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使用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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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是指为了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制定的一系列规范和要求。

本文将从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背景、基本要求、实施方法等方面进行阐述。

一、背景介绍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信息系统在各个领域的应用日益广泛,信息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

为了保护重要信息和数据的安全,减少信息泄露和损失,国家制定了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以规范和引导各类信息系统的安全建设。

二、基本要求1. 安全等级划分:按照信息系统的重要性和风险程度,将信息系统划分为不同的安全等级。

根据不同等级的安全需求,确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要求。

2. 安全管理机构: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信息安全管理和监督,制定相关的安全制度和管理规范。

3. 安全策略和方案:制定信息安全策略和方案,明确信息系统的安全目标和措施,保证信息系统的可用性、保密性和完整性。

4. 安全技术措施:采用多种安全技术手段,包括身份认证、访问控制、加密等,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性。

5. 安全培训与教育:加强对信息安全意识的培训和教育,提高用户的安全意识和技能,降低人为因素对信息安全的影响。

6. 安全审计与监控:建立完善的安全审计和监控机制,对信息系统的运行状态和安全事件进行监测和分析,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漏洞和威胁。

7. 安全应急响应:建立健全的安全应急响应机制,对安全事件进行及时响应和处理,减少安全事故的影响和损失。

8. 安全评估和测试:定期进行安全评估和测试,发现和解决潜在的安全问题,保证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9. 安全管理和维护:建立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和维护制度,包括安全备份、漏洞修复、系统更新等,保证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安全可靠。

10. 安全保密和法律法规: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保护用户的隐私和合法权益,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

三、实施方法1. 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的责任和权限,确保安全管理的规范和有效性。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二级三级等级保护要求比较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二级三级等级保护要求比较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二级三级等级保护要求比较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是指根据信息系统的安全风险等级,对信息系统进行分级管理,制定相应的安全保护要求和技术措施。

我将对二级和三级等级保护要求进行比较。

一、安全管理要求1.1二级等级保护要求:有完善的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明确的安全运维责任,健全的安全组织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

实施定期的安全教育培训,对安全事件、漏洞、威胁进行分析和处理。

建立安全审计体系,对安全事件进行追踪和溯源。

1.2三级等级保护要求:在二级的基础上,要求建立风险管理体系,对信息系统的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

建立信息安全委员会或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参与信息系统的安全决策和规划。

实施日志和审计记录的收集和分析,监测安全事件并及时响应。

二、物理安全要求2.1二级等级保护要求:要求建立信息系统的物理安全管理责任制,对关键设备和场所进行安全防护和监控。

设立访问控制措施,限制物理访问权限。

对物理环境进行监控和巡视,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进入设备和设施。

2.2三级等级保护要求:在二级的基础上,要求建立设备和设施的防护体系,确保信息系统的可靠性和连续性。

加强对场所、机房、环境等的安全控制,加强监控和预警能力,及时发现并应对风险事件。

三、网络安全要求3.1二级等级保护要求:要求建立网络安全管理机构和网络安全责任制,健全网络边界防护机制。

采取合理的网络隔离措施,确保内外网之间的安全通信。

建立访问控制机制,限制外部访问权限。

定期检查和维护网络设备和系统,防止网络攻击。

3.2三级等级保护要求:在二级的基础上,要求提高网络安全防护能力,完善网络入侵检测和防御系统。

建立网络安全事件管理和响应机制,加强对入侵和攻击的监测和处置。

加强对网络设备和系统的安全管理,规范网络配置和管理。

四、数据安全要求4.1二级等级保护要求:要求建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和数据分类管理机制,确保敏感数据的保护和隐私的保密。

采取加密和安全传输措施,保护数据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是国家对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的最低要求。

它是根据信息系统的功能、存储的信息及其价值以及威胁等级等因素来确定。

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的内容。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信息系统的访问控制。

要求确保信息系统的访问只限于合法用户,并且对不同权限的用户设置相应的权限控制。

这样可以有效防止非授权用户对信息系统进行访问和操作,从而保护信息系统的安全。

2.用户身份认证与鉴别。

要求在用户访问信息系统时,必须进行身份认证和鉴别,确保用户是合法的,并且只允许合法用户访问和使用信息系统。

常见的身份认证方式包括密码、指纹、虹膜等。

3.信息传输保护。

要求在信息的传输过程中,对信息进行加密,防止信息在传输过程中被非法获取或篡改。

同时,对传输通道进行保护,确保信息传输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4.安全审计与日志记录。

要求对信息系统的使用情况进行记录和审计,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使用。

同时还要求对日志进行保护,防止日志被篡改或删除。

5.数据备份与恢复。

要求对重要数据进行定期备份,并确保备份数据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同时还要求能够对备份数据进行快速恢复,以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连续性。

6.应急响应与漏洞管理。

要求建立健全的安全事件应急响应机制,能够及时响应和处理安全事件。

同时还要求定期对系统进行漏洞扫描和管理,及时修补系统的漏洞,防止黑客利用漏洞进行攻击。

7.物理安全控制。

要求对信息系统的物理环境进行安全控制,防止非授权人员进入系统机房。

同时还要求对物理设备进行保护,避免遭受破坏或盗窃。

8.安全管理与培训。

要求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和安全控制措施。

同时还要求对系统使用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用户对信息安全的意识和能力。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的实施是为了保护国家的信息系统安全。

