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农村土地信托制度的具体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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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地信托财产权登记的制度构建

农地信托财产权登记的制度构建

登记流程和程 序。我国虽然 已经 出台了包含相关 内容 的 《信
而对农村土地实施信托制度 ,需要在坚持维护农民权益 托法 》,但是在该规定中 ,不仅没有建立起 完善 的登记系统 ,
的前提 下进行操作 。我 国的农村土地信托 有其独特的规定和 对于登记流程和登 记处主体等 方面都 存在大量 问题 ,整个体
管理改革 的基础 措施 。但是在 实际操作过程 中 ,登 记制度 自 属 于不 动产 的公 示方法。
身问题重重 ,不仅发挥不 出实际效果 ,还对土 地管理工作造
农地信托制度 建立在农地的财产权转 移的基础上 ,结合
成了一定影响。为了更好的保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利,规 其 他土地法规 ,按照规 定将农村房屋所有 权登记为不动产 ,
即信 托公 示。当农村土地使用权通过信托 的方式 发生改变时 , 民 ,从 中获取利益 。然 而土 地的转让手续 繁多且难以通过合
一 83 —
适的途径找到 有承包 、经营该 土地意愿的对象 ,因此 ,土地 计法律上 的财产权转移 ,不仅需要相关的变更文件作为证明 ,
信 托为有意愿 转让土地经营权和 有意愿经营土地 的公 民之 间 还需 要委托人和信托机构 的人员共 同申请 登记 ,而另一方 受
关键词 :衣地 ;信托 财产;登记制度
《信托法》中的登记规定为农村土地信托的推行提供了 有 必要将其变动公布 于世 ,对于物权有迹 可查 ,才能获得对
可行性 ,对 于农 村土地采用 信托财产权登 记制度 ,结合其他 抗第三人的法律效果。备国对于物权公示的方式大多相同,
土地管理现行条例,共同维护农民的权益,是促进农村土地 区别于 动产 的交 付式公示 方法 ,信托公示的方法是进行登 记 ,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绍政办发〔2020〕30号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绍政办发〔2020〕30号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绍政办发〔2020〕30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绍兴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9月2日绍兴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建立和实施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制度,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自然资发〔2019〕116号)、《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操作指南(试行)》(自然资办发〔2020〕9号)和《浙江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方案》(浙政办发〔2020〕1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坚持资源公有、物权法定、统筹兼顾、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发展和保护相统一等基本原则,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法治化、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推动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

按照《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充分利用国土调查成果,利用3年时间基本完成全市重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并通过补充完善的方式逐步实现全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全覆盖。

清晰界定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产权主体,划清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之间的边界,划清全民所有、不同层级政府行使所有权的边界,划清不同集体所有者的边界,划清不同类型自然资源的边界,为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提供基础支撑和产权保障。

二、主要任务(一)配合做好市内国务院直接行使所有权和委托省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权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空间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托的比较分析(上)

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托的比较分析(上)

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托的比较分析(上)仝志辉;陈淑龙【期刊名称】《农村工作通讯》【年(卷),期】2015(000)015【总页数】4页(P50-53)【作者】仝志辉;陈淑龙【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山东省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金融办【正文语种】中文自2001年土地信托在浙江绍兴和湖南益阳分别开展以来,土地信托的制度安排,不断实现突破,逐渐成为土地流转过程中重要的转型与创新路径。

与政府出面成立信托公司等初始阶段不同,专业信托公司逐步深度介入,凭借企业信用和融资能力满足其对接上下游的政治与经济的双重需求,带来了一系列好处。

于是,土地流转的实践开始越来越多地选择信托,农村土地渐渐成为新的信托标的,信托也逐步成为农民增加土地财产权利的金融工具。

总体看来,各种土地流转信托创新模式在土地流转实践中都得到了进一步发展。

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托发展的实际,需要对各种发展模式做出科学的比较分析,以进一步明晰发展的障碍,更好推进其发展。

这就是本文对土地经营权信托进行比较研究的动因。

土地流转信托主要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托,是一种财产权利的信托。

农民享有受益权和最终处置权,而信托公司则享有经营权,实行土地的统一规划和开发利用,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新型土地信托的基本做法是: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在坚持土地所有权及承包经营权不变前提下,将一定期限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给作为受托人的信托公司,由其按委托人的意愿为其利益或特定目的,在不改变土地用途的情况下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管理。

由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在《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暂时没有得到合法的确立,宅基地流转正在安徽等个别地区试点,为便于研究,本文的土地信托化对象主要是农用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托的实践具备一定的法学理论基础。

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属于《信托法》中禁止和限制流通的信托财产,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成为信托财产。

