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毕业学期补考工作安排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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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考工作总结(共17篇汇总)

补考工作总结(共17篇汇总)

第1篇补考工作总结管理学院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补考工作总结管理学院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的补考工作自2011年3月24日开始至2011年3月27日结束,共有26门课程,进行了27场考试,173名考生参加了此次期末补考,现总结如下一、考前工作准备充分1、考前学院多次重点强调考风考纪,要求各监考教师严肃考场纪律,加强对学生诚信考试的培养和教冇力度。

2、考试命题以教学大纲为基础,重点考查基础知识点,难易程度适中。

3、进一步加强试卷保密工作,确保每一场考试对考生都做到公平公正,杜绝了漏题泄题等事故的发生。

二、考试过程严谨有序1、监考教师严格按照监考程序执行监考工作首先审査考生资格,进行考场淸理,宣读考场纪律,然后准时分发试卷,进行考试。

2、监考教师监考时严抓考风考纪,未发现考生有作弊等违纪行为,整个考试过程公正有序。

三、考试后期工作顺利进行阅卷教师严格按照评分标准以及《潍坊医学院试卷评阅要求》认貞•细致地批阅每一份试卷,将试卷答案与标准答案进行反复的比对,并对每份试卷的各小题得分和试卷总分加以复核,确保了试卷分数准确无误。

四、本次补考工作的问题与不足本次补考中有极个别考生缺考,或经补考仍未能及格"五、今后考试工作的打算1、继续加大试卷命题的实践性与灵活性,使题目与客观现实相联系,并且适当增加题目对于考生的区分度。

2、大力加强对监考教师的培训力度,使监考老师更加熟悉考试流程,加强监考工作的力度,严格监考,对于考生的作弊抄袭行为予以坚决制I上,出色完成监考工作。

3、继续加强对学生的诚信考试教育,严肃考风考纪,使考生真正认识到作弊行为的危害性,从而在根本上遏制考生的作弊违纪行为。

4、继续加强对学校相应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度,从制度上保障我院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管理学院2011年3月30日第2篇髙校系院补考工作分析和总结**系院2010-2011-2补考分析及总结根据《料衬考试管理工作条例》的规圧和教务处的通知要求,我系于2011年9月19日-21日举行了2010-2011学年度第2学期的补考工作,此次有我系负责的补考科目共计12门,其中公共课2门,专业课10门。

中医药大学课程补考规定

中医药大学课程补考规定

中医药大学课程补考规定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以及《XX中医药大学考试工作管理办法》、《XX中医药大学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精神,为规范补考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1、补考分为正常补考、毕业前补考、结业后补考三种类型。

2、学生课程成绩评定不及格,必须参加补考,补考及格后方取得该课程学分,补考成绩以“60”计入学生成绩档案。

3、正常补考安排在课程考试后的下一个学期初进行;毕业前补考安排在毕业当年的5月中旬进行。

结业后补考安排在毕业当年的7月初、11月中旬或者结业后次年的5月中旬。

申请结业后补考课程门数要求:7月初最多申请2门、11月中旬最多申请4门、次年5月中旬申请参加考试课程门数不限。

4、正常补考不及格,可参加毕业前补考,经毕业前补考仍有不及格的课程,学生可以申请参加一次结业后补考。

学生要求参加结业后补考,必须填写《结业后补考申请表》,列出具体的考试课程名称及按照本《规定》第三条规定的时间,在毕业前由所在院(部)审核后交考试中心备案。

学生每门课程的结业后补考只有一次机会,学生须慎重考虑选择补考
时间。

5、补考学生应主动关注教务处通过书面或网络发布的补考安排通知,凭有效证件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不按要求提交《结业后补考申请表》或不按时参加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6、毕业考试安排在学生实习结束返校后进行,考试未及格者不予补考,可申请参加结业后补考。

7、校选修课程不及格不予补考,学生可选择重修该课程或选修其他课程。

8、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9、本规定于XXXX年6月1日校长办公会通过。

2017届本科毕业生补考、重修安排表

2017届本科毕业生补考、重修安排表

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 公共事业管理(卫生方向) 2013 许自豪
管理数学
公共事业管理(卫生方向) 2013 张绎玄、王崇伟
管理信息工程
公共事业管理(卫生方向) 2013 张峻榕
基础药理学
制药工程
2013 覃宇更、叶梓阳
基础药理学
中药学
2013 叶权
基础药理学
中药资源与开发
2011 蓝慧
无机化学
食品科学与工程
2013 刘玲莉
应用心理学(医学心理学) 2013 黄睿明、李云、林泉、陆雅娴
20170612 14:30-16:30
公管
计算机应用基础(含程序设 计)
中药学 食品科学与工程
市场营销
2013 徐发威 2012 姚文彬 2013 田孝林、钟迪
药学院
药物合成
药学 制药工程
2013 陆益英、蓝菊花、莫惠惠、农宗静
口腔医学
2012 龙子卿
临床医学
2012 白宣凯、陈国祥、陈家驹
针灸推拿学
2012 李彦龙、胡清祎
中西医临床医学
2011
陈龙、范如雪、刘善耿、莫承建、丘丰源、沈小军 、谢有杰
中医学
2012 符继、郑勇
中医学(定向班)
2012 易冠颖、李家森
中医学(中医骨伤方向) 2012 石锋
校区 明秀
教室 新西一
2017年06月06日
第9页 / 共15页
2017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补考、重修安排表
时间
院系
瑞康
瑞康
20170614 9:00-11:00
基础 瑞康
瑞康
基础
药学院
公管
外语部
公管

补考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模板

补考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模板

关于补考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教务处将取消组织毕业补考工作。

以前因课程考试补考不及格、缺考、违纪舞弊等情况没有成绩的学生,将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课程学习和考试:
1. 本学期xx级学生实习结束后,各学院立即安排上学期期末考试不及格的课程补考。

