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书与劳动合同, 试用期见习期与实习期 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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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期与试用期的区别

见习期与试用期的区别

见习期与试用期的区别
见习期与试用期的区别
试用期和见习期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

有些单位故意用见习期代替试用期,以此来变相延长试用期的期限。

见习期是国家按有关规定对大中专、技校毕业生转为国家干部编制之前执行的见习考察期限; 试用期是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是指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在建立劳动关系后为互相了解、选择而约定的考察期限。

具体来讲,见习期与试用期主要有四个方面的不同:
1、期限不同。

见习期一般为一年以上,而试用期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2、使用对象不同。

见习期专门用于大中专毕业生,是对刚刚毕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在转为国家干部编制之前制定的考核期限。

试用期则是针对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在签定劳动合同时约定的一种考核期限,是随劳动法的实施而产生的。

3、对双方的约束力不同。

见习期只对毕业生有约束力,若用人单位认为毕业生在见习期内不合格,可以延长见习期或将其辞退,而毕业生则没有对应的权利。

试用期则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试用期内,若用人单位能证明毕业生不符合其录用条件的,可随时将其辞退,反过来若用人单位有违反合同规定行为,毕业生也可以随时辞职,双方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4、法律效力不同。

见习期是强制性的,毕业生必须经过见习期才能转正为人事部编制的国家干部。

而试用期不具有强制性,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其长短和有无。

试用期协议期见习期与实习期的区别

试用期协议期见习期与实习期的区别

试用期协议期见习期与实习期的区别试用期,协议期,见习期和实习期是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中常见的概念,虽然它们都是用来对新员工进行考核和培训,但是它们之间有一些细微的区别。

下面将分别介绍这四种阶段的特点和区别。

试用期是新员工进入公司后的第一个阶段,通常为3个月至6个月,有时会延长至1年。

在这个期间,公司通过考核员工的工作表现、适应能力和专业技能,来决定是否将其正式雇佣。

试用期一般是双向的,员工也有权利在试用期内选择是否留在公司。

试用期的工资待遇和福利通常会比正式员工略低,以减少公司聘用不合适的员工的成本。

协议期是指公司与员工签订一份协议,规定员工在特定的时间内必须完成一定的任务或达到一定的目标。

协议期通常是有明确的工作目标和评估方法的,员工需要按照协议的要求来完成工作。

如果在协议期结束后员工没有完成既定目标,公司有权终止与员工的劳动关系。

见习期是指公司为员工提供一个学习和实践的机会,以便员工可以适应公司的工作环境和业务流程。

在见习期内,员工可以接受公司的培训,了解公司的文化和价值观,并逐步熟悉自己的工作职责。

通常见习期的长度较长,可以达到6个月到1年,甚至更长。

见习期结束后,公司会根据员工的表现和适应能力,决定是否正式录用员工。

实习期是指学生在校期间或者毕业后到公司实习一段时间,以获取实践经验和了解工作环境。

实习期通常是较短的,一般为1个月到3个月。

公司在实习期间会给予实习生一定的培训和指导,帮助他们适应工作环境并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

实习期结束后,公司可以选择是否录用实习生为正式员工。

总的来说,试用期、协议期、见习期和实习期都是对新员工进行考核和培训的阶段,但是它们之间的区别在于时间长度、工作内容和评估标准等方面。

公司在雇佣新员工时,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和需求,选择适合的阶段来对员工进行考核和培训,以确保新员工能够适应公司的工作要求并为公司创造价值。

实习协议和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实习协议和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实习协议和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应届大学生毕业前后往往要签署两份协议:实习协议和劳动合同,但是很多人不知道它们的区别,下面是店铺为你介绍实习协议和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实习协议和劳动合同的区别毕业前,学生有意实习,单位接纳实习,双方可签订实习协议,进入实习阶段,而实习阶段的主要目的是实践学习,仅是发挥自身才能,供双方加深了解的机会,并不代表未来会建立劳动关系。

