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遛狗不牵绳,老人受惊吓摔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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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里意外死亡的案例

在家里意外死亡的案例

在家里意外死亡的案例在家里意外死亡是一种令人深感悲痛的事件,它可能发生在任何人身上,不分年龄、性别、职业,甚至不分国界。

意外死亡不仅给家庭带来巨大的悲痛,也给社会带来沉重的损失。

下面我们将通过一些案例来了解在家里意外死亡的一些常见情况和原因,以期能够引起大家的重视和警惕。

案例一,家中老人不慎跌倒。

在家中,老人是意外死亡的高发人群之一。

经常有这样的案例发生,一位年迈的老人在家中行走时不慎摔倒,由于年龄大、骨骼脆弱,很可能导致严重的骨折或颅内出血,甚至不治身亡。

这种情况在我们身边屡见不鲜,因此我们要格外关注家中老人的安全,保持家中的干净整洁,尽量减少家中的障碍物,给老人提供安全的行走环境。

案例二,儿童误食药物。

儿童是另一个容易发生意外死亡的群体。

有不少案例表明,家中的药物往往成为儿童误食的致命因素。

家长们要格外小心,将药品放置在儿童难以触及的地方,避免发生悲剧。

同时,家长也要教育孩子正确使用药品,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

案例三,家中火灾。

家中火灾也是导致意外死亡的常见原因之一。

有些案例中,由于家庭用火不慎,导致火灾的发生,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

因此,我们要加强家庭用火的安全意识,定期检查家中的电线、煤气管道等,确保家中的用火安全。

案例四,家中溺水事故。

在家中,溺水事故也是一种常见的意外死亡情况。

特别是在夏季,儿童在家中玩水时,家长要格外留意,避免发生溺水事故。

同时,家中的水池、水缸等也要做好防护措施,避免意外发生。

综上所述,家中意外死亡的案例时有发生,我们要引以为戒,加强家庭安全意识,保障家庭成员的生命安全。

只有做好了家庭安全工作,才能让家庭成员远离意外死亡的危险,让家庭更加幸福美满。

希望通过这些案例的分享,能够引起大家对家庭安全的重视和警惕,让我们共同努力,避免意外死亡的发生。

遛狗之祸:老妪受惊谁埋单

遛狗之祸:老妪受惊谁埋单

遛狗之祸:老妪受惊谁埋单作者:昊宇来源:《检察风云》 2017年第23期现场回放:女孩遛狗,老太绕行受惊吓摔伤一般而言,狗咬伤人,只要受害人提供被狗咬伤的证据,法院都会判决狗主人承担赔偿责任。

但如果狗没有咬人,受害人因害怕在绕行过程中受伤,狗主人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呢?2017年6月16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特殊的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并对此作出了肯定的回答。

2015年年底,家住天津市河西区的王丹靓一家遇到了一件闹心的事儿,孩子出门遛狗,老太经过时因害怕狗,绕行时不慎倒地受伤,事后向自己索赔16万余元。

当年12月6日上午11时许,15岁的王丹靓用绳索牵着自家的狗外出遛狗,当时后面还跟着未用绳索牵着的外祖母饲养的狗,据查两只狗均未在公安机关登记养犬人。

王丹靓走到龙博花园7号楼与该小区护栏之间的走道时,与从龙博花园5号楼处走过来的赵惠娣相遇。

赵惠娣当年80岁,生性怕狗。

当赵惠娣走到距离王丹靓一米左右时,赵惠娣告诉王丹靓说自己害怕狗,想从旁边绕过去。

但当赵惠娣绕至王丹靓身后时,牵着的狗跟着跑了过来,未牵着的狗也叫了两声。

赵惠娣害怕,打算从王丹靓身边往回走,在与牵着的狗相遇时赵惠娣摔倒受伤。

后赵惠娣被立即送往天津医院住院治疗,经诊断赵惠娣的伤情为股骨颈骨折。

赵惠娣支出医疗费88416.9元。

王丹靓家人为赵惠娣垫付医疗费439.2元,并给付赵惠娣医疗费1万元。

经鉴定,赵惠娣外伤致右股骨颈骨折人工关节置换术后,右髋关节活动功能受限,右下肢丧失功能50%以上,构成VIII(八)级伤残。

因赔偿金额较大,双方就赔偿问题协商未果,赵惠娣遂以王丹靓及其父母王成兵、李亚静、外婆李珍琴四人为被告,于2016年年初,向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其医疗费、残疾赔偿金、护理费等合计168239.62元,并承担诉讼费。

庭审争辩:狗主人有无责任,双方当事人公堂激辩该案在审理中,双方当事人围绕两只狗与赵惠娣摔倒受伤之间是否具有因果关系、狗主人应否承担赔偿责任等焦点问题展开了激烈的唇枪舌剑。

