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公司敏感信息管理制度初稿.doc

合集下载

投资有限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投资有限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投资有限公司保密管理制度1. 前言在当今信息时代,企业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机密信息泄露风险,保护企业机密资料已成为每个企业必须重视的问题。

本文旨在制定一套针对投资有限公司的保密管理制度,以确保公司的机密资料安全。

2. 保密范围2.1 公司内的所有核心技术与商业秘密都属于保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公司的商业计划、营销策略和市场调研报告;- 公司的研发成果、专利技术和内部工艺流程;- 公司的财务数据、客户名单和供应商信息等。

2.2 员工必须对保密信息保持严格的保密义务,禁止非授权人员接触和披露公司的机密资料。

3. 保密责任3.1 公司作为公司的管理层,有权制定和执行保密管理制度,并提供相应的保密培训,确保员工理解和遵守保密规定。

3.2 员工正式员工入职时需要签署保密协议,并明确自己对公司机密资料的责任与义务。

在工作期间,员工需要:- 妥善保管公司的机密文件和资料,防止遗失和泄露;- 不得私自复制、外传或删除任何机密信息;- 在离开公司时,及时归还或销毁与公司相关的机密资料。

4. 保密措施4.1 信息安全措施- 硬件设施:公司将建立完善的网络安全系统和服务器监控,确保信息的安全存储和传输。

- 软件应用:安装合法的、经过认证的软件,避免非法软件带来的安全隐患。

- 数据备份:定期进行数据备份和存储,以防止因系统故障或操作失误导致的数据丢失。

4.2 办公场所安全- 办公室入口:设置安全门禁,确保未经授权人员无法进入公司办公区域。

- 文件管理:对重要机密文件进行加密存储,员工离开工作区域时需要锁好文件柜。

- 设备使用:在员工离开岗位时需锁屏或关闭电脑,避免非授权人员窃取信息。

4.3 培训与宣传定期组织员工保密培训,提高员工的保密意识,并宣传保密政策和制度,确保员工清楚了解保密内容和管理要求。

5. 保密违约的处理5.1 如发现员工违反保密规定,公司将进行调查并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处分甚至解雇。

6. 保密制度的监督与更新6.1 公司将定期进行保密制度的监督检查,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并对制度进行及时更新和完善。

单位敏感信息管理制度

单位敏感信息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的敏感信息管理,确保信息的安全、保密,防止信息泄露,保障本单位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敏感信息,是指可能对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单位利益或者个人隐私等造成不利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的信息;(二)涉及单位内部决策、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信息;(三)涉及个人隐私、名誉、荣誉等方面的信息;(四)其他可能对单位或个人造成不利影响的信息。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全体员工、外包人员、临时工以及与本单位有业务往来的外部单位和个人。

第二章敏感信息管理职责第四条单位设立信息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修订本制度,监督、检查本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五条信息安全管理委员会下设信息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本制度,组织开展信息安全管理培训、宣传教育等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产生的敏感信息负有管理责任,确保本部门产生的敏感信息得到妥善保护。

第七条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敏感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信息收集、整理、存储、使用、传输、销毁等。

第三章敏感信息管理措施第八条敏感信息收集与处理(一)各部门在收集和处理敏感信息时,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规定,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敏感信息应分类管理,明确信息等级,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第九条敏感信息存储与使用(一)敏感信息存储应采取加密、脱密、隔离等措施,确保信息不被非法访问、窃取、篡改。

(二)敏感信息使用应遵循最小化原则,仅限于工作需要,不得擅自扩大信息使用范围。

第十条敏感信息传输与交流(一)敏感信息传输应通过安全可靠的途径进行,采取加密、脱密、隔离等措施,确保信息传输过程中的安全。

(二)敏感信息交流应在保密室或指定场所进行,不得通过非保密渠道交流。

第十一条敏感信息销毁(一)敏感信息销毁应采取物理或电子方式,确保信息无法恢复。

公司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

公司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

公司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1目的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进一步完善某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水平,规范信息披露工作,强化公司对媒体信息及敏感信息的快速反应的排查与管理,提高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水平,保护投资者利益,健全公司维稳机制,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分子公司敏感信息排查工作的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一致时,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3术语本制度所称敏感信息是指在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或即将发生的会明显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或会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及网络、报刊、电视、电台等媒体对本公司的报道、传闻等,包括但不限于:3.1与公司业绩、利润等事项有关信息;3.2与公司收购、兼并、重组、重大投资、对外担保等事项有关信息;3.3与公司股票发行、回购、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有关信息;3.4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相关事项;3.5其他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

4权责4.1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公司下属分支机构或子公司的负责人应对本级公司网站、公众号、内部刊物等刊载的内容负责,做好事前审核把关工作,防止敏感信息的泄露;并密切关注媒体对本级公司的报道,发现敏感信息应在第一时间向董事会秘书报告,并配合完成核实、澄清等工作,并对其所提供的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4.2董事会秘书应组织相关部门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分(子)公司的网站、内部刊物等进行清理排查,同时将网络、报刊、电视、电台等媒体对本公司的报道、传闻进行归集,及时采取应对措施,防止对公司经营及股价产生重大影响;对敏感信息的归集、保密及披露进行管理,以减少内幕交易、股价操纵行为,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敏感信息管理制度范文