如果双方有意建立劳动关系,则签署就业协议,除非一方毁约,否则就业协议的归宿就是劳动合同。

学生毕业后到单位报到,签署劳动合同,就业协议失效。

实习协议的本质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合同关系,双方发生纠纷应直接诉请到法院,法院处理的依据是合同法及其他民事法律,不适用劳动法,不受劳动法的特别保护;而劳动合同的签订即意味着劳动关系的建立,如发生纠纷,则应先诉至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及法院处理的依据是劳动法。

在实习期间学生并不能享受到工资、最低工资、工伤、社会保险等劳动法法定的保障,双方权利义务基本靠实习协议来自行约定,受教育法规及民事法规的保护。

签订实习协议时的注意事项一旦公司将一份实习协议放在学生面前时,条款往往难以有所变化。

因为公司有自己的风险控制流程,特别对于大公司来说,如果要修改协议,需要通过法务等流程才行。

如果遇见这样的情况,主要对那些可以填写的项目好好与单位做好协商。

对于那些固定的条款,自己要认真读懂,一旦发现对自己太过不利的,做好拒绝公司的心理准备。

对于一般的小公司来说,实习协议上可以协商的余地比较大,所以他们的协议内容也比较容易出问题。

这个时候,实习生可以多注意重要条款是否具备,缺少的尽量要求单位补上。

签订劳动合同时的注意事项空白(留白)的劳动合同无效;无雇佣双方的签字盖章的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合同须一式两份,一份给单位留档,一份供个人保存。

劳动合同需要经用工双方签字盖章方可生效。

但是无论用人单位还是员工,都必须当心未签字盖章的劳动合同在对方手中是否就可以变成已签字盖章。

试用期见习期实习期合同期服务期与学徒期的区别与应用

试用期见习期实习期合同期服务期与学徒期的区别与应用

试用期见习期实习期合同期服务期与学徒期的区别与应用在职业教育和部分专业学科中,实期是一种重要的教学环节。

实期是指学生在学校或企业中,通过实际操作和实践,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和实际工作能力的过程。

实期通常在学期结束后进行,持续时间一般在1-6个月之间。

在实期间,学生需要按照实单位的要求完成相关任务和工作,并接受实单位的考核评价。

实期结束后,实单位会向学校提供实报告和评价,作为学生学业成绩的一部分。

实期与学生的专业研究和就业相关,是学生在校期间接触实际工作、提高实践能力的重要阶段。

合同期合同期是指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作期限。

合同期可以是固定期限或者无固定期限。

固定期限合同是指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工作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无固定期限合同是指在合同中没有规定工作期限,但双方都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在合同期内,双方都需要履行合同中的约定,如果一方违反合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合同期结束后,双方可以协商续签合同或者解除合同。

合同期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相关,是劳动关系中的重要环节。

学徒期学徒期是指在某些手工业和技术工种中,新进入行业的人员需要接受长期的专业技能培训和实践操作的过程。

学徒期一般持续时间较长,可以是数年甚至十年以上。

在学徒期间,学徒需要跟随师傅研究并实践相关技能,逐渐提高自己的技能水平。

学徒期结束后,学徒可以成为独立的工匠或者技术工人。

学徒期与手工业和技术工种相关,是传统手工业和技术行业中的重要环节。

服务期服务期是指在一些特定的工作岗位上,需要从事一定时间的服务工作的过程。

服务期通常是指在政府部门、军队、公安等特殊行业中从事工作的人员需要履行的义务。

服务期的时间长度不同,可以是数年或者更长时间。

在服务期间,服务人员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完成工作任务,并接受考核评价。

服务期结束后,服务人员可以选择继续从事相关工作或者转换其他工作方向。

服务期与特殊行业中的工作要求相关,是特殊行业中的重要环节。

实期是指在校学生到单位的具体岗位上参与实践工作的过程,旨在理论联系实际和更好地研究理解科学文化知识。

试用期、实习期、见习期的概念和区别

试用期、实习期、见习期的概念和区别

试用期、实习期、见习期的概念和区别一、试用期:《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劳动用工管理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中关于试用期的定义: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

两种特殊的试用期:一是国家公务员的试用期,按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规定,机关新录用的国家公务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实行试用期工资标准。

期满合格正式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是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

