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县东关大街旧城改造住宅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
2017棚户区改造补偿最新标准
2017棚户区改造补偿最新标准棚户区的居住环境并不十分适合现代人,因此国家纷纷出台棚户区改造计划,改造的棚户区账户,可获得一定的改造补偿标准,主要分为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两种。
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2017棚户区补偿政策,希望你们喜欢!棚户区补偿标准第一条:为了加快我市老城区(棚户区)改造,改善居民居住环境,保障拆迁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吉林省、白城市的棚户区改造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对市区内市政府确定的老城区(棚户区)房屋进行拆迁时,给予补偿安置的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拆迁人,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
第四条: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应按本规定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第五条:拆迁人在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前将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全额存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指定的专用帐户。
待回迁安置结束后,剩余资金一次性返还给拆迁人。
第六条:拆迁补偿安置采取货币补偿和回迁安置两种方式,由被拆迁人自愿选择。
选择回迁安置的,其附属物按当年洮南市房地产评估指导价格文件规定执行补偿。
第七条:有如下情况的不做回迁安置,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一)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拆迁的房屋及附属物按当年洮南市房地产市场评估指导价格文件规定评估计价补偿,—次性付给被拆迁人。
(二)拆迁中涉及国有、集体所有制的房屋及其它建筑物、构筑物、附属物,执行有关政策规定。
(三)拆迁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房屋,一律回迁安置,附属物由拆迁人按当年洮南市房地产评估指导价格文件规定予以补偿。
安置后的住宅房屋其房屋所有权属不变,并由原承租人承租,房屋产权所有人应当与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第八条:拥有私有产权证(照)的住宅房屋和非住宅房屋的被拆迁人,选择回迁安置的,按建设部建住房(2005)178号文件规定并结算结构差价,结构系数为砖混楼房、平房1;砖瓦0.98;砖平0.95;砖土0.92;土平0.90。
惠民东关大街旧城改造住宅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
惠民县东关大街旧城改造住宅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惠民县东关大街旧城改造建设项目是我县为加快历史文化名城开发建设步伐,提高城市功能,改善城市居民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按照我县城市总体规划经专家充分论证而进行的一项重点工程,该项目范围内一切道路、管线、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均需拆除,为确保该范围内群众的合法权益,使群众得到公平、合理的补偿与安置,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一、房屋征收与补偿原则坚持“依法征收、依法补偿、妥善安置、阳光公开”的原则,以美化城市环境、提高城市品位、改善该片区居民生活环境为目的,采取属地管理、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严格征收补偿与安置政策,确保按期完成征收补偿与安置工作。
二、房屋征收与补偿改造范围、内容及拆除方式改造范围:北起东关大街,南接东景豪庭,东起闫北路,西至福临德豆捞。
征收内容:征收范围内的所有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道路、地下管线、架空线路及其它设施。
拆除方式:房屋腾空后由指挥部统一拆除。
三、征收补偿方式1、依据惠政发【2009】9号《惠民县旧城改造工作暂行办法》、惠价涉发【2009】2号《惠民县旧城改造建设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细则(试行)》文件标准结合实际情况由在我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评估公司评估价格进行补偿。
对不属于该村街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购买、继承或其它方式取得该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搬迁户,在该村街、街道办无异议的前提下,该搬迁户可以按院落实际占地面积享受宅基地补贴但最高不得超过264m2。
宅基地补贴标准:该范围属城市建成区内,按310元/m2,村街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每户现有合法宅基地补贴面积最高不超过264㎡,最低不少于166㎡。
同一院落中,经认定实际居住多户的,其享受宅基地补贴面积总和不超过该院落现有实际占地面积。
2、被征收人要求产权调换的,按照被征收房屋货币补偿确定的价格购买安置楼房,结清差价。
具体标准:同一个院落中,主房面积超出人均35m2的按主房面积安置,其购买价格按成本价1100元/ m2执行,超出主房面积部分多层按2100元/ m2购买,小高层按3000元/ m2购买;同一个院落中,主房面积不足人均35 m2的,安置面积可补到人均35 m2,其购买价格按成本价1100元/ m2执行,超出人均35 m2部分多层按2100元/ m2购买,小高层按3000元/ m2购买。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旧城(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的通知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旧城(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政府•【公布日期】2022.07.05•【字号】阜蒙政发〔2022〕3号•【施行日期】2022.07.