敏感信息管理制度范文

敏感信息管理制度范文敏感信息管理制度目录一、前言二、敏感信息的定义和分类三、敏感信息管理的原则和目标四、敏感信息管理的职责和权限五、敏感信息的收集和存储六、敏感信息的传输和共享七、敏感信息的使用和处理八、敏感信息的销毁和安全保护九、敏感信息管理的监督和评估十、附则一、前言敏感信息的管理对于保护个人隐私、维护企业业务安全至关重要。

为了规范敏感信息的收集、使用、处理和保护的行为,保证信息的机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提高信息资源的利用效率,制定本敏感信息管理制度。

二、敏感信息的定义和分类1. 敏感信息是指与个人隐私、国家安全、商业秘密、人体健康等密切相关,可以用于识别个人身份和具有特定商业价值的信息。

2. 按照信息的性质和重要程度,敏感信息分为以下几类:(1)个人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号码、姓名、电话号码、银行账号等。

(2)与人体健康相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疾病诊断记录、体检报告等。

(3)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研发计划、价格策略、客户信息等。

(4)国家秘密和机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军事、外交等方面的机密信息。

三、敏感信息管理的原则和目标1. 原则:(1)合法合规原则: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信息处理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最小化原则:仅收集必要的敏感信息,尽量不收集个人敏感信息。

(3)确权责任原则:明确信息管理的责任,确保敏感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

(4)风险管理原则:根据不同敏感信息的特点,进行风险评估并采取相应措施。

(5)全员参与原则:全体员工都需要参与敏感信息的管理和保护工作。

2. 目标:(1)保护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避免敏感信息的泄露、滥用等风险。

(2)确保敏感信息的机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减少信息安全风险。

(3)提高信息资源的利用效率,促进信息的共享和协同。

(4)建立和完善敏感信息管理的制度、规范和流程,提供有效的管理手段。

四、敏感信息管理的职责和权限1. 各级领导:(1)负责制定和修订敏感信息管理制度和规范。

公司敏感信息管理规定

公司敏感信息管理规定

XXXX股份有限公司敏感信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XX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敏感信息管理、规范信息披露工作,从而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减少内幕交易和股价操纵行为,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公告的通知》([2008]27号)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敏感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或已经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为敏感的其他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一)与公司业绩、利润等事项有关信息;(二)与公司收购、兼并、重组、重大投资、对外担保等事项有关信息;(三)与公司股票发行、回购、股票激励计划等事项有关信息;(四)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相关事项;(五)其他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以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各部门、各控股子公司。

公司各参股子公司参照执行。

第四条公司董事长为敏感信息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高管、各职能部门、控股子公司和分公司的负责人为本单位(分管范围)产生的公司敏感信息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敏感信息第一责任人应根据其任职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本部门、本单位相应的敏感信息管理制度,以保证公司能及时地了解和掌握敏感信息。

第五条公司敏感信息的归集、保密、排查及披露工作由公司董事会统一管理,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

公司投资证券部是敏感信息的管理职能部门,协助董事会秘书处理公司敏感信息。

第六条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了解公司敏感信息的人员,在该等信息尚未公开披露之前负有保密义务。

第二章敏感信息的具体范围和标准第七条公司敏感信息的具体范围包括:(一)交易事项1、购买或出售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的,应包含在内);2、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3、提供财务资助;4、提供担保;5、租入或租出资产;6、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7、赠与或受赠资产;8、债权或债务重组;9、签订许可使用协议;10、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二)关联交易事项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以下交易:1、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交易事项;2、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3、销售产品、商品;4、提供或接受劳务;5、委托或受托销售;6、在关联人财务公司存贷款;7、关联双方共同投资;8、其他通过约定可能造成资源或义务转移的事项(1)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2)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3)委托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4)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5)代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承担或偿还债务。

公司敏感信息管理规定

公司敏感信息管理规定

公司敏感信息管理规定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XXXX股份有限公司敏感信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XX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敏感信息管理、规范信息披露工作,从而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减少内幕交易和股价操纵行为,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公告的通知》([2008]27号)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敏感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或已经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为敏感的其他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一)与公司业绩、利润等事项有关信息;(二)与公司收购、兼并、重组、重大投资、对外担保等事项有关信息;(三)与公司股票发行、回购、股票激励计划等事项有关信息;(四)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相关事项;(五)其他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以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各部门、各控股子公司。

公司各参股子公司参照执行。

第四条公司董事长为敏感信息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高管、各职能部门、控股子公司和分公司的负责人为本单位(分管范围)产生的公司敏感信息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敏感信息第一责任人应根据其任职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本部门、本单位相应的敏感信息管理制度,以保证公司能及时地了解和掌握敏感信息。