期限一般不超过三个月,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六个月;被聘人员为大、中专应届毕业生的,可延长至十二个月,该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

试用期是约定而不是法定的,也就是说,试用期不是劳动关系建立的必备内容。

用人单位有权利在劳动法的规定内,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实用的试用期管理制度。

《劳动合同法》规定: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二、实习期实习,是指学生在校期间,到单位的具体岗位上参与实践工作的过程,其针对的是在校学生。

关于实习,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学生在实习期间发生伤害事故,不属于工伤,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可以雇佣关系向用人单位主张权利,或由学校基于与单位之间的实习合同的相关约定主张权利。

实习期只适用于在校学生。

一些用人单位为了逃避保险或最低工资的限制,故意与符合劳动者资格的非在校学生签订实习协议,这是违法的也是无效的。

试用期与见习期实习期的区别

试用期与见习期实习期的区别

(1)试用期与见习期/实习期的区别有的毕业生常常来问试用期与见习期/实习有何不同,有的在实习期间与单位发生问题,常常是因为不睬解这两个概念的含义。

所谓“试用期”,根据1995年原劳动部发布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试用期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

有无试用期和使用的长短,由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毕业生若签了就业协议,会在就业协议中进行约定。

所谓“见习期/实习期”,并非法律上的概念,一般是专指尚未毕业的学生到用人单位进行的社会实践活动。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学生在用人单位见习/实习期间,与用人单位还不是劳动关系,因此,二者之间问题的解决依据尚不能援引《劳动法》。

关于“见习期/实习期”,首先,它与在法律上明确规定的“试用期”不同,它并不是一个法律层面的概念。

见习期/实习期一般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人事制度的框架下对应届毕业生进行业务适应及考核的一种制度。

实际上从性质上看,见习期/实习期也是一种试用期,只不过它并不是劳动法意义上的在企业与员工之间的“试用期”。

比较宽容的单位将未毕业应聘者的实习期算进试用期,这样一旦毕业就可以直接转正,从某种方面来说能够令新进员工产生对公司的信任。

现在一些用人单位会和毕业生签定实习协议,对实习期间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规定。

若需要学校签署意见的,也可以到校招毕办签章确认。

实习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就业协议是用人单位与求职人员之间签订的关于未来劳动聘用关系及劳动合同主要内容的书面文件。

(2)先签合同后试用有的毕业生报到后和用人单位之间不签合同,用人单位只是先试用着毕业生,实际上试用期应该包含在劳动合同之内。

《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就是说无论是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也无论劳动合同是无固定期限的、固定期限的还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企业应当最迟在员工开始为企业工作时就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而不是在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

2023年和员工签订试用期合同是否合法

2023年和员工签订试用期合同是否合法

2023年和员工签订试用期合同是否合法2023年和员工签订试用期合同是否合法试用期与见习期的区别1、从功能上看:设立见习期是用人单位便于对劳动者熟悉业务、提高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其主要功能是学习;而试用期强调的是相互了解、选择,认定彼此是否适应,其功能是评判。

2、从适用对象上看:见习期仅适用于首次参加工作的劳动者(一般为毕业的学生);而试用期对变更工作后的劳动者同样适用。

3、从适用上的不利后果看:用人单位对表现特别不好的见习生退回学校,由学校重新分配;而对试用工则是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与实习期的区别一、当事人的身份不同。

处于试用期中的自然人一方只能是劳动者;而处于实习期间的自然人一方是在校学生。

二、权利义务关系不同。

试用期的当事人双方存在着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承担无过错责任,与劳动者共同履行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义务,向劳动者支付的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而学生实习所在的单位对于实习学生,不承担无过错责任,不须执行最低工资标准。

三、主体间的关系依据不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包括在试用期的权利义务关系由劳动合同法及其相关规定进行规范,如劳动合同期限在3个月以内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3个月以上1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3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3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四、当事人的目的不同。

在试用期间,主要体现用人单位目的,即为了得到满足需要的人力资源;在实习期间,对于实习学生所在的单位来讲,学生的实习活动,和劳动者的生产经营活动有相同或相似之处,但在目的上有本质的不同,学生实习活动主要体现的是学校与学生的共同目的,为了提高实习学生的自身素质。