2. 各学院统计、核准xx级学生以前各个学期因各种情况(补考不及格、缺考、违纪舞弊等)没有成绩的课程。

专业课由各个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安排补考(具体时间教务处另行通知);通识类课程由教务处统一汇总学生信息并确定考试时间,由开课学院负责安排考试。

3. 从本学期开始,非xx级学生补考后仍不及格的课程(包括缺考、违纪舞弊等),各学院安排他们与低年级一起插班学习,插班学习的课程要求学期对应,专业对应(如果低年级无相同专业,学生以自学和个别辅导方式进行学习);学生必须以本年级本学期的课程学习为主,在完成好本学期的学习任务之后,利用空闲时间参加低年级的学习,不得本末倒置,主次颠倒;期末考试时与低年级一起考试,如有的课程考试时间冲突,学生对本学期正常开设课程的考试办理缓考手续,下个学期开学初参加补考/缓考考试;
4. 缓考成绩如实评定和记载;补考成绩如实评定,但最高分只计60分。

5. 严肃考试纪律。

参加考试的学生必须携带有效证件(学生证和身份证),无证件者,一律不准参加考试。

6. 各学院选派认真负责的老师担任监考教师,要求按时到场,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严格按照期末考试程序进行,发卷前先仔细核对每个学生的证件,一旦发现有考生违纪现象,应收集违纪事实并及时填写《违纪事实认定表》。

7. 教务处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巡视。

xxx大学教务处
xxx年xx月xx日。

补考工作总结(共17篇汇总)

补考工作总结(共17篇汇总)

第1篇补考工作总结管理学院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补考工作总结管理学院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的补考工作自2011年3月24日开始至2011年3月27日结束,共有26门课程,进行了27场考试,173名考生参加了此次期末补考,现总结如下一、考前工作准备充分1、考前学院多次重点强调考风考纪,要求各监考教师严肃考场纪律,加强对学生诚信考试的培养和教育力度。

2、考试命题以教学大纲为基础,重点考查基础知识点,难易程度适中。

3、进一步加强试卷保密工作,确保每一场考试对考生都做到公平公正,杜绝了漏题泄题等事故的发生。

二、考试过程严谨有序1、监考教师严格按照监考程序执行监考工作首先审查考生资格,进行考场清理,宣读考场纪律,然后准时分发试卷,进行考试。

2、监考教师监考时严抓考风考纪,未发现考生有作弊等违纪行为,整个考试过程公正有序。

三、考试后期工作顺利进行阅卷教师严格按照评分标准以及《潍坊医学院试卷评阅要求》认真细致地批阅每一份试卷,将试卷答案与标准答案进行反复的比对,并对每份试卷的各小题得分和试卷总分加以复核,确保了试卷分数准确无误。

四、本次补考工作的问题与不足本次补考中有极个别考生缺考,或经补考仍未能及格。

五、今后考试工作的打算1、继续加大试卷命题的实践性与灵活性,使题目与客观现实相联系,并且适当增加题目对于考生的区分度。

2、大力加强对监考教师的培训力度,使监考老师更加熟悉考试流程,加强监考工作的力度,严格监考,对于考生的作弊抄袭行为予以坚决制止,出色完成监考工作。

3、继续加强对学生的诚信考试教育,严肃考风考纪,使考生真正认识到作弊行为的危害性,从而在根本上遏制考生的作弊违纪行为。

4、继续加强对学校相应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度,从制度上保障我院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管理学院2011年3月30日第2篇高校系院补考工作分析和总结**系院2010-2011-2补考分析及总结根据《****考试管理工作条例》的规定和教务处的通知要求,我系于2011年9月19日-21日举行了2010-2011学年度第2学期的补考工作,此次有我系负责的补考科目共计12门,其中公共课2门,专业课10门。

河南工程学院关于2012年毕业生补考工作安排的通知

河南工程学院关于2012年毕业生补考工作安排的通知

关于2012年毕业生补考工作安排的通知各系、部
2012届毕业生补考工作将于2012年4月9-11日进行。

具体安排入下:
一、打印补考名单,方法:进入正方教务系统—成绩管理—成绩综合处理—毕业补考。

二、印刷试卷,各系按补考人数(含往届毕业生)于4月6日之前到教务处文印室(校本部)复印试卷。

三、补考成绩于4月18日前录入完毕。

四、补考时间安排
五、专业课考试时间由各系在安排考试的时间段内自定。

六、各系所用教室安排(见附表一):
注:
1、时间地点若不够用请及时申请。

2、补考安排表(例表见附表二,请各系严格按照例表的格式制作,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接收)
3、补考安排表于4月6日12:00前提交教务处(后附电子表格发至963162145@)。

并及时通知学生。

4、补考结束后交叉课试卷于4月16日上午交予教务处,各系下午到教务处领取。

2012-3-19。

模板-本专科毕业生补考工作安排方案

模板-本专科毕业生补考工作安排方案

本、专科毕业生补考工作安排初步方案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毕业生工作相关要求,为保证本、专科毕业生按期毕业,在对毕业生学业完成情况、实施线上考试硬件、软件条件进行摸底、统计、调研的基础上,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思路在保障线上教学运行平稳,保证考试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分步、适时开展毕业生补考、重修及正常课程结业考试线上考试工作。

结合当前疫情,第一阶段利用超星平台先期启动本、专科毕业生补考考试工作。

二、本、专科毕业生补考课程及学生报考情况本、专科毕业生补考课程总计302门,其中考试课程201门,考查课程101门,报考总人次数为1621。

具体情况如下表:(备注:最终数据由学院核准)三、补考考核及命题要求(一)考查课程的考核在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下,命题教师可采取灵活多样的考核方式,包括口试、提交论文(设计)、撰写调研报告或软、硬件制作等。

