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散楼梯间和疏散楼梯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有关消防疏散的规定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有关消防疏散的规定提交日期:2003-09-29 浏览: 1559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有关消防疏散的规定4.1.5 高层建筑内的观众厅、会议厅、多功能厅等人员密集场所,应设在首层或二、三层;当必须设在其它楼层时,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4.1.5.1 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宜超过400m2。
4.1.5.2 一个厅、室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
4.1.5.3 必须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4.1.5.4 幕布和窗帘应采用经阻燃处理的织物。
4.1.6 当高层建筑内设托儿所、幼儿园时,应设置在建筑物的首层或二、三层,并宜设置单独出入口。
6.1.1 高层建筑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
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设一个安全出口:6.1.1.1 十八层及十八层以下,每层不超过8户、建筑面积不超过650m2,且设有一座防烟楼梯间和消防电梯的塔式住宅。
6.1.1.2 每个单元设有一座通向屋顶的疏散楼梯,且从第十层起每层相邻单元设有连通阳台或凹廊的单元式住宅。
6.1.1.3 除地下室外的相邻两个防火分区,当防火墙上有防火门连通,且两个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之和不超过本规范第 5.1.1条规定的一个防火分区面积的1.40倍的公共建筑。
6.1.2 塔式高层建筑,两座疏散楼梯宜独立设置,当确有困难时,可设置剪刀楼梯,并应符合下列规定:6.1.2.1 剪刀楼梯间应为防烟楼梯间。
6.1.2.2 剪刀楼梯的梯段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实体墙分隔。
6.1.2.3 剪刀楼梯应分别设置前室。
塔式住宅确有困难时可设置一个前室,但两座楼梯应分别设加压送风系统。
6.1.3 高层居住建筑的户门不应直接开向前室,当确有困难时,部分开向前室的户门均应为乙级防火门。
6.1.4 高层公共建筑的大空间设计,必须符合双向疏散或袋形走道的规定。
6.1.5 高层建筑的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
64 疏散楼梯间和疏散楼梯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
建筑设计防火——建筑构造6.4 疏散楼梯间和疏散楼梯等6.4.1 疏散楼梯间应符合下列规定:ﻫ 1 楼梯间应能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并宜靠外墙设置。
靠外墙设置时,楼梯间、前室及合用前室外墙上的窗口与两侧门、窗、洞口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0m。
2楼梯间内不应设置烧水间、可燃材料储藏室、垃圾道。
3楼梯间内不应有影响疏散的凸出物或其他障碍物。
4 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不应设置卷帘。
ﻫ5楼梯间内不应设置甲、乙、丙类液体管道。
6 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内禁止穿过或设置可燃气体管道。
敞开楼梯间内不应设置可燃气体管道,当住宅建筑的敞开楼梯间内确需设置可燃气体管道和可燃气体计量表时,应采用金属管和设置切断气源的阀门。
6.4.2 封闭楼梯间除应符合本规范第6.4.1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ﻫ 1 不能自然通风或自然通风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或采用防烟楼梯间。
2 除楼梯间的出入口和外窗外,楼梯间的墙上不应开设其他门、窗、洞口。
3 高层建筑、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人员密集的多层丙类厂房、甲、乙类厂房,其封闭楼梯间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并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其他建筑,可采用双向弹簧门。
ﻫ4 楼梯间的首层可将走道和门厅等包括在楼梯间内形成扩大的封闭楼梯间,但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等与其他走道和房间分隔。
ﻫ6.4.3 防烟楼梯间除应符合本规范第6.4.1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ﻫ1应3前室的使用面积:公共建设置防烟设施。
ﻫ 2 前室可与消防电梯间前室合用。
ﻫ筑、高层厂房(仓库),不应小于6.0㎡;住宅建筑,不应小于4.5㎡。
与消防电梯间前室合用时,合用前室的使用面积:公共建筑、高层厂房(仓库),不应小于10.0㎡;住宅建筑,不应小于6.0㎡。
ﻫ 4 疏散走道通向前室以及前室通向楼梯间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5 除住宅建筑的楼梯间前室外,防烟楼梯间和前室内的墙上不应开设除疏散门和送风口外的其他门、窗、洞口。
6.4 疏散楼梯间和疏散楼梯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
建筑设计防火——建筑构造6.4 疏散楼梯间和疏散楼梯等6.4.1 疏散楼梯间应符合下列规定:1 楼梯间应能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并宜靠外墙设置。
靠外墙设置时,楼梯间、前室及合用前室外墙上的窗口与两侧门、窗、洞口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0m。