给遛狗不牵绳的人的建议

给遛狗不牵绳的人的建议

给遛狗不牵绳的人的建议
遛狗不牵绳可能会对人和狗造成潜在的安全风险,因此以下是一些建议:
1.遛狗牵绳:牵绳可以减少狗意外跑出或受到惊吓时的危险。

当狗在公共场所时,尤其是人多的地方,牵绳是非常必要的。

这不仅是对狗的保护,也是对周围人的尊重。

2.了解狗的行为:遛狗时,你需要时刻了解狗的行为和情绪状态。

如果狗看起来很兴奋或者不安,那么可能需要采取措施来安抚它或引导它回到安全的地方。

3.避免危险区域:在遛狗时,尽量避免进入一些危险区域,比如交通繁忙的道路、深水域等。

这些地方可能会给狗带来危险,甚至会危及它们的生命。

4.训练狗的基本指令:训练狗的基本指令,如“坐下”、“留下”和“来”,可以帮助你在需要时控制狗的行为。

这些指令可以帮助你避免意外发生。

5.准备必要的工具:在遛狗时,你应该准备必要的工具,比如拾便器、清洁剂等。

如果你发现你的狗在公共场所大便,你应该立即清理,以避免影响公共卫生和他人的不便。

6.注意周围环境:在遛狗时,你需要时刻注意周围环境的变化。

如果有人或车辆向你靠近,你应该立即采取行动,以确保你和你的狗的安全。

7.遵守规定:最后,你应该遵守当地的规定和法规,以确保你和你的狗的行为是合法的。

如果你违反了规定,你可能会面临罚款或其他法律后果。

总之,遛狗不牵绳可能会带来潜在的安全风险。

通过采取一些措施来保护你和你的狗的安全,你可以减少这些风险并享受与你的宠物一起散步的乐趣。

狗把老人绊倒的法律案件(3篇)

狗把老人绊倒的法律案件(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2019年10月,我国某城市发生了一起因狗绊倒老人而引发的法律案件。

原告是一位年过七旬的老人,被告是一位饲养狗狗的年轻人。

老人在散步时,被被告的狗狗绊倒,导致其腿部骨折,医疗费用高达数万元。

老人将被告告上法庭,要求被告承担医疗费用、精神损害赔偿等责任。

二、案件经过1. 事发经过2019年10月的一个下午,原告在小区内散步,行至被告家门口时,被被告的狗狗绊倒,导致腿部骨折。

事发后,原告立即报警,并将被告的狗狗带走。

经鉴定,原告的伤势为轻微伤。

2. 诉讼请求原告在诉讼中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承担以下责任:(1)医疗费用:原告因本次事故造成的医疗费用共计人民币XX元;(2)精神损害赔偿:原告因本次事故遭受的精神痛苦,要求被告赔偿人民币XX元;(3)误工费:原告因本次事故无法正常工作,要求被告赔偿误工费人民币XX元;(4)营养费:原告因本次事故导致身体虚弱,要求被告赔偿营养费人民币XX元。

3. 被告答辩被告在答辩中辩称:(1)被告的狗狗并无攻击性,事发时并未故意绊倒原告;(2)原告在事发时并未遵守相关规定,在小区内散步时未注意观察周围环境,存在过错;(3)原告的伤势轻微,无需赔偿医疗费用和精神损害赔偿。

三、案件审理1. 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饲养的狗狗在事发时绊倒原告,导致原告受伤,被告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院判决如下:(1)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用人民币XX元;(2)被告赔偿原告精神损害赔偿人民币XX元;(3)被告赔偿原告误工费人民币XX元;(4)被告赔偿原告营养费人民币XX元。

2. 被告不服上诉被告不服一审判决,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上诉理由如下:(1)狗狗并无攻击性,绊倒原告并非故意;(2)原告在事发时存在过错,未遵守相关规定。

3. 上诉法院判决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上诉人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涉宠物侵权案件情况及5个典型案例

涉宠物侵权案件情况及5个典型案例

涉宠物侵权案件情况及5个典型案例9月11日,北京顺义法院召开了涉宠物侵权损害类案件新闻通报会,研究室张夫贵主任主持通报会,民三庭李建庭长、涂琳法官介绍情况。

以下内容包括两部分,涉及宠物侵权类案件的有关情况以及5 个典型案例。

涉宠物侵权损害类案件概况李建庭长近年来,除了常见的宠物咬伤他人引发的侵权纠纷以外,还出现了因饲养宠物产生的其他法律纠纷。

近期的疫苗造假事件和“异烟肼”毒狗事件,再次将人们的目光吸引到宠物的饲养、监管上来。

可以说,涉宠物类纠纷不再是单纯的宠物致人伤害纠纷,其中潜藏着更深层次的公共道德和社会管理问题,因此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一、涉宠物类案件的特点1 . 案件类型多样化除了常见的宠物咬伤他人引发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和饲养宠物损害责任纠纷外,还出现了因饲养宠物产生的财产纠纷、相邻关系纠纷、物业纠纷、交通事故纠纷。

例如,宠物之间互相咬伤以及伤害他人宠物产生财产纠纷,近期热议的投放“异烟肼”毒狗也容易产生财产纠纷;在楼道内饲养宠物,夜间宠物叫声扰民,产生相邻关系纠纷;行车时因为躲避动物产生交通事故纠纷;宠物在小区或电梯内随意排泄粪便,如果物业公司不及时清理,容易产生物业纠纷。