土地流转信托农村金融制度的一项创新

土地流转信托农村金融制度的一项创新
托可以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进入农村市 场,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提高农村地区的产业结构和经济水平。
二、土地流转信托的实践效果
自土地流转信托制度试点以来,已经在许多地区取得了显著的实践效果。例 如,某地区通过土地流转信托,成功吸引了一家大型农业企业入驻,将原本分散 的土地集中起来进行规模化经营,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增加了农民收入。同时, 该企业还在当地投资建设了农产品加工基地,带动了当地农业产业的发展和升级。
四、农村土地信托流转存在的问 题与对策建议
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支 持
目前,我国关于农村土地信托流转的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需要加强立 法和政策支持。同时,政府应加大对农村土地信托流转的财政支持力度,提供税 收优惠等措施。
2、加强监管和风险控制
为了保障农村土地信托流转的健康发展,需要加强对受托人的监管和风险控 制。政府部门应建立完善的监管体系,对受托人的资质、信誉等方面进行严格审 查,并加强租金收益支付和资产运作等方面的监管。建立风险保障基金等措施来 降低风险。
通过农村土地信托流转机制,可以吸引更多的资本进入农业领域,推动农业 现代化进程和农村经济发展。同时,规模化经营和专业化管理可以提高农业生产 效益和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3、缓解城市化进程中的耕地保 护问题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大量农民进城务工导致农村土地闲置和荒芜。通过 农村土地信托流转机制,可以将这些闲置土地集中利用起来,进行规模化经营或 流转给其他有需要的人,从而保护耕地资源并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我们还应积极探索土地流转信托与其他农村金融制度的结合与创新,例如与 农业保险、涉农贷款等制度的联动,形成多元化的农村金融体系。此外,还应加 强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提升信托公司在农村金融领域的服务水平和风险防控 能力。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级农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级农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级农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绍兴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7.08•【字号】绍政办发[2009]105号•【施行日期】2009.07.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级农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绍政办发〔2009〕10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绍兴市级农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七月八日绍兴市级农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地发挥绍兴市级农业发展基金在调整和优化农业产业结构、促进现代农业发展中的作用,提高基金使用效益,实现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级农业发展基金由市级财政预算安排,根据《农业法》、《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逐年递增,实行专户管理、专项核算,滚存使用。

第三条市级农业发展基金的使用,遵循突出重点、注重绩效;公正公开、规范管理;量入为出、留有余地的原则。

第四条市级农业发展基金采取直接补贴、配套投入、以奖代补、贴息等使用方式,主要用于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科技示范推广、现代农业发展、涉农社会服务体系建设、保障农业生产安全、粮食生产以及外向农业和农口事业发展等方面。

第五条市政府设立市农业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作为本基金的决策管理和审批组织,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

市级涉农部门负责组织年度预算项目的申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市财政局负责基金的筹措、使用和监督工作。

第二章项目申报、审核及拨付程序第六条申报条件:(一)符合国家有关农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符合农业发展基金确定的使用范围;(二)有明确的实施目标、具体的组织计划和科学的项目预算,并经可行性研究和论证,配套资金和自筹资金落实到位;(三)未列入年度部门预算或者年度部门预算安排不足的事业发展项目;(四)项目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

农村土地信托实践

农村土地信托实践
村土地集中起来,然后通过金融机构进行管理和运作。 • 受益者:该项目的受益者同样包括农民、金融机构和地方政府。农民可以通过土地流转获得更多的收益,金融
机构则可以通过管理和运作获得收益,地方政府则可以通过土地流转和开发获得税收等收益。 • 总结:江苏南京市高淳区的土地信托项目是江苏省内的一个成功案例,同样为其他地区开展农村土地信托提供
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法规。农村土地信托的顺利实施需要完善的土 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法规作保障,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程序、流转
方式、流转期限等,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
加强法律监督与执法力度。建立健全农村土地信托的法律监督机制,对 信托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保障农村土地信托的合 法性和公正性。
通过将农村土地委托给信托公司,可以促进土地的集中管理和规模化经营,提高土地的产出和效益, 同时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收入来源。此外,农村土地信托还可以为农民提供一种新的投资渠 道,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
农村土地信托的重要性
农村土地信托对于实现农业现代化、促进农村经济发 展、提高农民收入、推动城乡一体化等方面都具有重 要的意义。
需要政府、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
政府引导与支持
农村土地信托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引导,特别是在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监管执行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保障,以 促进其健康发展。
社会参与与合作
农村土地信托需要广泛的社会参与和合作,特别是金融机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各方面的积极参与和 支持,共同推动农村土地信托事业的发展。
农村土地信托是一种财产管理制度,它通过将土地经营权或使用权转移给信托公 司,以实现土地资源的有效管理和利用,同时为农民提供了一种新的土地增值和 收益方式。
农村土地信托的目的

土地确权的程序和流程【推荐】

土地确权的程序和流程【推荐】

土地确权的程序和流程【推荐】一、引言土地确权是指依法确定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其他相关权利的归属,明确权利的内容和界限,并通过法定程序进行登记和颁证的过程。

土地确权不仅是维护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也是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保障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

本文将详细阐述土地确权的程序和流程,帮助读者全面了解这一复杂而重要的工作。

二、土地确权的法律依据和政策背景1.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2. 政策背景:国家关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各级政府关于土地确权的具体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三、土地确权的准备工作1. 组织机构建设:成立土地确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组建专业工作团队,包括测绘、法律、管理等专业人员。

2. 宣传发动:通过会议、广播、宣传册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土地确权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政策。

组织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和群众对土地确权工作的认识和理解。

3. 资料收集:收集整理现有的土地权属资料,包括土地证、承包合同、权属争议记录等。

调查核实土地利用现状,掌握土地权属的基本情况。

四、土地确权的具体程序1. 权属调查:初步调查:通过查阅档案、实地走访等方式,初步确定土地权属的现状。

公示公告:将初步调查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和异议。

异议处理:对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进行核实和处理,确保权属调查的准确性。

2. 地籍测量:技术准备:选择合适的测量方法和设备,制定详细的测量方案。

实地测量:对土地进行实地测绘,获取准确的土地面积、界址点等信息。

数据整理:对测量数据进行整理和分析,形成地籍图和地籍调查表。

3. 权属审核:资料审核:对收集的权属资料进行审核,确保其真实性和合法性。

现场核实:对有争议或资料不全的土地进行现场核实,确保权属界线的准确性。

审核结论:根据审核结果,形成权属审核意见。

4. 登记颁证:登记申请:权利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交登记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浙江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办法——浙农经发〔2016〕4号