只有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性,才能保证国家的信息安全。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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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的基本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完整性保护要求:信息系统应当具备完整性保护能力,能够有效地防范未经授权的修改、删除和篡改操作,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2. 机密性保护要求:信息系统应当具备机密性保护能力,能够有效地防范未经授权的访问和泄露操作,确保敏感信息的保密性和隐私性。

3. 可用性保护要求:信息系统应当具备可用性保护能力,能够有效地防范各类网络攻击和服务中断,确保系统正常运行和服务持续可用。

4. 安全审计要求:信息系统应当具备安全审计能力,能够对系统的各项操作和访问进行全面记录和审计,确保系统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5. 风险管理要求:信息系统应当具备风险管理能力,能够对系统的各类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的评估和管理,制定相应的安全策略和应急预案。

6. 安全培训要求:信息系统应当具备安全培训能力,能够对系统管理员和用户进行有效的安全培训,提升其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以上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的基本要求,不同等级的信息系统可能还存在其他特定的安全保护要求,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定制和实施。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各方的共同努力和不断创新,才能有效地保护信息系统的安全和稳定运行。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是一项复杂而又重要的工作,其基本要求不仅在于技术层面的保护,还包括管理、人员培训和持续改进。

在进行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时,需要系统地对系统进行评估和分类,并根据不同等级的保护需求,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评估和分类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的基础工作。

根据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要求,对信息系统进行综合的安全评估,包括系统架构、数据传输、访问控制、身份验证、安全审计等多个方面的安全性指标。

通过对系统的评估,根据涉密信息的重要性和敏感程度,将信息系统划分为不同的保护等级,如秘密级、机密级、绝密级等,以便在后续的安全管理中对系统实施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

针对不同等级的信息系统,需要采取不同的安全保护措施。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的基本要求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的基本要求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的基本要求一、安全等级划定与评估:根据信息系统的安全需求和风险等级,评估其安全等级,并划定其所属的安全等级。

需要制定相应的安全等级评估方法和标准,明确评估的流程、方法和指标等,确保评估结果准确、客观。

二、安全设计与构建:根据信息系统的安全等级要求,进行安全设计与构建。

要对系统进行全面的风险分析和需求分析,明确安全目标和功能要求。

同时,在系统的设计过程中,要考虑安全策略、安全机制、安全控制等方面的要求,确保系统具备防御、监测、溯源和修复等能力。

三、安全审计与监测:对信息系统进行安全审计与监测,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问题。

安全审计应包括对信息系统的配置、使用情况、异常行为等进行监测和分析,审计日志和检测规则应与系统的安全等级要求相匹配。

同时,还需要建立安全事件报告机制和漏洞管理机制,及时处理和修复安全漏洞和事件。

四、安全运维和管理:确保信息系统持续稳定运行,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

安全运维和管理包括对系统的安全维护、故障处理、备份与恢复等。

要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明确安全管理的职责和流程。

同时,还需要对系统的安全性进行定期审查和风险评估,发现并纠正安全问题。

五、人员安全与培训:保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要建立健全的安全人员管理制度,对安全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加强对安全相关岗位的培养和选拔。

同时,还需要制定明确的安全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确保人员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操作和管理,减少人为因素对系统安全的影响。

六、应急响应和恢复:制定相应的应急响应预案和恢复计划,确保在信息系统遭受安全事件时能及时响应和处理。

要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和演练机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和预案修订,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和处理的效率。

七、安全评估与验收:对信息系统进行安全评估和验收,确保系统的安全等级符合评估和验收要求。

对系统进行全面的安全测试和审查,评估系统的安全性能和符合性指标。

同时,还需要制定相应的安全验收标准和流程,确保验收的公正、公平和公开。

等保2.0基本要求

等保2.0基本要求

等保2.0基本要求标题:等保2.0基本要求及其重要性随着信息化的快速发展,网络安全已经成为国家和社会关注的重要问题。

在此背景下,中国制定了等保2.0基本要求,以期提高我国的信息安全防护水平。

本文将详细介绍等保2.0的基本要求,并阐述其重要性。

一、等保2.0基本要求概述等保2.0是《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的简称,是我国在信息安全管理领域的一项重要政策。

等保2.0于2019年正式发布并实施,是对原有等保1.0的一次全面升级和改革。

等保2.0从原来的五个级别扩展到三个级别,即基础级、增强级和高级,每个级别都有相应的技术要求和管理要求。

二、等保2.0基本要求的具体内容1. 技术要求:主要包括物理环境安全、网络和通信安全、设备和计算安全、应用和数据安全等方面。

这些技术要求旨在保证信息系统的稳定运行和数据的安全存储。

2. 管理要求:主要包括安全策略和制度、人员安全管理、资产管理、安全运维管理和应急响应等方面。

这些管理要求旨在规范信息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维护,防止人为因素导致的信息安全事件。

三、等保2.0的重要性等保2.0的实施对于提升我国的信息安全防护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等保2.0能够指导各组织机构进行信息系统建设,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性、稳定性。

其次,等保2.0能够提高公众对信息安全的认识,推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信息安全氛围。