试用期的概念区分双方的意思都表示一致而达成的`一种契约.简单地说,就是你情我愿,然后我们把大家都同意的事情固定下来,说明白,说清楚,那么我们达成一致的这个事项就是协议,在法律上就叫合同。

实习期、见习期、试用期

实习期、见习期、试用期

实习期、见习期、试用期实习期、见习期和试用期三者之间的区别以及《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实习、见习、试用,三者该如何区别,相关法律规定又是什么,许多求职者特别是毕业生,对这个问题基本是一筹莫展。

其实,许多刚入行的HR者们,也未必了解的相当清晰。

下面,我就这个问题,整理下以前的资料,与大家共同探讨。

一、什么是试用期?订立劳动合同是否必须约定试用期?根据2008年1月1日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

一般对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的职工可以约定。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和第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由此可见,试用期不是必备条款,是否约定由双方当事人决定。

但只要约定了试用期,最长期限就不能超过6个月,而且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的期限内。

二、什么是实习期?实习期是指学生在校期间,到单位的具体岗位上参与实践工作的过程,其目的是为达到理论联系实际和更好地学习理解科学文化知识。

只涉及在校学生。

所以实习期内与单位没有形成劳动关系,拿低于当地最低工资不违反法律规定。

实习期是针对在校学生的,而见习期是针对大学毕业生的,是为了确定毕业生岗位、评定职务而设的,见习期内可以有试用期。

三、什么是见习制度?见习制度是国家对大学毕业生分配派遣到用人单位的一种实习、考核制度,适用于企事业单位。

国家教育部、计委、人事局于1981年10月4日联合颁发《高等学校毕业生调配派遣办法》第25条规定:“毕业生到达工作岗位后,实行一年见习的制度。

见习期满后,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的转正定级。

考核不合格的,可延长见习期半年到一年,延长见习期仍不合格的,按定级工资标准低一级待遇”。

人事部1991年2月4日发布的《干部调配工作规定》(人调发[1991]4号)第8条规定:“见习期未满的”一般不得调动。

从这些规定可知,见习期为1年;见习过程实际是实习锻炼的过程;期间实行见习工资、不得调动工作;期满经考核合格方转正定级,不合格的可延长见习期,以至低定工资一级。

毕业生签约必须要搞清的几个概念

毕业生签约必须要搞清的几个概念

毕业生签约必须要搞清的几个概念很多应届毕业大学生找工作签约时必须了解试用期、协议期、实习期、见习期这几个词的概念,以免吃大亏。

一、关于试用期与协议期。

“试用期”是指用人单元和劳动者相互相识、选择而约定的不凌驾6个月的考察期。

以是试用期是针对劳动条约而言的应当包罗在劳动条约期内其不能脱离劳动条约而单独约定。

劳动法例划定的“建设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条约”就是说无论是在劳动条约中约定试用期也无论劳动条约是无牢固限期的、牢固限期的照旧以完成一定事情为限期的企业应当最迟在员工开始为企业事情时就与员工签署劳动条约而不是在试用期满后签署劳动条约。

而协议期则是从结业生与用人单元签署就业协议书开始一直连续到签署劳动条约之后或者双方终止就业协议为止。

在协议期内双方已经确定了事情谊向但未建设正式的劳动关系单元可以不为结业生交纳社会保险。

其中的就业协议书被作为转递结业生人事关系的主要依据因而学校在一定水平上起到为结业生和用人单元举行见证和担保的作用。

以是试用期与协议期有本质的区别。

许多用人单元即不与结业生签署劳动条约又不与结业生签署就业协议书而只是对结业生举行试用是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对于结业生来说也是极为倒霉的。

二、关于试用期与见习期、实习期。

所谓“见习期、实习期”其非执法上的观点它们强调的是尚未结业的学生到用人单元举行的社会实践运动。

虽然从本质上看见习期、实习期也是一种试用期但它不是劳动法意义上的在企业与员工之间的“试用期”。

而且试用期主要适用于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元;而见习期专门适国家机关、高校、研究机构等单元实习期则没有限制。

