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家电下乡”更惠农政策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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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家电下乡”更惠农政策的建议
让家电下乡更惠农政策的建议
从道理上来说,家电下乡,我国政府给予销售价格13%的财政直补,这是能够让
买家电的农民得到一些真正的实惠。
但根据农民的投诉去调查,发现下乡的家电价格比市场上的价格高,即便享受13%的补贴,农民买家电时也得不到便宜。
并且
没有补贴也可以砍价,其降价幅度也比直补的补贴幅度大。
并且指定的产品可以说是一些过时的货,大都是低端产品。
这些低端产品难以满足农民特别是新一代农民的消费需求。
何况农民购买家电基本上是因为结婚、盖了新房子。
那些落伍的、低端的产品,是难以让农民产生购买欲的。
这就产生了这样的情况,农民想买的家电得不到补助,有补助的家电农民又不想买。
我们可以想当然地把责任推到经销商的身上,说经销商抬高了下乡家电的价格。
然而,商家也有一大堆意见,说现在下乡的家电进价高,他们也没赚到钱。
这就怪了。
那问题如何才能解决呢。
首先,家电下乡补贴能否不搞一刀切。
当今的农村也是贫富悬殊,富裕的家庭早已过上与城里人一般的生活,根本不缺什么家电,而贫困的家庭却仍然为温饱而挣扎,显然后者更应是政策补贴的重点。
如果不分具体情况,一律按13%标准予以补贴,可能导
致的结果是没有家电的贫困家庭无钱购买,反而享受不到政策的优惠,而本已就有家电的富裕家庭却可利用政策优惠重复购买,这将失去政策的本意。
我认为,家电下乡补贴不宜搞一刀切,要对贫困家庭特别是无家电的家庭给予更多优惠,而对富裕家庭给予较少优惠,甚至是不给补贴,这样才会更加公平合理。
其次,要加强对专项补贴资金的监管。
可以想像,中央和各级政府将为这一政策拔出巨额的专项资金。
从以往的经验来看,这样一块唐僧肉往往会引来无数贪婪的手。
按照政策的规定,农民购买补贴类家电后,只需备齐户口簿、身份证、产品购买发票、产品标志卡等有关材料,到所在地乡级财政部门,就可申请领取补贴资金。
给农民申领方便没错,但这过于简单的程序却使资金存在巨大的风险。
比如如果有人和销售网点勾结,假买假卖,然后利益分赃,怎么办。
又如一些人可以利用手中的职权炮制虚假材料,套取专项补贴资金。
这些并非杞人忧天,而都是以往真实的经验教训。
因此,有关部门有必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补贴资金的监管。
第三,要加强对定点生产企业的管理。
补贴产品都是由中标企业定点生产,这样做虽然有利于降低售价,但也有不利之处,从以往的经验来看,这种近似垄断的方式,有可能导致质量和服务的下降。
虽然,这些企业在协议中有质量和服务保证的承诺,但是有关部门还必须切实加强管理,定期对其产品和服务质量进行抽查,以防止企业把落后、淘汰产品简单地推向农村,损害农民的利益。
第四,适时增加家电补贴的品种。
在试点不少地方,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都是中老年人,而年轻人根本看不上这些产品。
为此,建议增加适合农村生产、生活的机电产品,如彩电可增加平板电视,实行价格双轨制,平板电视另立标准。
还如,把电脑纳入下乡序列等,从而有效刺激农村市场的成长。
第五,加强农村电力电视基础设施建设。
当前,中西部农村有线电视信号覆盖率仍然比较低,农村家庭虽购置了彩电,却因为没有安装有线电视,外置天线信号较差,导致收看节目困难,图像不清、声音不好。
因此,要加强农村电力电视基础设施建设,解决农村输电线路不畅和信号接收能力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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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从而提高农民购买家电的热情。