最后,等保2.0也体现了我国对国际信息安全标准的接轨,有助于提升我国在国际信息安全领域的影响力。

四、结论综上所述,等保2.0基本要求是我国信息安全工作的重要指南。

只有严格按照等保2.0的要求进行信息系统建设和维护,才能有效保障我国的信息安全。

因此,我们需要进一步加强等保2.0的宣传和培训,让更多的人了解和掌握等保2.0的基本要求,共同构建一个安全、可靠的信息环境。

以上只是对等保2.0基本要求的简单介绍,实际上,等保2.0的内容非常丰富,涵盖了信息安全的各个方面。

希望这篇文章能帮助大家对等保2.0有一个初步的了解,如果想要深入了解等保2.0,还需要阅读相关的法规和标准,以及参加专业的培训。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使用介绍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使用介绍

《基本要求》的定位
基本要求 保护 特殊需求 补充措施 基本保护 测评 基本要求
某级信息系统
精确保护 基本保护
补充的安全措施 GB17859-1999 通用技术要求 安全管理要求 高级别的基本要求 等级保护其他标准 安全方面相关标准 等等
二、保护要求分级描述的主要思想
《基本要求》基本思路
应对不同威胁的能力 (威胁\弱点)
系 统 建 设 管 理
系 统 运 维 管 理
基本要求-组织方式
物理安全(四级)
物 理 位 置 选 择
物 理 访 问 控 制
防 盗 窃 和 防 破 坏
防 雷 击
防 火
防 水 和 防 潮
温 湿 度 控 制
电 力 供 应
电 磁 防 护
基本要求-组织方式
网络安全(四级)
结 构 安 全 和 网 段 划 分
第二级安全保护能力
• 应能够防护系统免受来自外部小型组织的(如自发的三两 人组成的黑客组织)、拥有少量资源(如个别人员能力、 公开可获或特定开发的工具等)的威胁源发起的恶意攻击、 一般的自然灾难(灾难发生的强度一般、持续时间短、覆 盖范围小等)以及其他相当危害程度的威胁(无意失误、 技术故障等)所造成的重要资源损害,能够发现重要的安 全漏洞和安全事件,在系统遭到损害后,能够在一段时间 内恢复部分功能。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人 员 安 全 管 理
系 统 建 设 管 理
系 统 运 维 管 理
三、各级系统保护的主要内容
各级系统的安全保护的核心
某级系统 基本要求 技术要求 管理要求
建立安全技术体系
建立安全管理体系
具有某级安全保护能力的系统
基本要求的主要内容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资料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资料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资料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是指根据信息系统所处的特定环境以及信息系统风险等级,确定一定的安全措施和管理要求,以达到对信息系统进行有效保护的目的。

三级保护是对信息系统安全等级的一种分类,需要满足一定的基本要求。

下面将对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三级要求)进行详细介绍。

一、制定安全保护管理制度1.明确组织安全保护的权责和制度规范,包括安全保护管理机构和人员职责、安全工作制度及流程等。

2.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机构和组织架构,确保安全管理职能能够有效运转,并有专责人员进行安全保护管理工作。

二、实施信息系统安全管理1.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包括信息系统开发、维护、运行、使用等各个阶段的安全管理要求。

2.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和流程,包括对系统运行状态监控、安全漏洞扫描和防护措施等。

三、建立完善的访问控制机制1.针对不同的用户和角色,建立完善的用户身份认证和授权机制,确保只有授权的用户才能访问相应的系统和资源。

2.建立访问审计机制,对系统和资源的访问行为进行监控和审计,并保留相应的日志。

四、建立完善的网络安全防护机制1.建立网络边界安全防护设备,包括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IDS)等,阻止未经授权的外部进入。

2.建立网络入侵检测和响应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可能的攻击行为。

3.实施网络设备的安全配置和管理,确保网络设备的安全性。

五、实施系统安全加固1.对操作系统、数据库等系统软件进行安全配置和加固,关闭不必要的服务和端口,避免被攻击利用。

2.对系统进行漏洞扫描和补丁管理,及时修复已知漏洞,确保系统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六、实施物理安全措施1.建立访问控制制度,设置门禁系统和监控设备,确保未经授权人员无法进入机房和服务器等关键区域。

2.定期检查维护服务器、网络设备等硬件设备,保障其正常运行。

七、完善应急响应和恢复机制1.建立应急响应和事件处理机制,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件进行预案制定和演练,及时响应和处理安全事件。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1. 引言信息系统在当今社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人们依赖着信息系统来进行各种各样的工作、交流和娱乐活动。

随着信息系统的发展和普及,系统的安全性也变得越来越重要。

为了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性,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被制定出来,以指导开发人员、系统管理员和用户对信息系统进行安全保护。

2. 安全等级分类根据信息系统的安全需求和对安全性的要求,信息系统可以分为不同的安全等级。

通常情况下,信息系统可以被分为以下几个等级:2.1. 一级安全等级一级安全等级是指最低等级的信息系统,一般用于非重要的信息处理和存储。

对于一级安全等级的信息系统,主要的安全要求包括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防止信息泄露和防止数据意外损坏或丢失等。