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改革与发展正文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旧城(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的通知阜蒙政发〔2022〕3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县直各部门:《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旧城(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第19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22年7月5日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旧城(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为顺利推进我县旧城(棚户)区改造工作,规范房屋征收工作秩序,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有效维护公共利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第590号令)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补偿安置方式及回迁安置地点补偿安置方式: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住宅房屋产权调换安置(以下简称“回迁”)。
回迁安置地点:旧城区改造房屋征收地段、政府采购回迁安置房源。
二、被征收房屋价值的确定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主房(合法建筑)室内装饰装修补偿价格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附属房屋(临时建筑)、简易棚的补助价格,结合实际评估确定。
附属物按市场指导价格给予补助(见附件2)。
老旧楼房因生活需要形成的必要附属设施,结合实际予以合理补偿。
三、住宅、居民营业用房、住宅用于营业用房(认定的住宅用于营业用房)回迁1.住宅房屋以《房屋所有权证》为单位,按《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无差价回迁。
2.《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用途为营业房屋的,按《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无差价回迁。
老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最新)
老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X县棚户区改造项目是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之一,对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具有重大意义。
按照相关规划,拟将老街片区打造成集商业、居住、休闲等功能为一体的商住核心区。
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切实维护被征收人合法权益,依法推进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和《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的通知》(X政办发〔X〕11X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国家棚户区改造有关政策和该区域房屋市场调查情况,特制定以下补偿安置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征收原则(一)指导思想。
以十九大、X届X中、X中、X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规划引领、依法征收、统筹项目建设,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积极稳妥地推进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确保老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稳步实施。
(二)征收原则。
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坚持规划引领,依法征收,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原则;坚持决策X、程序正当原则;坚持征收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准原则。
二、征收范围及时间(一)征收范围:东起天井梁-高家湾-卢家槽西坡山根,西至河堤X,北起董家巷,南至防洪渠区域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用房、集资建房、商品房和居民自建房屋。
共涉及城北社区、关二社区、关一社区部分村居民房屋约1000户3100人,房屋面积约10万平方米,项目规划用地约160亩。
项目分为三期实施,一期征迁范围为东起天井梁西坡山根,西至河堤X,北起董家巷,南至百司巷。
二期征迁范围为东起高家湾西坡山根,西至河堤X,北起百司巷,南至粮食巷。
三期征迁范围为东起卢家槽西坡山根,西至河堤X,北起粮食巷,南至防洪渠。
具体以项目改造规划红线图为准。
(二)起征时间:起征时间、征收期限和奖金计算基准日以县房屋征收部门通知确定的时间为准。
三、征收人与被征收人(一)X县人民政府为项目房屋征收人。
东关棚户区改造框架协议书(签约版)
东关棚户区改造框架协议书甲方:枣强县人民政府乙方:东郡房地产房屋征收办公室开发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地址:地址:为加快城区旧城改造步伐,进一步优化人居环境、提升县城品味、完善城市功能,根据《合同法》、《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省市县关于棚户区改造一系列政策,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老实守信的原那么,就县城棚户区改造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明确责任,共同遵守。
一、项目概况1、东郡木兰项目〔暂定名〕位于枣强县枣强镇东关新村,位于幸福东街以北、富强路以东、火车站货场以西,改造建成小区占地面积约87.9亩〔附平面图〕,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住用地,住宅容积率不高于2.5,建筑密度不高于27%,商业配比率不高于16%,绿地率不低于35%。
以建立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划为最终依据。
2、现该区域需要拆迁的围富强南路东侧的居民平房〔87处,约390间〕。
预计拆迁面积约33000平方米。
以实际拆迁为准。
