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知识产权实际保护强度度量——一种改进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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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知识产权创新发展与严格保护》

《新时代知识产权创新发展与严格保护》

《新时代知识产权创新发展与严格保护》目录一、内容概要 (3)1.1 知识产权的重要性 (4)1.2 新时代背景下的知识产权挑战 (5)二、知识产权创新发展 (6)2.1 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7)2.1.1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 (9)2.1.2 知识产权是创新发展的关键支撑 (10)2.2 知识产权强国建设 (11)2.2.1 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 (12)2.2.2 提升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 (13)三、知识产权严格保护 (14)3.1 法律法规完善 (15)3.1.1 完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 (17)3.1.2 加大知识产权执法力度 (17)3.2 保护机制优化 (19)3.2.1 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体系 (20)3.2.2 加强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与交流 (21)3.3 企业知识产权保护 (22)3.3.1 提高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23)3.3.2 加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能力建设 (25)四、知识产权运营与管理 (26)4.1 知识产权运营平台建设 (27)4.1.1 推动知识产权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28)4.1.2 构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 (30)4.2 知识产权资产评估与交易 (31)4.2.1 建立知识产权评估体系 (33)4.2.2 促进知识产权高效流转 (34)4.3 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与利用 (35)4.3.1 提供全方位知识产权信息服务 (37)4.3.2 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分析与应用 (38)五、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与队伍建设 (39)5.1 人才培养体系建设 (41)5.1.1 完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课程体系 (42)5.1.2 加强知识产权师资队伍建设 (42)5.2 人才激励与评价机制 (44)5.2.1 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人才激励机制 (45)5.2.2 完善知识产权人才评价体系 (45)5.3 人才引进与国际合作 (47)5.3.1 吸引和汇聚全球知识产权优秀人才 (48)5.3.2 加强与国际知识产权组织的合作与交流 (49)六、结论与展望 (50)6.1 主要结论 (51)6.2 未来展望 (52)6.2.1 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 (53)6.2.2 推动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 (54)一、内容概要本文全面探讨了新时代背景下知识产权的创新发展与严格保护的重要性。

技术创新门限效应研究--基于知识产权保护与技术差异视角

技术创新门限效应研究--基于知识产权保护与技术差异视角

技术创新门限效应研究———基于知识产权保护与技术差异视角党国英1 刘朝阳2 罗明灿11(西南林业大学,昆明 650224) 2(云南大学,昆明 650091)〔摘 要〕 本文利用中国30个省市区2000~2012年数据,采用面板门槛模型,基于知识产权保护与技术差异视角,对技术创新的门限效应进行研究。

结果表明,知识产权保护的技术创新效应存在着明显的技术差异与知识产权保护门槛。

不管以知识产权保护还是以技术差异作为门槛变量,加强研发物质资本与人力资本投入均能显著促进我国各省区技术创新水平。

〔关键词〕 知识产权保护 技术差异 技术创新 门限效应 门槛模型 地区差异DOI:10.3969/j.issn.1004-910X.2016.04.005〔中图分类号〕F 061畅2 〔文献标识码〕A 收稿日期:2016—01—06 基金项目:云南省教育厅资助项目(项目编号:515006004)。

 作者简介:党国英,西南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讲师,经济学博士。

研究方向:技术创新。

刘朝阳,云南大学发展研究院,经济师,经济学博士生。

研究方向:能源经济。

罗明灿,西南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

研究方向:农林经济管理。

引 言企业技术创新需要通过获得市场垄断利润得以激励,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则是最有效的激励方式。

然而知识产权保护是一把“双刃剑”,对知识产权保护太强,企业的技术创新成本随之提高,产品的扩散将会受到抑制,技术创新的速度变缓;对知识产权保护太弱,企业的技术创新成果易被其他企业模仿复制,必将减少企业的创新收益,创新热情也会随着专利产品的增多而下降。

只有重视技术创新体系与知识产权战略的协调发展,才能促进经济持续增长。

中国经济经历30多年的高速增长后,国内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逐渐提高,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已由外生的国际压力向内生的需求转变。

但对于中国目前所处的阶段来说,技术仍然以模仿创新为主,正经历技术模仿创新向自主创新的过渡,过强的知识产权保护可能对技术创新不利。

cip改善报告

cip改善报告

cip改善报告在现代社会中,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已经成为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

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为中国的创新潜力和科技实力给予了高度评价,尤其是中国改进特许经营环境所付出的努力。