更为严重的是,因宠物而引发人与人之间故意伤害及杀人的刑事犯罪。

这类事件虽然较为极端,但也偶尔见之报端。

2 . 犬类致人伤害占比最高从侵权的宠物类别来看,犬类占比最高,90%的案件是由犬只引起的。

这些纠纷主要集中在犬只伤人产生的人身伤害赔偿纠纷,以及因饲养犬只引发的财产纠纷、相邻关系纠纷等,其中涉及人身伤害赔偿的纠纷占90%。

值得注意的是,烈性犬或大型犬伤人事件屡有发生。

在我院近三年受理的53件动物致人伤害案件中,12件是烈性犬或大型犬伤人。

根据《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在东城区、西城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朝阳区等重点管理区,每户只准养一只犬,不得养烈性犬、大型犬;在一般管理区,对于烈性犬或大型犬只能圈养或栓养,不得出户遛犬。

80岁老人被撞赔偿案例

80岁老人被撞赔偿案例

80岁老人被撞赔偿案例80岁老人被撞赔偿案例:1. 案例一:在某市某街道上,一名80岁的老人在过马路时被一辆闯红灯的汽车撞倒。

老人因此受伤,需要住院治疗。

经过调查,确定事故责任在于司机违反交通规则。

老人的家属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医疗费用、精神损失费等赔偿。

2. 案例二:一名80岁的老人在公交车站等车时,一辆私家车突然失控撞向候车亭,导致老人受伤。

事故调查显示,司机驾驶时酒后驾车,属于违法行为。

老人的家属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承担医疗费用、误工费等赔偿责任。

3. 案例三:一名80岁的老人在超市购物时,被一个不慎推车的顾客撞倒,导致老人摔伤。

超市监控录像显示,该顾客在推车时没有注意到老人。

老人的家属向超市提出索赔要求,要求赔偿医疗费用和精神损失费。

4. 案例四:一名80岁的老人在公园散步时,被一只狗咬伤。

狗主人没有牵绳,导致狗失控。

老人的家属向狗主人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医疗费用和狗咬伤造成的精神损失。

5. 案例五:一名80岁的老人在医院就诊时,因医生操作失误导致受伤。

老人的家属认为医生存在过失,并向医院提出赔偿要求,要求赔偿医疗费用和因此造成的身体痛苦。

6. 案例六:一名80岁的老人在购买保险时,被保险公司误导购买了不适合他的保险产品。

老人的家属认为保险公司存在欺诈行为,并向保险公司提起诉讼,要求退还保费并赔偿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7. 案例七:一名80岁的老人在养老院居住时,因养老院管理不善导致摔倒受伤。

老人的家属向养老院提出索赔要求,要求赔偿医疗费用和养老院管理不善造成的精神损失。

8. 案例八:一名80岁的老人在购买商品时,因商家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导致身体受损。

老人的家属向商家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医疗费用和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9. 案例九:一名80岁的老人在公共场所滑倒受伤,事故调查显示地面存在明显的安全隐患。

老人的家属向相关管理部门提出索赔要求,要求赔偿医疗费用和因此造成的身体痛苦。

10. 案例十:一名80岁的老人在乘坐出租车时,司机突然猛踩刹车导致老人摔倒受伤。

老年人跌倒的案例(3篇)

老年人跌倒的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在我国,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老年人跌倒已成为一个日益突出的问题。

据统计,我国每年有超过400万人因跌倒而受伤,其中老年人占比超过80%。

本文将以一起发生在我国某城市的老年跌倒案例为切入点,分析老年人跌倒的原因、过程及后果,以期为预防和减少老年人跌倒事故提供参考。

二、案例经过1. 事件发生时间:2021年5月15日2. 事件发生地点:某城市某小区内3. 事件涉及人员:张大爷(男,80岁),独居4. 事件经过:张大爷住在小区的一栋多层住宅的5楼。