延迟开学期间,任课教师提前将考核要求布置给学生,学生在线下完成,正式开学后一至两周内按要求提交纸质作业、论文、或答卷。

(二)实践教学环节的考核各教学单位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结合现阶段疫情实际情况,合理制定独立设课的实验、实训、实习、课程设计等课程和教学环节考核方案并自行组织学生补考。

(三)考试课程的考核利用超星平台进行线上考试,原则上考试时长100分钟,个别课程可做调整,总时长不超过120分钟。

各门课程负责人结合线上考试特点重新命题。

四、工作进度及安排1.统计补考报名名单。

本次补考报名的对象包括:本科、专科、升本、往届返校及留级跟班修学生,往届及留级跟班生须提前向学院提出报名申请。

各学院根据本单位补考确认情况,结合毕业生的实际,在教务系统中完成最终名单的确认审核。

2.面向命题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开展在线命题、线上考试系列培训。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教务处XXXX年XX月X日。

毕业生毕业管理工作细则试行

毕业生毕业管理工作细则试行

毕业生毕业管理工作细则(试行)为规范我校毕业生毕业管理,依据《天津师范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和《天津师范大学学生违规违纪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毕业生学籍信息核对时间安排(一)工作时段:3月1日-4月30日(二)工作安排1.3月1日-3月15日,教务处整理毕业生学籍信息,制作《毕业生个人信息核对名单》并下发至学院。

2.3月16日-4月15日,各学院负责组织毕业生认真核对《毕业生个人信息核对名单》,要求毕业生本人签名确认。

3.4月16日-4月30日,教务处审核《毕业生个人信息核对名单》,核查无误后归档备案。

(三)注意事项1.为保证学历、学位电子注册信息准确无误,《毕业生个人信息核对名单》必须由学生本人签字确认。

由于核实、填写不认真而导致的信息与个人实际情况不符,影响学历、学位电子注册后果由学生本人自负。

2.毕业生核对个人信息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必须与招生录取数据保持一致,若有变更,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1)属于在公安机关登记修改姓名的,出具公安部门已添加曾用名的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原件和以上两份原件的复印件,并提供由当地县级公安部门开具的姓名变更证明。

(2)属于在公安机关登记修改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的,出具由当地市级公安部门开具的《公民身份号码更正证明》、户口簿和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属于高考报名期间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填写或录入有误的,出具省级招办盖章的情况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学校不予受理个人信息变更申请。

(1)同时申请变更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的;(2)不能提供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材料的;(3)身份证件变更为港、澳、台地区或国外居民身份证明凭证的。

4.申请提前毕业学生,应在3月12日前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批准教务处备案后,参加毕业生学籍信息核对。

二、毕业生毕业前补考时间安排(一)工作时段:4月5日-5月上旬(二)毕业班学生申请参加毕业前补考,具体操作流程参见《天津师范大学毕业班毕业前课程补考暂行规定》。

南京大学关于加强重修、补考、缓考规范管理的通知

南京大学关于加强重修、补考、缓考规范管理的通知

南京大学关于加强重修、补考、缓考规范管理的通知各院系、有关教学单位:为了实现南京大学本科人才培养的目标,确保人才培养的质量,维护我校本科教学的声誉,我处将加强对重修、补考、缓考工作的规范管理,以确保我校在教学研究、教学改革、教学质量监控、教学运行等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现将重修、补考、缓考工作的有关要求明确如下:一、重修、补考、缓考学生首次修读的课程考试不及格,可以参加一次补考。

补考不及格者必须参加课程重修,重修者不得参加补考。

学生因公、因病或其它不可抗拒的因素,可申请缓考。

如因疾病不能参加考试,需提供经我校医院鉴定的疾病证明。

二、重修、补考、缓考的组织1、需重修的学生必须在网上提交申请,经所在院系教务员审批并编班。

2、重修者可以选择按课程计划安排随班重修,也可选择随班自学重修。

选择后者,需经任课教师同意,开课院系主管教学院长(主任)批准,并交作业和随班参加所有测验和考试。

3、学生如需跨院系重修,必须经所在院系和开课院系的教学院长(主任)批准后,方可办理相关重修手续。

4、毕业班的课程,如不及格人数多于15人,开课院系可单独组织重修班,但须在第八学期开学前报教务处审批。

5、各学期开学前,各院系必须将补考课程、补考学生姓名及具体补考时间、地点报教务处。

6、补考应安排在开学后二周内进行。

7、补考一律启用相关课程的考试B卷,并和A卷一起装订存档。

8、学生毕业前,院系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补考。

9、确需缓考的学生必须经任课老师同意,填写《南京大学缓考申请表》(在教务处主页下载),在期末考试前一周提交所在院系和开课院系签署意见,报送教务处批准。

10、课程缓考应与课程补考同时进行,如课程没有补考则与下学期(年)的该课程的期末考试同时进行。

教务处2010年1月26日。

关于做好2003届学生毕业考核及毕业离校工作的意

关于做好2003届学生毕业考核及毕业离校工作的意

关于做好2003届学生毕业考核及毕业离校工作的意见南阳理工学院(二○○三年五月二十五日)我院2003届毕业生总数为2899人,目前正在进行各种形式的毕业实践教学,其中院内1600人,院外1299人。

按原定教学计划的安排,2003届学生毕业实践教学共18周,截止日期为6月20日(其中6月16日—20日为毕业实践教学考核与答辩时间);毕业生毕业教育和离校手续办理时间为10天(其中6月21日—27日为毕业教育时间,6月28日—30日为办理毕业离校手续时间)。