第五条公司敏感信息的归集、保密、排查及披露工作由公司董事会统一管理,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

公司投资证券部是敏感信息的管理职能部门,协助董事会秘书处理公司敏感信息。

第六条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了解公司敏感信息的人员,在该等信息尚未公开披露之前负有保密义务。

XX公司敏感数据的管理制度

XX公司敏感数据的管理制度

敏感信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XX和XX要求,按照《XX保密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敏感信息的排查、归集、保密等管理工作,规范信息披露,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敏感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生产经营及一切日常运维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及XX会和XX所认定为敏感的其他信息。

第三条企业管理部是敏感信息的主要管理机构,其他凡是涉及敏感数据的部门是协办管理机构,XX部门为查办机构。

第二章适用主体本制度适用如下人员和机构:1、公司总部、分公司及项目部全体人员;2、任何和公司存在生产经营和日常工作往来关系的外部公司和个人;3、其他负有信息披露职责的人员和部门。

第三章敏感信息管理第一条有关人员和部门应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敏感信息进行排查,主要排查的敏感信息包括公司权力机构决策事项、常规生产经营事项、关联日常工作往来交易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条敏感信息包括:1、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2、公司重大人事任免事宜;3、公司定期财务会计报告、主要会计数据和主要财务指标;4、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增资计划;5、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的事宜;6、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7、对外提供重大担保;8、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9、投标报价过程的数据管理和过程管理事宜;10、其他由公司有关权力机构作出决策的事项。

第三条公司应如实、完整记录并落实敏感信息在公开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中所有敏感信息知情人的保密工作,供公司自查和相关监管机构查询。

第四条公司敏感信息知情人对敏感信息负有保密的责任,在敏感信息公开前,不得以业绩座谈会、分析师会议、调研座谈及特殊情况接受媒体采访等形式或途径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漏公司敏感信息数据。

但如基于有权部门的要求,需要向其提供定期报告或临时报告等敏感信息的部分或全部内容的,公司应明确要求有权部门保密,不得泄露相关信息。

公司敏感信息管理制度

公司敏感信息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敏感信息的保护和管理,确保公司商业秘密和核心竞争力不受侵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敏感信息,是指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技术秘密、市场策略、发展战略等可能对公司股价、市场竞争地位、投资者利益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

第三条公司全体员工、关联方、合作伙伴等涉及敏感信息的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敏感信息的分类与范围第四条敏感信息分为以下类别:(一)公司内部信息:包括公司战略规划、经营计划、财务报表、研发成果、技术秘密、生产流程、人力资源信息等。

(二)市场信息:包括市场竞争状况、竞争对手动态、客户信息、供应商信息等。

(三)投资者关系信息:包括公司股票、债券、基金等金融产品发行信息、投资者调研信息等。

(四)其他敏感信息:涉及公司利益的其他重要信息。

第五条敏感信息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公司重大投资、并购、重组、资产处置等事项。

(二)公司重大人事变动、薪酬福利调整等事项。

(三)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盈利预测等事项。

(四)公司技术创新、研发进展等事项。

(五)公司重大合同签订、合同履行情况等事项。

第三章敏感信息的管理第六条公司设立敏感信息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公司敏感信息的统一管理、监督和协调。

第七条敏感信息管理领导小组职责:(一)制定敏感信息管理制度,明确敏感信息的管理范围、分类、保密措施等。

(二)组织对敏感信息的排查、归集、保密和披露工作。

(三)监督、检查公司各部门、子公司敏感信息管理工作。

(四)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

第八条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应建立健全敏感信息管理责任制,明确责任人,确保敏感信息得到有效保护。

第九条敏感信息管理措施:(一)对敏感信息进行分类、归档、编号,明确保密等级。

(二)对敏感信息采取物理、技术、管理等多种手段进行保密。

(三)对敏感信息知情人进行培训,提高保密意识。

公司投资信息化管理制度

公司投资信息化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投资信息化管理,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效率,降低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资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投资信息化管理的全过程,包括投资信息收集、分析、决策、执行和监督等环节。

第三条公司投资信息化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投资活动合法合规;(二)科学性原则:采用先进的信息化手段,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三)准确性原则:确保投资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四)及时性原则:及时收集、处理和传递投资信息;(五)安全性原则:加强信息安全,防止投资信息泄露和滥用。

第二章投资信息化管理组织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投资信息化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公司投资信息化管理的决策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投资信息化管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公司投资信息化管理制度;(二)审批投资信息化项目的立项、实施和验收;(三)监督投资信息化项目的执行情况;(四)协调解决投资信息化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公司设立投资信息化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投资信息化管理的具体实施工作。

第七条投资信息化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投资信息化管理实施细则;(二)组织实施投资信息化项目;(三)收集、整理和分析投资信息;(四)监督投资信息化项目的执行情况;(五)定期向投资信息化管理领导小组汇报工作。