当天上午,张大爷在家中客厅整理衣物时,突然感到一阵头晕,站立不稳。

他试图用手扶住沙发,但沙发距离较远,未能及时抓住。

在失去平衡的瞬间,张大爷向后倒去,头部撞在了客厅的茶几上。

事发时,张大爷的女儿正在家中帮忙打扫卫生,听到声音后,立即跑过去查看。

女儿发现父亲头部出血,意识模糊,立即拨打了急救电话。

经过医院救治,张大爷的头部外伤得到了控制,但脑震荡后遗症明显。

在康复期间,张大爷的女儿了解到,这次跌倒事件是由于家中环境因素、自身健康问题以及缺乏跌倒预防措施共同导致的。

三、原因分析1. 环境因素(1)客厅地面湿滑:张大爷家中客厅铺设了地毯,但由于地毯材质较厚,不易清理,导致地面存在大量灰尘和毛发。

当天,女儿在打扫卫生时,不慎将水洒在地毯上,导致地面湿滑。

(2)家具摆放不合理:张大爷家中客厅的沙发、茶几等家具摆放较为密集,且高度不一,给行走带来了不便。

2. 自身健康问题(1)头晕:张大爷患有高血压,且未按时服药,导致头晕症状加重。

(2)视力下降:随着年龄增长,张大爷的视力逐渐下降,导致对周围环境的观察能力减弱。

3. 缺乏跌倒预防措施(1)未进行跌倒风险评估:张大爷及其家人未对张大爷的跌倒风险进行评估,未能采取针对性的预防措施。

(2)未安装扶手:张大爷家中卫生间、楼梯等位置未安装扶手,增加了跌倒风险。

四、启示与建议1. 提高老年人跌倒风险意识(1)加强对老年人的健康教育,提高他们对跌倒风险的认识。

空巢老人独居危险社会案例

空巢老人独居危险社会案例

空巢老人独居危险社会案例案例一:张大爷的摔倒风波。

张大爷呢,孩子们都在大城市打拼,就他自己在老家的小院子里独居。

有一天啊,张大爷想把院子里那个有点歪的花盆扶正一下。

结果一不小心就踩滑了,“哐当”一下就摔倒在地上了。

这一摔可不得了啊,张大爷的腿当时就疼得厉害,根本站不起来。

周围呢,又没有个能立马帮忙的人。

张大爷躺在地上喊了半天,嗓子都快哑了,也没个人应。

要不是那天邻居家的小孩放学后路过,听到微弱的呼喊声,跑去找大人来,张大爷还不知道要在地上躺多久呢。

这要是耽误久了,后果不堪设想啊。

你说这空巢老人独居,就这么一个小意外,都能变得特别危险。

案例二:李奶奶的火灾惊魂。

李奶奶也是空巢老人,自己一个人住在老旧的居民楼里。

她眼神不太好,记性也有点差。

有一回啊,她在厨房煮着粥呢,就到客厅去看会儿电视。

这一看啊,就把厨房煮着粥的事儿给忘得死死的。

等她闻到糊味儿的时候,那锅里的粥已经烧得冒黑烟了。

火势一下子就起来了,李奶奶当时就慌了神儿,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她想找个东西灭火,可是手忙脚乱的,也没找着合适的家伙事儿。

这房子里又只有她一个人,喊破了喉咙也没个能帮上忙的。

还好啊,楼下的邻居发现楼道里冒烟了,赶紧报了警。

等消防员把火扑灭的时候,李奶奶的家已经被烧得乱七八糟的,李奶奶自己也被烟熏得够呛。

这要是再晚一会儿,李奶奶的命可能都没了,你说这空巢老人独居多危险呐。

案例三:王大爷的突发疾病。

王大爷独自生活,身体还算硬朗,平时自己能照顾自己。

可是呢,人上了年纪,身体就像个老机器,说不定啥时候就出毛病了。

有天晚上啊,王大爷正睡着觉呢,突然感觉胸口一阵剧痛,像是有什么东西在里面搅和一样。

他想打电话叫救护车,可是那疼痛让他连拿电话的力气都快没了。

家里又没有其他人,他只能强忍着疼痛,一点一点地往电话那边挪。

好不容易摸到电话了,可是说话的声音又特别微弱。

接线员费了好大的劲儿才听清楚地址,等救护车赶到的时候,王大爷都已经快昏过去了。

这要是身边有个人照顾着,能及时发现王大爷的不对劲,也许情况就不会这么危险了。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授课案例详解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授课案例详解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授课案例详解
一、案例概述
某小区内,张某家的宠物狗在小区内散步时,突然冲向正在玩耍的小明。

小明受到惊吓后,摔倒在地,导致手部骨折。

小明的父母为此要求张某赔偿医疗费用。

二、案例分析
根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相关规定,动物饲养人应当对其饲养的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防止动物伤人事件的发生。

在本案例中,张某家的宠物狗突然冲向小明并导致其摔倒受伤,可以认定为张某未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

因此,张某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案例结论
根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相关规定,法院应当判决张某赔偿小明的医疗费用。

同时,法院可以要求张某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四、案例注解
本案例旨在强调动物饲养人的安全保障义务。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注意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如遛狗时应当系好牵引绳等,以防止动物伤人事件的发生。

同时,一旦发生动物伤人事件,应当及时采取救助措施,并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在必要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典型案例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典型案例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典型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4.02.05•【分类】其他正文饲养动物损害责任典型案例目录案例一:禁止饲养的大型犬致人损害,饲养人、管理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徐某某诉刘某某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案例二:任由未成年人遛犬致人损害,饲养人、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洪某某诉欧某、斯某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案例三:犬只追逐路人致其受惊吓摔伤,饲养人、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张某甲诉张某乙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案例四:孕妇被犬咬伤后终止妊娠,饲养人、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安某诉缪某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案例五:犬只致损需担责,法庭调解促和谐——张某诉包某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案例六:违规养犬行为,应当否定和制止——王某某因违规养犬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案一、禁止饲养的大型犬致人损害,饲养人、管理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徐某某诉刘某某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基本案情】刘某某饲养了一只阿拉斯加犬,按照其所在城市《城区养犬管理条例》规定,该犬属于市区内禁止饲养的大型犬。