2.2. 二级安全等级二级安全等级是指次低等级的信息系统,通常用于一般的商业和行政应用。

对于二级安全等级的信息系统,除了满足一级安全等级的要求外,还需要提供更强大的安全性保护,例如安全审计、用户身份认证和访问控制等。

2.3. 三级安全等级三级安全等级是指中等等级的信息系统,通常用于对机密信息进行处理和存储。

对于三级安全等级的信息系统,除了满足一级和二级安全等级的要求外,还需要提供加密通信和数据完整性验证等更高级别的安全保护。

2.4. 四级安全等级四级安全等级是指最高等级的信息系统,通常用于对绝密信息进行处理和存储。

对于四级安全等级的信息系统,除了满足前面三个等级的要求外,还需要提供更严格的访问控制、密钥管理和身份认证等安全保护。

3.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为了对不同等级的信息系统进行安全保护,以下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的基本要求:3.1. 风险评估在开发或部署信息系统时,应对系统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确定系统可能面临的安全威胁和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降低风险。

3.2. 访问控制对于所有等级的信息系统,都应实施严格的访问控制措施,确保只有经授权的用户可以访问系统和数据,并且用户访问的权限应该与其职责和需要相符合。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培训教材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培训教材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培训教材《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公安部2007年7月目录1概述...................................................................................................................................................1.1背景介绍...............................................................1.2主要作用及特点.........................................................1.3与其他标准的关系.......................................................1.4框架结构...............................................................2描述模型 (5)2.1总体描述...............................................................2.2保护对象...............................................................2.3安全保护能力...........................................................2.4安全要求...............................................................3逐级增强的特点 ...............................................................................................................................3.1增强原则...............................................................3.2总体描述...............................................................3.3控制点增加.............................................................3.4要求项增加.............................................................3.5控制强度增强...........................................错误!未定义书签。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2008 等保1.0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2008 等保1.0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2008 等保1.0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简称等保)是中国国家强制实施的一项信息安全制度,旨在通过对信息系统进行分级分类,实施不同级别的安全保护措施,以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和可靠运行。

2008年发布的《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2239-2008),通常被称为等保1.0,是该制度的首个正式标准。

等保 1.0将信息系统划分为五个安全保护等级,从低到高分别为:1. 一级保护:适用于安全性要求不高的信息系统,主要防范一般性的信息安全隐患。

2. 二级保护:适用于需要保护个人隐私和企业商业秘密的信息系统,要求有一定的安全防护能力。

3. 三级保护:适用于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信息系统,需要较高的安全防护水平。

4. 四级保护:适用于承担重要国计民生任务的信息系统,要求非常高的安全防护能力。

5. 五级保护:适用于国家安全的关键信息系统,要求最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

等保1.0的基本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物理安全:包括对信息系统所在环境的物理访问控制、防火、防水、防盗等措施。

2. 网络安全:包括网络隔离、入侵检测、防火墙设置、数据传输加密等措施。

3. 主机安全:包括操作系统安全加固、病毒防护、系统漏洞管理等措施。

4. 应用安全:包括软件安全开发生命周期管理、代码审计、安全测试等措施。

5. 数据安全与备份恢复:包括数据加密、完整性校验、备份策略和灾难恢复计划等措施。

6. 安全管理:包括制定安全政策、组织安全培训、进行安全审计和应急响应等措施。

等保 1.0的实施对于提升中国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水平起到了重要作用,但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和新的安全威胁的出现,等保1.0的一些内容已经不能完全满足当前的安全需求。

因此,中国在等保1.0的基础上进行了修订和升级,发布了《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新版本(等保2.0),以适应新的安全挑战。

等保2.0在原有基础上增加了对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技术的安全防护要求,并强化了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安全的重要性。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是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对信息系统进行等级划分,并按照不同等级的保护要求,采取相应的技术、管理和物理措施,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和稳定性。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是确保信息系统安全的基础,对于各类单位和组织来说都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包括对信息系统进行等级划分。

根据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信息系统按照其所涉及的信息重要性、系统功能、系统规模和系统对外联络等因素,划分为不同的安全等级,一般包括四个等级,即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

不同等级的信息系统,其安全保护要求和措施也各不相同。

其次,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还包括对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的基本原则。

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的基本原则包括全面性原则、合理性原则、有效性原则和持续性原则。

全面性原则是指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措施必须覆盖信息系统的各个方面,包括技术、管理和物理层面;合理性原则是指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措施必须符合实际情况和实际需求,不能盲目追求安全而忽视系统的正常运作;有效性原则是指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措施必须能够有效地防范和抵御各类安全威胁和风险;持续性原则是指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是一个持续的过程,必须不断地进行安全监测、评估和改进。

另外,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还包括对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的基本措施。

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的基本措施包括技术措施、管理措施和物理措施。

技术措施是指利用各种安全技术手段,保护信息系统的安全,包括加密技术、防火墙技术、入侵检测技术等;管理措施是指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机构,加强对信息系统安全的管理和监督;物理措施是指采取各种物理手段,保护信息系统的物理环境安全,包括机房防护、门禁系统、视频监控等。

最后,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还包括对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的持续改进。