鉴于当前全国预防“非典”的严峻形势,为切实做好2003届学生毕业考核和毕业离校工作,根据《河南省教育系统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方案》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对我省高校“非典”防控期间的几个问题的意见》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就我院2003届学生毕业考核和毕业离校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做好毕业考核及毕业离校工作的基本原则(一)严格执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服从目前预防“非典”工作大局,确保师生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学院安全稳定。

(二)坚持考核标准,简化毕业考核方式及毕业教育和毕业离校工作程序,保证毕业生顺利、安全离校。

二、加强与在外实习学生的联系,保证在外实习学生实习期间不返校根据教育部、教育厅关于“在外实习学生实习期间,不允许擅自返校”的要求,我院所有在外实习学生实习结束前,要在实习单位安心实习,未经学院允许不得擅自返校。

各系与在外实习学生保持经常联系,及时将上述精神传达给所有在外实习学生,要随时掌握学生动态,对学生学习、生活给予指导,对学生提出的各种疑虑给以明确答复,坚持不允许学生擅自返校。

各系在外学生的情况每周应汇总两次(周一和周四上午12:00前将汇总情况报送教务科研部),对于目前还没有取得联系的学生,要责成专人,继续不间断地联系。

教务科研部要及时掌握全院在外学生动态情况,在校园网上公布,并随时向学院汇报。

学生工作部要及时将学院有关毕业生工作的政策通过公开信等各种渠道告知毕业生。

关于2012届毕业生有关工作的安排意见

关于2012届毕业生有关工作的安排意见

关于2012届毕业生有关工作的安排意见为了维护教学计划的严肃性,确保各个教学环节执行到位,以使2012届毕业生能按时顺利毕业,现对毕业生有关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一、毕业班学生成绩遗留问题的处理1.各系(院)请通知毕业班学生,于4月30日之前通过个人账号进入校教务管理系统认真核对自己的成绩,对于不及格科目,应按学校规定时间按时返校参加毕业前补考。

2.毕业班学生在校期间以考试形式进行考核的不及格课程,补考时间统一安排在5月7日至11日之间进行,具体安排请登陆教务管理系统查询。

3.以大作业、论文等形式进行考核的课程(如:大学语文、心理健康教育等选修课),以及机试、实践教学等教学环节,有不及格的请于5月7日至11日联系任课教师补考,任课教师应将补考成绩于5月14日之前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并报教务处备案。

4.体育补考安排在5月12日上午8:30新区网球场。

二、毕业设计、毕业答辩相关事宜1.全校毕业答辩时间安排在2012年5月10日至15日进行(具体时间由各系(院)安排),毕业生需按照毕业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按时完成设计任务。

各系(院)必须成立答辩委员会,在答辩之前对所有学生的毕业设计作业进行认真评阅。

2.提前离校的毕业生毕业设计作业必须按照指导教师给定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进行,并且不得缺失毕业答辩环节。

毕业答辩形式可以灵活,学生必须将毕业设计论文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并交给指导老师,各系(院)应认真把关,经批改确认可以答辩的,学生应按系(院)里规定的答辩时间回校答辩,各系(院)亦可考虑通过网络电话等途径进行答辩;若在同一地区的毕业生人数较多,可考虑安排答辩老师到企业集中答辩(相关系(院)最好沟通集中,由教务处进行统一协调)。

各系(院)应按照上述要求对提前离校学生的毕业设计认真执行,并且应将学生答辩成绩实事求是地判定、记载。

3.2012年5月18日前各系(院)将毕业设计题目、毕业答辩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并报教务处备案(报送成绩单要求包括:系别、班级、学号、姓名、论文题目、论文成绩、指导教师;对未参加答辩或答辩未通过的学生,要求另行单独统计;对未参加答辩者,注明具体原因)。

关于规范课程补考、缓考与重修管理的通知

关于规范课程补考、缓考与重修管理的通知

关于规范课程补考、缓考与重修管理的通知各教学单位:为了进一步规范课程补考、缓考与重修的管理,根据《信阳师范学院华锐学院教学工作规程》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程补考(一)补考对象学期期末考试(以下称正考)成绩不及格的学生。

符合补考条件的学生,如有下列情形之一,则不能参加补考:1.未缴费注册;2.旷考;3.正考有做弊或者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

(二)补考时间补考原则上安排在下学期第五周至第七周期间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参加补考的学生原则上不允许办理缓考。

(三)补考成绩评定补考成绩的评定和记载:再也不计入平时成绩,学习成绩记录表以试卷成绩记载。

试卷成绩 60 分(含)以上的,正方教务系统成绩统一记为 60 分(及格);60 分以下的,以实际分数(不及格)记载;做弊、违纪或者旷考的,记为零分,同时备注做弊、违纪或者旷考。

学生每门课程惟独一次补考机会。

没有参加当次补考的、补考成绩不及格的本科学生,须参加课程重修,专科学生则不进行重修,在毕业前进行一次性补考。

二、课程缓考(一)缓考对象因疾病等原因不能参加正考且在考试前填写“华锐学院课程缓考申请表”(附件 1 )并获得批准的学生。

(二)缓考时间缓考与每学期举行的补考同时进行。

参加缓考的学生原则上不允许再次办理缓考。

(三)缓考成绩评定缓考成绩的评定和记载:再也不计入平时成绩,学习成绩记录表和正方教务系统成绩均以试卷成绩记载,同时备注缓考;做弊、违纪或者旷考的,记为零分,同时备注做弊、违纪或者旷考。

学生每门课程原则上惟独一次缓考机会。

没有参加当次缓考的、缓考成绩不及格的本科学生,须参加课程重修,专科学生则不进行重修,在毕业前进行一次性补考。

三、课程重修(一)重修对象1.旷考的;2.补考成绩不及格的;3.缓考成绩不及格的;4.考试中有做弊或者其它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