二、规划建立要求1、乙方的规划方案要本着“以人为本〞的思想,着力改善居民生活条件、建立生态宜居福地为目标,建成一个布局合理、功能齐全、交通便利、绿色节能环保、绿意盎然、水景交融的集休闲、商贸、居住为一体的高品质棚户区改造示小区。
2、商住小区住宅楼不得高于18层〔以建立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划文件为最终依据〕,日照时长满足旧城改造要求,并配建物业用房、幼儿园、垃圾处理设施、文化娱乐活动场所、公厕、卫生室等国家规与规划文件要求的配套设施。
建筑布局合理、外立面色彩鲜明,建成后楼宇轮廓必须亮化。
三、建立形式根据优势互补原那么,甲方负责该区域房屋拆迁、回迁安置政策制定,监视新住宅小区规划建立。
乙方全额出资负责:对协议约定区域围的土地,配合县政府土地征收主管部门实施成片整理、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土地平整,并按照批准的规划要求,乙方出具建立方案。
征收安置补偿、建立,分段实施、验收、稳步推进,严防损害群众利益、上访事件发生等。
2024滨州拆迁计划书
2024滨州拆迁计划书1. 引言本文档旨在介绍2024年滨州拆迁计划。
拆迁是指为了城市建设、土地利用规划或其他公共利益需要,将原有建筑物或居民迁出的行为。
拆迁计划是对拆迁工作的整体安排和具体实施的规划。
2. 背景滨州作为一个欣欣向荣的城市,城市规划和建设一直是我们的重要任务。
为了进一步提升城市的品质和功能,我们需要实施拆迁计划。
通过拆迁,我们可以腾出土地用于新的建设和规划,同时改善旧城区的环境和居住条件。
3. 目标我们的拆迁计划的主要目标如下:•优化城市空间布局:通过拆迁,合理规划土地资源,进一步优化城市的空间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拆迁将提供更好的住房和居住环境,改善居民的生活品质。
•促进经济发展:通过拆迁,我们将腾出土地用于商业和经济发展,推动城市经济的繁荣。
•强化城市功能:通过拆迁,我们将有机会改善城市的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提升城市的整体功能。
4. 拆迁范围拆迁计划将涉及以下几个重要区域:•旧城区:旧城区是我们改造城市的重要内容之一,通过拆迁,我们将提升旧城区的整体形象和品质,使其成为城市的新亮点。
•城中村:城中村是滨州城市发展中存在的一个问题,拆迁计划将对城中村进行整治和改造,提供更好的居住环境和基础设施。
•工业园区:拆迁计划还将涉及工业园区的调整和优化,以适应城市经济发展的需要。
5. 拆迁程序拆迁计划将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拆迁准备阶段:确定拆迁范围,与相关部门和居民进行沟通,开展前期调查和评估工作。
2.拆迁方案制定:根据调查和评估结果,制定拆迁方案,包括安置政策、补偿标准等内容。
3.拆迁公告:发布拆迁公告,告知居民相关政策和补偿标准,并进行公示和听证。
4.居民签约:与受拆迁影响的居民进行协商和签约,确保公平合理的补偿方案。
5.拆迁实施:按照拆迁方案,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拆迁工作。
6.安置和补偿:对被拆迁居民进行安置和补偿,确保其合法权益受到保护。
7.环境整治:对拆迁后的地区进行环境整治和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整体形象和品质。
惠州市棚户区改造计划及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doc
2018年惠州市棚户区改造计划及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2018年惠州市棚户区改造计划及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我市棚户区总数约6769户,2017年底前计划改造5525户,其中今年改造约1375户,明年改造约1787户……这是记者从昨日起公示的《惠州市棚户区改造规划(2014-2017)》(草案)中获悉的。
自公示日起,凡与《规划》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关系人(单位)可在30日内,向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提出书面意见。
全市约有棚户区6769户《规划》将棚户区分为城市棚户区、国有工矿棚户区和国有垦区危房(华侨农场危旧房)三种类型。
棚户区内普遍基础设施薄弱,安全隐患突出,建筑布局凌乱,居民居住环境比较恶劣。
据市有关部门初步调查统计,目前我市棚户区总数约6769户,城市棚户区约4425户。
惠城区城市棚户区约2675户;各县(区)城市棚户区户数约1750户。
全市国有工矿棚户区户数约357户,华侨农场危房户数约1987户。
在具体“如何改”方面,《规划》提出,棚户区改造要与“三旧”改造政策相结合。
其中城市棚户区改造要尽可能安排在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的地段。
如进入市区各主要入口地区,如惠民大道和惠南大道等沿线,通过改造该地区的棚户区提升城市入口形象。
重大公共服务设施周边,如惠州奥林匹克体育场周边等,通过该地区的棚户区改造提升城市品质。
城市新区建设和“三旧”改造地段,如金山湖、江北等片区,通过该地区的棚户区改造,完善配套市政公共服务设施,有利于改善城市环境、集约利用土地,推进城镇化健康发展。
城市重点地段,如江北9号、10号地块及河涌整治周边等,通过该地区的棚户区改造,可有效带动周边地区的发展,优化城市结构。
同时《规划》要求各县(区)棚户区改造布局重点是对人居环境差、安全隐患大、影响市容市貌和经济社会发展并急需改造的城区、国有工矿和华侨农场进行改造。
改造要大力推进各县(区)的生态文明建设,完善用地功能和规划布局,改善人居环境和景观面貌。
关于公布汉台区东关旧城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
关于公布汉台区东关旧城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公告发布时间:2012-03-22 17:14 来源:汉台区住建局阅读次数:16汉台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汉台区东关旧城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公告汉台区东关旧城棚户区改造项目已列入汉台区2012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第590号令)的规定,现将汉台区东关旧城棚户区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请公众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将意见以书面形式递交汉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或汉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汉台区东关旧城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东关区域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房屋征收的目的:汉台区人民政府依照汉中市城市建设规划实施东关历史文化风貌街项目,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群众生活居住环境。