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安全威胁的变化,安全保护措施也需要不断地改进和完善。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三级要求)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三级要求)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三级要求)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1 三级基本要求 (6)1.1 技术要求 (6)1.1.1 物理安全 (6)1.1.1.1 物理位置的选择(G3) (6)1.1.1.2 物理访问控制(G3) (6)1.1.1.3 防盗窃和防破坏(G3) (7)1.1.1.4 防雷击(G3) (7)1.1.1.5 防火(G3) (8)1.1.1.6 防水和防潮(G3) (8)1.1.1.7 防静电(G3) (8)1.1.1.8 温湿度控制(G3) (9)1.1.1.9 电力供应(A3) (9)1.1.1.10 电磁防护(S3) (9)1.1.2 网络安全 (10)1.1.2.1 结构安全(G3) (10)1.1.2.2 访问控制(G3) (10)1.1.2.3 安全审计(G3) (11)1.1.2.4 边界完整性检查(S3) (12)1.1.2.5 入侵防范(G3) (12)1.1.2.6 恶意代码防范(G3) (13)1.1.2.7 网络设备防护(G3) (13)1.1.3 主机安全 (14)1.1.3.1 身份鉴别(S3) (14)1.1.3.2 访问控制(S3) (14)1.1.3.3 安全审计(G3) (15)1.1.3.4 剩余信息保护(S3) (16)1.1.3.5 入侵防范(G3) (16)1.1.3.6 恶意代码防范(G3) (17)1.1.3.7 资源控制(A3) (17)1.1.4 应用安全 (18)1.1.4.1 身份鉴别(S3) (18)1.1.4.2 访问控制(S3) (18)1.1.4.3 安全审计(G3) (19)1.1.4.4 剩余信息保护(S3) (20)1.1.4.5 通信完整性(S3) (20)1.1.4.6 通信保密性(S3) (20)1.1.4.7 抗抵赖(G3) (20)1.1.4.8 软件容错(A3) (21)1.1.4.9 资源控制(A3) (21)1.1.5 数据安全及备份恢复 (22)1.1.5.1 数据完整性(S3) (22)1.1.5.2 数据保密性(S3) (22)1.1.5.3 备份和恢复(A3) (23)1.2 管理要求 (23)1.2.1 安全管理制度 (23)1.2.1.1 管理制度(G3) (23)1.2.1.2 制定和发布(G3) (24)1.2.1.3 评审和修订(G3) (24)1.2.2 安全管理机构 (25)1.2.2.1 岗位设置(G3) (25)1.2.2.2 人员配备(G3) (25)1.2.2.3 授权和审批(G3) (26)1.2.2.4 沟通和合作(G3) (26)1.2.2.5 审核和检查(G3) (27)1.2.3 人员安全管理 (28)1.2.3.1 人员录用(G3) (28)1.2.3.2 人员离岗(G3) (28)1.2.3.3 人员考核(G3) (29)1.2.3.4 安全意识教育和培训(G3) (29)1.2.3.5 外部人员访问管理(G3) (29)1.2.4 系统建设管理 (30)1.2.4.1 系统定级(G3) (30)1.2.4.2 安全方案设计(G3) (30)1.2.4.3 产品采购和使用(G3) (31)1.2.4.4 自行软件开发(G3) (32)1.2.4.5 外包软件开发(G3) (32)1.2.4.6 工程实施(G3) (33)1.2.4.7 测试验收(G3) (33)1.2.4.8 系统交付(G3) (34)1.2.4.9 系统备案(G3) (35)1.2.4.10 等级测评(G3) (35)1.2.4.11 安全服务商选择(G3) (36)1.2.5 系统运维管理 (36)1.2.5.1 环境管理(G3) (36)1.2.5.2 资产管理(G3) (37)1.2.5.3 介质管理(G3) (37)1.2.5.4 设备管理(G3) (38)1.2.5.5 监控管理和安全管理中心(G3). 39 1.2.5.6 网络安全管理(G3) (40)1.2.5.7 系统安全管理(G3) (41)1.2.5.8 恶意代码防范管理(G3) (42)1.2.5.9 密码管理(G3) (43)1.2.5.10 变更管理(G3) (43)1.2.5.11 备份与恢复管理(G3) (43)1.2.5.12 安全事件处置(G3) (44)1.2.5.13 应急预案管理(G3) (45)第三级安全保护能力:应能够在统一安全策略下防护系统免受来自外部有组织的团体、拥有较为丰富资源的威胁源发起的恶意攻击、较为严重的自然灾难、以及其他相当危害程度的威胁所造成的主要资源损害,能够发现安全漏洞和安全事件,在系统遭到损害后,能够较快恢复绝大部分功能。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是指在安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通过实行相应的技术、管理和组织措施,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完整性、可用性,防止信息泄露、篡改、破坏和否认等安全事件的发生。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已成为各个行业的必需和政府组织的紧要任务,对于保障国家安全、保护企业利益和个人隐私具有特别紧要的意义。

本文将从安全等级的划分、保护要求和管理措施三个方面介绍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一、安全等级的划分信息系统安全等级的划分需要依据信息系统的紧要性、敏感度、保密等级、功能需求和安全风险等级等方面进行评估。

我国安全等级管理体系共分为四个等级:初级、一级、二级、三级。

其中四个等级分别对信息系统的保护要求进行了不同的划分,大体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初级保护初级保护适用于对信息曝光和信息服务进行简单保护的网络系统,划分在初级保护等级的信息系统重要是一般的网站和信息发布平台。