(二)重修方式跟班重修。

学生按照规定办理重修申请手续后,跟班听课。

如重修课程上课时间与正常课程上课时间相冲突,无法听课时,学生可以根据本人对重修课程的掌握程度申请课程(理论部份) 免听,课程免听需经任课教师允许后报教学部审批。

关于2008届毕业生毕业考试

关于2008届毕业生毕业考试

关于2008届毕业生毕业考试及各年级正、重、补考的通知各教学部系、各专业年级办:1、各年级开学后补考、重考时间定于2008年3月4~14日进行,各专业毕业考试时间定于3月15-3月22日进行,请通知学生带上学生证或身份证参加考试,无相关证件者不准进入考场,如学生证遗失,可在2月29日(周五)在教务科补办。

2、严禁代考、使用通信工具、夹带纸条,一经查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1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学生补考期间,年级老师参与监考或巡考,清理代考学生。

3、学生在校期间,教务处每一年级每一门课程安排三次考试即正考、第一次重考、毕业前补考(毕业考试、离校实习学期的考试除外),如正考和第一次重考均未考过者,可报名参加下一年级的第一次重考(第二次重考),如还未考过者,毕业后次年3月份可报名参加下一年级的毕业前补考。

4、2008届毕业生,凡1、3、5学期有未考过的科目,请参加本次大1-大3年级的重考,凡本次考试安排有考试的科目,记一次考试。

第2、4、6、7学期以及本次1、3、5学期没有安排的科目,补考安排在3月28到4月15日完成,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在校期间每一科考试机会共4次,请同学们把握好每一次机会,除正考外的考试均可报名参加,争取按时毕业。

6、外语系、公管系、体育系、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的专业课程考试,属本系老师任课的,由本系负责安排,但补、重考须安排在3月14日前结束,请各部、系认真组织好本次补、重考工作。

7、各年级各课程正、补、重考时间及地点已确定,请在教务处网下载,或在考试中心领取。

凡参加第二次重考的学生须到教务处考试中心报名,并在财务处交费后方可参加考试。

报名时间2008年2月26~28日。

凡未报名并未交费者,参加考试无效。

各相关教研室必须根据教务处提供的二次重考名单,阅卷和登分,凡不在名单之列的第二次重考卷视为无效卷。

属部、系安排的考试,在接收第二次重考学生考试时须检查学生财务收据,无财务交费收据者一律不准考试,毕业考试安排见附件1。

Xx大学关于规范学生补考(补修)规定的通知

Xx大学关于规范学生补考(补修)规定的通知

Xx大学关于规范学生补考(补修)规定的通知
各系(部)、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往届毕业生补考(补修)工作,保证学生顺利毕业,对往届毕业生补考作如下规定:
一、根据《xx大学学籍管理规定》,学生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可以延长至5年(含休学);因应征入伍和创业保留学籍者可适当延长至7年。

学生在校期间,每门课程均有三次考试机会即正常考试、补考、毕业前补考(考试作弊、缓考、旷考者除外)。

学生在正常考试中不及格,可在下学期初补考一次;如补考仍不及格但尚未达到退学规定者,参加毕业前补考,不及格只发结业证,不发毕业证。

学生补考工作办法20111221

学生补考工作办法20111221

东明县职业中专学生补考办法补考是教育教学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是促进学风、校风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为保证教学质量,加强对补考工作的管理,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我实际情况,对我校的补考工作做如下具体规定:一、补考范围确定1.对于前一学期课程考试不及格的,学校提供一次补考机会。

具体补考课程以教务处公布的补考安排表为准。

2.有考试作弊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者不得参加正常补考。

学校将视其表现在毕业前最多给予一次补考机会。

3.对于毕业班学生,到毕业学期仍有课程不及格者,学校提供一次毕业前补考机会。

4.毕业前仍有不及格学科的学生,一年后回校补考,及格后补发毕业证。

二、补考信息的公告与通知1.补考时间一般安排在新学期开学的第1-2周内完成。

及格率低于90%的,补考人数按本专业(科目)在班内本专业(科目)不低于10%的比例确定,及格率高于90%的,班内该科目补考人数最少2人。

2.具体某课程的补考时间、考场教室、考场名单等补考信息将在开学报到时通知各班班主任,参加补考者可前往查询。

3.各班班主任接到补考安排信息表后,需及时敦促本班补考学生缴补考费并按时参加考试。

4.教务处负责通知各主考教师编制、领取补考试卷,并组织相关监考事宜。

三、补考的考试纪律凡应参加补考的学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补考,对于旷考者一律不再另行安排补考。

补考时,如发现有考场违规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四、阅卷及成绩的提交1. 补考的试卷由主考教师负责带到考场。

考试结束后,试卷由主考教师负责移交到补考学生授课教师手中。

2. 补考的试卷评阅工作由补考学生原在教学班授课教师负责,于考后三天内完成并将成绩报到教务处。

补考成绩按两级制“及格”/“不及格”评定。

六、本办法自2011-2012学年开始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毕业生对学校意见建议

毕业生对学校意见建议

毕业生对学校意见建议毕业生对学校意见建议(一)教学先导、学生自主、服务竞争对于我们学校的发展,笔者想具体从以下的几个角度阐明自己的建议,这些建议是我短时间思考的所得,因为时间之短,欠成熟和片面性是无法避免。

在教学方面:二学生拥有更换科任老师的权利。

有的学生向笔者反映有的老师上课的确是太差劲,学生“敢怒不敢言”,怕被任课老师“抓辫子”,只有忍气吞声。

许多的教育专家在收费时,大谈高等教育产业化,以次类推,学生享受高等教育,是一种购买活动,为什么就不能买到更好一点的产品呢?学校安排一些不适宜教学的老师上课,无疑在把次品高价出售。

(这样说可能会得罪一些人,但是它不针对任何个人,为了我们湖大的发展,我们需要不同的声音)学校这样决策,可能是挨着面子,怕得罪一些教师。

而我们应该帮助学生培养自主意识、维权意识。

教育的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地位应该是平等的,作为消费者的学生应该享受等价、等值的服务。