本文旨在对中国知识产权(CIP)改善报告进行分析和探讨,以了解中国的政策和措施是否真正实现了CIP环境的改善。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CIP改善报告的核心内容与目标。

该报告旨在通过分析涉及知识产权保护和强制性许可等领域的数据,评估各国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和执行情况。

这是一个全球范围内的综合性评估工具,能够帮助国际社会了解各国的CIP环境,并鼓励政府采取措施改进现有的法律和政策。

比如,在中国,政府已经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法规来保护知识产权。

特别是在知识产权保护的硬件设施和法律,以及知识产权保护的软环境建设方面,中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这其中包括建立了高效的知识产权审查制度,加强了专利、商标和版权的保护力度,以及加强了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打击等方面。

然而,在改善CIP环境方面,中国也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

一方面,知识产权保护仍然存在一些法律实施不严格和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现象。

尤其是在互联网领域,盗版和侵权行为依然存在,对于知识产权持续保护和维护形成了一定的挑战。

另一方面,在知识产权强制许可的领域,中国也需要进一步加强机制制定和执行。

这是因为在某些特定行业中,一些企业掌握了技术垄断地位,对于其他企业进行技术许可时存在一定的限制。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中国政府已经采取了一系列的举措。

首先,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大对于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了违法成本。

特别是在互联网领域,中国已经建立起了一套相对完善的法律制度,通过加大对于盗版网站和侵权行为的打击,有效地提高了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

其次,中国加强了对于技术垄断行为的监管,鼓励知识产权强制许可的实施,并通过行业准入制度等措施,提高市场竞争力度,降低技术壁垒,促进科技创新与发展。

2013年全国知识产权发展状况报告

2013年全国知识产权发展状况报告

《全国知识产权发展状况报告》编写组
组 长 成 员 刘 洋、董 涛 张有立、魏 然、龙三群、张建忠、王晓浒、沙开清、 梁心新、邓仪友、赵 冰、何晓丹、张芬涛、夏 珺、
余 岚、季 节、郭 剑、邵源渊、张慧妍、毛 昊
2013 年全国知识产权发展状况报告
目 录
前言 ......................................................................................................... 1 一、 知识产权发展状况评价指标体系 .............................................. 4 二、 全国知识产权综合发展状况评价 .............................................. 9 三、 地区知识产权创造发展状况评价 ............................................ 20 四、 地区知识产权运用发展状况评价 ............................................ 35 五、 地区知识产权保护发展状况评价 ............................................ 45 六、 地区知识产权环境发展状况评价 ............................................ 55 附件 全国知识产权发展状况评价指标解释....................................... 66 图表目录 ............................................................................................... 71

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强度的测定及验证

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强度的测定及验证

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强度的测定及验证一、本文概述本文旨在探讨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强度的测定及验证问题。

随着全球化和知识经济的快速发展,知识产权保护在促进创新、推动经济发展以及维护国家利益中的作用日益凸显。

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知识产权大国,其知识产权保护强度的测定和验证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本文首先将对知识产权保护强度的概念进行界定,明确其内涵和外延。

在此基础上,通过对现有文献的梳理和评价,分析当前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强度的测定方法和指标体系,指出其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接着,本文将构建一个更加科学、合理的知识产权保护强度测定模型,该模型将综合考虑法律制度、执法力度、市场环境、社会意识等多个方面的因素。

同时,本文还将运用定量分析和案例分析等方法,对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强度进行实证研究和验证,以检验模型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本文将对研究结果进行深入讨论,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和实践启示。

通过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创新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知识产权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

本文的研究不仅有助于完善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理论体系,也为政府和企业制定更加科学、有效的知识产权战略提供了有益的参考和借鉴。

二、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强度的测定方法知识产权保护强度的测定是一个复杂且多维度的过程,它涉及到法律制度的完善程度、执法力度、社会意识等多个方面。

在中国,随着知识产权法律的日益完善和社会对知识产权重要性的认识加深,保护强度也在逐步增强。

为了准确衡量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强度,我们采用了以下几种测定方法。

我们通过对中国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的梳理和分析,评估了法律制度的完善程度。

这包括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核心法律的制定和实施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更新和修订情况。

这些法律制度的完善程度直接影响了知识产权的保护强度。

我们考察了中国知识产权执法机构的设置和运行情况,以及执法力度的强弱。

这包括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司法机关等机构的设置情况,以及他们在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维护市场秩序方面的表现。