2019年8月,7岁的徐某某跟随祖母王某某在该市某小区内玩耍,偶遇刘某某牵领该犬出行。

王某某和徐某某逗犬时,该犬突然抓伤徐某某面部。

徐某某被家人送至医院就诊并住院治疗。

徐某某家人与刘某某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徐某某提起诉讼,请求刘某某赔偿医疗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护理费等各项费用合计33010.18元。

【裁判结果】审理法院认为,动物饲养人在享受饲养动物乐趣的同时应承担较高的管理义务,严格遵守相关管理规定,避免动物给他人健康和人身安全带来的危险,营造安全的居住环境,维护社会公共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条(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条)规定,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该条规定表明,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严格的无过错责任,无权抗辩减少或者免除责任。

山东省菏泽市2021-2022学年高二下学期期中考试政治(B)试卷(含答案)

山东省菏泽市2021-2022学年高二下学期期中考试政治(B)试卷(含答案)

山东省菏泽市2021-2022学年高二下学期期中考试政治(B)试卷学校: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班级:___________考号:___________一、单选题1、世上有这样一部法典,关心你人生路上的每一步。

从出生前到身故后的权利保护,大到国家所有制、土地制度,小到邻里纠纷、婚姻家事纠纷,生活的方方面面都有它的身影。

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各种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社会和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下列行为不能适用民法典的是( )A.高中生点外卖B.闯红灯C.假冒他人商标D.“大数据杀熟”2、张某和李某是同事,因工作意见不同发生过争执。

第二天,张某在翻看朋友圈时发现,李某将双方争执与张某照片发到了朋友圈,并配文“这种人真恶心,与这样的人做同事真倒霉”。

这件事让张某在单位里很没面子,就找到李某,要求李某向他道歉并删除朋友圈相关内容以消除影响。

这一事件中( )①李某有发朋友圈的自由,张某的要求侵犯了李某的权利②行使权利不能超过正当界限,李某侵犯了张某的名誉权③权利和义务通常是对等的,李某的权利就是张某的义务④李某应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等侵权责任A.①③B.①④C.②③D.②④3、2021年年初,王某私自在某村集体所有的山头上种植果园,培育苹果树。

后被该村村民李某发现,李某认为该片土地为村集体所有,王某未经村集体同意在山上栽种果树,其收益应该归集体所有,双方因此产生了分歧。

下列对这一案例的分析正确的是( )①农村土地是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王某可以在该村集体土地上栽种果树②王某私自种树行为不受法律保护,果树所产生的收益应上交部分给村集体③若王某想合法使用该片土地从事农业生产,需要和该村签订土地承包合同④王某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等农业生产,其行为并没有损害村集体的利益A.①③B.①④C.②③D.②④4、2021年6月1日,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正式实施,这是我国著作权法律事业新的里程碑,对于促进新时代版权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案例分析:文明养犬

案例分析:文明养犬

案例分析:文明养犬2018年11月,两则关于遛狗的消息引发网友热议。

一则是“女子为保护孩子被遛狗不牵绳的男子殴打,女子的手指被打骨折,全身多处挫伤,两个孩子也受到了不小的惊吓”,另一则是“云南文山市政府近日发布《关于加强文山市区犬类管理的通告》,被网友称为‘史上最严遛狗规定’”。

2018年9月,孕妇杨女士在微博上称,怀孕8个多月的她和丈夫回家时,在公寓门口,一条没有牵绳的狗突然朝她身上猛扑,旁边的丈夫为了保护她,就用脚将狗推开。

没想到旁边自称狗主人的一名女子立刻上前斥责,认为不应该踢她的狗,随着双方口角升级,狗主人的母亲也加入进来。

除了进行辱骂,甚至还撕扯孕妇头发,推孕妇的肚子,导致杨女士最后被紧急送医,并出现高风险早产征兆。

2018年6月中旬,南京江宁饭店老板童某3岁儿子被狗咬伤、与狗主人交涉未果后,怒而将狗摔死,结果遭到死亡威胁,以至于当事人被迫转让店面,上电视道歉,其妻子为此“割腕自杀”。

近年来,不文明养犬行为频频引发社会关注,如遛狗不拴绳,纵容宠物狗随地排泄等。

在去年媒体针对2014名受访者进行的一项调查中,5%的受访者称周围养犬人能够做到文明养犬;33%的受访者认为大部分能做到文明养犬;42.3%的受访者认为,只有一小部分人能做到文明养犬;15.7%的受访者认为几乎都做不到。