如果一个班的80%的学生对任课教师不满意,就应该对其进行“弹劾”,被淘汰出局的老师也不要心存芥蒂,试想如果是你的小孩在学校得到的是这样的教育,你的心里也会起伏不平的。

还有一些教师随意调动课时,连教务处都不知道,学生要学习,也只有按老师说的去做了,这些老师调课的原因不是为了教学,而是为了兼职,打自己的“小算盘”,这样的老师学生有意见是很正常的,教务处更应该管一管。

四对教师、干部的考核:学校在这方面的动作不大,相对于教授而言,在我们湖大很少有“下岗”的,他们每年要发表一定数量的论文,可是就没有不合格的吗?学生考试不好要补考、重修甚至退学,可我们的教师呢?特别是对教师的考核更应该具体量化,有上有下,有进有出的。

古人云:生于忧患,死于安乐。

很多的东西是“水不急鱼不活”,让每个人都有压力,有使命感、危机感。

加强竞争与考核,还有淘汰机制。

不要怕得罪人,我想有好的、合理的、科学的人才引入机制,还怕我们招聘不到人才吗? 学生权利维护方面:一让学生参与与学生自身权利密切相关的一系列政策制定。

大连海事大学学生补考管理规定

大连海事大学学生补考管理规定

大连海事大学学生补考管理规定(2009年9月修订)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风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规范考试管理,特对学生补考作以下规定。

第一章学期初补考第一条学生在校期间如有必修课或限选课不及格,每门课程仅有一次免费补考机会。

第二条学生于上学期所修的必修、限选课,成绩不及格且分数为40分(含)以上的课程,准予参加开学初的学期初补考。

第三条在校生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课程,不准参加开学初的学期初补考。

1.任选课;2.已经补考过一次的不及格课程;3.考试(查)为旷考的课程;4.考试(查)为违纪或作弊的课程;5.任课教师取消考试(查)资格的课程;6.成绩低于40分的课程。

第四条参加开学初补考的学生,必须于开学前一天到达学校,登陆教务系统查询补考日程。

非航海类专业学生可自愿决定是否参加补考考试,如不参加补考,补考成绩不予记载。

航海类专业学生必须参加补考考试,否则按补考旷考处理。

第五条组织工作1. 补考命题必须符合“教考分离,集体评卷”的原则。

确定为教考分离的考试课程,由教务处在试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用于补考。

非教考分离的必修、限选课课程结束考核时,要出三套题随机抽一套用于补考。

2.体育课、实验及实践环节的补考办法和时间由开课单位于每学期放假前报教务处备案并严格按规定实施。

3. 补考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在开学第一周内进行。

由教务系统按多门课程交叉自动编排考场。

4.补考学生于每学期开学前一天在教务系统网上查询补考资格及日程安排,按日程规定进行考试。

5.监考等各项工作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各教学单位具体安排,并在全校下发补考情况通报。

各教学单位须按要求落实好监考人员,并对监考人员提出监考要求。

第二章毕业前补考第六条毕业前补考对象仅为申请进入毕业环节的应届毕业生。

第七条毕业前补考,考生要按20元/门标准缴纳补考费,缴费后报名方为有效,否则将取消其补考资格。

第八条补考资格1.非航海类专业应届毕业生进入毕业环节后,教学计划规定的必修或限选课,不及格课程学分低于20学分(含)者,可申请毕业前补考。

医学院-毕业补考与毕业考试方案模版

医学院-毕业补考与毕业考试方案模版

皖北卫生职业学院2020届毕业生毕业考试与毕业补考实施方案根据学院工作安排,2020届毕业生毕业考试、毕业补考测试工作拟定于6月12日~20日进行。

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学生不能返校,所以本次测试采取“线上”方式进行,平台统一采用超星集团的“学习通APP”。

为做好此次测试工作,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毕业考试具体安排(一)测试对象1.2017级中职、高职各专业学生;2.2015级五年制高职学生。

(二)测试时间测试时间拟定于6月12日(周五)下午3:00~4:40,具体安排见教务处考试日程表。

(三)测试科目及出卷要求依据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确定测试科目(详见表1),试卷内容为各专业测试科目的知识点组成一套综合试卷。

测试卷要分专业、分层次进行组卷(A、B两套卷),题型为选择题,题量100题,测试时间100分钟。

试卷标题为《皖北卫生职业学院XX专业2020届毕业生毕业考试试卷》(A卷或B卷),试卷纸质底稿、电子稿于6月10日(周三)下午17:00前交至教务处孔令老师。

表1 2020年各专业毕业考试考核科目一览表(四)毕业考试成绩合成毕业考试最终成绩由线上理论测试成绩和毕业实习成绩组成,具体比例如下。

毕业实习成绩由系主任组织人员依据学生实习鉴定表成绩、实习期间的表现综合评定,报教务处审定。

毕业考试成绩=理论成绩(60%)+毕业实习成绩(40%)(五)考试组织1.各系安排毕业班辅导员,督促学生在手机端下载“学习通APP”,并对其进行操作培训,确保每一学生都能正确使用平台完成线上测试,此项工作在6月10日(周三)下午17:00前完成。

2.各系根据每个专业试卷套数,确定相关教师(每套试卷1名教师),负责在平台上推送、回收试卷,并将具体名单于6月10日(周三)下午17:00前报至李利老师处。

3.各班辅导员于6月11日(周四)下午17:00前完成平台班级的组建,考试期间由各班的辅导员负责线上测试的监考。

补考规定

补考规定

补考规定(试行)为树立良好的学风、建立良好的考试秩序、切实加强考务管理、提高教学管理水平。

根据浙江省技工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于学生补考,特作如下规定:一、补考1.在校期间的补考(即正常补考):上个学期考试不及格科目或缓考科目都要按时参加正常补考,每学期开学前一周为补考时间。