浙江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办法——浙农经发〔2016〕4号

浙江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加强管理和有效利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根据《档案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物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办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是指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以下简称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个人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数据等各种形式和载体的文件材料的总称。

第三条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档案工作是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档案工作应坚持统一领导、分级实施、分类管理、集中保管的原则,与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同步验收。

第二章工作组织与职责第四条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应当分别建立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档案。

县(市、区)级以上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负责对本级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档案工作的领导,将档案工作纳入本行政区域内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检查审核;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归档和档案移交工作进行业务培训和监督指导。

第五条县(市、区)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档案保管、利用等各项制度,确保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的完整、准确和系统。

第六条县(市、区)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乡镇(街道)和行政村(社区)应当将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纳入工作流程。

县(市、区)、乡镇(街道)要制定相关工作方案,落实专项工作经费,指定工作人员,配备必要设施设备,确保档案完整与安全。

第三章收集工作第七条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文件材料具体收集范围按照《浙江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附件1)执行。

三农村土地流转服务标准操作流程

三农村土地流转服务标准操作流程

三农村土地流转服务标准操作流程第1章土地流转前期准备工作 (4)1.1 土地流转政策了解与学习 (4)1.1.1 搜集国家和地方发布的关于土地流转的政策文件,包括法律法规、政策通知和指导意见等。

(4)1.1.2 分析土地流转政策的核心内容,如流转原则、流转方式、流转程序、流转期限等。

(4)1.1.3 学习土地流转政策的实施案例,了解政策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的应用和效果。

(4)1.1.4 咨询专业律师或部门,针对土地流转政策的具体问题进行解答和指导。

(4)1.2 土地流转相关信息收集与整理 (4)1.2.1 调查本地区农村土地资源状况,包括土地面积、土地类型、土地质量、土地利用现状等。

(4)1.2.2 了解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的供需情况,包括流转土地的数量、流转价格、流转对象等。

(5)1.2.3 收集农村土地流转的成功案例,分析其经验和启示,为后续工作提供参考。

(5)1.2.4 梳理农村土地流转涉及的各类合同文本,如土地流转合同、土地租赁合同等。

51.2.5 了解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如土地权属争议、流转合同纠纷等,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5)1.2.6 整理农村土地流转相关资料,包括政策文件、研究报告、流转合同模板等,以便于后续查阅和使用。

(5)第2章土地流转意愿征集与核实 (5)2.1 征集流转双方意愿 (5)2.1.1 主动对接农户 (5)2.1.2 发布土地流转信息 (5)2.1.3 组织流转双方见面会 (5)2.2 核实流转双方主体资格 (5)2.2.1 核实流转方身份 (5)2.2.2 查验流转方资质 (5)2.2.3 确认流转方授权 (5)2.3 确定土地流转范围和面积 (6)2.3.1 土地现状调查 (6)2.3.2 确定土地流转范围 (6)2.3.3 测量土地面积 (6)2.3.4 公示土地流转信息 (6)第3章土地流转价格评估 (6)3.1 收集评估所需基础资料 (6)3.1.1 土地基本信息 (6)3.1.2 政策法规依据 (6)3.1.3 市场交易信息 (6)3.2 评估土地流转价格 (7)3.2.1 选择评估方法 (7)3.2.2 进行评估计算 (7)3.3.1 土地流转双方意愿 (7)3.3.2 土地流转方式 (7)3.3.3 土地流转年限 (7)第4章土地流转合同签订 (7)4.1 拟定土地流转合同 (7)4.1.1 确定合同主体 (7)4.1.2 确定流转土地信息 (7)4.1.3 确定流转期限 (8)4.1.4 确定流转价格及支付方式 (8)4.1.5 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 (8)4.1.6 确定合同解除和终止条件 (8)4.2 合同审查与修改 (8)4.2.1 法律法规审查 (8)4.2.2 权利义务平衡审查 (8)4.2.3 风险防范审查 (8)4.2.4 修改完善 (8)4.3 土地流转合同签订与备案 (8)4.3.1 签订合同 (8)4.3.2 合同备案 (8)4.3.3 合同档案管理 (8)第5章土地流转权益保障 (9)5.1 明确流转双方权益 (9)5.1.1 权益界定 (9)5.1.2 权益内容 (9)5.1.3 权益保障措施 (9)5.2 保障流转双方权益 (9)5.2.1 法律法规保障 (9)5.2.2 政策支持 (9)5.2.3 社会保障 (9)5.3 处理土地流转纠纷 (9)5.3.1 纠纷处理原则 (9)5.3.2 纠纷处理流程 (10)5.3.3 纠纷处理措施 (10)第6章土地流转监管与评估 (10)6.1 土地流转过程监管 (10)6.1.1 监管原则 (10)6.1.2 监管内容 (10)6.1.3 监管措施 (10)6.2 土地流转效果评估 (10)6.2.1 评估目的 (10)6.2.2 评估内容 (10)6.2.3 评估方法 (11)6.3 土地流转风险防控 (11)6.3.2 风险防控措施 (11)6.3.3 风险处置 (11)第7章土地流转政策扶持与落实 (11)7.1 了解土地流转政策扶持措施 (11)7.1.1 收集相关政策资料:整理国家及地方发布的关于农村土地流转的政策文件,包括法律法规、指导意见、优惠政策等。