从数据中可以看到,文明养犬的人实在太少了。

[不文明养狗的表现]一是无证养狗。

有的人没有这个意识,不知道养狗也要持证;有的人是有意逃避,或者是嫌麻烦,或者是内心抗拒办证;有的人是抱着侥幸心理,会被发现无证再说。

二是噪音扰邻。

没有挑选一些比较小型的、安静型的狗来饲养,或者养狗不得法,狗一天到晚狂吠不止,严重噪音扰邻。

三是异味难闻。

养狗的人没什么责任心,也不大了解养狗的技术,弄得家里不停散发出异味,影响邻居。

四是污染环境。

到户外遛狗的时候任由狗随地大小便,不像国外很多城市,狗主人遛狗时,随身携带有关清洁工具,随时清洁小狗的大小便。

口头调解纠纷案例10篇范文

口头调解纠纷案例10篇范文

口头调解纠纷案例10篇范文案例一:邻里噪音纠纷。

在一个小区里,张大爷和楼上的小年轻小李起了冲突。

张大爷气呼呼地找到我,说:“那小李,天天晚上弄出很大动静,我这心脏可受不了。

”我就去敲小李的门,小李一出来还挺不耐烦:“大爷,我就正常生活,能有多大声啊?”我笑着说:“小李啊,你看大爷年纪大了,心脏不好,就像个老古董,稍微有点动静就嗡嗡响。

你呢,年轻火力壮,走路带风,动静肯定小不了。

咱互相理解理解,你晚上稍微注意点,别整出那些哐哐的声音。

大爷呢,您也放宽心,年轻人有时候没个准儿,咱多提醒提醒,别气坏了自己。

”小李听了有点不好意思,说:“行吧,大爷,我以后注意。

”张大爷也笑了:“小伙子,谢谢啦。

”案例二:市场摊位纠纷。

市场里,卖菜的王大姐和卖肉的刘大哥吵起来了。

王大姐指着刘大哥的摊位说:“他的摊子都摆到我这边来了,我这菜都没地方放了。

”刘大哥也不甘示弱:“我这肉卖得快,就多摆出来一点,又没占你多少地方。

”我过去拉着他们说:“咱这市场就这么大点儿地儿,就像一个小蛋糕,大家都想多分点。

王大姐呢,靠卖菜养家糊口,菜没地儿放可不行。

刘大哥,你这肉也不能乱占地儿啊。

你看这样行不行,咱们都往自己这边稍微收一收,给中间留个小过道,大家都方便,也显得咱这市场井井有条的,顾客看着也舒心,你们的生意不就更好了嘛。

”他们俩听了觉得有道理,就各自整理了摊位。

案例三:家庭婆媳矛盾。

老赵家的婆媳又闹别扭了。

婆婆抱怨儿媳懒,不做家务。

儿媳呢,觉得婆婆管得太宽。

我到他们家,拉着婆婆的手说:“阿姨啊,您看现在的年轻人啊,工作压力大,不像咱们以前就围着家里转。

您这儿媳也不容易,每天累得像个小陀螺似的。

”然后又对儿媳说:“小慧啊,婆婆也是心疼儿子,想把家里弄得干干净净的。

你呢,有空的时候也帮着做点小事,比如扫扫地啥的,婆婆心里也舒坦。

咱这家里啊,就像一艘船,大家都得划船,不能让婆婆一个人划呀。

”婆婆和儿媳听了我的话,都点了点头,互相看了一眼,矛盾也就化解了。

2023年文明养犬倡议书

2023年文明养犬倡议书

2023年文明养犬倡议书2023年文明养犬倡议书1犬是人类忠实的朋友,为养犬家庭增添了不少乐趣,但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众多不文明的养犬行为已引起市民的高度关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社区居民的日常生活。

为了创造优美的城市环境,构建和谐的邻里关系,避免疾病的发生和传播,防止犬只伤人,我们在此向广大市民发出倡议如下:一、文明养犬。

由于住宅楼里空气流通不好、空间有限,在住宅楼内养犬会增加疾染病的传播机会,犬只经常吠叫,会影响邻居生活,造成邻里矛盾。

因此,请勿在住宅楼内饲养犬只。

二、卫生养犬。

犬只随意排泄粪便,养犬居民不及时清理犬只粪便,严重影响公共卫生,容易滋生各类传染疾病。

因此,请勿在公共场所遛犬或携带犬只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及时清理犬只粪便。

三、科学养犬。

养犬居民未按照犬类防疫的有关规定,定期为犬只注射狂犬病疫苗和其他疫苗,增加了人畜共患传染疾病的发生。

因此,请为饲养犬只定期注射狂犬病疫苗和其他疫苗。

四、安全养犬。

养犬居民外出遛犬不用绳索牵领,容易造成对妇女、儿童、老人的惊吓,甚至会威胁群众的人身安全,从而引发的赔偿责任巨大。

因此,请在外出遛犬时使用绳索牵领;禁止饲养大型犬、烈性犬。

为了建设美丽铜川,建造美好家园,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不在住宅楼里养犬,特别是大型犬、烈性犬;外出遛犬必须用绳索牵引,及时给犬只免疫接种。

凡是住宅楼里养犬造成环境有污染和对人身安全有威胁的,一经举报公安机关将坚决清除。

凡是外出遛犬不用绳索牵领的,一律视为流浪犬,予以收容。

铜川市公安局新区分局2023年文明养犬倡议书2尊敬的各位居民:犬是人类忠实的朋友,给我们生活带来很多益处,但如果不对它们加以约束和管理,就会带来噪音、污染、伤人等问题。

