定不变的,只有有德者才可承受天命,失德就会失去天命。
2.三国三典(世轻世重):根据犯罪主体的不同和社会形势的变化,灵活调整刑事政策和法律适用。
3.铸刑鼎:把制定好的刑书铸于鼎之上。
4.《法经》:战国时期魏国李悝制定的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成文法典。
5.以刑去刑:用刑罚来遏制刑罚,以达到不用刑罚而成大治。
6.德主刑辅:治国要更多地倾向以德治国,以刑治国为辅,从而才能得到百姓的支持和拥护。
7.无为而治:治理国家就要彻底铲除礼义制度,完全顺应自然,敬天法地。
8.春秋决狱:根据《春秋》提倡的精神原则审判案件,必须根据案情事实,追究行为人的动机,动机邪恶者即使犯罪未遂也不免刑责。
9.登闻鼓:古代帝王为表示听取臣民谏议或冤情,在朝堂外悬鼓,许臣民击鼓上闻。
10.肺石函:古代时设于朝廷门外的赤石,民有不平,得击石鸣冤。
11.重罪十条:反逆,大逆,叛,降,恶逆,不道,不敬,不孝,不义,内乱。
12.十恶:谋反,谋叛,谋大逆,恶逆,大不敬,不道,不孝,不睦,不义,内乱13.开皇律:隋朝开皇年间,隋文帝下令修订的一部十二篇,五百条的法律。
14张杜律:西晋由张斐,杜预对晋律先后加以注释,经汉武帝批准的律学著作。
15七去三不去:七去: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
三不去:有所取无所归,不去;与更三年丧,不去;前贫贱后富贵,不去。
16.五刑:奴隶制五刑:墨,劓,刖,宫,大辟。
封建五刑:笞,杖,徒,流,死。
17.化外人:教化之外的人,指外国人。
18.律例并行:篇例和基本法典并存,同时作为国家的重要法律形式和立法活动。
19.质剂:买卖契约,写在简牍上,一分为二,各方各执一份。
20.女徒顾山:汉代专为女犯设立的赎刑,女犯定罪判决后可以回家,但每月必须出钱三百由官府雇人到山上砍伐木材,以代替女犯应服的劳役。
法制史期末考试题及答案

法制史期末考试题及答案一、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我国最早的成文法典是:A. 法经B. 汉律C. 唐律疏议D. 大清律例2. 秦朝的法律体系中,哪一项是主要的法律形式?A. 律B. 令C. 制D. 诏3. 唐朝时期,哪部法律典籍对后世影响深远?A. 春秋B. 汉书C. 唐律疏议D. 大明律4. 宋朝时期,对法律的解释和应用有重要影响的是哪一部书?A. 大明律B. 宋刑统C. 唐律疏议D. 明史5. 明朝时期,哪一部法律典籍标志着中国封建法律的成熟?A. 大明律B. 宋刑统C. 唐律疏议D. 明史...二、填空题(每空1分,共10分)6. 我国古代最早的刑法典是________。
7. 秦朝的法律体系中,________是主要的法律形式。
8. 唐朝时期,________对后世影响深远。
9. 宋朝时期,________对法律的解释和应用有重要影响。
10. 明朝时期,________标志着中国封建法律的成熟。
...三、简答题(每题10分,共30分)11. 简述春秋时期的“礼法并重”思想。
12. 论述唐朝法律的特点。
13. 分析宋朝法律改革的原因和影响。
...四、论述题(每题20分,共40分)14. 论述中国古代法律与道德的关系。
15. 分析明清时期法律制度的变革及其对现代社会的影响。
...答案一、选择题1. D2. A3. C4. B5. A...二、填空题6. 法经7. 律8. 唐律疏议9. 宋刑统10. 大明律...三、简答题11. 春秋时期,礼法并重思想认为法律与道德是相辅相成的,礼是道德的体现,法是道德的保障。
在这一时期,法律与道德相互渗透,共同维护社会秩序。
12. 唐朝法律的特点包括:法律体系完备,法律内容明确,法律适用严格,注重法律的普及和教育。
13. 宋朝法律改革的原因主要是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封建制度的深化,改革的影响包括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加强了中央集权,推动了法律制度的完善。
法制史自考试题及答案

法制史自考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10分)1. 西周时期,关于“五听”制度的描述,以下哪项是正确的?A. 通过观察嫌疑人的面部表情来判断其是否有罪B. 通过听嫌疑人的陈述来判断其是否有罪C. 通过观察嫌疑人的肢体动作来判断其是否有罪D. 通过观察嫌疑人的眼神来判断其是否有罪答案:A2. 秦朝时期,以下哪项不是“五刑”之一?A. 黥刑B. 劓刑C. 宫刑D. 杖刑答案:D3. 汉朝时期,以下哪项不是“八议”的内容?A. 议亲B. 议贤C. 议功D. 议罪答案:D4. 唐朝时期,以下哪项不是“六赃”的内容?A. 受财枉法B. 受财不枉法C. 强盗D. 盗窃答案:C5. 宋朝时期,以下哪项不是“四刑”的内容?A. 笞刑B. 杖刑C. 徒刑D. 流刑答案:D6. 明朝时期,以下哪项不是“三法司”的组成部分?A. 刑部B. 都察院C. 御史台D. 大理寺答案:C7. 清朝时期,以下哪项不是“五刑”的内容?A. 笞刑B. 杖刑C. 徒刑D. 宫刑答案:D8. 民国时期,以下哪项不是“六法全书”的组成部分?A. 宪法B. 民法C. 刑法D. 商法答案:D9. 新中国成立后,以下哪项不是“三大诉讼法”的内容?A. 刑事诉讼法B. 民事诉讼法C. 