2 楼梯间内不应设置烧水间、可燃材料储藏室、垃圾道。
3 楼梯间内不应有影响疏散的凸出物或其他障碍物。
4 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不应设置卷帘。
5 楼梯间内不应设置甲、乙、丙类液体管道。
6 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内禁止穿过或设置可燃气体管道。
敞开楼梯间内不应设置可燃气体管道,当住宅建筑的敞开楼梯间内确需设置可燃气体管道和可燃气体计量表时,应采用金属管和设置切断气源的阀门。
6.4.2 封闭楼梯间除应符合本规范第6.4.1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不能自然通风或自然通风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或采用防烟楼梯间。
2 除楼梯间的出入口和外窗外,楼梯间的墙上不应开设其他门、窗、洞口。
3 高层建筑、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人员密集的多层丙类厂房、甲、乙类厂房,其封闭楼梯间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并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其他建筑,可采用双向弹簧门。
4 楼梯间的首层可将走道和门厅等包括在楼梯间内形成扩大的封闭楼梯间,但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等与其他走道和房间分隔。
6.4.3 防烟楼梯间除应符合本规范第6.4.1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设置防烟设施。
2 前室可与消防电梯间前室合用。
3 前室的使用面积:公共建筑、高层厂房(仓库),不应小于6.0㎡;住宅建筑,不应小于4.5㎡。
与消防电梯间前室合用时,合用前室的使用面积:公共建筑、高层厂房(仓库),不应小于10.0㎡;住宅建筑,不应小于6.0㎡。
4 疏散走道通向前室以及前室通向楼梯间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5 除住宅建筑的楼梯间前室外,防烟楼梯间和前室内的墙上不应开设除疏散门和送风口外的其他门、窗、洞口。
消防疏散楼梯与楼梯间
消防疏散楼梯与楼梯间是建筑物的重要部分,它们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起到了关键作用。
本文将对消防疏散楼梯与楼梯间进行详细介绍,包括其设计原则、功能与特点、相关法规要求以及常见的设计与管理问题等。
一、消防疏散楼梯的设计原则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消防疏散楼梯的设计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安全性原则:楼梯必须具备安全可靠的性能,能够保证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快速、顺畅地、安全撤离。
2. 通畅性原则:楼梯踏步的尺寸、坡度、楼梯宽度等要求必须满足逃生人流量的需要,保证人员的通行不受阻碍。
3. 连续性原则:楼梯的构造要能够保持完整,防止火势蔓延至楼梯,影响疏散通道的连续性。
4. 防烟原则:楼梯间应设置防烟门或其他措施,防止烟气倒灌到楼梯间,影响疏散。
5. 易识别原则:楼梯必须配备明显的疏散标识,方便人员在逃生时迅速找到并正确使用楼梯。
二、消防疏散楼梯的功能与特点消防疏散楼梯是建筑物内部的一种特殊通道,主要用于火灾等紧急情况下的人员疏散。
其功能与特点如下:1. 疏散功能:消防疏散楼梯是人员疏散的主要通道,能够承载大量的人员流动,确保人员快速安全地撤离。
2. 防烟功能:消防疏散楼梯设有防烟门和防烟系统,能够有效地阻止烟气进入楼梯间,保护逃生人员的安全。
3. 阻火功能:消防疏散楼梯的结构与墙体、楼板等其他部位相对独立,能够抵御火势的蔓延,保证疏散通道的连续性。
4. 耐高温功能:消防疏散楼梯的材料和构造必须具备一定的防火性能,能够在高温环境下保持一定的稳定性和承载能力。
三、消防疏散楼梯的法规要求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是指导消防疏散楼梯设计与施工的重要依据,具体要求包括:1. 设计要求:楼梯的位置、宽度、高度、坡度、踏步尺寸等必须满足规范的要求。
不同类型的建筑物根据人员容量和逃生距离的不同,对楼梯的要求也有所区别。
2. 材料要求:楼梯的承重结构材料必须具备耐火性能,能够在火灾中保持一定的稳定性和承载能力。
建筑防火通规裙房疏散楼梯要求
建筑防火通规裙房疏散楼梯要求一、楼梯设置1.裙房疏散楼梯应设置在靠近主楼标准层或距疏散楼梯间不超过20m的位置,并应便于人员疏散。
2.疏散楼梯的总宽度应根据疏散人数确定,每层疏散人数不超过200人时,其疏散楼梯的总宽度不应小于1.10m。
3.疏散楼梯踏步宽度不应小于0.28m,踏步高度不应大于0.35m。
二、疏散宽度1.楼梯宽度应为每股人流宽度的最小值,每股人流宽度为60cm。
2.对于疏散走道,内走道的净宽不应小于1.40m,走道转角处最小净宽不应小于1.0m。
3.首层对外出口门的总宽度应根据疏散人数确定,每层疏散人数不超过400人时,其疏散宽度不应小于1.0m。
三、疏散距离1.房间内最远点至房间门口的距离不应超过15m。
2.房间门口至最近安全出口或楼梯间的距离不应超过40m。
在首层对外出口门到最近安全出口或楼梯间的距离不应超过30m。
四、疏散指示标志1.在疏散走道、主要疏散楼梯、消防电梯及其前室、合用前室和避难层(间)应设置疏散指示标志。
2.疏散指示标志宜设在靠近地面1m以下的墙面上,并应选用电光源的标志。
3.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置在明显的部位,并应符合下列规定:疏散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应大于20m;对于袋形走道,间距不应大于10m;在走道转角区,间距不应大于1.0m。
五、应急照明1.应急照明灯具应设在墙面或顶棚上,其中心点距地面高度不宜小于2.2m。
2.当应急照明作为备用照明时,其照度值不应低于正常照明的照度值。