初级保护作为等级保护中的最低级别,在保障系统基本的安全性和完整性的同时,强调在安全使用和管理上的规范。

保护要求:初级保护要求系统采纳常规火墙、入侵检测、杀毒软件等技术手段进行保护。

系统设置应采纳最小权限原则,用户权限仅限于其职权范围内。

同时,定期备份数据,完整记录、存储和管理系统日志。

2.一级保护一级保护适用于需要进行基本保密的网络系统,一级保护重要适用于机构、公司内部的信息系统,以对信息的渗透和泄露进行肯定的保护。

保护要求:在一级保护中,系统可以采纳多层次安全防护体系,采纳IPSEC、VPN、SSL等方式进行数据传输加密及用户身份认证。

系统的日志备份要定期进行,备份数据要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和适时性。

同时,对于系统中的数据能够进行备份、存储和恢复功能的测试。

3.二级保护二级保护适用于国家紧要部门以及紧要企业的需要保密的网络系统,二级保护重要适用于信息敏感度高、保密性强、危害性大的信息系统。

保护要求:在二级保护的系统中需要采纳安全认证、虚拟专用网、访问掌控等多种保护手段,使得系统的可用性、牢靠性和安全性得到加强。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是指根据信息系统的重要性和敏感程度,对信息系统进行分级保护,以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和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可用性。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的基本要求是确保信息系统在不同等级保护下的安全性,有效防范各类安全威胁和风险,保障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和信息的安全。

首先,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要求对信息系统进行等级划分。

根据信息系统的重要性和敏感程度,将信息系统划分为不同的安全等级,确定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和技术要求。

不同等级的信息系统应有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确保系统的安全性符合相应的等级要求。

其次,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要求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培训制度等,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责任和权限,加强对信息系统安全管理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另外,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要求加强对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护。

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包括网络安全防护、主机安全防护、数据安全防护等,确保信息系统在面对各种安全威胁时能够有效防范和抵御,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

再者,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要求建立完善的安全监控和应急响应机制。

建立安全事件监控和应急响应机制,对信息系统的安全事件进行实时监控和分析,及时发现和处置安全事件,减少安全事件对信息系统的影响,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最后,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要求加强安全保密工作。

加强对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密工作,包括信息的加密传输和存储、访问控制、身份认证等,确保信息系统中的重要信息不被泄露和篡改,保障信息的保密性和完整性。

综上所述,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的基本要求是对信息系统进行等级划分,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防护,建立完善的安全监控和应急响应机制,加强安全保密工作。

只有全面满足这些基本要求,才能有效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确保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22239-2008《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2239-2008)》由公安部和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由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起草单位:公安部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评估中心。

引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147号令)、《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3]27号)、《关于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公通字[2004]66号)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2007]43号),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相关系列标准之一。

与本标准相关的系列标准包括:——GB/T AAAA-AAAA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GB/T CCCC-CCCC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指南。

本标准与GB17859-1999、GB/T 20269-2006 、GB/T 20270-2006 、GB/T 20271-2006 等标准共同构成了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的相关配套标准。

其中GB17859-1999是基础性标准,本标准、GB/T20269-2006、GB/T20270-2006、GB/T20271-2006等是在GB17859-1999基础上的进一步细化和扩展。

本标准在GB17859-1999、GB/T20269-2006、GB/T20270-2006、GB/T20271-2006等技术类标准的基础上,根据现有技术的发展水平,提出和规定了不同安全保护等级信息系统的最低保护要求,即基本安全要求,基本安全要求包括基本技术要求和基本管理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指导不同安全保护等级信息系统的安全建设和监督管理。

在本标准文本中,黑体字表示较低等级中没有出现或增强的要求。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不同安全保护等级信息系统的基本保护要求,包括基本技术要求和基本管理要求,适用于指导分等级的信息系统的安全建设和监督管理。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是根据我国《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所规定的要求,为保护信息系统安全,进行信息分类和安全等级划分,确定了不同等级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要求。

下面将从信息系统安全等级划分和保护基本要求两个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信息系统安全等级划分我国将信息系统安全等级划分为5个等级,分别是1级到5级,等级越高,对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要求越严格。

具体划分如下:1.1级:对一般性风险的系统,主要保护系统的基本功能和敏感信息,主要依靠常规的技术手段进行保护。

2.2级:对重要性风险的系统,主要保护系统的基本功能和关键数据,主要依靠成熟的技术手段进行保护。

3.3级:对较大风险的系统,主要保护系统的基本功能和核心数据,需要采取更加严格的技术手段进行保护。

4.4级:对重大风险的系统,主要保护系统的基本功能和重要数据,需要采取高级的技术手段进行保护。

5.5级:对特大风险的系统,主要保护系统的基本功能和最重要的数据,需要采取最高级的技术手段进行保护。

1.安全策略和制度要求:要制定相关的安全策略和制度,明确责任和权限,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信息系统的安全目标和保护措施。

2.安全管理要求:要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架构,制定详细的安全管理规范,建立安全审计和安全漏洞管理机制,确保安全管理的有效性。

3.人员安全要求:要进行人员背景调查和职责分工,对从事信息系统重要操作的用户进行特殊安全培训,确保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