行政诉讼法D. 经济诉讼法答案:D10. 改革开放后,以下哪项不是“四项基本原则”的内容?A. 坚持社会主义道路B. 坚持人民民主专政C.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D. 坚持改革开放答案:D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10分)11. 以下哪些是西周时期“五听”制度的内容?A. 听其言B. 观其色C. 察其行D. 问其辞答案:A, B, C, D12. 秦朝时期“五刑”包括以下哪些?A. 黥刑B. 劓刑C. 宫刑D. 斩刑答案:A, B, C, D13. 汉朝时期“八议”包括以下哪些?A. 议亲B. 议贤C. 议功D. 议贵答案:A, B, C, D14. 唐朝时期“六赃”包括以下哪些?A. 受财枉法B. 受财不枉法C. 强盗D. 盗窃答案:A, B, C, D15. 明朝时期“三法司”包括以下哪些?A. 刑部B. 都察院C. 御史台D. 大理寺答案:A, B, D三、判断题(每题1分,共10分)16. 西周时期的“五听”制度是一种通过观察嫌疑人的言行来判断其是否有罪的制度。
电大法制史简答题汇总

第一章四、名词解释1.禹刑(0401)答:禹刑是夏朝法律制度的总称。
它虽然以禹命名,但并不是大禹所作,而是夏朝统治者制定的,为了追念其祖先而名为“禹刑”。
第二章四、名词解释1.汤刑(0001)答:汤刑是商朝法律制度的总称。
汤刑并非商汤时所作,而是商朝统治者为了追溯他们的祖先而以汤来命名。
2.劓(0101)答:劓刑就是割鼻子的刑罚。
3.羑里(0107)答:羑里是一个地名,在今河南汤阴县。
羑里也是商朝监狱的代称。
4.宫刑(0201.0507)答:即破坏犯罪者生殖器官,进而残害机能的刑罚。
5.兄终弟及兄终弟及是中国古代出现的一种继承制度,指的是兄长死后,其王位由弟弟继承。
(0801)6.奴隶制五刑(0907)是奴隶制国家最基本的五种刑罚,即黥(墨)、劓、刖(剕)、宫四种肉刑和死刑大辟。
7.嫡长继承制(1007)嫡长继承制,就是“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
”指的是父亲死后,将王位传给正妻生的长子。
它是中国古代的主要王权继承制度。
五、问答题1.商朝的肉刑主要有哪几种(0401.0707)答(1)墨刑。
面颊刺字并涂以黑墨。
(4分)(2)劓刑。
割掉鼻子。
(4分)(3)剕刑,也叫刖刑。
断足。
(4分)(4)宫刑。
割掉男子的生殖器官,破坏女子的生育能力.(2分)第三章四、名词解释1.三不去(0001.0407)答:三不去又称“三不出”,中国古代不能体弃妻子的三种情况。
是指妻子虽然犯了“七出”之条,但有下列三种情况之一者,丈夫不得休弃:有所娶无所归不去;与更三年丧不去;前贫贱后富贵不去。
2.吕刑(0207)答:《吕刑》是西周穆王时期命令司寇吕侯所制定的有关刑法和赎刑的规定。
3.六礼(0201.0701)答:西周时期结婚的六道程序,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徵、请期、亲迎。
4.九刑(0307.0601.0807)答:西周实行的九种刑罚,即墨、劓、刖、宫、大辟、流、赎、鞭、扑。
5.质剂 (0501)答:西周时出现的买卖契约。
法制史简答题

第三章1、简述西周定罪量刑的原则..答:1耄悼之年有罪不加刑:意即7岁以下;80岁、90岁以上的人犯罪;不处以刑罚.. 这一原则的确立标志着我国刑法中关于刑事责任年龄原则已初步确立..2区分眚、非眚、非终、惟终:即故意或一贯犯罪从重处罚;过失或偶然犯罪从轻处罚的原则..3"慎测浅深之量以别之":依据罪行轻重;对社会危害性大小量刑..4罪疑从赦:即对于定罪有一定根据;不定罪也有一定理由的案件;从轻处罚或赦免的原则..这一原则在西周以前已产生;周朝使疑罪从轻从赦原则定型化..2、简述西周的“六礼”..答:六礼是中国古代结婚的六道程序;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徵、请期、亲迎.. 1纳采指男家请媒人去女家提亲;女家答应议婚之后;男家用一只大雁并备上其他礼物前去求婚.. 2问名指男家请媒人问女家的名字和出生年月日.. 3纳吉指男家卜得吉兆之后;备礼通知女家;决定缔结婚姻.. 4纳徵指男家向女家送聘礼.. 5请期指男家选定婚期;备礼告诉女家;求得同意.. 6亲迎指新郎亲自去女家迎娶..3、简述西周的司法机关..答:西周的司法机关有:1大司寇;全国最高司法机关..2小司寇;中央直辖地区的司法机关..3士师;国都之内的司法官吏..4乡士;国都之外百里之内的司法官吏..5遂士;国都百里之外、三百里之内的司法官吏..4、田里不鬻..答:周初;周王对土地和依附在土地上的奴隶拥有最高所有权;周王有权把土地和奴隶封赏给诸侯和臣属;也有权把土地收回..诸侯和臣属对土地只有占有、使用权而无处分权;不许买卖;即所谓的"田里不鬻"..5、质剂..答:质剂是把两份买卖的内容写在竹简上;然后一分为二;买卖双方各执一半 ..这种竹简分为长短两种;长券叫质;用来买卖奴隶或牛马等;短券叫剂;用来买卖兵器或珍异物品..6、五听..答:五听是指审判官在审判活动中观察当事人心理活动的五种方法;即辞听、色听、气听、耳听、目听..这种察言观色的审讯方法;是奴隶主阶级在长期的司法审判实践中的经验总结;也是最早对犯罪心理分析的的尝试;虽然是形而上学的;但有一定的借鉴意义..第四章1、郑、晋两国公布成文法的措施及所引起的论争..