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管理制度政策的调整.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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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薪酬管理制度政策的调整4

各位经理

大家好:

根据薪酬制度上半年运行情况并结合实际,现对2013年OTC部薪酬管理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请各位经理及时传达至办事处各级人员进行学习。主要内容如下:

1、薪酬结构:终端经理级及以下人员薪酬结构变更为:基本工资:月度绩效工资=5:5;OTC部职能人员薪酬结构变更为:基本工资:月度绩效工资=7:3;

2、绩效工资挂钩:终端经理级人员绩效工资取消与组织绩效挂钩,只与个人绩效挂钩;

3、绩效工资计算方式:

(1)分公司/办事处经理:应发绩效工资=月/年绩效工资标准×月度/年度个人绩效考核得分率×月/年组织绩效得分率;

(2)终端经理级及以下人员:应发绩效工资=月度绩效工资标准×月度个人绩效考核得分率

(3)办事处经理及以上人员月度绩效工资实行年度统算,统算时与年度组织绩效得分率、年度个人绩效考核得分率挂钩,多退少补。

分公司/办事处经理月度绩效工资统算差额={月度绩效工资标准×12×年度组织绩效得分率×年度个人绩效考核得分率}-

已发月度绩效工资总额;

终端经理级及以下岗位月度绩效工资统算差额={月度绩效工资标准×12×年度个人绩效考核得分率}-已发月度绩效工资总额;此类人员年度个人绩效考核得分率为当年12月份个人绩效考核得分率;

以上薪酬统算均在办事处可使用薪酬包之内。

(4)分公司办事处经理及以上人员,绩效工资计算对应的组织绩效得分率规定:

4、流程变更:基本工资包调整流程增加助理总裁(营销系统)审核节点。

办事处/分公司经理提出团队成员基本工资的调整方案,经OTC部总经理、助理总裁审核、人力资源部总监复核,报副总裁(人力资源行政)审批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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