3.当应急照明作为备用照明和疏散照明时,其电源应分别引自两个供电回路,每个回路的电源均应符合下列规定: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0min;医疗建筑的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min;金融商业交易场所不应少于60min。
六、楼梯间门1.敞开式外廊、与房间相通的阳台和外窗的建筑材料燃烧体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一级耐火等级建筑不低于乙级;二级耐火等级建筑不低于丙级。
2.敞开式外廊、与房间相通的阳台和外窗的间隔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2h,且分隔部位的高度不应大于5m。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6.2 疏散楼梯间和楼梯
6.2 疏散楼梯间和楼梯6.2.1 基本保留原条文。
高层建筑发生火灾时,建筑内的人员不能靠一般电梯或云梯车等作为主要疏散和抢救手段。
因为—般客用电梯无防烟、防水等措施,火灾时必须停止使用,云梯车也只能为消防队员扑救时专用。
这时楼梯间是用于人员垂直疏散的惟一通道,因此楼梯间必须安全可靠。
高层建筑中的敞开楼梯,火灾时犹如高耸的烟囱,既拔烟又抽火。
垂直方向烟的流动速度可达每秒3~4m,烟气在短时间里就能经过敞开楼梯向上部扩散,并充满整幢建筑物,严重地威胁疏散人员的安全。
随着烟气的流动也大大地加快了火势的蔓延。
例如,国内某个宾馆四号楼火灾,首层起火后,烟、火很快从敞开楼梯灌入各个楼层靠近楼梯的客房,顶层靠近楼梯的客房内有几位住客,无法通过楼梯疏散到楼门,被迫从窗口跳出而身亡。
这个多层建筑的宾馆尚且如此,高层建筑就更可想而知了。
又如,1974年2月1日巴西圣保罗市焦马大楼火灾,损失惨重、伤亡众多的重要原因是,全楼唯一的一座楼梯,敞开在走道上,发生火灾之后烟、火迅速经过楼梯向上蔓延,从起火楼层第十二层到二十五层间的所有楼层,都充满了浓烟和烈火。
起火层以上的人员,无法通过敞开楼梯疏散到室外安全地带。
因此,对高层建筑楼梯间的安全可靠性需要严格要求。
根据高层建筑的类别或不同高度,规定必须设置防烟楼梯间或是封闭楼梯间。
鉴于一类建筑可燃装修和陈设物较多,有些高级旅馆或办公室还设有空调系统,更增加了火灾的危险性。
十八层及十八层以下的塔式住宅仅有一座楼梯。
高度超过32m的二类建筑,垂直疏散距离较大。
为了保障人员的安全疏散,应该防止烟气进入楼梯间。
因此,本条规定—类建筑、塔式住宅和高度超过32m的二类建筑(单元式住宅和通廊式住宅除外),应设置防烟楼梯间。
防烟楼梯间的平面布置是,必须先经过防烟前室再进入楼梯间。
防烟前室应有可靠的防烟设施,这样的楼梯间比封闭楼梯间有更好的防烟、防火能力,可靠性强。
具体要求作以下说明。
一、根据防烟楼梯间功能的需要,对平面布置提出了规定。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安全疏散和避难
5.5 安全疏散和避难Ⅰ 一般要求5.5.1 民用建筑应根据其建筑高度、规模、使用功能和耐火等级等因素合理设置安全疏散和避难设施。
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的位置、数量、宽度及疏散楼梯间的形式,应满足人员安全疏散的要求。
5.5.2 建筑内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门应分散布置,且建筑内每个防火分区或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每个住宅单元每层相邻两个安全出口以及每个房间相邻两个疏散门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
5.5.3 建筑的楼梯间宜通至屋面,通向屋面的门或窗应向外开启。
5.5.4 自动扶梯和电梯不应计作安全疏散设施。
5.5.5 除人员密集场所外,建筑面积不大于500 ㎡、使用人数不超过30人且埋深不大于10m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当需要设置2个安全出口时,其中一个安全出口可利用直通室外的金属竖向梯。
除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外,防火分区建筑面积不大于200㎡的地下或半地下设备间、防火分区建筑面积不大于50㎡且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15人的其他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可设置1个安全出口或1部疏散楼梯。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建筑面积不大于200㎡的地下或半地下设备间、建筑面积不大于50㎡且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15人的其他地下或半地下房间,可设置1个疏散门。
5.5.6 直通建筑内附设汽车库的电梯,应在汽车库部分设置电梯候梯厅,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 的防火隔墙和乙级防火门与汽车库分隔。
5.5.7 高层建筑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上方,应设置挑出宽度不小于1.0m的防护挑檐。
Ⅱ 公共建筑5.5.8 公共建筑内每个防火分区或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其安全出口的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公共建筑,可设置1个安全出口或1部疏散楼梯:1 除托儿所、幼儿园外,建筑面积不大于200㎡且人数不超过50人的单层公共建筑或多层公共建筑的首层;2 除医疗建筑,老年人建筑,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和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等外,符合表5.5.8规定的公共建筑。
6.4 疏散楼梯间和疏散楼梯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
建筑设计防火——建筑构造6.4 疏散楼梯间和疏散楼梯等6.4.1 疏散楼梯间应符合下列规定:1 楼梯间应能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并宜靠外墙设置。