二、房屋征收主体、实施单位及被征收人:征收主体为汉台区人民政府;征收补偿实施单位为汉台区东关片区改造项目协调办公室;被征收人为征收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人。
三、征收范围及期限:东关旧城改造将分期进行,一期征收范围东至王家巷,西至东门桥,南起东新街,北至莲湖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时间拟从2012年4月上旬至2013年12月底,其中安置房建设用地范围内房屋征收签约期限截止2012年12月底。
四、房屋征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东关旧城改造房屋征收的价格评估机构须具有三级以上房地产价格评估资质,且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确定按国家住建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和陕建发[2012]23号文件的规定产生。
五、房屋征收补偿办法:(一)房屋征收补偿以被征收人合法房屋为依据。
被征收房屋的性质、用途和建筑面积以被征收房屋权属证书或有效建设批准文件载明的性质、用途、建筑面积确认。
绥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绥化市市本级棚改地块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通知-绥政规 〔2020〕3号
绥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绥化市市本级棚改地块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通知正文:----------------------------------------------------------------------------------------------------------------------------------------------------绥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绥化市市本级棚改地块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通知绥政规〔2020〕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现将《绥化市市本级棚改地块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绥化市人民政府2020年12月24日绥化市市本级棚改地块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因市本级棚户区改造需要,市政府决定对地块围合区域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
依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名称市本级棚改征收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
二、征收主体、征收实施单位征收主体:绥化市人民政府。
征收实施单位:绥化市房屋征收保障服务中心。
三、征收范围地块围合区域(按不同地块征收范围图)。
四、房屋征收协议签约期限征求意见期自本《方案》公布次日起不少于30天,房屋征收协议签约期限自本《方案》公布次日起60天内(注:签约期限根据地块实际情况调整)。
五、禁止不当行为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扩、改建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由房屋征收部门做出禁止不当增加补偿费用行为的通知,并在征收范围内公布。
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将有关禁止事项书面通知城乡规划、城乡建设、国土资源、工商等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六、评估测绘机构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测绘机构由被征收人在征收公告发布前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
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庆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通知-宜政发[2013]17号
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庆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通知正文:---------------------------------------------------------------------------------------------------------------------------------------------------- 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庆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通知(宜政发〔2013〕17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安庆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已经市政府第六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庆市人民政府2013年9月10日安庆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第三条各区人民政府负责本区域内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各区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具体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的公共利益建设项目,由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指导、监督工作。
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建设、规划、土地储备、监察和审计等部门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和各自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征收决定第四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下同)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即墨东关拆迁补偿方案