农村土地流转交易工作流程主要程序是怎样的

农村土地流转交易工作流程主要程序是怎样的

农村⼟地流转交易⼯作流程主要程序是怎样的农村⼟地流转需要遵循⼀定的交易⼯作流程。

具体⽽⾔,农村⼟地流转交易⼯作流程主要程序是怎样的呢?店铺⼩编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请阅读下⽂进⾏了解,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祝您阅读愉快!农村⼟地流转交易⼯作流程主要程序是怎样的1、提出申请(1)⼟地流出⽅向村民⼩组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流转申请书,内容包括:姓名、村名、⾯积、地名、地类、四⾄、价格、期限、联系电话等,由村流转信息员向乡(镇)⼟地流转服务站报送。

(2)⼟地流⼊⽅向乡(镇)⼟地流转服务站提出申请并填写⼟地流转申请表,内容包括:姓名、单位、需求⾯积、地类要求、意向流转期限、拟从事经营项⽬、联系电话。

由乡(镇)⼟地流转服务站办理并向县⼟地流转服务中⼼备案。

2、审核、登记(1)流出⽅⼟地情况审核按照“属地核实”的原则,经村民委员会和村民⼩组同意并办理相关⼿续后,进⾏登记。

(2)乡(镇)⼟地流转服务站对流⼊⽅的经营能⼒和经营项⽬进⾏审核后,进⾏登记。

3、流转价格评估。

流转⼟地价格由流转双⽅当事⼈协商确定,或委托乡(镇)⼟地流转服务站组织有关⼈员评估⼟地流转价格,作为参考依据。

流转⾯积较⼤的,可由县⼟地流转服务中⼼组织专家进⾏评估。

4、信息发布。

乡(镇)⼟地流转服务站根据流转价格评估结果及⼟地流转双⽅提供的信息,在交易服务场所进⾏信息发布,并约请流转当事⼈会⾯,平等洽谈。

5、⾃愿协商。

县、乡(镇)⼟地流转服组织作为管理、服务机构,协助⼟地流转双⽅依法⾃愿当⾯洽谈流转价格、期限等相关事宜。

6、签订合同。

⼟地流转双⽅协商⼀致,达成流转意向后,按程序签订统⼀⽂本格式的⼟地流转合同。

7、鉴证、归档。

⼟地流转合同⽂本⼀式五份,经乡(镇)鉴证。

流转⾯积较⼤的应在双⽅⾃愿的基础上进⾏公证。

合同⽂本流转双⽅各执⼀份,其余三份分别由村、乡(镇)、县归档备案。

以上是店铺⼩编整理的知识,谢谢您的阅读,想了解更多内容,请继续关注店铺。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托概况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托概况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托概况土地流转信托,是指在坚持土地集体所有制和保障农民承包权的前提下,由政府出资设立的信托中介服务机构接受农民的委托,按照土地使用权市场化的需求,通过规范的程序将土地经营权在一定期限内依法自愿、有偿转让给其他公民或法人进行农业开发经营活动。

热门城市:平顶山律师沧州律师酒泉律师克拉玛依律师防城港律师连云港律师六盘水律师黑龙江律师在保障农民承包的前提下,信托服务机构可以帮助有需要的农民按照市场需求,进行自愿的、有偿的将土地转给他人或者是企业使用,那么这个具体到底是怎样的呢?小编整理了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托概况的相关资料,详细请阅读下文。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托概况▲(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托内涵及意义我国土地流转主要是土地使用权流转。

按城乡土地使用权的不同内容,农用地和非农用地使用权分别为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流转使用权,保留承包权。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托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方式之一,是指在坚持集体所有权和土地承包权不变的前提下,土地信托服务主体接受土地承包者的委托,通过相应的程序,对土地承包者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经营权)在一定期限内进行经营管理,并且定期向土地承包者支付信托收益的行为。

它的特征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1、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和土地承包权不变,信托财产是该承包地块的使用权而非所有权。

2、受托人不得改变信托土地原本的农业用途。

受托人只能利用受托的农地从事农林牧副渔等农业生产与经营活动,而不得从事工业用地建设与房地产开发等非农活动。

3、信托期限不得超过剩余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期限。

将信托制度引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对于保障农民权益、推动农业现代化、实现农地保障功能等具有较大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有利于明晰权利,保护承包者利益。

我国信托实务操作流程

我国信托实务操作流程

(二)集合资金信托业务的种类
? ④投资者与信托投资公司公司签订《资金信 托合同》,将其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给信托 投资公司,并确定相应的合同条款和信托各 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 ⑤信托投资公司以 投资方式,管理、运用、 和处分信托财产,严格防范风险,保障受益 人的合法利益最大化。
? ⑥信托投资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信托收益分 配期,向信托受益人分配信托收益。信托结 束时,信托投资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向相关当 事人交付信托财产。
? (三)企业金信托的制度优势
? 1.信托财产保障制度。 ? 2.信托灵活性优势。 ? 3.专业理财优势。 ? 4.资金运用优势。 ? 5.信托设立的方便性。
二、企业年金信托业务
? (四)年金信托中委托人、受托人的责任
? 1.委托人责任
? 年金信托资金的指定用项为发放贷款时,委托 人作为该项特定资金信托贷款的保证人,承担 不可撤消的连带担保责任。
二、企业年金信托业务
? (4)加强受托人与具体管理人员的自律,严 格按照公司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使用资金。
二、企业年金信托业务
? 3.风险控制措施
? (1)受托人严格奉行诚实、信用、谨慎、有 效的管理原则,高度重视年金资产的安全, 力争将投资风险降到可接受的水平。
? (2)严格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管理和运作资 金。
? (3)严格将本信托帐户与其他信托帐户、受 托人帐户区分开,做到单独建帐,单独核算, 以确保本帐户的独立操作性。
(二)集合资金信托业务的种类
? (3)融资租赁集合资金信托的风险控制
? ①信托投资公司将严格按照《信托法》、 《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 《信托公司集 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 安全、稳 健、谨慎地开展集合资金信托业务,最大化 的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受损害。

浙江农村土地流转问题调查.