答:1公布成文法的措施郑国公元前536年;郑国的执政子产“铸刑书于鼎;以为国之常法”;第一次正式公布成文法典..公元前501年;郑国公布由邓析私造并写在竹简上的竹刑..晋国曾制定“被庐之法’、”常法“;但未公布于众..直至公元前513年;晋国将范宣子的刑书铸在鼎上;正式公布成文法.. 2公布成文法所引起的论争郑国子产公布刑书时;遭到晋国以叔向为代表的旧贵族的反对..晋国铸刑鼎;遭到孔丘的反对..叔向和孔子都认为公布成文法;百姓就会引征法条为自己辩护;这样便破坏了尊卑贵贱的等级制度..但他们的反对未能阻挡成文法公布的历史潮流..2、公布成文法的意义..答:成文法的制定和公布;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旧贵族的特权;标志着奴隶制的瓦解;促进了封建生产关系的发展;反映了新兴地主阶级的要求;为封建法制的形成奠定了基础..但由于其锋芒仍然是指向劳动人民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它加强了对劳动人民的统治..3、商鞅变法的内容及其历史意义..答:第一次变法的重点是打击奴隶主贵族的政治势力..具体内容是:整顿户籍;立连坐法防止隐匿坏人;奖励告奸;奖励农业生产;奖励军功.. 第二次变法的重点是废除奴隶制的土地制度..具体内容是:重申“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的禁令;取消分封制;普遍建立郡县制;废除井田制;确立封建土地私有制;统一度量衡制度.. 通过变法改革;促进了封建生产关系的发展; 使得秦国国势日强;为后来秦始皇统一大业奠定了基础..4、战国时期立法指导思想的主要内容..答:1“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不论是谁;只要违法犯罪;都要按法律论罪处刑;以打破奴隶制“刑不上大夫”的壁垒.. 2“法者;编着之图籍;设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者也”--制定成文法;向百姓公布;使人人皆知法而又有法可依..否定“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秘密法.. 3“重其轻者”--定罪量刑时;加重对轻罪的处罚..5、法经的主要内容及其历史意义..答:法经是我国封建社会最早的一部粗具体系的法典;由战国初期魏国的李悝制定.. 法经共有盗、贼、囚、捕、杂、具六篇..其阶级本质是:锋芒指向劳动人民;法经开宗明义规定盗、贼两篇;认为“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表明镇压盗贼是地主阶级专政的主要任务;维护君主专制;维护封建等级制.. 法经在我国法制史上具有重要意义..首先;法经初步确立了封建法制的基本原则和体系;是后世封建法典的蓝本;其次;法经对当时封建经济的形成和巩固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第五章1秦国的立法指导思想..1法令由一统;全国都要实行统一的法律令;并且最高立法权属于皇帝..2事皆决于法;要求凡事皆有法式;这是战国时期新兴地主阶级“依法治国”的主张..3以刑杀为威;主要表现在法网严密和严刑重罚..2秦朝的“读鞫”是什么秦汉时期;把宣读判决书称为“读鞫”..3请简要说明云梦秦简..1975年12月;在湖北云梦城关睡虎地十一号墓地发掘出大量记载秦朝法律令的竹简;共1155枚..竹简上记载的法律文书包括秦律十八种、效律、秦律杂抄、法律答问、封诊式..4简述秦朝的“公室告”和“非公室告”..秦朝的“公室告”和“非公室告”是根据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划分的两种诉讼形式..1 “公室告”;即控告他人的贼、盗行为;官府予以受理.. 2“非公室告”;即父母对儿女盗窃自己财产的行为提出控告;儿子对父母、奴婢对主人加诸在自己身上的刑罚提出的控告;官府不予受理..5简述秦朝关于官营手工业管理方面的立法..为保证产品质量和数量;秦朝规定了工律、均工律、工人程..1关于产品规格..要求产品规格要一致;为保障产品质量;秦朝建立了生产责任制和产品检查评比制度;对评为下等不合质量标准的;加以惩罚;为追查产品生产责任;在生产的器物上都刻有制作官署名和工匠名.. 2关于产品定额、劳动力计算方法..根据季节、劳动工种、性别、年龄、熟练程度用不同的折合办法计算产品数量..第六章1、两汉的法律形式..律--经常适用的基本法律形式;具有相对而言的稳定性和普遍的适用性.. 令--即皇帝的命令;是根据需要随时颁布的;其法律效力高于律;可以变更或代替律的有关规定.. 科--由秦代的“课”发展而来;是针对某类事的一个方面制定的法律文书..比--比即可以用来作为比照断案的典型判例;也叫“决事比”.. 春秋决狱--汉朝在断案时;如遇律无正条;又无适当判例可依的情况下;便以儒家经典着作春秋中的经义附会法律作为断案的依据..法律解释--汉朝私家注律颇为盛行;只有政府认可的才具有法律效力..2、九章律的简要情况..汉王朝建立后;刘邦命萧何参照秦律作律九章;即在秦六律的基础上增加户律主要规定户籍、赋税和婚姻之事、兴律主要规定征发徭役、城防守备之事、厩律主要规定牛马畜牧和驿传之事三章;合为九章..