知识产权保护_技术创新与品牌成长_基于门槛面板回归分析_王分棉

知识产权保护_技术创新与品牌成长_基于门槛面板回归分析_王分棉

识产权保护的相关法律和制度,从而可以为企业 维护品牌权益提供法律依据和保护,为企业促进 品牌成长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制度保障。基于 此,提出以下假设。
H2: 知识产权保护对品牌成长有正向影响, 即知识产权保护促进品牌成长。
知识产权保护和技术创新的关系是密切联系 的。国内外学者较多的探讨了知识产权保护对技 术创新的作用,如 Kim & Nelson ( 2000) [8]探讨了 国内知识产权保护对创新产出的影响。Gould & Gruben( 1996) [9]、Chen & Thitima[10]等人则剖析 了南方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对南北两国的创新绩 效的影响。而 Bessen & Hunt ( 2004) [11]、Yang & Maskus ( 2001) [12]的研究主要探讨了具体某个行 业的创新行为特征。Denicolo( 1996) [13]、Kanwar ( 2007) [14]则着重阐述了知识产权保护对区域创 新绩效的影响。王九云、叶元煦( 2001) [15]和王一 鸣、王君( 2005) [16]等从理论层面分析了知识产权 保护对技术创新的影响。已有研究表明,知识产 权保护会促进企业的创新成果不断涌现,而假设 1 已经分析了技术创新对品牌成长的作用,那么 知识产权保护是否会通过促进技术创新而对品牌 成长产生间接影响呢? 基于以上分析,提出以下 假设。
第 30 卷 第 4 期
北京工商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Vol. 30 No. 4
2015 年 7 月
JOURNAL OF BEIJING TECHNOLOGY AND BUSINESS UNIVERSITY( SOCIAL SCIENCES) Jul. 2015
doi: 10. 16299 / j. 1009-6116. 2015. 04. 013

基于优化G-P指数法的知识产权保护强度指数——以浙江省11个市为例

基于优化G-P指数法的知识产权保护强度指数——以浙江省11个市为例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JOURNAL OF ZHEJIANG INDUSTRY&TRADE VOCATIONAL COLLEGE第20卷第4期2020年12月V ol.20No.4Dec.2020收稿日期:2020-09-06基金项目:浙江省科技厅2018年软科学项目“知识产权保护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实证分析及其对策研究”(2019C35047)作者简介:朱微微(1990—),女,助教,主要研究方向:应用数学和高职教育;徐国盛(1965—),男,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高职教育;王积建(1966—),男,教授,主要研究方向:应用数学、应用统计和数学建模。

Doi:10.3969/j.issn.1672-0105.2020.04.013基于优化G-P 指数法的知识产权保护强度指数*——以浙江省11个市为例朱微微,徐国盛,王积建(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浙江温州325003)摘要:为了测评浙江省11个市知识产权保护强度,使用修正的G-P 指数法,获得了各市2007—2018年知识产权保护强度指数。

经过单因素方差分析结果表明,各市知识产权保护强度指数在统计意义上无显著差异(p=0.4505),导致在精细化研究中失去价值。

为了扩大区分度,建立了优化的G-P 指数法,不但加大异质化指标的总权重,而且采用离差最大化法确定各个异质化指标的权重,最终获得了各市历年知识产权保护强度优化指数,单因素方差分析结果表明,各市优化指数具有显著差异(p=0.0000)。

关键词:知识产权;G-P 指数法;方差分析;浙江省中图分类号:C3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0105(2020)04-0062-06Index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Protection Intensity Based on Optimized G-P IndexMethod --Taking Eleven Cities in Zhejiang Province as an ExampleZHU Wei-wei,XU Guo-sheng,WANG Ji-jian(Zhejiang Industry &Trade V ocational College,Zhejiang Wenzhou,325003,China)Abstract:To evaluate the intellectual property protection intensity of eleven cities in Zhejiang Province,a revised G-P index method is used to obtain the index of the intellectual property protection intensity of respective cities from 2007to 2008.Through sin-gle factor variance analysis,the result indicates that the index of the intellectual property protection intensity of all cities has no signifi-cant difference in the statistical sense (p=0.4505),leading to the loss of value in detailed research.In order to expand the differentia-tion,the optimized G-P index method is established,which not only increases the total weight of the heterogeneity quota,but also uses the maximum deviation method to determine the weight of each heterogeneity quota.Finally,the optimization index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protection intensity of each city over the years is obtained.The result of one-way variance analysis is that the optimized index of each city has significant difference (p=0.0000).Key Words:intellectual property;G-P index method;variance analysis;Zhejiang Province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有利于推动科技创新,有利于繁荣文艺创作,有利于增强经济实力,有利于促进对外贸易、引进外商和外资投资。