养犬行为是个人素质和社会责任的综合体现,争做文明养犬人,创建人犬和谐的美好家园,是每个养犬人的责任和义务。

在此,我们呼吁广大居民从我做起,从身边养犬小事做起,共同努力营造一个和谐健康的人居环境。

呼吁养狗牵绳的范文

呼吁养狗牵绳的范文

呼吁养狗牵绳的范文不知道从啥时候开始,小区里养狗的人是越来越多了。

这本来是件挺好的事儿,狗狗们活泼可爱,能给主人带来不少欢乐。

可有些主人遛狗不牵绳,那可真是让人头疼得要命!就说前几天吧,我像往常一样在小区里散步。

阳光正好,微风不燥,心情那叫一个舒畅。

走着走着,突然听到一阵狗叫声,声音又急又凶。

我心里“咯噔”一下,寻思着不会有啥事儿吧?顺着声音看过去,好家伙!一只半人高的大狗正朝着一个小孩冲过去,那小孩被吓得脸色惨白,站在那儿动都不敢动,“哇”的一声就哭了出来。

孩子的妈妈在旁边也慌了神,一边大声呵斥着狗,一边赶紧把孩子往身后拉。

可那狗哪听得懂啊,还是一个劲儿地往前扑。

这时候狗主人慢悠悠地走过来,不慌不忙地喊了两声狗的名字,那狗根本不理他。

我在旁边看着,心里那个气呀!这主人咋这么不负责任呢?要是真把孩子咬了,那可咋办?最后还是周围几个热心的大爷大妈一起帮忙,把狗给拦住了。

狗主人这才跑过来,嘴上说着“不好意思啊,我家狗不咬人”。

可这是咬不咬人的事儿吗?那么大一只狗,突然冲过来,别说是孩子,大人也得吓一跳啊!还有一次,我晚上下班回家。

天已经黑了,小区里的路灯也不是特别亮。

我正走着,突然感觉脚边有个毛茸茸的东西蹭过去,吓得我一激灵。

低头一看,是一只小狗,也没拴绳,在我脚边跑来跑去。

我刚想松口气,就听到后面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宝贝儿,别跑!”然后就看到这女人一边喊着,一边拿着手机在那自拍,根本不管狗。

这小狗在路中间窜来窜去,好几辆车经过都得急刹车,喇叭声此起彼伏。

那女人就跟没听见似的,还在那摆姿势拍照。

我真是又好气又好笑,这到底是遛狗还是遛自己呢?万一狗被车撞了,或者车为了躲狗出了事故,这责任算谁的?再说前段时间,我早上出门去买早点。

路过小区的小花园,看到一个老爷爷坐在那儿晒太阳。

突然一只没牵绳的狗跑过来,对着老爷爷就一阵乱叫,还扑到老爷爷腿上。

老爷爷年纪大了,哪经得起这样的惊吓,差点从椅子上摔下来。

狗主人就在不远处和别人聊天,听到动静才跑过来把狗拉开,连句道歉的话都没有,拉着狗就走了。

遛狗不牵绳子的事例

遛狗不牵绳子的事例

遛狗不牵绳子的事例
今天,在公园里,我遇到了一个遛狗不牵绳子的事例。

天气晴朗,许多人带着自己可爱的宠物来公园散步。

其中有一位女士带着一只非常活泼的金毛犬。

不同于其他狗狗,这只金毛犬并没有戴上任何项圈或牵引物。

金毛犬兴奋地在主人周围跑来跑去,时而停下来和其他狗狗玩耍,时而跑到公园的花丛里嗅探花香。

虽然让人心生羡慕,但是看到没有牵绳的状况,我还是有些担心。

突然,一只鸽子从花丛中飞出来,金毛犬迅速朝着鸽子追去,速度非常快。

看到这一幕,女士赶紧大喊一声:“宝贝,回来!”但是金毛犬却置若罔闻,继续追逐鸽子。

感受到主人的焦急,旁边一位老先生精神一振,迅速衔住了口中的步骤,纵身跳起,展开了一番优雅的追逐。

但由于金毛犬的速度过快,使得老先生疲于追赶,最终无法阻止金毛犬继续逃跑。

公园里的人们纷纷转移视线,并有人开始打电话报警。

希望可以找到金毛犬的主人并尽快解决这个问题。

这个遛狗不牵绳子的事件给了我深刻的警示,狗狗虽然可爱,但是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必须要牵绳遛狗。

尤其在人多的地方,牵绳更是必不可少的。

希望所有的狗主人都能够意识到这一点,并且为了狗狗和他人的安全而负责任地遛狗。

养狗不牵绳情景题

养狗不牵绳情景题

养狗不牵绳情景题
5岁小男孩小金在玩耍的过程中因张小姐养的狗未牵狗绳,在小狗追其过程中受到了惊吓,随后小金的父母与张小姐发生争吵,虽经警察调解但未达成一致。

后小金父母将张小姐告上法庭,法庭判决支持了小金父母的相关诉求。

这件事在网上引发了群众热议。

对此,你怎么看?
【参考解析】
表明对法庭判决支持小金父母的相关诉求的肯定态度。

阐述法院判决支持原告诉求这一事件的意义:
小金作为一个5岁的幼童,他的世界观、价值观、秩序感、安全感都在形成的过程中,经历了这样一件事情,法院判决被告做出正式的诚恳的道歉,有助于小金知道对错,知道做错事情就要承担责任,可以培养小金的是非意识和责任意识。