4.物理环境要求:要做好入侵监控和访客管理,设置合理的网络分段和安全区域,确保关键设备和机房的物理安全。

5.通信与网络安全要求:要采取数据加密和防火墙技术,进行网络监测和入侵检测,确保通信和网络的安全。

6.系统安全要求:要对系统进行漏洞扫描和漏洞修复,安装杀毒软件和防护软件,设置访问控制和密码策略,确保系统的安全运行。

7.数据安全要求:要对重要数据进行加密和备份,建立数据访问控制机制,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信息平安技术信息系统平安等级保护根本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22239—2016 )根本技术要求的三种类型根据保护侧重点的不同,技术类平安要求进一步细分为:保护数据在存储、传输、处理过程中不被泄漏、破坏和免受未授权的修改的信息平安类要求〔简记为S〕;保护系统连续正常的运行,免受对系统的未授权修改、破坏而导致系统不可用的效劳保证类要求〔简记为A〕;通用平安保护类要求〔简记为G〕。

本标准中对根本平安要求使用了标记,其中的字母表示平安要求的类型,数字表示适用的平安保护等级。

关于各类平安要求的选择和使用见附录B。

第一级根本要求1 技术要求1.1 物理平安物理访问控制〔G1〕机房出入应安排专人负责,控制、鉴别和记录进入的人员。

防盗窃和防破坏〔G1〕本项要求包括:a) 应将主要设备放置在机房内;b) 应将设备或主要部件进行固定,并设置明显的不易除去的标记。

防雷击〔G1〕机房建筑应设置避雷装置。

GB/T 22239—2016 3防火〔G1〕机房应设置灭火设备。

防水和防潮〔G1〕本项要求包括:a) 应对穿过机房墙壁和楼板的水管增加必要的保护措施;b) 应采取措施防止雨水通过机房窗户、屋顶和墙壁渗透。

温湿度控制〔G1〕机房应设置必要的温、湿度控制设施,使机房温、湿度的变化在设备运行所允许的范围之内。

电力供给〔A1〕应在机房供电线路上配置稳压器和过电压防护设备。

1.2 网络平安结构平安〔G1〕本项要求包括:a) 应保证关键网络设备的业务处理能力满足根本业务需要;b) 应保证接入网络和核心网络的带宽满足根本业务需要;c) 应绘制及当前运行情况相符的网络拓扑结构图。

访问控制〔G1〕本项要求包括:a) 应在网络边界部署访问控制设备,启用访问控制功能;b) 应根据访问控制列表对源地址、目的地址、源端口、目的端口和协议等进行检查,以允许/拒绝数据包出入;c) 应通过访问控制列表对系统资源实现允许或拒绝用户访问,控制粒度至少为用户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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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 份 鉴 别
访 问 控 制
通 信 完 整 性
通 信 保 密 性
安 全 审 计

余 信 息 保
抗 抵 赖

软 件 容 错
资 源 控 制
代 码 安 全
基本要求-组织方式
数据安全(四级)
数据完整性
数据保密性
安全备份
基本要求-组织方式
安全管理机构(四级)
岗 位 设 置
人 员 配 备
授 权 和 审 批
沟 通 与 合 作
意失误、较严重的技术故障等)所造成的主要资源损害,能够发
现安全漏洞和安全事件,在系统遭到损害后,能够较快恢复绝大
部分功能。
• 第四级安全保护能力

应能够在统一安全策略下防护系统免受来自国家级别 的、敌对组织的、拥有丰富资源的威胁源发起的恶意
攻击、严重的自然灾难(灾难发生的强度大、持续时
间长、覆盖范围广等)以及其他相当危害程度的威胁
• 经测评或者自查,信息系统安全状况未达到安全保护等级要求的,运营、使 用单位应当制定方案进行整改。
技术标准和管理规范的作用
信息系统定级 信息系统安全建设或改建
技术标准和管理规范
安全状况达到等级保护要求的信息系统
涉及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2007]43号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GB17859-1999)
边 界 完 整 性 检 查
网恶 络意 入代 侵码 检防 测护
网 络 设 备 防 护

基本要求-组织方式
主机系统安全(四级)
自强

恶系 系
身主制可安 余入 意 统 统
份访访信全 信侵 代 资 自
鉴问问路审 息防 码 源 我
别控控径计 保范 防 控 保
制制

范制 护
基本要求-组织方式
应用安全(四级)
审 核 和 检 查
基本要求-组织方式
安全管理制度(四级)
管理制度
制订和发布
评审和修订
基本要求-组织方式
人员安全管理(四级)
























