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局服务民营经济优化营商环境表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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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局服务民营经济优化营商环境发言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立足市场监管职能,以服务民营企业,优化营商环境为基本出发点,深化措施、靠前服务,努力助推民营经济实现更大发展。

一、把准“便民、高效”宗旨,让企业办事更加省心

(一)扑下身子为企业事前“分忧”。积极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切实维护好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首办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完善预约服务、延时服务、延伸服务、跟踪服务等工作机制,开辟重大项目、重点企业和民营企业“绿色通道”。开展审批登记事前“顾问”服务,通过微信、微博及现场咨询,及时解决企业在事前办理中的疑问和需求,着力满足企业个性化登记需要,全面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二)撸起袖子搞好事中“指导”。一是持续深化“多证合一”“证照分离”“先照后证”改革,持续降低企业创设阶段的制度性交易成本。二是主动适应“互联网+政务服务”的登记管理要求,积极推行全程电子化网上登记,提升网上登记智能化便利化水平。三是除特种行业和专营行业外,凡法律法规未规定禁入的行业和领域,都允许民营资本登记注册。四是新经济领域企业实行“容缺登记”服务,新经济领域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如属于非关键性材料缺失或有误的,

允许企业做出按期补正材料的书面承诺,先予办理注册登记。

(三)迈开步子帮助企业事后“解难”。一是充分利用行政审批、行政监管和“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和“万名干部进万企”活动,以照后回访、网上咨询、专题办公等多种形式,听取区内民营企业呼声,客观准确把握各类市场主体发展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实实在在为企业排忧解难。二是立足股权出质、动产抵押登记职能,立足“企改股、股上市”登记职能,服务企业资本市场融资。三是完善市场主体简易注销登记制度,加强部门间沟通衔接、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建立完善企业撤销登记程序,推动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工作。

二、全面实施“质量、品牌、标准化”战略,让民营企业发展更有质量

(一)鼓励民营企业走品牌发展之路。依托国家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维护建设工作,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积极开展XX地标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情况监管工作。做好XX地标产品保护的申报工作。启动第十三届XX省名牌培育工作,指导民营企业开展XX省名牌申报。

(二)鼓励民营企业走质量发展之路。持续鼓励区内生产企业实施HACCP、ISO22000等质量体系认证,力争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HACCP或ISO22000实施率达100%;鼓励企业加强质量管理,以卓越绩效管理导入为抓手,积极鼓励指导民营企业参加区长质量奖、市长质量奖评选,在民

营企业中推广高标准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和体系,提高民营企业的综合管理绩效水平。大力实施消费品质量提升工程,加强消费商品、工业产品监管和质量抽检,提升“XX造”产品质量。

(三)鼓励民营企业走标准化发展之路。提升民营企业标准引领能力,抓好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的建设和培育,推广标准化经验,鼓励民营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鼓励民营企业积极承担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和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力争在民营企业内产生一批“XX 标准”。

三、推行“审慎、有序”监管原则,让营商环境更加公平

(一)规范执法,维护公平公正。一是规范执法,杜绝粗暴执法、选择性执法、钓鱼执法,把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运用,宣传教育在先,检查在后;预警警示在先,行政处罚在后;对无故意、社会危害的轻微违规,属于首犯的,不予行政处罚,下发《整改通知书》予以警示。二是持续加大对有损公平公正和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惩治,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行为,对涉及生命财产安全,涉及消费者利益,涉及名优企业和名优商品保护的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守住执法底线。三是开展不正当竞争专项治理,加强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

(二)在新业态、新经济领域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严格执行《XX市关于对新经济实行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

和市工商局出台的《关于支持服务新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对未知大于已知的新业态在红线范围内采取包容态度。同时,严守安全底线,对坑蒙拐骗、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等行为,采取严厉监管措施,坚决依法打击。

(三)强化信用建设,营造诚信的竞争环境。强化事前信用承诺、事中信用分类监管、事后信用联合惩戒制度,加强营业登记与许可监管、行政与司法、行政与金融等重点环节和领域的业务衔接。建立健全企业信用承诺和信用公示制度,完善企业信用积分制度和“红黑名单”制度,审慎使用“黑名单”措施,进一步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和异议处理机制。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合理确定抽查对象和抽查频次,避免频繁、多头执法干扰企业,防止随意执法和选择性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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