靠外墙设置时,楼梯间、前室及合用前室外墙上的窗口与两侧门、窗、洞口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0m。
2 楼梯间内不应设置烧水间、可燃材料储藏室、垃圾道。
3 楼梯间内不应有影响疏散的凸出物或其他障碍物。
4 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不应设置卷帘。
5 楼梯间内不应设置甲、乙、丙类液体管道。
6 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内禁止穿过或设置可燃气体管道。
敞开楼梯间内不应设置可燃气体管道,当住宅建筑的敞开楼梯间内确需设置可燃气体管道和可燃气体计量表时,应采用金属管和设置切断气源的阀门。
6.4.2 封闭楼梯间除应符合本规范第6.4.1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不能自然通风或自然通风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或采用防烟楼梯间。
2 除楼梯间的出入口和外窗外,楼梯间的墙上不应开设其他门、窗、洞口。
3 高层建筑、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人员密集的多层丙类厂房、甲、乙类厂房,其封闭楼梯间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并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其他建筑,可采用双向弹簧门。
4 楼梯间的首层可将走道和门厅等包括在楼梯间内形成扩大的封闭楼梯间,但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等与其他走道和房间分隔。
6.4.3 防烟楼梯间除应符合本规范第6.4.1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设置防烟设施。
2 前室可与消防电梯间前室合用。
3 前室的使用面积:公共建筑、高层厂房(仓库),不应小于6.0㎡;住宅建筑,不应小于4.5㎡。
与消防电梯间前室合用时,合用前室的使用面积:公共建筑、高层厂房(仓库),不应小于10.0㎡;住宅建筑,不应小于6.0㎡。
4 疏散走道通向前室以及前室通向楼梯间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5 除住宅建筑的楼梯间前室外,防烟楼梯间和前室内的墙上不应开设除疏散门和送风口外的其他门、窗、洞口。
消防疏散楼梯与楼梯间模版
消防疏散楼梯与楼梯间模版一、背景介绍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建筑业的发展,城市高层建筑越来越多,而安全问题也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特别是在灾害发生时,建筑物的疏散通道的设置就显得尤为重要。
消防疏散楼梯与楼梯间作为疏散的重要组成部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探讨消防疏散楼梯与楼梯间的设计和规范,以确保人员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快速、安全地疏散。
二、消防疏散楼梯的设计原则1. 足够宽度:根据建筑物的使用性质和人员数量确定楼梯的宽度。
一般来说,公共建筑的消防疏散楼梯宽度要求不小于1.2米,而住宅建筑的消防疏散楼梯宽度一般不小于0.9米。
2. 合理坡度:楼梯的坡度应满足人体工程学原理,使人们在上下楼梯时感到舒适,不易疲劳。
一般来说,楼梯的坡度在30°至45°之间较为合适。
3. 良好照明:楼梯间应设置足够的照明设备,确保在紧急情况下人们能够清晰地看到楼梯和疏散路径。
4. 防滑设计:楼梯步面和台阶的材料应选择防滑性能良好的材料,以避免人们在上下楼梯时发生意外摔倒。
5. 火灾隔离:楼梯间应设置防火门或防火卷帘门,以阻止火势蔓延到楼梯间,保证疏散通道的安全。
三、消防疏散楼梯模版1. 宽度:根据建筑物的使用性质和人员数量确定楼梯的宽度,一般不小于1.2米。
2. 坡度:确保楼梯的坡度在30°至45°之间,舒适且符合人体工程学原理。
3. 材料:选择防滑性能好的材料,避免人们在上下楼梯时发生意外摔倒。
4. 照明:设置足够的照明设备,确保在紧急情况下人们能够清晰地看到楼梯和疏散路径。
5. 防火措施:楼梯间应设置防火门或防火卷帘门,以阻止火势蔓延到楼梯间,保证疏散通道的安全。
四、消防疏散楼梯间的设计原则1. 防火隔离:楼梯间应设置防火门或防火卷帘门,以阻止火势蔓延到楼梯间,确保疏散通道的安全。
2. 烟雾排放:楼梯间应设计良好的通风系统,以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排出烟雾,提供清新的空气供人们疏散。
消防疏散楼梯的设计与建设要求
消防疏散楼梯的设计与建设要求消防疏散是建筑物安全的重要环节之一,而楼梯是最常用的疏散通道。
为了确保人员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能够快速、安全地撤离,消防疏散楼梯的设计与建设必须严格符合相关要求。
本文将介绍消防疏散楼梯的设计与建设要求。
一、楼梯宽度消防疏散楼梯的宽度是确保人员顺利疏散的重要指标之一。
根据建筑物的人员容量和使用功能不同,楼梯的宽度也有所区别。
一般来说,公共建筑的消防疏散楼梯宽度应不小于1.1米,人员密集场所如剧院、体育馆等应不小于1.2米。
此外,对于高层建筑,还需要根据人员容量和楼层高度考虑增加楼梯宽度,以保证人员疏散的效率和安全性。
二、楼梯台阶高度和踏步宽度楼梯的台阶高度和踏步宽度对人员的舒适性和疏散速度有着重要的影响。
根据建筑法规的规定,楼梯的台阶高度不应大于16厘米,踏步宽度不应小于28厘米。
同时,为了方便行走和降低滑倒的风险,楼梯的踏步宽度应保持一致,台阶高度应保持平稳过渡,不得有过大的差异。
三、楼梯扶手和楼梯亮度楼梯扶手的设置是为了给人员提供支撑和保护,确保其在疏散过程中保持平衡和稳定。
扶手的高度应根据人体工程学原理,一般设置在85-90厘米之间,并应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固性。
另外,楼梯亮度也是消防疏散的重要因素之一,为了保证人员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清晰地辨认楼梯的位置,楼梯应配备充足的照明设施,且照明亮度不得低于50勒克斯。
四、楼梯间的防排烟措施消防疏散楼梯的设计与建设还需要考虑楼梯间的防排烟措施。