凭据我国有关执法划定学生在用人单元见习、实习时代与用人单元还不是劳动关系,二者之间问题的解决依据尚不能援引《劳动法》。

因此,它与在执法上明确划定的“试用期”差别。

实习期与见习期也有显着差别,其中见习期一样平常是专指行政、事业单元在人事制度的框架下对应届结业生举行营业顺应及审核的一种制度。

结业生见习限期一样平常为六个月,最长不凌驾一年。

如何区分实习期、见习期、试用期 (1)

如何区分实习期、见习期、试用期 (1)

如何区分实习期、见习期、试用期每年年初,都是应届毕业生找工作的“繁忙期”。

在如今企业的招聘信息中,除了通常的岗位需求外,还有实习岗位、见习岗位等新的职位需求。

面对这些时尚新名词,大多数职场新人有些摸不着头脑……也有不少企业HR提出如何理解和正确适用“实习期”、“见习期”和“试用期”的咨询问题,本期法律专栏将就这些问题与大家做交流。

实习期(internship period)实习期,是指尚未毕业的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到企业进行社会实践活动的期间。

通过实习,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加强就业前的社会实践能力。

实习期间,企业通常与实习生签订实习协议,约定实习期间、实习待遇等事项,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见习期(trainee period)目前,有两个“见习期”的概念,一个是人事制度下的见习期,即见习期是对应届毕业生进行业务适应及考核的一种制度,用人单位招收应届毕业生后,都要安排见习,见习期为1 年。

见习期满,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考核不合格的,可延长见习期半年到一年。

延长见习期考核仍不合格的,按定级工资标准低一级待遇;另一个是相对于“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而言的见习期,重点是组织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入学前的户籍所在地城市参加见习,有条件的城市可探索开展非本地户籍高校毕业生和在校生的就业见习活动。

见习时间一般为3 -1 2个月。

本文所提及的见习仅指上述第二种见习制度。

试用期(probation period)试用期则是企业和员工互相了解、选择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

试用期不属于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是否约定试用期可由双方约定。

如约定试用期,则最长不超过6个月,而且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同一企业与同一员工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法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也就是说,无论是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也无论劳动合同是固定期、无固定期还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企业都应当及时签订劳动合同,而不得在试用期满后再签订劳动合同。

关于试用期和实习期的规定

关于试用期和实习期的规定

关于试用期和实习期的规定关于试用期和实习期的规定1、当事人的身份不同处于试用期中的自然人一方只能是劳动者;而处于实习期间的自然人一方是在校学生。

2、当事人的目的不同在试用期间,主要体现用人单位目的,即为了得到满足需要的人力资源;在实习期间,对于实习学生所在的单位来讲,学生的实习活动,和劳动者的生产经营活动有相同或相似之处,但在目的上有本质的不同,学生实习活动主要体现的是学校与学生的共同目的,为了提高实习学生的自身素质。

3、主体间的关系依据不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包括在试用期的权利义务关系由劳动法及其相关规定进行规范,如劳动合同期限在3个月以内的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3个月以上1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3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3年以上或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4、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的试用期超过规定期限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变更相应的劳动合同期限,或者要求用人单位对超过的期限,按照非试用期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而在实习期间,学生与所在的实习单位成立劳动关系,因此受劳动法调整。

5、权利义务关系不同试用期的当事人双方存在着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承担无过错责任,与劳动者共同履行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义务,向劳动者支付的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而学生实习所在的单位对于实习学生,不承担无过错责任,不须执行最低工资标准。

试用期的概念区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关天试用期的规定: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实习期见习期的概念和区别

试用期实习期见习期的概念和区别

试用期、实习期、见习期的概念和区别一、试用期:《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劳动用工管理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中关于试用期的定义: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

两种特殊的试用期:一是国家公务员的试用期,按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规定,机关新录用的国家公务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实行试用期工资标准。

期满合格正式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是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

期限一般不超过三个月,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六个月;被聘人员为大、中专应届毕业生的,可延长至十二个月,该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