一种改进特征选择的算法[发明专利]

一种改进特征选择的算法[发明专利]

专利名称:一种改进特征选择的算法专利类型:发明专利
发明人:汪海涛,唐康
申请号:CN201810859899.0
申请日:20180801
公开号:CN109325511A
公开日:
20190212
专利内容由知识产权出版社提供
摘要: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改进特征选择的算法,属于特征空间的高维度特征选择技术领域。

本发明首先使用RDC(相对判别标准)度量来计算每个特征的相关性,然后使用皮尔逊相关系数来计算特征之间的相关值。

最后通过计算本发明定义的M值来逐步选择最优特征。

本发明不仅选择特征空间中最相关的特征,而且使用相关性度量考虑它们之间的冗余,能从特征空间中过滤冗余和不相关的特征,选择特征空间中最优特征子集,将特征空间降维,从而提高文本分类的性能。

申请人:昆明理工大学
地址:650093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学府路253号
国籍: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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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知识产权实际保护强度度量——一种改进方法

中国知识产权实际保护强度度量——一种改进方法
第3 O 卷 第2 0 期 2 0 1 3 年1 o B







VO1 . 30 N O. 20
Oc t . 2 0l 3
S c i e n c e& Te c h nol og y Pr o gr e s s a n d Pol i c y
中 国 知 识 产 权 实 际 保 护 强度 度 量
是 可 取 的或 “ 最优 ” 的。
是 政 府 要 在 提 供 市 场 运 行 的 基 础 制 度 和 环 境 上 有 所
作为; 二 是 政 府 要 约 束 自身 行 为 , 不妨碍 经济 主体 的 自
由决 策 。 以 罗 默 ( Ro me r ) 和卢卡斯 ( L u c a s为变 量 引入 生产 函数 , 强
效率的损失) , 但 通过 垄断 租金 的激 励 , 可 以 促 进 更 多
创 新 的 产 生 。在 适 度 的 知 识 产 权 保 护 强 度 下 , 如 果 这 些 创 新 给社 会 带 来 福 利 的 同 时 , 能 够 弥 补 静 态 效 率 损 失 后 丧失 的 福 利 , 此 时 的 知 识 产 权 保 护 强 度 就 被 认 为
1 9 9 2年和 2 0 0 1年是 指数 变化 最 大的 两个年份 , 但较 上一年 也 只有 1 0 . 9 和7 . 8 的增 幅 ; 影 响 AP S指数
的各 因素 中, 法 律 因 素 及 国 际 因素 与 AP S指 数 呈 明 显 正 相 关 关 系 , 经 济和社会 发展 水 平的提 高 可以“ 倒逼 ”

素 之 一 。知 识 产权 政 策 要 在 知 识 垄 断 和 反 垄 断 之 间 找 到平衡 , 并 且 解 决 因 为 知 识 创 造 者 不 能 享 有 知 识 的 全 部 收 益 时所 产 生 的 外 部 性 问 题 。专 利 独 占权 会 使 整 个 社会 丧 失 一 部 分 可 以 获 得 的福 利 ( 或 者 说 带 来 了 静 态