浙江农村土地流转问题调查.

浙江农村土地流转问题调查土地是千百年来中国农民的“命根子”。

二三产业发达、已有一半以上农民不种田的浙江乡村,却正在悄然无声地发生这样一场变革:越来越多的农民以契约的形式,把世世代代耕种的土地自愿交付给他人经营,毅然告别土地,进城入厂做买卖。

一位多年来致力于浙江农村经济发展调研的专家指出,土地流转不仅对进一步改变这个省的产业格局、实现现代化产生重大推动作用,而且可能从根本上改变农民和土地的关系“股票田”出现和加速的土地流转2001年初,浙江省在全国第一个实现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改变了沿袭千百年的农民交“皇粮”的传统。

之后不久,浙北德清县钟管镇沈介墩村的328户村民,把承包田倒包给了村委会,再由村委会统一租给种养大户经营。

原来的承包户“不稼不穑”,每亩可得租金550元。

农民形象地把这种田称为“股票田”。

不光在浙江德清、温岭、东阳、上虞等工商业发达、有条件进行大规模资本投入的县市,在常山、衢县等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股票田”也频频出现。

常山县钳口乡一位农民,将承包地的使用权转租给当地一个种植大户,自己再到大户家打工。

谈起这事,这位农民高兴地说:自己种田缺技术、缺信息,比较难,将土地流转给别人,既得到流转费(相当于150公斤粮食,又得到工资性收入,比自己经营土地收入高多了。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1年底,浙江省共流转耕地326万亩,占全省耕地总面积的13.5%;浙江省农村土地流转涉及的村占总村数的66.4%,涉及的农户占总农户的20.8%。

各地从实际出发,摸索了多种土地流转形式,有自由转包、反租倒包、土地入股、租赁、转让、土地信托等。

与过去不同的是,浙江新一轮的农地流转普遍实现从无偿流转向有偿流转转变。

如在宁波市鄞州区、温州乐清,过去种粮大户承包的粮田大多是“免费”的,还享受村里和地方政府的补贴。

随着效益农业的发展,土地承包费(转包租金已水涨船高,每亩水田年转包租金一般为100元至200元,高的已接近300元,最高的上升到每亩每年1000元。

农业用地承包操作指南2024版

农业用地承包操作指南2024版

农业用地承包操作指南2024版本合同目录一览1. 承包人信息1.1 承包人名称1.2 承包人地址1.3 承包人联系方式2. 承包土地信息2.1 土地位置2.2 土地面积2.3 土地用途3. 承包期限3.1 承包开始日期3.2 承包结束日期4. 承包费用4.1 承包金4.2 支付方式4.3 支付时间5. 承包人的权利与义务5.1 承包人的权利5.2 承包人的义务6. 发包人的权利与义务6.1 发包人的权利6.2 发包人的义务7. 合同的变更与终止7.1 变更条件7.2 终止条件7.3 变更或终止的手续8. 违约责任8.1 承包人的违约责任8.2 发包人的违约责任9. 争议解决方式9.1 协商解决9.2 调解解决9.3 诉讼解决10. 合同的生效、修订与解除10.1 合同生效条件10.2 合同修订条件10.3 合同解除条件11. 保密条款11.1 保密内容11.2 保密期限11.3 违约保密条款的后果12.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2.1 法律适用12.2 争议解决方式13. 其他条款13.1 合同的解释权13.2 合同的附件13.3 合同的修订记录14. 签署信息14.1 签署日期14.2 签署地点14.3 签署人签字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承包人信息1.1 承包人名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1.2 承包人地址:省市区路号第二条承包土地信息2.1 土地位置:位于省市区,具体地块详见附件一2.2 土地面积:承包土地总面积为亩,具体地块面积详见附件一2.3 土地用途:仅限于农业种植,不得用于其他用途第三条承包期限3.1 承包开始日期: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2 承包结束日期:承包期限为年,自承包开始日期算起第四条承包费用4.1 承包金:承包人应按年度支付承包金,每年承包金为万元整4.2 支付方式:承包金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至发包人指定的账户4.3 支付时间:承包人应在每年的1月31日前支付当年的承包金第五条承包人的权利与义务5.1 承包人的权利1)在承包土地上进行农业种植活动2)享有承包土地产生的农产品的所有权3)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对承包土地进行必要的改良和保护5.2 承包人的义务1)按约定支付承包金2)合理利用承包土地,不得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和破坏3)遵守国家有关农业生产的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农业生产活动4)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承包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第六条发包人的权利与义务6.1 发包人的权利1)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2)监督承包人合理利用承包土地,确保土地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3)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对承包土地进行必要的管理和维护6.2 发包人的义务1)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承包土地,确保土地的质量和面积符合合同约定2)保障承包人合法权利,不得干涉承包人的正常农业生产活动3)提供合同约定的农业生产条件和服务第七条合同的变更与终止7.1 变更条件1)合同双方协商一致,且变更内容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2)因国家政策调整,需要变更合同内容的7.2 终止条件1)合同到期,双方无异议的2)合同一方严重违约,对方有权解除合同3)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7.3 变更或终止的手续1)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变更协议或终止协议2)变更或终止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3)合同变更或终止后,双方按照变更或终止协议约定的方式处理后续事项第八条违约责任8.1 承包人的违约责任1)未按约定支付承包金的,每逾期一日,应支付逾期金额的千分之二的违约金。