九章律是汉朝一代的大法;也是汉律的核心部分..3、亲亲得相首匿亲亲得相首匿是汉朝定罪量刑的原则之一;指一定范围的亲属之间除谋反、大逆以外;可以互相首谋隐匿犯罪而不负刑事责任..最早提出这一伦理原则的是孔子;将该伦理原则上升为刑罚适用原则的是西汉宣帝..4、贵族官僚有罪先请..贵族官僚有罪先请是汉朝定罪量刑的原则之一;即一定级别的官僚贵族犯罪后;一般司法机关不得擅自处理;须奏请皇帝;由皇帝根据其官职高低、功劳大小等因素;决定刑罚的适用及减免..5、春秋经义的含义..汉朝在断案时;如遇律无正条;又无适当判例可依的情况下;便以儒家经典着作春秋中的经义附会法律作为断案的依据..因此;春秋经义成为汉朝的一种法律形式..6、两汉的继承制度..王位继承--实行嫡长继承制;强调父死子继..汉律不承认“非子”非亲生之子、“非正”非嫡妻之子的爵位继承权.. 财产继承--在土地和其他财物的继承上;汉代出现诸子均分财产的情况..7、两汉的契约关系..买卖契约--汉代买卖契约叫券书..凡建立买卖关系要订立契约;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其一;日后发生纠纷;则以契约为证.. 债务契约--汉律注重保护债权人利益;规定债务人违期不还;要承担法律责任.. 同时;汉代明确规定利率;超过法定利率者叫“取息过律”;要受到惩罚..8、汉朝的司法机关..皇帝掌握最高司法审判权.. 中央最高司法审判机关称作廷尉;主要负责审理皇帝制诏移送的案件;也审理地方重大疑难案件.. 地方司法机关由地方行政长官郡守、县令兼理;郡设专职司法官吏“决曹掾”..9、汉朝的立法指导思想..约法省禁--汉初立法的指导思想..即法令要简约;刑网要宽疏.. 德刑并用--汉朝武帝时期确立的立法指导思想;强调以道德教化为主;刑罚惩治为辅; 把刑、礼结合起来使用.. 顺天行刑--由董仲舒提出而被汉武帝采纳..主张司法机关在霜降之后万物肃杀之际断狱行刑;以顺应天时..10、汉朝刑制改革的主要内容及其意义以缇萦上书为起因;公元前167年汉文帝下诏废除肉刑;丞相张苍和御史大夫冯敬共同议定了修改现行刑制的方案;并得到文帝的批准..其具体内容是:以徒刑、笞刑、死刑分别取代墨刑、劓刑和剕刑..即墨刑改为髡钳城旦舂;劓刑改为笞300;斩左趾改为笞500; 斩右趾改为弃市.. 由于上述方案扩大了死刑范围;加重了刑罚的残酷程度;因此景帝时期进一步改革;内容涉及两个方面..第一、减少笞数..最终将劓刑改为笞100;斩左趾改为笞200;第二、制定法令规范笞刑..规定刑具规格、受刑部位以及中途不准更换行刑人等..意义:文景时期废除肉刑的改革;在中国法制史上意义重大..它是中国古代刑制由野蛮阶段进入较为文明阶段的标志;而且也有利于封建经济的发展;同时为封建制五刑的建立奠定了基础..第七章1、试述“八议”..所谓“八议”;即“议亲”皇帝宗室亲戚、“议故”皇帝故旧、“议贤”有封建德行的人、“议能”有才干的人、“议功”对封建国家有大功勋者、“议贵”大官僚贵族、“议勤”为封建国家服务卓着勤劳的人、“议宾”前朝的统治者及其后代..这八类人犯罪;依法享有免刑或减刑的特权..这种制度使得贵族官僚地主更全面地获得了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加深了广大人民的苦难..罪疑从赦:即对于定罪有一定根据;不定罪也有一定理由的案件;从轻处罚或赦免的原则..这一原则在西周以前已产生;周朝使疑罪从轻从赦原则定型化..2、试述“重罪十条”..“重罪十条”即后世封建法典之“十恶”;始于北齐律..它是将危及封建国家根本利益的十条最严重的罪名;集中置于律首;以强调这十种犯罪是打击的主要对象..北齐律规定的重罪十条分别是:反逆、大逆、叛、降、恶逆、不道、不敬、不孝、不义、内乱..犯这十种罪;不在八议的论赎范围之内..隋唐直至明清封建法典所规定的“十恶”;就是在此基础上稍加损益而成的..北齐律所规定的重罪十条包罗了封建宗法制度的各个方面;进一步把礼法结合起来;使法律更好地维护君主至高无上的权利和封建统治的秩序..3、官当..北魏和南陈的法律创立了“官当”制度;即允许以官品或爵位抵罪..北魏律规定: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每等爵位可抵三年徒刑..南陈律规定了可以用官位折抵不同期限的徒刑..这种官当制度;进一步赋予封建官僚以法律特权;使其可以逃脱法律制裁..4、北齐律..南北朝时期北齐的法典;共12篇;949条;篇目依次为名例、禁卫、婚户、擅兴、违制、诈伪、斗讼、贼盗、捕断、毁损、厩牧、杂律..它沿用了前代法律中的“八议”;新列了“重罪十条”;以“科条简要”而着称;是南北朝后期一部具有代表性的法典;对以后的隋唐律产生了重要的影响..第八章1、开皇律的主要内容及历史意义..隋文帝时期制定颁行; 共12篇500条..其以北齐律为蓝本;更定刑名为笞、杖、徒、流、死五刑;废除前代车裂等酷刑;规定"八议"之制;以维护贵族官僚地主的特权;将北齐律的"重罪十条"发展为"十恶"大罪;加强对危害封建统治秩序行为的镇压.. 开皇律上承汉律的源流;下开唐律的先河;在中国法制史上占有重要地位..2、唐朝的法律形式..有律、令、格、式四种.. 律是刑事法规;相当于近代的刑法典;令是关于国家体制和基本制度的法规;格是国家机关各部门在日常工作中据以办事的行政法规;式是国家机关的公文程式.. 律、令、格、式;互为配合;互相补充;构成了唐王朝完备的法律体系..3、唐六典的简要情况..唐玄宗开元年间制定;内容涉及国家机关职掌和活动的各个方面;是中国封建时代最早的一部综合性行政法典..