试用期是约定而不是法定的,也就是说,试用期不是劳动关系建立的必备内容。

用人单位有权利在劳动法的规定内,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实用的试用期管理制度。

《劳动合同法》规定: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二、实习期实习,是指学生在校期间,到单位的具体岗位上参与实践工作的过程,其针对的是在校学生。

关于实习,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学生在实习期间发生伤害事故,不属于工伤,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可以雇佣关系向用人单位主张权利,或由学校基于与单位之间的实习合同的相关约定主张权利。

实习期只适用于在校学生。

一些用人单位为了逃避保险或最低工资的限制,故意与符合劳动者资格的非在校学生签订实习协议,这是违法的也是无效的。

见习协议书是否属于劳动合同

见习协议书是否属于劳动合同

一、引言随着我国劳动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劳动合同作为规范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文件,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一部分单位与见习生签订的见习协议书引发了是否属于劳动合同的争议。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分析见习协议书与劳动合同的区别,探讨见习协议书是否属于劳动合同。

二、见习协议书与劳动合同的区别1. 法律依据不同劳动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具有法律效力。

见习协议书则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其法律效力相对较弱。

2. 签订主体不同劳动合同的签订主体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见习协议书的签订主体则是见习生和见习单位,其中见习单位并不一定是用人单位。

3. 内容不同劳动合同主要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包括工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

见习协议书则主要规定见习生在见习期间的权利义务,如见习期限、见习内容、见习待遇等。

4. 劳动关系不同劳动合同确立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双方具有劳动法律关系。

见习协议书则不确立劳动关系,只是见习生在见习期间与见习单位之间的合作关系。

三、见习协议书是否属于劳动合同根据上述分析,见习协议书与劳动合同存在明显区别,其主要目的是为了规范见习生在见习期间的权利义务,而非确立劳动关系。

因此,从法律角度来说,见习协议书不属于劳动合同。

四、总结虽然见习协议书不属于劳动合同,但它在规范见习生与见习单位之间的合作关系方面仍具有一定的作用。

在实际操作中,见习单位应按照见习协议书的约定,保障见习生的合法权益,同时见习生也应遵守协议约定,认真完成见习任务。

这样,才能实现见习协议书的预期目的,促进我国劳动市场的健康发展。

总之,见习协议书与劳动合同在法律依据、签订主体、内容、劳动关系等方面存在显著区别。

见习协议书主要针对见习生在见习期间的权利义务进行规定,而非确立劳动关系。

因此,见习协议书不属于劳动合同。

应届毕业生须知

应届毕业生须知

应届毕业生须知:关于实习期、见习期、试用期的区别时间:2011-11-9 13:59:47 作者:91动力网来源: 查看:863 评论:01- 实习期所谓“实习期”,并非法律上的概念,一般是专指尚未毕业的学生到用人单位进行的社会实践活动。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学生在用人单位实习期间,与用人单位还不是劳动关系,因此,二者之间问题的解决依据尚不能援引《劳动法》。

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和在读学生签订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协议。

2-试用期所谓“试用期”,又可称适应期或考察期,最权威的定义说法当然是来自于法律的规定。

根据1995年原劳动部发布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试用期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现在新劳动法依然也是这么规定的)。

和试用期相邻,还有两个概念和试用期“擦身而过”:一个是实习期,另一个是见习期。

3-见习期关于“见习期”,首先,它与在法律上明确规定的“试用期”不同,它并不是一个法律层面的概念。

见习期一般是指行政、是事业单位在人事制度的框架下对应届毕业生进行业务适应及考核的一种制度。

实际上从性质上看,见习期也是一种试用期,只不过它并不是劳动法意义上的在企业与员工之间的“试用期”。

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后,见习期制并没有被废除,而是与试用期共同存在。

这样就出现了有些用人单位(如实行劳动合同制的事业单位)要求毕业生有一年的见习期,有些单位则直接与毕业生约定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过后即作为正式员工。

还有一些单位,既规定了见习期,又规定了试用期,并且把试用期作为见习期的一部分。

劳动部在1996年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时也以复函的形式规定“关于见习期与试用期。