即墨东关拆迁补偿方案1. 引言即墨市东关地区的拆迁工作即将展开,拆迁工作对于居民个人和社区发展会产生重要影响。
为了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并推动区域社区的可持续发展,政府制定了即墨东关拆迁补偿方案。
本文档将详细介绍即墨东关拆迁补偿方案的相关内容。
2. 拆迁范围拆迁范围包括即墨市东关地区的所有房屋和建筑物。
拆迁范围根据规划和土地利用需求进行划定,确保拆迁工作的整体顺利进行。
3. 拆迁补偿政策3.1 照片及详细信息登记居民需按时到政府指定地点登记个人详细信息并提供房屋照片,以便政府进行评估和拆迁补偿计算。
3.2 房屋补偿标准根据房屋的面积、建造年限和市场价值等因素,政府将按照统一的标准计算拆迁补偿金额。
该标准将在拆迁登记时向居民公布。
3.3 住房安置方案政府将提供住房安置方案,确保被拆迁居民有合适的住房安置。
住房安置方案将考虑居民的人口结构和居住需求,力争让每个被拆迁的家庭都能得到合适的住房。
3.4 临时居住安置费在拆迁过程中,政府将为被拆迁居民提供临时居住安置,并支付相应的费用,以保障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
3.5 商业补偿方案针对商业用地和商铺的拆迁,政府将根据商铺的经营状况和市场价值进行合理的补偿。
商业补偿方案将确保商户能够获得公平合理的补偿。
4. 补偿申请和支付流程4.1 补偿申请被拆迁居民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政府提交拆迁补偿申请。
申请表格将在政府网站和相关拆迁办公室提供,居民可以下载并填写申请表格。
4.2 补偿评估和计算政府将根据居民提供的信息和相关评估标准,对每一份补偿申请进行评估和计算。
被拆迁居民可以在一定时间后通过政府指定的渠道查询到自己的补偿金额。
4.3 补偿支付补偿金额将通过银行转账或现金方式支付给被拆迁居民。
居民需要提供有效的银行账户信息或到指定地点领取现金。
5. 签约和迁出规定5.1 签约被拆迁居民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政府进行签约,确认拆迁补偿金额和安置方案,并做好相关手续和文件的签署。
2019年最新山东滨州市惠民县征地补偿标准
2019年最新山东滨州市惠民县征地补偿
标准
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由省国土资源厅统一印制下发,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爱土拆迁律师团就将山东省滨州市惠民县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
享给大家:
山东省滨州市惠民县土地共有二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包括孙武街道办事处一部分、何坊街道办事处一部分及武定府街道办事处全部。
具体为东至何坊街道办事处东行政界;南至沙河;西至孙武街道办事处西行政界;北至水坡杨村北边界、十里堡村北边界、孙武镇农场北边界、台子崔村北边界、端刘村北边界、成家村北边界、盖后村北边界、陈王村北边界、牛刘村北边界、刘集村北边界、菠菜郑村北边界、孙铁匠村北边界、梯门李村北边界、王湾村北边界、大商村北边界、牛茁村北边界。
补偿标准:区片价:53000元/亩;基本农田:63600元
/亩;建设用地:53000元/亩;未利用地:42400元/亩。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除一类区片以外的惠民县辖区范围。
补偿标准:区片价:50000元/亩;基本农田:60000元/亩;建设用地:53000元/亩;未利用地:40000元/亩。
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提醒各位被征收人: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调整并公布,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配套实施。
如您对这一补偿标准还有不理解的地方,欢迎咨询爱土拆迁律师团,我们的律师将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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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最新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征地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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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最新湖北省天门市征地补偿标准。
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惠民县李庄镇新兴社区等2社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拆旧安置实施方案的批复
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惠民县李庄镇新兴社区等2社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拆旧安置实施方案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滨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11.11•【字号】滨政字〔2020〕131号•【施行日期】2020.11.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惠民县李庄镇新兴社区等2社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拆旧安置实施方案的批复惠民县人民政府:《惠民县人民政府关于呈报批准惠民县李庄镇新兴社区等2社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拆旧安置实施方案的请示》(惠政呈〔2020〕18号)收悉。
经研究,依据现行《滨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意见(试行)》(鲁国土资发〔2018〕7号)和《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加挂钩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0〕112号),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你县李庄镇新兴社区等2社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拆旧安置实施方案。
该项目区规划拆旧规模5.1521公顷,拟复垦农用地面积5.1521公顷,全部为耕地。
安置区面积3.2311公顷,占用农用地面积1.5208公顷,其中耕地面积1.4641公顷,建设用地面积1.7103公顷。