王治华201507盘锦法条详解 -涉及重要法条的历届考题判断练习

王治华201507盘锦法条详解 -涉及重要法条的历届考题判断练习
2016/11/29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历届考题——新颖性
【答案】D
(09-29)一件发明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为:“一种治疗 心脏病的药物,其特征在于,包括:(1)活性成分X; (2)活性成分Y;(3)着色剂M;和(4)调味剂N。” 在申请日前公开的下列哪些治疗心脏病的药物破坏该 权利要求的新颖性? A.由活性成分X和Y组成的药物 B.由活性成分X、活性成分Y和着色剂M组成的药物 C.由活性成分X、活性成分Z、着色剂M和调味剂N组成的 药物 D.由活性成分X、活性成分Y、着色剂M、调味剂N和崩解 剂O组成的药物
历届考题——新颖性
【答案】D
(06-21)申请人甲于2005年5月9日完成了一项发明创造, 并于2005年8月12日下午到国家知识产权局面交了专利申请; 申请人乙于2005年7月8日独立完成了相同发明创造,并于 2005年8月12日上午到邮局用挂号信寄交国家知识产权局, 寄出的邮戳日是2005年8月12日。假设两件申请均符合其他 授权条件,专利权应当授予谁: A.直接授予甲 B.直接授予乙 C.直接授予甲和乙 D.授予甲和乙协商确定的申请人
2016/11/29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历届考题——新颖性
【答案】ABD
(09-41)甲公司拥有一件申请日为2007年3月21日、公布日为2008 年9月26日的发明专利申请。下列专利文献均记载了与该申请中 所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相同的技术内容,哪些构成了该申请的抵 触申请? A.申请人同为甲公司,申请日为2007年3月1日、授权公告日为 2008年3月14日的中国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B.申请人为乙公司,申请日为2007年1月5日、公布日为2008年9月 5日的中国发明专利申请 C.申请人为丙公司,申请日为2006年4月3日、公布日为2007年11 月16日的美国发明专利申请 D.申请人为丁公司,国际申请日为2006年2月14日、进入中国国家 阶段后的公布日为2007年5月25日的PCT国际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行业标准--专利信息统计数据项标准(第一部分)-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2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行业标准--专利信息统计数据项标准(第一部分)-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2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行业标准--专利信息统计数据项标准(第一部分)正文:---------------------------------------------------------------------------------------------------------------------------------------------------- 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28号)为规范公共专利信息统计方法和统计数据项的名称、定义、内容、作用,增强服务功能,为政府分析决策、国家(地区)比较、专利宣传提供数字依据,特制定《专利信息统计数据项标准(第一部分)》,现予以发布。

本规则自2003年1月30日起施行。

局长王景川2003年1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行业标准专利信息统计数据项标准(第一部分)前言本部分为《专利信息统计数据项标准》的第一部分,编号为ZC 0005.1-2003。

ZC 0005.1-2003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行业标准之一。

本标准的附录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标准化委员会批准。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标准化委员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田力普、林炳辉、陈仲华、廉莹、卜方、宁珑、黄庆、毛金生、刘忠祥、冷戈、方克、王刚、於毓珍、梁津娣、景霜、施平、刘燕玲。

引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国家知识产权局)为规范公共专利信息统计方法和统计数据项的名称、定义、内容、作用,增强服务功能,为政府分析决策、国家(地区)比较、专利宣传提供数字依据,特制定本标准。

专利信息统计数据项的定义及内容因服务对象的不同而存在差异,在使用中应加以区分。

专利信息统计数据项标准(第一部分)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外公布的专利信息统计数据项。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知识产权局统计工作者及专利信息统计数据使用者。

知识产权保护对我国出口技术复杂度的影响研究

知识产权保护对我国出口技术复杂度的影响研究
Chen W, “ Do Stronger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Lead to More R&D - intensive Imports?” ,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蔡玲、申君歌:《 地区知识产权保护与中国对“ 一带一路” 沿线国家出口的质量研究》 ,《 经济经纬》 ,2018 年第 5
力量。
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知识产权成为支撑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资源,知识产权保护在
促进技术进步和维护国际贸易秩序方面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
议》 ( TRIPS) 是贸易领域范围最广、水平最高、力度最大和认可度最高的与知识产权保护
相关的强制性国际公约。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并特别指出“ 要强化
发展和贸易的高水平开放。
二、文献综述
中国当前正处于经济发展的重要转型期,迫切需要提高产品技术含量。 多项针对中
国的实证研究显示,出口技术复杂度对于优化出口产品结构,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具有非常
重要的作用。① Michaely 最早构建了测量产品技术水平的方法,他以某国某产品的出口贸
易额为权重,对所有生产该产品的国家的人均 GDP 进行加权,从而得到该产品的技术水
讨了中国促进高技术产品出口的途径,认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会对扩展边际和价格边际
产生积极影响,对数量边际产生消极影响,因此要不断完善知识产权制度,提高自主创新
能力。④ 李俊青等学者基于新新贸易理论,从企业微观层面分析了知识产权保护对出口技
术复杂度的作用机制,发现在不完全契约条件下,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能够提高供应商的技
(2018SJZDA011)
作者简介: 邱斌,博士,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特聘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邓