大中专、技校毕业生新分配到用人单位工作的,仍应按原规定执行为期一年的见习制度,见习期内可以约定不超过半年的试用期。

”见习期与干部身份有关。

毕业派遣后的大学生见习期满1年,转正定级后,可以获得真正的干部身份。

试用期与见习期的含义区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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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与见习期的含义区别(一)份试用期与见习期的含义区别 1试用期与见习期的含义区别1、从功能上看:设立见习期是用人单位便于对劳动者熟悉业务、提高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其主要功能是学习;而试用期强调的是相互了解、选择,认定彼此是否适应,其功能是评判。

2、从适用对象上看:见习期仅适用于首次参加工作的劳动者(一般为毕业的学生);而试用期对变更工作后的劳动者同样适用。

3、从适用上的.不利后果看:用人单位对表现特别不好的见习生退回学校,由学校重新分配;而对试用工则是解除劳动合同。

扩展资料:见习期是除博士生、硕士生以外的具有中等以上学历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分配工作后确定为正式职工前所需要的期限。

一般为一年,是一个熟悉业务、试行工作的过程。

在见习期内不评定正式工资,只发给临时工资。

在见习期间领取的临时工资标准,一般由__。

见习期间的待遇和见习期满的定级工资,分别执行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

而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关系还处于非正式状态,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进行了解的期限。

《中华人民__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满三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这是一种双方双向选择的表现。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关于实习期、见习期和试用期的区别,你们知道吗?

关于实习期、见习期和试用期的区别,你们知道吗?

关于实习期、见习期和试用期的区别,你们知道吗?现在有很多高校应届毕业生已经走上岗位,也有的还在忙于找工作。

但很多同学对实习期、试用期和见习期并不了解,有的甚至觉得没什么不一样。

专业人士表示,试用期和见习期区别很大。

一般人会对这几个概念相互混淆,以为是同一种意思的不同提法。

其实,这几个概念在实际运用上以及在法律规定上都有所不同。

一、实习期实习期是指在校学生充分结合自己的理论知识,参加社会实践工作,以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工作适应能力的一段时期。

一方面它有助于学生将来找到一份适合自己的职业;又或提前熟悉即将就职单位的基本情况,给本人和用人单位一个相互熟悉、磨合的机会。

另一方面也指,想达到某种实战效果或技能,通过实践和学习这个阶段,达成预期的目的。

如各种职业技能的实习。

在实际运用中,实习期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1.以勤工俭学和增加社会经验为目的实习这种实习,可以是所在学校组织的,也可能是学生自行与实习单位联系,进入某单位,既提供一定劳动实践,从中获得一定社会实践经验,又可以取得单位给予的勤工俭学补助费的一种实习形式。

如暑期工。

2.培训性质的实习学校与相关的合作单位,这些单位,主要与学生就业方向相关的机关、企事业单位。

学校与这些单位签定实习培训、培养协议,由学校交付一定的培训费用,委托这些机构进行实训学习。

这种情况,实习期依学校与单位协商确定。

3.就业前的磨合实习学生基本完成了学校的理论学习任务,如修完学分,剩下的一年或半年时间,提前到有就业意向的用人单位熟悉工作流程,进行相关实践学习。

一般这种情况,接收实习生的用人单位会提前与学生面试,选定实习学生后,与学校、学生签定三方就业协议。

按照三方就业协议的规定,安排学生进入单位实习。

其中三方协议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

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实习期、见习期和试用期

实习期、见习期和试用期

实习期、见习期和试用期实习期、见习期和试用期实习期与试用期的区别实习期是指在校学生通过参加实际工作,提高其自身素质的过程或时间;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

试用期与实习期主要有以下区别。

一.当事人的身份不同。

处于试用期中的自然人一方只能是劳动者;而处于实习期间的自然人一方是在校学生。

二.当事人的目的不同。

在试用期间,主要体现用人单位目的,即为了得到满足需要的人力资源;在实习期间,对于实习学生所在的单位来讲,学生的实习活动,和劳动者的生产经营活动有相同或相似之处,但在目的上有本质的不同,学生实习活动主要体现的是学校与学生的共同目的,为了提高实习学生的自身素质。