在火灾发生时,烟气是危害人员的主要因素之一,合适的防排烟措施可以减少烟气对人员的影响。
楼梯间应设置烟气排放口和进风口,通过排烟系统和送风系统的配合,实现烟气的及时排放和新鲜空气的进入,以提供清新的疏散环境。
五、消防设施与标识消防疏散楼梯的设计与建设还需要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和标识,以提醒和引导人员疏散。
例如,楼梯口应设有明显的“应急疏散”标识,楼梯井内应设有消防器材和灭火器材。
此外,楼梯间还应设置消防报警按钮和应急照明装置,以增强疏散的安全性与效率。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附条文说明]GB50016-2014(2018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4年8月27日
前 言
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7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7]125号)和《关于调整<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修订项目计划的函》(建标[2009]94号),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四川消防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的基础上,经整合修订而成。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局部修订的公告
现批准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局部修订的条文,自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5.1.3A、5.4.4(1、2、3、4)、5.4.4B、5.5.8、5.5.13、5.5.15、5.5.17、6.2.2、6.7.4A、7.3.1、7.3.5(2、3、4)、8.2.1、8.3.4、8.4.1、10.1.5、10.3.2、11.0.4、11.0.7(2、3、4)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经此次修改的原条文同时废止。
7.补充了地下仓库、物流建筑、大型可燃气体储罐(区)、液氨储罐、液化天然气储罐的防火要求,调整了液氧储罐等的防火间距。
8.完善了防止建筑火灾竖向或水平蔓延的相关要求。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公安部负责日常管理,公安部消防局组织天津消防研究所、四川消防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1.0.4 同一建筑内设置多种使用功能场所时,不同使用功能场所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该建筑及其各功能场所的防火设计应根据本规范的相关规定确定。
消防楼梯设计规范
消防楼梯设计规范消防楼梯是指供疏散人员逃生并供消防人员上下楼使用的楼梯。
其设计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并便于迅速、有序地疏散人员。
下面,将介绍消防楼梯设计的规范要求。
一、楼梯位置和尺寸1. 消防楼梯宜设置在建筑物的外墙侧或设置于建筑物内部通往安全屋顶的立体消防楼梯间。
2. 消防楼梯的安全出口应设置在人员密集区域,并且便于人员疏散。
3. 楼梯的宽度应根据楼层使用人数确定,一般应为1.5米至2.0米。
4. 楼梯踏步宜采用防滑加工,台阶高度应适宜,一般不超过0.19米。
二、楼梯的材料和结构1. 消防楼梯的支撑结构应稳固可靠,选用耐火材料或耐磨、耐腐蚀材料。
2. 楼梯扶手宜设置于两侧,并与楼梯保持一定距离,一般高度为0.9米至1.1米。
3. 楼梯间墙壁、门和门框的材料宜采用不燃材料,并应配备自动关门装置。
三、疏散和安全设施1. 楼梯间应设置明显的疏散指示标识,标明楼梯的位置和方向。
2. 楼梯间应保持防火门和其他防火设施的完好性,以确保火灾时的疏散通道畅通。
3. 楼梯间应装有应急照明灯和触发火灾报警的手动按钮,以便人员在紧急情况下迅速找到并使用楼梯。
四、楼梯间消防设施1. 楼梯间应配备消防器材,包括灭火器、泡沫灭火装置等。
2. 楼梯间应设置消防栓,栓带应标明位置和逃生通道。
五、消防楼梯的通风和疏散能力1. 楼梯间应设置合适的通风设施,以保证疏散时的通风效果。
2. 楼梯间应根据楼层使用人数设计合理的疏散能力,通常不应少于1人/秒。
六、其他要求1. 楼梯间的门应设置在走廊或过道上方,以防止火势蔓延至楼梯间。
2. 楼梯间应设置防火楼梯门,以保证楼梯间的防火封闭性能。
3. 楼梯间的照明设备应便于操作和保养,并应设置应急电源,以确保火灾发生时仍能正常使用。
综上所述,消防楼梯设计规范要求楼梯位置和尺寸合理、材料和结构稳固可靠、疏散和安全设施齐备、消防设施完善、通风和疏散能力良好,以确保在紧急情况下人员能够快速、安全地疏散。
6.4 疏散楼梯间和疏散楼梯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
建筑设计防火——建筑构造6.4 疏散楼梯间和疏散楼梯等6.4.1 疏散楼梯间应符合下列规定:1 楼梯间应能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并宜靠外墙设置。
靠外墙设置时,楼梯间、前室及合用前室外墙上的窗口与两侧门、窗、洞口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0m。
2 楼梯间内不应设置烧水间、可燃材料储藏室、垃圾道。
3 楼梯间内不应有影响疏散的凸出物或其他障碍物。
4 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不应设置卷帘。
5 楼梯间内不应设置甲、乙、丙类液体管道。
6 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内禁止穿过或设置可燃气体管道。
敞开楼梯间内不应设置可燃气体管道,当住宅建筑的敞开楼梯间内确需设置可燃气体管道和可燃气体计量表时,应采用金属管和设置切断气源的阀门。
6.4.2 封闭楼梯间除应符合本规范第6.4.1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不能自然通风或自然通风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或采用防烟楼梯间。