第三章投资信息化管理内容第八条投资信息化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投资信息收集:通过内部和外部渠道,收集与公司投资相关的各类信息,包括行业动态、政策法规、市场行情、竞争对手等。

(二)投资信息分析:对收集到的投资信息进行整理、筛选和分析,形成投资报告,为投资决策提供依据。

(三)投资决策:根据投资信息化分析结果,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进行投资决策。

(四)投资执行:按照投资决策,组织实施投资项目,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五)投资监督:对投资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投资效益和风险控制。

敏感信息储存管理制度

敏感信息储存管理制度

敏感信息储存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1、为规范公司敏感信息的储存、保护和管理工作,保障公司信息安全,维护公司信誉和利益,特制订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外包人员等,对公司敏感信息的储存、传输和使用都必须遵守本制度规定。

3、敏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商业机密、人事信息、财务数据、客户资料等。

第二条敏感信息的分类1、根据信息的重要性和保密程度,将敏感信息分为三个等级:(1)一级敏感信息:公司机密、财务数据、客户资料等重要信息;(2)二级敏感信息:员工个人信息、工作日程、商业合同等信息;(3)三级敏感信息:公司公开信息、员工日常工作内容等。

2、不同等级的敏感信息需要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一级敏感信息由公司信息安全部门负责管理,二级敏感信息由相关部门负责管理,三级敏感信息由员工自行管理。

第三条敏感信息的处理原则1、尽量避免将敏感信息纸质化,如有必要,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文件备份和销毁。

2、对于电子文件,应当采取加密、备份等措施,确保信息安全。

3、严禁将敏感信息外泄或用于非法用途,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第四条敏感信息的存储管理1、一级敏感信息应当存储于公司指定的安全服务器或云存储平台,确保信息的安全和完整性。

2、二级敏感信息应当存储于相关部门的安全系统中,严格控制访问权限,避免信息泄露。

3、三级敏感信息应当存储在员工个人电脑或手机中,不得外传或用于其他用途。

4、所有存储设备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信息的安全和可靠性。

第五条敏感信息的传输管理1、一级敏感信息的传输必须采用加密技术,并且经过双重认证才能完成。

2、二级敏感信息的传输应当通过公司内部网络进行,严格限制外部访问。

3、三级敏感信息的传输应当避免使用公共网络,尽量使用加密的通讯工具。

4、严格控制敏感信息传输的通道和权限,避免信息被不法分子窃取。

第六条敏感信息的使用管理1、所有员工使用敏感信息时必须遵守公司相关规定,确保信息不被篡改或滥用。

敏感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敏感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公司敏感信息的安全管理,确保公司业务正常开展,维护公司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敏感信息的业务、项目、部门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国家秘密;2. 公司商业秘密;3. 客户个人信息;4. 竞争对手信息;5. 技术研发信息;6. 财务信息;7. 其他对公司有重要价值的信息。

三、管理职责1. 公司层面:- 制定敏感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信息安全责任;- 建立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和审查;- 提供必要的信息安全资源,包括技术支持、培训和教育。

2. 部门层面:- 负责本部门敏感信息的安全管理;- 制定具体的安全措施,确保信息不泄露;- 定期对本部门员工进行信息安全意识培训。

3. 个人层面:- 严格遵守公司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对所接触的敏感信息负有保密责任;- 发现信息安全问题及时报告。

四、信息安全措施1. 物理安全:- 限制对公司重要信息区域的访问;- 加强对计算机、服务器等设备的物理保护;- 定期对办公场所进行安全检查。

2. 网络安全:- 建立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等网络安全设备;- 定期更新操作系统和软件,修补安全漏洞;- 对外部访问进行严格控制。

3. 数据安全:- 对敏感信息进行加密存储和传输;- 建立数据备份和恢复机制;- 定期对数据完整性进行验证。

4. 人员管理:- 对接触敏感信息的人员进行背景审查;- 定期对员工进行信息安全意识培训;- 对违反信息安全规定的人员进行处罚。

五、信息安全事件处理1. 报告:发现信息安全事件时,应立即向公司信息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2. 调查:信息安全管理部门应组织调查,确定事件原因和影响范围。

3. 应对:根据调查结果,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隔离受影响系统、修复漏洞、恢复数据等。

4. 总结:对信息安全事件进行总结,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敏感信息管理制度

敏感信息管理制度

敏感信息管理制度为了保护敏感信息的安全和保密,公司制定了一套严格的敏感信息管理制度。

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涉及敏感信息的部门和人员,旨在确保敏感信息的合理获取、使用和保存,防范敏感信息泄露的风险,维护公司的商业利益和声誉。

以下是敏感信息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一、敏感信息的分类和识别1.敏感信息的分类:敏感信息分为个人信息、商业秘密、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等,具体分类清单由信息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制定和更新。