是中国封建法制趋于完备的标志之一..4、唐律疏议的简要情况..唐高宗永徽年间;以贞观律为基础编纂出永徽律;十二篇;500条..此后又对500条律文逐条逐句进行注释;并附在律文之后;称作疏议..律与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称永徽律疏;是唐代法典的代表作..后人又称之为唐律疏议..5、十恶制度..以隋唐为代表的封建法律所规定的十种最严重的犯罪总称..犯十恶者要受到严厉处罚;为"常赦所不原";并不得享有议、请、减等优待办法.. 一曰谋反;就是以各种手段反对以专制君主为代表的封建国家统治的行为.. 二曰谋大逆;就是预谋毁坏宗庙山陵及宫阙的行为.. 三曰谋叛;主要指本朝官吏叛国投敌或以所据地方投降敌国的行为.. 四曰恶逆;指殴打和杀害尊亲属.. 五曰不道;指"杀一家非死罪三人及支解人;造畜蛊毒、厌魅".. 六曰大不敬;凡对皇帝的人身、尊严有所侵犯的行为;都可以构成此罪.. 七曰不孝;凡告发、诅咒、斥骂祖父母、父母者;别籍异财;供养有缺的行为等;都构成不孝罪.. 八曰不睦;即亲族间互相侵犯的行为.. 九曰不义;就是卑下侵犯非血缘尊长的行为.. 十曰内乱;即家族内部犯奸的行为..6、唐律的刑法原则..1划分公罪、私罪..对官吏犯私罪的处刑;重于公罪..2自首减免刑罚..3共犯区别首从..共犯以造意为首;亦即以主谋为首犯;处重刑;随从者减一等..4二罪以上俱发;以重者论..对于一人同时犯有二种以上罪行所处的刑罚;根据其中的重罪论处..5累犯加重..6同居相隐..唐律发展了汉律关于"亲亲得相首匿"的原则;容隐范围扩大到奴婢为主人隐;但谋反、谋叛、谋大逆者不用此律..7比况类推.."诸断罪无正条;其应出罪者;则举重以明轻;其应入罪者;则举轻以明重.."8老小废疾减免刑罚..9涉外案件的处理原则;即同属一个国家的外国人;自相侵犯时;根据该国的法律来处理;如果中国人与外国人或两个不同国籍的外国人互相侵犯时;则按唐朝的法律处理..10同罪异罚..唐律把社会成员分为贵族官僚、平民、贱民三个等级;并规定了相应的法律地位..他们之间若发生侵犯;则实行同罪异罚..7、唐朝的经济立法..1土地立法--"均田令"..武德年间颁布..规定:丁男和18岁以上中男受田100亩;其中80亩为"口分田";20亩为"永业田" ;"永业田"归私人所有;可以继承和在一定条件下买卖.."口分田"则归国家所有;不准买卖;身死后由国家收回..2财政立法"租庸调法".. 武德年间颁布..规定:租--每丁每年向国家缴纳栗二石;庸--每丁岁役20日;若不役则收其庸;调--每丁岁纳绢2丈、棉3两等.."两税法"..建元年间颁行..第一;中央根据财政支出定出总税额;各地依照中央分配的数目向当地人户征收;第二;土着户和客居户都编入现居州县的户籍;依照丁壮和财产包括土地和杂资财的多少定户等;第三;两税分夏秋两次征收;第四;租庸调和一切杂徭、杂税全都取消;惟丁额不废;第五;两税依户等纳钱;依田亩纳栗;第六;没有固定住所的商人;所在州县依照其收入征收三分之一的税..3工商立法--唐律对手工业的主要产品布帛的规格作了统一的规定..为了保证手工业产品的质量;还规定了责任制..唐王朝为管理商业;专门设置了主管市场的官吏--"市司" ..商业所使用的度量衡器斛、斗、秤、度;每年八月由官府"平校"并印署;然后听用..8、唐朝的民事立法..唐律关于物权的规定:首先;唐律严格保护所有人对物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之权;严格禁止他人侵犯..其次;唐律还规定了物权取得的条件.. 唐律关于债权的规定:首先;唐律规定了买卖、借贷、赁庸、寄托等债的关系..其次;唐律规定了"债务担保"的规范..其基本精神是;债务人原则上负给付的责任;先以"财产负责" 、次以"人身折酬" ;若违契不偿;债主可以"牵掣" ;告官者官府"强制履行" ..9、唐律的主要特点及历史地位..唐律的主要特点:1规范详备、科条简要 ..2中典治国、用刑持平.. 3诸法合体、以刑为主..4依礼制刑、礼法合一..唐律的历史地位:1唐律是一部完备的具有代表性的封建法典;在漫长的封建法制发展史中;处于承先启后的重要历史地位..2唐律对亚洲许多国家的封建立法也有重要的示范作用..上述要点需展开10、唐朝的司法机关..1中央司法机关为大理寺、刑部、御史台.. 大理寺是中央最高审判机关;负责审理中央百官犯罪与京师徒以上案件;以及地方移送的死刑疑案.. 刑部为中央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审核大理寺及州县审判的案件;发现可疑;徒、流以下案件驳令原审机关重审或迳行复判;死刑案则移交大理寺重审.. 御史台为中央最高监察机关;负责监督大理寺和刑部的司法活动;也参与某些案件的审判.. 2地方司法机关仍由行政长官兼理;直接管理诉讼的属吏州一级有司法参军;县设司法佐史等..11、唐朝的监察制度..唐朝的监察机关是御史台;以御史大夫为最高长官;御史中丞二人为辅佐..其下设台院、殿院、察院.. 台院和殿院的御史主要纠察中央及京城的各级官吏;察院御史则巡察州县;纠察地方官吏的违法失职行为..御史台的主要任务是监督国家各级官吏是否遵守法律;以整顿"吏治"、提高国家机关的效能..第九章1、刑统..按照新的体例编纂的刑书..一般以刑律为主;将其他刑事性质的敕、令、格、式分载在律文各条之后;依律目分门别类地加以汇编..2、中国古代最残酷的生命刑..宋代广泛使用..古书记载的一种行刑方法为:“凌迟者先断其肢体;次绝其吭;当时之极法也..”3、元朝对“恤囚”制度的发展..