2 除楼梯间的出入口和外窗外,楼梯间的墙上不应开设其他门、窗、洞口。
3 高层建筑、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人员密集的多层丙类厂房、甲、乙类厂房,其封闭楼梯间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并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其他建筑,可采用双向弹簧门。
4 楼梯间的首层可将走道和门厅等包括在楼梯间内形成扩大的封闭楼梯间,但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等与其他走道和房间分隔。
6.4.3 防烟楼梯间除应符合本规范第6.4.1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设置防烟设施。
2 前室可与消防电梯间前室合用。
3 前室的使用面积:公共建筑、高层厂房(仓库),不应小于6.0㎡;住宅建筑,不应小于4.5㎡。
与消防电梯间前室合用时,合用前室的使用面积:公共建筑、高层厂房(仓库),不应小于10.0㎡;住宅建筑,不应小于6.0㎡。
4 疏散走道通向前室以及前室通向楼梯间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5 除住宅建筑的楼梯间前室外,防烟楼梯间和前室内的墙上不应开设除疏散门和送风口外的其他门、窗、洞口。
消防楼梯规范
消防楼梯规范消防楼梯规范是为了保障建筑物内发生火灾时人员疏散的安全而制定的规范。
下面是消防楼梯规范的内容:一、消防楼梯的布置和数量:1. 建筑高度在24米以上的建筑物应当设置消防楼梯。
2. 每个消防楼梯的宽度不得小于1.1米,且每层楼的宽度不得小于1.5米。
3. 建筑物的地下室、天井和屋顶所设的消防楼梯宽度不得小于1.2米。
二、消防楼梯的设计和材料:1. 消防楼梯的斜度不得大于30度。
2. 楼梯台阶的踏步宽度应当大于或等于28厘米,踏步高度应当小于或等于19厘米。
3. 消防楼梯的扶手高度应当为0.9米至1米之间,扶手的高度差不得大于2厘米。
4. 楼梯的表面应当采用耐火材料或经过防火处理的材料。
三、消防楼梯的标识和灯光:1. 消防楼梯的入口应当显著标明“消防楼梯”字样。
2. 楼梯台阶的前沿应当有防滑措施,避免人员滑倒。
3. 消防楼梯的每层楼之间应当设置明显的标识牌,标明楼层的编号和方向指示。
4. 消防楼梯应当配备足够数量的应急照明设备,保证疏散时的可见度。
四、消防楼梯的通风和防烟措施:1. 消防楼梯应当配备通风设备,保证楼梯内空气流通,避免浓烟积聚。
2. 楼梯门和楼梯间应当采用防火门和防火玻璃,保证火灾扩散的防止。
五、消防楼梯的维护和防火设施:1. 消防楼梯应当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保证其正常使用。
2. 楼梯间不得设置存放杂物,保证疏散时的畅通。
3. 消防楼梯间应当设置灭火器和灭火器箱,以备突发火灾时使用。
六、消防楼梯的使用和管理:1. 消防楼梯的出口应当始终保持畅通,不得堆放物品。
2. 消防楼梯的门应当随时保持开启状态,不得被锁住。
3. 建筑物管理单位应当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人员疏散的效率。
以上是消防楼梯规范的内容,通过遵守这些规范,可以确保在火灾发生时,人员能够迅速、安全地疏散。
建筑物的管理单位应当对消防楼梯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
同时,通过定期组织消防演练,可以提高人员对消防楼梯的使用熟悉度,提高疏散的效果。
建筑设计---疏散楼梯共用
建筑不同功能的疏散楼梯能否共用?一、《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3.3.5 (强)办公室、休息室等不应设置在甲、乙类厂房内,确需贴邻本厂房时,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 的防爆墙与厂房分隔。
且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
(楼梯间应独立设置,不能共用。
)办公室、休息室设置在丙类厂房内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0h的防火隔墙和1.0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并应至少设置1个独立的安全出口。
如隔墙上需开设相互连通的门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办公部分的楼梯间至少独立设置一部。
)3.3.9 (强)办公室、休息室设置在丙、丁类仓库内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0h的防火隔墙和1.0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并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
隔墙上需开设相互连通的门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楼梯间应独立设置,不能共用。
)5.4.4(强)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老年人活动场所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宜设置在独立的建筑内,且不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当采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时,不应超过3层;确需设置在其他民用建筑内时,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设置在单、多层建筑内时,宜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
(高层内楼梯间应独立设置,不能共用。
多层内宜独立设置,不宜共用。
)( 本条规定中的“儿童活动场所”主要指设置在建筑内的儿童游乐厅、儿童乐园、儿童培训班、早教中心等类似用途的场所。
这些场所与其他功能的场所混合建造时,不利于火灾时儿童疏散和灭火救援,应严格控制。