2.敏感信息的识别:公司的各部门和人员应该根据公司的敏感信息分类清单,正确识别和处理敏感信息,并将其及时报告给信息安全管理部门。

二、敏感信息的存储和传输1.存储:公司敏感信息应该以电子化形式存储在公司的信息系统中,并配有专门的安全设置和权限管理。

对于纸质形式的敏感信息,应当存放在安全的文件柜或保险柜中,并由专门的人员进行管理和保管。

2.传输:敏感信息的传输必须经过加密处理,并在传输中采取严格的身份认证和访问控制措施,以确保信息不被未经授权的人员访问和窃取。

三、敏感信息的使用和销毁1.使用:无论在何种形式下,使用敏感信息的人员都必须经过合法授权,并且在使用敏感信息时,应当最大限度地减少信息的可见范围,并在使用完毕后立即将信息从系统中清除。

2.销毁:对于不再需要的敏感信息,公司应当制定专门的销毁计划,并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销毁。

对于纸质形式的敏感信息,应当采用专门的纸张粉碎机进行处理;对于电子化的敏感信息,应当采用专门的软件进行完全擦除。

四、责任和监管1.责任:公司的信息安全管理部门应当负责监督和执行敏感信息管理制度,各部门和人员负有保护敏感信息的责任,并对于敏感信息的泄露或违规使用,应当追究相应的责任人的责任。

2.监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敏感信息管理体系,定期组织对敏感信息的安全性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敏感信息的安全可控。

五、培训和宣传为了提高公司员工对敏感信息保护意识和能力,公司应当开展相关的培训和宣传活动,使员工了解敏感信息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和规定,增强信息安全意识,防范信息泄露的风险。

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

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

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整,强化媒体信息排查、归集、保密,改善和提高投资者关系管理,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交易规则》、《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公司章程》以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2.定义2.1本制度所称敏感信息是指在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会明显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或会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以及网络、报刊、电视、电台等媒体对本公司的报道、传闻等。

2.2本制度所称敏感信息排查是指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和证券部对公司网站、内部刊物以及控股股东等资料和信息进行排查,防止敏感信息的泄露,同时对敏感信息的归集、保密及披露进行管理,必要时证券部可以对各部门、分(子)公司进行现场排查,以减少内幕交易、股价操纵行为,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行为。

3.敏感信息报告范围3.1下述人员或机构为敏感信息的报告义务人,应当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信息和资料进行排查:(一)公司董事和董事会;(二)公司监事和监事会;(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四)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等分支机构及其负责人;(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和潜在关联人);(六)其他负有信息披露职责的人员和机构。

3.2报告义务人应当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信息和资料进行排查。

在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下列事项时,或对已报告的敏感事项取得实质性进展时,报告义务人都应在第一时间告知公司证券部:(一)关联交易事项(是指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以下交易:1.购买或出售资产;2.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3.提供财务资助;4.提供担保;5.租入或租出资产;6.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7.赠与或受赠资产;8.债权或债务重组;9.签订许可协议;10.转让或者受让研究开发项目;11.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12.销售产品、商品;13.提供或接受劳务;14.委托或者受托销售;15.在关联人财务公司存贷款;16.其他通过约定可能引致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

投资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投资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投资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原则
本制度旨在明确公司对保密信息的管理职责、流程及员工的义务,确保公司的知识产权、商业策略、客户资料等敏感信息不被泄露,维护公司及其客户的利益。

所有员工应遵守以下原则: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保护公司利益,不得泄露任何保密信息。

二、保密信息的范围
1. 公司内部未公开的战略规划、业务计划、财务报表等;
2. 客户资料、投资项目分析、评估报告等;
3. 其他依法或依约定应予保密的信息。

三、保密责任
1. 高层管理人员需以身作则,严格保守公司商业秘密,对公司保密工作负有最终责任;
2.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保密工作,确保部门内信息的安全;
3. 每位员工都有义务保护自己处理的信息不被泄露,并在发现泄密风险时及时上报。

四、保密措施
1. 物理安全:加强对重要文件的存储保护,非授权人员不得进入相关区域;
2. 技术安全:使用加密、访问控制等技术手段保护电子信息的安全;
3. 行政管理:定期进行保密知识培训,加强员工的保密意识;
4. 法律合规: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外合作时签订保密协议。

五、违规处理
违反保密制度的员工将根据情节轻重接受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解除劳动合同等。

严重者可能面临法律追究。

六、监督与审计
公司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保密工作的检查与审计,确保各项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同时,鼓励员工相互监督,共同营造良好的保密文化。

七、附则
本保密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公司管理层负责解释和修改。

所有员工应认真学习并遵守本制度,共同维护公司的商业安全和竞争优势。

结语:。

敏感信息保密管理制度

敏感信息保密管理制度

敏感信息保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一、为了保护公司的敏感信息,规范敏感信息的使用和处理,防止信息泄露和篡改,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员工、实习生等人员,在使用、存储、处理公司敏感信息时均应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敏感信息的范围和分类一、敏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公司机密资料:包括商业计划、财务数据、销售数据、市场调研报告、竞争对手信息等。