全校所有课目的补考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具体见当期的通知。

2.毕业前的补考(清理补考):补考不及格的学生,在办理毕业手续前参加教务处组织的清理补考。

3.违犯考场纪律者、考试舞弊和无故缺考的学生不能参加正常补考,在写出书面检查经学生处签署意见,填写申请得到批准后可以参加清理补考。

4.缺课时间(包括病、事假及旷课累计)超过该课程一学期三分之一学时者;毕业设计(论文)不及格;休学未办理复学手续者不准补考。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毕业时作结业处理:1.清理补考不及格者;2.不准补考者;3.应参加毕业清考而未参加毕业清考者;4.未通过毕业资格审核者。

结业证书拿到两年内成绩合格可换发毕业证书。

三、补考工作要求:1.教务处负责统计出补考学生名单。

2.各班主任务必要认真填写《补考通知单》并及时发给学生,以免学生得不到补考通知而耽误补考。

3.正常补考试卷由教务处统一协调安排。

4.补考考场规则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严肃考风考纪,一旦发生学生违纪、作弊情况,监考教师在考试结束后立即报送教务处。

5.补考成绩60分(含60分)以上,按补考及格记入学籍卡,低于60分时,以实际分数计,毕业前可参加毕业清考。

因故不能参加正常考试,对履行请假手续,经教务处批准,可给予补考,按卷面成绩记人档案。

若因病不能参加期末考试者,需有市级或市级以上医院诊断书,于考试前两天到教务处办理缓考手续,开学前按规定日期提前到校参加补考。

根据成绩管理办法,考试成绩一式2份,一份送班主任,一份报教务处。

6.试卷由教务处保存,以备核查。

四、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全部在籍全日制五年制高级工班与三年制中级工班,适用于相关的所有正常授课的课程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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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届毕业生毕业学期补考工作安排意见2017届毕业生毕业学期补考将于5月22日一26日进行,为切实做好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为加强对考试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考试工作的领导与管理,具体组成人员名单如下:组长:李延成副组长:巩汝训成员:曹丽芳赵云华孙士铸鞠荣祥杨登山张银亭李汝中聂仁凯隋学圃呼立花刘玉民张凌云孟凡超吕爱斌各二级学院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及考务组、保密组、巡查组、成绩录入组等考试工作职能机构,负责本单位的考试工作。

各二级学院主要领导是本单位考试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充分重视考试组织工作,抓好考试工作的各个环节,进一步分解考试任务和明确责任,做到考试工作的各个环节责任到人。

学校鼓励、支持各单位对课程考核形式等进行改革探索,要按照教育教学改革工作的要求,开展考试改革与创新实践研究,逐步建立适应我校实际的考试工作新模式。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建设良好考风和学风的自觉性(一)统一印发宣传教育提纲。

学校教务处要结合近年来出现的考试违纪案例对我校学生考试纪律的有关规定进行深入解读,并结合鲜活的案例详细介绍考试违纪类型及相应处分规定,剖析学生考试违纪的主观行为和客观因素,特别强调考试违纪所带来的严重后果。

(二)多种媒体进行宣传。

各二级学院要充分利用宣传栏、黑板报、互联网等宣传媒介,采取专题、专刊、专版等形式大力宣传考风考纪,使广大学生树立诚信为本、公平竞争的思想观念,引导学生自觉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努力在全校形成“讲诚信光荣、弄虚作假可耻”的良好氛围,把违纪作弊等不良意识消灭在萌芽阶段。

(三)召开考风考纪教育大会。

通过期末复习动员和考风诚信教育,强化学生学业诚信意识。

各二级学院要组织教师、学生认真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东营职业学院考试工作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要对教师、学生进行考试违纪、作弊案例的警示教育,强化学生对考试违纪作弊危害性的认识。

(四)考风考纪教育到班级。

各二级学院要对班级开展考风考纪教育进行统一部署,辅导员、班主任、班委会要利用主题班会、诚信考试倡议、诚信考试签名、考试作弊反面典型、个别谈话等多种形式进行考风考纪教育,并引导学生把主要精力集中到课程复习上来。

三、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规范监考行为(一)实行校领导带班巡视考场制度。

学校成立考风考纪巡视组,由学校主要领导担任总巡视,全面负责期末考试的巡视工作。

设立巡视小组,由领导班子成员带班,负责具体教学楼的考试巡视工作。

各巡视小组要严格执行考试安排,自始至终盯在考场,认真做好巡视记录,及时纠正考试中出现的不规范现象,严肃处理各类违纪舞弊行为。

(二)严肃处理学生违纪舞弊行为。

严格执行《东营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理办法》,对于在考试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舞弊学生,做如下处理:1. 在学生入党、评选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评先树优和申请各类奖、助学金等方面实行违纪作弊一票否决制度。

2. 视其违纪舞弊情节给予纪律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并把纪律处分情况计入本人学籍档案和诚信档案。

3. 其违纪作弊课程成绩,按照无效计入本人当学期成绩档案,取消其参加当学期课程补考和重考资格。

(三)规范教师监考行为。

各部门、单位要按照《东营职业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的要求,规范教师的监考行为,强化考试过程管理。

全体教师要按照考试工作要求,认真做好监考工作,严禁出现迟到、早退、不认真履职、放任学生违纪舞弊等行为。

对于教师在考试过程中出现的不规范行为、违纪现象等,各部门、单位要及时纠正、制止,并按照《东营职业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处理办法》的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凡是学校巡视小组发现存在考试违纪舞弊现象或者其他不规范行为,各二级学院、监考教师等没有发现的,各二级学院、监考教师等负连带责任,一并予以严肃处理。