二、项目区实施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7号)要求,以促进耕地保护和农业现代化为目标,以推动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化发展为导向,以切实维护农民权益、促进农民增收致富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大农村建设用地空间整治力度,促进耕地资源、建设用地资源、劳动力资源与公共服务资源的有效集聚,推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三、项目区实施必须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保证农民知情权、参与权。
落实项目区农民的收益分配、安置补偿、社会保障、生产发展等保障措施,切实保障农民利益不受侵害,长远生计有保障。
神木旧城改造补偿标准
神木旧城改造补偿标准神木旧城改造是当前城市更新改造的重要项目之一,为了保障旧城居民的合法权益,制定了一系列的改造补偿标准。
本文将详细介绍神木旧城改造补偿标准,以便于相关居民和相关部门了解和执行。
一、房屋征收补偿标准。
1.1 房屋征收补偿范围,涉及改造范围内的房屋,包括住宅、商铺等。
1.2 房屋征收补偿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根据房屋建筑面积、房龄、市场价值等因素进行评估,给予合理的补偿。
1.3 补偿方式,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者安排新房置换,确保居民的合法权益。
二、居民搬迁补助标准。
2.1 搬迁范围,涉及改造范围内的居民,包括租房和自有住房的居民。
2.2 搬迁补助标准,根据居民家庭人口数量、居住面积、搬迁距离等因素确定搬迁补助标准,保障居民的基本生活。
2.3 补助方式,可以选择一次性补助或者分期发放,确保居民的生活不受影响。
三、临时过渡补偿标准。
3.1 过渡期范围,改造期间受到影响的居民,包括施工噪音、环境污染等影响。
3.2 过渡补偿标准,根据居民受到的影响程度进行补偿,保障居民的正常生活和工作。
3.3 补偿方式,可以提供临时安置或者经济补偿,确保居民在改造期间的生活质量。
四、公共设施补偿标准。
4.1 公共设施范围,涉及改造范围内的公共设施,包括学校、医院、市场等。
4.2 公共设施补偿标准,根据公共设施的重要性和使用价值进行评估,给予合理的补偿和安排。
4.3 补偿方式,可以选择重新建设、搬迁或者提供相应的补偿金,确保公共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居民的基本需求。
五、环境保护补偿标准。
5.1 环境保护范围,改造过程中对环境造成影响的地区,包括土地资源、水源、空气质量等。
5.2 环境保护补偿标准,根据环境影响评估,给予相应的环境修复和补偿,保护生态环境。
5.3 补偿方式,可以选择生态修复、环境治理或者提供相应的生态补偿金,确保环境质量得到改善和保护。
六、总体保障措施。
在实施改造过程中,要加强对居民的政策宣传和法律援助,确保居民的知情权和合法权益。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绍兴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绍兴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绍兴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12.07•【字号】绍政发〔2022〕24号•【施行日期】2023.01.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绍兴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绍政发〔2022〕24号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现将《绍兴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修订)》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市人民政府2022年12月7日绍兴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修订)为规范绍兴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简称“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和城市建设的顺利实施,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适用于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行政区域内,因公共利益需要实施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快转变城市发展方式,统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动城市空间结构优化和品质提升,按照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城市规模和空间结构,改造提升老旧小区、老旧厂区、老旧街区和城中村等存量片区功能,推进老旧楼宇改造,使更多人民群众享有更高品质的城市生活。
二、征收管理(一)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补偿公平、结果公开的原则。
(二)市政府负责本市行政区域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并加强对区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
市建设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进行督促指导。
(三)区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惠民东关大街旧城改造住宅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
惠民东关大街旧城改造住宅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一、征收范围及对象这次改造的征收范围主要是惠民东关大街两侧的旧城区,包括住宅、商业、办公等性质的房屋。
征收对象则是这些房屋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
我们要确保征收过程中,每一个符合条件的拆迁户都能得到妥善安置。
二、征收补偿安置原则1.公平公正原则:征收补偿安置工作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进行,确保每个拆迁户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2.合理安置原则:在征收过程中,要充分考虑拆迁户的生活需求,提供合适的安置房源,确保拆迁户的居住条件得到改善。
3.自愿协商原则:征收补偿安置过程中,尊重拆迁户的意愿,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4.限时完成原则:征收补偿安置工作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保旧城改造工程顺利进行。