2. 个人隐私信息:包括员工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家庭住址、电话号码、银行账号等。

3. 客户资料:包括客户姓名、联系方式、交易记录等。

4. 公司技术资料:包括软件源代码、产品设计图纸、研发报告等。

二、根据信息重要程度和保密性分级划分为绝密、机密、内部、一般四个级别。

1. 绝密级别:泄露可能对公司安全产生严重影响的信息。

2. 机密级别:泄露可能对公司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3. 内部级别:泄露可能造成公司不利影响的信息。

4. 一般级别:无重要性和敏感性的信息。

第三章敏感信息的保护措施一、所有员工在接触敏感信息时必须先签署保密协议,并接受相关保密培训。

二、所有存储敏感信息的设备必须设置密码保护,并定期更换密码。

三、敏感信息只能在公司内部网络上传输,禁止使用移动存储设备传输敏感信息。

四、敏感信息的打印必须经过相关审批,并在使用后及时销毁。

五、涉及敏感信息的会议必须在保密的环境下进行,禁止使用无线网络和公共网络传输敏感信息。

六、禁止未经授权的人员查看或获取敏感信息,一经发现立即报告。

七、员工离职时必须交还所有敏感信息,并在离职后立即注销相关账号。

第四章敏感信息的监督与检查一、公司将定期对敏感信息的存储、处理和传输情况进行审查,对违反保密制度的员工将予以相应惩罚。

二、定期组织对IT设备进行安全审查,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性。

三、公司将建立敏感信息事件处理机制,一旦发生敏感信息泄露事件,必须立即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

第五章敏感信息的处罚和补救一、对于故意泄露敏感信息或造成重大损失的员工,公司将给予开除处分,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信息安全与敏感信息保护管理制度

信息安全与敏感信息保护管理制度

信息安全与敏感信息保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范围1.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公司信息安全,在企业内部建立起综合而完善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有效保护公司的敏感信息,防范信息泄露、损坏或被非法取得的风险。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全部员工、供应商、合作伙伴以及使用公司网络系统和设备的其他相关方。

第二条基本原则1.信息安全是公司每个员工的责任,全部相关方必需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并履行信息安全保护的职责。

2.保护敏感信息的安全性、完整性和可用性是信息安全保护的紧要目标,员工需要全面了解敏感信息的涵义,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

3.信息安全保护必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机构的要求。

第二章敏感信息的定义与分类第三条敏感信息的定义1.敏感信息是指对公司、员工或客户可能造成重点损失的信息,包含但不限于商业秘密、个人身份信息、财务数据等。

2.敏感信息应遵从合理、必需和比例原则,对敏感信息的取得、使用、存储、传输和销毁必需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四条敏感信息的分类1.商业秘密类:包含公司的商业计划、经营策略、技术信息等;2.个人身份信息类:包含员工和客户的姓名、住址、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码等;3.财务数据类:包含公司的财务报表、资金流动情况等。

第三章信息安全管理第五条信息安全管理责任1.公司将设立信息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信息安全工作的规划、组织和监督,同时调配信息安全管理责任给相应的岗位以确保信息安全的有效管理。

2.管理层应确保充分的资源和支持,以促进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的落实和连续改进。

3.组织信息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对信息安全的认得和意识。

第六条信息安全政策和制度1.公司将订立并修订信息安全政策和制度,确保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要求。

2.信息安全政策和制度必需通俗易懂,清楚明确,包含但不限于敏感信息的定义和分类、信息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和要求等。

3.信息安全政策和制度将定期进行审查和更新,以适应新的信息安全威逼和技术变革。

企业投资信息化管理制度范本(精选11篇)

企业投资信息化管理制度范本(精选11篇)

企业投资信息化管理制度范本(精选11篇)企业投资信息化管理制度范本篇11、根据当前的经济形势、行业情况、政府的相关政策等,结合企业的实际环境和条件,制定企业发展的总方向;2、制定具体的短、中、长期战略规划,负责具体的规划执行情况,根据形势的变化,随时修正和调整战略规划;3、分析企业内外界环境,全面了解和掌握变化的总趋势,对未来企业发展可能遇到的机遇和威胁做出揭示;4、根据战略规划,进行各种招商活动,参加各种招商活动,负责获取项目工作,制定项目协议,组织招商谈判与方案确定工作;5、负责指导相关人员对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并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对提交的可行性报告进行评审;6、对总体实施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提出发现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具体方案;7、在企业面临新的投资或转产等重大决策变更时进行论证,为企业决策提供有力的支持意见;8、研究公司的发展规划,负责公司对外收购兼等工作,管理集团下属公司的资产转让、增资、股份变更等业务;9、通过有效并正规渠道获取与企业括展相关的信息资料,为公司寻找可以投资的商机或者可以开发的项目,包括宏观调查和微观取证,比如说各投资或者兼并收购,包括自身业务的拓展,并分析这些数据资料后提出具体的文字资料;10、建立健全完善的管理机制,促进公司的快速稳定发展;12、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企业投资信息化管理制度范本篇21、集团及所属公司对外投资,必须经有关部门评估论证后,逐级上报总裁办签署意见,经总裁办批准后才执行。