元朝对“恤囚”制度的发展;主要表现在:实行轻重异处、男女异室;有病者给医药;病重者去枷锁;狱官若以重为轻、以急为缓;或医疗不及时而致囚死损者;该官吏要坐罪;非强盗;不加酷刑;重事需加拷讯者;由长贰僚佐会议立案;然后施行..4、"重法地"法.."重法地"法即凡在所谓的"重法地"犯罪;加重处罚..开始以开封府诸县为重法地;以强化首都的治安..以后逐渐扩展;河北、淮南、福建等地皆用重法.."5、宋刑统..宋朝初年;为了加强皇帝对司法权的控制;在中央设刑部和大理寺分掌司法之外;于建隆年间设置审刑院..规定:全国奏报的重大案件;大理寺审判;刑部复核后;再由审刑院评议;上中书省送请皇帝决定..第十、十一章1、领事裁判权..指凡是外国在中国的侨民成为民刑诉讼的被告时;如他本国与中国订有不平等条约;则中国法庭无权裁判;只能由他本国的领事按照他本国的法律裁判..最早开始于1843年的五口通商章程..2、简述清末法院编制法中规定的审级制度..按照法院编制法的规定;清末的司法审判机关划分为;初级审判厅、地方审判厅、高等审判厅和大理院..在司法审级上实行四级三审制;即:向初级审判厅起诉的案件;不服;可上诉到地方审判厅直至高等审判厅;向地方审判厅起诉的案件;不服;可上诉到高等审判厅直至大理院..3、钦定宪法大纲..1908年8月27日;清政府颁布了钦定宪法大纲..钦定宪法大纲共23条;内容包括两部分;"君上大权"为"正文";共14条;"臣民权利义务"是"附录";共9条..它的重心在于维护君上大权.."4、十九信条..1911年11月3日宣布施行..十九信条是在武昌起义爆发后;革命高潮时被迫制定的;因此在形式上与钦定宪法大纲有所不同..十九信条规定采取虚位元首和分权制;限制君权;扩大国会和总理的权力..但只字未提人民的民主权利..同时规定:"大清帝国皇帝万世不易";"皇帝神圣不可侵犯"等等;企图以君主立宪的形式继续保持清朝皇帝的统治地位..5、大清民律草案..大清民律草案是旧中国起草的第一部民法典;但由于清政府很快被推翻而未颁布..共五编;分别是总则、债权、物权、亲属、继承..总则、债权、物权三编由日本法学家起草;采用资本主义的民法原则..亲属和继承两编由修订法律馆会同礼学馆起草;沿袭中国封建制法律的原则..6、大清现行刑律..沈家本根据大清律例删改而成大清现行刑律..它取消吏、户、礼、兵、刑、工诸律目;把继承、分产、婚姻、田宅、钱债等纯属民事的条款分出;不再科刑;以示民、刑有别..同时废除了凌迟等酷刑; 用罚金取代了笞刑和杖刑..它是一部在新刑律颁布以前的过渡性法典..7、大清新刑律..沈家本主持制定大清新刑律;由日本法学家冈田朝太郎等起草..它是旧中国颁布的第一部刑法典;采取了资产阶级的刑法体例和原则..在体例上;分总则和分则两篇;刑名分主刑和从刑两种.. 在刑法原则上;采取了资产阶级的"罪行法定"的原则..。
2023法制史简答题

2023法制史简答题
2023年法制史涉及了法律体系、法律制度和法律发展等方面的
历史。
从多个角度来看,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回答这个问题:
1. 法律体系的演变,可以从古代法律体系的起源开始,介绍古
代各国的法律体系,如古代中国的礼法制度、古罗马的法律体系等,然后逐步过渡到近代法律体系的形成,比如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
区别,以及它们对全球法律体系的影响。
2. 法律制度的发展,可以从法律制度的建立和演变的角度来回答,比如古代的刑法、民法、行政法等制度是如何形成的,以及在
近代社会中这些制度又是如何发展和完善的。
可以从不同国家或地
区的法律制度进行比较,探讨它们的异同和相互影响。
3. 法律发展的影响,可以从法律对社会、政治、经济等方面的
影响来回答,探讨法律对社会秩序的维护、政治权力的制衡、经济
发展的推动等方面的作用,以及法律在不同历史时期对这些方面的
影响有何不同。
综上所述,2023年法制史涉及了法律体系、法律制度和法律发
展等方面的历史,我们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来全面回答这个问题。
希望以上回答能够满足你的要求。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法制史简答题一1论述中国法律的起源和特点起源:1、夏奴隶制国家的产生,因奴隶主阶级与奴隶阶级的矛盾不可调和,而产生国家。
2、原始习惯到奴隶制习惯法的转变,是氏族习惯向奴隶制习惯法质变的过程。
3、习惯法的产生伴随着夏奴隶制国家的产生,奴隶制习惯法同事产生。
4、法源于礼5、刑起于兵特点:1、礼法结合2、形成时具有早熟性3、形成时带有维护专制王权的特点4、刑事法规发达但民事法规相对落后5、法律在形成时带有氏族社会浓厚色彩以及贵族宗法统治的显著特点2简述夏朝刑事法律规定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奴隶制五刑:墨、劓、剕、宫、大辟皋陶之刑:昏、墨、贼出现了赎刑制度3夏朝的法律形式有哪些1、习惯法2、制定法,禹法3、誓(1)战争时期发布的紧急命令(2)最早的军法记载于《尚书甘誓》4商代的主要法律有哪些1、严格军法,保证伐夏2、刑法:a沿用五刑,死刑更加残酷b徒刑,流刑c已出现鞭,杖之刑3、行政法:依法治吏,“三风十衍”4、商代的主要法律有哪些民法a物权:土地所有权归王,之外的物归家庭b婚姻:一夫一妻c继承:兄终弟及,无弟子继,商后期出现了嫡长子继承制。