三、征收补偿安置方式1.货币补偿:根据房屋的市场评估价,给予拆迁户相应的货币补偿。
2.房屋产权调换:提供与原房屋相当的新房,确保拆迁户的居住条件不降低。
3.临时安置:在征收过程中,为拆迁户提供临时安置房,确保其生活不受影响。
四、征收补偿安置程序1.发布征收公告:征收范围、补偿安置方案等事项,通过公告的形式告知拆迁户。
2.签订征收协议:与拆迁户协商一致后,签订征收协议,明确补偿安置事项。
3.实施征收:按照征收协议,对拆迁户的房屋进行征收。
4.安置拆迁户:根据征收协议,为拆迁户提供安置房源,确保其顺利入住。
五、征收补偿安置优惠政策1.优先安置:对于特殊群体,如老年人、残疾人等,优先安排安置房源。
2.补贴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拆迁户,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确保其生活水平不降低。
3.贷款政策:对有贷款需求的拆迁户,提供优惠的贷款政策,支持其购房。
六、征收补偿安置工作要求1.严格依法征收:征收补偿安置工作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征收工作的合法性。
2.强化责任意识:征收工作人员要增强责任意识,确保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3.提升服务水平:征收工作人员要提升服务水平,耐心解答拆迁户的疑问,确保征收工作的和谐稳定。
惠民县拆迁李庄村规划方案
惠民县拆迁李庄村规划方案背景介绍李庄村位于惠民县西北部,是一个拥有悠久历史和丰富文化底蕴的古村落。
然而,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和经济的发展,李庄村目前面临拆迁的命运。
为了兼顾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满足城市发展的需求,惠民县政府制定了李庄村的规划方案。
规划目标1. 保护李庄村传统文化和历史建筑,使其成为文化遗产保护和旅游开发的重要资源。
2. 合理规划李庄村的功能布局,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化农村。
3. 提升居民生活品质,改善基础设施,提供良好的教育、医疗、交通等公共服务。
规划内容1. 历史文化保护与旅游开发- 对李庄村现有的历史建筑、古树名木进行保护,并进行适度的修缮和改造,使其恢复原貌。
同时,在建筑保护区内设置规范的游客接待中心,提供游客接待、导游和讲解服务。
- 在李庄村内设置展览馆、博物馆等文化设施,展示当地的传统工艺、民俗文化等。
定期举办文化活动和展览,吸引更多游客和市民前来参观。
- 开发文化遗产村民宿,为游客提供独特的住宿体验,同时也促进了当地农民的增收。
2. 功能布局合理规划- 根据李庄村现有的自然环境和资源优势,结合城市发展的需求,合理规划土地的用途。
将李庄村划分为居住区、商业区、公共设施区、农业生产区和生态保护区等区域,并严格控制用地规模。
- 设计风格统一、风格独特的商业街,将当地特色的农产品、手工艺品等进行集中展销,吸引游客和市民前来购物和休闲。
同时,设置商业街的休闲广场和活动场所,为居民提供娱乐和休闲的场所。
- 在公共设施区内规划建设学校、医院、图书馆等社会公共设施,满足居民的教育和医疗需求。
3. 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改善李庄村的交通基础设施,修建宽阔的道路和安全的步行街,便利居民出行和游客观光。
- 强化村庄亮化工程,加强夜间照明设施的建设,提高居民生活品质和村庄的整体形象。
- 完善水、电、气等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实施计划- 第一阶段(2022-2023年):进行历史文化保护工作,对李庄村的历史建筑进行清理和修缮工作。
宿州东关拆迁方案最新
宿州东关拆迁方案最新引言宿州东关地区是宿州市的繁华商贸区域之一,然而随着城市的发展和经济的改革,宿州东关地区的老旧建筑物逐渐成为一道不容忽视的问题。
为了推动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宿州市政府制定了最新的拆迁方案,旨在通过拆迁和重建的方式改善整个地区的居住环境、商业氛围以及市民的生活质量。
拆迁方案目标宿州东关拆迁方案的主要目标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提升城市形象和品质:通过拆除老旧建筑,建设现代化的商业、居住和办公区域,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和品质。
2.改善居住环境和条件:通过拆迁和重建,改善居民的居住环境,提供更舒适、便利和安全的住房条件。
3.促进商业发展:在拆迁后的地块上建设现代商业综合体,吸引更多的商家入驻,推动商业发展和繁荣。
4.保障市民权益:在拆迁过程中,充分保障市民的合法权益,确保拆迁补偿的公平合理。
拆迁方案内容拆迁范围宿州东关拆迁方案的拆迁范围涵盖了整个宿州东关地区,并包括临近的一些周边区域。
具体的拆迁范围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以确保拆迁方案的全面性和可行性。
拆迁补偿在拆迁过程中,宿州市政府将充分考虑市民的利益,确保拆迁补偿的公平合理。
拆迁补偿将分为以下几类:1.住宅补偿:对于被拆迁住宅的业主,将根据房屋的面积、年限以及市场价值进行合理的补偿。
2.商业补偿:对于被拆迁商业用途的建筑物,将提供适当的补偿,以弥补商家的经济损失。
3.办公补偿:对于被拆迁的办公楼,将提供合理的办公补偿,以满足企业的需求。
4.社会公益补偿:在拆迁过程中,将注重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生态环境,确保至少保留一部分社会公益设施,如公园、绿地等。
实施计划宿州东关拆迁方案将分为多个阶段来实施,以确保拆迁和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
具体的实施计划如下:1.前期调查和规划:进行宿州东关地区的详细调查和规划工作,包括土地利用状况、建筑物状况等。
2.拆迁准备:确定拆迁范围和补偿标准,与相关方进行协商,并进行相关手续办理。
3.拆迁工作:按照拆迁计划,有序地进行拆迁工作,确保拆迁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灵璧东关社区拆迁规划方案
正式启动拆迁工作,包括房屋拆除、居民安置等,预计耗 时6个月。
各阶段任务划分及完成时限
前期准备阶段
完成拆迁方案制定、资金筹措、人员组织、现场 勘查等任务,确保拆迁工作顺利进行。
拆迁动员阶段
开展拆迁宣传、解释政策、征求居民意见等工作 ,确保居民了解拆迁政策和自身权益。
拆迁实施阶段
按照拆迁方案和时间节点,有序推进房屋拆除、 居民安置等工作,确保拆迁工作按时完成。
02
拆迁范围及对象
拆迁范围划定
地理位置
灵璧东关社区位于灵璧县城东部,东至XX路,南至XX街,西至XX大道,北至 XX河。
拆迁区域
根据城市规划和发展需要,本次拆迁涉及东关社区内的部分区域,具体范围以 政府公布的拆迁红线图为准。
涉及居民户数与人口
居民户数
根据初步调查,本次拆迁涉及居民约 XX户。
人口数量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文物古迹