未经总裁办审批,任何公司、部门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外投资。

2、财务部会同各主管部门按投资协议监控投资回报,对投资效益做出评价,未经总裁办批准,任何其他部门无权减免投资回报。

3、各所属公司必须在工商局注册三十天内向集团公司财务部提交批准证书、营业执照、、章程等文件复印件。

公司生产经营期间,投资人增资、转让投资权益或改变合作条件,需经总裁办批准。

在办完相关法律文件后,向集团公司财务部提交变更文件复印件。

敏感信息储存管理制度(3篇)

敏感信息储存管理制度(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敏感信息的储存管理,确保敏感信息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敏感信息,是指涉及国家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内部管理等方面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1. 国家秘密;2. 企业商业秘密;3. 个人隐私数据;4. 财务数据;5. 研发成果;6. 内部管理文件;7. 其他需要保护的敏感信息。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涉及敏感信息储存的部门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技术部门、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门等。

第二章储存原则第四条坚持安全第一原则,确保敏感信息不被非法获取、泄露、篡改或破坏。

第五条坚持分类管理原则,根据敏感信息的性质和重要性,采取不同的储存和管理措施。

第六条坚持责任到人原则,明确各部门和个人的责任,确保敏感信息储存安全。

第七条坚持技术保障原则,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确保敏感信息储存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三章储存管理第八条敏感信息储存场所应满足以下条件:1. 安全保密,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进入;2. 环境安全,防止火灾、水灾等自然灾害;3. 设施完善,有必要的温湿度控制、防尘、防磁等设施;4. 电力供应稳定,有备用电源。

第九条敏感信息储存应采用以下方式:1. 纸质介质:应存放在安全可靠的档案室或保险柜中,并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虫蛀等工作;2. 电子介质: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加密存储设备,并采取严格的访问控制措施。

第十条敏感信息储存的权限管理:1. 设立敏感信息访问权限,仅限于授权人员访问;2. 授权人员应接受相应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了解敏感信息的重要性及保护措施;3. 授权人员离岗或离职时,应及时收回其访问权限。

第十一条敏感信息储存的备份与恢复:1. 定期对敏感信息进行备份,确保数据不丢失;2. 做好备份介质的管理,防止备份介质丢失或损坏;3. 建立备份恢复机制,确保在发生数据丢失或损坏时能够及时恢复。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投资公司敏感信息管理制度初稿21
中铁资源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敏感信息管理制度
(初稿)
第一章总则(2)
第二章敏感信息的具体范围和标准(2)
第三章敏感信息的归集和报告(5)
第四章敏感信息的保密(7)
第五章敏感信息的披露(7)
第六章敏感信息排查(8)
第七章内部信息报告的监管(8)
第八章附则(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中铁资源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敏感信息管理、规范信息披露工作,从而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切实保护股东和公司员工的整体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敏感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业务开展可能或已经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和公司已知或公司员工已知的其他公司的信息,对其业务开展可能或已经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
(一)与公司或其他公司业绩、利润等事项有关信息;
(二)与公司其他公司收购、兼并、重组、重大投资、对外担保等事项有关信息;
(三)对公司或其他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相关事项;
(四)其他可能或已经对公司或其他公司业务开展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

本制度所称其他公司是指公司的合作伙伴、交易对象、关联方等的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合伙企业。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所属单位和代管机构及其全体员工。

公司各参股基金公司参照执行。

第四条公司总经理和执行董事为敏感信息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公司高管、各职能部门、各所属单位和代管机构的负责人为本单位(分管范围)产生的公司敏感信息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敏感信息第一责任人应根据其任职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本部门、本单位相应的敏感信息管理制度,以保证公司能及时地了解和掌握敏感信息。

第五条公司敏感信息的归集、保密、排查及披露工作由公司
综合部统一管理,具体负责。

第六条了解敏感信息的人员,在该等信息尚未公开披露之前负有保密义务。

第二章敏感信息的具体范围和标准
第七条敏感信息的具体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交易事项
1、购买或出售资产;
2、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
3、提供财务资助;
4、提供担保;
5、租入或租出资产;
6、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7、赠与或受赠资产;
8、债权或债务重组;
9、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二)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重大事件
1、经营情况、外部条件或者环境发生重大变化;
2、订立可能对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的经营合同;
3、新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政策可能对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获得大额政府补贴等额外收益,转回大额资产减值准备或者发生可能对资产、负债、权益或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5、其他可能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三)偶发事件
1、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5、出现可能或已经对业务产生较大影响的公共传媒传播的信息;
7、吸收合并事项;
8、股权激励事项;
9、破产事项。