三.主体间的关系依据不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包括在试用期的权利义务关系由劳动法及其相关规定进行规范,如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的`试用期超过规定期限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变更相应的劳动合同期限,或者要求用人单位对超过的期限,按照非试用期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而在实习期间,学生与所在的实习单位不成立劳动关系,因此不受劳动法调整。

四.权利义务关系不同。

试用期的当事人双方存在着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承担无过错责任,与劳动者共同履行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义务,向劳动者支付的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而学生实习所在的单位对于实习学生,不承担无过错责任,不须执行最低工资标准。

见习期与试用期有什么区别什么是见习期?见习期是对应届毕业生进行业务适应及考核的一种制度,不是劳动合同制度下的概念,而是人事制度下的做法。

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招收应届毕业生后,原则上都要安排见习,期限为一年。

对入学前已从事一年以上有关专业实际工作的,经所在单位批准,可免去见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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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paulwu (简单爱), 信区: Job_Discuss
标题: 协议书与劳动合同, 试用期见习期与实习期的区别
发信站: 武汉白云黄鹤站(2006年05月05日13:08:30 星期五)
来自暨南大学的就业指南:
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为了确定录用或就业关系,依法协商达成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协议,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就业协议书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统一制定,是进行毕业生派遣的根据,是确认就业意向和劳动需求的凭证。

就业协议书的内容比较简单,与劳动合同内容有重合之处。

就业协议书是意向性确认文件,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后即失去效力。

劳动合同自双方建立劳动关系,一般指上班报到之日起,就应当签订;是规范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的有效、规范文件,自上班之日起生效,内容详细,依据《劳动法》,法律效力高于部门规章,如果单位与毕业生签订的劳动合同与就业协议书的内容有冲突之处,往往以劳动合同为准。

就业协议书是学生在校时就签订的,而劳动合同或者事业单位的聘用合同是学生报到、工作以后签订的,而户口则是在报到以前就迁出学校的,如果不能顺利报到,户口有空挂的危险。

企业单位的劳动关系由《劳动法》及配套的法律法规调节,但是公务员、事业单位编制的劳动关系并不归属《劳动法》调节。

其中公务员的劳动关系由《公务员暂行条例》及相关法规调节,而事业单位的劳动关系尚缺乏统一的法律法规。

试用期:据《劳动法》和相关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

“可以”意味着试用期不是必需的程序,可以没有试用期。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先试用后签订劳动合同的做法是错误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试用期的目的是让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有时间进一步相互了解,以最终确认是否需要继续劳动关系。

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设试用期;满3个月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满1年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个月;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日前公布的《劳动合同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中,对试用期时间做了明确规定,“非技术性工作岗位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技术性工作岗位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高级专业技术工作岗位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这一规定改变了试用期无法可依的情形,显然有利于劳动者维护自己的权益。

见习期:见习期是计划经济时期,人事和教育部门专门针对刚刚毕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在转为国家干部编制之前,制定的考核时间,不是劳动合同制度下的概念,而是人事制度下的一种做法。

见习期对毕业生有约束力,是应届毕业生就业所独有的问题。

见习期一般不超过1年,见习期满合格转正。

见习期是教育部门在计划经济年代的规定,与原劳动部1995年颁布的《劳动法》之间存在一定的重合和矛盾,比如见习期与试用期就存在时间上的重合。

但鉴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特殊性,1996年1月16日原劳动部明确表示见习期不废止,可以与试用期共同使用。

因为有关部门没有及时修订有关规定,见习期制度至今仍然在一些单位沿用,有的程序,如见习期满转正定级确认干部身份等仍然在做。

随着大学毕业生就业形势日益紧张,为了延长毕业生找工作、保留户口档案的期限,也为了强调地方政府承担就业责任,人事部门开始重新强调毕业生见习制度,但为避免与试用期的时限冲突,做出了时间一般为半年的规定。

日前,人事部决定,将逐步建立和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帮助回到原籍、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尽快就业;见习时间一般为6个月,最高不超过1年,期间可享受保险和基本生活补助。

实习期:实习期是针对在校学生而言的。

指学生在校期间,到单位的具体岗位上参与实践工作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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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武汉白云黄鹤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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