托儿所、幼儿园或老年人活动场所等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一旦发生火灾,疏散更加困难,要进一步提高疏散的可靠性,避免与其他楼层和场所的疏散人员混合,故规范要求这些场所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要完全独立于其他场所,不与其他场所内的疏散人员共用,而仅供托儿所、幼儿园或老年人活动场所等的人员疏散用。
这里的“老年人活动场所”主要指老年公寓、养老院、托老所等中的老年人公共活动场所。
消防疏散楼梯与楼梯间
消防疏散楼梯与楼梯间
疏散通道,在消防设计中,占据着至关重要的地位。
消防疏散楼梯与楼梯间作为主要疏散通道,具有直接影响人员疏散速度与安全的重要性。
因此,在建筑物设计中,必须充分考虑消防疏散楼梯与楼梯间的设计,并且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布置。
首先,消防疏散楼梯的设计应满足人员疏散的基本要求。
根据消防规范的要求,疏散楼梯的宽度应根据楼层使用人数确定,一般为人员流量除以单位流量所需的最小宽度。
在选择材料方面,消防疏散楼梯应选用不燃材料,避免火灾发生时楼梯的燃烧,以确保人员的安全。
其次,消防疏散楼梯的布局应符合逃生的需要。
疏散楼梯的位置应合理布置,便于居民或使用人员快速到达并进行疏散。
在建筑物不同楼层之间,消防疏散楼梯的数量和位置应根据楼层使用人数和层高确定。
此外,楼梯间的通道应无遮挡物,方便人员快速通过。
另外,消防疏散楼梯的设计应保证其结构的稳固性。
疏散楼梯的结构设计应满足承重要求,确保在火灾事故发生时不易坍塌。
楼梯的踏面与扶手设计应符合人体工程学原理,以提供良好的脚步支撑和扶手力度,方便人员疏散。
总之,消防疏散楼梯与楼梯间的设计对于建筑物的消防安全至关重要。
在设计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人员疏散的需要,合理布置疏散通道,并确保楼梯的稳固性和人体工程学原理。
只有这样,才能保障人员在火灾事故中的安全疏散。
因此,在建筑物设计中,消防疏散楼梯与楼梯间的设计需要高度重视,确保其符合相关规范要求,为人员
疏散提供最大的安全保障。
最后,通过严格的消防检查和日常维护,确保疏散通道始终处于良好的状态,以应对不可预测的火灾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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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计防火——建筑构造
6.4 疏散楼梯间和疏散楼梯等
6.4.1 疏散楼梯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楼梯间应能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并宜靠外墙设置。
靠外墙设置时,楼梯间、前室及合用前室外墙上的窗口与两侧门、窗、洞口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0m。
2 楼梯间不应设置烧水间、可燃材料储藏室、垃圾道。
3 楼梯间不应有影响疏散的凸出物或其他障碍物。
4 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不应设置卷帘。
5 楼梯间不应设置甲、乙、丙类液体管道。
6 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禁止穿过或设置可燃气体管道。
敞开楼梯间不应设置可燃气体管道,当住宅建筑的敞开楼梯间确需设置可燃气体管道和可燃气体计量表时,应采用金属管和设置切断气源的阀门。
6.4.2 封闭楼梯间除应符合本规第6.4.1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不能自然通风或自然通风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或采用防烟楼梯间。
2 除楼梯间的出入口和外窗外,楼梯间的墙上不应开设其他门、窗、洞口。
3 高层建筑、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人员密集的多层丙类厂房、甲、乙类厂房,其封闭楼梯间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并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其他建筑,可采用双向弹簧门。
4 楼梯间的首层可将走道和门厅等包括在楼梯间形成扩大的封闭楼梯间,但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等与其他走道和房间分隔。
6.4.3 防烟楼梯间除应符合本规第6.4.1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设置防烟设施。
2 前室可与消防电梯间前室合用。
3 前室的使用面积:公共建筑、高层厂房(仓库),不应小于6.0㎡;住宅建筑,不应小于4.5㎡。
与消防电梯间前室合用时,合用前室的使用面积:公共建筑、高层厂房(仓库),不应小于10.0㎡;住宅建筑,不应小于6.0㎡。
4 疏散走道通向前室以及前室通向楼梯间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5 除住宅建筑的楼梯间前室外,防烟楼梯间和前室的墙上不应开设除疏散门和送风口外的其他门、窗、洞口。
6 楼梯间的首层可将走道和门厅等包括在楼梯间前室形成扩大的前室,但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等与其他走道和房间分隔。
6.4.4 除通向避难层错位的疏散楼梯外,建筑的疏散楼梯间在各层的平面位置不应改变。
除住宅建筑套的自用楼梯外,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的疏散楼梯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室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大于10m或3层及以上的地下、半地下建筑(室),其疏散楼梯应采用防烟楼梯间;其他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其疏散楼梯应采用封闭楼梯间。