知识产权保护强度与创新资源规模、创新产出关系研究——基于面板

知识产权保护强度与创新资源规模、创新产出关系研究——基于面板
摘 要 :借鉴 已有研 究中知识产权保护 强度 的量化方 法,以我 国 31个省级 行政 区域 20o8-2012年 5年 间的数据 为 样 本 ,选 取 相 关 变量 ,建 立计 量模 型 进 行 面 板 实证 检 验 ,论 证 了 知 识 产 权 保 护 强 度 与 全 社 会 创 新 资 源 规 模 、创 新 产 出之 间的 内在 联 系 ,研 究 发 现 :知 识 产 权保 护 强 度 特 别 是 执 法 强度 的提 升 ,能 够 有 效 推 动 区 域 创 新 资 源规 模 的 提 升 ,并 间接 影 响 区域 创 新 产 出 ;经 济 越 发 达 ,知 识 产权 保 护 强 度 对 创 新 资 源 规 模 和 创 新 产 出 的 正 面 影 响 越 大 ,为 此 要 因势利导 ,制定与地 区实际情 况相符的知识 产权保 护战略 ,推动地 区创 新经济的发展 。 关键词 :知识产权保护强度 ;创新 资源规模 ;创新产 出 ;博弈论
数 据 ,发现 在人 均 GDP达 到一定 水平 时知 识产 权保 护对 经济 增长 才有 正 的影 响 。
总体 来说 ,已有 研 究 大 都 只 是采 用 定 性 分 析 或 计 量分 析 方 法 来 验 证 知识 产权 保 护 与 经 济 发 展 之 间 的相 关关 系 ,我 国正 步 入 以 中高速 增 长 为 标 志 的经 济发 展新 常态 ,创 新 驱 动 将 成 为新 常 态 下 推 动 经济发 展 的主要 引 擎 ,有 必 要 在 新 常态 下 对 知 识 产 权 保护 强度 与创 新 经 济 关 系进 行 研 究 ,厘 清 知识 产 权 保护 与 创 新 经 济 特 别 是 创 新 资 源 规 模 和 创 新 产 出之 间 的作 用 机 制 和 内在 逻 辑 。本 文 首 先 构 建 了 知识产权保护强度和创新经济之 间的博 弈模 型,再 以我 国 31个 省级 区域 为例 ,就 区域 知识产 权保 护强 度 与地 区创 新 资 源 规 模 和创 新 产 出 之 间 的关 系进 行 了实 证分 析 ,对下 一 步 各 地 区谋 划 知 识 产 权 在各 产 业先 行 布 局 ,深 人 实施 创 新 驱 动 发 展 战 略 ,加 快 推 进 “大 众创 业 、万众 创新 ”具 有 一 定 的理 论 研究 意 义 和实 际参 考价 值 。

专利强度与专利价值评估方法

专利强度与专利价值评估方法

专利强度与专利价值评估方法1. 基于引文分析的专利强度评估方法:该方法通过分析专利的引文情况来评估专利的强度。

具体而言,如果一个专利被其他专利广泛引用,那么可以认为该专利具有较高的技术影响力和强度。

2. 技术全球性评估方法:该方法通过评估专利在全球范围内的技术覆盖范围来评估专利的强度和价值。

如果一个专利在多个国家被授予,并且覆盖了广泛的技术领域,那么可以认为该专利具有较高的强度和价值。

3. 创新程度评估方法:该方法通过评估专利的创新程度来评估专利的强度和价值。

具体而言,如果一个专利提供了一种独特、非常规的解决方案,并且具有较高的创新程度,那么可以认为该专利具有较高的强度和价值。

4. 法律保护范围评估方法:该方法通过评估专利的法律保护范围来评估专利的强度和价值。

具体而言,如果一个专利的法律保护范围广泛,可以防止其他竞争对手在类似技术领域开展类似的活动,那么可以认为该专利具有较高的强度和价值。

5. 商业化潜力评估方法:该方法通过评估专利的商业化潜力来评估专利的强度和价值。

具体而言,如果一个专利具有较高的商业化潜力,可以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那么可以认为该专利具有较高的强度和价值。

6. 技术成熟度评估方法:该方法通过评估专利所涉及的技术领域的成熟度来评估专利的强度和价值。

具体而言,如果一个专利所涉及的技术领域发展较为成熟,并且可以迅速实施和应用,那么可以认为该专利具有较高的强度和价值。

7. 技术优势评估方法:该方法通过评估专利在某一技术领域中的优势地位来评估专利的强度和价值。

具体而言,如果一个专利在某一技术领域中具有独特的技术优势,可以解决行业痛点,并具有较高的市场竞争力,那么可以认为该专利具有较高的强度和价值。

8. 专利族评估方法:该方法通过评估一系列相关专利的数量和质量来评估专利的强度和价值。

具体而言,如果一个专利所属的专利族数量众多,并且每个专利在技术上相互补充,那么可以认为该专利具有较高的强度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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