(四)重大风险事项
1、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遭受重大损失;
2、发生重大债务、未清偿到期重大债务或重大债权到期未获清偿;
4、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
5、决定解散或者被有权机关依法责令关闭;
6、预计出现资不抵债(一般指净资产为负值);
7、主要债务人出现资不抵债或进入破产程序,对相应债权未提取足额坏账准备;
8、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被抵押、质押;
9、主要或全部业务陷入停顿;
10、因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受到重大行政、刑事处罚;
1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采取强制措施及出现其他无法履行职责的情况;
(六)其他重大事项
1、变更公司名称、公司章程、注册资本、注册地址、主要办公地址和联系电话等;
2、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发生重大变化;
3、变更会计政策或者会计估计;
6、董事长、总经理、董事(含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监事提出辞职或者发生变动;
7、聘任或者解聘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8、法院裁定禁止控股股东转让其所持股份;
第八条敏感信息的标准如下:
(一)交易事项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 万元;
3、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4、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5、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 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对外担保事项一经发生,即为敏感信息。

(二)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重大事件
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重大事件涉及金额达到本制度第八条第
(一)款标准的,即为敏感信息。

(三)偶发事件
1、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 万元的,即为敏感信息。

发生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应当采取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达到标准即为敏感信息,已履行报告义务的,不再纳入累计计算范围。

2、其他偶发事件一旦出现,即为敏感信息。

(五)重大风险事项
1、重大风险事项中涉及具体金额的,已达到本制度第八条第(一)款标准的,即为敏感信息;
2、其他重大风险事项一旦发生,即为敏感信息。

(六)其他重大事项
1、其他重大事项中涉及具体金额的,已达到本制度第八条第(一)款标准的,即为敏感信息;
2、除此之外,其他重大事项一旦发生,即为敏感信息。

第九条公司所属各单位和代管机构发生第七条所述事项,达到第八条所述标准的,视同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亦为公司敏感信息。

第十条公司或其他公司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的以下事件:
(一)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二)法院裁决禁止控股股东转让其所持股份,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
(三)拟对上市公司进行重大资产或者业务重组;
第三章敏感信息的归集和报告
第十一条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各部门负责人、公司所属各单位和代管机构负责人作为其所涉公司敏感信息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所涉公司敏感信息的归集、整理和报告,并对该信息的及时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该责任人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内部指定一名熟悉相关业务的人员为敏感信息联络人,以保证本制度的贯彻执行。

(一)综合部对各单位敏感信息联络人采取备案制度,即自本制度实施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各敏感信息第一责任人应按照上述要求将本单位(部门)敏感信息联络人名单及其通讯方式报综合部备案,敏感信息联络人发生变更的,应于变更后的二个工作日内报告重新备案;
(二)为进一步畅通信息渠道,确保信息报送工作落到实处,敏感信息联络人协助第一责任人进行敏感信息的归集、整理,同时协助第一责任人做好公司法定披露的信息及相关材料的报送工作;
(三)第一责任人应充分支持该联络人的工作;
(四)为进一步畅通信息渠道,确保信息报送工作落到实处,凡在公司备案的敏感信息联络人,由综合部指定专人负责联系、指导业务工作。

第十二条敏感信息实行实时报告(通报)制度。

敏感信息实
投资公司薪酬福利制度4
薪酬福利制度
一、薪酬结构
员工采取“月固定工资+基本福利+业务提成+年终奖”的薪酬结构模式。

(经营业务提成方案另行制定)
二、月度薪资标准
1、董事、监事月度津贴
公司可据年度经营情况,对董事、监事津贴进行调整,但需董事会形成书面决议后执行。

津贴每月随员工工资一同发放。

2、员工月度薪资标准
(1)每个岗位员工工资应结合员工自身能力和素质等实际情况,在起薪值和上限值之间确定,试用期工资为转正工资的85%。

(2)每年可据公司经营状况情况,对员工各岗位工资进行调整,但原则上不能超过上限值,调整权限见备注。

(3)风控类岗位不享受业务提成。

三、福利标准
1、节日费
2、工龄工资
每满一年后即可享受100元工龄工资,500元封顶。

3、通讯费
4、交通费
(1)正常情况外出办事可以借用公司办理的公交卡,由财务部定期充值。

(2)自带车员工外出公办,按0.9元/公里的标准,以实际里程核算交通费,过路费按实报销,报销时需注明时间和往返地点、次数等。

(3)其他特殊情况(如车辆限行日、时间紧急等),需事先征得相关领导允许后,可以申请打车外出,事后按实报销,说明起始地及原由。

5、社保购买标准
6、年终奖
(1)员工岗位可以根据经营情况按1-3倍工资标准考虑;
(2)管理层年终奖体现在另行制定的《经营团队提成方案》中。

四、工资计算方法
该薪酬福利制度与2013年11月24日第二次股东大会通过。

附:《薪酬调整审批表》
薪酬调整审批表
时间:。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