(四)考试组织情况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巡视小组要对二级学院考试组织管理情况进行总结评价,并把评价结果及时上报学校,评价结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教务处督导组、各二级学院要对每场考试情况进行及时通报。

对于考试中出现的违纪舞弊学生要及时上报,教务处和学工处要按照各自职责,在最短的时间内作出处理决定,及时通报处理结果,以起到警示、震慑作用。

四、考试运行工作(一)开考课程及考试组织形式详见附件(二)考试资格审核1. 根据《东营职业学院考试工作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结合学生的平时表现情况,对学生考试资格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情况进行公示。

2. 教务处将对学生考试资格审查工作进行抽查,请各二级学院于5月13日前将本单位审查情况(包括未取得考试资格的学生名单)书面报教务处。

(三)考试工作运行1. 开设课程中的公共课、跨学院开设的课程为校统考课程,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考试时间,统一编排考场,统一制卷,学生所在单位负责考试组织运行,统考时间为5月25日一26日。

2. 非统考课程理论考试由课程开设单位安排考试,时间限定在5月22日一26日,要科学、合理的安排考试课程,保证每天的考试规模大体相当。

非统考课程中的公共任选课程及公共体育课的考核工作由课程开设单位组织完成。

请各单位将考试工作安排于5月13日前报教务处,由教务处进行统一协调。

3. 各二级学院要重视对技能课程以及理论课程中的技能训练部分的考核,要制定出详细的考核方案,并将考核方案于5月13日前报教务处。

实验实训管理中心要重点组织对技能考核工作的巡视监督工作。

4. 学生违纪舞弊的认定及告知工作由各二级学院负责。

考试期间,各二级学院务必将每天的学生违纪舞弊情况及时报告教务处。

同时,请各二级学院将学生违纪舞弊情况及时报告学生管理部门,由学生管理部门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5. 学生须持学生证、身份证和考试通知单参加考试;若学生证或身份证缺一证者,学生可以到所在单位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明,考试结束后将临时身份证明交回各二级学院留存备查;三证不全者,不能参加考试。

6. 考试期间,毕业生正在进行顶岗实习,各二级学院要加大工作力度,及时通知有关同学按时参加补考。

五、命题与制卷(一)命题教师选聘命题时须填写《东营职业学院期末考试命题情况审核表》,命题教师由课程开设单位安排。

各二级学院对命题教师要精心选聘、严格要求,提高他们的责任意识,坚决杜绝考试前划定和变相划定考试范围、暗示考试范围或考试题目的行为。

如经调查或举报发现有此类现象,一经查明,要按照《东营职业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命题内容要求命题的内容和范围,要以课程整体设计为依据,与课程整体设计中的考核点相一致。

试卷应以考核学生认知能力、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为主旨,试卷内容要难度适中、题量适度,要兼顾多数学生的能力与水平、并有一定比例的提升考核内容,还要体现出对学生综合能力与创造性思维能力的考核。

(三)试卷格式要求1. 用正八开型打印纸设置,页边距均为Icmo2. 题首部分用黑体四号,其余部分用宋体四号,段落行距为1.5倍行间距。

3. 正确设置页脚内容,要包含试题简称、页码和总页码。

4. 试卷上需设计密封区、考生答题空间、得分栏、评分栏等内容,试题名称须与开考课程名称一致。

5. 个别课程需要学生在答题纸上作答者,需要单独设计、制作答题纸,格式与试卷相同。

(四)试题审查、选定试题程序1. 试题样题(两套)经课程开设单位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各单位教学秘书将试卷信息汇总成excel表格(内容包括:命题人,课程代码,课程名称,试卷适用的年级、专业,试卷类型,有无标准答案,备注),然后统一用大信封装试卷,并将汇总表粘贴在大信封封面上,试卷袋中的试题排放顺序与试卷信息表上的课程顺序一致,上述样题要存放在保密室中存档备查。

2. 请各单位教学秘书于5月20日前将本单位校统考试题电子版交教务处(图书楼911室)3. 所有考试试题的类型选择确定工作由课程开设单位确定;统考课程试题制卷工作由教务处组织进行。

4. 学校督导室将抽查各单位的试卷格式及保管情况,不合格试卷务必在两日内修改完毕,审核后仍不合格者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对其命题教师及所在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未在规定时间内上报而影响考试工作正常进行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制卷安排1. 教务处负责统考课程的制卷工作,请各二级学院将统考课程试题题样于5月20日前交教务处;其余课程的制卷工作由课程开设单位负责。

2. 非统考课程的制卷工作由课程开设单位负责,请各单位将制卷工作安排提前报教务处备案。

六、阅卷、成绩评定与记载(一)阅卷工作阅卷工作由课程开设单位安排,请各二级学院按照《东营职业学院考试工作管理暂行规定》《东营职业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的要求组织好阅卷工作,阅卷完毕后,将试卷等考试材料交教务处试卷库。

所有课程在阅卷结束时均需做出试卷分析,请各二级学院将本单位所开考课程试卷分析留存备查。

(二)成绩评定与记载所有课程的分数合成工作由阅卷组完成,分数登记及微机录入工作由各二级学院安排专人于6月2日前完成。

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对阅卷工作的监督检查,应安排专人对试卷进行复查,坚决杜绝试卷评阅过程中的不规范现象,如:不集体流水阅卷、不正确使用得失分符号、不规范拆封或不拆封就登记分数、阅卷签字不全、统分错误、随意加分等。

七、其它工作(一)各二级学院在本次考试结束后,要及时总结经验,找出不足,对整个考试的组织过程进行认真分析,写出考试工作总结,并将考试简要总结于6月5日前交教务处一份。

(二)所需表格请从考试用表格下载中选取使用。

附件:开考课程及考试组织形式2017 年 4 月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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