5什么是宗法制,它的原则特点是什么宗法制是中国古代社会中存在的一种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家庭组织与国家制度相结合的,以保证血缘贵族世袭统治的政治制度。
基本原则是:小宗服从大宗,诸弟服从兄长。
特点:1、以血缘为依据,周天子为中心的家天下。
2、嫡长子继承制(身份继承,财产男女均分)6请分析礼与刑的关系从形式上看:刑是礼制的一部分从内容上看:互为表里,出礼则入刑反映的内容原则: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相同点:两者都是维护社会秩序,调整社会关系的重要社会规则,相辅相成,互为表里,共同构成西周社会完善的法律体系,不同点;礼,积极,主动的规范,禁恶于未然形,消极处理,惩恶已然1、礼总是从正面主动地提出要求,对人们的言行做出正面的指导,明确要求人们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里的功能重在教化2、刑则是相处于被动状态,对于一切违背礼的行为进行刑罚处罚凡是礼所禁止的行为也必然为刑所不容,所以,谓之“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出礼则入刑”已渗透在社会层面。
3、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是西周以来古代法制的重要原则,同时也是官僚、贵族、法律特权的依据。
强调:礼有等差,礼对庶人不是没有约束力,恰恰是有约束力的,只是不同等级之间有不同的礼对其进行规范,不可逾越。
例如官室之礼,车马之礼,不仅仅在贵族王室之间有严格的等级,而且这些礼是庶人不能享用的。
任何僭越行为都会受到惩处。
刑不上大夫,也不是说对大夫以上的贵族犯罪不用刑,只是在非政治领域会取得特权(如谋反、叛逆同样重罪制裁,也有所谓的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之说),所谓“轻重不在刑书”,由之,上层贵族裁判,享有“宽宥”。
7如何理解“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这句话的含义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是西周以来古代法制的重要原则,同时也是官僚、贵族、法律特权的依据。
强调:礼有等差,礼对庶人不是没有约束力,恰恰是有约束力的,只是不同等级之间有不同的礼对其进行规范,不可逾越。
例如官室之礼,车马之礼,不仅仅在贵族王室之间有严格的等级,而且这些礼是庶人不能享用的。
任何僭越行为都会受到惩处。
刑不上大夫,也不是说对大夫以上的贵族犯罪不用刑,只是在非政治领域会取得特权(如谋反、叛逆同样重罪制裁,也有所谓的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之说),所谓“轻重不在刑书”,由之,上层贵族裁判,享有“宽宥”。
8西周时期定罪量刑的最重要原则有哪些1)因地因时制宜。
“刑罚世轻世重”2)区分过失与故意、惯犯和偶犯。
“人有小罪非shen,乃惟”3)罪疑从轻从赦“五刑之疑有赦,五罪之疑有赦”4)老幼犯罪减免“三赦之法”:一曰幼弱;二曰老….;三曰愚蠢5)宽严适中“一曰过失,二曰弗知,三曰遗忘”6)严禁犯上作乱,杀人越货7)严禁错杀无辜9请回答西周婚姻法律制度的原则、成立条件、解除规定有哪些西周婚姻法律制度的原则:一夫一妻:同姓不婚: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成立条件:“六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徵,请期,亲迎婚姻解除:“七出”;无子,淫佚,不事姑舅、口舌、盗窃、妒忌、恶疾婚姻解除的限制;“三不去”;“有所取无所归,不去;与更三年丧,不去;前贫贱后富贵,不去”。
故“三不去”也叫“三不出”10请简述五听、五过、三刺制度的具体内容五听:辞听、色听、气听、耳听、目听五过:惟官、惟反、惟货、惟内、惟来三刺:一刺群臣、二刺群吏、三刺万民11请分析西周法律制度中关于质剂与傅别的规定,如何对其进行具体区分西周时期的买卖契约称做“质剂”。
民间从事标的大、价值高的买卖,买卖双方要定立一种较长的劵书作为买卖契约,这种较长的契约叫做“质”。
从事标的小、价值低的买卖,买卖双方要定立一种较短的劵书作为买卖契约,这种较短的买卖契约叫做“剂”。
当双方当事人因买卖行为发生诉讼时,须提交原订契约“质”、“剂”作为证据,官府则以“质”、“剂”作为裁判的依据。
西周时期的债务契约叫做“傅别”。
债务契约写在木简或竹简上,订立契约后部分为二,债权人与官府各执其一。
一旦发生纠纷,债权人必须出示所执契约的一半,与官府所藏的一半相吻合,官府方可受理此案。
傅别所记载的内容还是官府作出判决的依据。
12试述西周法律思想的变化1制定以宗法等级为基础的典章制度和礼仪形式,以“亲亲”“尊尊”为原则2提出“以德配天”“敬德保民”的立法指导思想3提出“明德慎罚”,提倡德教,对罪犯施以宽缓的政策13请阐述《法经》的主要内容及深远影响第一部分正律:《盗法》《贼法》李悝认为“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故两篇为首《囚法》(又称《网法》)《捕法》此两篇属于诉讼范围第二部分杂律:《杂法》:六禁第三部分:具法《具法》:规定定罪量刑从重从轻的法律原则,相当于近代刑法总则部分。