此事经媒体报道,在社会上引起热烈讨论的同时可让更多人关注此事,可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如及时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及可以对爱狗人士的遛狗行为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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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遛狗不牵绳,老人受惊吓摔倒
遛狗不牵绳,老人受惊吓,摔倒致9级伤残,狗主人被判赔20万!
如今
养狗的人越来越多
每天必做的事
就是带上自家的小可爱出去遛遛
这本来是件开心放松的事儿
但若不牵绳就出门溜达
就可能会变成悲伤的事儿了
……
近日,广东省江门市的高某就因为遛狗不牵绳赔了20万。

事情发生在2017年的8月13日,当天19时20分,60多岁的欧某在丈夫陪同下走过某步行街。

一条趴在台阶上休息的棕色泰迪犬见两夫妇靠近,站起来朝他们走了两步。

欧某见小狗没拴绳,有点害怕,下意识向旁边闪躲,一下没站稳摔倒在地。

欧某随后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13天。

后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综合评定为9级伤残。

泰迪犬的主人高某认为她的狗并没有主动袭击欧某,也没有吠叫,只是走近了半米,欧某是自己受到惊吓导致摔伤的,所以她不愿赔偿。

欧某却认为,自己是被泰迪犬吓到了才摔成9级伤残的,并不认可高某的说法。

所以最终因双方未能达成协议,欧某以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受到侵害为由,将高某诉至法院。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高某因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让其宠物狗在公共场所活动,并在靠近欧某的时候令欧某受惊吓倒地,高某作为动物饲养人及管理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但该泰迪犬在没有吠叫、没有攻击欧某、仅向欧某移动半米并与欧某仍相距约3米的前提下,欧某过度惊慌,采取避让措施摔倒致自已受伤,其本身存在重大过失。

故判决高某承担30%的责任。

对于这样的判决,欧某表示不服,她认为是高某未尽到看管宠物的责任导致自己摔伤,她就应该承担全部责任;而高某也表示不服,她认为是是欧某自己不小心摔伤的,和自己的宠物狗没有关系,所以自己不应承担责任。

对此,江门中院进行了二审。

法院认为,双方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高某对欧某是否构成侵权。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有证据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
责任”的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而高某的泰迪犬不仅未取得《犬类准养证》,出门溜达时还没给狗拴绳,并且还是在晚上7点后人流高峰期,未尽到注意义务。

泰迪犬虽未出现“追赶、扑倒、撕咬、吠叫”等情形,但因它突然起立及走近的动作,导致欧某心理恐惧诱发摔倒,所产生的损害应属于“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范畴。

因此高某对欧某构成侵权,应负全部赔偿责任。

近日,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高某未尽到看管义务,依法判决其赔偿欧某医疗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共计209775.03元。

遛狗确实应该牵绳
因为遛狗不牵绳导致的悲剧
已经不止一两次了
2018年5月
上海一老奶奶被狗撞骨折
5月29日傍晚,上海宝山区泗塘二村内,一老人正与邻居在小区内散步,突然从附近路段冲出三只未系牵引绳的大型犬,其中一只直接撞倒老奶奶,致其腰椎与胸椎多处骨折。

2017年5月
3岁小男孩被哈士奇咬得面目全非
2017年5月,一个3岁小男孩独自在家门口玩的时候,被一只没有牵引的哈士奇咬伤面部,满脸鲜血,送医后竟缝合200多针!
2017年12月
7个月婴儿被大狗撞成十级伤残
2017年12月29日,许某抱着7个月大的女儿廖某某,在三亚市金鸡岭社区东一巷路口附近散步。

不料,身后突然跑出一只未牵狗绳的大狗,从许某胯下冲过,将许某绊倒,致孩子摔倒在地,造成孩子头部、脸部和腿部受到不同程度的损伤,且大狗还咬伤了孩子的左脚。

经医生诊断,廖某某左腿股骨骨折,骨骺损伤,可能留下后遗症,即使经过手术治疗,孩子的情况仍不容乐观。

此外
也有不少因为没牵绳导致狗狗身亡的
2018年7月17日,上海市栖林路425弄,居民在地下车库遛狗,没拴狗绳,一辆启动的轿车因视线盲点,意外撞死了小狗。

另外,法官介绍,关于狗伤人责任划分和赔偿大概有五种情况:
第一种:自家狗伤人致对方损伤的,动物饲养人承担责任。

第二种:因受害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损伤的,可以减轻甚至免除饲养人责任。

第三种:若动物袭击因第三人原因造成损伤,第三人和饲养人都要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种:被遗弃或因管理不善逃离的狗伤人,原来的饲养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种:如果是国家禁止性的烈性动物,如藏獒等伤人,不管任何原因,饲养人承担全部责任。

为了他人和自家爱犬的生命安全
请各位铲屎官带毛孩子们出门时拴好绳
牢牢牵在手中,否则一旦酿成悲剧
于你、于他人、于狗
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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