浙江绍兴农村土地信托制度的具体操作流程

浙江绍兴农村土地信托制度的具体操作流程

信托产品 浙江绍兴农村土地信托制度的具体操作流程绍兴的土地信托制度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到底是如何操作的呢?笔者对作为柯桥镇的其中三个试点村:丰富村、先锋村、路南村进行了实地调研。

以下将结合这三个村的实证资料来分析土地信托制度的具体流程。

笔者认为绍兴土地信托制度的流程由以下九个步骤组成。

另外,综合个案和步骤介绍,笔者认为浙江土地信托制度的具体操作可以通过以下三个图解获得更加直观的认识。

以下三个图解分别描述了土地信托相关主体之间的关系、土地使用权流转过程和土地收益在相关利益主体间的分配。

第一步:调查土地利用现状,分析土地使用权信托流转的必要性。

在开展土地信托试点之前,绍兴县土地信托工作组同志会同柯桥镇同志一起对柯桥镇土地利用现状开展了一系列的调查。

通过对土地利用现状的调查情况,分析是否具有土地使用权信托流转的必要。

调查的内容及结论主要包括:1、对全县种养大户的调查。

据统计,全镇共有种养大户163 户,承包面积8546 亩,其中纯种粮大户71 户,承包面积3357 亩,水产养殖大户29 户,承包面积1927 亩,蔬菜种植大户12 户,承包面积542 亩,粮经结合型大户51 户,承包面积2720 亩。

同时对各类大户的收益情况也进行了调查分析,71 户种粮大户亩均收益211 元,16 户粮经结合型大户亩均收益366 元,12 户蔬菜大户亩均收益2152 元。

2、对全镇59 个村进行排队分类。

将全镇59 个村共分为四种类型。

第一种是无土地村,共5 个;第二种是柯桥开发区内只有少量土地已无法流转的村,共13 个;第三种是开发区周围短期内可适当调整的村,共8 个;第四种是除上述26 个村以外的其余33 个村。

其中共有22442 亩耕地可作为土地使用权流转的重点。

3、全面分析了柯桥镇土地使用权流转的现状。

柯桥镇自二轮土地承包以来,在维护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的前提下,各村围绕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发展效益农业的要求,在土地使用权流转上已做了积极探索,土地使用权流转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其一、农业劳动力逐步离土离乡。

土地托管的具体流程和内容

土地托管的具体流程和内容

土地托管的具体流程和内容
1.客户与托管公司沟通协商:客户联系托管公司,告知自己的土地情况和需求,托管公司进行初步了解和评估。

2. 签订合同:双方达成一致后,签订土地托管合同,明确托管期限、托管方式、费用等内容。

3. 测量评估:托管公司对土地进行测量,评估土地等级和用途,确定土地的最佳管理方式和经营模式。

4. 土地管理和经营:托管公司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土地管理和经营,包括土地的日常维护、农业生产、土地改造和建设等。

5. 监督和检查:托管公司对土地的管理和经营进行监督和检查,定期向客户汇报土地的情况和收益情况。

6. 结算和分红:托管期限到期后,托管公司将托管期间的利润进行结算,并按照约定的比例进行分红。

总之,土地托管是一种有效的土地利用方式,能够最大程度地实现土地资源的价值,但客户在选择托管公司时应注意信誉和专业性,以免造成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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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农村土地流转政策,浙江农村土地流转新政策方案大解读.doc

浙江农村土地流转政策,浙江农村土地流转新政策方案大解读.doc

2019年浙江农村土地流转政策,浙江农村土地流转新政策方案大解读浙江农村土地流转政策,浙江农村土地流转新政策方案大解读为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行为,推进土地经营权权能实现,近日,浙江省农业厅出台《浙江省农村流转土地经营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对登记发证的办理程序、变更等都有了明确规定。

1.谁发证、谁负责,都有了明确规定《办法》对适用范围、发证机关、职能部门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的基本内容规定明确:适用范围:浙江省行政区域内开展农村流转土地经营权登记管理试点的地区;发证机关:县级人民政府;职能部门: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具体执行:乡镇人民政府(含街道办事处)。

2.登记发证条件经营面积达到一定规模、流转合同规范、流转合同剩余期限5年以上的农村流转土地,方可申请农村流转土地经营权登记。

农村流转土地经营权登记应当由受让方自愿提出申请,并征得出让方同意。

3.登记发证办理程序由申请人向流转土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递交申请材料;乡镇人民政府对申请材料内容进行审查,并在农村流转土地经营权登记表上签署意见,报当地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审核;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将审核通过、公告无异议的农村流转土地经营权登记造册;报县级人民政府核准发证。

4.办理发证登记的三个时间节点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收到乡镇人民政府的初审材料后,经审核符合规定要求的,应在当地指定媒体发布公告,公告期为7个工作日。

公告期内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审核手续并登记造册。

公告期内,利害关系人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可书面申请复查。

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复查完毕,并将复查结果书面通知申请人。

此外,《办法》还对不予登记和变更登记的情况进行了规定。

5.登记发证权证管理农村流转土地经营权证是县级人民政府确认受让方享有经登记的农村流转土地经营权的凭证。

农村流转土地经营权期限届满权证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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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产品 浙江绍兴农村土地信托制度的具体操作流程绍兴的土地信托制度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到底是如何操作的呢?笔者对作为柯桥镇的其中三个试点村:丰富村、先锋村、路南村进行了实地调研。