2 应在首层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与其他部位分隔并应直通室外,确需在隔墙上开门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3 建筑的地下或半地下部分与地上部分不应共用楼梯间,确需共用楼梯间时,应在首层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乙级防火门将地下或半地下部分与地上部分的连通部位完全分隔,并应设置明显的标志。
6.4.5 室外疏散楼梯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栏杆扶手的高度不应小于1.10m,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90m。
2 倾斜角度不应大于45°。
3 梯段和平台均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
平台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梯段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25h。
4 通向室外楼梯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并应向外开启。
5 除疏散门外,楼梯周围2m的墙面上不应设置门、窗、洞口。
疏散门不应正对梯段。
6.4.6 用作丁、戊类厂房第二安全出口的楼梯可采用金属梯,但其净宽度不应小于0.90m,倾斜角度不应大于45°。
丁、戊类高层厂房,当每层工作平台上的人数不超过2人且各层工作平台上同时工作的人数总和不超过10人时,其疏散楼梯可采用敞开楼梯或利用净宽度不小于0.90m、倾斜角度不大于60°的金属梯。
6.4.7 疏散用楼梯和疏散通道上的阶梯不宜采用螺旋楼梯和扇形踏步;确需采用时,踏步上、下两级所形成的平面角度不应大于10°,且每级离扶手250mm处的踏步深度不应小于220mm。
6.4.8 建筑的公共疏散楼梯,其两梯段及扶手间的水平净距不宜小于150mm。
6.4.9 高度大于10m的三级耐火等级建筑应设置通至屋顶的室外消防梯。
室外消防梯不
应面对老虎窗,宽度不应小于0.6m,且宜从离地面3.0m高处设置。
6.4.10 疏散走道在防火分区处应设置常开甲级防火门。
6.4.11 建筑的疏散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民用建筑和厂房的疏散门,应采用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不应采用推拉门、卷帘门、吊门、转门和折叠门。
除甲、乙类生产车间外,人数不超过60人且每樘门的平均疏散人数不超过30人的房间,其疏散门的开启方向不限。
2 仓库的疏散门应采用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但丙、丁、戊类仓库首层靠墙的外侧可采用推拉门或卷帘门。
3 开向疏散楼梯或疏散楼梯间的门,当其完全开启时,不应减少楼梯平台的有效宽度。
4 人员密集场所平时需要控制人员随意出入的疏散门和设置门禁系统的住宅、宿舍、公寓建筑的外门,应保证火灾时不需使用钥匙等任何工具即能从部易于打开,并应在显著位置设置具有使用提示的标识。
6.4.12 用于防火分隔的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分隔后的不同区域通向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的开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3m。
室外开敞空间除用于人员疏散外不得用于其他商业或可能导致火灾蔓延的用途,其中用于疏散的净面积不应小于169㎡。
2 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应设置不少于1部直通地面的疏散楼梯。
当连接下沉广场的防火分区需利用下沉广场进行疏散时,疏散楼梯的总净宽度不应小于任一防火分区通向室外开敞空间的设计疏散总净宽度。
3 确需设置防风雨篷时,防风雨篷不应完全封闭,四周开口部位应均匀布置,开口的面积不应小于该空间地面面积的25%,开口高度不应小于1.0m;开口设置百叶时,百叶的有效排烟面积可按百叶通风口面积的60%计算。
6.4.13 防火隔间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防火隔间的建筑面积不应小于6.0㎡;
2 防火隔间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3 不同防火分区通向防火隔间的门不应计入安全出口,门的最小间距不应小于4m;
4 防火隔间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
5 不应用于除人员通行外的其他用途。
6.4.14 避难走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避难走道防火隔墙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00h,楼板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50h。
2 避难走道直通地面的出口不应少于2个,并应设置在不同方向;当避难走道仅与一个防火分区相通且该防火分区至少有1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时,可设置1个直通地面的出口。
任一防火分区通向避难走道的门至该避难走道最近直通地面的出口的距离不应大于
60m。
3 避难走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任一防火分区通向该避难走道的设计疏散总净宽度。
4 避难走道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
5 防火分区至避难走道入口处应设置防烟前室,前室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6.0㎡,开向前室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前室开向避难走道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6 避难走道应设置消火栓、消防应急照明、应急广播和消防专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