访






基本要求-组织方式
系统建设管理(四级)
安安
自外
系全全产行 包工 测 系
统风方品软 软程 试 统
定险案采件 件实 验 交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使用介绍
公安部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评估中心 马力
a
目录
• 使用时机和主要作用 • 保护要求分级描述的主要思想 • 各级系统保护的主要内容 •
一、使用时机和主要作用
a
《管理办法》”等级划分和保护“第八条
• 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依据本办法和相 关技术标准对信息系统进行保护,国家有 关信息安全职能部门对其信息安全等级保 护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管理要求
建立安全技术体系
建立安全管理体系
具有某级安全保护能力的系统
各级系统的保护要求差异(宏观)
• 安全保护模型PPDRR
Protection防护
Recovery
恢复
Policy 策略
Detection
检测
Response 响应
各级系统的保护要求差异(宏观)
一级系统 二级系统 三级系统 四级系统
S4A1G4
不同级别系统控制点的差异
安全要 求 类
技术要 求
管理要 求
层面
物理安全 网络安全 主机安全 应用安全 数据安全
• 第二级安全保护能力
– 应能够防护系统免受来自外部小型组织的(如自发的三两 人组成的黑客组织)、拥有少量资源(如个别人员能力、 公开可获或特定开发的工具等)的威胁源发起的恶意攻击、 一般的自然灾难(灾难发生的强度一般、持续时间短、覆 盖范围小等)以及其他相当危害程度的威胁(无意失误、 技术故障等)所造成的重要资源损害,能够发现重要的安 全漏洞和安全事件,在系统遭到损害后,能够在一段时间 内恢复部分功能。
级评设购开 开施 收 付
估计
发发
安 全 服 务 商 选 择
系 统 备 案
基本要求-组织方式
系统运维管理(四级)
环 境 管 理
资 产 管 理
设 备 管 理
介 质 管 理
运 行 维 护 和 监 控 管 理
网 络 安 全 管 理
系 统 安 全 管 理
恶 意 代 码 防 范 管 理
变 更 管 理
密 码 管 理
– 附录A 关于信息系统整体安全保护能力的要求
– 附录B 基本安全要求的选择和使用
基本要求的组织方式
某级系统
基本要求
技术要求
管理要求

……
控制点
……
……

……
控制点
具体要求 ……
……
具体要求
基本要求-组织方式
某级系统
基本要求
技术要求
管理要求
物网主应数 理络机用据 安安安安安 全全全全全
安安人系系 全全员统统 管管安建运 理理全设维 机制管管管 构度理理理

信息系统建设完成后,运营、使用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应当选择符合本办
法规定条件的测评单位,依据《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等技术
标准,定期对信息系统安全等级状况开展等级测评。第三级信息系统应当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等级测评,第四级信息系统应当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等
级测评,第五级信息系统应当依据特殊安全需求进行等级测评。
系 统 备 案
备 份 和 恢 复 管 理
安 全 事 件 处 置
应 急 计 划 管 理
基本要求标注方式
• 基本要求 – 技术要求 – 管理要求
• 要求标注 – 业务信息安全类要求(标记为S类) – 系统服务保证类要求(标记为A类) – 通用安全保护类要求(标记为G类)
三类要求之间的关系
业 务 信 息 安 全 类 (
各级系统的保护要求差异(宏观)
一级系统
计划和跟踪(主要制度)
二级系统
计划和跟踪(主要制度)
三级系统
良好定义(管理活动制度化)
四级系统
持续改进(管理活动制度化/及时改进)
各级系统的保护要求差异(微观)
某级系统
基本要求
技术要求
管理要求
物网主应数 理络机用据 安安安安安 全全全全全
安安人系系 全全员统统 管管安建运 理理全设维 机制管管管 构度理理理
等等
二、保护要求分级描述的主要思

a
《基本要求》基本思路
应对不同威胁的能力 (威胁\弱点)
不同级别 信息系统
重要程度不同
具有不同的安全保护能力
不同的基本要求
不同级别的安全保护能力要求
• 第一级安全保护能力
– 应能够防护系统免受来自个人的、拥有很少资源 (如利用公开可获取的工具等)的威胁源发起的恶 意攻击、一般的自然灾难(灾难发生的强度弱、持 续时间很短等)以及其他相当危害程度的威胁(无 意失误、技术故障等)所造成的关键资源损害,在 系统遭到损害后,能够恢复部分功能。
安全保护和系统定级的关系
定级指南要求按照“业务信息”和“系统服务”的需求 确定整个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
定级过程反映了信息系统的保护要求
安全等级 第一级 第二级 第三级 第四级
信息系统保护要求的组合
S1A1G1 S1A2G2,S2A2G2,S2A1G2 S1A3G3,S2A3G3,S3A3G3,S3A2G3,S3A1G3 S1A4G4,S2A4G4,S3A4G4,S4A4G4,S4A3G4,S4A2G4,
(内部人员的恶意威胁、无意失误、严重的技术故障 等)所造成的资源损害,能够发现安全漏洞和安全事 件,在系统遭到损害后,能够迅速恢复所有功能。
各个要素之间的关系
安全保护能力 实现 基本安全要求
具备
每个等级的信息系统
包含
包含
基本技术措施 满足
基本管理措施 满足
《基本要求》核心思路
某级系统
基本要求
技术要求
《管理办法》”等级保护的实施与管理“第十二条

在信息系统建设过程中,运营、使用单位应当按照《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
保护等级划分准则》(GB17859-1999)、《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
求》等技术标准,参照……等技术标准同步建设符合该等级要求的信息安
全设施。
《管理办法》”等级保护的实施与管理“第十三条
《管理办法》”等级保护的实施与管理“第十四条
• 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信息系统安全状况、安全 保护制度及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自查。第三级信息系统应当每年至少进行一 次自查,第四级信息系统应当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自查,第五级信息系统应 当依据特殊安全需求进行自查。
《管理办法》”等级保护的实施与管理“第十四条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指南》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基础安全技术要求》(GB/T20270-2006)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通用安全技术要求》GB/T20271-2006)

《信息安全技术 操作系统安全技术要求》(GB/T20272-2006)
• 是每个级别信息系统进行安全保护工作的一个基本出发点,更加贴切的保护 可以通过需求分析对基本要求进行补充,参考其他有关等级保护或安全方面 的标准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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