以下将结合这三个村的实证资料来分析土地信托制度的具体流程。

笔者认为绍兴土地信托制度的流程由以下九个步骤组成。

另外,综合个案和步骤介绍,笔者认为浙江土地信托制度的具体操作可以通过以下三个图解获得更加直观的认识。

以下三个图解分别描述了土地信托相关主体之间的关系、土地使用权流转过程和土地收益在相关利益主体间的分配。

第一步:调查土地利用现状,分析土地使用权信托流转的必要性。

在开展土地信托试点之前,绍兴县土地信托工作组同志会同柯桥镇同志一起对柯桥镇土地利用现状开展了一系列的调查。

通过对土地利用现状的调查情况,分析是否具有土地使用权信托流转的必要。

调查的内容及结论主要包括:1、对全县种养大户的调查。

据统计,全镇共有种养大户163 户,承包面积8546 亩,其中纯种粮大户71 户,承包面积3357 亩,水产养殖大户29 户,承包面积1927 亩,蔬菜种植大户12 户,承包面积542 亩,粮经结合型大户51 户,承包面积2720 亩。

同时对各类大户的收益情况也进行了调查分析,71 户种粮大户亩均收益211 元,16 户粮经结合型大户亩均收益366 元,12 户蔬菜大户亩均收益2152 元。

2、对全镇59 个村进行排队分类。

将全镇59 个村共分为四种类型。

第一种是无土地村,共5 个;第二种是柯桥开发区内只有少量土地已无法流转的村,共13 个;第三种是开发区周围短期内可适当调整的村,共8 个;第四种是除上述26 个村以外的其余33 个村。

其中共有22442 亩耕地可作为土地使用权流转的重点。

3、全面分析了柯桥镇土地使用权流转的现状。

柯桥镇自二轮土地承包以来,在维护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的前提下,各村围绕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发展效益农业的要求,在土地使用权流转上已做了积极探索,土地使用权流转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其一、农业劳动力逐步离土离乡。

全镇己有近80%的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并有一部分劳动力不仅离土,而且离村。

其二、耕地已出现跨村流转势头。

有不少大户在村的帮助下跨村承包土地,承包规模不断扩大。

其三、耕地集中经营和结构调整正在成为农民的自觉行动。

受利益的驱动,许多种粮大户已在调整结构,发展效益农业。

不少农户也在计划调整结构,发展优高农业。

同时有部分农户己经放弃口粮田,委托大户经营,种养大户也有扩大规模的要求,以求得更大的规模效益。

其四、土地的经济效益在不断提高。

随着种植结构不断调整,经营规模的扩大,新技术的推广,在土地经营上己经出现了科技含量较高的设施农业,如连栋温室大棚等。

因此,土地利用率和投入产出率不断提高。

结构调整后的亩均收益比纯种粮高出几倍到十几倍,比一家一户分散经营的口粮田效益更加突出。

其五,在土地流转形式上,近几年来已经做了许多有益的探索。

调查发现,全镇的土地流转模式主要有委托转包、租赁经营、土地置换、反租倒包等,这些流转大多是农户自发形成的,既没有形成规模,又没有签订合同,尚欠规范。

4、召开多种对象座谈会,认真听取多方意见。

召开种养大户座谈会,口粮田户座谈会、村干部座谈会等等,了解掌握第一手资料。

通过调查座谈,干部群众对土地流转的思想状况主要有一下几种:干部怕麻烦,存在被动、畏难思想农户有“三怕四盼”。

“三怕”即一怕市场风险,二怕自然风险,三怕政策风险;“四盼”即一盼政府支持,二盼技术服务,三盼龙头带动,四盼政策稳定。

通过调研发现,柯桥镇具备土地信托流转的基本条件:思想上,农户的流转愿望强烈现实上,存在大量可用于流转的土地;实践中,需要一种规范的程序来促进土地使用权有序流转。

第二步:选择少数有代表性的村作为信托流转试点。

柯桥镇以改革的思路和市场经济的理念,不断拓宽领域,开展试点创造经验、积累经验。

在试点的选取上,分别根据村级经济、土地规模、流转情况这三项指标,选取村级经济较为发达、土地规模大、农户流转愿望强烈的先锋、丰富和路南三个具有代表性的村作为信托流转的试点。

先锋村座落于柯西办事处所在地西南,全村个村民小组,243 户,人口717 人,劳动力285 人,其中从事农业生产的55 人,占19.3%。

耕地面积311 亩,人均0.5 亩。

其中口粮田252 亩,责任田59 亩,承包大户一户。

村里有转制企业一家,个私租赁企业两家,主要从事各种匹布的印花、烫金和黄酒包装附属产品。

2000 年村级集体收入7 万元,农民人均收入5143 元。

丰富村,共有203 户,640 人,劳动力301 人。

从事二、三产业275 人,占91.3%,纯务农劳力26 人,占8.7%。

全村有水田315亩,其中口粮田240 亩,责任田75 亩,山林38 亩,其中竹林混交5 亩。

路南村,现有人口1734 人,农户557 户,全村分为6 个自然村,14 个村民小组。

现有耕地面积1208 亩,其中口粮田683 亩,责任田526 亩,人均耕地面积0.7 亩,有农业专业大户12 户。

2000 年农户人均收入5986 元。

第三步:设立县、镇、乡三级结构的土地信托服务机构。

绍兴县根据信托服务的理念,创造性地建立了县、镇、乡三级土地信托服务机构:村建立土地信托领导小组,由村经济合作社主任担任领导,成员由村委负责农业副主任、文书组成;镇级设立土地信托服务站,站长可由分管农业的副镇长兼任,人员交叉兼职,一般由3--5 人组成,办公室设在镇经管办或农办内,负责辖区内土地信托服务,19 个镇街道共有站内人员134 名,平均每站6--7 人。