特点:1、维护巩固封建阶级统治2、重刑轻罪3、改刑为发,刑法分离4、维护封建等级制度历史地位:1、中国法制史第一部公布的系统的成文封建法典2、开创了成文法典以刑为主,诸法合体的篇章结构,为以后法典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14请阐述商鞅变法的内容1、改法为律,制定秦律2、剥夺旧贵族的特权,奖励军功3、废除井田,奖励耕种。
发展农业生产4推行法治,明法重刑,具体表现为;族刑连坐,行刑重轻,不赫不宥,奖励告奸(诬告反坐) 15请问秦朝主要的法律形式有哪些1、秦律:以《盗》《贼》《囚》《捕》《杂》《具》六律为主,兼杂其它律2、令:主要是皇帝的诏令。
律、令常混用3、式:《封诊式》4、法律答问:它是对律中的某些条文和术语、律义以答问的形式做出明确的解释,具有法律效力5、司法成例。
在司法实践中,除律文外,也可以援引成例16请思考秦朝定罪量刑的原则有哪些1)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特点按照人的身高2)区分有无犯罪的意识(犯罪的动机)3)区分故意和过失4)数罪并罚5)共犯加重6)自首(自告或自出)减刑7)诬告反坐二、1汉律60篇具体包括的内容8)《九章律》9、《傍章律》18、《越宫律》27、《朝会律》6、总计六十篇,它们统称为汉律,构成了汉代成文法的主体。
2汉朝法律定罪量刑的原则有哪些9)1、刑事责任年龄由以身高确定改为直接按年龄确定;2、先自告除其罪;3、“亲亲得相首匿”;4、上请;5、恤亲3请论述汉朝的立法指导思想经历了那些发展变化10)1、约法省禁:所谓约法省禁,就是法令要简约,刑网要宽舒。
这事汉初的立法指导思想。
在黄老思想的指导下,汉初采取轻徭薄赋、宽减刑罚、与民休息的“无为”政策,确立了“约法省禁”的法律思想。
这一主张对巩固西汉政权、安定社会、减轻刑罚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11)2、德主刑辅:所谓德主刑辅即主张统治者应将礼仪教化与刑事惩罚两种手段结合运用,而已礼仪教化为主、以刑事惩罚为辅,以收宽猛相济之功。
“德主刑辅”成为汉朝武帝以后的立法指导思想。
董仲舒提出既要抛弃秦朝推行的法家重刑主义的传统,也要改变汉初奉行的清净无为的道家思想,因而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4简述文景之治改革的主要内容12)文帝废除肉刑:13)1以劳役刑、笞刑、死刑分别取代黥、劓、斩趾;14)2对正在服刑的犯人予以减刑处理15)景帝改革笞刑:16)1减少笞数17)2制定《垂令》5试述文景刑制改革的背景、内容及意义18)背景:汉文帝时期,封建经济恢复,社会秩序比较稳定,刑狱案件减少,且“约法省禁”成为立法指导思想,汉文帝仁孝宽厚。
19)内容:文帝废除肉刑:20)1以劳役刑、笞刑、死刑分别取代黥、劓、斩趾;21)2对正在服刑的犯人予以减刑处理22)景帝改革笞刑:23)1减少笞数24)2制定《垂令》25)意义:首先,文景时期的刑制改革正式废除了肉刑,使中国古代刑制由野蛮阶段步入较为文明阶段,也有利于生产的发展与经济的恢复。
其次,文景时期的刑制改革规范了劳役制和笞刑,为后世确立笞、杖、徒、流、死的封建五刑体系奠定了基础,是奴隶制五刑向封建制五刑的过度6请思考法律儒家化是如何在汉朝体现的26)1、确立德主刑辅的法律思想27)在儒家学说的指导下,以阴阳五行理论为依据,确立了德主刑辅的法律思想,将封建的道德教化与刑事镇压交相运用。
这一法律思想的正统地位,决定了中国封建法制发展的轨迹。
28)2、严格维护封建纲常关系29)儒家法律思想确立后,以“三纲五常”为核心的等级秩序得到法律的全面维护。
即以法律的形式维护“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
30)3、以经法律,规定儒家化的刑罚原则和司法制度31)具体形成“亲亲得相首匿”、上请、恤亲等原则。
司法方面创立了“春秋决狱”,在审判案件时,是以儒家思想为断狱指导思想,如法律无明确规定则可直接援引儒家经义作为定罪量刑的原则,并按经义的精神解释和施用法律32)基本精神和本质就是“论心定罪”:追究动机,主观犯意:依事实区分主从犯,既遂未遂。
7简述汉代的诉讼程序告劾——逮捕和羁押——审理和判决——上书复审——执行8简要回答与汗的《九章律》比,曹魏的《新律》有哪些发展变化增加了篇条,由9篇增加为18篇将《九章律》中的具律改为《刑名》列为篇首首次引“八议”入律9简述与曹魏律相比,晋律有哪些特点将《刑名》分为《刑名》和《法例》两篇首次引“准五服”入律10如何理解准五服以治罪的原则(举例说明)服制,是以丧服为标志表示亲属间血缘亲疏及尊卑,共分五等,故称“五服”。
它是儒家的礼与宗法关系在丧服制中的具体化的表现。
1、斩衰2、齐衰3、大功4、小功5、缌麻。
晋朝将准五服以制罪列入律典作为定罪量刑的原则:服制愈近,即血缘关系愈亲,以尊犯卑者,处刑愈轻,反之,愈重。
服制愈远,血缘关系愈疏远,以尊犯卑,处刑相对加重,已卑犯尊,相对减轻。
例如,如果殴打与自己没有血缘关系的常人,一般不判刑,重者判1年至2年刑;如果殴打兄弟姐妹,重者判5年刑,殴打父母则要处以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