拆迁区域内未发现国家级或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但存在一些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建筑和 遗址。
保护措施
在拆迁过程中,将严格遵守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对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建筑和遗址进行 保护和修缮,并制定相应的保护方案。同时,加强对拆迁人员的文物保护意识教育,确
保文物安全。
03
拆迁安置方案
偿标准、拆迁时间等。
风险等级划分
03
根据风险因素的影响程度和可能性,对风险进行等级划分,为
后续应对策略制定提供依据。
针对可能出现问题的预警机制建立
01
预警指标设定
设定一系列预警指标,如居民满 意度、信访数量等,及时发现潜 在问题。
02
预警信息发布
03
快速响应机制
通过社区公告、短信通知等方式 ,及时向居民发布预警信息,提 醒注意可能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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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县东关大街旧城改造住宅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惠民县东关大街旧城改造建设项目是我县为加快历史文化名城开发建设步伐,提高城市功能,改善城市居民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按照我县城市总体规划经专家充分论证而进行的一项重点工程,该项目范围内一切道路、管线、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均需拆除,为确保该范围内群众的合法权益,使群众得到公平、合理的补偿与安置,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房屋征收与补偿原则
坚持“依法征收、依法补偿、妥善安置、阳光公开”的原则,以美化城市环境、提高城市品位、改善该片区居民生活环境为目的,采取属地管理、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严格征收补偿与安置政策,确保按期完成征收补偿与安置工作。
二、房屋征收与补偿改造范围、内容及拆除方式
改造范围:北起东关大街,南接东景豪庭,东起闫北路,西至福临德豆捞。
征收内容:征收范围内的所有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道路、地下管线、架空线路及其它设施。
拆除方式:房屋腾空后由指挥部统一拆除。
三、征收补偿方式
、依据惠政发【】号《惠民县旧城改造工作暂行办法》、惠价涉发【】号《惠民县旧城改造建设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细则(试行)》文件标准结合实际情况由在我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评估公司评估价格进行补偿。
对不属于该村街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购买、继承或其它方式取得该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搬迁户,在该村街、街道办无异议的前提下,该搬迁户可以按院落实际占地面积享受宅基地补贴但最高不得超过264m2。
宅基地补贴标准:该范围属城市建成区内,按元,村街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每户现有合法宅基地补贴面积最高不超过㎡,最低不少于㎡。
同一院落中,经认定实际居住多户的,其享受宅基地补贴面积总和不超过该院落现有实际占地面积。
、被征收人要求产权调换的,按照被征收房屋货币补偿确定的价格购买安置楼房,结清差价。
具体标准:同一个院落中,主房面积超出人均35m2的按主房面积安置,其购买价格按成本价元执行,超出主房面积部分多层按元购买,小高层按元购买;同一个院落中,主房面积不足人均2的,安置面积可补到人均2,其购买价格按成本价元执行,超出人均2部分多层按元购买,小高层按元购买。
安置楼房储藏室价格按每建筑平方米元结算,车库价格按每建筑平方米元结算,半地下车位价格按每个元结算,室外车位价格按每个元结算。
储藏室或车库车位建筑面积不计入拆迁安置房屋建筑面积之内。
、选择货币补偿的,按照惠价涉发【】号文的有关规定由在我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房地产评估公司评估价格进行货币补偿。
、临时安置补助费、奖励费及交通补贴认定条件:
()原则上根据本街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户籍登记情况进行认定。
一个户口本可认定为一户(达不到法定分户条件及夫妻双方分立户口的,不予认定)。
()同一院落中,无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按照一户认定。
()空挂户口不予认定。
、宅基地认定方式:
()有宅基地合法批准手续的,宅基地面积按批准手续证载面积计算。
()对于因历史原因没有宅基地批准手续,但符合一户一宅政策的被征收户,由村委会出具证明经审查公示无异议报孙武街道办事处认定批准后按照惠价涉发【】号文件给予宅基地补贴。
()对有合法批准手续,符合年满周岁要求,未建设的宅基地,(对于因历史原因没有宅基地批准手续,确属于宅基地的,认定方式同上条)按照元作为住房安置补贴兑现给被征收户。
()非农业户口(原籍本村)补偿与安置认定:在本村有独立宅院,有宅基证的给予该户宅基地补贴及房屋补偿,无宅基证的,由村委会认定经审查公示无异议后,报孙武街道办认定批准后可给予该户宅基地补贴和房屋补偿,有异议的,给予该户房屋补偿,宅基地补贴由村委会决定,只能按该住宅的主房面积享受优惠安置面积,不能按人口享受优惠安置面积。
()原籍非本村户口购买本村宅院的补偿与安置认定:房屋及地上附着物和本村村民享受同等待遇,只能按该住宅的主房面积享受优惠安置面积,不能按人口享受优惠安置面积,对于该房子所使用的宅基地补贴(无论有证或无证)由村委会决定。
、主房认定方式:同一院落中,原则上以院落北侧坐北朝南的房屋面积确定为主房面积(独立门楼、非同期建设的出厦不能认定为主房面积)。
对于院落北侧房屋面积较小的住户,可由户主自己在院子中指定一处面积较大房屋并报指挥部批准后认定为主房。
、安置人口认定方式:按照惠民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提供的本街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户籍登记情况为依据,去掉已死亡的人口,添加上截止征收公告发布之日起已出生但尚未落户的婴儿,经村委会及指挥部认定在本街范围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报孙武街道办事处批准认定并最终确定安置人口数。
四、搬迁安置方式
、安置地点:东景豪庭小区。
、安置楼户型:
:小高层楼(层安置)2、2两种户型。
(房管局实测面积)
其中:户型户、户型户,提供室外车位及储藏室。
楼、楼(层安置)约2、2、种户型。
共计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