成员由镇农办、经管站、土管所、司法所等负责人组成县级设立土地信托服务中心,设在县经营管理总站内,负责全县土地信托服务的日常工作,并相应建立县土地信托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农业的副县长牵头,县农办、农业局、林业局、水产局、土管局、县府法制局为成员单位。

中心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二人。

中心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外聘专职或兼职人员,并聘请顾问。

县级信托服务中心总管土地信托的日常工作,镇级负责辖区内的土地信托工作,村级负责村土地流转的日常管理工作。

这三级组织责任分层,垂直管理。

该土地信托服务机构的业务范围包括了整个绍兴县。

凡是在绍兴县范围内要求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村经济合作社或农户和需要受让土地使用权的种养大户和工商业主,均可委托土地信托服务中心办理土地使用权流转信托业务。

土地信托服务中心的基本职能主要包括供求登记、发布信息、项目推介、中介协调、指导签证、追踪服务和调处纠纷。

土地信托服务中心承办土地使用权信托业务时,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原则:坚持“稳定所有权,维护承包权、搞活使用权”的原则。

坚持“三权分离”,明确土地使用权流转后,农民承包权不变,也不收归集体。

坚持耕地的农业用途不变的原则。

确保耕地的复垦能力,保证粮食生产安全。

防止在耕地上搞固定建筑,但允许搭建大棚和温室。

坚持“依法、自愿、有偿”流转的原则。

依法,就是依据土地管理法和经济合同法,在坚持土地承包期30年不变和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土地流转必须与土地承包二轮承包政策相衔接,土地使用权流转要办理合同手续,并由镇经管站鉴证,列入农业承包合同档案管理:自愿,就是流转双方一定要自愿。

不搞行政流转,不搞行政定价,不搞计划流转,实行市场化的流转。

做到条件具备、农民自愿即可流转,条件不具备或农民无愿望的不急于流转;有偿,就是流转一定要体现有偿,土地使用权是有价值的,按照市场化要求开展土地使用权流转,由流转的双方自愿协商定价。

遵守“合法、合理、公开、及时”的服务规则。

合法,就是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基本原则;合理,就是在充分尊重土地流转双方意愿的基础上,公正、公平地协调有关经济关系和土地交接等事项;公开,就是通过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及时发布土地流转信息,推介土地开发项目,绍兴县集中召开信息发布会,并在网络上设置专页,各镇也多渠道发布土地需求信息;及时,就是及时调解处理流转双方提出的要求,搞好横向协调,实行土地使用权动态管理。

第四步:村经济合作社统一反租农户需要流转的土地,并与农户逐一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反租合同。

各试点村结合各村具体的土地情况,确定可用于流转的土地的数量、位置和涉及的农户,为了满足土地连片开发,对于个别无法流转的土地可以采用置换的方法,确保可用于流转的土地具有连片开发的规模效应。

由村经济合作社统一反租农户的土地,因地制宜地制定反租款标准,与农户逐一签订规范的反租合同。

反租款制定标准通常以上一年每亩土地的种粮收益作为参考。

先锋村的311 亩耕地其中有173 亩可用于流转,涉及农户71 户,村经济合作社逐一与农户签订反租合同,合同中明确规定流转期限为6 年,村经济合作社每年付给农户每亩40 元的出让金。

丰富村的315 亩土地,其中落实土地使用权流转的面积达166 亩,占总面积的52.6%。

村经济合作社与农户的反租合同中明确规定,流转时间是6 年,农户的反租款,每年每亩由村支付300 元,除去一些费用后,农户可净得230 元。

第五步:村集体对反租后的土地进行统一规划整理。

柯桥镇各个试点村分别结合各自的土地资源条件,制定合理的产业规划方案,进行土地整理。

通过土地整理,增加有效耕地面积,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彻底改变田、地、塘相互“插花”的现象,为土地集中连片、专业化规模经营创造条件。

土地统一规划整理后,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土地经营环境,能够更广泛地吸引工商业主投资效益农业,实现农业产业结构调整。

先锋村根据反租回来的土地的数量、质量、位置等具体情况,规划建立瓜蔬示范园区。

计划总投资125 万元,其中大棚面积148亩,种植拿比特小玉西瓜30 亩,新疆大西瓜50 亩,棚栽蔬菜68 亩,另外25 亩种植露地鲜食玉米、蔬菜。

整个园区还包括从茶洪村流转承包的水田42 亩,共计面积215 亩。

与此同时,村集体还计划投资20 万元修装农用电线,建造机耕路,搞好船埠、机埠的建设,改善投资环境。

通过规划,丰富村动工兴建路渠电配套设施的现代农业示范园区。

经过实地踏看,确定土名“凉亭头”,大田连片集中面积达106亩的贩块,力求建设一个科技含量高、效益好,生态环境美的现代农业示范园区。

规划连片集中搭建标准钢架大棚180 只,开发种植特种蔬菜瓜果,引进高档花卉苗木。

计划新建机耕路3 条,长1800 米,水泥渠道3 条,长1050 米,架设照明电线1000 余米,达到路水电三通。

村从集体经济中拨出资金万元进行扶持,以保证各项工程顺利进行。

路南村召开了支部会、村民代表会,通过交流,大家认为在田里再种植水稻,己没有较好的经济效益,传统农业种植结构模式己不适应该村的村级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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