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骨干光传送网EM日常维护细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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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移动骨干光传送网EM日常维护细则

(试行)

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网络部

二〇〇八年七月

内部修改记录

目录

第一章总则(4)第二章EM职责与工作内容(5)第三章EM日常维护工作细则(7)

附表1:传输系统EM设置地点-------------------------(21)附表2:东部、西部、东北部区域包括的省公司----------(21)附表3:故障级别定义--------------------------------(21)

附表4:网管系统日常维护项目和周期------------------(21)附表5:告警、故障定义------------------------------(22)

附图1:传输系统配置调整流程----------------------(23)附图2:主备用网管服务器切换流程------------------(24)附图3:主备用EM职能切换流程-----------------------(25)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中国移动省际骨干光传送网(以下简称骨干光传送网)是中国移动通信网的基础网络。骨干光传送网是中国移动光传送网的省际部分,主要由五部分组成:光缆线路、波分设备、SDH设备、网管系统及配套设备。

目前,对于骨干光传送网的管理、监控和维护工作分别分布在集团、区域网元管理(以下简称EM)、省公司三个层面。随着传送网的发展,网络架构日益复杂,维护模式逐步向集中化演进,为了给传输网集中化维护做好制度准备,使EM的工作向着精细化、规范化、标准化的方向迈进,集团网络部在《中国移动传送网维护规程》和《中国移动光传送网一级干线维护管理规定》的基础上,特制订本维护细则。

第2条本细则的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骨干光传送网各主备用EM,包括北京、西安、沈阳、上海、武汉和广州;其他各省参照本细则配合EM的工作。

第3条本细则由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网络部提出并归口。

本细则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公司起草。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和修改权归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网络部。

第二章EM职责与工作内容

第4条骨干光传送网EM(以下简称EM)的主要职责

1.接受集团网络部的统一领导,贯彻执行集团网络部下发的干线传送网络维护规定和技术要求,完成集团下达的各项任务,并及时汇总反馈集团。

2.在集团网络部的授权下,由主用EM对所辖的网络实施监控及维护工作。

3.从全程全网的角度,协调EM之间以及EM与省公司之间顺畅沟通、高效合作、互为支持,保障传送网络的稳定运行。

4.备用EM必须具备随时承担主用EM职责的能力,备用EM 在主备用EM职能切换后,承担原主用EM的职责。

第5条EM的工作

EM的工作包括网络监控、网络维护、网管系统维护和其他工作四大类,主要内容如下表:

表5.1 骨干传送网EM主要工作内容

第6条EM监管的对象

EM监管的对象包括EM所辖传送网络的光缆线路、波分设备、

SDH设备、网管系统及配套设备。

第7条EM管理区域的划分

根据一干传送网现状,EM的管理区域划分为东部、西部和东北部三大区域。其中波分层面在北京、西安和沈阳设置了主用EM;SDH层面在北京、上海、西安和沈阳设置了主用EM。各区域EM 的具体设置地点参见附表1,东部、西部和东北部三大区域包括的省公司参见附表2。

第三章EM日常维护工作细则

第8条网络实时监控

网络实时监控指EM采取定时巡视和告警声光提示相结合的方式,通过网管对所辖网络进行7×24小时实时监控。监控内容包括告警、性能事件和异常事件。EM须设置专用电话,并保持电话畅通,以接收省公司申告。

第9条故障预处理

故障预处理指当发现告警、异常、或收到申告时,EM通过网管进行故障分析定位,并采取复位等措施以消除软件故障,以及采取关断激光器等措施以避免故障规模扩大或故障连锁反应等。具体操作如下:

1.判断是否传输故障,如是传输故障则对故障位置进行预判断、分析和定位;如果不是传输故障,则清理告警并反馈申告人。

2.对于通过软件处理可以清除的故障,EM应通过软件复位、重启主机、调整可调衰耗等方法对故障进行初步处理;对于通过软件处理仍不能清除的故障,由省公司协助EM定位故障。

3.对于需要预处理之后才能进行下一步故障处理的,EM应及时采取关断激光器、数据备份等措施以配合省公司故障处理,如关闭拉曼放大器才能进行光路测试维护、数据备份后才能更换主控盘等。

4.对于EM定位故障时需要技术支援的,由EM向集团提出技术支援申请。

第10条故障派单

故障派单指EM定位故障后,向相关省公司派发故障工单,并电话通知其干线维护集中受理点处理故障。故障派单有以下要求:

1.派单时限

EM应在确认故障性质和定位故障点后,向相关省公司派发故障工单,并电话通知。

所有故障派单时限要求为30分钟,紧急故障时先直接通过电话通知相关省公司启动查障、排障工作。对于2.5G及以上速率电路中断的故障须在15分钟内以电话方式将故障现象和业务影响范围上报集团网络部。

2.派单级别

EM应根据故障级别派发相应级别的故障工单,故障级别包括紧急、主要、次要和一般四个级别,定义详见附表3。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对2M级别的故障,EM不需要派发故障工单,该级别的故障由各省自行处理。

3.派单内容

故障工单的内容要求清晰、准确、完整。

(1)“必填项”包括EM联系方式、回复须带附件(是)、故障专业、故障设备类型、故障发生时间、故障发生地点、是否影响

业务、影响业务时间、故障设备名称、故障设备厂商。

(2)“主题”要求写明故障所在的省份和所属的网管系统。

(3)“故障描述”要求写明与故障相关设备的网管标识和网管告警名称。

(4)“初步处理情况”要求写明EM在故障预处理和定位中完成的工作和处理建议。

4.多省派单

多省派单是相对于单个省派单而言的,指的是在同一故障处理中向2个或2个以上省公司派发故障工单的操作。对于以下几种情况,应进行多省派单:

(1)由于传输网管限制,EM可能不能准确定位故障点,为了保证故障处理效率,EM可以向可能存在故障的多个省派单,但原则上不应超过两个省。

(2)故障处理中及故障处理后发现故障定位有误,故障点可能涉及其它未派单省,EM应向其补派故障工单,工单名称统一要求为:补派:请××省进行故障处理,并注明最初所派工单号。

(3)故障处理中需要其它未派单省配合(比如倒波要求非故障省配合),EM应向其补派操作任务工单,工单名称统一要求为:请××省配合××省进行故障处理。

5.跨EM管理域故障的派单

跨EM管理域故障的派单指某一故障可能跨多个EM管理域情况下,EM派发故障工单的情况。故障发起EM应和其它相关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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